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城乡低保工作总结及下一步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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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城乡低保工作总结及下一步打算

今年来,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城乡低保工作始终做到在政策上不“越位”、在管理上不“缺位”,努力将这项“民心工程”做成人民群众的“满意工程”。

一、城乡低保救助工作基本情况

全县城乡低保救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民政局党组的监督支持下,按照“规范化管理、务实化运作、创新化推进、全优化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多层次、广覆盖”的总体要求,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完善运作机制,强化资金管理,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

1、城乡低保工作目前,我县城市低保标准自7月1日起由450元提高到470元,月人均补助提高到310元;农村低保标准自7月1日起由250元提高到285元,月人均补助提高到182元。截至9月底,全县有城乡低保对象户17159户、26606人,1-9月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4872.4万元。

2、专项救助工作今年截止到9月底,我县已审批临时救助250户、250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50万元,解决了社救对象的一次性临时困难;为全县农民工低保对象交纳16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金,解决困难农民工群体看病难问题,确保患病农民工低保对象得到及时的医疗救助。

二、开展“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有效解决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错保、漏报、骗保和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全县开展了“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采取一系列措施做好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

1、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完善制度机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阳光低保”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三个阶段的具体措施、标准要求、完成时限、责任科室和人员等。同时,总结低保工作经验,研究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制度以及低保信息核对机制,努力依靠健全完善的机制制度确保低保应保尽保、公平公正。

2、开展公开承诺,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组织全县96名民政干部签署低保《承诺书》,向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承诺。严格执行低保法规政策、程序规范和工作纪律,坚决不办人情保、关系保,不插手、不干预低保审核审批等日常管理工作,坚决抵制人情保、关系保,认真纠正错保、漏保、骗保等问题;进一步加大公示力度,安装全省统一的橱窗式低保公示栏,对低保政策、办理流程、低保人员名单、举报投诉电话等进行全面公示,确保全县城乡低保工作阳光运行。

3、借力社会活动,加强政策宣传。为加大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惠民县民政局通过“行风热线”、“春风计划”活动以讲课、现场解答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项惠民政策、申报程序和救助标准。通过宣传引导,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加大了工作透明度,形成了全社会参与、支持和监督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做好全县低保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4、进行明查暗访,进村入户实地复核。9月7日召开了全县城乡低保清理核查活动动员会议。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联合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分设5个小组采取不打招呼、直接进村入户的方式复核,对所有在保对象做到一户不漏,准确核定家庭人数,家庭收入以及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在清查工作中,严格责任追究,落实“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做到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实现真正的动态管理、分类施保,确保低保救助的准确性和公信力。

三、完善救助资金发放机制,加强资金管理

出台《惠民县城乡低保资金规范发放工作程序》文件。规定了城乡低保资金实行每季度发放制度,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将低保补助资金通过金融机构直接支付到保障家庭账户,确保足额、及时发放到位。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经常开展抽查和暗访。联合财政部门对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防止挤占、挪用、套取低保资金等现象发生,切实做到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出台《关于在全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施保工作实施意见》,实现了“分类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四、夯实平台,确保社会救助工作服务到位

1、解决服务不优的问题。健全了服务承诺制,以文件形式明确了示范窗口建设的标准、程序和要求,对所有民政基层工作人员服务的内容、程序、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健全了限时办结制,对于群众受理事项,规定了办结时间。健全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明晰了追究行政过错的情形,明确了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2、解决条件不好的问题。为改善基层救助工作平台办公条件不好、不规范的问题,除各镇(街道)配套工作经费外,县民政局为每个镇(街道)配备电脑、电话、办公桌椅、打印机、扫描仪、相机、档案柜等基本办公设施,实现了电子政务。

3、解决队伍不专的问题。加强业务培训,通过以老带新和办培训班的形式,对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进行电脑操作、档案管理及业务技能教育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巩固提升“阳光低保”专项行动成果,提高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水平

通过签订低保承诺书、全面核查、重点备案、长期公示、信息核对等手段,建立健全城乡低保工作责任制,严肃低保工作纪律,促进城乡低保工作廉洁、高效、透明,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加大社会救助资金投入,完善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功能,全面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一)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按照重点救助与特殊救助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划分救助档次和标准,实施分类救助。

(二)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平台建设,实现“一站式”结算全覆盖,实现城乡低保、五保对象的医疗救助金在医疗机构实现及时结算。制定出台提标文件,将住院大病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承担部分的报销比例提升,确保患病困难农民工得到及时、方便、有效的医疗救助。

三、进一步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

进一步强化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全方位快速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真正做到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一年来,城乡低保救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履行职能、积极探索创新,加强管理,加大投入,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为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构建富裕文明和谐生态新惠民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惠民县民政局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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