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产品 3C认证实施细则
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细则范文(3篇)
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产品的质量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对消防产品型式进行认可的工作,包括消防产品型式认可的申请、审查、审核、认可和监督管理等环节。
第三条消防产品型式认可是指对消防产品的设计、性能和质量进行评价和确认,以确定消防产品能够满足各项技术要求并具备安全可靠性。
第四条消防产品型式认可的具体范围包括以下方面:(一)消防器材产品;(二)消防装备产品;(三)消防自动化系统产品;(四)消防报警系统产品;(五)其他与消防安全相关的产品。
第五条消防产品型式认可的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审核、认可和监督管理等环节,具体工作程序由消防产品型式认可机构负责制定并按规定执行。
第六条消防产品型式认可机构应具备一定的条件和能力,包括专业技术人才、实验设备和检测能力等,确保对消防产品型式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和确认。
第七条消防产品型式认可机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市场需求,开展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其相关认可信息。
第八条消防产品型式认可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消防产品型式认可的组织架构,并确定相应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认可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申请和审查第九条申请消防产品型式认可的主体可以是生产者、代理商或组织,申请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并按照规定缴纳认可费用。
第十条消防产品型式认可机构应当对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确认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合规并符合认可要求,审查结果应及时告知申请人。
第十一条审查阶段,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评价和确认,包括产品型式设计、性能测试、质量控制等方面,有必要时可要求申请人提供进一步的技术资料或进行现场检查。
第十二条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包括认可决定和意见建议,申请人可以提出对审查结果的异议,如果异议成立,应重新进行审查。
第三章审核和认可第十三条审核阶段,消防产品型式认可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再次评价和确认,确保消防产品的设计、性能和质量满足相关要求,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1.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__火灾报警产品.
编号:CNCA-09C-044:2011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火灾报警产品2011-06-15发布2011-10-01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1 适用范围 (1)2 认证模式 (1)3 认证的基本环节 (1)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1)4.1认证的申请 (1)4.2工厂质量管理体系审核 (1)4.3认证发证检验 (2)4.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3)4.5认证后监督 (3)5 认证证书 (4)5.1认证证书的有效期 (4)5.2认证证书的保持 (4)5.3认证证书的变更 (4)5.4认证范围的扩大 (5)5.5证书延续 (5)6.认证标志 (5)6.1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 (5)6.2加施方式和位置 (5)6.3变形认证标志 (5)7 认证证书的暂停、撤销和注销 (5)8 收费 (5)附件1 火灾报警产品强制性认证单元划分 (6)附件2 火灾报警产品强制性认证申请资料 (10)附件3 火灾报警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一致性控制要求 (11)附件4 火灾报警产品强制性认证检验项目和检验依据 (16)1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的产品范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火灾报警产品,包括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设备、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备、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火灾显示盘等。
2 认证模式工厂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认证发证检验+认证后监督3 认证的基本环节认证的申请工厂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认证发证检验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认证后监督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4.1 认证的申请4.1.1 申请单元划分4.1.1.1 产品认证的申请单元划分见附件1《火灾报警产品强制性认证单元划分》。
4.1.1.2 产品单元划分相同且安全结构设计和对产品安全性能有影响的元器件均相同、仅型号不同的产品可作为一个单元申请认证。
4.1.1.3 不同工厂的产品不能划在同一单元。
消防产品CCCF认证实施细则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灭火设备产品 消防给水设备产品(二)
2014-0 ........................................................................................................................ 1 1.适用范围 ................................................................................................................... 1 2. 生产企业分类原则 ................................................................................................... 1 3. 认证模式选择 .......................................................................................................... 3
3.1 认证的基本模式 .......................................................................................................3 3.2 认证模式的具体细化 ...............................................................................................3 4. 认证单元划分 ..................
3c消防产品认证证书标准
3c消防产品认证证书标准3C消防产品认证证书标准是指中国政府根据国际消防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大型商场、酒店、写字楼、学校等公共场所消防设备进行认证的标准。
它可以确保消防设备的安全与可靠性,降低火灾的事故率,保护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3C消防产品认证证书标准的步骤。
第一步,申请认证。
消防设备制造商需要将产品的技术文件、设计图纸、产品样品等资料提交给认证机构。
认证机构将审核这些资料,检测产品是否符合3C消防产品认证证书标准的要求。
第二步,检测认证。
认证机构会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测,检测的内容包括外观、尺寸、材料、结构、性能、安全等方面。
如果经过检测后,消防设备符合3C认证标准,认证机构将颁发3C认证证书。
第三步,维护认证。
认证并不是一次性的,制造商需要对产品进行维护,确保该产品仍然符合3C认证标准。
认证机构会对认证标准进行审查,审核维护情况。
如果认证机构发现认证标准不符合要求,制造商需要重新进行认证。
第四步,使用标识。
3C认证标识是在产品上标识的标志,表示这个产品已经通过了3C认证。
制造商必须在产品上标识3C认证标识,否则该产品无法销售。
3C消防产品认证证书标准的意义非常重要。
它可以确保消防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在发生火灾时起到关键作用。
因此,对于消防设备制造商来说,获得3C认证证书是非常必要的。
同时,对于我们普通的消费者而言,在购买消防设备时,要注意是否有3C认证标识。
在日常使用中,我们也应该保持消防设备的良好状态,提高火灾的预防能力,保障我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消防类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编号:CCCF-CPRZ-17:2019消防类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火灾防护产品防火材料产品2019-7- 30发布2019-7- 30实施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目录0 引言 (1)1 适用范围 (1)2 认证依据标准 (1)3 认证模式 (1)4 认证单元划分 (1)5 认证委托 (1)5.1认证委托的提出和受理 (1)5.2认证委托资料 (2)5.3认证安排 (2)6 认证实施 (2)6.1 型式试验 (2)6.2工厂质量保证能力与产品一致性检查(初始工厂检查) (3)6.3认证评价与决定 (4)6.4认证时限 (4)7 获证后监督 (4)7.1获证后使用领域抽样检测或检查 (4)7.2获证后生产现场领域抽样检测或检查 (5)7.3获证后的跟踪检查 (5)7.4获证后监督频次和时间 (6)7.5获证后监督的记录 (7)7.6获证后监督结果的评价 (7)7.7获证后监督结果的采信 (7)8认证证书 (7)8.1认证证书有效期 (7)8.2认证证书的基本内容与样式 (7)8.3认证证书的变更/扩展 (8)8.4认证证书的注销、暂停和撤销 (8)8.5 认证证书的恢复 (9)8.6认证证书的使用 (9)9 认证标志 (10)10 消防产品销售流向登记制度 (10)11 收费 (11)11.1认证收费 (11)11.2 检测收费 (11)12认证责任 (11)13 与技术争议、申诉、投诉相关的流程及时限要求 (11)14 特殊情况认证要求 (12)附件1 防火材料产品认证单元划分及认证依据标准 (13)附件2 生产企业分类原则 (15)附件3 有关认证委托的相关规定及需提交的有关资料 (17)附件4 利用工厂检测资源开展型式试验或部分试验工作的条件及要求 (20)附件5 防火材料产品认证检验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6 生产企业质量控制要求.. (34)附件7 获证后监督的基本要求 (40)附件8 认证证书样式 (46)附件9 认证证书的变更、扩展、恢复相关规定 (48)附件10 免费使用消防产品流向信息公开系统及流向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52)0 引言本规则遵循法律法规对消防产品认证工作的基本要求,基于防火材料产品的安全风险和认证风险制定,规定了防火材料产品实施产品认证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消防产品3C认证实施细则
消防产品3C认证实施细则编号:CNCA—09C—044: 2001 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火灾报警设备2002-05-01 发布 2007-1-09修订 2007-1-25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1 适用范围 (3)2 认证模式 (3)3 认证的基本环节 (3)3.1全性能委托检验 (3)3.2认证的申请 (3)3.3工厂质量管理体系审核 (3)3.4认证发证检验 (3)3.5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3)3.6认证后监督 (3)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3)4.1 全性能委托检验 (3)4.2 认证的申请 (4)4.3 工厂质量管理体系审核 (6)4.4 认证发证检验 (8)4.5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10)4.6 认证后的监督 (11)5 认证证书 (14)5.1 认证证书的有效期 (14)5.2 换发新证 (14)5.3 复评换证 (14)6 认证标志使用的规定 (15)6.1 认证标志的使用 (15)6.2 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 (15)6.3 加施方式 (15)6.4 加施位置 (16)7 认证证书的暂停、撤销和注销 (16)7.1 认证证书的暂停 (16)7.2 认证证书的撤销 (16)7.3 认证证书的注销 (17)7.4 认证机构定期发布证书暂停、撤销、注销和恢复公告。
(17)8 收费 (17)附件1:火灾报警产品强制性认证单元划分附件2:火灾报警产品强制性认证特则1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的产品范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各类消防产品。
2 认证模式全性能委托检验+工厂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认证发证检验+认证后监督(工厂质量管理体系监督审核+产品监督检验)。
3 认证的基本环节3.1全性能委托检验3.2认证的申请3.3工厂质量管理体系审核3.4认证发证检验3.5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3.6认证后监督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4.1 全性能委托检验4.1.1 全性能委托检验的送样4.1.1.1 全性能委托检验的送样原则全性能委托检验送样应从认证申请单元中选取代表性样品(主型和分型产品其代表性样品为主型产品,分型产品应按相应产品认证特则的要求送样,对其与主型不同部分进行试验;产品按系列产品申请认证时,代表性样品是指对于整个系列的样品而言,检验项目最具覆盖性,检验条件最具严酷性,检验结果最具代表性。
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消防装备.DOC
编号:CNCA-09C-077:2011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消防装备产品2011-06-15发布2011-10-01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1.总则 (1)2.认证模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3.认证的基本环节............................................ 错误!未定义书签。
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 认证的申请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 型式试验............................................................................................错误!未定义书签。
4.3 初始工厂检查.....................................................................................错误!未定义书签。
4.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4.5 获证后的监督.....................................................................................错误!未定义书签。
5.认证的保持、变更、扩大、暂停、撤销和注销..................... 错误!未定义书签。
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细则
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细则消防产品型式认可是指对消防产品进行鉴定、认可的过程,其目的是确保消防产品的质量和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提高消防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为了规范和明确消防产品型式认可的实施细则,以下是一些可能包括的内容。
一、基本原则和基础要求1.法律依据: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要明确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据,确保认可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正性和独立性:要确保认可过程的公正性和独立性,所制定的实施细则应明确认可机构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架构,以及鉴定人员的资质要求和选拔程序。
二、认可的程序和流程1.认可申请:规定认可申请的要求、流程和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产品技术文件和认证机构的资质文件。
2.初步评估:对收到的认可申请进行初步评估,确定是否满足相关要求,以决定是否受理。
4.技术评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对消防产品的质量和性能进行鉴定和评估,并从中选取适宜的产品进行型式认可。
5.认可决定:认可机构根据审核和评审的结果,做出是否认可的决定,并发放认可证书或拒绝认可并说明理由。
6.证书管理:建立认可证书的管理制度,包括证书的颁发、暂停、撤销和管理等环节的规定,确保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7.监督检查:对已经认可的消防产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性能保持在认可标准要求的范围内。
三、认可的相关要求1.技术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标准以及行业技术要求,对消防产品的性能和质量进行评估和鉴定。
2.监督管理要求:规定认可机构对已认可产品的监督管理要求和审核检查频率,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3.认证机构要求:对从事型式认可工作的机构的组织构架、人员配备、技术能力等进行要求,以确保认可工作的可靠性和公正性。
四、认可的范围和适用性1.范围:明确哪些消防产品需要进行型式认可,基于风险评估和消防产品的重要性综合考虑。
2.适用性:对认可的结果和认可证书的适用范围进行规定,包括产品型号、生产厂家、使用地域等。
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3C产品认证超详细步骤
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3C产品认证超详细步骤1. 准备阶段1.1 了解3C认证要求访问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官方网站,获取最新的3C认证政策、标准和指南。
确认您的产品是否属于必须获得3C认证的产品范围。
1.2 收集必要文件1.2.1 营业执照副本获取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确保营业执照上的地址是最新的生产地址。
扫描或拍照:使用高分辨率的扫描仪或相机拍摄营业执照副本,确保文字清晰可读。
保存格式:通常要求为PDF或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5MB。
1.2.2 产品技术文件产品说明书:提供产品的详细说明,包括用途、工作原理、规格参数等。
电路图:提供完整的电路设计图纸,包括主要元器件列表、电路连接图等。
结构图:提供产品的内部结构图,展示组装方式和各部件的位置关系。
产品图纸:包括外形尺寸图、装配图等,确保图纸清晰、标注准确。
使用手册:提供产品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包装说明:包括包装方式、包装材料等信息。
其他技术文档:根据产品特性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技术文档,如软件代码清单(如果适用)、算法描述等。
1.2.3 生产场所的相关证明文件租赁合同:提供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合同中应明确租赁期限、租金、租赁面积等信息。
产权证明:如果生产场所是自有房产,则提供产权证书作为证明。
场地平面图:提供生产场所的平面布局图,标明各个区域的功能划分。
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果适用,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许可证。
1.2.4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产品检验报告: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果企业通过了ISO 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相应的证书。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如果企业通过了ISO 14001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供相应的证书。
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提供生产场所的消防安全评估报告,确保生产环境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环保证明:如果生产过程中涉及特殊化学品或其他环保要求,提供环保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细则(三篇)
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细则根据《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办法》,消防产品型式认可的实施细则如下:1. 申请材料准备:申请人需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产品型式认可申请表、产品技术资料、检验报告等。
2. 申请途径:申请人可以选择通过线上或线下申请方式进行申请。
3. 申请受理:受理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认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4. 技术评审:受理机构会组织专家对申请产品进行技术评审,评估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5. 实施检验:通过技术评审的产品将进行实施检验,以验证其技术性能和安全性。
6. 认可证书颁发:经过检验合格的产品将获得消防产品型式认可证书。
7. 监督检查:对已经获得认可证书的产品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以确保其持续符合标准要求。
8. 变更申请:如果产品型号、规格或性能发生变化,申请人需及时向受理机构进行变更申请。
9. 撤销和暂停:如产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不符合标准要求,受理机构有权撤销或暂停产品的认可证书。
10. 申诉投诉处理:对于申请人对认可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诉投诉,并由受理机构进行处理和调查。
以上是消防产品型式认可的实施细则,具体实施细节可以根据具体的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补充和调整。
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细则(二)1. 制定目的本细则旨在规范消防产品型式认可的实施程序和要求,确保消防产品的质量和性能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消防安全。
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消防产品型式认可的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泵等消防产品。
3. 基本原则(1)科学性与准确性:认可程序和要求应基于科学的技术标准,并真实准确地反映消防产品的性能。
(2)公平和公正:所有申请者应平等对待,认可结果应公开透明,不涉及任何不正当的利益交换。
(3)高效和便捷:认可程序应简化,办理周期应缩短,提高效率。
(4)风险控制:确保认可程序的可靠性和有效性,降低认可过程中的风险,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
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细则样本(2篇)
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细则样本1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1.2本规则适用于除列入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的所有消防产品。
1.3本规则是消防产品型式认可的通则,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以下称评定中心)应按照各类产品的特点,分别制定相应补充细则,明确本规则未尽事宜。
2型式认可的申请与受理2.1申请方向评定中心申请消防产品型式认可,需将下述申请资料(一式二份)提交评定中心。
1.《消防产品型式认可申请书》;2.申请方资质证明(1∶1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申请方的印章);3.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4.产品关键件特性描述填报表;5.生产设备及检验设备清单;6.其它需要提供的文件。
2.2对申请资料经审核符合要求的,评定中心与申请方签订受理合同。
2.3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通知申请方修改后重新办理。
3工厂条件检查3.1对受理后的申请方,评定中心组织安排工厂条件检查组。
检查组的人员由-13.9在型式认可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持证人须自行向评定中心提出申请,重新进行工厂条件检查:1.正常生产周期内停产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包括三个月);2.生产条件(场地、人员、关键设施、关键设备、关键工艺等)变更;工厂检查通过的,保持证书;工厂检查不通过的,暂停证书;持证人未向评定中心申请的,经核实暂停证书。
3.10在型式认可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定中心组织重新进行工厂条件检查:1.产品标准更改,条件发生重大变化;2.产品型式认可所要求的工厂条件发生变化;3.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的;4.评定中心认为相关因素的存在足以影响证书有效性,须现场检查的。
工厂检查通过的,保持证书;工厂检查不通过的,暂停证书。
3.11实施工厂条件检查前,申请方应向评定中心缴纳费用。
检查人员的差旅费由申请方支付。
4型式认可发证检验4.1型式认可发证检验应按照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
2024年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细则样本(二篇)
2024年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细则样本一、工厂条件变化及检查1. 当工厂条件发生变化时,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评定中心认为相关因素足以影响证书有效性时,需进行现场检查。
2. 若工厂检查通过,则保持证书有效;若未通过,则暂停证书。
3. 在实施工厂条件检查前,申请方需向评定中心缴纳相应费用,检查人员的差旅费由申请方承担。
二、型式认可发证检验1. 型式认可发证检验应严格按照标准规定进行。
样品由工厂条件检查组在现场检查结束后抽封,并需满足以下条件:工厂条件检查结论为推荐通过;样品基数符合规定要求;样品必须为本年度或近____个月内生产,且在保质期内;抽封样品需由两名或两名以上检查员共同进行,并在抽样单上签名确认。
三、证后监督与检验1. 自证书批准之日起,评定中心每年至少安排一次证后监督,监督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工厂监督检查和产品监督检验。
2. 遇不可抗力因素,企业可申请推迟年度监督检查时间,经评定中心确认后可推迟三至六个月,期间证书保持有效。
3. 在特定情况下,如产品质量问题、投诉、监督检查不合格等,评定中心可增加监督频次。
4. 持证人需每年在____月____日前向评定中心提交上一年度产品情况汇总表。
四、监督检验监督检验的触发条件包括:上一年度未接受监督检验;监督检验不合格需再次检验;生产条件变更或生产线重新布置。
五、证书与标志管理1. 评定中心负责产品型式认可证书和标志的监制与管理。
2. 在证书有效期内,如发生滥用证书、伪造检验报告等违规行为,将暂停或撤销证书和标志的使用。
3. 证书撤销或注销后,原持证人需按规定交回证书并封存标志,同时停止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安装,并对库存和已售出产品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4. 持证人在证书有效期内提出变更时,需向评定中心提交变更申请及相关证明文件。
六、证书有效期与换证1. 产品型式认可证书有效期一般为三年,特殊产品按特则规定。
2. 证书有效期届满前____个月,持证人需按规则提交换证申请。
消防产品3C认证实施细则
消防产品3C认证实施细则消防产品是指能够预防和控制火灾,并确保人身安全的产品,包括消防设备、消防器材、消防材料等。
消防产品的3C认证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3C认证适用范围。
消防产品3C认证涵盖了国内销售、进口并在中国销售以及生产销售的产品。
该认证制度适用于消防设备、消防器材、消防材料等范围内的产品。
其次,认证标志和标识。
通过3C认证的消防产品,在产品上应配备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认证标志,以确认其合格性。
同时,在产品包装上应标注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商、生产日期等必要信息。
再次,认证申请与审核程序。
消防产品的制造企业需要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或其授权的机构提交申请,包括产品的技术文档、测试报告等资料。
审核主要包括文件审核和现场审核两个环节,通过审核后发放证书。
证书有效期一般为5年。
此外,消防产品的3C认证还涉及到产品测试和检验。
企业需要将产品送到3C认证的指定实验室进行必要的测试和检验,确保产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
测试和检验主要包括产品的安全性能、耐久性、可靠性、环境适应性等方面。
最后,消防产品的监督和检查。
相关部门会对已获得3C认证的消防产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抽查和检查。
企业需要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工作,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合格性。
综上所述,消防产品的3C认证实施细则主要包括适用范围、认证标志和标识、认证申请与审核程序、产品测试和检验以及监督检查等方面的要求。
通过3C认证,消防产品能够获得中国市场的准入许可,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产品。
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细则范文
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细则范文根据《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细则》,本文对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细则进行范文解释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工作,加强消防产品质量控制,提高消防产品的安全可靠性,根据《消防产品型式认可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工作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消防产品的型号、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等进行评定,并发放相应的认可证书。
第三条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机构是指经国家认可的、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机构,负责开展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工作。
第二章申请和受理第四条申请人应向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机构提交申请,申请中应包括有关消防产品的详细信息、技术资料、检测报告等材料。
第五条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机构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材料是否齐全、准确,并开展实地考察和测试工作。
第六条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机构应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放初步意见,包括是否符合认可条件、是否需要补充材料等。
第三章认可评定第七条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机构应对符合认可条件的申请进行评定,包括评估型号的设计、生产、测试等过程的合规性。
第八条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机构应邀请相关专家对消防产品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报告。
第九条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机构应根据评审报告和相关标准,对申请进行认可评定,作出是否认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发放相应的认可证书。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条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机构应对已认可的消防产品进行监督管理,包括定期抽查、不定期现场检查等。
第十一条对于不符合认可条件的消防产品,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机构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要求整改或撤销认可。
第十二条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机构应定期发布已认可的消防产品名录,并定期更新。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对于故意提供虚假材料、造假等行为,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机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公开曝光。
第十四条对于造成国家、社会及个人损失的消防产品,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细则模版(4篇)
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细则模版根据《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细则》,本文对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细则进行范文解释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工作,加强消防产品质量控制,提高消防产品的安全可靠性,根据《消防产品型式认可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工作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消防产品的型号、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等进行评定,并发放相应的认可证书。
第三条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机构是指经国家认可的、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机构,负责开展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工作。
第二章申请和受理第四条申请人应向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机构提交申请,申请中应包括有关消防产品的详细信息、技术资料、检测报告等材料。
第五条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机构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材料是否齐全、准确,并开展实地考察和测试工作。
第六条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机构应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放初步意见,包括是否符合认可条件、是否需要补充材料等。
第三章认可评定第七条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机构应对符合认可条件的申请进行评定,包括评估型号的设计、生产、测试等过程的合规性。
第八条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机构应邀请相关专家对消防产品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报告。
第九条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机构应根据评审报告和相关标准,对申请进行认可评定,作出是否认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发放相应的认可证书。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条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机构应对已认可的消防产品进行监督管理,包括定期抽查、不定期现场检查等。
第十一条对于不符合认可条件的消防产品,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机构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要求整改或撤销认可。
第十二条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机构应定期发布已认可的消防产品名录,并定期更新。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对于故意提供虚假材料、造假等行为,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机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公开曝光。
第十四条对于造成国家、社会及个人损失的消防产品,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4年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细则模版(3篇)
2024年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细则模版本实施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如下:一、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使用、境内外生产的所有消防产品,除已列入消防产品质量认证和消防产品告知管理之外的产品。
二、本实施细则为消防产品型式认可的通用规则。
中国消防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应根据各类产品的特点,分别制定补充细则,明确本细则未涉及的具体事宜。
三、关于型式认可的申请与受理,企业须向中国消防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提交相关申请资料,经省级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后,由秘书处负责接收。
秘书处将对符合要求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并派遣专业人员进行工厂条件检查。
四、工厂条件检查由秘书处统筹安排,检查组成员由消防监督部门和国家级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具有规定资质的人员组成。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填写相关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文件审核部。
五、关于型式检验,企业应将抽封的样品送至指定的质检中心进行检验,质检中心须按照标准规定的项目完成检验,并向文件审核部提交检验报告。
六、审批发证过程中,文件审核部负责汇总型式认可资料,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填写审批表并报送秘书处;对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相关单位进行补充或完善。
七、证后监督检验和换证规定,秘书处将定期安排监督检验,企业需按年度提交监督检验申请。
对未按时提出申请或不能按规定接受监督检验的企业,秘书处将收回其型式认可证书。
八、关于证书和标志的管理,秘书处负责监制和管理型式认可证书及认可标志。
在证书有效期内,如发生规定情形,将暂停或撤销证书的使用。
九、企业对型式认可过程有异议时,可向秘书处申诉监理部提出投诉或申诉。
秘书处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核查,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十、本实施细则由中国消防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注:1. 企业在报送验收资料时,必须按照统一规格装订成册,并装入城市建设档案盒内送交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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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产品 3C认证实施细则
编号:CNCA—09C—044: 2001
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火灾报警设备
2002-05-01 发布 2007-1-09修订 2007-1-25实施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录
1 适用范围...................................................................... (3)
2 认证模式...................................................................... (3)
3 认证的基本环
节 ..................................................................... .. (3)
, 3.1 全性能委托检
验 ..................................................................... ....................................3 , 3.2 认证的申
请 ..................................................................... ...........................................3 , 3.3 工厂质量管理体系审核...................................................................... .........................3 , 3.4 认证发证检
验...................................................................... .......................................3 , 3.5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
准 ..................................................................... .............................3 , 3.6 认证后监
督 ..................................................................... ...........................................3 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
求 ..................................................................... . (3)
, 4.1 全性能委托检
验 ..................................................................... ......................................3 , 4.2 认证的申
请 ..................................................................... ...........................................4 , 4.3 工厂质量管理体系审
核 ..................................................................... ...........................6 , 4.4 认证发证检验...................................................................... .......................................8 , 4.5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
准 ..................................................................... ............................. 10 , 4.6 认证后的监
督 ..................................................................... ....................................... 11 5 认证证书...................................................................... . (14)
, 5.1 认证证书的有效
期 ..................................................................... ................................ 14 , 5.2 换发新
证 ..................................................................... .............................................. 14 , 5.3 复评换证...................................................................... ............................................ 14 6 认证标志使用的规
定 ..................................................................... .. (15)
, 6.1 认证标志的使
用 ..................................................................... .................................... 15 , 6.2 准许使用的标志样
式 ..................................................................... ............................. 15 , 6.3 加施方
式 ..................................................................... .............................................. 15 , 6.4 加施位
置 ..................................................................... .............................................. 16 7 认证证书的暂停、撤销和注
销 ..................................................................... (16)
, 7.1 认证证书的暂
停 ..................................................................... .................................... 16 , 7.2 认证证书的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