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提费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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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会计实务考试辅导预提费用如何记账?【最新会计

2011-07-07 12:08:10 来源:互联网

2011年会计实务考试辅导预提费用如何记账?

2011年会计实务考试辅导预提费用如何记账?

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某些费用不一定当时就要支付,但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属于当期的费用应该计入当期,如企业固定资产大修理在未进行大修理时,不可能产生大修理费用,但大修理费用应在固定资产两次大修受益期间内进行预作为当期费用。按期预提计入费用的金额,同时也形成笔负债,对此,应通过设置“预提费用”科目核算。预提费用还包括:预提租金、保险费、借款利息等。

例:某工业企业2001年1月1日借入短期借款100万元,年利率6%,借款期为一年,借款利息按季支付。该企业短期借款利息采取预提办法,其第1、2,3个月的账务处理如下:

(1)第1、2个月预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 5 000

贷:预提费用 5 000

(2)第3个月支付利息

借:财务费用 5 000

预提费用10 000

贷:银行存款15 000

2011年会计实务考试辅导商场中促销“买一赠一”的会计处理

2011年会计实务考试辅导商场中促销“买一赠一”的会计处理

对于此类销售行为在会计处理上的难点就在于赠送商品的入账问题。按税法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征收增值税。在此种销售方式中,应当将作为赠品处理的商品与普通销售的商品区分开来,并予以披露。笔者通过对若干企业的调查,发现采取对其中一件商品按售价做正常商品销售处理,而另一件记入营业费用的处

理是目前比较普遍的做法。具体是对赠送商品以成本加增值税金借记“营业费用”,贷记“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例:白云百货为促销,2004年1月推出了语花牌花生油买一赠一的销售方式,即购买一大壶(5L)花生油赠送同品牌一小瓶(500g)花生油,花生油的进价是4元/500g,销售价是7.02元/500g,2004年1月5日当天共销售花生油100壶,白云百货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

对于正价销售商品按照正常销售商品处理,具体会计分录略。

对于赠品,会计处理如下:

借:营业费用502

贷:库存商品4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02(7.02×100/(1+17%)×17%)

应该注意的是,因为利用这种方法促销商品,本来就是企业的一种让利行为,用此会计处理方法虽符合税法的规定,企业却要对赠出的商品按其正常销售价格缴纳税金,这无疑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因此企业在使用这种方法促销前要事先对成本和效益进行充分的核算,以防止得不偿失。

2011年会计实务考试辅导赠送购物券的会计处理

2011年会计实务考试辅导赠送购物券的会计处理

为吸引顾客,目前很多商场都搞起了购买一定数额的商品赠送购物券的促销方式。如某商场的买100送50活动,某商场买200送200的活动等就属于此类促销方式。这种促销方式容易刺激消费者的大额购买,也不会使商家负担多余的税金,因此,是目前一种常见的商场促销手段。笔者认为:对于此类促销行为与前文的有条件赠送赠品的促销方式的会计处理类似,都应遵循会计上的谨慎性原则,在销货的同时做或有负债处理。具体处理方法为:将销货时发出的购物券确认为“营业费用”,同时,贷记“预计负债”。当购物券使用时,借记“预计负债”,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同时结转商品成本。若未发生,就将“营业费用”、“预计负债”冲销。这种销售方式下,“预计负债”科目的发生和回收频率较为频繁,因此,应定期核查该科目,并在促销期末时清查确认不能回收的购物券,冲销相应的“营业费用”和“预计负债”。

例:白云百货2004年3月6~8日搞三八节促销活动,凡在本商场购物的顾客购买商品满100送50的购物A券,促销期共发出1000张A券,收回800张。

购物券发出时应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费用50000

贷:预计负债50000

收回购物券时应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预计负债4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4188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5812(40000/(1+17%)×17%)

对未收回的购物券应做冲销分录如下:

借:预计负债10000

贷:营业费用10000

2011年会计实务考试辅导退货与销售折让的几种账务处理方法

2011年会计实务考试辅导退货与销售折让的几种账务处理方法

退货与销售折让是企业经常性的经营行为,若不正确处理这些业务,将会在会计核算上带来很多不便。下面谈谈我们处理这些业务的方法,以供同行参考。

1、购买方未付货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的

购买方须将原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二联(发票联)和第三联(税款抵扣联)及产品(商品)销货单主动退还给我方,我方则应视不同情况作下述处理:

(1)我方在会计上未入账时,应将所有专用发票联次注明作废,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于存根联后面。

(2)我方已入账时,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红字(负数)发票,将记账联撕下入账,作为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的依据,将退回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税粘于红字(负数)发票的发票联后,并注明蓝字发票记账联的原有凭证号,便于备查。另一种情况,产品(商品)销售单价发生了变化,例如我方与买方商量一致同意将上月发出产品价格调高或调低(当上月已按原价开票,并已作账务处理和报税),购买方应将上月开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退回后,我方本月重新按现价开一张蓝字发票,将新开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联撕下,邮寄给买方,记账联在本月补记上月少记(冲回多记)的账款,将变更后的合同或协议附于其后。并注明上月原记账联的出处(凭证号)。退回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于本月重开蓝字发票存根联后。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我方不得扣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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