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执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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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证 件。
2.实施执法检查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通知被检查 单位和有关人员在场,检查必须公开进行。
3.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应填写《安全生产检 查记录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并将记录存档备查。
4.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有违反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行为的,应填写《安全生产违法限期改正通知书 》,限期改正时间届满时,应当进行复查,填发《复查意见 书》。
第六章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方式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方式,是实现安全生 产行政执法目的所采取的手段。只有通过 这些方式和手段,才能实现纠正违法行为 ,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 安全的目的。
• 第一节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 • 第二节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 第三节 安全生产行政指导 • 第四节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 第五节 安全生产行政执行
1.实地检查。是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安全 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直接到现场进行的检查。
2.书面检查。是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安全 生产行政执法人员,调阅有关资料进行检查。
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的程序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程序,是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 查的步骤与方式。这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在时间和空间 上的体现,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中的一种具体的安全生 产行政行为程序。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程序主要有:
第一节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
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的概念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是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对安 全生产行政相对人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情 况作单方强制了解的安全生产行政行为。这一概念.具有以下 特征:
1.进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的只能是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机构。
2.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的对象,是安全生产行政相对人 ,包括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经营的投资者。
• 在隐患或险情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 证安全的。在执法文书中将明确责令从危 险区中把作业人员立即撤出,同时还可以 责令其暂时停产停业。
•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安 监部门采取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处 罚措施后,如果作业场所以解除危险或者 隐患已经排除,应当及时复查,如果险情 以排除,应当同意其恢复生产或解除限制 ,并出具执法文书
行政手段的现场应用
(一)采取当场纠正的处罚手段责令改正违法 行为
安全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应当并且可以立 即 改正的违法违章行为,当场下达责令整 改通知 书,责令当场纠正。
如存在以下行为:
1、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2、员工不穿戴或不正确穿戴防护用品;
3、高空、爆破、高压电气维修作业未设专人 监护; 4、易燃易爆场所吸烟等。
安全检查中,发现生产作业场所存在事故隐 患,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整改。 如存在以下情况:
1、电气设备绝缘不良或不按地接零 2、机械设备无防护装置 3、未按规定安装防雷设施 4、建筑施工场所有洞无盖或无防护栏等。
(四)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并用处理现场问题
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当你发现作业现场 危险性很大,经判断该处随时都有可能导致 机毁人亡命事故
(二)釆取限期改正的处罚手段处理难以立即 改正的 安全问题 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以下情况,应动 用责 令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罚措施。如:
1、作业场所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2、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不 健全;安全投入不足;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 等。
• 3、安全机构及人员不按规定配置;高危企业不设 置 救援机构或配备救援人员;主要负责人及安全 员无安 全资格证或培训合格证;未对员工进行安 全教育或未履行告知责任;特种作业者无证等。
行政检查的程序
• 现场检查具体步骤有:告知;现场勘察; 写出 检查记录。
• 注意事项:对拒绝进入现场的,可写明情 况或 请第三者签名见证,对扣押、查封的 清单,要 求被检查人核对后签名或盖章, 拒绝签名或盖 章的,要写明情况,记录在 卷,必要时可请第 三者签名见证。
五、安全生产检查注意事项
1、要求二人以上(处罚法37条) 2、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出示证 件、保 守秘密(安全法58条) 3、现场检查和重点检查应当依法将检查情况 作出书面 记录,并由安全监察员和被检查单位 负责人签字。拒 绝签字的,应当作出情况纪录。 具体格式文书见法文 书1。(安全法59条)
1.一般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与重点安全生产 行政执法检查。
2.普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与抽样安全生产 行政执法检查。
3.全面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与专项安全生产 行政执法检查。
4.事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事中安全生产 行政执法检查与事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
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的方法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的方法,是指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为了达到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的目的所采取的手段和措施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的方法很多,归纳起来有 以下几种:
3.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单方面 的强制行为,无须征得安全生产行政相对人同意。
4.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行政相对 人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5.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必须依法进行。
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的种类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可以从不同的角 度进行分类。主要有:
• 6、非法发包、出租工程或其他经营项目, 或未与承包方、承租方签协议明确安全责 任或实施统一协调管理;同一作业区多个 施工单位者未签安全管理协议或未指定专 职人员检查与协调。
7、发现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未建立专门 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或未办理有关许可手 续;或存在“三合一”。
(三)釆取立即排除的处罚手段责成整改隐患
• 4、未执行“三同时”或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 对安全技术设施的初步设计进行审查或者竣工 验收; 危险场所设备无警示标志;安全通道不畅 ;未为员工配备防护用品或配备假冒伪劣的防护 用品;使用淘汰设备;未按规定对安全设备进行 维护保养和定检等。
• 5、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未进行安全 评估并落实监控措施;未制定应急预案; 爆破、吊装作业未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人员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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