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科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音乐学科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方案一、评价目的:

音乐教育是学校进行美育的重要途径,具有人文的价值,对陶冶学生的思想情操、开发学生的智力、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本评价从素质教育的目标出发,结合音乐教学的学科特点,对学生音乐的态度与兴趣,知识技能的掌握,个性的发展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力求体现艺术教育的思想性、知识性和人文性,注重学生的能力培养。

二、评价对象:

全体学生

三、评价要求:

评价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平日与期末相结合为基本原则,重学生学习的过程性评价。具体要求如下:

三、具体要求:

(一)学习态度:40%

根据平日音乐作业及音乐课参与简单合唱、轮唱、集体舞、音乐游戏、音乐创编等活动的具体情况打分。

(二)基本知识:10%

口试:

1、认识小节、小节线、终止线。

2、认识二四拍拍号,并知道它的含义和二四拍的强弱规律。

3、认识反复跳跃记号,并知道演唱(奏)的顺序。

4、听音乐,能用线条、图形、颜色表现情绪。

(三)基本技能:50%

在背唱曲目中任选一首背唱。

曲目:整册抽签

(四)个性发展:10%

有特长的同学可以选择乐器、舞蹈、表演、合唱、轮唱等自定内

容,(合唱轮唱、表演可自由组合小组展示)做为加分。

说明:

1、评价分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75—89为良好,60—74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本评价总分为110分,“个性发展”作为加分。

古塔中学

2012.1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