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保障措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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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保障措施
学院建设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在政策、领导、制度、组织管理、建设经费等方面都有保障,能确保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规范、有序、顺利进行。
一、政策保障
(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8号)》等的出台,为高职教育的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湘发[2006]22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湘发[2007]18号)、湖南省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等的实施,为湖南省高职院校的建设和发展指明了发展的道路。
(三)娄底市人民政府的系列举措,为我院建设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1、娄底市人民政府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娄政发[2004]15号)、《娄底市职业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关于全力支持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创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的决定》(娄政发〔2010〕8号)等,明确将我院创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列入娄底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进行重点建设,市政府在校企合作、招生、经费投入等多方面加大政府统筹力度,举全市之力支持我院创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2、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的实施意见》(娄政函〔2010〕105号),明确支持我院深入开展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理事会制、委员会制等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创建农机技术创新的产学研联
盟、公办民助的能源产业学院,开展综合服务的院村合作。支持由我院牵头组建娄底职业教育集团,积极探索区域集团化育人新模式。
3、市政府制定了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与学院搭建校企合作对接平台。规定凡企业向我院提供的教学设施设备,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支付给在本企业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意外伤害保险费等费用,符合规定的,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娄底市教育局、娄底市财政局制订了《关于职业院校学生参加生产性实训的有关规定》(娄教通〔2007〕48号),规定明确,娄底市企业行业要加强与职业院校合作,配合职业院校扎实做好学生实习及就业工作,并对接纳学生顶岗实习的单位给予实训耗损补贴。娄底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伤保险补贴的有关规定的通知》(娄劳〔2008〕45号),通知规定接收实习单位必须与顶岗实习学生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对发生意外伤亡的学生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劳动合同法》第七条有关规定进行工伤保险理赔补贴。我院凭借市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牵引力,先后与区域内的市经济开发区、华南煤炭机械有限公司、湘丰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等在人才、技术、资源、信息等方面全面合作,搭建了与娄底市支柱产业紧密对接、与娄底市骨干企业深度融合的华南娄职、湘丰娄职农装、中阳村等产学研平台,为学院办学特色的形成和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为加大娄底市急需的煤矿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市政府一是牵头成立了娄底市煤矿安全生产技术专业教育培训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指导全市的煤矿安全生产技术人才的教育和培训。市安监局制定并实施了《关于加强全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推出了煤矿行业从业资
格和从业人员强制性准入等举措。市政府《关于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会议纪要》(娄府阅〔2008〕26号)明文规定,每年从娄底市生产的每吨煤中提取0.3元设立专项经费,统筹用于我院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技术专业学历教育和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计划内的培训,实行专款专用。二是经报省教育厅批准、教育部备案,我院煤矿开采技术与安全技术管理2个专业适当降分录取。三是协调组织娄底市煤炭科学研究设计院整体进入我院,以加强煤炭安全类专业的建设。
5、市政府统筹建立了资源共享的职业培训体系,将各部门主导的职业培训项目纳入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提升规划,以我院为平台,建设区域性培训基地,实现项目培训与资源建设一体化。市政府重点支持我院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农村劳动力转移、中小企业职工培训、下岗职工创业培训等项目,并将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才培训中心、娄底市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中心等培训认证中心建在我院。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强化就业准入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就业导向机制,逐步实现培训就业一体化。
6、娄底市教育局制定了《关于印发兼职教师课时费补贴有关规定的通知》(娄教通〔2007〕45号),明确各职业院校要设立专项兼职教师基金,鼓励全市企业、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熟练技术工人到各职业院校兼职任教和兼任实训指导教师,要保证兼职教师和实训指导老师的兼职课时费按时发放,市教育局根据各学校聘请兼职教师的情况和课时费发放情况,每年对职业学校进行专项补贴。
7、市政府将占地800亩,投资5亿元功能齐全的娄底市体育中心建在我院东侧,拟建中的娄底市图书馆也将落户在我院校区内,与学院建立了共享机制,供我院无偿使用。
二、领导保障
(一)湖南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工作,对项目建设院校给予全面指导和大力支持。
(二)娄底市人民政府把我院创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列为全市重点建设项目。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成立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创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领导小组的通知》(娄政办函[2010]71号),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和生亲任组长,市政府主管教育的副市长鄢福初任副组长,市人大科教文卫委、市政府办、市编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梁克和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统筹协调我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的申报与建设工作。
(三)学院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开拓进取,具有先进的办学理念,具有内聚人心和整合社会办学资源的能力;学院书记和院长高瞻远瞩,具有较强的科学决策能力和人格魅力,得到了全体教职员工的高度认可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中层干部管理队伍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精干高效、执行力强。
三、制度保障
(一)建立理论学习和研究的长效机制。学院紧紧围绕为娄底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这一根本任务,充分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干部例会、干部培训班、研讨会、双休日讲座、教育教学改革论坛、教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