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存储保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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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存储保管制度

第1章总则

常用堆码方式说明表

五五化堆码根据物资的不同形状,将物资码成各种不同垛

形,每垛总数为5的倍数,以便进行物资清点

2. 由专业人员定期对危险品定期进行检查。

第20条为防止仓库发生火灾,仓库管理人员应采取下列六项措施。

1. 建立健全防火组织和消防制度。

2.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存储物资的分类、性质、保管方法和仓库防火安全制度。

3. 建造防火墙、防火隔离带和防火门。

4. 库房内灭火设施应当齐备,且放在易取的地方。

5.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

6. 发生火灾时应当迅速报告有关部门、消防队等。

第5章库存盘点管理

第21条仓储部经理应当在仓储主管、仓储会计的协助下建立物资盘点制度,以便及时掌握仓库库存情况,优化库存管理。

第22条进行物资盘点时应当将仓库内物资实有数和账簿记录进行核对。

第23条仓库工作人员应采取合理的盘点方式进行盘点,一般来说,常见的盘点方式有以下

三种。

1.一齐盘点法:定期对所有物资同时进行盘点。

2.分区盘点法:把物资分区,对部分物资进行盘点。

3.循环盘点法:适当划分库区,循环盘点。

第24条仓储主管、仓管会计应在仓库管理人员协助下,对所保管的库存物资进行严密稽核清点,仓库要随时接受部门主管或财务部、技术部稽核人员的抽查。

第25条每财年末,仓库工作人员应与财务部、生产部、销售部、采购部等部门共同进行盘存。

第26条盘存时应当注意以下四点。

1. 实地查点物资数量,核对账、卡、物是否一致,如有不一致及时进行处理。

2. 盘查物资的质量是否有变化,必要时应当对其进行技术检验。

3. 检查物资保存条件是否合格。

4. 盘点后盘点人员及时填具盘存报告。

第27条盘存时如有特殊问题按以下方法进行处理。

1•发现物资数量不符时,应查明原因,并由仓库管理员进行签名确认。

2. 查不出原因的亏损,应由仓储部经理上报相关领导进行审批后,作盘亏处理。

3. 物资质量受到损坏的,要查清原因,立刻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损失扩大。

4•直接保管产品的仓库管理员有变动时,应由仓储部经理列清库存产品的移交清册,再由交接双方会同监交人员实地盘存。

第6章附则

第28条本制度由仓储部制定、总经办批准生效,仓储部和总经办对于本制度有修订和废除的权利。

第29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予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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