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卫生防疫工作审议意见的报告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实施<行政复议法>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实施<行政复议法>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8.19•【字号】•【施行日期】2008.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复议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实施<行政复议法>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情况的报告后,于5月19日向市政府提出了审议意见。
审议意见充分肯定了全市实施行政复议法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加大《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培训力度;完善行政复议配套制度;建立互动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落实行政复议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等五条建议。
市人大的审议意见和建议,为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指明了方向。
市政府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并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进行了整改。
现就市政府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向主任会议报告如下:一、加强《行政复议法》的学习、宣传、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对行政复议工作的认识学习、宣传、培训是提高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对行政复议工作认识的重要途径。
为此,我们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实施的原则,采取切实措施,把学习、宣传、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建立市县区政府领导依法行政知识讲座学习制度。
将依法行政知识讲座纳入市、县区委中心组学习范畴,每年举办两次。
黄陵、洛川、富县、子长于今年初已建立此项制度,通过学习培训使各级政府领导能够认识到依法及时解决行政争议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并能在工作中善于运用行政复议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
二是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分层次举办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及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培训班。
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原则,教育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工作使命感,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行政复议职责,忠于职守、甘于奉献,牢固树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意识,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公正、高效地解决好每一起行政争议。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4.22•【字号】•【施行日期】2020.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在《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两年之际,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区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2019年11月27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检查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情况的报告》,提出了进一步推动《条例》在本区的贯彻实施,推进居民区治理创新的意见和建议。
收到审议意见后,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开展专题研究和办理推进,现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如下:一、近期工作情况(一)抓体系化,进一步完善基层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近期,区地区办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静安区开展“基石工程”推进“共同家园”建设的实施方案》,拟通过全面实施“美丽楼组”“幸福小区”“和谐街区”建设,广泛动员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参与社区治理,以自治推动共治,在共治中凝聚共识,形成共同价值取向、文化认同,筑牢静安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基石。
一是建设“美丽楼组”,打造睦邻互助的公共空间。
开展党员亮身份行动,营造楼组文化,创建美丽楼组,加强楼组骨干队伍建设。
二是建设“幸福小区”,提升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水平。
强化基层各级党组织作用发挥,推动业委会规范化、物业服务企业标准化建设,提升小区自治共治能力,培育小区治理“达人”。
三是建设“和谐街区”,形成协商协同、共建共治格局。
深化共同行动区域化党建,创建街区联盟,探索共建机制,培育街区治理“带头人”。
(二)抓规范化,进一步加大对居委会工作的保障力度区民政局、区地区办始终以居委会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促进《条例》在我区有效落实落地。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3.05•【字号】•【施行日期】2021.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大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大连市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国资委牵头研究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提出的审议意见,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完善统计口径,不断提高国有资产报告质量(一)全面摸清国有资产底数。
国有资产统计是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地方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数据基础。
在区市县、先导区及有关企业支持配合下,我市国有资产统计组织体系不断健全、数据质量明显改善,为深化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奠定工作基础。
健全完善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统计机制,全面梳理统计名录,及时掌握各级监管企业范围增减变化情况,推进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全覆盖。
督促出资企业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统一会计行为标准,规范新要素、新业务和特殊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
组织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培训,统一数据填报口径和工作标准,不断优化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编制流程,充分运用智能化、集成化、信息化手段,创新编制办法,提高工作效率。
(二)完善报告内容。
贯彻落实《中共大连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大委发〔2018〕4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重点内容,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性质和管理目标,形成专项报告反映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管理成效、相关问题和改进工作安排,重点阐述总体资产负债,国有资本投向、布局和风险控制,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境外投资形成的资产,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情况。
西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转送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专项工作审议意见的函
函西人大办发[2010]7号西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转送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专项工作审议意见的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大连市西岗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区教育局局长李生滨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加强学前教育,推动“教育强区”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出席会议20人。
经表决,满意票17票,基本满意票3票。
现将审议意见转送你们,请认真研究处理。
会议认为,报告对近年来区政府加强学前教育,推动“教育强区”工作的总结是实事求是的。
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辽宁省人民政府《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优化管理机制,规范办园行为,强化队伍素质,提高保教质量,学前教育发展的总体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夯实了“教育强区”的建设基础。
报告对加强学前教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表述的比较准确,对下一步工作的安排思路比较清晰,操作性较强。
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要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扎实推动“教育强区”建设,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和水平。
一是完善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专项投入。
针对公办幼儿园数量偏低问题,教育、规划和发展改革等部门要在旧城区改造中,科学规划好公办幼儿园的数量、规模和选址,合理利用相对过剩的小学校舍开办公办幼儿园,同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新开发小区配套幼儿园接收和管理工作。
加强省级示范园硬件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提升办园档次,使其在全市乃至全省真正发挥应有的引领示范作用。
采取措施,保障低收入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支持集体性质幼儿园(所)的开办、设施设备的配套,安排一定经费对优质民办幼儿园给予奖励和扶助,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开办幼儿园所的积极性。
二是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行为。
针对群众反应强烈的部分幼儿园高收费和无证办园屡禁不止的问题,加强监管和整治,对经过整治达到办园标准的,要引导其守法经营,对无法达到办园标准的,要坚决取缔,以维护正常的学前教育秩序;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行为,调整缩小幼儿园的收费差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正文:----------------------------------------------------------------------------------------------------------------------------------------------------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江西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5月26日至2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铁流检察长所作的《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依法开展了专题询问。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报告时,既充分肯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的成绩,又从四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推动工作开展的意见和建议。
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收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转请研究处理审议意见的通知后,省检察院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省人大内司委的调研报告,提高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研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措施。
刘铁流检察长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审议意见,找准工作薄弱环节,明确改进工作方向,强化工作举措,努力把我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5月29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市分院检察长座谈会,要求全省检察机关以学习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为重要契机,推动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创新发展,进一步扩大职务犯罪预防的社会影响力和实际成效。
在深入学习领会审议意见精神基础上,省检察院认真研究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省人大内司委调研报告,明确整改落实方向,制定工作计划,及时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省检察院贯彻落实要求传达至市、县两级检察院。
全省检察机关采取多种形式学习贯彻审议意见,自觉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融入到法治江西建设的总体布局之中,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谋划和推进,在强化预防意识、突出工作重点、创新预防手段、形成预防合力上下功夫,深入推进侦防一体化,推动全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政务公开工作审议意见的通知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政务公开工作审议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09•【字号】庆政办发[2009]81号•【施行日期】2009.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政务公开工作审议意见的通知(庆政办发〔2009〕8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根据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政务公开工作审议意见》的要求,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了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加强宣传。
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政府信息公开与群众生产生活的关系,提高群众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政府与公众的良性互动。
各级各部门要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组织学习交流等形式,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公开的水平,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树立阳光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继续深化公开工作。
按照《条例》要求,继续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要注重全面。
对市政府重要决策、重大投资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行政执法、行政事业性收费、大事实事推进等跟踪公开、全程公开。
不仅要公开办事的前置条件,方便群众办事;还要公开办事的过程,督促提高工作效率;更要公开办事的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要突出重点。
对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事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要通过政府网、文件、通报、公告等形式,在不同层面进行公开,特别是公务员招录、退役士兵安置、事业单位人员录用等热点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发布招录单位、录用人员数量、安置政策和计划等信息,确保群众能够在第一时间知道得清清楚楚,了解得明明白白。
三是要及时有效。
贯彻落实工作情况报告
贯彻落实工作情况报告一、报告目的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和决策部署对于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本报告旨在总结和分析我单位在贯彻落实工作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为今后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二、整体情况从今年初开始,我单位积极响应国家的政策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在疫情防控、经济发展、改革创新等方面,我单位坚决贯彻执行各项政策,取得了一定成绩。
但也要看到,贯彻落实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主要工作情况1. 疫情防控我单位积极响应国家的疫情防控政策,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加强宣传教育,确保员工健康和安全。
在疫情期间,我们组织了线上办公,推动数字化转型,不断提升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2. 经济发展在经济发展方面,我单位积极落实国家的产业政策,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
我们还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拓展了多个合作项目,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
3. 改革创新在改革创新方面,我们不断探索模式创新,优化流程,推动管理机制改革。
在人才培养和选拔方面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有效激发了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四、问题与建议1. 在贯彻落实政策中,有些政策落实不够到位,需要进一步强化执行力度,完善执行方案,确保政策的具体实施。
2. 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资源配置不合理、效益不高等问题,需要加大管理力度,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3. 在改革创新中,还需要更加注重集体智慧,鼓励员工提出创新性的想法和建议,推动组织的创新发展。
五、总结通过本次工作情况报告,我们清晰地认识到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明确了下一步的改进方向和重点工作。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执行力度,全面贯彻国家政策,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为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汇报
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汇报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汇报衡南县人民政府(2011年8月30日)主任、各位副主任及委员: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人大常委会2010年度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关于《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一是抓好《条例》及相关法规宣传。
根据《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县政府制定出台了《衡南县广播电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县广电局在单位大厅设立了《条例》宣传橱窗,并成立了稽查队,负责执法与行政处罚;县电视台在《阳光政务》等栏目重点宣传解读,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加快“村村通”工程进度。
继续加大有线入户力度,成功策划数字电视入万户促销活动;逐步发展数字电视增值业务,制定出台网络双向改造方案,夯实了“三网融合”工作基础。
加大无线高山台建设投入,实现无线覆盖全县98%地区和农户目标。
与市局合作建设农村无线数字电视工程,并成立筹建办,具体负责农村无线数字电视“户户通”工程筹建工作,全县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将达到99.9%,努力在“十二五”末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
三是加大广播电视监管力度。
严格执行广播电视广告播出审查制度和广告播出“三审制”,建立了“谁审查谁负责”的虚假电视广告审查责任追究制度。
投入3万元在县工商局建立广告实时监测点,对广告播出定期审查。
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与改进宣传管理的若干意见》,实行“三级审稿”制,规范节目审批程序,加强宣传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制度上保障宣传质量稳步提高。
四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
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和培训经费投入,组织网络公司全员分批轮训。
加快人才兴业工作进程,向社会聘任了一批采编、网络工程技术人才,为事业持续发展储备人才。
二、关于《科学技术进步法》贯彻实施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一是加强工作领导,明确工作重点。
配齐配强了县科技工作四个领导小组成员,政府县长亲自担任县科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各乡镇(办事处)配备了科技副乡镇长,县直有关部门设立了科技股,规模以上企业成立了技术研发机构。
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XX年,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五区建设”,以监督工作为重点,以代表工作为根本,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勇于实践,开拓创新,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卓有成效地开展各项工作,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XX年,共召开9次常委会议,15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28项工作报告,书面提出审议意见38条。
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12次,重点对6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交办督办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38件。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能力得到新提高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人大工作的第一要务。
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主动服从服务于区委中心工作,着眼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解放思想,真抓实干,自觉当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参与者和推动者。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建言献策。
区人大常委会紧扣区委的中心工作,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目标任务,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优化环境、税源培植、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农民增收等热点课题,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调研活动。
特别是去年上半年,以区委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组织人大代表,深入全区乡镇、街道、企业、社区、重点工程现场,采取座谈、走访等形式,广泛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撰写了《关于我区工业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我区“乡财区管乡用”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我区城乡医保社保低保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公安维稳和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关于法院执行工作的调研报告》等多篇调研报告,为区委决策部署和推动政府工作落实提出了一些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突出监督工作重点,着力支持经济工作。
常委会先后组织对区财政预算、审计报告、计划完成情况等事关经济发展全局的工作进行了审议。
落实《落实情况的审议意见》的调查报告(精简版)
落实《落实情况的审议意见》的调查报告落实《落实情况的审议意见》的调查报告2016年5月21日,温岭市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决定》;2016年12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决定落实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6年12月上中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就《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调查。
听取市民政局工作汇报,走访箬横镇、城东街道及部分市人大代表。
现将调查情况综述如下:一、市政府落实《审议意见》的主要做法1、加强领导,健全工作网络。
2016年,市政府根据镇(街道)殡葬管理任务轻重,设置个性化考核项目,列入各镇、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各街道考核分数为3分,殡葬管理重点镇坞根镇、石塘镇考核分数为5分,其余各镇考核分数为4分。
按照省民政厅、省编委办《关于理顺殡葬管理体制加强和规范殡葬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在市殡葬管理处增挂市殡葬执法大队牌子,增加编制3人,现已到岗2人,负责殡葬工作的巡查和监督,指导全市殡葬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今年以来,市殡管处会同当地政府,共对32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的违规墓穴进行拆除或覆土深埋。
建立了殡葬监管举报制度,设立殡葬监管举报电话。
2、建章立制,实施有效管理。
一是在去年调整了《温岭市公益性墓地建设发展规划》的基础上,今年以《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温岭市公益性墓地建设发展规划的批复》批转各镇执行。
新增公益性墓地14处,主要公布在松门、大溪等7个镇。
二是出台《温岭市公益性墓地建设审批管理办法》。
规定今后墓地建设必须以镇为单位提出申请,市民政局审批,报建设规划、农林、发改、国土资源等部门备案;由镇人民政府设立专门机构为主进行管理,禁止以任何形式承包经营。
报批时必须提供墓地总体规划图和平面分布图,严格按详规实施。
三是规范公益性墓地墓体规格。
公益性墓地在保证墓体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分A、B、C、D四档。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1.20•【分类】其他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2021年1月20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于学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国家卫生健康委办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作简要汇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理念重大创新、发展方式重大转变,开启了健康中国建设新征程。
十三届全国人大把维护人民健康放在优先位置,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疫苗管理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生物安全法,开展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医师队伍管理和执业医师法实施情况报告,筑牢守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法治防线。
面对百年不遇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推动和监督疫情防控法律实施,为夺取抗疫斗争重大战略成果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高度关注卫生健康事业,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三届全国人大以来,我委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3500余件,数量居承办单位前列。
2020年承办建议1436件,较上年增加502件,其中牵头办理793件。
我委高度重视代表意见和建议,把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全国“两会”后即召开委党组会,传达学习“两会”精神,将建议办理纳入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
成立委领导任组长、办公厅组织协调、主要司局负责办理的领导小组,建立台账,任务到人,压实责任。
代表团建议及其他重要建议办理答复由委主要负责同志审定签发,其他建议办理答复由委分管负责同志审核把关,确保办理质量。
环保工作调研报告(通用15篇)
环保工作调研报告(通用15篇)环保工作调研报告(通用15篇)随着个人的素质不断提高,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报告成为了一种新兴产业。
你知道怎样写报告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工作调研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环保工作调研报告篇1根据《中省环保督查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分工表》要求,针对省委反馈共性问题进行整改,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省委反馈共性问题1.思想认识不到位,“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现象,没有很好把握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还没有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
2.责任意识不强,环保职责不清、尽责不力、推诿扯皮现象,环保责任和压力传导层层衰减、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现象较为严重,没有形成良好的联动机制。
3.重安排部署、轻落实督查的问题4.意识淡薄、熟视无睹任至徇私枉法的问题二、整改目标1.提升我局领导干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自觉贯彻落实中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把省委环境保护督查巡查反馈意见到位。
2.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向社会公开的同时建立严格的督办制度。
3.加强基层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提升基层干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自觉贯彻落实中省市环境保护决策部署。
三、整改措施按照要求,我局每年定期召开一次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学习会、进行一次生态环境保护专题调研、主管领导讲一次生态建设课、邀请了有关单位的砖井学者做一次生态环境文明报告,确保了我局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我局每季度研究、讨论2次,主要领导经常深入基层调研坚持环保工作,形成定期听取生态环保工作汇报、研究生态环保突出问题、制度生态环保重要举措的常态机制。
四、强化管理,理顺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环保队伍建设。
一要根据盐湖的生态功能保护和管理要求,制定实施更加严格的区域产业环境准入标准,将监管关口前移,有效发挥生态环境准入门槛作用。
二要积极推进环保体制改革,理顺管理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配合。
关于《传染病防治法》宣传学习贯彻落实情况报告(精简篇)
关于《传染病防治法》宣传学习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关于《传染病防治法》宣传学习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8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并提出6点审议意见,县卫生局高度重视,下一步将重点加强以下工作:一、广泛开展《传染病防治法》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和能力。
一是充分利用有线电视、手机短信、宣传栏、宣传单、横幅、版报等各种形式,广泛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
二是利用重大卫生节日,采取经常性宣传和集中宣传的方式,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和有关传染病的防治知识。
三是加强与教育部门的配合,重点加强学校学生的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
四是加强农村及流动人口密集地区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
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减少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营造了全社会防控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传染病防控能力。
县卫生局将根据我县实际,加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传染病防控专业机构和各乡镇医疗单位传染病防治人员的招聘力度,做好疾控专业人员的引进和培养,调整、改善防控队伍的知识、年龄结构,加强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防控队伍专业化水平。
三、依法监管,确保传染病防治工作有序开展。
要求卫生监督所把《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作为工作的重点,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一是强化食品卫生监管,使食品从业人员体检率90%以上,食品卫生监测合格率85%以上,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二是强化对传染病的消毒产品、饮用水单位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施严格监管,定期抽查,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强化对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的监测,确保有效阻断院内交叉感染;四是强化医疗废弃物的集中处理,确保防止医源性废物污染;五是强化公共娱乐场所监管,确保以ai滋病防治工作为重点的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六是强化对各级各类医疗单位传染病防治的监管,确保传染病诊疗行为的规范。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自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启动实施以来,我区紧紧环绕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工作的总体部署,严格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扎实推进各项医改及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
现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区医改工作政策落实及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基本情况我区医改工作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推进的基本路径,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医改各项工作。
现全区共有区属医疗机构家,其中:公立性医疗机构x 家,其他基疗机构x 家,专科医院x 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 家,社区卫生服务站__家,村卫生室__ 家,个体诊所__ 家,基本构建全区范围的“__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
二、主要做法:(一)、持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是指导医疗机构认真执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政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执行好取销医用耗材加成政策和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材、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在x%以下。
二是继续抓好水泉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改革成果,继续加强对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区委、区政府、市卫生计生委的统一部署,利用绩效考核不断细化镇医院、定点村卫生室的工作任务,提高我区农村卫生服务机构医改工作效能,水泉镇现已基本实现“小病不出村镇、大病到医院”的改革目标;三是抓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成果巩固医改。
我区各公立医疗机构均配备基本药物,执行药物网上集中采购,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并将药品随货清单进行公示,设立投诉电话。
__所村级定点卫生室以宣传板、条幅等多种形式在村内继续加大力度宣传基本药物制度,同时为就诊患者使用基本药物,所销售的基本药物由水泉镇医院在网上统一代采,并且全部实施零差价销售,有效的解决了村民“看病贵”问题。
四是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安排部署辖区__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启动了社区以全科医生为核心团队与社区居民签约服务,为我区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逐步建立与实施打下了良好基础。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系建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汇报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系建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汇报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上述报告,并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县政府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政府督查室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代表沟通联系的建议县人大常委会议以后,县政府根据审议意见,于11月19日召开专题推进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各承办单位都能够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建议办理工作,做到了“三个到位”。
一是与代表沟通联系到位。
各承办单位针对今年承办的代表建议,再次与建议人进行面对面的沟通,真正了解代表意图,切实让代表满意。
二是对建议答复情况要自查到位。
各承办单位按照《关于认真做好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本单位建议答复情况进行了自查。
对于答复不规范、过于简单的建议,重新进行答复,明确了办理措施、取得效果和目前进展。
三是对无法办理的建议要解释到位。
今年因政策和客观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的共4件建议,12月16日、17日,县政府督查室联合县人大选工委、承办单位逐一与代表见面,说明情况,取得代表的谅解。
对此,代表比较满意。
12月9日至12月18日,县政府督查室通过与部分代表见面、电话询问等形式,征求代表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是否满意,代表均表示满意。
二、关于注重代表建议办理落实的建议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求承办单位做到件件有答复,答复有实际内容,有明确意见、有针对性,不说大话、空话,不能出现“重答复、轻落实”现- 2 -。
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3)、会中认真审议是关键。
听取和审议是这项工作的重点环节,质量高低直接影响监督效果。
常委会在审议报告时必须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广开言路,把会议议题议透,营造一种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的民主活跃气氛。
为保证审议质量,应该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要保证按监督法的规定在常委会召开七日前将专项工作报告发送到常委会组成人员手中,使他们有充分的时间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做好审议发言准备。
二是审议要有充足的时间,让多数组成人员能够把自己的意见讲透。
发言时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实事求是,一语中的,尽量避免重复一府两院报告中的内容。
防止和克服唱赞歌多、分析研究少的毛病和讲成绩多、讲问题少的现象。
要坚持一分为二,如实反映实际,做到言之有物,出之有据,议之有理。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敢于指出深层次的问题和原因。
提出的建议和对策要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以利于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从而增强监督效果。
二要实行人大常委会会议中心发言人制度。
预先推选几个委员作中心发言,中心发言会前要有充分的调查研究,以便引导、启发和大家共同审议好各项报告。
三要将审议与询问结合起来。
在审议中要求一府两院接受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代表提问,当场答复。
这种形式,既可以活跃气氛,又增强了审议效果。
四要充分发挥好兼职委员和人大代表的作用。
多为他们开展工作条件,努力让他们知情知故,提高议政能力。
要经常性的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将群众的意见直接带到会上来,有利于审议好专项工作报告。
五是审议意见的形成要严肃。
审议意见,是指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报告后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根据大多数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形成的,是人大常委会审议结果的集中反映。
审议意见形成之前,一般要由常委会工作机构根据主任会议通过的调查报告,形成审议意见草案,再结合会议中提出的审议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并提交全体会议通过。
审议意见书内容一般由三部分组成。
首先对专项工作报告及其工作的总体评价,表明同意,基本同意或不同意等态度,态度要鲜明,不要含糊其词。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朝政发〔2019〕4号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正文:----------------------------------------------------------------------------------------------------------------------------------------------------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朝政发〔2019〕4号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切实做好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相关工作,结合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区委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全面规范的区政府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按照全口径、全覆盖要求,将各类各级、境内境外所有国有资产纳入报告范围,切实摸清国有资产家底,报告全口径国有资产的“明白账”,接受全方位监督,推动政府国有资产管理能力持续提升,使国有资产更好发挥效益、造福人民。
二、报告方式区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年度报告采取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相结合的方式。
综合报告全面反映各类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专项报告分别反映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也可以围绕发展战略和重点工作部署,单独反映全区某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各类国有资产报告要汇总反映全区情况。
区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按程序提请区政府会议审议。
三、报告内容(一)综合报告内容综合报告全面反映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上海市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若干规定-
上海市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若干规定正文:----------------------------------------------------------------------------------------------------------------------------------------------------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若干规定(2010年1月6日静安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提高静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质量,增强常委会监督工作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常委会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本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安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是行使监督职权的主要形式。
第三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根据下列途径提出:(一)组织实施执法检查的有关工作委员会整理提出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二)各工作委员会整理提出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三)代表工作室整理提出区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四)办公室负责,有关工作委员会配合,整理提出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五)办公室整理提出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六)办公室负责,有关工作委员会配合,整理提出社会普遍关注的其它问题;(七)办公室负责,有关工作委员会配合,整理提出“一府两院”要求报告专项工作的建议。
第四条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代表工作室在每年12月上旬前,提出下一年度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建议,经分工联系的常委会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汇总,经主任会议审定,写入常委会工作要点。
审议意见
审议意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实现审议意见的法律化、规范化、制度化,对提高地方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和监督实效,具有重要意义。
现结合区人大工作实际,对审议意见的有关问题作一些探讨。
一、审议意见的特点及其形成地方人大常委会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是法律赋予的重要职权。
近几年来,绝大多数地方人大在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之后,将常委会会议的审议结果整理成审议意见,交付“一府两院”办理,以此作为“一府两院”改进工作和常委会实施监督的依据。
审议意见作为地方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责的一种载体,已为各地人大普遍运用。
审议意见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审议结果进行书面表达的规范性文书,是常委会意志的一种表现形态。
它具有权威性、程序性和强制性。
我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审议意见来开展监督工作,主要采取以下程序:首先,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主任会议的安排,适时调整确定每次常委会会议议题,由各工作委员会对相关会议议题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查,通过多种形式了解“一府两院”的工作情况;然后,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题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根据自己调查掌握的情况,提出个人意见;这些意见,经过人大各工作委员会秘书集中、分类、综合,报经人大办公室秘书科修改整理成条款,依次经人大办公室主任和人大常委会主任审阅后,连同会议材料一起印发在人大常委会公报(或会刊)上。
最后,要求承办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书面报送办理情况。
有的地方是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听取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关于审议意见的形成,目前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
一种是由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第二种是由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第三种是由办事机构、工作机构或有关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决定。
有的地方的审议意见,以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室)的正式书面文书发出,有的以正式文件或函件送达,有的以会议纪要刊登,有的刊发在常委会公报(会刊)上。
人大工作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讲究程序,审议意见当然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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