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网峰谷平时段的划分
高峰、峰、平、谷四个时段介绍
高峰、峰、平、谷四个时段介绍
为鼓励用电客户合理安排用电时间,提高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所以将每天24小时划分为高峰、峰、平、谷四个时段,所以为了适用于不同时段电量和电费的计算,在智能电能表中按照规定设定了时段。
时段事例
高峰时段;8:00-12:00 16:00-20:00
平段时段:6:00-8:00 12:00-16:00 20:00-22:00
低谷时段:22:00-次日6:00
尖峰时段:9:00-12:00
低压用户执行分时电价的有居民峰谷分时电价、一般工商业电价和近刚实行的清洁能源取暖峰谷分时电价。
清洁能源取暖峰谷和居民生活的分时只执行峰谷(早8点至晚8点为峰,晚8点至早8点为谷)
每个时段的电价是不一样的,一般工商业的尖峰平谷四个时段的电价是不一样的。
(只参考单一制,两部制电价只用于高压315kva及以上用户)
电能表的分时时段。
山东阶梯电费规则
山东阶梯电费规则
摘要:
一、阶梯电价简介
二、山东阶梯电价标准
1.峰时段
2.平时段
3.谷时段
4.尖峰时段
三、阶梯电价计算方法
四、注意事项
正文:
【提纲】
一、阶梯电价简介
阶梯电价是指根据用电量的不同,将电价分为若干个阶梯,每个阶梯对应不同的电价水平。
阶梯电价政策旨在引导用户合理节约用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我国自2012年起开始实施阶梯电价政策,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阶梯电价标准。
【提纲】
二、山东阶梯电价标准
1.峰时段:4月1日至10月31日,8:00至22:00;11月1日至3月31日,8:00至20:00。
尖峰时段的电价为0.5769元/千瓦时。
2.平时段:除尖峰时段外的其他时间,电价为0.5307元/千瓦时。
3.谷时段:一般为夜间22:00至次日8:00,电价为0.3079元/千瓦时。
4.尖峰时段:根据需求响应措施调整,电价为0.5769元/千瓦时。
【提纲】
三、阶梯电价计算方法
阶梯电价计算方法分为三步:
1.确定用户所属的用电阶梯档次;
2.计算用户在各个阶梯的用电量;
3.根据各个阶梯的电价,计算用户应缴纳的电费。
【提纲】
四、注意事项
1.用户应了解所在地区的阶梯电价政策,合理规划用电;
2.节约用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注意电表读数,确保准确计算电费。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大家对山东阶梯电价标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山东省物价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山东省物价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东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17.10.31•【字号】鲁价格一发〔2017〕107号•【施行日期】2017.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省物价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7〕107号各市物价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为鼓励居民用户参与电力移峰填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23号)《国家发展改革关于印发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684号)规定,现将我省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一)实施范围。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即“一户一表”用户。
(二)时段划分。
峰段8:00至22:00,谷段22:00至次日8:00。
其中,采暖期峰段由14个小时减少至12个小时,谷段由10个小时增加至12个小时。
即峰段8:00至20:00,谷段20:00至次日8:00。
(三)电价标准。
在现行阶梯电价标准上,峰段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3元(含税,下同);谷段电价降低0.17元。
即第一档峰段电价为0.5769元、谷段电价为0.3769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峰、谷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0.3元。
其中,采暖期谷段电价由降低0.17元调整至降低0.2元。
即第一档峰段电价为0.5769元、谷段电价为0.3469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加价标准不变。
(四)执行时间。
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居民用户以年度为周期,一年内不应调整。
二、其他事项(一)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并由电网企业免费更换峰谷电能表(抄表周期调整为“单月抄表”)。
不选择的,仍按原方式计价。
山东阶梯电费规则
山东阶梯电费规则
【原创实用版】
目录
1.概述
2.山东阶梯电费规则的具体内容
3.规则的实施及影响
4.总结
正文
1.概述
阶梯电费是一种按照用户用电量分段计费的电价定价机制,目的在于鼓励用户节约用电,提高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
在我国,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阶梯电费规则。
本文将介绍山东阶梯电费规则。
2.山东阶梯电费规则的具体内容
山东阶梯电费规则主要分为三个档次,分别是:
(1) 第一档:用电量在 2200 千瓦时以内,电价为 0.55 元/千瓦时;
(2) 第二档:用电量在 2200 千瓦时至 4000 千瓦时之间,电价为0.75 元/千瓦时;
(3) 第三档:用电量在 4000 千瓦时以上,电价为 1.00 元/千瓦时。
此外,山东地区还针对夏季和冬季的高峰用电时期,实行尖峰时段电价,以鼓励用户在高峰时段减少用电。
3.规则的实施及影响
山东阶梯电费规则的实施,对于引导用户合理用电、降低电力资源浪费、减轻居民用电负担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通过分段计费的方式,让用户更加直观地了解到自己的用电情况,有利于提高用户节能意识。
同时,阶梯电费规则对于电力企业的运营也产生了影响。
规则的实施使得电力企业需要更加精细化地管理电力供应,合理安排电力资源,以满足不同用户的用电需求。
4.总结
山东阶梯电费规则作为一种电价定价机制,旨在提高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鼓励用户节约用电。
规则的实施在提高用户节能意识、降低电力资源浪费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效果,对于电力企业和用户均产生了影响。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关于2020年中长期电力市场交易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关于2020年中长期电力市场交易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公布日期】2019.11.29•【字号】鲁发改价格〔2019〕1110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关于2020年中长期电力市场交易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19〕1110号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278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省中长期电力市场交易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我省电力市场实现分时交易前,参与中长期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交易电价作为平段电价,峰(含尖峰,下同)、谷电价按现相应类别目录电价峰平谷比价(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计算;电力用户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执行与交易电价执行相同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二、现货试结算(日前、实时)电量,根据《关于山东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期间有关价格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19〕878号)规定执行。
三、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关于中长期电力市场交易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18〕1387号)同时废止。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2019年11月29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行峰谷分时电价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行峰谷分时电价的通知第一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行峰谷分时电价的通知【发布单位】81502 【发布文号】【发布日期】1995-01-09 【生效日期】1995-01-09 【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行峰谷分时电价的通知(1995年1月9日)推行峰谷分时电价,是在电价总体水平不变的前提下,充分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鼓励用户调整用电负荷,削峰填谷,缓解用电紧张局面,降低用电成本,提高社会效益的有效措施,是供电、用电和社会三方都受益的事情。
国家计委、电力部以计价格[1994]368号文,已批准山东电网峰谷电价办法。
青岛、烟台等首批试点城市已收到明显的效果。
为此,省政府决定在前段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峰谷分时电价。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一、按照国家计委、电力部计价格[1994]368号文批复的《山东省峰谷分时电价办法》,自1995年3月1日起在全省规定的范围内推行峰谷分时电价。
到1995年9月30日,各市地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电量比例达到规定范围电量的50%,年底达到100%。
二、二、由省经委会同省电力局、物价局依据国家批准的《山东省峰谷分时电价办法》制订具体实施细则。
各地要认真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地进行,电力部门负责分时计价表计的配备,为推行峰谷分时电价创造条件。
三、三、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是在电价总体水平不提高的前提下进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防止乱涨价现象的发生。
四、四、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各级经委要会同电力、物价等部门抓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峰谷分时电价在全省顺利推行。
附:《山东电网峰谷分时电价办法》山东电网峰谷分时电价办法(已经国家计委、电力部同意)为缓解缺电矛盾,鼓励用户调整用电负荷、削峰填谷、合理用电,提高社会经济效益,根据国务院国发[1985]72号《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等部门〈关于鼓励集资办电和实行多种电价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原水电部、国家经委、国家物价局(87)水电财字第101号《关于多种电价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山东居民用电价格收费标准2024
山东居民用电价格收费标准20242024年山东居民用电的价格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能源政策和山东省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调整。
以下是具体的收费标准:一、电价区划划分根据山东省的用电情况和能源发展策略,将山东分为城镇和农村两个电价区划。
城镇电价区划适用于城市居民和工商业用户,农村电价区划适用于农村居民和农业生产用电。
二、城镇电价标准1. 城镇居民生活用电:根据居民用电的峰谷分时电价制度,峰电价为0.75元/千瓦时,谷电价为0.35元/千瓦时。
2. 城镇工商业用电:工商业用户的电价按照用电峰谷分时制度执行,工业峰电价为0.60元/千瓦时,谷时电价为0.30元/千瓦时。
商业峰电价为0.65元/千瓦时,谷时电价为0.35元/千瓦时。
三、农村电价标准1. 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农村居民生活用电采用阶梯电价制度。
每月首次使用50度(含50度)以下电量,电价为0.50元/千瓦时;超过50度的部分,电价为0.60元/千瓦时。
2. 农业生产用电:对于农业生产用户,按照用电的峰谷分时制度执行,峰电价为0.55元/千瓦时,谷时电价为0.25元/千瓦时。
四、电量计量和结算所有用户的电量计量和结算均采用智能电能表进行实时监测和计量,用户每月按实际用电量进行结算,定期收到电费账单并缴纳相应费用。
五、能源优惠政策为鼓励居民节约用电和使用清洁能源,山东省将推出一系列的能源优惠政策。
例如,居民使用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的,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电费补贴;购买能效等级高的家电产品的居民,可以获得一定的购买补贴。
六、用户权益保障山东省将建立健全用户投诉处理机制,确保用户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用户对电费计量、收费标准等方面有异议的,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并及时得到解决。
综上所述,2024年山东居民用电的价格收费标准根据不同用电需求和能源政策制定,满足了居民生活和工商业生产的需求,并通过能源优惠政策激励居民节约用电和使用清洁能源,保障了用户的权益。
七、能源发展与环境保护2024年山东省居民用电价格的调整不仅考虑了居民用电需求和能源消耗,还充分体现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电费收费标准2023时间段(最新完整版)
电费收费标准2023时间段(最新完整版)电费收费标准2023时间段电费收费标准2023时间段划分为高峰时段、平时段、低谷时段等。
1、高峰时段08:30到11:30,18:00到23:00。
2、平时段07:00到08:30,11:30到18:00。
3、低谷时段23:00到7:00。
时间段划分的作用:1、峰谷电价制度能充分发挥价格的经济杠杆作用,调动用户削峰填谷、均衡用电的积极性,峰谷电价的应用。
2、缓和了电力供需矛盾,提高了电网负荷率和设备利用率,达到控制高峰负荷、充分利用电网低谷电量,充分挖掘发、供电设备的潜力,全面提高全社会的经济效益的目的。
同时也达到了成本合理分摊的目的。
3、后续将视电力供需状况、系统调节能力、新能源消纳、天气变化等因素,灵活调整尖峰电价机制执行时间。
电费收费标准20232023年国家电费新执行标准如下:1、居民用电:居民用电按照电量分档收费,每度电收费标准为0.45元/度;2、工商业用电:工商业用电按照电量分档收费,每度电收费标准为0.6元/度;、3、大工业用电:大工业用电按照电量分档收费,每度电收费标准为0.4元/度;4、小工业用电:小工业用电按照电量分档收费,每度电收费标准为0.5元/度;5、农村用电:农村用电按照电量分档收费,每度电收费标准为0.3元/度;6、农村生活用电:农村生活用电按照电量分档收费,每度电收费标准为0.2元/度。
用户用电价格逐步归并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及工商业用电(除执行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以外的用电)三类;尚未实现工商业同价的地方,用户用电价格可分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大工业、一般工商业用电(除执行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和大工业用电价格以外的用电)四类。
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电价政策。
执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用户,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下的,执行单一制电价;100千伏安至315千伏安之间的,可选择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315千伏安及以上的,执行两部制电价,现执行单一制电价的用户可选择执行单一制电价或两部制电价。
山东电费阶梯操作方法
山东电费阶梯操作方法
山东电费的阶梯操作方法如下:
1. 首先,山东电力公司根据用户的用电量分成不同的阶梯。
一般情况下,一居室的家庭用电量为每年1200度,二居室为2000度,三居室为3000度,依此类推。
2. 用户的用电量超过每个阶梯的基础用电量时,超出的部分将按照不同的电价进行计费。
通常情况下,山东电力公司将用电量划分为3个阶梯,为初级阶梯、中级阶梯和高级阶梯。
3. 初级阶梯:通常每户用户在用电量低于一个基本用电量(比如1200度)时,电价为最低的一档。
超过基本用电量的部分,将按照初级阶梯电价计费。
4. 中级阶梯:当用户的用电量超过初级阶梯的范围时(比如超过1200度),超出的部分将按照中级阶梯的电价计费。
5. 高级阶梯:当用电量进一步超过中级阶梯的范围时,超出的部分将按照高级阶梯的电价计费。
6. 以后的每年,山东电力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和能源政策的要求,可能会对阶梯电价进行调整。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电价和阶梯设置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不同,用户可以通过查询山东电力公司的官方网站或拨打服务热线了解更详细的信息。
尖峰平谷时段划分
尖峰平谷时段划分
用电峰谷平时间段的划分一般如下:
高峰时段:08:30-11:30;18:00-23:00。
平时段:07:00-08:30;11:30-18:00 。
低谷时段:23:00-7:00。
每天划分为三个时段,每段以8h为宜。
各供电公司可按该原则,根据各自季节和峰谷负荷出现的时间不同,具体的划定各个时段。
尖峰是一天中用电高峰(07:00——11:00;19:00——23:00),这时候的电费比平时略贵。
谷峰是一天中用电的低谷期(23:00——07:00),这时候的电价最便宜。
平峰是平谷期(11:00——19:00),电费的计算跟平时一样。
因此鼓励人们错峰用电。
相关内容解释
用户开通峰谷电后,每月低谷用电量超过总用电量13.1%时,其平均电价就会低于0.4983元/度的非峰谷电价(当用电量在第一档水平的情况)。
因此,夜间用电量大的居民用户,申请峰谷分时会划算些,当然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可根据峰谷电时间段,将用电量较大的家用电器安排在低谷时段使用也是很合算。
举个例子
小张3月总用电量为178度,谷电量52度,占总用电29%。
若按照统一电价0.4983元/度计算,总需缴纳178*0.4983=88.70元。
而开通峰谷电后,只需缴纳高峰期126*0.5283=66.57元,低谷期52*0.2983=15.51元,一共82.08元。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为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在促进节能减排和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充分调动电力用户避峰就谷、合理用电积极性,保障电网和发电机组稳定运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省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一、时段划分尖峰时段(每年6-8月):10:30-11:30,19:00-21:00;高峰时段:8:30-11:30,16:00-21:00;低谷时段:23:00-7:00;其余时段为平时段。
二、电价标准各时段电价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另行公布。
三、其他事项(一)每年结束3个月内,请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书面报告:上一年度系统负荷曲线变化情况、系统最大负荷、峰谷差和负荷率变化情况、各时段电量比例变化情况、加权平均电价变动情况、电网企业执行峰谷(含尖峰)电价部分的收入变化情况等。
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能源局,通过动态调整峰谷时段,扩大高峰、低谷电价价差等措施,引导用户错峰用电。
(二)参加电力市场交易,采用发用电调度曲线一致方式执行合同的工商业电力用户,不再执行峰谷电价,按市场交易电价结算。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根据《关于在全省推行峰谷分时电价的通知》(鲁政办发〔1995〕2号)、《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3〕25号)、《关于〈山东电网峰谷分时电价办法〉的补充通知》(鲁经调字〔1995〕第355号)、《关于调整我省部分用户变压器和线路损失电量结算方式的通知》(鲁能源电力字〔2019〕1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关于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5〕29号)同时废止。
山东阶梯电价
山东阶梯电价山东阶梯电价是指根据用户用电量的不同,将电价分为不同的层次,每个层次对应不同的电价。
这样的电价政策可以激励用户节约用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下面将详细介绍山东阶梯电价的相关情况。
一、山东阶梯电价的基本概念阶梯电价指根据用户用电量的不同,将电价分为不同的层次,每个层次对应不同的电价。
通常情况下,用电量较低的用户对应较低的电价,而用电量较高的用户则需要支付更高的电价。
这样的电价设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激励用户节约用电。
二、山东阶梯电价的具体模式山东省实行的阶梯电价分为三级,分别是一级、二级和三级。
对于工商业用户,这三个阶梯分别对应的月用电量下限分别为1万千瓦时、10万千瓦时和300万千瓦时。
对于居民生活用电,一级和二级阶梯的月用电量下限分别为300千瓦时和500千瓦时。
三、山东阶梯电价的具体价格在山东省,不同阶梯的电价如下:- 一级阶梯电价:对工商业用户为0.715元/千瓦时,对居民生活用户为0.48元/千瓦时;- 二级阶梯电价:对工商业用户为0.9492元/千瓦时,对居民生活用户为0.655元/千瓦时;- 三级阶梯电价:对工商业用户为1.8586元/千瓦时,对居民生活用户为1.02元/千瓦时。
四、山东阶梯电价的意义和影响阶梯电价的引入旨在激励用户节约用电。
通过设置合理的电价层次,低用电量用户可以享受较低的电价,而高用电量用户则需要支付更高的电价。
这样的设计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用户的节能意识,促使用户合理使用电力资源。
山东阶梯电价的实施对于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也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通过引导用户节约用电,可以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浪费,降低电网负荷,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同时,减少用电量对减少污染排放、保护环境也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然而,阶梯电价政策也可能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例如,用户可能会采取一些非法手段规避阶梯电价,如操纵计量表等。
同时,不同行业、不同用户的用电需求差异较大,如何合理设置阶梯电价,确保公平公正,仍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改进。
山东电网峰谷平时段的划分
山东电网峰谷平时段的划分Revised as of 23 November 2020一、实行范围电网直供的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用户;100千伏安及以上非工业、普通工业用户;趸售转供单位。
二、时段划分高峰时段:8:00—ll:0018:00—23:00低谷时段:23:00—7:00其余时段为平时段。
三、峰谷分时电价的确定1.电量范围:包括指令性电量和指导性电量。
2.峰谷分时电价的计价,以国家新颁布的目录电价和新机还本付息为基础电价,实行浮动。
在电价之上加收的电力建设基金、电力附加费、城建费、综合加价等不实行峰谷分时电价。
实行两部制电价的用户,基本电费暂不实行峰谷分时电价。
3.计价方法。
保持电价总水平不变的原则:高峰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上浮50%低谷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下浮50%平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
四、计量装置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必须装设分时计量装置,分别计量高峰、低谷和平时段的用电量。
五、峰谷分时电费计算公式峰段电费=高峰时段用电量x基础电价x(1+上浮比例%)谷段电费=低谷时段用电量x基础电价x(1-下浮比例%)平段电费=平时段用电量x基础电价总电费=(峰段电费+谷段电费+平段电费+基本电费)+(-)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六、峰谷分时电价随基础电价的变化而调整。
七、其他规定1.高压供电低压计量的用户,其变压器和线路损失电量按平段电量计算。
2.对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的用户,在峰谷分时总电费的基础上,按《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计算增收或减收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3.经供电部门同意,通过用户转供并在供电部门立户收费的符合实行峰谷分时电价范围的被转供户,应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其用电量从转供户相应时段电量中扣除。
4.供电部门应与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按批准的办法签订有关协议。
5.趸售转供单位应按照本办法对转供用户实行峰谷分时电价。
八、实行峰谷电价,原计划用电管理办法不变。
尖峰平谷电价及时间分段标准
尖峰平谷电价及时间分段标准
尖峰平谷电价是指根据电力市场的不同时段,将电价分为尖峰、峰谷、平段和谷段,以调节用电峰谷差异,促进电力系统合理平衡和节约用电的一种电价方式。
以下是中国大陆地区尖峰平谷电价及时间分段标准:
1. 尖峰电价:在一天中最高峰期的用电时间内,一般是在上午的9点至下午的5点(夏季可能会调整为下午两点至八点),此时电价最高,也就是最贵的用电时段,分别按照普通工商业电价的2-3倍不等计算。
2. 峰谷电价:在一天中用电较为集中的时段内,既不属于尖峰时段,也不属于谷时段,一般为上午的7点至9点和下午的5
点至7点,这个时间段的价格比平段价格略高,但比尖峰时段低,根据用电量不同价格也有所浮动。
3. 平段电价:在一天中用电较为平稳的时段内,一般是从上午9点至下午5点,这个时间段的电价比峰谷时段稍低。
4. 谷段电价:在一天中用电较为低谷的时间段内,一般是从晚上10点至早晨的7点,这个时间段的电价最低,相对于其他
时间段价格较为便宜,是电力市场中最优惠的用电时段。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省份对应的尖峰平谷电价及时间分段标准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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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行范围
电网直供的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用户;100千伏安及以上非工业、普通工业用户;趸售转供单位。
二、时段划分
高峰时段:8:00—ll:00
18:00—23:00
低谷时段:23:00—7:00
其余时段为平时段。
三、峰谷分时电价的确定
1.电量范围:包括指令性电量和指导性电量。
2.峰谷分时电价的计价,以国家新颁布的目录电价和新机还本付息为基础电价,实行浮动。
在电价之上加收的电力建设基金、电力附加费、城建费、综合加价等不实行峰谷分时电价。
实行两部制电价的用户,基本电费暂不实行峰谷分时电价。
3.计价方法。
保持电价总水平不变的原则:
高峰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上浮50%
低谷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下浮50%
平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
四、计量装置
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必须装设分时计量装置,分别计量高峰、低谷和平时段的用电量。
五、峰谷分时电费计算公式
峰段电费=高峰时段用电量x基础电价x(1+上浮比
例%)
谷段电费=低谷时段用电量x基础电价x(1-下浮比
例%)
平段电费=平时段用电量x基础电价
总电费=(峰段电费+谷段电费+平段电费+基本电费)+(-)
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六、峰谷分时电价随基础电价的变化而调整。
七、其他规定
1.高压供电低压计量的用户,其变压器和线路损失电量按平段电量计算。
2.对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的用户,在峰谷分时总电费的基础上,按《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计算增收或减收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3.经供电部门同意,通过用户转供并在供电部门立户收费的符合实行峰谷分时电价范围的被转供户,应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其用电量从转供户相应时段电量中扣除。
4.供电部门应与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按批准的办法签订有关协议。
5.趸售转供单位应按照本办法对转供用户实行峰谷分时电价。
八、实行峰谷电价,原计划用电管理办法不变。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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