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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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工作总结
理法》,履行药品监督管理职责提供了保证。组织了全市药监系统纪念《药品管理法》实施一周年演讲比赛,在省局举办的纪念《药品管理法》实施一周年演讲比赛中,邳州局的杨瑜代表市局参赛并荣获二等奖。
——抓好管理相对人的法律培训,开展社会宣传,着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今年以来,市局和各县(市)局为管理相对人举办各类专业法规培训和专业知识(上岗)培训,仅市局就举办了30期,约有2600人次参加了培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培训、送法上门、案例剖析、报纸专刊、电台答疑、电视知识竞赛、广场咨询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普法活动。铜山局、邳州局等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有关人员发放人手一套药品监督管理法律读本,通过培训和宣传增强了管理相对人的法制观念,促进了药品从业行为的规范,提高了人民群众对依法保护自身用药权益的意识。
——加强舆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加强药监与新闻媒体良好的协作关系,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宣传《药品管理法》、药监部门的工作职能和职责。在具体工作中,只要有重大的会议和活动,均邀请新闻部门参与并及时给予相关报道,对于增强宣传效果,扩大药监的社会影响,加大对制假售假者的威慑力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一年来,市局在市级以上报刊刊载的药监工作内容的新闻稿件就有近400篇,其中《中国医药报》15篇,其基层局长茶座栏目分别刊登了市局《以实在工作展药监风采》和邳州局的《基层稽查工作——措施到位就不难》,《江苏经济报》10篇、《徐州日报》18篇、《江苏药监》用稿18篇。市局编写的每月一期《徐州药监》汇集了市局和各
县局的工作动态和信息,各县局及时报送信息,领导亲自写,沟通了情况,互通了信息,已成为兄弟局之间和行风监督员等了解全市药监系统工作信息的主要渠道和加强沟通和了解的桥梁。
三、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违法犯罪行为,大力整治药品市场秩序。
年初,我们就提出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违法犯罪行为,努力使我市药品市场秩序在全省处于上游水平的工作目标。一年来,全市药监部门始终把打击制售假劣药品、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大力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加大执法力度,整合各方优势,从“三个代表”的政治高度从严从快查处制售假劣药械行为,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有报必接,有案必查。净化了全市的医药市场,保障全市人民用药用械的安全有效,促进了地方医药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锻炼了执法队伍,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全市共查处违法案件3101件,其中市区216件,罚没款到位855万元,其中市区308万元;取缔无证经营药品和医疗器械企业267家。
——加强领导,充实稽查力量。从市局到县局都非常重视稽查工作。领导亲自带队参加,并将年富力强、具有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同志充实到稽查一线,在执法装备上优先考虑,为强化执法提供了组织保证。邳州局、丰县局、沛县局等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并以此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调动了稽查人员的积极性。市局对县局在执法遇到疑难问题时,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以提高办案效率。
——创新工作思路,提高稽查水平。在稽查工作中,拓宽思路、创新手段,制订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稽查方案,充分调动
和发挥每个稽查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在全国药监系统率先加入“110”联动系统,在全省率先出台了《举报奖励办法》,这两个率先措施的出台,充分调动了全社会、全民众对举报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对违法分子起到了震慑作用。在实际工作中,积极探索和形成了一套药品外观快速勘验方法,提高了稽查质量和效率。
——发扬“五敢”精神,查处大案要案。在查处案件中,发扬“敢碰硬的,敢抓大的,敢打黑的,敢查难的,敢挖深的”的五敢精神,抓典型案件一查到底,查处了一批在全省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年初查处某医疗单位购进使用治疗乙肝的假进口“贺普丁”案,除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和行政处罚。及时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三名销售假药的犯罪分子也受到了法律制裁,分别以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三人共被判处罚金29万元。3月7日,我局出动大批稽查人员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对淮海广场附近非法销售假劣药品商店和孟家沟一非法经营药品窝点进行了查处和取缔,案值50万余元,铲除了严重影响徐州市窗口形象的一颗“毒瘤”,《中国医药报》以《打响春季战役第一枪》为题做了详细报道。3月24日又联合铁路、公安等部门,侦破了一制售假“博力泰”诈骗团伙案。此案涉及面广、危害性大、受害群众1000余人。10月上旬在市区一无证个体诊所查获一批假冒“人用狂犬病纯化疫苗”。铜山局一举查获了安徽亳州一药贩所贩罂粟壳50公斤,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并协助将当事人抓获,当事人已受到劳动教养3年的处罚。通过大案要案的查处,打击了制售假劣药品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在社会上反响强烈。
——日常稽查与集中行动相得益彰。今年全市药监系统根据国家、省药监局的统一部署先后开展了四项集中性、有针对性的药品执法检查活动,尤其是在4月23日至7月底全省统一开展的“正源行动”可圈可点。在正源行动中,全市上下联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202人次,检查被监管单位2102个,取缔无证经营单位113家,查获假劣药品455种次,假劣医疗器械214种,涉案金额860万元,查处案件1021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7起,批捕4人,为此,市局、丰县局被省局授予“正源行动”先进单位。建局一年中,两次集中销毁了共238种标值156万余元的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市民拍手称快。
——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的同时,注重与其他部门的配合与协作,建立和完善重大案件配合协调制度,打假治劣通气制度。通过与公安、工商、质监、物价、卫生等部门的配合增强打假治劣,整顿和规范医药市场工作合力。
——坚持依法行政,确保办案质量。为杜绝执法中随意办案、个人办案、办人情案的现象,市局和各县局建立了案件审理委员会,实行案件立案审查责任制,以确保案件查处质量。坚持两个“百分之百”原则,即:对所有案件必须100%经政策法规处审查,对所有查结的案件必须100%由监察室对被查单位进行走访或信访,从而促使药监机关做到了在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管理的范围内行使权力。市局一年中对县局进行了三次执法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杜绝了越权行政或滥用职权等违法行政行为。在我局查处的所有案件中,没有出现一起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并被徐州市政府表彰为全市实施《行政处罚法》的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