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赠与合同有无诉讼时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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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诉讼时效问题处理规定

债权债务诉讼时效问题处理规定

债权债务诉讼时效问题处理规定我国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债权债务诉讼时效问题处理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

”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重新计算。

”根据这些规定,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其诉讼时效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现已修改至3年)第一,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因而其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第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要再次重新计算,且诉讼时效中断不受次数的限制。

但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第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具体到你的情况,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自己曾向朋友主张过权利,则两年的诉讼时效从你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如果无证据证明,则适用20年诉讼时效期,在借款之日起的20年内可随时直接起诉。

民法真题课堂测一讲义(1)

民法真题课堂测一讲义(1)

2020年民法真题堂测(一)考试时间:80分钟总分:50分本卷电子版试卷扫码查询答题结果备注:题干及选项均有批注,可在电脑上查看,手机可通过WPS打开1.甲、乙二人同村,宅基地毗邻。

甲的宅基地倚山、地势较低,乙的宅基地在上将其环绕。

乙因琐事与甲多次争吵而郁闷难解,便沿二人宅基地的边界线靠己方一侧,建起高5米围墙,使甲在自家院内却有身处监牢之感。

乙的行为违背民法的下列哪一基本原则?A.自愿原则B.公平原则C.平等原则D.诚信原则【考点】民法的基本原则,难度一颗星【解析】A选项,自愿原则,根据《民法典》之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

自愿原则一般适用于合同可撤销等情形。

B选项,公平原则,根据《民法典》之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平原则一般适用于侵权责任篇中高空抛物无法确定侵权行为人之公平承担情形。

C选项,平等原则,根据《民法典》之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平等原则一般用于区分案件事实是否为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受到民法调整规范。

D选项,诚信原则,根据《民法典》之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其中,除了诚实和信用,还应包含善意的行使权利,在行使自身权利时不得妨害或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诚信原则的体现较为明显,尤其是合同篇注重保护“合理信赖利益”,即涉及诚信原则之适用。

【答案】D2.关于民事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乙对甲享有的要求还款的权利不具有排他性。

B.丙公司与丁公司协议,丙公司不在丁公司的楼前建造高于该楼的建筑,丁对丙享有的此项权利具有支配性。

C.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人以债权人未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为由拒绝履行,保证人的此项权利是抗辩权。

D.债权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赠与合同的权利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2013年系统强化钟秀勇民法习题及答案详解

2013年系统强化钟秀勇民法习题及答案详解

2013年系统强化钟秀勇民法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总额近8,000万元。

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

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

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额巨大利息、违约金的支付要求,领回原购房款。

经咨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

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A.《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B.《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C.《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D.《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2、甲委托乙销售一批首饰并交付,乙经甲同意转委托给丙。

丙以其名义与丁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将这批首饰以高于市场价10%的价格卖给丁,并赠其一批箱包。

丙因此与戊签订箱包买卖合同。

丙依约向丁交付首饰,但因戊不能向丙交付箱包,导致丙无法向丁交付箱包。

丁拒绝向丙支付首饰款。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乙的转委托行为无效B.丙与丁签订的买卖合同直接约束甲和丁C.丙应向甲披露丁,甲可以行使丙对丁的权利D.丙应向丁披露戊,丁可以行使丙对戊的权利3、王某因多年未育前往某医院就医,经医院介绍A和B两种人工辅助生育技术后,王某选定了A技术并交纳了相应的费用,但医院实际按照B技术进行治疗。

后治疗失败,王某要求医院返还全部医疗费用。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医院应当返还所收取的全部医疗费B.医院应当返还所收取的医疗费,但可以扣除B技术的收费额C.王某无权请求医院返还医疗费或赔偿损失D.王某无权请求医院返还医疗费,但是有权请求医院赔偿损失4、甲曾表示将赠与乙5000元,且已实际交付乙2000元,后乙在与甲之子丙的一次纠纷中,将丙殴成重伤。

精编最新国家法考《民法》考试复习题带答案解析(共70套)第(7)

精编最新国家法考《民法》考试复习题带答案解析(共70套)第(7)

最新国家法考《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说法哪项是错误的?A、甲公司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银行对甲公司享有的要求其还款付息的权利不具有排他性B、乙公司与丙公司协议,丙公司不在乙公司建筑的某楼群前建造高于该楼群的建筑,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的权利具有支配性C、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要求一般保证人履行,一般保证人以债权人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为由拒绝履行,一般保证人的权利是形成权D、债权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赠与合同的权利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2章>第1节>债的概念和特征【参考答案】:C【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物权是支配物并具有排他性效力的财产权;债权是得请求债务人为特定行为的财产权。

故A项正确。

支配权是对权利客体进行直接的排他性支配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

支配权的行使无须其他人积极义务的配合,只要容忍、不行使同样的支配行为即可,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中财产权等属于支配权,地役权是物权中的一种类型,故B项正确。

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

形成权的独特性在于只要有权利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足以使权利发生法律效力。

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抵销权等都属形成权。

而C项说法不符合形成权的要素,2.孟女士在某服装店购物,误将店内一条仿真丝连衣裙当作真丝的买下,并按真丝的价格支付了价款。

营业员明知孟女士搞错但没有出声,事后孟女士发现了这一失误。

就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孟女士与服装店意思表示不一致,双方的买卖合同不成立B、孟女士的行为属于重大误解,双方的买卖合同不成立C、孟女士与服装店的买卖合同成立,孟女士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或变更D、孟女士与服装店的买卖合同成立,孟女士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4章>第6节>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参考答案】:C【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孟女士误将仿真丝连衣裙当作真丝连衣裙买下,属于重大误解,依据《合同法》第54条之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规定(3篇)

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一定的法律行为,使其债权难以实现或丧失的情况下,依法请求法院撤销该法律行为的一种权利。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了债权人撤销权的适用条件、行使方式和法律后果。

本文将围绕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和特征1. 概念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实施的损害债权的行为发生时,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

撤销权的行使,旨在恢复债务人的财产状况,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 特征(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

(2)债务人与他人实施的法律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

(3)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需通过法院判决。

(4)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具有溯及力,即撤销的法律行为自始无效。

三、债权人撤销权的适用条件1.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以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为前提。

债权无效或被撤销,债权人撤销权也随之丧失。

2. 债务人与他人实施的法律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债务人与他人实施的法律行为必须具有以下情形之一:(1)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2)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

(3)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无偿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5)放弃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 债务人实施的法律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仅限于债务人在债权成立之后实施的法律行为。

对于债务人在债权成立之前的行为,债权人不得行使撤销权。

四、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方式1. 提起诉讼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中,债权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人与他人实施的法律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

2. 提供担保债权人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他人实施的法律行为,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担保的数额应当相当于债务人可能因撤销行为而获得的利益。

3. 诉讼时效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高分通关题型题库附解析答案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高分通关题型题库附解析答案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高分通关题型题库附解析答案单选题(共50题)1、我国仲裁法规定,涉外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我国领域内,应当由下列哪个主体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A.涉外仲裁委员会B.人民法院C.当事人D.外交机关【答案】 C2、甲公司与王某因买卖合同纠纷发生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双方经法院依法主持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后,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得反悔B.当事人收到调解书后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提起上诉C.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可以就该调解书申请再审D.法院制作调解书后,送达时可以采用留置送达【答案】 C3、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哪一种民事裁定、决定,当事人不可以申请复议?()A.关于先予执行的裁定B.关于回避问题的决定C.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定D.关于罚款的决定【答案】 C4、吴勇系志方公司原副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志方公司将A轿车(该车登记在志方公司名下)配置给吴勇使用。

后因吴勇不服从公司安排且连续多日旷工,志方公司解除与吴勇的劳动合同,但尚欠吴勇部分工资。

现志方公司要求吴勇返还A轿车,但吴勇拒绝返还。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志方公司基于其对A轿车的所有权而享有的请求吴勇返还该轿车的权利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B.志方公司有权基于其对A轿车的占有而对吴勇享有占有人的返还原物请求权C.吴勇有权以志方公司尚欠工资为由对A轿车行使留置权D.吴勇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答案】 A5、甲晚上回家途中,在拐角处为躲避对面超速占道逆行的乙车,跌入丙建筑工程公司因工程需要在路边挖的坑中(没有警示牌与安全标志)。

甲因此严重受伤。

对于甲遭受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责任,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乙、丙按份责任B.乙、丙承担连带责任C.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丙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责任D.由乙、丙对甲适当补偿【答案】 A6、小倩(9岁)的父亲因坐牢与小倩的母亲离婚,小倩的母亲再婚生子后虐待小倩,小倩的祖父母想要成为其监护人。

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有哪些?

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有哪些?

I have always felt that I am a very independent, strong, motivated, and unwilling to admit defeat.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有哪些?导读:诉讼时效为一年,该期问为诉讼期间。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法定撤销权为: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一般情况下,双方签订赠与合同后,就要准备办理相关财产的转移。

可是有些时候,因为特殊原因,赠与人后悔了,想撤销赠与。

那么关于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有哪些?相关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在下文给出了答案。

一、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基本规定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依据自己的意志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

即《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所规定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种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单方享有的权利。

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是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一般为标的物交付之前,如果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则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前。

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之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赠与人不负给付义务。

二、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并不是无限制的,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法律规定赠与人撤销赠与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赠与人撤销赠与应受下列限制:1、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

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一部分,则赠与人仅能就未转移部分为撤销,对已经转移部分不得撤销。

对于动产而言,在赠与物交付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对于不动产而言,在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对于财产权利而言,根据法律规定转移权利是否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在财产权利交付或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民法案例分析练习题

民法案例分析练习题

民法案例分析练习题1、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50吨水泥,由乙公司派车送货上门,某日,乙公司依约派员工张某开车运送10吨水泥到甲公司。

张某到达甲公司后,嫌甲公司的收货人员招待不周,就把水泥卸在刚进甲公司大门不远的空地上,然后驱车离去。

甲公司只好自己派人把水泥搬到仓库,但由于突降大雨,有一部分水泥在途中被淋坏。

☐问:违背民法的什么原则?☐2、甲乙同时在追求丙(女),乙家境贫困,甲为了娶到丙,就与乙商议,表示如果乙退出竞争,甲就把乙安排到其朋友的公司,每月可以挣到一笔优厚的报酬,乙起初拒绝,但后来经不住诱惑答应了甲,双方签订协议,一个月后,乙与丙旧情复燃,甲认为乙违约,准备让其朋友开除乙。

☐问:(1)甲、乙之间的协议是否应该由民法调整?☐(2)甲的朋友能否开除乙?☐3、甲有子乙与丙。

某日,甲外出办事,途中被丁开车不慎撞倒,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医疗费用共计8000元。

甲遗留一套住房与10万元存款。

医院要求乙与丙偿还医疗费用,乙和丙向丁索赔医疗费用与死亡赔偿金,同时乙与丙之间因继承发生纠纷。

☐问:本案有多少法律关系?各是哪些?4、李某儿子李小某因犯杀人罪一审被判死刑,在其上诉状中,辩称其未满18周岁。

关于其年龄有以下三种不同的说明:☐1、其母亲及其亲属、朋友认为其生日是8月6日;☐2、其医院的接生簿上登记的时间是8月4日;☐3、其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上是8月5日;☐4、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口簿上登记的时间是8月4日。

☐问:李小某的出生日期应该是哪一天?根据是什么?☐5、孕妇A于3月6日住进医院妇产科,并于次日下午5点10分产下一男婴B,因属早产,胎儿畸形,于6时50分在保温箱中死亡。

A之夫C其时正与其长子D到外地省亲,6日闻讯即驾车返回。

途中不幸发生车祸,C重伤不幸于7日下午6时40分死亡,D重伤成为植物人。

C曾立有遗嘱,将其遗产中十分之一赠与其爱犬“黄虎”,由E动物友爱基金会照顾。

2019年司法考试民法《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知识点

2019年司法考试民法《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知识点

2019年司法考试民法《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知识点为大家整理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知识点,商经精讲系列教材将知识点分章节逐一解析,将知识融会贯通,高效提分。

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表现为权利人依法直接享有某种利益或实施一定行为的可能性,或者权利人可以请求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保证其享有或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

民事权利依权利内容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

(一)支配权支配权,又称管领权,是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某种客体,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如物权、人格权、身份权、知识产权等。

支配权具有直接支配性,权利人可直接支配和享有特定的利益,并排除他人干涉,无须义务人的积极行为。

支配权客体具有特定性,包括物、权利、知识产品、人格利益、身份利益。

支配权具有对世性,其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且义务人承担消极不作为的义务,即不侵犯支配权的义务。

支配权具有排他性,同一客体上不能存在两个内容不相容的支配权。

支配权一般是确认之诉的对象,当事人对支配权归属产生争议时,一方当事人可以提起确认之诉来确定其归属。

但是,支配权受到侵害时,也会产生给付之诉,如请求损害赔偿。

(二)请求权请求权,是请求他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其权利主体享有的权利是请求,权利的实现则需要义务主体履行义务。

请求权的客体是行为,通过请求他人为给付行为来实现自己的权利,因此,请求权对标的物不具有支配性。

请求权具有相对性,又称对人权、相对权,其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其效力仅及于当事人之间,不具有排他性。

如债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占有保护请求权、人身权请求权、知识产权请求权。

请求权一般是给付之诉的对象。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债务时,他方得提起给付之诉。

请求权一般在两种含义上使用:作为实体权利的请求权和作为权利保护方法的请求权。

债权人撤销权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中的撤销权的区别

债权人撤销权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中的撤销权的区别

债权人撤销权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中的撤销权的区别1、撤销的对象不同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行为;而可撤销民事行为中的撤销权,是撤销权人请求撤销自己与他人之间的民事行为。

2、撤销的目的不同债权人撤销权的目的在于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可撤销民事行为中的撤销权的目的在于消灭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的民事行为的效力。

3、行使撤销权的原因不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因为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的行为;而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受损人行使撤销权则是因为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自由、重大误解或行为的后果显失公平。

4、撤销权的效力不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不发生损害赔偿问题;而可撤销民事行为在被撤销之后受到损失的人有权要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

5、行使的方法有所不同撤销权人的撤销权,须以诉讼的方式为之;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撤销权人既可要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也可要求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要约的构成要件:1、要约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2、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3、须向要约人希望与其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4、要约内容具体确定有效承诺的构成要件:1、必须由受要人向要约人发出2、应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3、承诺内容与要约内容一致4、承诺方式符合要约要求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2)预期违约(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或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5)因其他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一、诉讼管辖二、损害发生前当事人之间有无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赔偿范围违约损害赔偿中,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但是不得超过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侵权责任损害赔偿不仅包括财产损失的赔偿,而且包括精神损害的赔偿四、举证责任侵权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通常在受害人,违约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在于债务人五、诉讼时效六、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违约责任中,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在侵权责任中,损害事实是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在违约责任中,有法定的免责条件与约定免责事由,侵权责任中,免责条件或原因一般只能是法定的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有所不同,区别在于:第一,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有溯及效力;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则不具有溯及效力。

民法总则试题

民法总则试题

得分点1民事权利的类型一、基础练习1.(单选)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说法哪项是错误的?A.甲公司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银行对甲公司享有的要求其还款付息的权利不具有排他性B.乙公司与丙公司协议,丙公司不在乙公司建筑的某楼群前建造高于该楼群的建筑,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的权利具有支配性C.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人以债权人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为由拒绝履行,保证人的权利是形成权D.债权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赠与合同的权利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答案】C2.(多选)行为人进行的下列行为中,哪些属于行使形成权的行为?A.被代理人对越权代理进行追认B.监护人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的合同进行追认C.受遗赠人于知道受赠的期限内未作受赠的意思表示D.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答案】ACD3.(单选)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A.人格权是一种绝对权,不存在对应义务B.甲要求乙归还5000元借款,乙声称根本没有借钱予以拒绝,乙在行使抗辩权C.债权请求权属于相对权,不具有排他性D.甲通知乙,声称双方的买卖合同显失公平,要求撤销该合同,甲在行使形成权【答案】C4.(不定项)下列关于各类民事权利的表述,错误的有:A.形成权、抗辩权、可能权合称变动权B.请求权和债权是同一类权利的不同称谓C.没有财产价值的物质也可以成为财产权的标的D.延缓条件未成就时的合同中的权利是期待权【答案】B二、能力提高1.(不定项)甲、乙沿河比邻而居,甲住河的上游。

甲需要盖房子,为了解决用水的困难,甲遂在家边的小河上建了一道坝。

住在下游的乙因此受到影响,本来一直利用河水浇自己的菜地,因甲拦水,致使青菜枯黄,难以卖得好价钱。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甲、乙作为相邻方,甲的行为虽然影响了乙的生产,但是河水属于国家所有,乙无权向甲索赔,他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解决浇水问题B.甲擅自堵截独占自然流水,影响了乙的正常生活,乙有权请求甲拆除水坝,消除对自己生活的影响C.甲擅自堵截独占自然流水,造成乙卖菜的菜地无水可用,菜价受影响,甲应当赔偿乙的该项损失D.如果乙为了解决浇水困难,买水浇地,对于该部分价款,也可以视为额外的损失,乙有权要求甲加以补偿【答案】BCD2.(不定项)甲驾驶自己的货车运送一批货物给乙,途中因丙违规驾驶导致甲货车受损,但货物未受到损失。

2016司考民法精讲:民事权利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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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大家学习愉快!(一)绝对权与相对权1.绝对权:又称“对世权”,可以对抗一切人的权利,权利人以外的人都是义务人,包括:人格权、物权、知识产权、继承权等。

2.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是对抗特定人的权利,即请求特定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包括:各类请求权。

判断:绝对权不存在相对应的义务人和义务。

【答案】错(二)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1.支配权与请求权物权请求权和债权请求权的区别【例题·多选题】小贝购得一只世界杯指定用球后兴奋不已,一脚踢出,恰好落入邻居老马家门前的水井中,正在井边清洗花瓶的老马受到惊吓,手中花瓶落地摔碎。

老马从井中捞出足球后,小贝央求老马归还,老马则要求小贝赔偿花瓶损失。

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3-54)A.小贝对老马享有物权请求权B.老马对小贝享有物权请求权C.老马对小贝享有债权请求权D.如小贝拒绝赔偿,老马可对足球行使留置权[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权请求权、债权请求权、留置权。

选项A正确。

小贝的足球在老马手里,小贝要求其返还原物的请求权是物权请求权。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

小贝将老马花瓶打碎,老马要求小贝赔偿的请求权是债权请求权,不是物权请求权。

选项D错误。

自然人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小贝对老马享有物权请求权,老马对小贝享有债权请求权,两者不是同一法律关系,老马不能对足球进行留置。

【例题·单选题】甲被乙家的狗咬伤,要求乙赔偿医药费,乙认为甲被狗咬与自己无关拒绝赔偿。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3-1)A.甲乙之间的赔偿关系属于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B.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属于绝对权C.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适用诉讼时效D.乙拒绝赔偿是行使抗辩权[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权利的类型和诉讼时效。

2022年事业单位公基民法典专项练习200题

2022年事业单位公基民法典专项练习200题

【22版】民法典专项练习200题试卷录入者:兴趣微部落一、基础刷题1.小张今年9岁,过年的时候,奶奶给了小张一个1万元的大红包,奶奶的赠与行为的效力()。

[1分]A.有效B.无效C.效力待定D.可撤销2.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1分]A.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可因当事人的约定而变更B.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年龄为划分依据C.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D.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均相同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民事权利的是()。

[1分]A.人身权B.债权C.选举权D.物权4.小明今年10岁,下列关于小明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说法正确的是()。

[1分]A.小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权利能力也收到相应的限制B.小明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无民事权利能力C.小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民事权利能力不受限制D.小明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民事权利能力不受限制5.下列不属于民法基本原则的是()。

[1分]A.平等原则B.自愿原则C.绿色原则D.合理原则6.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必然有民事权利能力,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也必然有民事行为能力。

()[1分]A.正确B.错误7.下列选项中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

[1分]A.张三19岁,精神正常,正在读大一B.李四30岁,精神病患者,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C.王五17岁,参加学校知识竞赛获奖1万元,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D.赵二7岁,上小学一年级,由爷爷奶奶照顾8.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1分]A.委托代理人B.监护人C.法定代理人D.委托监护人9.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是()。

[1分]A.重婚的B.未到法定婚龄的C.有禁止结婚的近亲属关系的D.因胁迫结婚的10.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行为中可以适用民事代理的是()。

司法考试试题民法总论部分

司法考试试题民法总论部分

司法考试试题民法总论部分Quantity, price, time and space are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s in investment.司法考试试题民法总论部分一、民法基础理论考点:民事法律关系1、甲、乙在火车上相识,甲怕自己到站时未醒,请求乙在A站唤醒自己下车,乙欣然同意;火车到达A站时,甲沉睡,乙也未醒;甲未能在A站及时下车,为此支出了额外费用;甲要求乙赔偿损失;对此,应如何处理 05/3/22,单选DA.由乙承担违约责任 B.由乙承担侵权责任C.由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由甲自己承担损失2、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 06/3/1,单选CA.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B.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C.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D.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3、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08/3/1,单选C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4、甲被乙家的狗咬伤,要求乙赔偿医药费,乙认为甲被狗咬与自己无关拒绝赔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09/3/1,单选CA.甲乙之间的赔偿关系属于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B.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属于绝对权C.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适用诉讼时效D.乙拒绝赔偿是行使抗辩权5、甲发现去年丢失的电动自行车被路人乙推行,便上前询问,乙称从朋友丙处购买,并出示了丙出具的付款收条;如甲想追回该自行车,可以提出下列哪些理由支持请求 09/3/53,多选ABCDA.甲丢失该自行车被丙拾得 B.丙从甲处偷了该自行车C.乙明知道该自行车是丙从甲处偷来的仍然购买D.乙向丙支付的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考点:民事权利1、在行为人进行的下列行为中,哪些属于行使形成权的行为 03/3/34,多选ACDA.被代理人对越权代理进行追认B.监护人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的合同进行追认C.受遗赠人于知道受赠的期限内未作受赠的意思表示D.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2、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表述哪一个是错误的 04/3/1,单选DA.抵销权是一种形成权 B.知识产权是一种支配权C.债权请求权不具有排他性 D.支配权不存在对应义务3、下列关于民事权利中的形成权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05/3/58,多选B,DA.形成权只能通过明示方式行使 B.效力待定合同中相对人的催告权并非形成权C.债权人撤销权属形成权 D.形成权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4、关于民事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08/3/51,多选ABCDA.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乙对甲享有的要求其还款的权利不具有排他性B.丙公司与丁公司协议,丙不在丁建筑的某楼前建造高于该楼的建筑,丁对丙享有的此项权利具有支配性C.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人以债权人未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为由拒绝履行,保证人的此项权利是抗辩权D.债权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赠与合同的权利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考点:权利客体1、下列各选项中,哪些属于民法上的孳息 05/3/52,多选A,DA.出租柜台所得租金 B.果树上已成熟的果实C.动物腹中的胎儿 D.彩票中奖所得奖金二、自然人考点:监护1、甲与乙离婚并达成协议:婚生男孩丙3岁由乙女方抚养,如双方中一方再婚,丙则由另一方抚养;后乙在丙6岁时再婚,甲去乙家接丙回去抚养,乙不允;甲即从幼儿园将丙接回,并电话告知乙;为此,双方发生争执,诉至法院;下列有关论述正确的有哪些 02/3/33,多选ACA.甲、乙均为丙的监护人 B.乙的行为是违约行为,受合同法调整C.甲欲行使对丙的抚养权,应通过诉讼程序解决D.甲、乙的协议违反了法律考点:死亡推定1、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带女儿外出旅游,发生车祸全部遇难,但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08/3/60,多选ABCDA.推定王某和李某先于女儿死亡B.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C.王某和李某互不继承D.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和李某的遗产考点:合伙1、赵某与钱某经口头协议,在闹市区租门面房台伙经营服装店;不久,房主孙某同意将门面房折价2万元加入合伙,但不参与经营,只每半年收取经营收益的10%;后赵某独自决定进了一批童装,销售情况不佳,童装厂催款;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02/3/11,单选A A.赵、钱、孙之间虽没有书面合伙协议,但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故须连带承担还款义务B.孙某没有参加合伙的经营,应当认定入伙无效,不承担还款义务C.赵某一人执行合伙事务,没有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其行为后果由赵某一人承担D.孙某入伙虽无效,但仍应以其所得收益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哪些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才能作出决定 02/3/48,多选ABCDA.出售合伙企业的房屋 B.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另一家企业提供担保C.转让合伙企业的商标 D.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3、甲是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飞机失事死亡,其子乙12岁;下列关于乙的权利及其行使的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BC03/3/55,多选A.乙因继承当然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B.乙可以要求分割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C.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乙可以成为合伙人D.乙只能要求分割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4、甲与乙、丙成立一合伙企业,并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乙、丙授权甲在3万元以内的开支及30万元内的业务可以自行决定;甲在任职期间内实施的下列行为哪些是法律禁止或无效的行为 03/3/62,多选CDA.自行决定一次支付广告费5万元B.未经乙、丙同意,与某公司签订50万元的合同C.未经乙、丙同意,将自有房屋以1万元租给合伙企业D.与其妻一道经营与合伙企业相同的业务5、甲、乙、丙各出资5万元合伙开办一家餐馆,经营期间,丙提出退伙,甲、乙同意,三方约定丙放弃一切合伙权利,也不承担合伙债务;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04/3/2,单选B A.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不承担责任B.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C.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承担补充责任D.丙退伙后仍应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原合伙债务承担清偿责任6、某合伙组织起字号为“兴达商行”,其中甲出资60%,乙、丙各出资20%,甲被推举为负责人;在与兴达商行的债务人丁的一场诉讼中,甲未与乙、丙商量而放弃兴达商行对丁的债权5万元,乙、丙知道后表示反对;甲放弃债权的行为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04/3/16,单选AA.是有效行为B.是无效行为C.是可撤销行为D.是效力未定行为7、甲、乙、丙合伙经营汽车运输业务;因生意好,甲想让其弟丁参加合伙,乙同意,但丙反对;甲以多数人同意为由安排丁参与经营;后合伙经营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5万元损失;四人为该5万元损失分担问题诉至法院;本案应如何处理 04/3/30,单选CA.由甲、乙、丁分担5万元 B.由甲、乙、丙、丁分担5万元C.由甲、乙、丙分担5万元 D.由甲、乙、丙承担大部分,丁承担小部分8、合伙人甲在合伙企业中有份额15万元,待分配利润3万元;现甲无力偿还其对第三人乙的负债20万元,乙要求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05/3/29,单选CA.乙仅可就该15万元份额请求强制执行B.乙仅可就该3万元待分配利润请求强制执行C.乙可以就该15万元份额和3万元待分配利润请求强制执行D.乙可以就该15万元份额和3万元待分配利润请求强制执行,但必须扣除甲在合伙企业中应当承担的债务份额9、2000年3月,甲、乙、丙开办一合伙企业,同年6月甲与丁结婚;2005年8月,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将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丁;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05/3/63,多选ACDA.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如乙、丙同意,丁依法取得合伙人的地位C.如乙、丙不同意丁入伙,必须购买该财产份额D.合伙企业应清算,丁分得甲应得财产份额10、江某是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执行人,欠罗某个人债务7万元,罗某在交易中又欠合伙企业7万元;后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中,罗某要求以其对江某的债权抵销其所欠合伙企业的债务,各合伙人对罗某的这一要求产生了分歧;下列哪种看法是正确的 06/3/27,单选BA.江某的债务如同合伙企业债务,罗某可以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B.江某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罗某不得以个人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债务C.若江某可从合伙企业分得7万元以上的财产,则罗某可以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D.罗某可以抵销其债务,但江某应分得的财产不足7万元时,应就差额部分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11、某合伙企业原有合伙人3人,后古某申请入伙,当时合伙企业负债20万元;入伙后,合伙企业继续亏损,古某遂申请退伙,获同意;古某退伙时,合伙企业已负债50万元,但企业尚有价值20万元的财产;后合伙企业解散,用企业财产清偿债务后,尚欠70万元不能偿还;对古某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责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06/3/28,单选C A.古某应对7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B.古某仅对其参与合伙期间新增的3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C.古某应对其退伙前的5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D.古某应对其退伙前的5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应扣除其应分得的财产份额12、甲、乙、丙、丁设立一合伙企业,乙是合伙事务的执行人;企业存续期间,甲转让部分合伙份额给丁用于偿债并告知了乙、丙;后甲经乙同意又将部分份额送给其情人杨某;甲妻知情后与甲发生冲突,失手杀死甲而被判刑;甲死后,其妻和16岁的儿子要求继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各合伙人同意甲妻和甲子的请求;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06/3/70,多选ACDA.丁受让甲的合伙份额为有效 B.杨某能够取得甲赠与的合伙份额C.甲妻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 D.甲子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13、甲乙丙丁4人组成一个运输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规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某日,丁为合伙企业运送石材,路遇法院拍卖房屋,丁想替合伙企业竞买该房,于是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将石材质押给徐某,借得20万元,竞买了房子;徐某的债权若得不到实现,应当向谁主张权利 07/3/27,单选DA.应当要求丁承担清偿责任 B.应当要求甲、乙、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C.应当要求甲、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D.应当要求甲、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14、汪、钱、潘、刘共同投资设立了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汪、钱为普通合伙人,潘、刘为有限合伙人;后因该合伙企业长期拖欠供货商货款,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依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07/3/73,多选ACDA.债权人可以根据企业破产法申请该合伙企业破产B.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一合伙人清偿全部债务C.债权人只能要求汪、钱清偿全部债务D.如果该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则汪、钱仍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15、甲、乙因合伙经商向丙借款3万元,甲于约定时间携带3万元现金前往丙家还款,丙因忘却此事而外出,甲还款未果;甲返回途中,将装有现金的布袋夹放在自行车后座,路经闹市时被人抢夺,不知所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08/3/4,单选AA.丙仍有权请求甲、乙偿还3万元借款B.丙丧失请求甲、乙偿还3万元借款的权利C.丙无权请求乙偿还3万元借款 D.甲、乙有权要求丙承担此款被抢夺的损失16、甲、乙、丙、丁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一年后甲转为有限合伙人;此前,合伙企业欠银行债务30万元,该债务直至合伙企业因严重资不抵债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对该30万元银行债务的偿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08/3/25,单选BA.乙、丙、丁应按合伙份额对该笔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无须承担责任B.各合伙人均应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C.乙、丙、丁应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无须承担责任D.合伙企业已宣告破产,债务归于消灭,各合伙人无须偿还该笔债务17、2007年1月,甲、乙、丙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2008年2月,甲与戊结婚;2008年7月,甲因车祸去世;甲除戊外没有其他亲人,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资格取得或丧失未作约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08/3/26,单选CA.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戊依法自动取得合伙人地位C.经乙、丙一致同意,戊取得合伙人资格D.只能由合伙企业向戊退还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18、甲、乙、丙、丁欲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约定了如下内容,其中哪些符合法律规定 08/3/69,多选BCA.甲仅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同时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B.丙以其劳务出资,为普通合伙人,其出资份额经各合伙人商定为5万元C.合伙企业的利润由甲、乙、丁三人分配,丙仅按营业额提取一定比例的劳务报酬D.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全部转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也可以全部转为有限合伙人19、贾某是一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08/3/70,多选BCDA.若贾某被法院判决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他合伙人可以因此要求其退伙B.若贾某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取得贾某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C.若贾某转为普通合伙人,其必须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如果合伙协议没有限制,贾某可以不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而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20、王东、李南、张西约定共同开办一家餐馆,王东出资20万元并负责日常经营,李南出资10万元,张西提供家传菜肴配方,但李南和张西均只参与盈余分配而不参与经营劳动;开业两年后,餐馆亏损严重,李南撤回了出资,并要求王东和张西出具了"餐馆经营亏损与李南无关"的字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09/3/2,单选CA.王东、李南为合伙人,张西不是合伙人B.王东、张西为合伙人,李南不是合伙人C.王东、李南、张西均为合伙人 D.王东和张西所出具的字据无效21、甲是某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持有该企业15%的份额;在合伙协议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甲在合伙期间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实施了下列行为,其中哪一项违反合伙企业法规定 09/3/27,单选BA.将自购的机器设备出租给合伙企业使用B.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购买汽车一辆归合伙企业使用C.以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向银行提供质押担保D.提前一个月通知其他合伙人将其部分合伙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人22、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李某因车祸遇难,生前遗嘱指定16岁的儿子李明为其全部财产继承人;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09/3/28,单选DA.李明有权继承其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B.如其他合伙人均同意,李明可以取得有限合伙人资格C.如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则李明不能成为合伙人D.应当待李明成年后由其本人作出其是否愿意成为合伙人的意思表示23、甲乙丙三人拟共同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09/3/74,多选BCDA.该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B.经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货币、实物、劳务、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作价出资C.经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执行部分合伙事务D.如有限合伙人转为普通合伙人,则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考点:宣告死亡1、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03/3/9,单选 BA.自行恢复B.不得自行恢复C.经乙同意后恢复D.经甲同意后恢复2、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产; 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的部分遗产;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06/3/2,单选DA.丁应将其从甲、乙、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B.丁只应将其从甲、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C.戊从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都应返还给甲D.丁、戊应将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3、关于宣告死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09/3/51,多选ADA.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先后的限制B.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有效C.被宣告死亡的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因死亡宣告的撤销而自行恢复D.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继承法取得其财产者返还原物或给予适当补偿三、法人考点:法人1、下列关于法人机关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05/3/51,多选ABDA.法人机关无独立人格 B.财团法人没有自己的意思机关C.法人的分支机构为法人机关的一种 D.监督机关不是法人的必设机关2、关于企业法人对其法定代表人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06/3/3,单选CA.仅对其合法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B.仅对其符合法人章程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C.仅对其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D.仅对其符合法人登记经营范围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3、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帐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餐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07/3/3,单选AA.甲公司应当付款 B.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D.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4、某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决定将甲、乙两个国有独资公司撤销,合并成立甲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的甲股份有限公司仍使用原甲公司的字号,该合并事项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现欲办理商业登记;甲股份有限公司的商业登记属于下列哪一类型的登记 07/3/26,单选B A.兼并登记 B.设立登记 C.变更登记 D.注销登记5、关于事业单位法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07/3/52,多选ABCDA.所有事业单位法人的全部经费均来自国家财政拨款B.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从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C.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占有的动产享有所有权D.事业单位法人名誉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诉请精神损害赔偿6、德胜公司注册地在萨摩国并在该国设有总部和分支机构,但主要营业机构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由台湾地区凯旋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的法人企业;由于决策失误,德胜公司在中国欠下700万元债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08/3/2,单选BA.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B.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和萨摩国总部及分支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C.无论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能否清偿,凯旋公司都应承担连带责任D.当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凯旋公司承担补充责任7、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两公司,约定由乙公司承担甲公司全部债务的清偿责任,丙公司继受甲公司全部债权;关于该协议的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09/3/3,单选A A.该协议仅对乙丙两公司具有约束力,对甲公司的债权人并非当然有效B.该协议无效,应当由乙丙两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C.该协议有效,甲公司的债权人只能请求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D.该协议效力待定,应当由甲公司的债权人选择分立后的公司清偿债务8、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丙公司货款50万元;2009年9月,甲公司与丁公司达成意向,拟由丁公司兼并甲公司;乙公司原欠丁公司租金80万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09/3/72,多选BCA.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后,两个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同时归于消灭B.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后,丁公司可以向乙公司主张债务抵销C.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时,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或丁公司提供履行债务的担保D.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时,应当分别由甲公司和丁公司的董事会作出合并决议四、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考点: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1、某县政府为鼓励县属酒厂多创税利,县长与酒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酒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百万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职工都可以加两级工资;该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02/3/14,单选DA.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B.无效民事行为C.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D.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2、装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项工程后,将剩余的木地板、厨卫用具等卖给了物业管理公司乙;但甲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销售木地板、厨卫用具等业务;甲乙的买卖行为法律效力如何 02/3/15,单选AA.属于有效法律行为 B.属于无效民事行为C.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 D.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3、甲委托乙为其购买木材,乙为此花去了一定的时间和精力,现甲不想要这批木材,于是电话告诉乙取消委托,乙不同意;下列哪些论述是正确的 02/3/35,多选ABCA.甲无权单方取消委托,否则应赔偿乙的损失B.甲可以单方取消委托,但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C.甲可以单方取消委托,但需承担乙受到的损失D.甲可以单方取消委托,但仍需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报酬4、私营企业主王某办公用的一台电脑损坏,遂嘱秘书张某扔到垃圾站;张某将电脑搬到垃圾站后想,与其扔了不如拿回家给儿子用,便将电脑搬回家,经修理后又能正常使用;王某得知电脑能够正常使用后,要求张某返还;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03/3/35,单选 ACDA.张某违反委托合同,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B.张某基于先占取得电脑的所有权C.王某有权要回电脑,但应当向张某予以补偿D.因抛弃行为尚未完成,王某可以撤回其意思表示,收回对电脑的所有权5、A公司经销健身器材,规定每台售价为2000元,业务员按合同价5%提取奖金;业务员王某在与B公司洽谈时提出,合同定价按公司规定办,但自己按每台50元补贴B公司;B 公司表示同意,遂与王某签订了订货合同,并将获得的补贴款入账;对王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06/3/5,单选DA.属于无权代理 B.属于滥用代理权C.属于不正当竞争 D.属于合法行为6、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5万元;甲与乙达成如下协议:"乙向甲赔偿医药费5万元,甲不得告发乙";甲获得5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乙被判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07/3/2,单选DA.甲、乙之间的协议有效 B.因甲乘人之危,乙有权撤销该协议C.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 D.乙无权要求甲返还该5万元赔偿费7、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如果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10万块钱买你的房子;"甲同意;乙回家后非常后悔;第二天早上7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乙正要将喜鹊赶走,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至7点再无喜鹊飞来;关于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08/3/6,单选CA.合同尚未成立 B.合同无效C.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 D.乙应当履行该合同8、甲将300册藏书送给乙,并约定乙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有权收回藏书;其后甲向乙交付了300册藏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09/3/6,单选DA.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B.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C.甲与乙的赠与合同为附条件的合同,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D.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有效,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考点:意思表示1、王先生驾车前往某酒店就餐,将轿车停在酒店停车场内;饭后驾车离去时,停车场工作人员称:“已经给你洗了车,请付洗车费5元;”王先生表示“我并未让你们帮我洗车”,双方发生争执;本案应如何处理 04/3/11,单选DA.基于不当得利,王先生须返还5元 B.基于无因管理,王先生须支付5元C.基于合同关系,王先生须支付5元 D.无法律依据,王先生无须支付5元2、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其一部新着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字簿上签名;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对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05/3/1,单选D。

赠与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赠与合同撤销有哪些情形?

赠与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赠与合同撤销有哪些情形?

No matter what you do, do not rush to return, because sowing and harvesting are not in the same season, and there is a period of time between them. We call it persistence.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赠与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赠与合同撤销有哪些情形?导读:我们受申请人某某的委托,作为申请人的代理人参加本案的仲裁活动,现就本案的基本事实与适用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1、关于本案的基本事实2、本案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协议(合同)明显是一种显失公平的合同。

3、根据相应法律之规定,本案中的协议应当予以撤销。

赠与合同一般发生在父母与子女之间,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送给受赠人的合同。

有时候因某种原因,赠与人要求撤销合同,如一方不同意,就涉及到诉讼。

那么赠与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下面我们通过做一个了解。

一、赠与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长呢?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赠与合同撤销有哪些情景?如果受赠人认为没有下述可撤销情形,可以向法院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赠与人认为自己有权要回房屋,需要证明受赠人存在以下情形:1、赠与的房屋没有过户如果赠与的房屋还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房屋在法律上依然属于赠与人所有,此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如果受赠人不同意,赠与人可以请求房产ls向受赠人进行法律教育和说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赠与的房屋已经过户由于此时已经赠与的房屋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在法律上房屋的所有权已经由赠与人转为受赠人,所以不能随便撤销赠与,而且根据法律规定,经过公证或者具有道德、扶贫和救灾性质的赠与合同在权利转移之前是不得撤销赠与的,但这也不绝对,如果依据合同法第192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使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赠与人依然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专项练习题(民法概述含解析)

专项练习题(民法概述含解析)

专项练习题(民法概述)1. 蒋男与韩女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为了专心抚育婚生幼女蒋小萍,韩女将来若与他人结婚,不得再生育孩子。

该约定因违反下列哪一原则而无效?(2019金题-2-2,单)A自愿原则B公序良俗原则C公平原则D平等原则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民法的基本原则,难度较大,错误率较高。

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公共秩序,是指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基本秩序和根本理念,是与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相关的基本性原则、价值和秩序。

善良风俗,是指基于社会主流道德观念的习俗,是全体社会成员所普遍认可、遵循的道德准则。

公序良俗原则要求民事主体不得跨越最基本的道德底线,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即以禁止性规定在保障。

本题中,蒋男和韩女关于不得再生育孩子的约定属于“违反人格尊严的合意”,因违背道德的公序而无效。

故B项正确,当选;A、C、D 项错误,不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2. 甲、乙、丙、丁均为资深骑马爱好者,相约去草原骑马。

甲提供四匹马,骑行过程中,乙的马被突然出现的野兔惊吓,造成乙受伤。

请问:该责任如何承担?(2019金题-2-1,单)A甲承担全部责任B四人平均分担C乙自行承担D甲承担补充责任答案解析本题考查非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自担风险行为,难度不大。

自担风险,又称自甘冒险,是指受害人自愿参加某种可能发生风险的活动时,除非组织者或其他参加者存在过错,受害人自己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害后果。

例如相约打篮球、踢足球、去水库游泳、相约骑马等。

本题中,甲、乙、丙、丁四人作为“资深”骑马爱好者,应当预见到骑马系一件危险活动,仍“相约”去草原骑马。

四人的行为系“自担风险”。

在骑马过程中,只要参与者对损害的发生主观上不存在过错(故意或过失)就无需承担侵权责任,即不产生民事法律关系。

乙的马被“突然”出现的野兔惊吓,属于“意外事件”,其他三人不存在过错。

因此,无需对乙的受伤承担赔偿责任,即由乙自行承担。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2)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2)

2020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2) 2020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2)1.关于民事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乙对甲享有的要求其还款的权利不具有排他性B.丙公司与丁公司协议,丙不在丁建筑的某楼前建造高于该楼的建筑,丁对丙享有的此项权利具有支配性C.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人以债权人未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为由拒绝履行,保证人的此项权利是抗辩权D.债权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赠与合同的权利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答案:ABCD解析:民事权利根据作用划分,可以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所谓的支配权是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其权利客体,而具有的排他性的权利,物权是典型的支配权,知识产权、人格权也是支配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A中要求还款的权利就是债权请求权,不具有排他性,说法正确,当选;B中丁公司享有的权利是地役权,是物权的一种,具有支配性,说法正确,当选;抗辩权是指对抗他人行使权利的权利,抗辩权分为永久性抗辩权和延期性抗辩权,C中一般保证人以债权人未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为由拒绝履行,行使的就是先诉抗辩权,C正确,当选;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自己的单方意思,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D中撤销权即是形成权,对于形成权,适用的除斥期间,而不是诉讼时效,所以D的说法正确,当选,本题正确答案是ABCD.2.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B.一般诉讼时效期间属可变期间C.诉讼时效期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所受领的给付构成不当得利答案:AB解析:《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由此,A选项正确,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综合提升练习试题含答案讲解

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综合提升练习试题含答案讲解

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综合提升练习试题含答案讲解单选题(共20题)1. 甲以自己为被保险人向某保险公司投保健康险,指定其子乙为受益人,保险公司承保并出具保单。

两个月后,甲突发心脏病死亡。

保险公司经调查发现,甲两年前曾做过心脏搭桥手术,但在填写投保单以及回答保险公司相关询问时,甲均未如实告知。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因甲违反如实告知义务,故保险公司对甲可主张违约责任B.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C.保险公司即使不解除保险合同,仍有权拒绝乙的保险金请求D.保险公司虽可不必支付保险金,但须退还保险费【答案】 B2. 甲公司于2018年1月1日登记成立,并陆续招聘20名员工开始公司的运营,人力资源负责人就职工的社会保险问题有若干疑问,咨询律师,得到如下答复,正确的是?A.职工的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协商,自愿参加B.甲公司应当自与职工签署的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C.甲公司应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如因单位效益大幅下降等经相关机构批准可以缓缴D.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甲公司应当代扣代缴【答案】 D3. 某省甲市A区法院受理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件,根据被告管辖权异议,A 区法院将案件移送该省乙市B区法院审理。

乙市B区法院经审查认为,A区法院移送错误,本案应归甲市A区法院管辖,发生争议。

关于乙市B区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A.将案件退回甲市A区法院B.将案件移送同级第三方法院管辖C.报请乙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D.与甲市A区法院协商不成,报请该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答案】 D4. 关于简易程序的简便性,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2013年)A.受理程序简便,可以当即受理,当即审理B.审判程序简便,可以不按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的顺序进行C.庭审笔录简便,可以不记录诉讼权利义务的告知、原被告的诉辩意见等通常性程序内容D.裁判文书简便,可以简化裁判文书的事实认定或判决理由部分【答案】 C5. 下列关于期间的说法,正确的是:A.公告送达,经过30日,视为送达B.人民法院当庭宣告判决,应当在10日内发给判决书C.对裁定不服进行上诉,二审法院应当在30日内审结,并不得延长D.诉前保全中,当事人应当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的15日内起诉【答案】 C6. 某有限责任公司共有甲、乙、丙、丁四名股东,现甲欲向非股东戊转让其股权,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A.甲应当一次全部转让其股权B.需要得到乙、丙、丁中任意两人同意C.甲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向其他股东征求意见D.变更戌成为新股东的章程修改需要经过股东会的同意【答案】 B7. 张男和王女结婚一年,生一女张小雨,后离婚,张小雨随王女生活,王女与杨男结婚,共同抚养杨男儿子杨小东长大至成年,2020年王女去世,2021年张男去世,张男有三套房产,问以下哪些正确:A.张小雨可以继承房屋B.杨小东可以继承C.杨男可以继承D.张小雨改名为杨小雨不可以继承【答案】 A8. 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甲公司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银行对甲公司享有的要求其还款付息的权利不具有排他性B.乙公司与丙公司协议,丙公司不在乙公司建筑的某楼群前建造高于该楼群的建筑,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的权利具有支配性C.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人以债权人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为由拒绝履行,保证人的这种权利是形成权D.债权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赠与合同的权利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答案】 C9.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规定了民事诉讼当事人举证期限,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A.举证期限一经确定,在任何情况下,当事人都不可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B.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经法院允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但只允许延长一次C.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经法院允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延长举证期限后,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还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D.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多次申请延长举证期限,但自第二次申请起,是否准许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答案】 C10. 甲公司因经营需要,分别欠乙银行借款三笔。

赠与合同撤销权

赠与合同撤销权

赠与合同撤销权对于赠与合同的签订,双方当事人都应该有一个相对明确的认识。

如果赠与方在赠与之后觉得不合适或是被赠与方转手转让等原因,需要撤销赠与合同,那么其可以通过赠与合同的撤销来解决问题。

本文将围绕赠与合同撤销权,深入探讨其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实践操作。

赠与合同撤销的法律规定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第88条规定了当事人在赠与合同签订后可以行使的撤销权,“当事人签订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可以在给予财产后,但受赠人还未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时撤销;赠与合同涉及财产承诺的,可以自财产交付之日起六个月内撤销”。

从中可以看出,赠与合同涉及财产承诺的撤销期限为六个月,而对于没有承诺不得变更的赠与合同,则在受赠人未取得所有权时可以随时撤销。

此外,赠与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如通知受赠人等,否则将会面临法律风险和纠纷,进而损害双方的利益。

赠与合同撤销的实践操作对于赠与合同的撤销,应当认真操作和实践。

以下将从相关程序、内容和注意事项这三个方面进行介绍。

1. 相关程序赠与合同撤销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赠与方在赠与之后觉得不合适或是被赠与方转手转让等原因,需要撤销赠与合同。

(2)赠与方应当按照规定通知受赠人,要求其确认赠与合同的撤销。

(3)受赠人同意的,应当对赠与合同的财产进行返还。

(4)双方应当签订赠与合同的撤销协议,以便后续的证明和备案。

2. 相关内容赠与合同的撤销应当写明具体的撤销事由、赠与财产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等具体情况,以及撤销的时间、地点等内容。

同时,在撤销协议的签订过程中,双方应当保留一份协议副本作为后续可能的备案或证明。

3. 注意事项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赠与合同的撤销若要避免产生法律纠纷,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1)赠与方需要在撤销前权衡利弊,与受赠人充分协商,尽量避免必要的损失;(2)协议内容应当写明详细并双方认可,避免产生后续的争议;(3)赠与合同涉及财产承诺的,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依照六个月期限办理赠与合同的撤销手续;(4)特殊情况下,如精神状况异常、未成年等,赠与方应当考虑赠与合同的撤销是否需要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司法卷三分类模拟题模拟94_真题-无答案

司法卷三分类模拟题模拟94_真题-无答案

司法卷三分类模拟题模拟94(总分100,考试时间90分钟)不定项选择题1. 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说法哪项是错误的?A. 甲公司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银行对甲公司享有的要求其还款付息的权利不具有排他性B. 乙公司与丙公司协议,丙公司不在乙公司建筑的某楼群前建造高于该楼群的建筑,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的权利具有支配性C. 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要求一般保证人履行,一般保证人以债权人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为由拒绝履行,一般保证人的权利是形成权D. 债权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赠与合同的权利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2. 行为人进行的下列行为中,哪些属于行使形成权的行为?A. 被代理人对越权代理进行追认B. 监护人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的合同进行追认C. 受遗赠人于知道受赠的期限内未作受赠的意思表示D. 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3. 下列哪一(些)情形下,自然人乙的请求依法应得到支持?A. 自然人甲答应借钱给乙而未借,乙请求甲依约提供借款B. 乙外出,委托邻居甲为其照顾小孩,甲专心于打麻将,小孩从楼梯上滚下摔伤,乙请求甲赔偿损失C. 甲与恋爱中的女友乙约定,如在两年后分手,甲应补偿乙50万元,后二人在两年后果然分手,乙要求甲依约赔偿D. 甲身体一直健康,某日在骑车途中突发心脏病撞伤路边的乙,乙请求甲赔偿其遭受的所有损失4. 下列关于各类民事权利的表述,错误的有:A. 形成权、抗辩权、可能权合称变动权B. 请求权和债权是同一类权利的不同称谓C. 没有财产价值的物质也可以成为财产权的标的D. 延缓条件未成就时的合同中的权利是期待权5. 甲驾驶自己的货车运送一批货物给乙,途中因丙违规驾驶导致甲货车受损,但货物未受到损失。

甲修车花去费用800元,并因修车导致交付货物延迟。

乙要求甲按照运输合同中“甲若延迟交付货物须支付乙违约金5000元”的约定支付其违约金。

下列哪一(些)说法是正确的?A. 甲可以请求丙赔偿其卡车修理的费用B. 甲可以请求丙赔偿其应支付给乙的5000元损失C. 乙可以直接请求丙支付该5000元违约金D. 因为甲无过错,所以无须向乙支付违约金6. 下列哪一种情形,行为人小王的意思表示不存在瑕疵?A.小王与朋友小李经过一报刊亭的时候,小王对小李表示说,只要小李敢拿起一本杂志马上跑掉的话,第二天就送小李一辆宝马轿车B.小王的母亲病危,临终前要求小王将其经营的酒店转让给妹妹小红,小王虽不情愿,但不愿违背母亲心愿,遂将酒店转让给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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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3年司法考试民法精选试题-多选题41.关于民事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乙对甲享有的要求其还款的权利不具有排他性b.丙公司与丁公司协议,丙不在丁建筑的某楼前建造高于该楼的建筑,丁对丙享有的此项权利具有支配性d.债权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赠与合同的权利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答案:abcd解析:民事权利根据作用划分,可以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所谓的支配权是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其权利客体,而具有的排他性的权利,物权是典型的支配权,知识产权、人格权也是支配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a中要求还款的权利就是债权请求权,不具有排他性,说法正确,当选;b中丁公司享有的权利是地役权,是物权的一种,具有支配性,说法正确,当选;抗辩权是指对抗他人行使权利的权利,抗辩权分为永久性抗辩权和延期性抗辩权,c中一般保证人以债权人未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为由拒绝履行,行使的就是先诉抗辩权,c正确,当选;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自己的单方意思,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d中撤销权即是形成权,对于形成权,适用的除斥期间,而不是诉讼时效,所以d的说法正确,当选,本题正确答案是abcd.2.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b.一般诉讼时效期间属可变期间c.诉讼时效期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所受领的给付构成不当得利答案:ab 解析:《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由此,a选项正确,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由此,c错误;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由此b选项正确。

第138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由此,d选项是错误的。

本题正确答案是ab.3.甲向乙借款5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分别找到友人丙、丁、戊、己,他们各自作出以下表示,其中哪些构成保证?a.丙在甲向乙出具的借据上签署“保证人丙”b.丁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本人愿代还3万元”c.戊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负责”d.己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以某处私房抵债”答案:abc解析:《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abc项中丙、丁、戊的行为都符合法律规定的保证方式,因此,构成保证,应选;d项属于抵押而非保证,因此d项错误,不选。

2012 民法经典试题百题精讲精练李仁玉第一部分民法总则一.民事法律关系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应注意区分民事法律关系与其他社会关系的区别。

2、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法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其他组织。

国家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成为民事主体。

3、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各种物质利益和非物质利益。

具体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或知识产品、人格利益,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还包括权利本身。

【例题】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2008/三/1)4、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即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难点辨析]第一,应特别注意民事法律关系与其他社会关系的区别。

【例题】1.甲、乙在火车上相识,甲怕自己到站时未醒,请求乙在用。

甲要求乙赔偿损失。

对此,应如何处理? (2005/三/22)a 由乙承担违约责任c 由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a 站唤醒自己下车,乙欣然同意。

火车到达 a 站时,甲沉睡,乙也未醒。

甲未能在 a 站及时下车,为此支出了额外费b 由乙承担侵权责任 d 由甲自己承担损失2.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2005/三/1)a.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b.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c.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d.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3.下列哪一情形下,乙的请求依法应得到支持?( 2010 卷三单选第 1 题)a.甲应允乙同看演出,但迟到半小时。

乙要求甲赔偿损失b.甲听说某公司股票可能大涨,便告诉乙,乙信以为真大量购进,事后该支股票大跌。

乙要求甲赔偿损失c.甲与其妻乙约定,如因甲出轨导致离婚,甲应补偿乙 50 万元,后二人果然因此离婚乙要求甲依约赔偿d.甲对乙承诺,如乙比赛夺冠,乙出国旅游时甲将陪同,后乙果然夺冠,甲失约。

乙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应当注意民事法律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的区别。

4.某县政府为鼓励县属酒厂多创税利,县长与酒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酒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 100 万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职工都可以加两级工资。

该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 (2002/三/14)a.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b.无效民事行为c.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d.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第三,应特别注意各种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对于各种具体民事法律关系的掌握,应注意其细微之处,如不当得利关系与无因管理关系、各种具体的合同关系、侵权关系等。

4.甲、乙、丙三村分别按 20%、30%、50%的比例共同投资兴建一座水库,储水量 10 万立方米,约定用水量按投资比例分配。

某年夏天,丙村与丁村约定当年 7 月中旬丙从自己的用水量中向丁供应灌溉用水 1 万立方米,丁支付价款 1 万元,供水时,水渠流经戊村,戊村将水全部截留,灌溉本村农田。

丁村因未及时得到供水,致使秧苗损失 5000 元。

丁村以丙村故意不给供水,遂派村民将水库堤坝挖一缺口以放水,堤坝因此受损,需花庚村。

问:本案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2 万元方可修复。

因缺口大水下泻,造成甲村鱼塘中鱼苗损失 2000 元。

由于发生上述情形,乙村欲将其 30%份额转让给二.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

支配权是指权利主体进行直接的排他性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属于支配权。

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和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以自己单方的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消灭的权利,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抵销权等属于形成权。

抗辩权是指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如先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

【例题】关于民事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三/51)a.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乙对甲享有的要求其还款的权利不具有排他性b.丙公司与丁公司协议,丙不在丁建筑的某楼前建造高于该楼的建筑,丁对丙享有的此项权利具有支配性c.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人以债权人未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为由拒绝履行,保证人的此项权利是抗辩权d.债权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赠与合同的权利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答案【abcd】[难点辨析]第一,形成权与请求权。

形成权包括财产法上的形成权和身份法上的形成权。

(1)、明示方式与默使方式。

形成权一般采用明示的方式行使,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也可以采用默示的方式行使。

【例题】在行为人进行的下列行为中,哪些属于行使形成权的行为? (2003/三/34)a 被代理人对越权代理进行追认b 监护人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的合同进行追认c 受遗赠人于知道受赠的期限内未作受赠的意思表示d 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2)、自主行使方式和诉讼行使方式。

通过诉讼方式行使的只有债权人撤销权和身份上的形成权。

第二,抗辩权。

抗辩权是针对请求权而言的,没有请求权就没有抗辩权。

抗辩权分为永久性抗辩权和延期性抗辩权,永久性抗辩权包括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

延期性抗辩权包括先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同时履行抗辩权。

抗辩权的效力为阻却请求权的效力,不发生消灭请求权的效力。

抗辩权的功能是预防损失的发生,而不是弥补损失。

【例题】某热电厂从某煤矿购煤 200 吨,约定交货期限为 2007 年 9 月 30 日,付款期限为 2007 年10 月 31 日。

9 月底,煤矿交付 200 吨煤,热电厂经检验发现煤的含硫量远远超过约定标准,根据政府规定不能在该厂区燃烧。

基于上述情况,热电厂的哪些主张有法律依据?(2008/三/57)a.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b.要求煤矿承担违约责任c.行使不安抗辩权d.解除合同三.自助行为[难点辨析]自助行为、侵权行为、抗辩权、留置权、抵消权。

自助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对他人的人身自由予以拘束或对他人的财产予以扣押或毁损的行为。

【例题】甲在乙经营的酒店进餐时饮酒过度,离去时拒付餐费,乙不知甲的身份和去向。

甲酒醒后回酒店欲取回遗忘的外衣,乙以甲未付餐费为由拒绝交还。

对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2005/三/6)a 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b 是行使不安抗辩权c 是自助行为d 是侵权行为四.连带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和补充责任第一,当事人约定连带责任的有效。

当事人未约定的,适用连带责任必须法有明文。

法律规定连带责任,当事人约定排除的,不生效力。

民法通则上的连带责任: 1、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企业分立时,分立企业除经债权人同意的,负连带责任。

3、企业设立未成功时,设立人负连带责任。

4、代理中的连带责任,具体包括:授权不明的连带责任、恶意串通的连带责任、违法行为的连带责任、无权代理的连带责任、复代理中的连带责任。

5、监护中的连带责任。

合同法上的连带责任:1、工程合同中的连带责任。

2、旅游合同中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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