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设计指导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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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工程设计规则及主要技术措施
指导性意见
(修改稿)
发布单位: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编制单位:重庆市设计院
2011年04月8日
前言
为了完善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建设标准,保证和促进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工程的设计质量和设计效率,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汇总相关现行规范、规定,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此技术措施,供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参照使用。
本设计规则及主要技术措施编制单位、主要起草人和审查专家
编制单位: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邓小华彭春胡海蒂罗建兵阎光健王志学夏虹龚曼琳李玲黄显奎黎明周强
审查专家:余吉辉谢自强黄建周吴欣邓志刚艾为学
目录
1 总则
2 方案设计
3 . 建筑设计
4 结构设计
5 给排水设计
6 电气设计
7 暖通设计
8 燃气设计
1总则
1.1本措施适用于重庆市行政辖区内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1.2本措施遵守和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规划、消防、节能、市政、人防、园林、教育、环保等现行法律、法规、标准与规范。对设计中的共性问题加以提示和补充,结合实践经验给出部分建议性的数据供参考使用。未尽事宜详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范、标准。
1.3本措施编制推行以人为核心的设计思想;遵守‘因地制宜、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能节地,经济、适用、美观’等相关规定的原则;推行标准化、工业化、多样化的原则;合理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统一的原则。
1.4本措施以布局合理,配套齐全,商住分离,户型标准化,装修完善,环境宜居为指导核心。
2方案设计
2.1 设计依据:
2.1.1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的相关文件
2.1.2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专项规划
2.1.3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
2.1.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法规,规范,规定
2.2 在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指引下,充分认识并遵循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对地块的要求。
2.3透切掌握用地的现状:地块相关各类控制红线,周边环境、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地块周边及内部的市政道路及管网设施。
2.4 依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合理布局,满足城市景观要求、竖向设计合理,交通组织流畅,防火设计合规,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排水顺畅、土石方自身平衡,尽量避免高切坡、高挡墙。
2.5 遵循政府要求,合理控制住宅面积指标和户型比例;综合考虑建筑整体结构的经济性、合理性;强调户型设计的标准化。
单间配套:建筑面积30~35㎡/户;
1室1厅:建筑面积35~50㎡/户;
小2室1厅:建筑面积50~60㎡/户;
大2室1厅:建筑面积60~70㎡/户;(根据需要设置)
3室1厅:建筑面积70~80㎡/户;(根据需要设置)
套型面积大小和套型比例根据社会需求,具体项目的特点,在遵从政府具体要求的原则下实时调整。
2.6遵循政府要求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的相关规定,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
停车位配置标准:住宅0.34辆/100㎡;商业0.5辆/100㎡。
物管用房配置标准:总建筑面积的3‰。(分组团相对集中设置)
社区用房配置标准:15㎡/100户。(分组团相对集中设置)
分组团设置文体活动场所,按组团居住人数和总居住人数分别设置卫生站,按区域人口设置社区医疗中心。
分组团设置垃圾收集点,根据环评要求设置垃圾转运站和污水生化处理池。
按政府和规范要求设置幼儿园,学校,商业,公交车首末站,社会停车场,体育公园,派出所,街道办,公厕等。
商业用房和住宅尽量分开设置,保证高层塔楼的单纯性。
结合商业策划设置商业建筑,临街商铺和集中商业合理搭配,合理配置商业业态,适当设置商业步行街,实现商业价值的最大化。
车库设置人性化,条件许可的前提下设置自然通风,采光;车库尽量直接进塔楼电梯厅。
2.7小区分组团封闭管理,设景观围墙和保安值班室。.
组团内部道路车行道宽度按4米,6~7米分级设置,主要车行道设置1.5米宽人行道,入户道路宽度2.5米。
分组团人车分流。
合理设置人行过街系统。
2.8明确设置消防车道和消防扑救场地,高层建筑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者沿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最小宽度4米,高层建筑消防扑救面长度不小于1/4周长且一个长边,2.9 小区绿化率不小于30%,应急消防车道不计入绿化率,架空绿化比例不超过50%。2.10 住宅单体设计参照《重庆市小套型住宅设计规范》DBJ50-079-2008,以面积紧凑,功能齐全,体形系数合理,消防设置合规为基本要求。
住宅底层设置门厅,值班室及卫生间、信报箱等,可考虑局部架空或者部分楼栋全架空作文体活动场所。
住宅出入口独立设置。
尽量设置生活阳台。
空调外机按相关规范合理设置。
住宅部分公共走道宽度严格按照《重庆市小套型住宅设计规范》。
电梯设置应有相应承载人数计算,(参照《重庆市小套型住宅设计规范》,住宅单台电梯服务人数320人),电梯载重量和速度等性能可适当提高。
2.11 节能按节能率50%设计(渝建发【2010】68号关于执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2.12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确定建筑的色彩和外装饰的材质、规格。
3建筑设计
3.1概述:
3.1.1主要设计依据: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规划》
《重庆市保障性住房装修设计标准》DBJ50-111-2010
《成品住宅装修工程技术规程》DBJ50-113-2010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
《小套型住宅设计规范》DBJ50-079-2008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DB50/5031-2004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
建设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部发《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
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50-052-2006
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DBJ50-102-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