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新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要求规范全文(11页)
新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要求规范全文(11页)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建筑内部装修设计的防火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以及既有建筑内部装修的改造设计。
(1)安全第一,确保建筑内部装修材料及构造的防火性能;(2)合理布局,充分考虑建筑内部空间的功能、美观与消防安全;(3)科学选材,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装修材料;(4)规范施工,确保装修过程中的消防安全。
1.4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要求应与建筑主体结构、消防设施、疏散设施等相协调,形成完整的消防安全体系。
二、装修材料分类与要求2.1 材料分类A级:不燃材料,适用于所有建筑内部装修部位;B1级:难燃材料,适用于大部分建筑内部装修部位;B2级:可燃材料,适用于部分建筑内部装修部位;B3级:易燃材料,原则上不得用于建筑内部装修。
2.2 材料要求2.2.1 装修材料应具有相应的防火性能,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消防部门认定或检测不合格的材料。
(1)无毒性、无放射性污染;(3)符合国家有关环保、节能、资源利用等政策。
三、装修设计基本要求3.1 装修设计前,应详细了解建筑物的结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情况,确保装修设计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2 装修设计应充分考虑建筑内部空间的使用功能,合理划分防火分区,避免火灾蔓延。
3.3 装修设计应保证疏散通道畅通,不得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疏散通道宽度、疏散门设置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4 装修设计应充分考虑建筑内部空间的采光、通风、照明等要求,提高火灾时的逃生几率。
四、特殊场所装修设计要求4.1 儿童活动场所4.2 医院病房医院病房的内部装修应采用A级材料,确保病人安全。
装修设计应考虑病人心理需求,营造舒适、温馨的环境。
4.3 高层建筑五、施工与验收5.1 装修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措施。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是为保障人们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重要规范。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定和要求。
首先,在建筑内部装修设计中,应选择符合防火要求的材料和产品。
材料和产品应具备一定的防火性能,能够在火灾发生时起到阻止火势蔓延的作用。
同时,要求装修材料和产品的燃烧性能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以降低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其次,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应合理安排布局和空间分隔。
布局和空间分隔要考虑到火灾发生后的人员疏散和逃生通道的设置,以保障人们能够迅速、有序地逃生。
此外,要保证逃生通道通畅,不得有堵塞或阻碍的物品存在。
另外,建筑内部装修设计还要求合理设置防火设施和灭火设备。
防火设施包括消防栓、喷淋系统、疏散指示标识等,这些设施的设置能够提供灭火和疏散的便利。
而灭火设备则包括灭火器、灭火器具等,这些设备能够在火灾初期提供紧急灭火措施。
此外,建筑内部装修设计还要求设定合理的防火区域和分隔等级。
防火区域是指将建筑内部划分为不同的区域,以防止火灾蔓延。
分隔等级是指对建筑内部空间进行分级,根据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来设定相应的防火措施。
最后,建筑内部装修设计还要求进行相应的防火验收和检测。
防火验收和检测是为了确保装修设计符合防火规范的要求,能够达到防止火灾蔓延的目的。
验收和检测工作应由专业机构进行,以提供专业的评估意见。
综上所述,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对于保障人们生命财产安全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只有在建筑内部装修设计中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20号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一九九九年六月一日起施行,该规范中相应条文的规定同时废止。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年4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5年10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建标[1995]181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0]160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5年3月29日目次1总则2装修材料的分类和分级3民用建筑3.1一般规定3.2单层、多层民用建筑3.3高层民用建筑3.4地下民用建筑4工业厂房附录A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附录B常用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举例附录C本标准用词说明附加说明1总则1.0.1为保障建筑内部装修的消防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和减少建筑物火灾的危害,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的内部装修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设计。
1.0.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应妥善处理装修效果和使用安全的矛盾,积极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难燃性材料,尽量避免采用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本规范规定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在民用建筑中包括顶棚、墙面、地面、隔断的装修,以及固定家具、窗帘、帷幕、床罩、家具包布、固定饰物等;在工业厂房中包括顶棚、墙面、地面和隔断的装修。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1. 引言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是指在建筑物内部装修设计过程中,对防火安全进行规范化管理和指导的一系列措施。
防火是建筑物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建筑物及其内部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档旨在为建筑师、设计师和施工人员提供相关的防火设计规范,以确保建筑内部装修设计的防火安全。
2. 法律法规依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建筑法》和《建筑工程防火条例》等。
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建筑内部装修必须考虑和满足以下要求:•防火分区要求;•防火间距要求;•防火门窗要求;•防火电缆线路要求;•防火材料要求等。
3. 防火分区要求根据《建筑法》和《建筑工程防火条例》的规定,建筑内部应划分为不同的防火分区。
防火分区的划分原则主要包括建筑物的用途和火灾危险程度等因素。
不同的防火分区在装修设计中需要遵守以下规范:•防火墙的设置和构造要求;•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隔离要求;•防火分区的疏散通道要求;•防火分区内的装修材料要求等。
4. 防火间距要求为了减少火势的传播速度和保证人员的疏散安全,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需要考虑防火间距的要求。
根据防火条例的规定,建筑内部装修需要满足以下要求:•涉及到火源的设备和装置与可燃物之间的最小间距要求;•防火间距与防火墙之间的要求;•安全出口与装修材料之间的要求等。
5. 防火门窗要求建筑内部装修设计中的门窗是防火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设计和选材必须符合相关的防火要求。
防火门窗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材料的防火等级及安装要求;•构件的结构和尺寸要求;•防火门窗的开闭性能要求;•防火门窗的标识要求等。
6. 防火电缆线路要求电缆线路的敷设在建筑内部装修设计中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必须符合防火安全的要求。
防火电缆线路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电缆的防火等级和材料要求;•电缆的敷设方式和路径要求;•电缆穿越隔墙、隔板和楼板的要求;•电缆与防火墙的距离要求等。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全文
-01-总则1.0.1?为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的内部装修防火设计,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防火设计。
1.0.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应积极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难燃性材料,避免采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建筑内部装修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02-术语2.0.1 建筑内部装修 in terior decoration of buildings为满足功能需求,对建筑内部空间所进行的修饰、保护及固定设施安装等活动。
2.0.2 装饰织物 decorative fabric满足建筑内部功能需求,由棉、麻、丝、毛等天然纤维及其他合成纤维制作的纺织品,如窗帘、帷幕等。
2.0.3 隔断 partition建筑内部固定的、不到顶的垂直分隔物。
2.0. 4 固定家具 fixed furniture与建筑结构固定在一起或不易改变位置的家具。
如建筑内部的壁橱、壁柜、陈列台、大型货架等。
-03-装修材料的分类和分级3.0.1?装修材料按其使用部位和功能,可划分为顶棚装修材料、墙面装修材料、地面装修材料、隔断装修材料、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修装饰材料七类。
注:其他装修装饰材料系指楼梯扶手、挂镜线、踢脚板、窗帘盒、暖气罩等。
3.0.2?根据条文说明装修材料划分举例(以下表为准)3.0.3?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的有关规定,经检测确定。
3.0.4?安装在金属龙骨上燃烧性能达到B1级的纸面石膏板、矿棉吸声板,可作为A级装修材料使用。
3.0.5?单位面积质量小于300g/㎡的纸质、布质壁纸,当直接粘贴在A级基材上时,可作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
3.0.6?施涂于A级基材上的无机装修涂料,可作为A级装修材料使用;施涂于A级基材上,湿涂覆比小于1.5kg/㎡,且涂层干膜厚度不大于1.0mm的有机装修涂料,可作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
年《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全文
2018年新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全文-01-总则1.0.1 为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的内部装修防火设计,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防火设计。
1.0.3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应积极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难燃性材料,避免采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02-术语2.0.1 建筑内部装修 in terior decoration of buildi ngs为满足功能需求,对建筑内部空间所进行的修饰、保护及固定设施安装等活动。
2.0.2 装饰织物 decorative fabric满足建筑内部功能需求,由棉、麻、丝、毛等天然纤维及其他合成纤维制作的纺织品,如窗帘、帷幕等。
2.0.3 隔断 partiti on建筑内部固定的、不到顶的垂直分隔物。
2.0. 4 固定家具 fixed furniture与建筑结构固定在一起或不易改变位置的家具。
如建筑内部的壁橱、壁柜、陈列台、大型货架等。
-03-装修材料的分类和分级3.0.1 装修材料按其使用部位和功能,可划分为顶棚装修材料、墙面装修材料、地面装修材料、隔断装修材料、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修装饰材料七类。
注:其他装修装饰材料系指楼梯扶手、挂镜线、踢脚板、窗帘盒、暖气罩等。
3.0.2 装修材料按其燃烧性能应划分为四级,并应符合本规范表 3.0.2的规定。
3.0.3 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的有关规定,经检测确定。
3.0.4 安装在金属龙骨上燃烧性能达到B1级的纸面石膏板、矿棉吸声板,可作为 A 级装修材料使用。
3.0.5 单位面积质量小于 300g/怦的纸质、布质壁纸,当直接粘贴在A级基材上时,可作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颁布机关】公安部、建设部【颁布日期】1995年03月29日【实施日期】1995年10月01日【时效性】有效CodeforFirePreventioninDesignofInteriorDecorationofBuildingsGB50222—9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5年10月1日1总则32.1.0.1为保障建筑内部装修的消防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减少建筑物火灾的危害,特制定本规范。
32.1.0.2本规范适用于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的内部装修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设计。
32.1.0.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应妥善处理装修效果和使用安全的矛盾,积极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难燃性材料,尽量避免采用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32.1.0.4本规范规定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在民用建筑中包括顶棚、墙面、地面、隔断的装修,以及固定家具、窗帘、帷幕、床罩、家具包布、固定饰物等;在工业厂房中包括顶棚、墙面、地面和隔断的装修。
注:(1)隔断系指不到顶的隔断。
到顶的固定隔断装修应与墙面规定相同。
(2)柱面的装修应与墙面的规定相同。
32.1.0.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2装修材料的分类和分级32.2.0.1装修材料按其使用部位和功能,可划分为顶棚装修材料、墙面装修材料、地面装修材料、隔断装修材料、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修材料七类。
注:(1)装饰织物系指窗帘、帷幕、床罩、家具包布等;(2)其他装饰材料系指楼梯扶手、挂镜线、踢脚板、窗帘盒、暖气罩等。
32.2.0.2装修材料按其燃烧性能应划分四级,并应符合表32.2.0.2的规定: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表32.2.0.2等级装修材料燃烧性能A 不燃性B1 难燃性B2 可燃性B3 易燃性32.2.0.3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由专业检测机构检测确定。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全文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全文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为了保护公共安全和财产安全,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应严格遵守防火规范。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1.设计前期准备在进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前,应该进行详细的规划和预算,制定明确的工程进度和质量管理计划。
对于需要进行防火设计的项目,还必须进行全面的火灾危险性评估工作,并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
2.储存材料储存材料的场所必须符合相应的防火要求,避免材料堆积过高或者存放过量,必要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火灾危险性较高的物质应当尽可能划分到安全的库存区域内。
3.安装电气设备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相应的防火要求,设备布置必须安全可靠,设备使用地点要根据要求分类设置,杜绝设备温度过高或者超负荷工作等情况。
电气设备中涉及的绝缘材料必须符合防火要求,防火隔离设施要在必要的部位设置。
4.使用建筑材料使用建筑材料时必须考虑其防火性能,如在地板、天花板、墙壁等处应选择符合要求的材料,避免使用易燃材料。
同时,材料应当制定相应的施工标准,避免出现瑕疵或者损坏。
5.防火隔板防火隔板的设置必须符合防火要求,防火隔板在竣工验收前必须经过专业的检测。
隔板的材料应当采用难燃材料或者专业隔板材料,防火隔板应当针对不同的区域设置不同的隔板厚度,保证隔板的防火效果。
6.防火门防火门的设置必须符合防火要求,防火门必须安装在墙体或者隔板上,且必须能够自动闭合。
防火门的材料应当采用难燃材料或者专业防火门材料,且应当经过专业检测。
7.消防设备建筑内部装修设计也必须考虑消防要求,安装相应的消防设备。
例如,灭火器、灭火喷头、烟雾探测器等消防设备的设置必须符合相应要求,配置的位置也必须合理。
8.隐蔽工程在进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时,要考虑隐蔽工程的防火要求,如管道、电缆、线路等设施都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管道布置应当符合建筑设计要求,且保证管道和墙面的间隔距离足够安全。
9.消防通道消防通道必须得到合理的设置,在设计施工中必须考虑该通道的可靠度和通行的安全性,特别注意其防火和防烟的效果,且必须设置有求助装置。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一、综述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的防火规范是控制和防止建筑内部火灾发生的必要
措施,涉及的范围包括建筑内部的结构构造、建筑物内装饰材料、采光装置、装修工程、管道系统和装饰构件等。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的防火规范关
注的因素主要包括结构的防火特性、保持结构强度的可靠性、装饰材料防
火性和耐火性、受火结构的抗拉强度以及采光系统等。
本文将对建筑内部
装修设计的防火规范进行论述,旨在为建筑内部装修设计提供参考。
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的防火规范
(1)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基本要求
第一,防火规范规定,所有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第二,装修设计应考虑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如建筑物的阻燃性能、
力学性能、排烟效果、消防设施等。
第三,装修设计在设计时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保证建筑物的可燃
性和可热性的安全距离。
第四,装修设计应结合其他环境条件,如烟囱管道和给排水管道的布置,以保证建筑物的防火安全。
(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具体要求
1.建筑结构设计要求:建筑物的结构要具备防火、耐火、抗火特性。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第一,装修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火灾防护的法律法规和材料的要求,保持空气流动质量,满足正常出入口,安全防护部件,各项设施装备操作安全的要求。
第二,装修材料使用必须符合环保检测的要求,无毒无害,可以达到防火、耐火的要求,墙面和地面装饰必须粘贴防火耐火证明标准的瓷砖,木材装潢必须符合防火A级标准,门窗必须满足A级标准。
第三,大型装修工程中使用的涂料类材料应用时,安装必须经过专业的质量把关,涂料材料的粘结力、透气性、耐焊接性、耐热性、耐水性和涂料不褪色等指标要全部达到安全标准。
第四,防火保温材料类,必须使用专业的节能材料,保温材料应用必须有专业工程设计,专业施工工程师验收监督。
第五,建筑内部安装防火设备,包括火灾报警器、灭火器、火灾报警按钮、消防管道、消防泵等。
总之,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必须根据国家规定,实施严格的防火设施,经过专业的质量把关,以保证安全,防止火灾发生。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5(2001年修订版)1 总则1.0.1 为保障建筑内部装修的消防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和减少建筑物火灾的危害,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的内部装修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设计。
1.0.3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应妥善处理装修效果和使用安全的矛盾,积极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难燃性材料,尽量避免采用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本规范规定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在民用建筑中包括顶棚、墙面、地面、隔断的装修,以及固定家具、窗帘、帷幕、床罩、家具包布、固定饰物等;在工业厂房中包括顶棚、墙面、地面和隔断的装修。
注:(1)隔断系指不到顶的隔断。
到顶的固定隔断装修应与墙面规定相同;(2)柱面的装修应与墙面的规定相同。
(3)兼有空间分隔功能的到顶橱柜应认定为固定家具。
1.0.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2装修材料的分类和分级2.0.1 装修材料按其使用部位和功能,可划分为顶棚装修材料、墙面装修材料、地面装修材料、隔断装修材料、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饰材料七类。
注:(1)装饰织物系指窗帘、帷幕、床罩、家具包布等;( 2)其他装饰材料系指楼梯扶手、挂镜线、踢脚板、窗帘盒、暖气罩等。
2.0.2 装修材料按其燃烧性能应划分为四级,并应符合表2.0.2的规定: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表2.0.22.0.3 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由专业检测机构检测确定。
B3级装修材料可不进行检测。
2.0.4 安装在钢龙骨上燃烧性能达到B1 级的纸面石膏板,矿棉吸声板,可作为 A 级装修材料使用。
2.0.5 当胶合板表面涂覆一级饰面型防火涂料时,可做为B1 级装修材料使用。
当胶合板用于顶棚和墙面装修并且不内含电器、电线等物体时,宜仅在胶合板外表面涂覆防火涂料;当胶合板用于顶棚和墙面装修并且内含有电器、电线等物体时,胶合板的内、外表面以及相应的木龙骨应涂覆防火涂料,或采用阻燃浸渍处理达到B1 级。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修订版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修订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一、总则
1、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内部装修设计的设计工作,以保证建筑内部
装修设计质量,维护公共安全。
2、本规范规定的应满足的技术要求,皆为安全要求;非技术要求的,应符合行业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防火设计的基本要求
1、采用防火等级不低于A级的装饰材料,中间层的装饰材料采用防
火等级不低于B级的装饰材料;
2、装饰材料的安装必须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使材料具有九十分
之九十热阻抗值及防火抗热特性;
3、对装饰材料的接缝处必须使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的防火材料;
4、装修材料必须具有良好的耐火性能;
5、墙面灰浆应采用耐火性能良好的防火灰浆,严禁采用普通无源性
灰浆;
6、地板选用耐火性能良好的材料,如木地板应使用聚氯乙烯层压,
严禁使用水性油漆涂装;
7、对可燃的装饰材料,必须进行阻燃处理,或加装阻燃层;
8、装修空间应定期清洁;
三、室内场所的防火设计
1、室内场所应具备良好的烟气排放系统,保证通风的正常通畅;
2、烟雾报警和探测系统设施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室内场所灯具应为防火灯具。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_9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20号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一九九九年六月一日起施行,该规范中相应条文的规定同时废止。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年4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5年10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建标[1995]181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0]160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5年3月29日目次1总则2装修材料的分类和分级3民用建筑3.1一般规定3.2单层、多层民用建筑3.3高层民用建筑3.4地下民用建筑4工业厂房附录A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附录B常用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举例附录C本标准用词说明附加说明1总则1.0.1为保障建筑内部装修的消防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和减少建筑物火灾的危害,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的内部装修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设计。
1.0.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应妥善处理装修效果和使用安全的矛盾,积极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难燃性材料,尽量避免采用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本规范规定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在民用建筑中包括顶棚、墙面、地面、隔断的装修,以及固定家具、窗帘、帷幕、床罩、家具包布、固定饰物等;在工业厂房中包括顶棚、墙面、地面和隔断的装修。
2017-《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
2017-《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1 总则1.0.1 为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条文说明】1.0.1 本条规定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和依据。
本规范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建筑内部装修的消防安全,防止和减少建筑物火灾的危害。
要求设计、建设和消防监督部门的人员密切配合,在装修设计中,认真、合理地使用各种装修材料,并积极采用先进的防火技术,做到“防患于未然”,从积极的方面预防火灾的发生和蔓延。
这对减少火灾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证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本规范是依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等的有关规定和对近年来我国新建的中、高档饭店,宾馆,影剧院,体育馆,综合性大楼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总结,结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的特点和要求,并参考了一些先进国家有关建筑物设计防火规范中对内部装修防火要求的内容,结合国情而编制的。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的内部装修防火设计,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防火设计。
【条文说明】1.0.2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和不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的内部装修设计。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室内装修发展很快,其中住宅量大面广,装修水平相差甚远。
其中一部分住宅的装修是由建设单位负责统一设计和施工完成的。
为了保障居民的生命安全,凡由建设单位负责统一设计和施工的室内装修均应执行本规范。
1.0.3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应积极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难燃性材料,避免采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条文说明】1.0.3 根据中国消防协会编辑出版的《火灾案例分析》,许多火灾都是起因于装修材料的燃烧,有的是烟头点然了床上织物;有的是窗帘、帷幕着火后引起了火灾;还有的是由于吊顶、隔断采用木制品,着火后很快就被烧穿。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本资料摘录GB50222-19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部分数据,图表建筑装饰保温材料防火通用要求一、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顶棚和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及其他装修应使用不低于B1级装修材料。
二、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门厅的顶棚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1级装修材料。
无自然采光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三、挡烟垂壁挡烟垂壁的作用主要是减缓烟气扩散的速度,提高防烟分区蓄烟以及排烟口的排烟效果。
防烟分区的挡烟垂壁,其装修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四、变形缝这里所指变形缝,是指建筑物在墙与墙、板与板等结构构件之间为防止建筑物因受温度变化、地基不均匀沉降和地震等因素影响而发生变形等现象而设置的缝隙。
建筑内部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温度伸缩缝、抗震缝等)两侧的基层应采用A级材料,表面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五、消火栓门建筑内部消火栓的门不应被装饰物遮掩,消火栓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
六、配电箱为了防止配电箱可能产生的火化或高温金属熔珠引燃周围的可燃物和避免箱体传热引燃墙面装修材料,建筑内部的配电箱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上。
七、灯具和灯饰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当靠近非A级装修材料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灯饰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
灯饰应至少选用B1级材料,若由于装饰效果的需要必须采用B2或B3级材料时,应对其进行阻燃处理使其达到B1级的要求。
八、饰物公共建筑内部不宜设置采用B3级装饰材料制成的壁挂、雕塑、模型、标本,当需要设置时,不应靠近火源或热源。
表2-10-5 单、多层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允许放宽条件(一)局部放宽考虑到一些建筑物大部分房间的装修材料都可满足规范的要求,而某一局部或某一房间因特殊要求,需采用可燃装修材料,且该局部又无法设置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时,允许那些面积小于100㎡,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甲级的防火门窗与其他部位分隔的房间的装修材料在表2-10-5的基础上降低一个等级。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2017
1 总则1.0.1 为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的内部装修防火设计,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防火设计。
1.0.3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应积极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难燃性材料,避免采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建筑内部装修 interior decoration of buildings为满足功能需求,对建筑内部空间所进行的修饰、保护及固定设施安装等活动。
2.0.2 装饰织物 decorative fabric满足建筑内部功能需求,由棉、麻、丝、毛等天然纤维及其他合成纤维制作的纺织品,如窗帘、帷幕等。
2.0.3 隔断 partition建筑内部固定的、不到顶的垂直分隔物。
2.0.4 固定家具 fixed furniture与建筑结构固定在一起或不易改变位置的家具。
如建筑内部的壁橱、壁柜、陈列台、大型货架等。
3 装修材料的分类和分级3.0.1 装修材料按其使用部位和功能,可划分为顶棚装修材料、墙面装修材料、地面装修材料、隔断装修材料、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修装饰材料七类。
注:其他装修装饰材料系指楼梯扶手、挂镜线、踢脚板、窗帘盒、暖气罩等。
3.0.2 装修材料按其燃烧性能应划分为四级,并应符合本规范表3.0.2的规定。
3.0.3 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的有关规定,经检测确定。
3.0.4 安装在金属龙骨上燃烧性能达到B1级的纸面石膏板、矿棉吸声板,可作为A级装修材料使用。
3.0.5 单位面积质量小于300g/㎡的纸质、布质壁纸,当直接粘贴在A级基材上时,可作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
3.0.6 施涂于A级基材上的无机装修涂料,可作为A级装修材料使用;施涂于A级基材上,湿涂覆比小于1.5kg/㎡,且涂层干膜厚度不大于1.0mm的有机装修涂料,可作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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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CodeforfirepreventionindesignofinteriordecorationofbuildingGB50222-9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9年6月1日目录1总则2装修材料的分类和分级3民用建筑3.1壹般规定3.2单层、多层民用建筑3.3高层民用建筑3.4地下民用建筑4工业厂房附录A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附录B常用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附录C本标准用词说明1总则1.0.1为保障建筑内部装修的消防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和减少建筑物火灾的危害,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民用途筑和工业厂房的内部装修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设计。
1.0.3建筑内新(装修设计应妥善处理装修效果和使用安全的矛盾,积极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难燃性材料,尽量避免采用于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本规范规定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于民用建筑中包括顶棚、墙面、地面、隔断的装修,以及固定家具、窗帘、帷幕、床罩、家具包布、固定饰物等;于工业厂房中包括顶棚、墙面、地面和隔断的装修。
注:(1)隔断系指不到顶的隔断。
到顶的固定隔断装修应和墙面的规定相同;(2)柱面的装修应和墙面的规定相同。
1.0.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
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2装修材料的分类和分级2.0.1装修材料按其使用部位和功能,可划分为顶棚装修材料墙面装修材料、地面装修材料、隔断装修材料、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及其他装饰材料七类。
注:(1)装饰织物系指窗帘、帷幕、床罩、家具包布等。
(2)其它装饰材料系指楼梯扶手、挂镜线、踢脚板、窗帘盒、暖气罩等。
2.0.2装修材料按其燃烧性能应分为四级,且应符合表2.0.2的规定。
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表2.0.22.0.3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由专业检测机构检测确定。
B3装修材料可不进行检测。
2.0.4安装于钢龙骨上的纸面石膏板,可做为A级装修材料使用。
2.0.5当胶合板表面涂覆壹级饰面型防火材料时,可做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
注:饰面型防火材料的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火涂料防火性能试验方法及分级标准》的有关规定。
2.0.6单位重量小于300g/m^2的纸质、布质壁纸,当直接粘贴于A级基材上时,可做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
2.0.7施涂于A级基材上的无机装饰涂料,可做为A级装修材料使用;施涂于A级基材上,湿涂覆比小于1.5Kg/m^2的有机装饰涂料,可做为B1级装修使用。
涂料施涂于B1、B2级基材上时,应将涂料连同基材壹起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确定其燃烧性能等级。
2.0.8当采用不同装修材料进行分层装修时,各层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复合型装修材料应由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整体测试且划分其燃烧性能等级。
2.0.9常用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可按本规范附录8的举例确定。
3民用建筑3.1壹般规定3.1.1当顶棚或墙面表面局部采用多孔或泡沫状塑料时,其厚度不应大于15mm,面积不得超过该房间顶棚或墙面积的10%。
3.1.2除地下建筑外,无窗房间的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应于本章规定的基础上提高壹级。
3.1.3图书室、资料室、档案室和存放文物的房间,其顶棚、墙面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3.1.4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中央控制室、电话总机房等放置特殊贵重设备的房间,其顶棚和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及其他装修应使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3.1.5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固定灭火系统钢瓶间、配电室、变压器室、通风和空调机房等,其内部所有装修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3.1.6无自然采光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使用八级装修材料。
3.1.7建筑物内没有上下层相连通的中庭、走马廊、开敝楼梯、自动扶梯时.其连通部位的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3.1.8防烟分区的挡烟垂壁,其装修材料应使用A级装修材料。
3.1.9建筑内部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俩侧的基层应采用A级材料,表面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
级的装修材料。
3.1.10建筑内部的配电箱不应直接安装于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上。
3.1.11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当靠近非八级装修材料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灯饰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
3.1.12公共建筑内部不宜设置采用B3级装饰材料制成的壁挂、雕塑、模型、标本,当需要设置时,不应靠近火源或热源。
3.1.13地上建筑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装饰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3.1.l4建筑内部消火栓的门不应被装饰物遮掩,消火栓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应和消火栓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
3.1.15建筑内部装修不应遮挡消防设施和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且且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
困特殊要求做改动时,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规范和法规的规定。
3.1.16建筑物内的厨房,其顶棚、墙面、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3.1.17经常使用明火器具的餐厅,科研试验室,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应于本章规定的基础上提高壹级。
3.2单层、多层民用建筑3.2.1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表3.2.1的规定。
3.2.2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面积小于100m^2的房间,当采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窗和其他部位分隔时,其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于表3.2.1的基础上降低壹级。
3.2.3当单层、多层民用建筑需做内部装修的空间内装有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于表3.2.1规定的基础上降低壹级;当同时装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顶棚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于表3.2.1规定的基础上降低壹级,其他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不限制。
3.3高层民用建筑3.3.1高层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3.2.1注:(1)“顶层餐厅”包括设于高空的餐厅、观光厅等。
(2)建筑物的类别、规模、性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3.3.2除100m之上的高层民用建筑及大于800座位的观众厅、会议厅、顶层餐厅外,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于表3.3.1规定的基础上降低壹级。
3.3.3电视塔等特殊高层建筑的内部装修,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3.4地下民用建筑3.4.1地下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表3.4.1的规定。
注:地下民用建筑系指单层、多层、高层民用建筑的地下部分,单独建造于地下的民用建筑、以及平战结合的地下人防工程。
3.4.2地下民用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墙面和地面的装修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3.4.3单独建造的地下民用建筑的地上部分,其门厅、休息室、办、公室等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于表3.4.1的基础上降低壹级要求。
3.4.4地下商场、地下展览厅的售货柜台、固定货架、展览台等。
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地下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4工业厂房4.0.1厂房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表4.0.1的规定。
工业厂房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表4.0.14.0.2当厂房的地面为架空地板时,其地面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应于本章规定的基础上提高壹级。
4.0.3计算机房、中央控制室等装有贵重机器、仪表、仪器的厂房,其顶棚和墙面应使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和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4.0.4厂房附设的办公室、休息室等的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表4.0.1的规定。
附录A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A.1试验方法A.1.1A级装修材料的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的规定。
A.1.2B1级顶棚、墙面、隔断装修材料的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难燃性试验方法》的规定,B2级顶棚、墙面、隔断装修材料的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方法》的规定。
A.1.3B1级和B2级地面装修材料的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铺地材料临界辐射通量的测定,辐射热源法》的规定。
A.1.4装饰织物的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纺织织物阻燃性能测试垂直法》的规定。
A.1.5塑料装修材料的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氧指数法》、《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垂直燃烧法》、《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水平燃烧法》的规定。
A.2等级的判定A.2.1于进行不燃性试验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材料,其燃烧性能等级应定为A级。
A.2.1.1炉内平均温度不超过50℃;A.2.1.2试样表面平均温升不超过50℃:A.2.1.3试样中心平均温升不超过50℃:A.2.1.4试样平均持续燃烧时间不超过20s:A.2.1.5试样平均失重率不超过50%。
A.2.2顶棚、墙面、隔断装修材料,经难燃性试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应定为B1级。
A.2.2.1试件燃烧的剩余长度平均值≥150mm。
其中没有壹个试件的燃烧剩余长度为零;A.2.2.2没有壹组试验的平均烟气温度超过200℃;A.2.2.3经过可燃性试验,且能满足可燃性试验的条件。
4.2.3顶棚墙面、隔断装修材料,经可燃性试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应定为B2级。
A.2.3.1对下边缘无保护的试件,于底边缘点火开始后20s内,五个试件火焰尖头均未到达刻度线;A.2.3.2对下边缘有保护的试件,除符合之上条件外,应附加壹组表面点火,点火开始后的20s内,五个试件火焰尖头均未到达刻度线。
A.2.4地面装修材料,经辐射热源法试验,当最小辐射通量大于或等于0.45Wcm^2时,应定为B1级;当最小辐射通量大于或等于0.22Wcm^2时,应定为B2级。
A.2.5装饰织物,经垂直法试验,且符合表A.2.5中的条件,应分别定为B1和B2级。
装饰织物燃烧性能等级判定表A.2.5A.2.6塑料装饰材料,经氧指数、水平和垂直法试验,且符合表A.2.6中的条件,应分别定为B1和B2级。
塑料燃烧性能判定表A.2.6A.2.7固定家具及其它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其试验方法和判定条件应根据材料的材质,按本附录的有关规定确定。
附录B常用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举例附录C本标准用词说明C.0.1为便于于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