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租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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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委托代租管协议书

甲方:某公司

地址:

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对乙方拥有合法产权的房产进行酒店式统一经营。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条款,供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

1、委托物业概况:阁房,面积(下称“委托物业”)

2、委托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委托条件:

乙方了解并同意只有乙方房屋满足下列条件时,方可委托甲方代租管房屋:

A.按甲方提供的房间装修及配置标准,自行装修房屋。

B.装修完成后需经甲方验收合格(附件二:东海岸公寓装修及配置标准说明)

三、委托物业内设施设备、物品清单:

1.甲方提供:床上用品、浴室布草、一次性低值消耗品、宣传品

2. 乙方提供:房间(含浴室)的装修、双层窗帘、照明灯具、浴室排气扇

电视机(25寸纯平、三洋CK25F27)

空调(1。5匹、LG LS-L3611CT)

电话机(高新奇、HA39951P/TD)

电热水壶(龙的、NK-715)

乙方自行装修和购买电器设备,如无同一型号,必须用同一品牌的产品。

3. 本协议终止后,甲方有权取回其置于委托物业内的一切设施设备和物品。

4. 乙方确认除上述列明的设施设备、物品外,乙方未放置任何其他物品,亦不会增放

其他物品,甲方对上述清单未列明的设施设备和物品不承担任何责任。

5. 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房屋装修、配置标准,否则甲方有权单

方终止本协议。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委托物业符合委托条件的情况下,甲方可接受乙方委托。甲方对委托物业享有独

立的日常经营管理权。

2、按协议约定比例提取佣金及其他收益。

3、为委托物业提供日常卫生清洁,保安楼层巡逻服务。

4、提供委托物业及室内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按合同约定和甲方公寓租用规定预订自住委托物业。

2、按协议约定比例分享收益。

3、须按时交纳水、电、管理费、本体维修金、有线电视等费用,如乙方怠于履行此项

义务对甲方经营产生影响,须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持委托物业处于符合委托条件和能够正常经营的状态,若委托物业出现不能满足委

托条件或其它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形,乙方应负责解决。

5、有权对委托物业的经营情况进行查核。

三、运作管理方式:

1、甲方以代租管的形式接受乙方的委托,即聘请专职、专业的酒店管理人员对委托物

业进行统一的租赁经营管理。

2、房屋出租标准价格(下称“房价”):

现行房价为:单房480元/天一房一厅580元/天

甲方可根据经营和市场的情况用折扣来调整房价,房价不另加收服务费。甲方同订

房中心和旅行社签订的代理协议的价格由甲方自行控制。.

3、甲方按照市场需求,按照不同户型,对房间进行统一科学的管理,使用前台电脑管

理软件,按户型分类排号出租。对乙方自住房和代订房要注明。

4、乙方代订房不视为乙方自住,甲方同样收取佣金和服务费。

5、对团体客(一次性开房3间以上),甲方可根据客人的要求和当日的房间情况安排

入住,并在入住单上注明,因此导致未能排号出租的,乙方不得异议。

6、甲方根据户型的不同来划分房型和定价,对于委托物业的不同面积、不同楼层、不

同朝向、不同装修费等因素均不考虑。

四、乙方(业主)自住管理:

1、每间公寓配发2张有编号的业主磁卡,两卡享有同等权益,甲方凭卡为持卡人

办理入住手续。

2、乙方业主卡如有遗失,需立即向甲方报失,如因乙方未有及时报失所产生的损

失由乙方承担,补卡费用乙方自行承担,补卡费为元/张.

3、乙方(业主)应于签署本协议之时按甲方要求提供个人资料给甲方统计存档,

乙方个人资料若发生变化,须即时通知甲方更改相关资料,如因乙方怠于通知

而受有任何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4、乙方自住需提前2天向甲方预定,甲方根据乙方预定当时住房租赁情形安排乙

方自住,乙方预定当时没有空房的,甲方可不予以安排乙方自住。在乙方预定

自住或入住时甲方有权核对业主预留的有关资料。乙方安排自住的需支付30

元/天的服务洗涤费用,如需换洗布草、添加一次性消耗品,每次支付30元。

为保证房屋委托期间经营的统一和连续性,乙方在周末(星期五、星期六)及

五一假期、十一假期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自住或授权他人入住的,需额外支付

当时房价10%的佣金给甲方。

5、乙方授权他人入住,须凭业主卡提前两天办理预订,甲方有权向乙方核实入住

人的身份。乙方授权他人入住,视为乙方自住;委托期内乙方不能以授权他人

入住的方式向被授权人收取房租或其它费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并且甲方有权收取佣金和/或随时终止本协议。

6、乙方(业主)需小心处理燃烧中的香烟、烟蒂及火柴等,留意火种是否完全熄

灭.

7、不可存放政府明令禁止的易燃易爆物品.

8、除标准配备的电器外,严禁在房内使用煮食炉等其它大功率电器.

9、发生火警时,应保冷静,拨打“0”通知总机,切勿使用电梯,应走防火通道疏

散.

10、业主退房时,个人物品不能继续在房内存放,另不可任意搬动房内的家具和设

备,并要在前台办理退房手续。

11、乙方自住房屋应遵守甲方当时有效的住宿等相关管理规定。

五、、佣金、费用、收益及结算方式:

1. 甲方收支

1)甲方收取的佣金以委托物业实际收取的房价计算,不发生收益不提取佣金。甲方收

取实际房价的10%作为佣金。

2)甲方在经营委托物业时,有权收取住客入住房屋的服务费,按50元/天/间计算,

乙方不参与分成。

3)甲方有权按照税收法规代扣代缴乙方应缴的税费:%的税金

4)甲方代收、代支付住客的电话费。

5)甲方有权收取乙方在节假日期间入住时房价10%的佣金。

2. 乙方收支:

1)乙方收益以委托物业实际收取的房价计算,不发生收益乙方不结算利润。乙方收益

应为房价扣除佣金和其他甲方应收取费用的部分

2)每月按规定支付水、电费、有线电视费

3)按规定支付物业管理费、本体维修金

4)每个委托物业每月支付50元的清洁维修费基金

5)乙方自住需支付30元/次服务费,如需换洗布草、添加一次性消耗品,每次支付30

元。

3.结算

a)甲方在每月的10号前,将乙方上个月应得的收益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b)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银行资料给甲方:银行帐号名须同乙方一致,乙方提

供银行帐号的复印件给甲方。若因乙方提供资料错误导致款项不能支出或汇错

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c)乙方应在甲方汇出款项的当天开具合格发票或收据给甲方。乙方不提供的,甲

方有权暂缓支付乙方下一月份的收益,直至乙方开具发票或收据给甲方。

d)收益时间从双方签署房间装修配置验收报告20天后开始计算。

六、产权变更:

1. 乙方于本协议有效期间内若要转卖或抵押委托物业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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