关于加强案件查办工作的实施意见
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的意见
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的意见为加强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发挥案件检查工作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充分调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和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就全县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办案领导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是贯彻从严治党、依法行政、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础性环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案件检查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严格按照“严肃纪律、惩治腐败、优化环境、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案件检查工作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县大局查办案件的意识,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严,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
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要通过查办案件,使教育更有说服力,制度更有约束力,监督更有威慑力。
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案件检查工作。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案件检查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案件检查工作会议,研究和解决案件检查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案件检查工作,分管案件的领导要深入案件检查一线,其他领导要严肃查办分管范围内的案件,积极协助案件检查工作。
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能力不强不会办案,顾虑太多不愿办案,胆子太小不敢办案”的问题,切实树立案件检查人员铁面无私、一身正气的形象。
二、严格办案要求提升办案质量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在案件检查中,要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的有关要求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执行纪律,严格办案程序,正确使用办案措施,保障被调查处理人的合法权利,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案件查办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案件查办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03.23•【字号】•【施行日期】2021.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案件查办工作的通知各市、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及其门店(以下简称总部、连锁门店)的案件查办工作,加强工作衔接,压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效能,现就案件查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案件查办职责分工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按照监管事权分别对总部、连锁门店进行管辖,省药监局负责对总部案件的查办工作,市县级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连锁门店案件的查办工作。
二、延伸开展调查取证省药监局在办理总部案件时,可直接对所涉及的连锁门店开展调查取证。
市县级药品监管部门在办理连锁门店案件时,可直接对所涉及的总部开展调查取证,对跨市级行政区域的总部,也可采用发送核查函的方式委托省药监局协助调查。
延伸调查取证的材料可作为案件调查证据。
三、及时移送案件线索省药监局在办理总部案件过程中,发现连锁门店涉嫌违法违规的,应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市级药品监管部门组织查处。
市县级药品监管部门在办理连锁门店案件过程中,发现总部涉嫌违法违规的,应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省药监局进行查处。
涉嫌犯罪的,应及时将案件移送同级公安机关,并做好后续配合工作。
四、加强工作衔接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做好案件查办衔接、风险闭环处置等工作。
各市药品监管部门对门店立案查处过程中,对于案件性质严重复杂、可能造成人体健康严重危害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应当立即向省药监局报告。
联系人:杨光电话:************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3月23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查办案件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查办案件工作的意见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是衡量反腐败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志,也是纪检监察组织的重要职责。
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这是反腐败工作的一贯要求。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实施纲要》和《工作规划》,把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提出的“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的要求全面落实到纪检监察查办案件工作中,严厉惩处违纪违法行为,以反腐败的新成效取信于职工群众,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建设安全、稳定、充满活力的和谐矿区提供纪律保证,经集团公司党政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查办案件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查办案件工作的目标任务2009年,全集团公司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力争查结立案案件10件以上,其中,查办2件以上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基层力争消除无案件单位。
受理信访件办结率达到100%,立案案件办结率达到95%以上,让职工群众看到集团公司党政惩治腐败的决心二、查办案件工作的重点以企业各级领导部门、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为重点。
一是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
对违反党的集中统一原则,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集团公司党政的决议、决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弄虚作假、推诿懈怠的,要严肃查处。
二是查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违规交易、以权谋私非法获利、奢侈浪费的案件。
主要是查处在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贱卖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查处违反设备、物资招议标、比价采购、医药器械采购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规定从中谋取私利的案件;查处企业领导干部与个人职务消费相联系的以权谋私、奢侈浪费方面的案件;查处利用职权为本人、亲属及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的案件;查处违反中纪委“七不准”规定的案件;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利用人事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和商业贿赂案件。
提高认识加大力度努力做好查办案件工作-最新范文
提高认识加大力度努力做好查办案件工作同志们:这次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会议,是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2003以来查办案件工作的情况和经验,分析形势,提高认识,在回顾总结、找出差距、吃透上级精神的基础上,使大家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目标,强化措施,积极行动,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的案件检查工作任务。
县纪委常委会对开好这次会议十分重视,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xxx同志多次听取汇报,提出明确要求,徐书记今天还要作重要讲话。
下面,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对2003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情况作一回顾总结,并就做好这项工作讲几点意见。
2003以来全县查办案件工作的基本情况1、坚决查处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形成了反腐败斗争的声势和威慑力。
两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以查办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科级干部的案件为重点,集中精力,精心组织,坚决果断地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
一是重点查处了一批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在全县引起较大反响。
两年来,全县共查处涉及”三机关一部门”案件57件,立案查处科级干部25人。
上述案件的查处,在全县引起较大反响,对党员领导干部是一次很好的警示教育。
二是着力查办了一批经济案件,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
两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努力为要务服务,共立查经济违纪违法案件124件,占全部立案量的55.9。
重点查处了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
各级在查办经济案件过程中,注意深挖细查,最大限度地挽回经济损失。
通过办案清除经济发展障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发挥了办案对经济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三是积极查办一批重点热点领域案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介入一些重点热点领域,深入开展监督检查,查处了一批涉及建设工程、土地出让、企业改制等热点领域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案件查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案件查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6.10•【文号】药监综法〔2020〕63号•【施行日期】2020.06.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案件查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药监综法〔2020〕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相关司局:为深入贯彻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案件查办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结合新制修订的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案件查办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落实药品监管事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局)要加强指导和监督,推进落实药品监管事权。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本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违规案件查办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和属地管辖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厘清机构改革后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派出机构、市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事权划分。
一是明确监管对象。
对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行监管对象目录制管理,将本辖区所有监管对象纳入分级监管目录,切实做到监管无盲区、无交叉、无遗漏。
二是完善案件查办衔接机制。
进一步完善省级、市级和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医疗器械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监管和案件查办的职责分工以及衔接机制,压实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责任。
三是强化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机制。
对部分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综合执法部门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违法违规案件查处职能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强化协调机制,确保案件及时有效查处。
二、及时固定涉嫌违法行为的证据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做好检查和稽查的衔接。
一是及时固定证据。
对常规检查、体系检查、飞行检查、审核查验、抽样检验、投诉举报调查等监管工作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案件线索,应当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要求,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收集和固定证据并制作笔录。
加强 案件查办 实施方案
加强案件查办实施方案一、加强案件查办的重要性。
案件查办是司法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加强案件查办工作,不仅可以有效维护法律权益,还可以提高司法效率,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因此,加强案件查办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案件查办的实施方案。
1. 完善案件查办机制。
要加强案件查办工作,首先需要完善案件查办机制。
建立健全的案件查办流程,明确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案件查办工作有序进行。
同时,加强对案件查办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2. 加大对案件查办的投入。
加强案件查办工作,需要充分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
要加大对案件查办工作的投入力度,提高司法机关的办案效率。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案件查办信息系统,实现案件信息的共享和互通,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3. 加强案件查办的监督和检查。
加强案件查办工作,必须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建立健全的案件查办监督机制,加强对办案程序和结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案件查办中的问题和不足,确保案件查办工作的公正、公平和规范。
4. 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宣传和教育。
加强案件查办工作,还需要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宣传和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向社会公众宣传案件查办的政策法规和工作进展,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观念,增强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和支持。
三、加强案件查办的保障措施。
为了加强案件查办工作,还需要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保障措施。
要加大对案件查办工作的经费投入,提供充足的办案条件和保障。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案件查办工作考核评估机制,激励和约束办案人员,确保案件查办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总结。
加强案件查办工作,是司法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
只有加强案件查办工作,才能更好地维护法律权益,提高司法效率,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案件查办工作,切实加强案件查办工作,为建设法治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扬州市工商局推进综合执法办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扬州市工商局推进综合执法办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16.03.02•【字号】扬工商〔2016〕8号•【施行日期】2016.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扬州市工商局推进综合执法办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扬工商〔2016〕8号本局各处室、协会、学会、直属事业单位,竞争执法分局、生产要素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现将《扬州市工商局推进综合执法办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3月2日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2016年3月2日印发扬州市工商局推进综合执法办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了积极应对工商体制调整和机构改革的现状,进一步强化工商监管职责,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配置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能,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江苏省工商局的部署要求,结合扬州市工商局新“三定”方案的规定,就深化执法办案体制调整、全面推进综合执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推行综合执法的决策部署,按照“全面履职、全员参与、权责清晰、内外联动、信息畅通、运转协调”的总体要求,遵循和把握执法办案的规律和特点,充分发挥机关职能处室的业务优势,夯实执法办案的队伍基础,理顺执法办案的运行机制,凝聚执法办案的集成合力,实现执法办案的专业化、集约化、效能化、规范化,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更大更好作用。
二、主要目标(一)培养一批执法办案专业人才。
通过实施专家型执法办案人才培养工程,力争通过3至5年的选拔、管理、使用,形成一支相对稳定、涵盖工商各监管领域、专业能力突出的专家型、高素质执法办案人才团队。
药品案件查办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
一、案件查办的背景和重要性近年来,我国药品案件频发,严重影响了药品市场的正常秩序,损害了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加强药品案件的查办工作,维护药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裙众的用药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药品案件查办存在的问题1. 缺乏专业化人才。
目前,很多地方的执法人员在药品案件查办中仍存在专业素质不高的问题,导致案件办理效率低下。
2. 执法部门不配合。
由于涉及多个部门的执法合作,各个部门间缺乏有效的协作机制,致使案件查办工作不够顺畅。
3. 刑事和民事案件界限不清。
在药品案件查办过程中,刑事部门和民事部门的合作不够紧密,导致案件查办工作出现一些瓶颈。
三、药品案件查办的指导意见1. 建立专业人才队伍。
各级执法部门应当加强药品案件查办人才队伍的建设,培养一支专业化的执法团队,提高办案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办案水平。
2. 加强跨部门协作。
各执法部门应当建立起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联合查办机制,通过加强跨部门协作,形成合力,提高案件查办的效率和质量。
3. 加强刑民衔接。
对于刑事和民事部门间的案件查办工作,应当建立起刑民衔接机制,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范围,形成高效的工作合力,推动案件查办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总结药品案件查办工作关系到人民裙众的切身利益,是维护药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裙众用药安全的重要工作。
各级执法部门应当充分认识到药品案件查办工作的重要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动药品案件查办工作的提质增效,为人民裙众打造一个安全、安心的用药环境。
五、加强信息技术支持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信息技术在案件查办工作中的作用愈发重要。
各级执法部门应当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起智能化的案件查办系统,实现案件信息的共享和交流,提高查办效率和准确性。
结合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强对药品市场的监管和预警,及时发现和打击违法行为,有效维护药品市场秩序。
六、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涉及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假冒伪劣药品的违法行为,各级执法部门应当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坚决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保护人民裙众的合法权益。
案件查办工作实施方案
案件查办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案件查办工作是司法机关的重要职能之一,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手段。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各种类型的案件层出不穷,对于案件查办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案件查办工作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总体目标。
本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的案件查办工作机制,提高案件查办效率,确保司法公正。
三、具体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建立健全案件查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强化各方责任意识,确保案件查办工作有序推进。
2. 提高办案质量,加强专业培训。
对案件查办人员进行定期的法律知识培训和业务技能提升,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办案能力,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
3. 加强信息化建设,优化办案流程。
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完善的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案件信息的快速、准确录入和查询,优化办案流程,提高办案效率。
4. 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打击。
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起信息共享、资源互补的合作机制,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提高案件查办工作效果。
5. 完善监督机制,保障司法公正。
建立健全的案件查办工作监督机制,加强对办案程序的监督,确保案件查办过程公正、公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保障措施。
1. 资金保障。
保障案件查办工作所需的经费,确保办案所需的各类资源充足。
2. 人力保障。
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确保案件查办工作的人员配备和队伍稳定。
3. 物资保障。
提供必要的办案设备和物资,确保案件查办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预期效果。
通过本实施方案的落实,预期可以达到以下效果:1. 案件查办工作效率明显提升,办案周期缩短,案件办结率大幅提高。
2. 案件查办工作质量明显提升,办案程序规范、合法,司法公正得到有效维护。
3. 案件查办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各方协作配合更加紧密,形成了合力打击犯罪的良好局面。
4. 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得到提升,社会稳定和谐,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高。
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案件查办工作的意见(食药监法〔2017〕69号)
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案件查办工作的意见(食药监法〔2017〕69号)【发布单位】【发布文号】【发布日期】【生效日期】【效力】【备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惩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案件查办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坚决贯彻“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履行监管政治责任充分认识加强案件查办的重要意义。
案件查办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能,是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手段,是落实“最严厉的处罚”的重要措施。
十八大以来,各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改革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加强食品药品检查检验,强化违法犯罪案件查办,促进了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但近年来部分地区基层专业执法人员有所减少,案件查办数量有所下降。
目前,我国仍处于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高发期,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
科学划分案件查办事权。
食品药品案件查办按照属地管辖和分级管辖相结合的原则确定。
案件查办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管辖,县、市、省、总局的分级管辖按照监管事权划分的相关规定执行。
对按本意见不属于本级管辖的案件,应逐级报告,由有权管辖的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管辖或者指定管辖。
县局主要负责查办下列案件:一是行政许可类案件,包括县局负责的行政许可环节发生的案件。
二是食品类案件,包括县级管辖的食品生产领域发生的案件,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领域发生的案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餐饮等领域发生的案件。
三是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类案件,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零售环节发生的案件;由县级管理的医疗机构等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发生的案件。
查办案件专项整治方案
查办案件专项整治方案第一部分总则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对案件的综合治理,守护平安中国建设,制定本方案。
第二部分目的本方案旨在加大对各类案件的查办力度,加强案件查处工作的整体协调和统一部署,切实提高对案件的查办质量和效率,彻底铲除各类非法行为,维护社会安定和正义。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一、加大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依法查处各类刑事犯罪,以及制止和打击非法集资、涉黑涉恶犯罪、盗抢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严惩涉及危害国家安全、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完善案件查处机制,健全协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建立起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国家安全部门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完善案件查办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将有力地保障案件查办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对案件线索的搜集和核实工作,严把案件查办的质量关。
建立健全案件线索搜集、核实和审查机制,加强对案件线索的把关和审核,确保案件查办工作的严谨和科学。
四、严格依法办案,健全案件办理程序。
坚决按照法律程序和程序规定办理案件,杜绝乱办、乱判、乱查现象的发生,切实提高公平公正办案的水平和能力。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查办案件专项整治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建立健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推进。
二、加强队伍建设。
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素质,保证执法人员遵纪守法,廉洁办案。
三、健全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对案件查办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案件查办过程的监督,确保案件查办过程公开、公正和透明。
四、完善法律制度。
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要根据案件查办的实际情况,完善法律法规,落实法律保障,提高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第五部分成效评估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并定期开展对本方案实施情况的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及时调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对查办案件专项整治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进行信息发布,引导社会舆论,提高社会的满意度。
案件查办与案件管理工作效率提升方案
案件查办与案件管理工作效率提升方案在司法实践中,案件查办与案件管理工作是司法机关的核心任务。
提升这两方面的工作效率,不仅有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能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以下是针对案件查办与案件管理工作效率提升的方案。
一、加强案件查办的专业化培训首先,提升工作效率的基础在于人才。
在案件查办中,加强干警的专业化培训是关键。
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1. 定期组织专业讲座,邀请资深法官、检察官、律师等行业专家,对干警进行法律知识、侦查技巧、庭审策略等方面的培训。
2. 开展模拟庭审、案例分析等实战演练,提高干警的案件审理和查办能力。
3.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干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升整体队伍的专业素质。
二、优化案件管理流程案件管理工作涉及诸多环节,优化流程能够大大提升效率:1. 推行案件信息化管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实现案件信息的实时共享,提高信息检索和利用效率。
2. 简化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等环节的手续,减少不必要的时间和资源浪费。
3. 建立案件进度跟踪制度,确保各个环节紧密衔接,避免拖延现象。
三、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了减轻案件查办压力,可以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1. 推广诉前调解、人民调解等非诉解决方式,让更多案件在诉前得到妥善解决。
2. 加强与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合作,共同开展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
四、强化应急预案执行在案件管理中,应急预案的执行同样重要:1.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件应对、信息安全保障等方面。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干警的应对能力和协作水平。
3.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和调度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
五、构建全方位监督体系提升工作效率,还需构建全方位监督体系:1. 加强内部监督,严格执行案件质量评查、绩效考核等制度。
2. 接受外部监督,加强与律师、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及时回应关切。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我们可以预见,案件查办与案件管理工作效率将得到显著提升。
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工作实施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工作实施办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工作实施办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工作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中铁程纪()5号文件和《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查办案件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查办案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和在党纪政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政纪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三条查办案件要在各级党委、行政组织领导下进行,实行组织检查与群众监督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方针,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第四条查办案件实行分级办理,各负其责的工作制度。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下列违纪违法问题,予以受理:一、集团公司纪委、监察部受理的范围:1.非工程总公司管理的股份公司的领导人员,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社会事业管理中心所属单位领导人员及相当职务人员,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社会事业管理中心部门正副职领导的违纪违法问题;2.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社会事业管理中心所属单位党组织的违纪违法问题;3.工程总公司纪委、监察处,集团公司领导交办的反映其他党员和管理人员以及党组织的违纪违法问题;4.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社会事业管理中心所属单位管理的中级及以下管理人员、党员和党组织重大、典型的违纪违法问题,必要时也可受理。
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社会事业管理中心所属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受理的范围:1.同级党委委员的违纪违法问题;2.本单位党员和中级及以下管理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3.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的违纪违法问题;4.集团公司纪委、监察部和同级党政领导交办的党员、管理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
第五条对于受理的违纪违法问题,采取以下方式办理:1.属于第四条第一款第1、2、3项的问题,经集团公司党政领导同意,由集团公司纪委、监察部直接办理;也可由集团公司纪委、监察部牵头办理;2.属于第四条第一款第4项的问题,经集团公司纪委领导同意,采用下列方式办理:①自办:由集团公司纪委、监察部直接办理。
案件查办实施方案
案件查办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类案件的发生频率逐渐增加,案件的查办工作也变得日益繁重。
案件查办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社会安全、维护法律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我们需要制定一套科学、高效的案件查办实施方案,以应对各种案件的挑战。
二、目标设定1. 提高案件查办效率,确保案件及时得到处理;2. 保障案件查办的公正、公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 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
三、实施方案1. 建立健全的案件查办工作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案件的顺利办理;2. 加强对案件查办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素质;3. 健全案件查办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为失误;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案件查办工作;5. 健全案件查办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工作的公正和公平。
四、保障措施1. 加强对案件查办实施方案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各级人员都能够深刻理解和贯彻执行;2. 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机制,对案件查办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3. 加大对案件查办工作的投入,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4. 完善案件查办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为案件查办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五、预期效果1. 案件查办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案件得到及时处理;2. 案件查办工作的公正公平得到有效保障,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有更高的认可度;3. 案件查办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更加科学有效,工作质量和效果得到进一步提升;4. 案件查办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工作效率得到提升。
六、总结案件查办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法律的尊严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需要不断完善和提高案件查办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为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希望各级部门和全体工作人员都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本方案,共同推动案件查办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关于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财政、审计等机关联合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实施意见(试行)
关于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财政、审计等机关联合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实施意见(试行)更新时间:2007-5-15 19:59:05 来源:本站原创作者:admin点击:2120次关于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财政、审计等机关联合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实施意见(试行)(2004年9月22日洪江市联合办案协调小组会议通过)为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财政、审计等机关在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协作与配合,形成办案整体合力,共同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纪委、高检院、监察部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加强协作的通知》(高检会〔1993〕31号)、《中纪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纪律检查机关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在查处案件过程中互相提供有关案件材料的通知》(中纪发〔1989〕7号)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行联合办案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执政兴国第一要务,按照“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按照各自职责权限和办案程序,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办案”的工作机制,为促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有力保证。
二、成立洪江市联合办案协调小组。
由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组长,市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财政局局长、审计局局长、监察局局长、纪委分管案件的副书记为成员,办公室设市纪委监察局,负责组织协调日常事务。
三、协调小组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反腐败工作部署,研究办案工作方式方法,指导协调查处涉及党员领导干部和在本市范围内影响较大、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大要案件。
四、各成员单位在查办案件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国法为准绳的原则,做到相互信任、相互支持,互通信息、优势互补,积极组织协调案件查处力量,提高办案效率。
中铁三局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工作实施办法
中铁三局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工作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使查办案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纪委监察部《查办案件工作实施办法》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查办案件工作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
通过执纪办案,严肃党纪政纪,加强党风建设,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监督保证。
第三条查办案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和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政纪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第四条查办案件要在集团公司党委、集团公司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组织检查与群众监督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方针,通过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第五条集团公司纪委、监察部依照人事管理权限受理对监督对象和党组织违纪违法问题的检举和控告。
第六条集团公司纪委、监察部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下列违纪违法问题,予以受理:1、集团公司党委、集团公司管理的领导人员和集团公司所属党组织的违纪违法问题。
2、。
工程总公司纪委、监察部和集团公司党政领导交办的反映其他人员和党组织的违纪违法问题。
3、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管理的领导人员和党组织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受理。
4、集团公司本部各部门一般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受理。
5、对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中涉及的党员和管理人员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违纪违法问题。
第七条对于受理的违纪违法问题,采取以下方式办理:1、属于第六条第一、二、款方面的问题,经集团公司党政领导同意,由集团公司纪委、监察部直接办理。
2、属于第六条第三、四、五款方面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经集团公司纪委、监察部领导同意,采取以下方式办理:(1)自办:由集团公司纪委、监察部直接办理。
提升案件查办能力方案
提升案件查办能力方案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犯罪活动的复杂化,案件的查办工作变得愈发重要和复杂。
为了提升案件查办能力,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以下是一些具体方案:一、加强专业培训案件查办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侦查技巧和沟通能力。
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办案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技能水平。
定期组织各类培训班,邀请法律专家和资深侦查人员进行授课,分享自己的经验和案例,以提高办案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分析能力。
二、优化协作机制案件查办是一个团队合作的过程,需要多个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
我们应该建立起一个高效的协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并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
建立一个统一的案件管理平台,方便各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流和共享,提高协作效率和查案速度。
三、加强技术支持随着科技的发展,我们应该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来提升案件查办能力。
利用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对案件线索进行快速筛选和分析,提高侦查效率。
同时,加强对网络犯罪和电子证据的技术研究和应用,提高对这类案件的查办能力。
四、加强国际合作犯罪活动往往跨越国界,需要跨国合作才能有效打击。
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的执法机构之间的合作交流。
通过共享情报、协同侦查等方式,提高对跨国犯罪的查办能力。
五、加强舆情引导案件查办过程中,舆情的影响不可忽视。
我们应该加强舆情引导,及时发布案件信息,回应社会关切,保持信息透明度。
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和合作,及时揭露犯罪分子的罪行,提高社会的安全感和信任度。
六、营造良好工作环境案件查办工作需要长时间的高强度工作,办案人员的工作环境和心理状态对工作效果有很大影响。
我们应该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关心员工的身心健康,建立起一个和谐、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相信我们能够提升案件查办能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案件查办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只有不断提升自身能力,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才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平正义。
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办案工作的若干意见
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办案工作的若干意见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纪委执纪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和改进办案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和《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高度重视和严格规范案件查处工作严肃党的纪律、坚决查处违纪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必然要求。
我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办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依照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办案工作,不断规范和加强纪检监察办案工作,为促进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二、切实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始终保持办案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校纪委要在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办案工作,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校党委和上级纪委汇报重要案件线索和案件查处情况,遇到特殊或疑难、复杂的情况要随时报告。
凡重要信访件和拟立案案件都要在校纪委书记办公会上进行通报,所有党纪处分决定和行政处分建议都要经过校纪委书记办公会集体讨论通过。
三、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和办案原则校纪委在查处案件过程中,要正确把握政策和策略,综合考虑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综合运用纪律、行政和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等方式和手段,妥善查办违纪案件。
要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为准绳,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办案方针,使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四、进一步规范案件管理工作1.加强案件线索管理。
校纪委对通过各种途径掌握和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及时报告主管校领导,作为密件集中管理。
对于涉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重要案件线索,还要按照相关规定报上级纪委。
要逐步建立健全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明确集体排查的方式,规范集体排查的程序。
贯彻落实《意见》(中纪办发〔2011〕25号)工作方案
贯彻落实《意见》(中纪办发〔2011〕25号)工作方案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纪检机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工作方案为深入推进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纪检机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中纪办发〔2011〕25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贯彻落实,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纪检机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案件审理职能作用,切实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维护党员权利,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二、具体措施和要求(一)加强领导,强化学习,充分认识《意见》重要性。
一要加强对案件审理工作的领导。
《意见》既系统总结了长期以来案件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和创新做法,又充分反映了反腐倡廉建设新形势对案件审理工作的新要求,符合查办案件工作特别是案件审理工作实际,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强,对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案件审理部门要主动加强汇报,积极争取领导重视与支持,切实增强案件审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各级纪委常委会要组织专题学习,确保《意见》精神传达到位。
要通过专题学习,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意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对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视、领导、关心和支持。
各级纪委常委会要将案件审理工作放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中来安排部署;要切实研究解决案件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鼓励和保障案件审理部门坚持原则、刚正不阿、秉公执纪,为案件审理部门全面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和环境;要切实加强案件审理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按编制配齐配强案件审理干部。
二要强化学习培训,严格执行《意见》对案件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规定。
要把《意见》的学习作为当前案件审理业务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查办案件相关部门对《意见》进行全员覆盖学习;要将审理业务培训纳入今后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专题学习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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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盘山县纪委、盘山县监察局关于加强案件查办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第十七届六次全会、省纪委第十届六次全会、市纪委第五届八次全会和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打造风清气正的和谐新盘山。
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现就加强我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进一步提高对查办案件工作的思想认识。
近年来,经过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共同努力,我县案件查办工作总体情况较好。
每年都能顺利完成上级下达的指导性目标。
但是,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不断发展,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越来越重,标准要求越来越高。
同时,也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影响着我县案件查办工作的总体进展。
比如,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对案件查办工作的认识程度和重视程度还不够高,缺乏办案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没有把查办案件工作做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对待,摆到重要的日程上。
畏难思想和懈怠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
工作开展很不平衡,有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至今没有自办案件。
目前,已进入全年办案工作的关键时期,案件查办工作时间紧、任务重。
因此,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对案件查办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把查办案件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列到重要日程上,切实增强查办案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探索依纪依法办案、安全文明办案的新途径、新方法、新举措,要正确处理好办案与发展、办案与稳定、办案与治本的关系,要通过查办案件为盘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以惩治腐败的明显成效取信于民。
二、进一步加强案件查办工作的组织领导。
敢不敢办案,能不能办案,会不会办案,是衡量纪检监察组织执纪能力和水平的体现,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的主要领导作为本单位本部门查办案件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组织协调,整合办案力量,创新方式方法,调动方方面面查办案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采取积极的措施全力主攻重点和难点案件,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转变工作思路,坚决克服畏难情绪。
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严肃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以开展重大政策、决策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小金库”专项治理、狠刹借机敛财风、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等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主动寻找案源,积极查办案件。
三、进一步明确查办案件工作的责任分工。
县纪委、监察局根据上年查办案件情况确定全年查办案件的总体目标,对本委局有案件查办职能的科室、乡镇纪委、县直纪委(纪检组)查办案件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性目标。
各单位各部门主管领导及办案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拓宽案件线索领域,积极主动开展查办案件工作。
杜绝“零办案”现象。
具体指导性目标如下:1、县纪委、监察局有案件查办职能的科室年内查办案件指导性目标:案件检查室,基数4件;执法监察室,基数2 件;监察综合室,基数2 件;信访室,基数2 件;宣教室,基数2 件。
2、各乡、镇纪委查办案件指导性目标:基数2 件。
3、县直纪委(纪检组)查办案件指导性目标:基数 1 件。
四、进一步完善查办案件的机制制度。
要充分调动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工作机制,强化办案责任,严肃办案纪律,激发办案热情。
1、完善办案考核机制,制定有案不查责任追究制。
县纪委将把查办案件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各单位是否完成指导性目标和党政领导是否支持办案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来抓。
结合实际,将办案工作进行量化,实行目标管理,纳入年终考核。
2、完善“领导包案,全员办案,上下联动办案和执纪、执法机关协同办案”的工作机制。
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实责,办案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强化对基层办案工作的有效指导。
对案情较为复杂的案件,采取领导直接包案,交叉办案和协作办案等措施,不断加大指导和协调力度,提高案件查办的效率和质量。
3、建立基层向纪委汇报案情和纪委对基层办案巡察指导制度。
一方面,基层独立查办的案件,在提交同级党委(党组)会议之前要与县纪委沟通,县纪委就证据材料、定性量纪情况审核把关。
在办案过程中,基层对办案工作进展情况随时向县纪委汇报,以便县纪委帮助分析案情,指导基层迅速准确地查办案件。
另一方面,实行县纪委对基层办案工作巡察指导制度,县纪委领导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查办案件工作情况,使县纪委及时全面掌握基层办案情况,解决案件在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等各阶段所遇到的疑难问题,并协调好与执纪执法部门间的配合和沟通。
4、建立查办案件工作奖惩制度,激发办案热情。
对于完成年度指导性目标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对于未完成年度指导性目标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中共盘山县纪委、盘山县监察局2011 年5 月18 日这就像我们身处喧嚣的闹市,却在渴望山清水秀的僻静之地。
心若静,何处都是水云间,都是世外桃源,都是僻静之所,心若浮躁,不管你居所何处,都难宁静。
其实,很多人惧怕喧嚣,却又怕极了孤独,人实在是矛盾的载体。
然而,人的最高境界,就是孤独。
受得了孤独,忍得了寂寞,扛得住压力,才能成为生活的强者,才不会因为生活的暗礁而失去对美好事物的追求。
常常喜欢静坐,没有人打扰,一个人,也有一个人的宿醉。
面对这喧嚣尘世,安静下来的时光,才是最贴近心底的那一抹温柔,时光如水,静静流淌。
即便独自矗立夜色,不说话,也很美。
这恬淡时光,忘却白日的伤感,捡起平淡,将灵魂在宁静的夜色里放空。
回头看看曾经走过的路,每一个脚印,都是丰富而厚重的,是对未来的希望,是对生活的虔诚。
我们都是生活里的平凡之人,不管一天中多么努力,多么辛苦,老天总是会给你时不时的开个玩笑,可能有些玩笑,来的有点猛,有点不知所措,但是又怎么样呢?你要知道,人的能力和智慧是无穷的。
面对生活的暗礁,我们只能用坦然的心态去接受它,然后尽量去改变它,让它激起生命的浪花。
即使改变不了,只要努力了,就不言后悔。
有时候,难过了,想哭就哭出来,哭又不是罪,哭完了继续努力,总有一天,时间会告诉你,你的眼泪是不会白流的。
没有苦难的人生,它一定是不完美的。
生命里,没有一帆风顺,总有一些看不见的暗礁等着你,既然注定要撞上,那就努力寻找岸的方向。
只要不放弃,一定有抵达岸边的希望,若选择放弃,那么岸依然是岸,死神只会离你越来越近。
能和灾难抗衡,能珍惜生命的人,那么他的人生一定不会太灰暗。
只要你不放弃自己,生活就不会放弃你,成功的希望就会被实现。
凡是成功的人,经历生活的暗礁,那是必然途径。
生命路上的灾难和创伤,会让你更好的前进。
行走尘世间,保持好心态,一切都有可能被改变,当别人在为你呐喊助威时,自己千万不要放弃,不要半途而废,前功尽弃。
只要坚持,生命一定会被你改写。
人生何其短,千万不要让过往和未来,羁绊住今天的心情,应该尊重生命,珍惜时光,活好每一天。
林清玄说:“今天扫完今天的落叶,明天的树叶不会在今天掉下来,不要为明天烦恼,要努力地活在今天这一刻。
”还有一句话叫,昨天的太阳晒不干今天的衣裳。
假若有人问,你的一生有多长?请告诉他,只有三天,昨天,今天和明天。
在这三天的生命里,昨天我们已经浪费掉了,明天不一定属于你,那你的时间就只有今天,所以不珍惜今天的人,就不配拥有明天。
左脚踏入清芬,右脚却已陷入泥沼。
“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谁能一边勘破“菩提”它本“无树”,又能参透“明镜”若心,何需有“台”左手如来,右手是卿。
坐拥红尘,如何安放,既不负如来,又不负卿!人生,前半生车马盈门,后半生门可罗雀。
前一刻高处不胜寒,下一刻跌入尘埃无人羡。
前一刻天光云影风情无限,下一刻霉雨霏霏月缺星残。
上一刻道不尽三生三世的绵绵情语,下一刻世界末日粉碎了所有誓言,鸟语花香风寂云散。
前半程春宵一度,后半程巴山夜雨,西窗烛,无人共剪。
生活的酒杯,一半是酒,一半是药,总是让人一半醉,一半醒。
人生的景色,总是一边是高山,一边是深渊,一面攀爬一面担心深陷。
人生的路,行行复行行。
左边花开,右边叶落,眼见着斑斓,又紧随着枯萎。
前面是风,后面是雨,不知何时暖阳高照,冷寂的心开始回春,冻结的希望复苏生机。
扬手云舒,低眉水流。
人生,从生到死,时间之路很短,心路却很长。
千山万水,脚步皆可飞渡,却常常穿不过拳拳之心。
生活往往上一刻希望,下一刻失望。
有几人能做到“荣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
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
佛曰:“世间一切,为我所用,非我所有。
”何来得与失?何来悲与喜?人生,左手真,右手幻,真真幻幻,虚虚实实。
“智者知幻即离,愚者以幻为真。
人生,本是一边失去一边拥有,一边歌一边泣,进退参差,苦乐相搀。
生活,本是一半海水,一半火焰。
一忽热烈如火,一忽冷艳如冰。
一朝清澈无鱼,一朝迷雾重叠。
一朝潮起,一朝潮落。
朝独醒,暮独浊。
熙辉里放歌,暮色里茕茕孑立。
一朝火树银花,一夜鱼龙舞;一朝灯火阑珊,凤箫声谙里,伊人已去。
抬手是春,落手是秋。
淡定从容,一切在心内,一切又皆在心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