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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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5.14•【字号】皖政办〔2022〕7号•【施行日期】2022.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徽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5月14日目录第一章工作成效与面临形势第一节自然概况第二节工作成效第二章总体要求与目标策略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规划目标第四节总体布局第五节总体策略第三章重点任务与重大工程第一节长江生态廊道保护和修复第二节淮河生态廊道保护和修复第三节皖西大别山区生态屏障保护和修复第四节皖南山区生态屏障保护和修复第五节巢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第六节新安江生态廊道保护和修复第七节江淮运河生态廊道保护和修复第八节淮北平原生态保护和修复第九节江淮丘陵岗地生态保护和修复第十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第十一节生物多样性系统保护与修复第十二节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建设第四章规划实施与保障机制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第二节加强资金保障第三节加强实施管理第四节加强科技支撑第五节鼓励公众参与安徽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前言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要求,编制《安徽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衔接区域发展战略,落实国家、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长江重点生态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明确省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任务、总体布局、修复分区和重大工程,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是省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的总纲领和空间指引,是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依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产业化十大主导产业发展规划(2003-2007年)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产业化十大主导产业发展规划(2003-2007年)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产业化十大主导产业发展规划(2003-200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2.16•【字号】皖政办[2004]13号•【施行日期】2004.0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产业化十大主导产业发展规划(2003-2007年)的通知(皖政办[2004]1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编制的水果、畜牧、优质粮、优质油、渔业、茶叶、蔬菜、棉花、中药材、茧丝绸等农业产业化10大主导产业发展规划(2003—200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施意见》(皖政〔2003〕5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完善协调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科学指导农业产业化规范有序发展,大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保持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四年二月十六日安徽省水果产业化发展规划(2003-2007年)为推动我省水果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施意见》(皖政〔2003〕52号),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2001年,我省水果栽培面积、产量分别为148.89万亩、153.01万吨,其中,梨和苹果的栽培面积、产量分别为52.08万亩、67.24万吨和31.02万亩、25.96万吨;全省出口水果3.5万吨、加工果品近7万吨。

目前,我省已获得水果无公害认证12个,认证面积约1万公顷。

宿州市的“砀园”、“翡翠”、“梨树王”牌砀山酥梨获得了绿色食品认证。

砀山县还被列为全国水果无公害生产示范县。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推进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推进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文字号】宜政办秘[2016]36号【发布部门】安庆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4.25【实施日期】2016.04.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宜政办秘〔2016〕3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安庆市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4月25日安庆市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推进方案为加快实施农业现代化推进工程,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围绕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探索产品、企业、产业生态圈三位一体的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进一步明确推进路径和创建内容,到2017年,建设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县(市)、区2个,示范区8个、示范主体100个,构建“示范主体小循环、示范区中循环、示范县域大循环”的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体系,基本形成具有安庆特色的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机制,争创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市。

通过试点示范,实现全市“一稳、两增、两提”农业发展目标,即稳定提升粮食产能,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持续建设,力争5年全市推进,10年迈上新台阶,到2030年把我市打造成为现代生态农业强市。

二、建设模式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品牌引领、循环利用和三产融合,探索构建产品生态圈、企业生态圈和产业生态圈三位一体的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

(一)以品牌化运营打造产品生态圈。

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等“三品一标”认证和管理为抓手,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有关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发文字号】皖政办秘[2013]39号【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发布日期】2013.04.07【实施日期】2013.04.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有关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皖政办秘〔2013〕39号)省有关部门、单位:《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皖发〔2013〕1号)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需要省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具体措施并认真加以落实。

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分工(一)关于“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重点支持产粮大县,打造粮食生产‘三大行动’核心示范区和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和“加强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与联防联控能力建设”的问题,由省农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粮食局、省水利厅、省科技厅、省林业厅、省气象局、省农科院、安徽农业大学等单位负责落实。

(二)关于“推进畜禽水产品标准化规模养殖、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实施蔬菜产业提升行动”和“发展名优茶,开发夏秋茶”的问题,由省农委会同省财政厅、省供销社、安徽出入境境检验检疫局、省农科院、安徽农业大学等单位负责落实。

(三)关于“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的问题,由省旅游局、省农委会同省林业厅、省扶贫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四)关于“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的问题,由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等部门负责落实。

(五)关于“实施农机化推进工程”的问题,由省农机局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等部门负责落实。

(六)关于“推进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加快灌排泵站更新改造,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新实施300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加强乡镇或小流域水利、防汛抗旱和农田水利管护合作组织建设”和“再解决4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的问题,由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编办等部门负责落实。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五大示范行动扎实推进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五大示范行动扎实推进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五大示范行动扎实推进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8.27•【字号】•【施行日期】2015.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五大示范行动扎实推进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农委(畜牧局、水产局、农机局):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开展五大示范行动扎实推进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关于开展五大示范行动扎实推进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的实施方案安徽省农业委员会2015年8月27日附件关于开展五大示范行动扎实推进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的实施方案农业受自然和市场双重影响,涉及千家万户,示范引领是做好农业工作的基本方法和重要抓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农业部等八部委印发的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以及今年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加快发展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经省政府同意,省农委于2015-2017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绿色增效、品牌建设、科技推广、主体培育、改革创新“五大示范行动”。

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现代生态农业作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以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为总抓手,借力“互联网+”,助推绿色农业、特色农业和品牌农业发展,依托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区两大平台,实施绿色增效、品牌建设、科技推广、主体培育、改革创新“五大示范行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品牌化运营的产品生态圈、联合体组织的企业生态圈、复合式循环的产业生态圈“三位一体”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打造一批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的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主体、示范园区、示范市县,构建以企业为单元的生态小循环、以示范园区为单元的生态中循环、以县域为单元的生态大循环,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加快安徽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合肥滨湖等六个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合肥滨湖等六个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合肥滨湖等六个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的通知【法规类别】特区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皖政办[2009]11号【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发布日期】2009.02.26【实施日期】2009.02.26【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合肥滨湖等六个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的通知(皖政办〔2009〕1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探索财政支持农村改革发展的新途径,省政府决定,在淮北平原、江淮丘陵以及皖南山区选择建设滨湖、百善、耿城、郭河、九华、红星6个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建设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是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总体部署的实际行动,也是有效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的积极探索,对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新农村的目标要求,结合我省农村改革发展实际,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有效整合资金,实行综合开发,力争在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上取得新突破。

二、基本原则(一)规模开发。

全面规划,统筹发展,集约开发,规模经营。

(二)以现代化为统领。

注入现代农业理念,运用现代农业手段,实施现代农业内容,提升现代农业效果。

(三)地方为主。

以地方政府为主体,牵头协调各方,形成合力。

(四)市场化运作。

以市场运作为主导,以企业经营为支撑,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促进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内容(一)探索统分结合的土地经营新方式。

运用多种方式,推进土地流转,促进规模化经营。

(二)探索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新模式。

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支持为辅,实现民管、民受益。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皖农产[2011]4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皖农产[2011]4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皖农产〔2011〕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现将《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十二五”“671”转型倍增计划,现就推进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当前,我省农业正处于全面转型的关键时期,特别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在经历“十一五”快速发展之后,正面临着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实现转型升级的迫切要求,需要找准切入点,借助有力抓手,推动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逐步从追求数量增长向追求质量、效益提升转变,实现农业产业化又好又快发展。

抓好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是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十二五”转型倍增计划的重要内容,对新形势下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农业强省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加大力度,强力推进,跨越发展。

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建设农业产业化示范区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动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取得预期成效,确保实现全省农业产业化“十二五”“671”转型倍增计划目标任务。

1、建设农业产业化示范区是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提升带动能力的重要抓手。

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将推动龙头企业向优势产区集中,由单个龙头企业带动向龙头企业集群带动转变,有利于发挥集群集聚效应,提高优势产业整体素质和效益。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22•【字号】皖政[2006]119号•【施行日期】2006.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皖政〔2006〕11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安徽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安徽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根据《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制定《安徽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一、“十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成就“十五”时期是安徽对“三农”投入大幅度增加、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农村改革不断深化的时期,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逐步优化,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农村公共事业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

(一)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

科技兴农步伐加快,每年推广农业新品种100多个,推广先进适用技术2亿多亩次,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3984万千瓦,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

2005年,全省粮、棉、油、肉蛋奶、水产品等总产量分别达到2605.3万吨、31.1万吨、270.7万吨、516.0万吨和177.6万吨,比“九五”末期的2000年增长5.4%、13.1%、-5.1%、26.1%和11.1%,分别位居全国第6、第6、第3、第8和第9位,水产品中淡水产品总量位居全国第4位。

(二)农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主要农产品优质率明显提高。

2005年,全省优质专用小麦面积80万公顷,优质率达40.2%;优质水稻面积117万公顷,优质率达50.5%;双低油菜93万公顷,占全省油菜面积的91%。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5〕68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5〕68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5〕6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2月15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国办发〔2015〕5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根本途径,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核心,以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生产体系和产业体系为重点,着力转变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推动农业发展由数量增长为主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上来,由主要依靠物质要素投入转到依靠科技创新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由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经营转到可持续发展上来,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坚持把增强粮食生产能力作为首要前提,把提高质量效益作为主攻方向,把促进可持续发展作为重要内容,把推进改革创新作为根本动力,把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作为基本遵循,切实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到2020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取得积极进展,实现“两稳、两增、两提”。

“两稳”,即稳定粮食产量和产能;“两增”,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两提”,即提高农业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农委(畜牧、水产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快我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步伐,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农产品核心竞争力,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农委研究制定了《安徽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七日安徽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开展现代农业关键与共性技术联合攻关,尽快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农产品核心竞争力,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农科教发〔2007〕12号)和省农委、科技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农科〔2007〕257号)精神,决定对我省优质农业科研力量与科技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建立“安徽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新机制、整合资源、联合攻关、提升能力、促进发展为总体思路,以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农产品核心竞争力为目的,建立安徽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为促进粮食持续增产、农业持续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1、优势农产品优先原则。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在产品选择上坚持优势农产品优先的原则,按照产业发展内在规律,优化配置遗传育种、栽培与养殖、病虫害防治、营养、产后处理与加工、设施设备和产业经济等各个环节的科技资源和研发力量,为产业发展提供全面系统的技术支撑。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14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14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1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加快推进我省农村一二三产业(以下简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用工业理念发展农业,以培育农村产业融合主体为重点,以创新农村产业融合方式为着力点,以完善农村产业融合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建立农村产业融合服务体系为支撑,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发展新格局,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为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市场导向。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二是坚持统筹推进。

农业现代化要与新型城镇化相衔接,与新农村建设相协调,促进农村产业集聚发展。

三是坚持分类指导。

要因地制宜,探索不同地区、不同产业的融合模式和利益联结机制。

四是坚持农民自愿。

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强化利益联结,保障农民获得合理的产业链增值收益。

五是坚持改革创新。

打破要素瓶颈制约和体制机制障碍,激发融合发展活力。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市、示范主体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市、示范主体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市、示范主体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4.06•【字号】皖农计函〔2017〕295号•【施行日期】2017.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市、示范主体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农委,合肥市畜牧水产局、阜阳市畜牧兽医局:为深入实施安徽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根据《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创建工程施工方案》,创新发展办〔2017〕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5〕73号)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市、示范主体创建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根据皖政办〔2015〕73号文件确定的5个市、30个县(市、区)、100个示范区和1500个主体的创建目标,2017年继续组织3个示范市、1000个示范主体申报创建工作。

3个示范市计划在沿江平原、江淮丘陵、皖北平原三个类型区,各选择1个市开展创建(具体名单见附件1),1500个示范主体计划在各农业县(市、区)中创建(包含2016年省农委领导干部联系的500个示范主体)(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有关要求(一)申报要求1.示范市申报要求。

申报创建的省辖市要认真领会《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推进方案》、《安徽省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试点示范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安徽省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示范市县遴选及管理办法(试行)》精神,主动与省农委有关牵头处室及单位联系,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认真编制实施方案和建设规划,做好申报工作。

2.示范主体申报要求。

各县申报的示范主体要围绕建设主体小循环,以现代化设施、清洁化生产、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绿色化增效为主要建设内容,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施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施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文字号】皖政[2003]52号【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发布日期】2003.08.15【实施日期】2003.08.15【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施意见(皖政[2003]5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十五”期间,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扩大农民就业和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工业理念抓农业,引导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农业领域,实行企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行业化管理,推动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再上新台阶,全面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综合效益,切实推进加快发展、富民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目标是:按照国家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根据我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基础和市场前景,确立水果、畜牧、优质粮、优质油、水产、茶叶、蔬菜、棉花、中药材、茧丝绸等十大主导产业,建设区域化、优质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形成优势农产品产业带。

围绕上述十大主导产业,培育一批以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为支柱,以省级龙头企业为主体,以中小龙头企业为依托的产业关联度大、技术装备水平高、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群。

着力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实现农产品多重增值。

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粗加工以上)由目前的20%左右提高到50%以上,其中,粮食由目前的30%左右提高到60%;水果由5%提高到10%;蔬菜由8%提高到15%;肉类由5%左右提高到8%;水产品由1%提高到5%。

龙头企业直接带动农户数达到585万户,户年均来自主导产业收入达到1270元左右。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皖政办〔2015〕29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皖政办〔2015〕29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正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市场化、集约化、规模化加速推进,广大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对农业生产服务提出了新需求。

同时,农业经营体制机制不断改革完善,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对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出了新要求。

为适应农业农村发展新形势,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地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目标,坚持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按照“主体多元化、运行市场化、服务专业化”要求,大力培育新型服务主体,加强服务设施装备建设,搭建为农服务平台,创新服务体制机制,加快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立体式复合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目标任务。

力争到2020年,全省农业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全覆盖,主要农作物良种实现全覆盖,大田粮食作物全程社会化服务面积占50%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农业科技贡献率达65%以上,农业信息化覆盖率达95%以上,农业服务业总产值在2014年的基础上翻一番。

二、大力培育新型农业服务主体(一)推进公共服务站点建设。

巩固乡镇涉农公共服务机构基础条件建设成果,进一步健全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位一体”公益性服务体系,完善经费保障和激励机制,调动基层公共服务人员积极性(责任单位:省农委、省财政厅,排第一位的是牵头单位,下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意见【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文字号】皖政办[2010]124号【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发布日期】2010.09.03【实施日期】2010.09.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意见(皖政办〔2010〕12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2010年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的实施意见,加快我省农业转型升级,推进农业现代化,实现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以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主要目标,在现有基础上,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地建设一批规划布局合理、生产要素集聚、设施装备先进、科技水平领先、经营机制完善、辐射带动明显的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使之成为全省区域现代农业的样板区、先进科技转化应用的展示区、新型农民的培训基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区,推动我省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建设目标和总体要求从2010年开始,用5年时间,在全省有条件的农业县(市、区、农场)建设80个左右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

具体目标:一是土地单位生产能力比当地平均水平高20%以上。

二是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利用率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水资源利用率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或达到80%;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等资源的综合利用转化程度高,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三是生产者素质明显提高,劳动力的分工和就业充分,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

四是农产品达到优质、安全标准,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程度高。

五是农业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产加销体系完善,农户入社率高,农业产业化、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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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推
进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皖政办[2015]73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5.12.28
【实施日期】2015.12.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
(皖政办〔2015〕7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推进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28日
安徽省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推进方案
为加快实施农业现代化推进工程,全面落实《农业部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共同推进安徽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合作备忘录》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探索产品、企业、产业生态圈三位一体的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进一步明确推进路径和创建内容,到2017年,建设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市5个、示范县(市、区)30个、示范区100个、示范主体1500个,构建“示范主体小循环、示范区中循环、示范县域大循环”的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体系,基本形成具有安徽特色的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机制。

通过试点示范,实现全省“两稳、两增、两提”农业发展目标,即稳步提升粮食产能、稳定小麦和水稻生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在3年试点示范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持续建设,力争5年全省推进,10年迈上新台阶,到2030年把我省打造成为现代生态农业强省。

二、建设模式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品牌引领、循环利用和三产融合,探索构建产品生态圈、企业生态圈和产业生态圈三位一体的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

(一)以品牌化运营打造产品生态圈。

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等“三品一标”认证和管理为抓手,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探索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加工流通、消费全程可追溯体系。

推进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工作。

加大品牌培育、创建和推介,促进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三者相互联系、协同演变、有机融合,形成产品生态圈。

(二)以联合体组织打造企业生态圈。

积极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同一产业品牌为市场导向,建立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专业大
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专业合作社为纽带,形成要素、产业、利益的紧密联结,集生产、加工、服务一体化新型农业经营组织联盟。

推进一二三产融合、产加销一体,培育一批具有品牌信誉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打造全产业链紧密型企业联盟。

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为主体,创建一批生态农场、生态农庄和生态企业。

(三)以复合式循环打造区域产业生态圈。

通过植物生产、动物转化、微生物还原的循环生态系统,推进种养加、贸工农一体化,实现地域范围内的复合式循环,即构建以企业为单元的生态小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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