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

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
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

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各级责任制

一、经理

1、负责组织本项目关于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组织宣扬扬尘污染防治知识,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文明素质水平。

2、负责组织制订和实施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向各部门下达扬尘污染防治任务,对完成各项扬尘污染防治任务负责。

3、负责组织本项目对执行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工作的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肯定成绩,激励先进,发现问题,落实措施,不断巩固,提高本单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水平。

4、组织技术攻关,采用先进技术,不断提高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水平,提高扬尘污染控制的效率。

二、环保员

1、协助经理制订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2、严格执行制订的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中的各项措施,定期进行检查记

录。

三、班组长

1、结合施工防护安全架和脚手架,在施工范围外侧设置密目隔尘网。

2、场内地面道路每天清扫,并上下午浇水两次,保持清洁干净,防止

尘土飞扬。

3、运输、施工作业的车辆在离开施工作业场地前,对车辆的轮胎、车

厢、车身进行全面清洗,防止泥浆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对外界道路的影响。

四、施工班组

根据环保员的要求和班组长的安排,做好分管的扬尘防止作业,并做好记录台账。

施工现场防治扬尘污染实施方案一项目部相应管理措施

1、成立扬尘治理小组,有项目经理总负责,安全员负责现场监督,班组长组织实施工作。

2、建立奖惩制度,对扬尘治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对没按项目部规定操作造成环境污染不利于扬尘治理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现金罚款。

二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1、施工现场

施工前先砌施工区围墙,形成一个封闭的场所,以遮挡外来

风沙、尘土,落实到人,施工现场每日派专人洒水降尘。木工加工场地产生的锯末及钢筋加工厂地产生的铁销应及时清理,以防被风吹散,造成空气污染。

2、密目网

工程采用外脚手架密目网进行封闭,防止施工粉尘外扬,污染环境。

3、水泥库和搅拌站

水泥库与搅拌站应设计成全封闭式,避免水泥袋表面的水泥面污染空气。设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水泥袋,以防袋内残余的水泥面被风吹散在空气中,影响空气质量

4、建筑垃圾及材料堆放

楼上的垃圾用塔吊、物料提升机或滑轮向地面运输,不能任意堆放和抛洒垃圾。现场垃圾应及时向外运输,现场不存放隔夜垃圾。土方施工时,每天有专人对现场存放的浮土进行洒水、清扫,以防刮风是尘土飞扬。严禁

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焚烧油毡以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保护周围环境。现场的石灰粉及各种掺加用散料必须在库房内存放或者严遮盖,沙、石等散粒建筑材料和土方要采取表面固化、覆盖等防扬尘措施。

三、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按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第10条、11条规定。

四、具体修理措施

1、在施工现场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防止车辆出入带泥土。

2、施工现场的道路做水泥或硬化路面

3、施工现场各类脚手架采用绿色密目安全网封闭,以减少粉尘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4、施工现场使用的沙子、石子、白灰等散体材料集中堆放,并且砌筑不低于0.5m高度的遮挡并覆盖。

5、施工备用渣土存放高度不得超过围挡高度并采取洒水苫盖。

6、工程垃圾、工程渣土和建筑物内清理垃圾、搬运装卸过程中按现喷淋、洒水、压尘后作业的程序进行或采用相应容器管理运输,严禁凌空抛洒

7、对施工现场道路项目部应设专人进行清扫,保持路面清洁。

8、出现四级以上大风时禁止土方工程施工

9、城区内施工工地不允许使用燃煤茶炉、大灶,全部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或电力等清洁能源。

10、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沥青、油毡、油漆桶、橡胶、塑料袋等产生有毒有害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11、项目部对汽车尾气进行控制,定期组织车辆进行检测,并将车辆尾

气检测报告汇总备案

12、对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1211灭火器进行回收,防止造成空气污染。

13、对粉尘、废气排放监督管理

(1)公司负责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部预防粉尘污染控制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2)项目部每半月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检查。

(3)项目部要经常教育培训职工,进行粉尘污染相关知识教育。

工程扬尘污染责任制度措施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建立和健全有建设方、监理方、施工单位三方各分包、劳务队伍全体参与的控制扬尘领导小组和管理网络。(图下)

烟台兴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项目部监理单位

项目经理

施工员

施工班组/ 分包

1、由建设单位落实控制扬尘的经费,本施工单位保证扬尘控制经费专款专用。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部负责编制,项目部盖章确认后,由本公司总工程师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批和签字,并盖章确认后,报监理备案。

3、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及制度,并做好分阶段作业扬尘控制台账。

4、项目部扬尘控制措施和承诺的内容在工地四周醒目处进行公示。

5、项目部指定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管理工作,并建立扬尘控制档案,工作总结、实施方案、会议记录、宣传资料等。

6、对参加本工程施工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保护环境、控制扬尘知识及重要性等有关方面的教育和宣传。

7、对控制扬尘工作的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即:项目经理→现场施工负责人→现场扬尘负责人→→各专业分包队伍、劳务分包队伍、作业班组负责人→工人,使本工地的扬尘控制制度做到层层落实,控制到位。

8、根据有关规定,本施工现场四周的围墙设置高不低于***米,用红砖砌筑,用水泥砂浆粉刷后,再用白涂料进行涂刷,并在围墙上用红字书写环境保护等宣传标语。

9、临时围挡设施不低于2米,用彩钢板制作牢固。

10、外脚手架作业面用绿色密目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处理。

11、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铺设厚度不小于20cm的钢筋混凝土路面,场地内的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因施工原因没有硬化的地方用黑网覆盖,使泥土不裸露。

12、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进行封闭式管理,不允许露体堆放,灰土、砂石进行可靠围挡,并用绿色密目网随时进行覆盖。

13、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24小时内不能清运出场的,设置临时堆场,堆场周围进行围挡、遮盖、保温等防尘措施。

14、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在6m3以上采取密闭清运,施工场地清扫出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采用袋装或密闭清运。

15、在工地内如有闲置三个月以上的空地,对裸露地面进行临时绿化或用绿网覆盖。

16、运输车辆驶离工地前,必须将车辆的槽帮和车轮用高压水枪设备冲洗干净,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严禁使用压缩空气清理车辆和地面上的泥土。

17、施工现场的施工污水、泥浆必须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排放,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清理。

18、对楼层、脚手架、高层平台、设备及其它物料等清理建筑垃圾或废料时,采用洒水并有吸尘措施,禁止使用翻竹底笆、板铲拍打、空压机吹尘等会产生扬尘的方法清理,严禁在楼层清理垃圾时直接倾倒地面等进行高空抛撒。

19、本工程一律使用商品混凝土,对进入装饰阶段后抹灰用砂浆等可以自拌,但必须做好切实可行的防尘措施。

20、工程完工30日内,平整工地场地和周围场地,清除积土、堆物并对裸露地面进行临时绿化或用绿网覆盖。

21、从本工程开工至工程完工前,本工程涉及扬尘的施工作业等必须按本方案要求做好防范扬尘控制扬尘措施。

22、对违反本方案控制扬尘措施的作业队伍、班组及个人按照公司及项目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外,逐出本工程施工现场,并不得重新录用。

施工环境综合整治及扬尘污染治理承诺书

建筑施工环境污染防控承诺书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江苏省南京市建筑施工环境污染预防和控制的相关要求和规定,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我公司对所辖范围内施工现场环境做出以下承诺: 一、项目施工现场施工之日起,将在施工现场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场地、通行道路及责任区的施工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完善和加强各项清洁、保洁、扬尘污染及噪音控制等治理措施,落实责任人,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并按相关规定制定完善的管理资料。 二、对施工区域实行硬质围墙封闭,硬质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出入道、施工便道,进行硬化处理,每个施工出入口和工地周边产生的渣土污染进行清洁打扫,防止机械、车辆和行人带泥出入。 三、运输泥土、沙石等易产生扬尘材料的车辆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车辆加盖运输。 四、施工区域配备足够的人员设备及足够的频率对施工区域进行洒水降尘。 五、工地内的垃圾做到定点堆放,垃圾及时清运,清运不及时的采用彩条布或绿纱网进行覆盖。裸露土方全部覆盖,确保不扬尘、不起灰。 六、施工区域内的行车便道采取湿式作业,在通行的道路上设置湿润的草袋或专人浇水等措施减少扬尘,并及时做好保湿工作。

七、加强各类车辆管理,车辆驶出工地及责任区前对车轮、车厢侧帮进行清扫冲洗除尘,严密封闭拉运渣土的车辆,各类运输车辆场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 八、施工现场夜间室外照明灯要加设灯罩,透光方向要集中在施工范围内。施工现场电焊作业时要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九、现场噪音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规定,定期做好噪声监测记录。 特此承诺 施工单位(盖章) 年月日

扬尘污染治理管理制度

扬尘污染治理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的相关要求,根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五个百分之百”暂行标准》、《天津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工作导则》、《天津市智能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技术规范(暂行)》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为了更好地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的相关要求,结合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实际情况,本实施细则对“六个百分之百”在各阶段的治理措施提出具体的要求,使其更具可操作性,更好地指导企业进行施工现场扬尘防控工作,有效提高扬尘治理效果。 二、工作内容 1、把扬尘污染控制放在突出的位置,对扬尘污染控制工作进一步深化,加大环保投入,巩固扬尘治理效果。 2、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制作宣传版面、黑板报、座谈会、培训等各种形式,宣传扬尘污染控制的重要性,使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知晓扬尘污染控制的法律责任,使其利用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知识障碍自身权益,调动其自觉参加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治理氛围。

3、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纳入日常化管理。工管科派专人配合北辰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扬尘整治工作,施工现场设立防尘员,由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防尘员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定期召开扬尘污染控制工作例会,交流做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扬尘污染控制工作长抓不懈。 4、突出重点。对新开工的工地做到早介入;对建设中的工地,按扬尘控制规范,对硬件设施管理,措施到位,软件管理规范有序;对收尾工地,继续不懈怠的加强监管,使扬尘污染控制贯穿于工程之中。对产生扬尘污染的点位加强监管,落实好建筑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裸土100%覆盖,工地主要路面100%硬化,100%湿法作业,出工地运输车辆100%冲净,100%密闭运输,6个100%必须达标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六不准、六必须”,六必须——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冒顶装载、不准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5、加大执法力度。把扬尘控制工作纳入科室日常行政管理序列,每月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并组织日常巡查,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持常态。

工程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工程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一、控制目标:随时保持施工现场及道路干净、整洁。 二、控制要点 1、项目部健全和落实控制扬尘、噪音的管理制度,关键在于落实。 2、及时划拨使用专款,落实控制扬尘的经费。 3、按规范要求,施工现场产生的垃圾及时清运,材料堆放整齐。 4、土方进出工地时,在洗车池将车辆的车帮和车轮冲洗干净,并做好遮蔽、清洁工作。 5、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采取围栏、遮盖等措施防尘。 6、工地上木工机械等易产生粉尘的设备安置在相对封闭的操作棚内,产生的木屑、废料等及时清理。 7、工地在清扫时,适当洒水或采取其它防尘、吸尘等措施。 三、控制措施 1、本工程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建立和健全由建设方、监理方、施工单位三方各分包、劳务队伍全体参与的控制扬尘领导小组和管理网络。 2、由建设单位落实控制扬尘的经费,本施工单位保证扬尘控制经费专款专用。 3、建立扬尘、噪音控制责任制及制度,并做好分阶段作业扬尘、噪音控制。 4、项目部扬尘、噪音控制措施和承诺的内容在工地四周醒目处进行公示。 5、指定安全文明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噪音控制的管理工作,并建立扬尘、噪音控制档案,工作总结、实施方案、会议记录、宣传资料等。 6、对参加本工程施工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保护环境、控制扬尘、噪音知识及重要性等有关方面的教育和宣传。 7、对控制扬尘、噪音工作的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即:项目经理→现场施工负责人→现场扬尘、噪音负责人→各施工作业组组长→各专业分包队伍、劳务分包队伍、作业班组负责人→工人,使本工地的扬尘、噪音控制制度做到层层落实,控制到位。 8、临街及临居民小区作业面用绿色密目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处理。 9、施工场地已经进行了地面的硬化处理,因施工需要没有硬化的地方用绿网覆盖或其它措施,使泥土不裸露。 10、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进行封闭式管理,不允许露体堆放,灰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04092

五、应急响应与准备范围 主要道路及场地硬化;洒水降尘;垃圾存放、运输;材料、土方覆盖;车辆清洗;施工围挡;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其它污染情况。 六、响应与准备重点 1、施工现场周边采取围挡措施,门前及围挡附近及时清扫。 2、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场地按要求进行硬化处理。 3、施工现场裸露地面、土堆按要求进行覆盖、固化或绿化。 4、外脚手架按要求采用密目网进行封闭。 5、施工现场按要求进行洒水降尘。易产生扬尘的机械应配备降尘防尘装置,易产生扬尘的建材按要求存放在库房或者严密遮盖。 6、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车辆应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遗撒,手续齐全。 7、楼内清理垃圾须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 8、施工现场按要求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9、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按规定及时清运。 10、施工现场按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11、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专业化洗车设备或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 八、现场环卫小组职责 1)定期分析施工人员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2)经常检查防尘器材,以保证防尘的可靠性。 3)经常检查现场的防尘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定期对职工进行防尘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旦发生 大风天气做到招之即来,团结奋斗。 九、施工现场防尘治理措施 1、主要道路及场地硬化: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层夯实后,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沥青或细石;2)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或细石; 3)现场排水畅通,保证施工现场无积水; 4)施工现场道路及进出口周边一百米以内的道路不得有泥土和建筑垃圾。 2、洒水降尘: 1)房屋拆除、外架拆除、平整场地、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及市政道路施工等作业时,应当边施工边适当洒水,防止产生扬尘污染; 2)遇有四级以上风的天气不得进行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等作业及其它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按照《北京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预警级别达到黄色预警以上时,应按相应级别停止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拆除工程施工、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室外露天作业等作业; 3)为防止施工扬尘,施工现场应每天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清扫洒水(雨雪天及地表结冰的天气除外);在土方施工、干燥天气、风力四级以上的天气条件下,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4)施工现场设置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时,必须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3、垃圾存放、运输: 1)施工现场设置垃圾站应为密闭式,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运输消纳应符合相关规定; 2)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安全网内垃圾应及时清理; 3)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4、材料、土方覆盖: 1)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的临时存放的土堆应采用防尘网进

扬尘治理管理制度

扬尘治理管理制度为了落实扬尘管理目标,树立良好城市形象,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体健康,根据《石家庄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石家庄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切实有效的开展相关工作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目标 提高我公司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以治理扬尘污染为重点,以项目部为主体,公司各职能部门配合,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使扬尘污染从源头上得到有效控制,确保避免扬尘污染。 二、工作内容 1、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纳入在制定和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时,把扬尘污染控制放在突出的位置,对扬尘污染控制工作进一步深化,加大环保投入,巩固扬尘治理成果。 2、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制作宣传版面、黑板报、座谈会、培训等各种形式,宣传扬尘污染控制的重要性,使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知晓扬尘污染控制的法律责任,使其利用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知识保障自身权益,调动其自觉参加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治理氛围。 3、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纳入日常化管理,公司成立扬尘整治工作小组,由杨序彬同志为组长,质量部,材料部等全体人员为组员;施工现场常设工作班子,由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项目技术负

责人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定期召开扬尘污染控制工作例会,交流做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扬尘污染控制工作长抓不懈。 4、发挥安全员、协管员优势。在加强公司和项目部管理的 同时,将扬尘工作作为安全员、协管员工作内容之一,对裸土、绿化、道路保洁及工地扬尘等发挥监督作用,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反映,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5、突出重点。对建设中的工地、按扬尘控制规范,对硬件 设施管理,措施到位,软件管理规范有序;对收尾工地,继续不懈怠的加强监管,使扬尘污染控制贯穿于工程之中。对产生扬尘污染的点位加强监管,落实好裸土覆盖、硬化道路、冲洗车辆、洒水降尘、工地绿化5个100%必须达标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六不准、六 必须”,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6、加大执法力度。把扬尘控制工作纳入公司日常行政管理 序列,相关职能部门每月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并组织日常巡查,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持常态。 7、落实检查制度。由项目部安全员牵头对工地进行巡查, 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需要相关单位协同解决的,可以在相关会议上提出,以便及时解决。 8、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具体采取下列措施: (1)自动化冲洗设施标准。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自动化冲洗设施,

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2012年11月14日南京市人民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11月23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87号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有效控制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扬尘污染,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道路清扫保洁、固体物料运输和堆放、采石取土、养护绿化等活动中产生的空气颗粒物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 本办法所称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是指煤炭、砂石、灰土、灰浆、灰膏、水泥、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空气颗粒物的物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扬尘污染防治遵循政府主导、业主负责、部门监管、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其主要负责人对实现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目标负主要责任。 市、县(区)人民政府履行下列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职责: (一)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扬尘污染防治目标和年度计划; (二)建立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确保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建立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行政、绿化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四)建立对下级政府及有关管理部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综合考评制度。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开展扬尘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第六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设施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养道路施工和保洁、城市道路临时挖掘占用施工等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交通工程和管养道路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集体土地房屋拆除、矿山开采和矿山环境治理项目作业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绿化建设和养护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国有土地房屋拆除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市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水行政、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绿化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下放涉及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并依法加强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扬尘污染的环境监测,指导县(区)人民政府合理设置降尘监测点。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监测数据,定期公布扬尘污染状况的环境信息。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信息共享机制。 第九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和公布重点扬尘污染源,并加强对重点扬尘污染源的巡视和监管。

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方案

第六部分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为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体健康,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扬尘治理实施措施。 一、扬尘治理工作总目标 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并通过实施确保工地施工现场达到成都市扬尘治理检查要求,使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扬尘来源 施工期的扬尘主要来自:土方挖掘,现场堆放,土方回填及运输车辆道路扬尘。 堆放的原材料(如水泥、白灰、沙子等)底泥流淌在路面风干产生。 后续混凝土浇筑车辆大量进出施工场地导致道路扬尘。 二、扬尘治理工作职责分工 项目部扬尘控制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战略布臵,将本工程的施工扬尘控制溶入到整个管理中。 扬尘控制领导小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副经理、总工 组长:负责全面管理,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定期组织检查。 副组长:具体负责做好扬尘治理的落实、安排、指挥等各项管理工作。 负责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的组织,全员扬尘治理工作的教育,配合做好现场宣传工作。

具体负责现场扬尘治理各项工作的协调。 负责项目扬尘治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工作。 安质室: 具体负责扬尘治理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检查通报的起草,扬尘预防治理培训宣讲; 3 技术主管: 负责对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扬尘治理措施的制定,扬尘预防治理培训参加人员的组织; 物资室:负责项目扬尘污染防治物资准备,确保现场材料存放规范,租赁周转材料及时退租。 综合办公室:负责扬尘治理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扬尘治理的宣传;培训工作会场安排、资料收集整理。 会计:负责扬尘污染防治费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列帐清晰便于检查。 合同预算室:负责扬尘污染防治费及时计提。 (1)项目部成立扬尘治理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专职安全员、责任工长为副组长,专项工长、施工员、材料员为组员,实施扬尘治理工作。 (2)由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作好记录。 责任制考核 实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是班组。因此项目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紧紧联系

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及监督管理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是指施工场地泥地裸露,以及在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施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房屋拆除、建筑土方作业、物料运输与堆放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第四条省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国土资源、公安等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第二章建设工程有关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职责 第五条建设单位主要职责: (一)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负总责,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二)应当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建筑土方、建筑废弃物运输处置工作,办理工程渣土消纳处置手续;督促施工单位与具备相应资格的运输企业、建筑废弃物处置场所签订建筑土方清运、建筑废弃物处置协议。 (三)闲置3个月以上的建设用地,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闲置3个月以下的,应当进行防尘覆盖。 第六条监理单位主要职责: (一)应当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纳入监理范围,结合工程特点在监理规划中提出有针对性的监理措施,并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 (二)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扬尘污染防治要求或者未按专项方案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行为,应当要求施工单位予以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

建设工程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工程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保护方案 扬尘控制 有关要求: 1.开工前制定具体控制方案,方案包括控制目标、投入资金情况,采取的措施。 2.扬尘控制技术要点: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建筑材料等,不污损场外道路;施工作业阶段,采取洒水、覆盖等控制措施。 3.施工过程中必须体现过程控制,包括检查记录,整改情况等。 4.项目竣工后,形成扬尘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并附证明材料。 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一、管理措施

1、本工地建有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并有专人XXX同志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2、本工地已制订“扬尘污染防治三级责任制”并实施。 3、本工地员工对防尘要求的知晓率达95%以上。 4、本工地执行上级部主管部门制订的施工技术规范中关于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要求。 5、本工地建有扬尘污染防治作业记录台账。 二、防尘措施 1、对施工工地内堆放的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封闭性围栏;工程脚手架外侧使用密目网进行封闭。 2、在工程项目竣工后30日内,平整施工场地,并清除积土、堆物。 3、不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上的尘埃。 4、施工工地的地面进行硬化处理。

5、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废浆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 6、在施工过程中采用商品混凝土,不现场自拌。(混凝土需要在现场露天搅拌的,采取相应的扬尘防治措施。) 7、使用预拌砂浆。 8、施工工地周围不低于2米的硬质密闭围挡。 9、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池;运输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10、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场,临时堆场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11、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采用密闭方式清运,不得高空抛掷、扬撒。 12、其他应采取的防尘措施。

扬尘治理的承诺书范文

扬尘治理的承诺书范文 邦友城市山水小区位于漯河市中山路与淇河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址),建设单位:漯河核辉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林州市金大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清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为严控施工扬尘污染,改善省城环境质量,20xx年我项目施工单位特作出以下承诺: 1、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并针对不同施工阶段制定具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场所和周边环境的清洁。 2、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并应采用硬质围挡。市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m,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m。围挡应牢固、稳定、整洁。 3、对施工现场进出道路、加工区、生活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及物料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 4、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对运输车辆底盘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施工现场。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5、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时,应采取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应及时清理废弃物。 6、施工现场的模板、钢筋等建筑材料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并设置材料标识牌,分类整齐存放。 7、开挖、回填等土方作业时,要辅以洒水降尘等措施,遇到风速四级及以上天气或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空气质量预

警时,必须停止土方施工和其他易产生扬尘作业,并在作业处覆盖防尘网。 8、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应经沉淀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染管网。废弃的降水井应及时回填,并应封闭井口,防止污染地下水。 9、使用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搬运、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进行产生泥浆施工作业时,应设置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 10、全面推广应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减少现场搅拌。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搅拌机的,要采取有效降尘防尘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11、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一到两次洒水降尘。当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达到中度及以上污染时,施工现场应增加洒水频次,加强覆盖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12、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13、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临设、围挡、垃圾等必须及时清理完毕,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承诺单位:林州市金大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年8月10日

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计划.方案

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报审表 工程名称:珠江路(玉龙路-环湖北路)、云南路(珠江路-昆明北路)工程一标段编号:致: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我方已根据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完成了珠江路(玉龙路-环湖北路)、云南路(珠江路-昆明北路)工程一标段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方案的编制,请予以审查。 附: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期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珠江路(玉龙路-环湖北路)、云南路(珠江路-昆明北路)工程一标段 建 设 工 程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方 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安徽昱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8日

为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体健康,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控制制定扬尘治理实施措施。 一、工程概况 1、本次施工的珠江路为玉龙路-徽州大道(K0+500~ K4+087.377)道路等级均为主干路,设计路长约为3887米,规划红线宽度50米,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60kmh。 2、云南路为南北走向,长223米,为城市支路,规划红线宽36米,交口及局部公交港湾处红线宽度拓宽,桩号K0+079.35处跨越规划巢湖河,需新建跨河桥一座,采用单跨16米钢筋砼拱桥,桥宽为38.25米。 二、工程地质特点 1、地形地貌 路线经过区域第四纪地貌型态主要由岗地和洼地两种地貌单元组成,具有合肥地区典型的波状平原的起伏特征。场地地势起伏较大,场地地面高程一般为9.50~16.55mm。 2、气候水文 项目位于合肥市南部,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具有季风明显,四季分明,气候温和湿润,雨量充沛,霜期短,日照长,雨热季节等特点。区内暖气团交锋频繁,气候多变,在季风环流异常情况下,春季的低温、梅汛期的暴雨洪涝、伏秋季的干旱和台风等自然灾害常有出现。 三、扬尘来源 1、施工期的扬尘主要来自:白灰和路床挖掘,现场堆放,级配碎石回填及运输车辆行道路扬尘。

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

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 我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扬尘防治工作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及政府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扬尘治理责任,全面加强本项目施工扬尘控制与管理。未办理扬尘治理开复工验收管理手续坚决不开工。 二、加强对扬尘工作防治的领导,建立本项目扬尘治理责任制,明确项目领导班子、相关人员及各单位的扬尘防治责任,并严格检查考核,确保扬尘治理任务、责任落到实处。 三、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立扬尘治理“三员管理”公示监督牌,标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姓名、联系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配备洒水设备,配备现场保洁员,专门负责现场洒水降尘和扬尘垃圾清扫,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整洁。 六、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杜绝现场搅拌;现场预拌砂浆时,做到全封闭,杜绝现场焚烧各种废弃物。 七、工程外脚手架外侧按标准要求进行密目网全封闭,楼层内建筑垃圾采用洒水降尘清理,清理后垃圾用袋装或容器装后使用垂直升降机械运送地面垃圾堆放点,现场建筑垃

圾集中存放,封闭管理。 八、重污染天气或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不进行拆除作业、土方开挖、回填及清运作业。按要求严格落实河南省、汝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 九、自觉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十、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标准和要求,切实做到6个百分之百。 (一)施工现场100%按标准要求设置封闭围档,确保围档严密、坚固、美观,高度符合标准要求。 (二)施工现场道路路面100%进行硬化,及时进行道路洒水降尘及清扫。 (三)工地出入口100%安装车辆冲洗装置,出工地车辆车轮车身100%冲洗干净,确保不得带泥上路。 (四)工程拆除及土方开挖、垃圾装卸实施100%洒水降尘。 (五)施工现场的土方、建筑垃圾及石灰、水泥、砂土等其他散碎性材料100%覆盖严密。 (六)委托清运施工现场渣土(含泥浆)及建筑垃圾车辆100%为封闭(密闭)式合法正规车辆,确保不沿路洒漏。 以上承诺,在“汝州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背水

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标准 1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措施 1.1 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负总责,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2 施工单位具体承担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应针对项目特点及施工现场情况,制定扬尘控制实施方案,成立现场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做好扬尘控制工作的实施与管理。应按照扬尘控制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检查表格,每周进行扬尘控制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单独装订成册。 1.3 监理单位应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纳入监理范围,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扬尘控制工作标准进行施工作业,及时制止不符合扬尘控制要求的行为,并报告建设单位和安监机构。应会同施工单位每周开展扬尘控制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组织复查。 2扬尘污染防治技术措施 2.1 施工围挡 2.1.1 施工现场应参照《城市建设施工围挡图集》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统一采用钢结构多孔面板式或砌筑式围挡(工期半年以下且施工地点不在中心城区或主干道范围内的市政工程,可以采用带混凝土基座的装配式夹芯板围挡,

淘汰钢围栏、彩钢板围挡)。位于沿城市主干道、次干道、城市景观地带、城市重要区域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绿植围挡。 2.1.2 应在工地围挡上均匀设置给水管及水雾喷头,喷头间距1.5米,每天8:00、14:00开启喷淋系统各进行30分钟以上喷淋降尘(雨天除外),轻度和中度污染天气11:00、18:00增开30分钟喷淋降尘,特殊情况下按环保部门要求增加喷淋频次。 2.1.3 应在围挡显著位置上以项目形象宣传广告的形式设置清晰的施工标牌,列明项目名称、设计方案效果图、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主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要素,图幅大小与公益广告保持一致。其余应制作刊播中央文明办、市文明办设计发布的建筑围挡公益广告,公益广告设置比例大小、图案及期限等要求,按市文明办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单位应加强围挡的日常巡查和维护,确保工地围挡(围墙)安全、整洁、美观。 2.1.4 工地现场要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2.2 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 2.2.1 建筑材料应按照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堆放、布局合理、标识齐全。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石方应采取覆盖措施。石膏粉、水泥、腻子粉等易起尘物料,应采用专用仓

扬尘防治管理制度56084

扬尘防治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 1、负责组织本项目关于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及扬尘污染防治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文明素质水平。 2、负责组织实施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向各级管理人员及各施工班组、专项分包施工队伍下达扬尘污染防治任务,对完成各项扬尘污染防治任务负责。 3、负责组织本项目对执行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落实措施,直至整改符合要求。 4、组织召开扬尘治理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5、严格按文明施工组织生产,在组织对各施工阶段(分部分项)进行自检时把扬尘控制一并列入验收,并将扬尘管理及控制结果作为项目评优评先考核指标。 6、确保扬尘治理费用的及时投入,保证转款专用。 7、杜绝扬尘污染投诉事件,组织协调好周边关系,及时处理项目施工中的扬尘污染问题,积极采取改进措施和利用先进技术把扬尘污染降到最低,以确保作业人员及周边居民的健康安全。 生产经理 1、全面协助项目经理搞好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对扬尘控制方案在施工现场中的实施情况及各级责任制在生产中的落实情

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2、根据各施工班组及分包队伍的作业范围,检查涉及扬尘控制的措施是否有效,如不能达到有效控制的目的,立即责成整改。 3、坚决制止一切违规违章行为,对违章操作造成扬尘污染者,进行批评教育并实施处罚。 4、组织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情况落实整改。 5、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协调各工种之间作业关系,防止交叉作业、重复作业造成扬尘重度污染。 6、严格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生产,采取有效措施和先进技术把扬尘污染降到最低,确保无扬尘污染投诉事件。 技术负责人 1、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方案》,对方案在实施中的技术问题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对方案的技术交底并督促检查方案在生产中的落实情况。 3、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各个扬尘控制环节是否达到有效控制目的,发现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结果。 4、组织技术攻关,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改进防治措施,不断提高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水平和效率。 5、制止一切违规违章行为,对违章操作造成扬尘污染者提出处理意见和对如何搞好项目扬尘控制提出合理化建议。

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

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我作为平顶山市湛南路东延等四条路桥工程PPP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扬尘防治工作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及政府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扬尘治理责任,全面加强本项目施工扬尘控制与管理。 二、加强对扬尘工作防治的领导,建立本项目扬尘治理责任制,明确项目领导班子、相关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的扬尘防治责任,并严格检查考核,确保扬尘治理任务、责任落到实处。 三、根据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扬尘情况,组织编制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立扬尘治理公示监督牌,标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工期、项目经理、联系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配备洒水设备,配备现场保洁员,专门负责现场洒水降尘和扬尘垃圾清扫,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整洁。 六、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杜绝现场搅拌,杜绝现场焚烧各种废弃物。 七、工程外脚手架外侧按标准要求进行密目网全封闭,楼层内建筑垃圾采用洒水降尘清理,清理后垃圾用代装或容器装后使用垂直升降机械运送地面垃圾堆放点,现场建筑垃圾集中存放,封闭管理。 八、重污染天气或4级以上大风天气,不进行拆除作业、土方开挖、回填及清运作业。 九、自觉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十、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标准和要求,切实做到7个百分之百。 1、施工现场100%按标准要求设置封闭围档,确保围档严密、坚固、美观,高度符合标准要求。 2、施工现场道路路面100%进行硬化,及时进行道路洒水降尘及清扫。 3、工地出入口100%安装车辆冲洒装置,出工地车辆车轮车身100%冲洒干净,确保不得带泥上路。 4、工程拆除及土方开挖、垃圾装卸实施100%洒水压尘。 5、施工现场的土方、建筑垃圾及石灰、水泥、砂土等其他散碎性材料100%覆盖严密。 6、委托清运施工现场渣土(含泥浆)及建筑垃圾车辆100%为封闭(密闭)式合法正规车辆,确保不沿路洒漏。 7、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点、污染指数监控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安排。 以上承诺,确保全面落实,如有违反,愿接受一切处理。 公司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市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市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市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控制扬尘污染,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扬尘污染的防治管理活动。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扬尘污染,是指在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航道、港口建设工程等)施工、房屋拆除、物料运输与堆放、道路保洁、养护绿化等活动中以及因泥地裸露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周边环境和大气造成的污染。本办法所称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是指煤炭、包装水泥、黄砂、灰土、建筑垃圾等易产生粉尘颗粒物的物料。第四条市区范围内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条线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落实相关责任。环保主管部门对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和房屋拆除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城管部门负责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建筑垃圾运输产生的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公路、港口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水利主管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各区人民政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所属行政区域内各类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第五条建设单位依法向环保主管部门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包括对可能产生扬尘污染建设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方案。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在与施工单位签定的施工承发包合同中明

确施工单位对可能产生扬尘污染建设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并监督施工单位按照环评要求组织实施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第七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应当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一)工程施工应当采用连续、密闭的围档施工,在城市主次干道、景观区域、繁华地区,其边界应设置高度2.5米以上的围档,其余地区设置1.8米以上围档; (二)施工工地提倡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由市经贸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划定禁止现场自拌混凝土和砂浆的区域范围,禁区内禁止现场自拌混凝土和砂浆,施工现场不得使用拌和机,政府性项目要带头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 (三)施工工地道路硬化处理; (四)施工工地内设置洗车平台,完善排水设施,并配备车辆清洗设备,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 (五)施工中使用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时,应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档或围墙、采用防尘布盖等防尘措施; (六)进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确保物料不遗撒外漏; (七)督促施工人员按作业规程装载物料; (八)限制使用有明显无组织排放尘埃的中小型粉碎、切割等机械设备; (九)遇有扬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采取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气象预报风速达到6级以上时,未采取防尘措施的,不

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

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 我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扬尘防治工作做 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及政府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扬尘治理责任,全面加强项目施工扬尘控制与管理。 二、加强对扬尘工作防治的领导,建立本项目扬尘治理责任制,明确项目领导班子、相关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的扬尘防治责任,并严格检查考核,确保扬尘治理任务、责任落到实处。 三、根据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扬尘情况,组织编制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立扬尘治理公示监督牌,标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施工工期、项目经理、联系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配备洒水设备,配备现场保洁员,专门负责现场洒水降尘和扬尘垃圾清扫,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整洁。 六、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杜绝现场搅拌,杜绝现场焚烧各种废弃物。 七、重污染天气或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不进行拆除作业、土方开挖、回填及清运作业。 八、自觉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九、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标准和要求,切实做到7个百分之百。 一是施工现场100%按标准要求设置封闭围档,确保围档严密,坚固、美观,高

度符合标准要求 二是施工现场道路100%进行硬化,及时进行道路洒水降尘及清扫。 三是工地出入口100%安装车辆冲洒装置,出工地车辆车轮车身100%冲洒干净,确保不得带泥上路。 四是工程拆除及土方开挖、垃圾装卸实施100%洒水压尘。五是施工现场的土方、建筑垃圾及石灰、水泥、砂土等其他散碎性材料100%覆盖严密。 六是委托清运施工现场渣土(含泥浆)及建筑垃圾车辆100%为封闭(密闭)式 合法正规车辆,确保不沿路洒漏。 七是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点、污染指数监控率及出入口出场车辆冲洗监控率100%。以上承诺,确保全面落实,如有违反,愿接受一切处理。 承诺人所在项目: 承诺人(签字):

成都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政府令第86号

都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 颁布日期:2001-9-12实施日期:2001-9-12文号:成都市政府令第86号 发布单位:成都市人民政府 政府令第86号 《成都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01年8月16日市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市长李春城 二○○一年九月十二日 成都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扬尘污染,是指在城市房屋拆迁、建设,市政、公路建设,道路清扫保洁,固体物料运输、堆放等活动中产生的细小尘粒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绕城高速路以内(含绕城高速路)的区域、机场(含机场路)的扬尘污染防治。 第四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市建设、市容环境、房产、市政公用、交通、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及各有关区、县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各自的职责对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管理。 第五条房屋拆迁、建设和市政、公用、道路等基础设施施工建设,应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或隔离,并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第六条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施工和房屋拆迁单位应暂时停止土方开挖、房屋拆除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飞散。 第七条房屋拆除、建设项目停工后在三个月内不能开工建设的,其裸露泥土必须进行临时绿化。 第八条施工建设应使用商品混凝土。因条件限制确定需设置搅拌机或人工搅拌的工地,必须采取防尘措施。 第九条严禁抛撒建筑垃圾。拆除或修建高度6米以上建筑物产生的建筑垃圾,应采取集装密闭方式吊运。 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并在指定的垃圾处置场处置。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在施工工地设置临时密闭性垃圾堆放场地进行保存。 第十条施工工地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必须作除泥除尘处理,严禁将泥Array 土尘土带出工地。

治污减霾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管理制度

治 污 减 霾 、 扬 尘 防 治 工 作 管 理 制 度 施工单位:江西中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时间:2013年10月25日 治污减霾、扬尘防治管理制度根据西安世园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治污减霾工作要求,并结合在建的白庙路、定安路、后堡路、新岛路地处原世园会停车场,道路纵横交叉,治污减霾、扬尘防治工作难度大的现状,为确保该项目治污减霾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特制定以下工作管理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及施工队长为成员的治污减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

备注:防尘减霾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工程管理部,以上人员无故不得请假,手机24小时开机。 二、明确施工区域及便道 1、白庙路、后堡路、新岛路地处原世园会停车场,道路纵横交叉与长岛房建项目施工界限不明确,特此沿道路施工红线设置警示带,以便更好区分治污减霾区域; 2、停车场内浮土较多,施工车辆通行易出现扬尘,为此从工地大门口设置洗车台,并用隔离柱在停车场内隔离出施工车辆通行便道,以便更好的维护与清理。 三、提高认识、积极应对

项目部所有员工必须遵守西安世园城市开发有限公司治污减霾要求,全面提升工地治污减霾防治综合管控水平,促进工地现场治污减霾、扬尘防治落到实处。 四、严格落实治污减霾措施 各条路督导员每天对现场进行排查,对裸露黄土及时覆盖,现场及时洒水,保证湿法作业,现场严禁人为污染,当出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土、石方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同时对现场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 五、汇报制度 项目部成员必须正确、认真对待各单位、部门检查,做好接待工作,同时第一时间上报各类情况,不得瞒报、谎报、迟报各类情况及信息,对违反汇报制度的将给予500元/次的经济处罚。 六、每日巡查制度 结合建设单位治污减霾要求,与监理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联合巡查组,在每天的9:00,11:00,14:00,16:00对工地现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落实到人,必须在两小时内完成整改,对整改不力者,将给予1000元/次的经济处罚。 以上罚款收入,全部用于治污减霾活动和特殊情况奖励。由工程部计划安排,报领导批准后使用。 白庙路等六条路项目部 201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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