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新版)

合集下载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2010年发布)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2010年发布)

【法规标题】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2010年发布)【发布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发文字号】沪建交〔2010〕1032号【适用区域】上海市【发布时间】2010-11-15【生效时间】2010-11-01【关键词】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沪建交〔2010〕1032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市政府第48号令,我委制定了《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本市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工程参建各方,要加强宣传并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学习培训,积极营造自觉执行文明施工规定和标准的良好氛围。

二、2010年11月1日起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以及新开工的工地,应执行本标准。

在建工地应于2011年2月1日前对照本标准,完成对工地的整改和完善。

三、本市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巡查监督,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及其监督人员要加强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执行情况的核查,加大执法力度。

对执行不力、整改不力的违规工地,应依法予以处罚。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二〇一〇年十一月目录1.总则------------------------------------------------32.术语与定义-----------------------------------------33.围挡设置施工现场边界---------------------------54.施工路栏设置施工现场边界----------------------75.脚手架设置------------------------------------------76.防尘围网与网布设置-----------------------------87.出入门及其内侧设置------------------------------98.施工铭牌设置--------------------------------------109.防护性棚架设置-----------------------------------1110.临时通行道路设置-------------------------------1211.占路施工警示标志设置-------------------------1312.办公(生活)区设置--------------------------1413.施工区域设置-----------------------------------1614.工地及生活区排水系统设置-------------------1715.地下管线保护-------------------------------------1816. 噪声控制-----------------------------------------1917. 扬尘控制 ----------------------------------------2018.光照影响控制-------------------------------------2219.其他污染物控制----------------------------------22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1. 总则1.1.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城市和社会良好环境,按照“文明、环保、便民”的原则,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水务〔2017〕853号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水务〔2017〕853号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上海市水务局关于《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水务〔2017〕853号各有关单位:《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6月29日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市水务局2017年7月10日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一、目的依据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推进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活动,规范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评选工作,根据水利部《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市水务建设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使用本市建设财力项目、财政预算类资金的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和检查评选工作,其他水务建设工程可参照执行.三、管理机构上海市水务局精神文明委员会(以下简称局文明委)领导本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工作;市水务局建设管理处、宣传处、防汛处(安全监督处)、工会、市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中心站等相关部门(单位)组成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评审等日常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设管理处.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本办法规定负责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评审相关配合工作.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发挥行业诚信自律的监管作用,促进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四、创建要求)组织施工.市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大对本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文明施工措施有效落实.本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应当建立由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下同)统一领导,工程建设参建方各司其职的工作体系.项目法人应当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明确要求,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制定创建活动工作计划,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督和指导.施工单位作为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的责任主体,应当在施工活动中落实相关规定,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确保文明工地创建落到实处.监理单位应当将文明施工纳入监理工作范围,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措施的落实.五、申报条件申报本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的项目,原则上是以一个工程项目或其中的一个或几个标段为单位的工程项目为一个文明工地,并且满足下列条件:(一)列入年度上海市水务重大工程建设计划的水务建设工程和申报水利部、上海市相关荣誉的水务建设工程必须申报创建上海市水务局文明工地.(二)河道、堤防、管线等线状工程合同价2000万元以上;水利泵闸、供排水厂站、滩涂圈围等点(面)状工程合同价3000万元以上;中心城区积水点等道路管线工程概算投资500万元以上.(三)点(面)状工程,应当做到工地全封闭施工,设置固定围挡和门禁、监控系统,施工区域主要道路混凝土硬化,材料堆放区、加工区等设置合理;线状工程,应当做到城区或人流密集段设置封闭围挡,人流非密集段主体结构施工时设置临时围挡;滩涂圈围工程,应当做到有完善的施工交通组织,进出场区设置门岗登记,主要施工便道硬化处理,有积极的安全防护、防扬尘等措施.六、申报程序本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实行届期制,每年评选一次.上年度已是文明工地的,如符合续报项目申报条件,可继续申报下一届.(一)创建申报1、新开工项目申报当年计划实施的工程量达到全部建筑安装工程量30%以上的新建项目,应当在开工后一个月内,完成创建申报工作.当年计划实施的工程量未达到全部建筑安装工程量30%以上的新建项目,应当在下年度第一个季度完成创建申报工作.2、续建项目申报当年计划实施工程量不少于全部建筑安装工程量20%的续建项目,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完成创建申报工作.3、申报方式施工单位应当填写《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申报表》(附件1),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同意后,报工作小组办公室.区属工程还应当由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创建申报推荐意见.(二)检查申请1、新开工项目申请创建申报项目的工程量完成30%至50%时,施工单位应当对照《上海市水务局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指南》要求完成自查,并填写《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申请表》(附件2),并附自查情况,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同意后,报工作小组办公室.区属工程还应当由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提出检查申请推荐意见.工作小组对申请单位自查情况进行审核并安排专项检查日期.2、续建项目申请施工单位应当对照《上海市水务局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指南》要求完成自查,并填写《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申请表》(附件2),并附自查情况,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同意后,随续建申报材料一起,报工作小组办公室.区属工程还应当由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提出检查申请推荐意见.工作小组对申请单位申报材料和自查情况进行审核,并结合项目进度,安排专项检查日期.施工单位逾期未申报或未申请检查的,将不再纳入年度文明工地评选范围.七、检查和评审本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活动遵循"前期有策划、过程重落实、全程可持续"的原则.(一)检查对象和内容申报本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的项目,其施工、监理、建设及分包单位均列入检查范围.内容涵盖施工现场和内业资料,包括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二)检查形式文明工地创建检查采用专项检查、日常巡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同时接受社会监督.1、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应当由工作小组组织实施,以查看施工现场为重点,并听取汇报、查阅各参建方文明工地创建资料.施工单位应当以多媒体形式进行创建汇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应当就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及文明工地创建情况进行补充说明.工作小组结合查看的施工现场、内业资料、创建汇报情况对照检查表进行评分,专项检查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专项检查是文明工地创建评审结果的重要依据.2、日常巡查、随机抽查.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应当由局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结合日常工作组织实施.3、接受社会监督.对于涉及公众举报、投诉或媒体曝光的项目,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应当予以核查.(三)评审程序局建设管理处依据专项检查评分结果,并就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接受社会监督等情况会同局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形成初步名单,经局分管领导签批同意后,在上海市水务局官网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形成年度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建议名单.(四)否决事项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文明工地评选资格.1、参建单位违反诚信原则,弄虚作假的;2、发生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或5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安全质量责任事故;3、发生因各类违规行为受到社会投诉、新闻媒体曝光等事件,经查属实,且造成恶劣社会负面影响的;4、恶意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5、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合同纠纷,造成不良影响的;6、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记录严重、较重等次不良行为的;7、干部职工中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刑事处罚的.8、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年度文明工地评选资格.1、申报年度内,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质量标准化季度考评存在一次不合格或两次及以上未达到优良标准的;2、发生因各类违规行为受到社会投诉等事件,经查属实,且造成一定社会负面影响的;3、受到各级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4、申报年度内,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记录一般、轻微等次不良行为的;5、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设施、工艺、材料的;6、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八、审核和表彰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建议名单,经局文明委审核同意后,授予相关项目"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荣誉称号,行文表彰并对外公布.局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小组应当在获得"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称号的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水利部文明工地"、"上海市文明工地"、"上海市立功竞赛"表彰."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可作为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良好行为予以运用.九、其它(一)已评为"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的项目,发现并查实存在本办法否决事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相应资格.(二)本实施细则由局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小组负责解释.(三)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发布的《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实施细则》(沪水务文明委〔2011〕2号)同时废止.附件:1.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申报表2.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申请表3.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评分汇总表4.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附件1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申报表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计划开竣工日期实际开竣工日期工程造价拟检查日期是否申报上海市文明工地是否申报上海市重大工程“文明示范工程、文明示范工地”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内容及标准主要参建单位(全称)单位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及电话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创建计划(另附页)项目经理(签名):(单位盖章)年月日监理单位意见总监理工程师(签名):(单位盖章)年月日建设单位意见项目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年月日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意见(单位盖章)年月日注:施工单位创建计划中附工程建设地交通路线图一份附件2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申请表工程名称申报日期联系人及电话实际工程量目前完成工程量%文明工地创建措施落实情况可另附页主要参建单位(全称)单位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及电话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自查表附后)项目经理(签名):(单位盖章)年月日监理单位自查意见总监理工程师(签名):(单位盖章)年月日建设单位自查意见项目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年月日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单位盖章)年月日附件3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评分汇总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序号类别应得分实得分折合分1内业检查综合管理202安全管理253质量管理254宣传教育155卫生防疫156小计10040%()7工地现场综合管理208安全管理209质量管理1510宣传教育1011卫生防疫1512环境保护2013小计10060%()14附加分科技创新24合计附件4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内业检查评分表(综合管理)年月日序号评分内容应得分(20)扣分实得分备注1管理组织机构(网络)齐全、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及管理制度齐全42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安全、文明施工、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协议、廉政协议13外来务工人员登记名册和职工进出工地登记齐全,“四证”齐全,并按相关规定办理保险54施工许可资料及管线保护资料齐全25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施工现场总平面图;临时设施搭设方案、验收手续齐全26工程施工相关手续(掘路执照、占掘路施工交通安全意见书、占路许可证、河道港监意见书以及管线保护资料、河道临时使用许可证、临时排水许可证等)齐全,下井下池有监护记录37有控制扬尘、防止污染等措施,有渣土运输和夜间施工资料28投诉处理与回访有责任制、处理台账及流程,管理机构(网络)齐全1工地名称:检查人: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现场检查评分表(综合管理)年月日序号评分内容应得分(20)扣分实得分备注1场地挂牌及人员管理施工铭牌和施工告示牌制作标准,内容齐全,位置合理且醒目办公区挂放“九图二牌”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佩戴安全帽和工作卡32围挡和大门统一、连续、稳固、整洁、美观敏感点区域围挡增高降噪大门设置符合标准,有门卫制度和门卫人员33排水系统场外排水系统符合标准,日常养护及时,排水畅通场内设置排水沟(管)网;点、块状施工现场设三级沉淀池防汛防台设施、物资落实34交通系统主要施工道路经硬化道路平整畅通,按交通组织方案设置警示和引导标志标识交通重点区域有防范措施和值勤人员按要求采用覆平法或覆罩法施工方式施工未影响周边道路交通5交通组织混乱扣15分5材料管理建筑材料、构配件应按总平面布局堆放机具设备摆放整齐,施工现场工完场清46综合治理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落实到人无重大盗窃及违法事件发生相关配合工程(管道或管线搬迁等)文明施工责任明确并落实2工地名称:检查人: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内业检查评分表(安全管理)年月日序号评分内容应得分(25)扣分实得分备注1组织机构(网络)齐全、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及管理制度齐全1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单列,使用有计划,有支付申请,并经监理确认,做到专款专用,相关台帐齐全23安管体系健全、安管人员符合要求,项目已通过内审(外审)2无安保体系认证扣10分4特种作业人员、施工机械登记备案等相关资料齐全35防汛防台、深基坑作业、动火等各类预案齐全26消防器材、临时用电、施工机械等检查记录齐全37动火审批制度和审批手续齐全18施工单位及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协议齐全有效29安全交底、安全检查齐全310隐患排查符合规定2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及实施验收记录齐全,超过一定规模的进行专家评审手续齐全312安全生产标准化符合规定1工地名称:检查人: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现场检查评分表(安全管理)年月日序号评分内容应得分(20)扣分实得分备注1消防及防爆易燃易爆场所、办公及生活区等应配备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保持有效易燃易爆场所有禁火标志,无烟蒂办公及生活区消防通道及疏散标志符合要求动火作业应符合要求船舶上应设置防雷装置,应有防火消防器材,危险品进库存放,并有专人管理3无消防设施扣10分2用电管理总配电箱:使用箱式变压器的,每一路引出电缆前段必须单独装设漏电保护器。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沪建交(2010)1032号2010.11.15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沪建交(2010)1032号2010.11.15

沪建交〔2010〕1032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市政府第48号令,我委制定了《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本市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工程参建各方,要加强宣传并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学习培训,积极营造自觉执行文明施工规定和标准的良好氛围。

二、2010年11月1日起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以及新开工的工地,应执行本标准。

在建工地应于2011年2月1日前对照本标准,完成对工地的整改和完善。

三、本市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巡查监督,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及其监督人员要加强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执行情况的核查,加大执法力度。

对执行不力、整改不力的违规工地,应依法予以处罚。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二〇一〇年十一月目录1.总则------------------------------------------------32.术语与定义-----------------------------------------33.围挡设置施工现场边界---------------------------54.施工路栏设置施工现场边界----------------------75.脚手架设置------------------------------------------76.防尘围网与网布设置-----------------------------87.出入门及其内侧设置------------------------------98.施工铭牌设置--------------------------------------109.防护性棚架设置-----------------------------------1110.临时通行道路设置-------------------------------1211.占路施工警示标志设置-------------------------13 12.办公(生活)区设置--------------------------14 13.施工区域设置-----------------------------------1614.工地及生活区排水系统设置-------------------1715.地下管线保护-------------------------------------1816. 噪声控制-----------------------------------------1917. 扬尘控制----------------------------------------2018.光照影响控制-------------------------------------2219.其他污染物控制----------------------------------22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1. 总则1.1.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城市和社会良好环境,按照“文明、环保、便民”的原则,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建筑施工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

建筑施工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

建筑施工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一)(安全实体防护)工程名称:检查日期:年月日标准要求抽查内容评分说明标准分得分脚手架(30分)落地式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整体提升式脚手架、吊蓝脚手架材质、制作、搭拆、安全装置等符合相关规范与规定。

搭设脚手架的各材料的材质、规格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连墙件不足扣3分,机位不足扣3分,安全装置不合格扣3分,吊蓝脚手架挑梁锚固不符合方案的扣3分,吊蓝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扣3分;脚手架搭设前无交底扣2分。

脚手架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3分,无量比的验收内容扣2分;无移交使用记录的扣1分。

6 卸料平台搭设符合安全要求。

卸料平台无验收手续扣2分,无限重标记扣1分,超载扣1分,栏杆上堆料扣1分,与外架相连扣2分,无移交记录的扣1分。

4 剪刀撑设置应符合要求。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4 脚手架高度、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应符合要求。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3 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这间间距不得大于15mm,水平防护符合要求。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3 立杆基础平整、夯实,有排水措施,并设置通长木垫板、底座,扫地杆设置完整。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3 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未封闭扣1分,封闭不严密扣0.5分;无安全通道,每发现一处扣1分3 搭拆脚手架时,材料堆码应符合要求。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2 门洞加固构件应符合规范要求。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2 小计30“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12分)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每发现一人未正确使用的扣0.5分;安全帽、安全带材质不符合要求扣2分5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规格、材质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扣5分。

5 立网、水平网搭设应符合要求。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1 “四口”应设置工具式防护设施,且防护严密。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 0.5分。

1 “临边”庆设置工具式防护,且防护严密。

文明施工分项检查评分汇总表

文明施工分项检查评分汇总表
工地有污水沉积的扣2分
作业区通道入口处未设置吸烟处的扣2分
作业区内未设置临时卫生设施的扣2分
10
4
现场
住宿
施工现场作业区与非作业区无隔离的扣10分
施工现场作业区与非作业区无明显区域划分的扣6分
在建工程兼作集体宿舍的扣10分
宿舍选址、结构或用电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扣5-8分
宿舍内使用“三炉”的扣8分
床铺超过2层、睡通铺的、一个房间超过16人或人均住宿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扣8分
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混堆的扣5分
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未装容器,无专人管理的扣5-10分
建筑垃圾未集中堆放和清理的扣5-10分
15
小计
60
5
一般项目
卫生
与防疫
食堂出售变质食品的扣20分
施工人员患有法定传染病时,未及时进行隔离的扣20分
项目应急预案中无食物中毒应急措施的扣10分
施工人员患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或急性职业中毒时,未在2小时内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扣10分
15
2
水质
污染
生活污水直接排到市政管网或河流的扣12分
废弃油料和化学溶剂无集中处理,随意倾倒的扣10分
15
3
噪声
污染
施工现场无防止噪声超标措施的扣10分
未向有关部门办理夜间施工相关手续的扣10分
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乱鸣笛的扣5分
15
4
垃圾
处理
建筑物内施工垃圾清运未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的扣10分
凌空抛掷建筑垃圾的扣15分
不及时发放劳务工工资的扣10分
10
6
工地
宣传
无安全文明卫生宣传标语、宣传栏、阅报栏或黑板报的扣6分

上海市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要求的施工铭牌和五牌一图的内容:

上海市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要求的施工铭牌和五牌一图的内容: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要求的施工铭牌和五牌一图的内容
施工铭牌:
1、施工铭牌的内容应注明:工程名称、工程类别、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建设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施工总承包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及联系电话、文明施工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工程监督单位名称、监督单位投诉电话.
2、应设置围挡的工地,在其出入门一侧的围挡外,横向距离门墩1米、离地0.5米应设置外径高1。2米×宽1。8米的施工铭牌,其边宽均为0.03米.施工铭牌底色应为白色,边框颜色和字体应使用深红色,字体横向书写。
一、工前访民诚信告示,紧邻民宅慰民排忧,文明环保便民施工.
二、围墙围挡封闭施工,坚实牢固完整清洁,挡外畅通湿扫常洁。
三、脚手架按规范搭设,外观整齐底铺木板,钢管油漆色标醒目。
四、防尘围网绿色封闭,阻燃牢固不透扬尘,定期清洗干净平整。
五、金属大门开启自如,门卫达标安装监控;牌图旗杆规范设置。
六、施工铭牌设置达标,白底红字横向书写,文明施工要求齐全。







4。0.5
资源配置计划









4。0.6
策划结果的修订和调整









5
实施和检查
5。1
教育培训






5。2
分包控制









5。3
安全技术交底




上海市文明工地

上海市文明工地

上海市文明工地评审办法按各地方建设局政策会略有不同,下面是上海市文明工地的评审章程。

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鼓励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推动我市建设安全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安全文明工地”(以下简称安全文明工地)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标准、规程进行检查评审。

第三条市“安全文明工地”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第四条申报市“安全文明工地”项目,其安全文明施工应达到市内先进水平。

第五条市“安全文明工地”称号授予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

评审组织第六条市建委成立**市建设工程评优评审委员会,负责市“安全文明工地”的评审管理工作。

评审委员会下设安全文明工地初审委员会,初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负责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的组织申报和初审工作。

第七条市“安全文明工地”每季度评审一次,由安全文明工地初审委员会组织、初审、推荐,**市建设工程评优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

申报条件第八条参加评选市“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必须为**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建和市政工程,工程规模达到下列标准之一:(一)单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或建安工程量100万元以上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二)由建筑企业承建的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桥梁、污水处理等市政工程;(三)个别建筑面积和规模达不到上述标准要求,但建筑风格独特,具有标志性和纪念意义,而且施工安全难度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高的工程。

第九条申报市“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二)按规定配备配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且持有效安全员岗位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一线作业人员经过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三)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建市“安全文明工地”实施方案和措施;(四)施工现场必须实行标准化管理和安全生产评价;(五)安全管理资料完整齐全、真实,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六)具有工程项目开工前的施工许可踏勘记录。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沪建交[2011]660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沪建交[2011]660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沪建交〔2011〕660号)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本市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沪府办发[2010]23号),我委组织了对2010年6月1日以前发布的委(包括原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现已清理完毕。

经市建设交通委2011年第5次主任办公会议通过,《上海市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设置设施管理规定》等109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关于公布〈第二批建设工程材料准用管理目录〉的通知》等75件予以废止,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表(继续有效文件109件)附件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表(废止文件75件)二○一一年七月四日附件1:市建设交通委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表(继续有效文件109件)序号发文单位文号1市建交委沪建交(2010)167号上海市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设置设施管理规定2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6)860号上海市城市道路路政管理行政处罚实施细则3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6)856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道路路政管理行政许可相关事项施行方案》的通知4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5)671号上海市超过城市桥梁限载标准车辆通过桥梁管理规定5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5)03号上海市城市桥梁桥孔使用管理规定6市建委沪建研(2004)764号上海市高架道路管理暂行规定7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3)1040号上海市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接管暂行规定8沪市政计(2003)40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息管线租用越江设施管理的通知9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2)628号上海市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域管理暂行规定10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0)815号上海市黄浦江越江设施招商项目监管暂行规定11市市政局沪市政法(1999)702号上海市城市桥梁养护维修管理若干规定12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8)48号上海市高速公路服务区运营管理暂行规定13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7)807号上海市乡(镇)村公路管理规定14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5)505号上海市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管理规定15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4)595号上海市挖掘公路管理规定16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1)965号上海市临时占用公路管理规定17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0)528号上海市高速公路招商项目监管暂行规定18市市政局沪市政计(2004)630号关于对挂外省市牌照车辆进入本市道路实行发放缴费标识管理的若干规定(暂行)19市市政局沪市政计(2004)504号关于对部分车辆办理养路费、通行费事项所需资料的意见20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3)907号上海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实施细则21市市政局沪市政法(1999)914号关于适用《上海市贷款建设道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22市建交委市市政局沪建交联(2006)54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城市管线保护的若干意见23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5)750号上海市道路地下管线保护若干规定24市市政局沪市政道监(2005)693号关于对散落架空线及废弃电杆处理意见的通知25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5)666号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线外损事故等级划分暂行规定26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5)106号上海市城市道路架空线暂时保留审核管理暂行规定27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5)105号上海市城市道路临时架空线架设备案管理暂行规定28市市政局沪市政道监(2003)184号关于本市城市道路管线工程中推行非开挖技术施工的若干意见29市市政局沪市政道监(2002)914号上海市城市道路架空线和杆架设置管理暂行规定30市市政局沪市政道监(2002)353号关于本市建设工程道路管线安全监察推行告知承诺制度的通知31市市政局沪市政办(2001)1007号关于城市建设中必须同步实施城市道路架空线入地的通知32市市政局沪市政办(2001)837号关于加强上海市道路管线非开挖工程保护地下管线工作的通知33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7)827号关于加强对水泥稳定粒料备案管理的通知34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5)62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道路机动施工机具及操作人员安全管理的通知35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3)599号关于颁发《快速道路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检查评分表》的通知36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3)456号关于施行上海市市政道路收费窗口规范化服务标准的通知37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3)259号关于统一规范上海城市快速路养护安全作业的通知38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2)327号上海市城市道路人行道养护作业管理规定(试行)39市市政局沪市政法(1998)480号上海市市政监察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40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6)696号上海市燃气事故调查暂行规定41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5)475号上海市液化石油气气瓶标记和充装管理规定42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5)474号上海市燃气安全检查和送气服务规定43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4)511号上海市燃气器具产品销售备案程序实施暂行规定44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0)961号上海市燃气生产调度监测管理暂行规定45市市政局沪市政战(2000)644号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国防交通战备钢桥管理若干规定46市交战办沪交战〔1999〕17号上海市国防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47市建交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沪建交联(2009)1940号上海市交通节能减排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48市建委沪建建(2003)702号上海市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管理实施细则49市重大办沪重建﹝2010﹞4号上海市重大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考核办法(试行)50市建交委市房地局市环保局沪建交联(2008)511号关于减少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对周边环境影响的试行规定51市重大办沪重建(2004)0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重大工程信息工作的通知52市重大办沪重建(2004)03号关于加强上海市重大工程统计月报工作的通知53市建交委沪建交(2010)8号关于开展本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54市建交委沪建交(2008)201号关于印发《关于在本市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务学校的意见》的通知55市建交委沪建交联(2006)796号上海市重大基础设施采购自主创新成果的试行办法56市建交委市房管局沪建交联(2009)319号关于开展旧区改造事前征询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57市建委沪建研[2004]799号上海市涉外建设项目建立安保设施的若干规定58市建交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沪建交联(2009)257号关于A12公路(沪嘉高速公路)实行客车弹性收费的通知59市市政局市物价局沪市政计(2006)120号关于对A30(郊环)集装箱车辆实行弹性收费的通知60市建委、市物价局沪建计联(2005)834号沪价费(2005)056号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61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5)306号上海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授权和监督管理程序62市市政局市物价局沪市政计(2004)840号关于降低本市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63市建交委沪建计(2004)156号关于《上海市重大工程配套商品房供应的实施意见和操作办法(试行)》补充规定的通知64市建交委沪建研[2005]471号上海市公共交通卡管理办法65市建委沪建建(2002)8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材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66市建委沪建建(2003)89号上海市文明工地(场站)管理规定67市建委沪建建(2003)101号关于做好建筑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68市建委沪建建(2003)57号关于加强和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69市建委沪建建(2003)286号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公正度评价的通知70市建委沪建建(2003)532号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报价、评标定标的试行办法71市建委沪建建(2003)605号关于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的通知72市建委沪建建(2003)617号关于公布《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二批)的通知73市建委沪建建(2004)319号上海市在沪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使用办法74市建委沪建建(2004)34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在沪建筑施工企业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工作的若干规定75市建委沪建研(2004)415号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76市建委沪建建(2004)564号《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77市建委沪建建(2004)620号上海市建设工程使用预拌砂浆若干规定78市建委沪建建(2005)43号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意见79市建交委沪建建(2005)212号进一步加强上海市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管理若干意见80市建交委沪建建(2005)249号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若干规定81市建交委沪建建(2005)649号实施《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说明82市建交委沪建交(2006)105号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83市建交委沪建交(2006)445号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84市建交委沪建交联(2006)314号关于维护上海市建筑业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85市建交委沪建交(2006)104号上海市工程建设工法管理规定86市建交委沪建交(2006)55号关于加强本市建、构筑物拆除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87市建交委沪建交(2006)161号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88市建交委沪建交(2006)16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89市建交委沪建交(2006)159号关于加强本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90市建交委沪建交(2006)436号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夜间施工噪声管理的通知91市建交委沪建交(2006)307号关于推进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92市建交委沪建交联(2007)294号上海市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实施办法93市建交委沪建交(2008)95号上海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办法(试行)94市建交委沪建交(2008)4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95市建交委沪建交(2009)770号关于印发《上海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的通知96市建交委沪建交(2009)888号关于加强本市大型居住社区工程建设服务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97市建交委沪建交(2009)995号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共衡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若干意见的通知》98市建交委沪建交(2009)1081号关于加强本市企业开展境外工程承包业务管理的通知99市建交委沪建交联(2009)1355号关于加强本市住宅全装修建设管理的通知100市建交委沪建交联(2009)1577号关于明确电梯企业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事项的规定101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8)570号上海市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实施细则102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8〕156号上海市重大市政工程风险管理暂行规定103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6)751号关于颁发《关于提高本市高速公路建设质量的若干意见》的通知104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4)846号关于实施市政、公路、燃气工程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的通知105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4)47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公路)工程潜水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106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4)462号上海市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107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2)774号上海市旧沥青混合料热再生利用管理规定108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2)320号上海市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市场管理规定(试行)109市市政局沪市政保(1998)402号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防火规范附件2:市建设交通委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表(废止文件75件)序号发文单位文号规定名称1市建委沪建建(2003)68号关于公布《第二批建设工程材料准用管理目录》的通知2市建委沪建建(2003)255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本市建筑材料发展工作的若干意见3市建委沪建建(2003)541号关于贯彻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的有关事项通知4市建委沪建建(2003)504号上海市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控制的若干规定5市建委沪建建(2003)641号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审核)和招标代理服务暂行收费标准》的通知6市建委沪建建(2005)1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夜间施工噪声管理工作7市建交委沪建交联(2009)1461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世博园区建设工地安全保卫管理的通知》的通知8市建交委沪建交(2010)218号关于印发《关于保世博加强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9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5)634号关于加强经营性高速公路管理的若干意见10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0)407号关于适用《上海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条例》代为清除程序暂行规定11市市政局沪市政法(1999)708号上海市利用城市道路桥梁设施设置户外广告管理规定(暂行)12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3)302号上海道路与管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13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4)260号关于印发《上海市文明工地(市政工程)检查评分表》的通知14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3)850号关于加强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15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3)656号关于道路与管线工程实行“文明施工告示”制度的通知16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2)769号关于本市部分路用材料实行准用管理的通知17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2)514号上海市市政设施养护维修企业诚信度评比办法(试行)18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1)930号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推行代建制试行规定19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1)448号上海市公用事业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及质量监督实施意见(施行)20市市政局沪市政施(1999)397号上海市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资质管理暂行规定21市市政局沪市政施(1998)1041号上海市市政、公路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22市市政局沪市政施(1998)1001号上海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3市市政局沪市政施(1998)1000号上海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管理暂行规定24市市政局沪市政施(1998)782号上海市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质管理实施细则25市市政局沪市政施(1998)439号上海市公路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6市市政局沪市政技(1998)346号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技术标准管理办法27市市政局沪市政施(1996)624号上海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8市市政局沪市政施(1996)357号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暂行实施细则29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4)446号关于燃气销售企业处理燃气用户欠缴燃气费的若干规定30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3)146号关于在本市管道燃气企业实施特许经营管理的通知31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0)1012号关于《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有关条款具体应用问题的说明32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1)883号上海市燃气管线工程建设管理暂行规定33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1)768号燃气生产、经营企业重大危险源实施分级安全监控的办法34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1)583号关于地下燃气管线、设备监护职责规定35市市政局沪市政计(2001)3号燃气管线工程施工招投标暂行规定36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0)905号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单位、维修单位资质证书办理程序暂行规定37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0)903号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单位、维修单位等级资质管理规定38市市政局沪市政办(2008)260号上海市市政公路燃气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及响应制度(试行)39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1)795号上海市城市道路、公路和燃气应急处置管理暂行规定40市建交委沪建交联(2006)810号上海市公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41市建交委沪建交(2006)277号城市公共交通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42市重大办沪重建(2005)4号上海市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关于上海市重大工程开展“文明工程”创建活动的通知43市重大办沪重建(2004)09号上海市重大工程文明工地实施细则44市市政局沪市政技(2001)2号上海市市政工程学科中心暂行管理实施细则45市市政局沪市政法(2002)40号上海市液化石油气小区集中供气管理规定46市建委沪建建(2003)114号关于开展本市主要建材产品统计工作的通知47市建交委沪建交(2008)919号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本市重点产业项目加快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48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8)317号关于印发《市政公路工程质量安全重要事件上报规定(试行)》的通知49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8)315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市政公路燃气行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制度(试行)》和《上海市市政公路燃气行业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50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7)545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市政工程安全监控人员岗位制度(暂行)》的通知51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7)316号关于起重机易地安装使用前实施检测的通知52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7)315号关于上海市市政、公路竣工工程实行安全竣工核验制度的通知53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7)219号关于加强市政、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原则管理工作的通知54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6)653号关于加强市政道路与管线工程夜间施工噪声管理的通知55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6)528号关于颁发《上海市市政、公路、燃气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56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5)570号上海市公路养护工程质量管理办法57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4)558号关于加强本市道路管线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备案的通知58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4)131号上海市市政、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监理工作质量检查评定办法59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3)829号关于本市市政(公路)工程配套混凝土制品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60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3)779号关于建立市政、公路、燃气工程重点项目质量、安全监控备案制度的通知61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3)559号关于加强大桥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62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3)159号关于颁发《市政、公路工程起重安全吊装令》和《市政、公路工程起重安全吊装动态控制表》的通知63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2)217号关于颁发燃气管道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的通知64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1)1072号关于颁发顶管、桥梁、盾构施工安全评分标准的通知65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1)402号上海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备案及质量监督实施意见(试行)66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1)372号关于对市政、燃气行业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落实责任加强管理的通知67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1)223号关于执行市政、公路、燃气工程强制性标准有关规定的通知68市市政局沪市政建(2001)135号关于实行市政、燃气工程竣工备案制度的通知69市市政局沪市政施(1999)584号关于颁发道路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的通知70市市政局沪市政施(1998)969号上海市市政(公路)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71市市政局沪市政施(1998)886号上海市市政、公路施工机具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安全作业管理规定72市市政局沪市政施(1998)837号上海市市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暂行办法73市市政局沪市政劳(1996)455号上海市市政工程防撞墙施工临边防护安全技术暂行规定74市市政局沪市政劳(1996)325号上海市市政工程上盖梁施工支架操作平台防护安全技术暂行规定75市市政局沪市政劳(1996)199号上海市市政工程立柱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暂行规定——结束——。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宝 (2)外架每10米未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安全网规格、从质外 、 观检查不符合要求,外架安全网破损、污染严重等,扣1—10分 四 口 (3)楼梯间光线差,无照明措施或照明不足,扣1—10分
支 、 (3)四口、五临边防护栏杆未按要求设置,扣1—15分 护 五 (4)深度超过 2m 的基坑无临边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损坏、变
20
(6)临时消防水管设置与施工实际进度不符,未按规定设置的,扣
1—5分
合计
200 0 0
备注:1、上述各项扣分标准作为评分参考,其他相关质量问题比照上述标准扣分; 2、各单项扣分总和不超过应得分数,即各单项得分不为负; 3、备注栏应注明扣分依据,即现场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有待改进之处。
脚 。扣1—10分 手 (2)脚手架与建筑物拉结点不足,悬挑架未按设计采用型钢挑梁
施 架 。扣1—5分
工 工 (3) 不按规定设置剪刀撑,架体内没有设置上下通道。扣1—5 30
检 程分
查 检 (4)脚手板没有按专项方案满铺,脚手架搭设不及时,架体高度
查 未超过施工作业面一步架,扣1—5分
(5) 卸料平台支撑系统与脚手架连接, 脚手架上发生模版、钢
40
临 形,积土、料具堆放或机械设备距基坑边缘不符合设计要求,未

、 按规定进行基坑变形监测,或未对毗邻建筑物、重要管线等进行
2
基 沉降观测,基坑支护设施局部变形又未整改,基坑边缘出现裂缝
坑 又未采取有效措施,扣1—15分
(1)配电箱、开关箱无人管理,露天电箱无防雨措施,扣1—5分
(2)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
具 (9) 吊篮没有安全门, 吊篮提升使用单根钢丝绳,违章乘坐吊
检 篮上下,无限载标志牌,扣1—5分

上海市路政行业文明工地管理办法(试行)新

上海市路政行业文明工地管理办法(试行)新

上海市路政行业文明工地管理办法(试行)新上海市路政行业文明工地管理办法(试行)一、目的为切实加强上海市路政行业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市政府2021年48号令)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沪建交[2021]1032号),进一步提升路政行业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申报条件的路政行业(包括新、改、扩建及大、中修等)工程项目的文明工地管理工作。

路政行业文明工地创建共设两个荣誉称号,根据申报条件及考评结果分别命名为:“上海市路政行业文明工地”、“上海市路政行业文明示范工地”。

“上海市文明工地”、“上海市文明示范工地”由上海市路政局负责上报。

三、管理职责(一)本市路政行业文明工地管理工作,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区(县)两级路政管理机构分级负责,即市属工程的文明工地管理工作由上海市路政局负责;区(县)属工程的文明工地管理工作由各区(县)1路政管理机构负责。

区(县)属工程申报“上海市路政行业文明工地”、“上海市文明工地”的工程,由各区(县) 路政管理机构向上海市路政局提出推荐意见,由市路政局审核命名或推荐上报。

(二)为加强路政行业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的管理,市路政局负责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对创建活动进行指导、检查、考核、评定、上报等。

1、上海市路政行业文明工地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建交委相关部门、市路政局、市安质监总站、市市政公路行业协会等相关领导组成。

由市路政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

工作职责:审核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和推进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审核命名、通报表彰等。

2、上海市路政行业文明工地管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设在市路政局道路建设处)由市路政局道路建设处及其它相关处室和行业管理机构人员组成。

道路建设处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处室领导任副组长。

工作职责:制定、执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路政行业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的日常管理;负责对专家组成员的选聘、培训和管理;对创建文明工地的项目组织检查、考核;提出拟命名的“上海市路政行业文明工地”、“上海市路政行业文明示范工地”的工程名单、推荐上报“上海市文明工地”、“上海市文明示范工地” 工程名单等。

上海市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新版)

上海市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新版)

附件三上海市文明工地重大工程、土建装饰安装专业工程安全防护设施检查表(试行)检查人: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年_月_日附件二上海市文明工地重大工程、土建装饰安装专业工程施工机械、临时用电检查表(试行)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检查人: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年_月_日附件二表3上海市文明工地重大工程、土建装饰安装专业工程质量检查表(试行)注:打*号项为否决项目检查人: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年_月_日附件二表4上海市文明工地重大工程、土建装饰安装专业工程环境保护检查表(试行)附件二表5上海市文明工地重大工程、土建装饰安装专业工程卫生防疫检查表(试行)注:打*号项为否决项目检查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年_月_日附件二表6上海市文明工地重大工程、土建装饰安装专业工程宣传教育检查表(试行)注:打*号项为否决项目检查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附件二表7上海市文明工地重大工程、土建装饰安装专业工程综合治理检查表(试行)注:打*号项为否决项目检查人:年—月—日附件三上海市文明工地重大工程、土建装饰安装专业工程安全管理资料检查表(试行)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注:打*号项为否决项目检查人: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年_月_日附件三表9上海市文明工地重大工程、土建装饰安装专业工程质量管理资料检查表(试行)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注:打*号项为否决项目检查人:年—月—日附件三上海市文明工地重大工程、土建装饰安装专业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检查表(试行)。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本标准旨在规范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保障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提高城市形象和居民生活质量。

本标准适用于在上海市境内进行的建设工程施工活动。

2.术语与定义本标准中涉及的术语及其定义如下:施工现场:指建设工程实际施工区域范围内的场地。

围挡:指用于围封施工现场的围墙或围栏。

施工路栏:指用于划分施工现场和行人通道的路边栏杆。

脚手架:指搭设在建筑物外部或内部,用于支撑工人和材料的临时性结构体系。

防尘围网与网布:指用于防止施工现场扬尘的围网和网布。

出入门:指进出施工现场的门。

施工铭牌:指标识施工单位、工程名称、工程负责人等信息的铭牌。

防护性棚架:指用于保护施工现场周围行人和车辆的临时性棚架。

临时通行道路:指用于施工期间行人和车辆通行的临时道路。

占路施工警示标志:指用于警示行人和车辆注意施工现场的警示标志。

办公(生活)区:指施工现场内设置的办公和生活用房。

施工区域:指施工现场内划分的不同施工区域。

工地及生活区排水系统:指施工现场内的排水系统,包括雨水排放和生活污水处理。

地下管线保护:指施工现场内保护地下管线的措施。

噪声控制:指施工现场内采取的噪声控制措施。

扬尘控制:指施工现场内采取的扬尘控制措施。

光照影响控制:指施工现场内采取的控制光照对周围居民的影响的措施。

其他污染物控制:指施工现场内采取的控制其他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的措施。

5.围挡设置施工现场边界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挡,围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并应设置出入口,方便施工人员和设备进出。

围挡应保持整洁,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和通行。

7.施工路栏设置施工现场边界施工现场应设置施工路栏,施工路栏应与围挡相连,划分施工现场和行人通道。

施工路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通行的便利。

8.脚手架设置脚手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搭设,确保工人和材料的安全。

脚手架应设置牢固,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和通行。

上海市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

上海市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
2、食堂有有效冰箱、熟食封闭间,炊事人员衣着整洁;
3、宿舍规范整洁,无烧煮食品和乱拉电线;
4、厕所有自动冲洗设备,无异味、污垢;
5、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排水沟槽畅通;
6、工具、材料堆放有序。
20分
1、围栏不规范、整洁扣2分,铭牌书写和挂放不工整规范扣2分;
2、无冰箱、熟食间、炊事人员衣着脏扣3分;
3、பைடு நூலகம்舍不规范整洁扣2分,烧煮食品和乱拉电线扣3分;
上海市文明工地(土建工程)检查评分表
查项
施工现场(生活区域)硬件
评分内容
标准分
减分标准
扣分
得分

综合管理
1、挂放文明施工管理网络表;
2、建立施工日记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3、重点区域有防范措施和有保卫值勤人员;
4、无重大盗窃和违法事件;
10分
1、无网络扣2分;
2、无施工日记扣2分,日记记录漏项扣0.5分,无组织设计扣5分;
6、无记录扣1分;
7、无记录扣1分;
8、有共建文明协议和活动记录奖3分。





1、卫生管理网络和具体责任人;
2、环境卫生各项管理制度;
3、每周卫生自查记录表和每月卫生检查、考核情况记录完备;
4、工地无食堂须有供餐合同文本;
5、鱼肉类采购进库质检和热菜留样记录;
6、灭四害措施和投药记录。
10分
1、无管理网络和责任人各扣2分;
2、测量设备缺损扣3分;
3、违规施工扣6分;
4、未按规定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扣10分;





1、围挡封闭符合标准,做到不漏挂、不脱落;
2、洞口临边防护严密、牢固,基坑维护符合要求;

上海市文明工地评分标准

上海市文明工地评分标准

上海市(市政工程)文明工地评分标准
说明:1、有“*”项扣分的,取消该工地上海市文明工地(市政工程)推荐资格。

2、“九图二牌”是指:施工总平面图,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工程施工形象进度图,交通、施工、人行通道图,临时排水、封启排水管道图,公用管线分布图,消防器材布置图,电气线路布置图,文明施工、质量、安全、综合治理等管理网络图;二牌:管线连续无事故、安全无重大伤亡事故累计天数牌。

3、管线保护资料“三卡一单”是指:三卡:建设单位向管线管理单位提出的管线交底和监护的书面申请卡(单)、管线管理单位出具的“地下管线监护交底卡”、施工单位的“管线保护班组安全交底卡”,一单: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管线管理单位签订的保护管线配合协议单(书)
4、外来务工人员“四证”是指:身份证、务工证、暂住证、上岗证。

上海市文明工地评分标准

上海市文明工地评分标准

质量受控;
续不全的、有质监站签发
的整改单或整改不到位扣
的1分/项,发生严重质量
问题*扣10分;
1、土方集中堆放,绿网覆 盖;2、运输建筑材料、垃 圾和泥土等车辆,在驶出建 设施工现场之前,要做好冲 洗、遮蔽、清洁等工作; 3、施工现场进行建筑残
1、未集中堆放扣2~5分、 未覆盖扣2分;2、未做好 冲洗、遮蔽、清洁等工作 扣1~5分;3、不洒水或不 采取其它防止扬尘污染措
3、管线保护资料“三卡一单”是指:三卡:建设单位向管线管理单位 提出的管线交底和监护的书面申请卡(单)、管线管理单位出具的“地 下管线监护交底卡”、施工单位的“管线保护班组安全交底卡”,一单: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管线管理单位签订的保护管线配合协议单(书)
4、外来务工人员“四证”是指:身份证、务工证、暂住证、上岗证。
救药箱,有专职或兼职的医
务人员负责现场卫生。
1、现场有文明工地创建气 氛、生活区有黑板报或宣传
1、缺少宣传气氛、无黑板
六、 栏;2、施工人员的文明工 宣传 地创建活动知晓率达到 教育 95%;3、重视工地职工业
余生活,现场有活动(娱
乐)室;4、文字使用规
范,禁用繁体字,没有错
字、别字。
报或宣传栏扣1分;2、回 10 答不出,每人扣1分;3、
水、茶水桶符合卫生要求;
2、厕所有冲洗设备、专人
清扫、并有集粪坑;3、食
堂有《卫生许可证》、炊事
人员有健康证;4、食堂生
熟分开、按规定留留样菜、
有冰箱并有专人管理,有消
五、 卫生 防疫
毒、防尘、灭蝇、灭鼠措 施;5、宿舍生活用品摆放 整齐、墙上无蛛网、地上无 痰迹、床下无脏物;6、生
活区排水沟清洁畅通、场地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修订《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修订《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修订《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20.06.24•【字号】沪水务〔2020〕409号•【施行日期】2020.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水务局关于修订《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的通知沪水务〔2020〕409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水务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我局对《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进行修订,经2020年6月11日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其作为2017年7月10日我局印发的《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沪水务〔2017〕853号)附件之一,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沪水务〔2017〕853号)及其附件1《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申报表》和附件2《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申请表》继续有效,原附件3《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评分汇总表》和附件4《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2020年6月24日附件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综合管理内业)工地名称:检查人:年月日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综合管理现场)工地名称:检查人:年月日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安全管理内业)工地名称:检查人:年月日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安全管理现场)工地名称:检查人:年月日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质量管理内业)工地名称:检查人:年月日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质量管理现场)工地名称:检查人:年月日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宣传教育)。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上海市城乡建设与交通委员会二〇一〇年十一月目录1、总则------------------------------------------------32、术语与定义------------------------------------------33、围挡设置施工现场边界--------------------------------54、施工路栏设置施工现场边界----------------------------75、脚手架设置------------------------------------------76、防尘围网与网布设置----------------------------------87、出入门及其内侧设置----------------------------------98、施工铭牌设置---------------------------------------109、防护性棚架设置-------------------------------------1110、临时通行道路设置----------------------------------1211、占路施工警示标志设置------------------------------1312、办公(生活)区设置-------------------------------1413、施工区域设置-------------------------------------1614、工地及生活区排水系统设置--------------------------1715、地下管线保护--------------------------------------1816、噪声控制-----------------------------------------1917、扬尘控制 ----------------------------------------2018、光照影响控制--------------------------------------2219、其她污染物控制------------------------------------22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1、总则1、1、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城市与社会良好环境,按照“文明、环保、便民”得原则,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与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三表1 上海市文明工地重大工程、土建装饰安装专业工程
安全防护设施检查表(试行)
注:打*号项为否决项目
检查人:年月日附件二表2
上海市文明工地重大工程、土建装饰安装专业工程
施工机械、临时用电检查表(试行)
注:打*号项为否决项目
检查人:年月日附件二表3上海市文明工地重大工程、土建装饰安装专业工程
质量检查表(试行)
检查人:年月日
附件二表4上海市文明工地重大工程、土建装饰安装专业工程
环境保护检查表(试行)
注:打*号项为否决项目
检查人:年月日
附件二表5上海市文明工地重大工程、土建装饰安装专业工程
卫生防疫检查表(试行)
注:打*号项为否决项目
检查人:年月日
附件二表6上海市文明工地重大工程、土建装饰安装专业工程
宣传教育检查表(试行)
注:打*号项为否决项目
检查人:年月日
附件二表7上海市文明工地重大工程、土建装饰安装专业工程
综合治理检查表(试行)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注:打*号项为否决项目
检查人:年月日
附件三表8上海市文明工地重大工程、土建装饰安装专业工程
安全管理资料检查表(试行)
注:打*号项为否决项目
检查人:年月日附件三表9上海市文明工地重大工程、土建装饰安装专业工程
质量管理资料检查表(试行)
注:打*号项为否决项目
检查人:年月日
附件三
上海市文明工地重大工程、土建装饰安装专业工程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检查表(试行)
注:打*号项为否决项目
检查人: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