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民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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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民主管理制度总纲

第一章、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总则

二、学校教代会职权

三、学校教职工代表

四、学校教代会组织制度

五、学校教代会代表的义务和权利

第二章、重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制度

一、总则

二、重大事项的内容范围

三、重大事项决策的主要形式

四、重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的主要程序

五、重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的基本要求

六、对违反本规定的责任追究

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章、校务公开制度

一、总则

二、校务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

三、校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四、校务公开工作的职责

五、校务公开的原则和内容

六、校务公开的形式

七、校务公开的程序

附则(一)《xxxxxxx实验小学校行政、教师办事纪律》(二)《xxxxxxx实验小学校各项办事程序》

第四章、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和公开述职、民主评议制度

一、总则

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

三、中层干部公开述职和民主评议

附则:《公开竞聘中层干部的资格条件》

第五章、xxx xxx实验小学校家长委员会制度

一、总则

二、组织机构

三、权利与义务

四、工作制度

第六章、领导干部深入一线和联系群众制度

一、总则

二、形式和对象

三、方法和途径

四、任务和要求

民主管理制度

总纲

为深入贯彻实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全心全意依靠人民群众的指导方针,依据依法治校、以德立校的办学理念,坚持和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和载体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以发挥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决策民主化和管理科学化,推进学校制度文化建设,构建和谐、民主的人文环境,促进学校教育改革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民主管理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第一章、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总则

为了适应教育体制和学校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发展,结合我校教代会的实践和基层工作的实际需要,依据《教育法》、《工会法》、《教师法》、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教代会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也是校领导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

2、学校教代会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行使职权。

3、学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二、学校教代会职权

(一)教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对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其它有关学校发展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学校内部重大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以及其他与教职工利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3、讨论决定学校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

4、评议和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的工作。

(二)校长要定期向代表大会报告和通报工作,尊重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权。

(三)学校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以及职能部门正确行使管理权。教育教职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三、学校教职工代表

1、凡我校在编教职工(包括合同制职工)均可当选为学校教职工代表。代表应具有参政议事能力,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热心社会工作的基本素质。

2、学校教代会代表人数一般控制在全校教职工人数的10—30%,人数多少以有利于教代会开展活动为原则。

四、学校教代会组织制度

3、学校教代会每届3至5年,与工会同时换届,每年至少召开1—2次代表大会。

4、因调离工作岗位或退休教职工不再履行代表义务,可由原部门另选他人替补空缺。校内调动其代表资格应予保留。

5、学校工会是学校教代会的工作机构。校工会有权指导学校教代会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6、每次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选举和表决须到会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7、遇有特殊情况,经多数代表提议,经党支部的批准,可以临时召开代表大会。

五、学校教代会代表的义务和权利

(一)代表的义务

1、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模范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增强主人翁意识,提高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素质和能力。

2、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及时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3、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努力贯彻、宣传会议精神。

(二)代表的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向校领导和职能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3、有对教代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三)本实施细则由校工会负责解释,如有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二章、重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增加全校教职工的主人公意识,激发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和创造力,化解矛盾,促进党群、干群关系改善,根据上级“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严格按规定程序运作”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重大事项的内容范围

1、本校章程;

2、本校发展规划;

3、本校内部机构的增设与撤并;

4、本校重大改革方案、措施及规章制度;

5、本校中层干部的任免;

6、本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

7、本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

8、本校年度经费预算安排、决算分析报告;

9、本校大额度经费的使用;

10、本校投资、融资项目及借资、欠资计划方案;

11、本校自筹资金的重大基建、设备项目的确定与实施方案;

12、涉及本单位各项权益的转让、租借等事项与外单位签订的有关协议、合同;

13、本校教职工收益分配方案;

14、本校奖惩工作;

15、本校其他重大事项。

三、重大事项决策的主要形式

1、校务会议是重大事项决策的主要形式。

2、校务会议的成员为正副校长、党支部书记和工会主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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