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企业年度报告公示须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财务报表
取得时间 2006.1.9 2006.3.6
一级交易商
中国证券登记
《关于同意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结算有限责任
中国结算函字
13
公司成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2006.3.21
公司结算参与
[2006]67 号
任公司结算参与人的批复》
人
固定收益证券 《关于确认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
上证会函 14 综合电子平台 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商资格的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Guotai Junan securities Co., Ltd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二○一四年年度报告公开信息
二○一五年四月
目录
目 录 ..............................................................................................................1 第一节 公司概况 ............................................................................................2
场做市商
号
做市商的通知》
《关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债买断式回
8
符合国债买断式回购交易参与标准
-
购交易业务
的回函》
2004.12.3
从事相关创新 《中国证券业协会从事相关创新活
9
-
活动资格 动证券公司评审公告》(第 3 号)
开展“上证基金 《关于同意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10
-
通”业务 公司开展“上证基金通”业务的函》
企业年报填报须知
填报须知企业年度报告的内容包括股东出资、生产经营、社会保险等多组数据。
建议首次填报年报的企业,全面收集上述数据后再在线填写,以免出现数据错漏、网络延时、保存失败等情况发生。
公示系统在填报信息主页面提供“年度报告模板下载”供企业参考。
一、关于企业自主选择是否公示的概念企业年度报告中有几项内容由企业自主选择是否公示,分别是:从业人员〔包括女性从业人员〕,资产状况信息、对外担保信息和社会保险的部分信息。
上述几项内容企业选择全部或者部分“不公示”的,那么社会公众在查阅企业年度报告时,这部分内容不显示企业填写的数据,直接显示为“企业选择不公示”。
二、填报年度报告中的常见问题1.无法填报本年度的年度报告原因:上一年度未按时申报年度报告。
解决方法:根据页面提示完成补报。
同时向企业住所地市场监管所〔工商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2.无法修改2016及以前年度的年度报告原因:公示系统不开放对以往年度的年报修改。
补报2016及以前年度年报的,在提交成功后也无法再修改。
3.数据无法存盘原因:填写的信息格式错误或者无法满足表间平衡。
解决方法:根据报错提示,重新填写。
4.数据栏中无法显示光标原因:未使用IE浏览器。
解决方法:使用IE浏览器〔IE版本为IE8/IE9/IE10〕。
5.A企业登录后显示的是B企业的信息原因:未使用A企业的法人一证通;未清除缓存。
解决方法:确认是否使用正确的法人一证通;退出公示系统后,清除缓存,再次登录。
三、如何获取帮助企业在线填写年度报告时,请注意页面上的各类提示信息。
在填报过程中遇到疑问,可以从以下方式获取帮助:1.点击页面右上角的按钮;2.拨打提示页面上提供的咨询;3.关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方微信,获取自助申报点信息。
四、年报公示系统填报界面中的填报说明摘录〔一〕基本信息本页中,“报告年度”、“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企业登录成功后,系统识别法人一证通信息自动匹配的,不需要企业填写。
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13年信息化统计年报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13年信息化统计年报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统计局•【公布日期】2014.06.26•【字号】沪统字〔2014〕38号•【施行日期】2014.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13年信息化统计年报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沪统字〔2014〕38号各区、县统计局:根据国家统计局服务业司《关于开展2013年信息化统计年报数据质量核查的通知》要求,上海市统计局决定开展信息化统计年报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并制定了《上海市信息化统计年报数据质量核查方案》(见附件),各区、县统计局要按照检查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做好信息化统计年报数据质量核查工作。
附件:上海市信息化统计年报数据质量核查方案上海市统计局2014年6月26日附件上海市信息化统计年报数据质量核查方案根据国家统计局加大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抽查力度的指示精神,按照服务业统计司《关于开展2013年信息化统计年报数据质量核查的通知》和《全国信息化统计年报数据质量核查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核查目的全面掌握、评估2013年年报数据质量,了解企业在填报信息化情况表中存在的问题及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
二、核查内容(一)根据《信息化统计填报要求》中各项指标的定义和填报口径,核查企业对各项指标理解的正确性和填报数据的准确性,了解指标数据变化的主要原因。
具体包括:1.期末使用计算机数量;2.使用计算机人员、使用互联网人员和信息技术人员情况;3.使用和接入互联网的情况;4.拥有网站的数量;5.实现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的具体金额;6.本企业提供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及平台交易金额。
(二)企业填报信息化统计年报人员所从事的主要工作、获取信息化统计指标数据的渠道和相关记录。
(三)企业填报信息化统计年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准确填报信息化统计指标的意见、建议。
三、核查企业范围根据国家统计局要求,上海市需核查企业200家,具体包括:(一)上海市电子商务交易金额排名前50的企业,企业名单由国家统计局服务业统计司下发。
管理局文件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沪工商管〔2014〕49号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现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1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3月3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强化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试验区内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统称企业)的年度报告公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定义)本办法所称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是指试验区内企业应当在每— 2 —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电子身份认证登录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后,向社会公示。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第四条(年度报告信息公示)企业法人的年度报告信息包括登记备案事项、注册资本缴付情况、资产状况、营运状况、企业从业人数及联系方式等。
非法人企业的年度报告信息包括登记备案事项、资产状况、营运状况、企业从业人数及联系方式等。
企业分支机构的年度报告信息包括登记备案事项、营运状况、联系方式等。
上述企业中,从事网络经营的企业还须申报网站或者网店名称、网址等信息。
第五条(审计要求)属于下列企业之一的,还须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3 —(一)上市公司;(二)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三)认缴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的公司;(四)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公司;(五)从事金融、证券、期货、保险、投资、担保、验资、评估、小额贷款、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留学中介、教育培训(咨询)、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废旧物资收购、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经营活动的公司制企业。
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开展本市规模以上服务业调查单位名录核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开展本市规模以上服务业调查单位名录核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统计局•【公布日期】2014.05.14•【字号】沪统字〔2014〕26号•【施行日期】2014.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开展本市规模以上服务业调查单位名录核查工作的通知沪统字〔2014〕26号各区、县统计局:为加强本市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工作,进一步提升对各区县的统计服务水平,我局将于2014年半年报开始向区(县)反馈按注册地划分的规模以上服务业基层数据。
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决定对本市规模以上服务业调查单位名录以及单位(企业)注册地信息开展核实工作,现将具体工作要求作如下通知。
一、核查范围本次名录核实工作的对象为规模以上服务业调查单位,行业范围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
二、核查内容本次名录核实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相关专业处室根据第三次经济普查调查结果,对尚未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一套表”,但已达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服务业标准的单位(企业)名单进行梳理,由区(县)统计局根据在地统计原则,对名单中在行政区划范围内实地经营单位的基本信息进行核实。
核实存在的单位将纳入2014年规模以上服务业定报调查单位名录库,并从1-5月报告期开始正式报送统计报表。
2.我局将根据第三次经济普查的名录数据按注册地反馈各区(县)统计局,各区县在此基础上对单位(企业)注册地信息进行核实,核实结果作为今后反馈按单位注册地划分的各区(县)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数据的依据。
三、时间节点及要求1.时间节点各区(县)统计局请于5月26日前反馈新增调查单位(企业)名录核实情况,并于6月10日之前反馈调查单位(企业)注册地信息核实情况。
关于做好公司2014年年度报表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14年度居民企业年度报表的有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纳税人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
缴。
即,在2015年5月30前,必须完成年度申报工作。
(二)为完成年度报告工作,公司需准备一下材料:
1.公司的经营情况表;
2.公司年度资产负债表;
3.公司年度利润表;
4.公司无经营异常。
(三)公司若存在经营异常的则不可以上报年度报表,请贵公司及时与我们联系。
于5月30
号前消除经营异常。
另,消除公司经营异常需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公司在龙华新区的真实地址;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
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5.法人身份证原件;
6.法人数字证书;
7.组织结构代码证数字证书
8.公章
注:
1)消除公司经营异常的代理费用:500元
2)办理公司组织结构代码数字证书:300元
特此提醒
深圳市德誉财税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8日。
上海市经信委关于2012年度信用服务统计年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经信委关于2012年度信用服务统计年报有关事
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2.12.03
•【字号】沪经信用[2012]870号
•【施行日期】2012.12.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统计
正文
上海市经信委关于2012年度信用服务统计年报有关事项的通
知
(沪经信用【2012】87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上海市企业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经上海市统计局核准,现就2012年度信用服务统计年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2013年2月28日前。
二、报送方式:分别以书面(邮寄、快递)和电子文档(Email)的形式报送统计资料各一份。
三、统计报表、指标解释见附件《信用服务统计报表制度》,也可从上海诚信网下载。
逾期不报送的,将按《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上海市企业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12月3日。
关于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2 证券简称:斯米克 公告编号:2015-002上海斯米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斯米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概述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止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14年末对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
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变现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14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及应收款项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14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5,613,851.92元,明细如下表: 资产名称年初至年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元)占201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 应收款项3,564,236.78 16.50% 存货12,049,615.14 55.78% 合计 15,613,851.92 72.28% 3、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4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4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工商管理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沪工商管[2014]393号【发布部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日期】2014.12.26【实施日期】2014.12.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4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工商管[2014]393号)各分局,各市场监管局:现将《2014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12月26日2014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为确保《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配套规章依法、有序、高效实施,围绕“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作用,积极推进各市场主体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工作,使信息公示成为企业的自觉行动,推动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四位一体新的监管机制,营造诚信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二、年报公示时间和对象(一)时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二)对象1.企业:2014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
2.农民专业合作社:2014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3.个体工商户:2014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
三、年报公示途径和方式(一)途径通过上海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报送2014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各市场主体可以直接输入上海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网址登录系统,也可以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上海市工商局门户网。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公布2014年上海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公布2014年上海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9.25•【字号】沪经信企[2014]600号•【施行日期】2014.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公布2014年上海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名单的通知(沪经信企〔2014〕600号)市有关部门,各区县经济信息化委、经委(商务委),各有关服务机构:根据《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2014年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申报推荐及复核工作的通知》(沪经信企〔2014〕161号)要求,经有关委办局和区县推荐、专家评审、答辩,对已有服务机构复核,及信用信息征集、公示等程序,确定上海双创产业园创意发展有限公司等327家服务机构为2014年上海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其中新申报的机构114家、复核合格的机构213家。
现将名单公布于后,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服务机构要在现有基础上,根据《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服务内涵和服务能力。
综合服务机构要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中发挥核心和引导作用,主动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资源组织、诉求受理、公共关系协调等公共性公益性服务。
专业服务机构要不断提高在专业领域的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
二、各区县经济信息化委、经委(商务委)、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做好对服务机构的指导、协调、宣传等工作。
三、市经济信息化委对服务机构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复核一次,对复核合格的服务机构予以重新确认。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4年9月25日附件:2014年上海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名单一、2014年申报通过机构(114家)(一)综合服务机构(40家)上海双创产业园创意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临港泥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武宁科技产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新慧谷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上海市五角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上海青浦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上理创业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尚乐房屋租赁有限公司(八号桥创意产业集聚区)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西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同普科技创业有限公司上海八六三软件孵化器有限公司上海浙大网新德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天地软件创业园有限公司上海华东理工科技园有限公司上海莎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国民新能源环保孵化器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汽车城经济发展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浦园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西郊服务业集聚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沪嘉经济发展中心上海梦治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交大科技园金桥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晟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复旦复联软件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灯具城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富荣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李塔投资开发公司上海新泉实业总公司上海求实经济发展中心上海市开发区协会上海市家具行业协会上海有色金属行业协会上海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上海市模具行业协会上海市浦东国际商会上海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会上海市松江区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上海闵行区中小企业协会(二)信息服务机构(5家)上海精消品信息资讯有限公司上海特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呈医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通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安释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技术创新和质量服务机构(21家)上海市科技咨询服务中心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标准化协会上海纺织节能环保中心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上海同耀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捷祥测控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优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希仕会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京沪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上海浦东软件园汇智软件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中小企业信息服务中心上海神州数码有限公司上海欧网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优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唯享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联宏创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海信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圣峰网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四)创业服务机构(5家)上海高新技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起乾点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奇士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上孵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福商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五)人才和培训服务机构(5家)上海漕河泾开发区软件园职业培训中心上海市闵行高端人才服务中心上海吉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上海金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力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六)投融资服务机构(14家)上海信隆行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维诚志信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集品企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欣熙尔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上海激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旗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富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期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证券同业公会上海静泊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荷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东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募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沪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七)市场开拓服务机构(6家)上海爱姆意机电设备连锁有限公司上海市外国投资促进中心上海华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东浩外服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宝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电子商务促进中心(八)管理咨询服务机构(10家)上海青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申田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复硕正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星德(上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泛远皇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企盈财务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宇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金牌财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纯毅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社会科学院部门经济研究所(九)法律服务机构(8家)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上海兆辰汇亚律师事务所上海申蕴和律师事务所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上海市乔文律师事务所上海市诚至信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二、2014年复核通过机构(213家)(一)综合服务机构(79家)浦东新区中小企业推进服务中心徐汇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长宁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普陀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闸北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虹口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杨浦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黄浦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静安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闵行区企业服务中心宝山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嘉定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松江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青浦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金山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奉贤区企业管理服务中心崇明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上海同济科技园孵化器有限公司上海杨浦科技创业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康桥先进制造技术创业园有限公司上海莘泽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都市工业设计中心有限公司上海盛泉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区科技创业中心上海产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上海市股份合作制企业协会上海金山区张堰镇企业服务中心上海欧阳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益源工业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江桥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南翔经济城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蓝天经济城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南翔高科技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沪太经济发展中心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国际中小企业城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新金山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澄兴动漫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国际传媒产业园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金山区石化街道企业服务中心上海山阳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安亭经济发展中心上海宁新经济发展中心上海三林企业服务中心上海新发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仓城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复旦科技园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同济科技园有限公司上海财大科技园有限公司上海理工科技园有限公司上海电力科技园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多媒体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慧谷白猫科技园有限公司上海希望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大众经济城发展中心上海徐行经济城上海杨柳经济开发中心上海水之园经济城有限公司上海外冈工业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昌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吴泾科技园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区云计算创新基地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欣谷高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创世梦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博济堂科技创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科技京城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航运发展促进中心上海市轻工业协会上海市食品协会上海市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上海市海外经济技术促进会上海市环境保护工业行业协会上海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上海市新材料协会上海市信息服务业行业协会上海市计算机行业协会上海市工业合作协会上海市私营企业协会(二)信息服务机构(10家)上海华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加贸边角料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棕榈电脑系统有限公司上海图书馆上海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上海新跃物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轻工业科技情报研究所上海商报传媒有限公司上海北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络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技术创新和质量服务机构(43家)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浦东软件平台有限公司上海化工研究院上海技术交易所上海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上海电机系统节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得民颂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华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上海有孚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中心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技发展中心上海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上海市标准化研究院上海材料研究所上海轻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上海市服装研究所上海市食品研究所上海张江药谷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上海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海科威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华东计量检测事务所公司上海市环境监测技术装备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质量技术协会上海光华专利事务所上海理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易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金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立成应用软件研究所有限公司上海欣菱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立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金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市软件评测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华东电信研究院上海市企业信息化促进中心上海三零卫士信息安全有限公司上海友益通信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凭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上海知识产权园有限公司上海质量教育培训中心(四)创业服务机构(15家)上海市青年发展服务中心上海求必应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上海虹信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灵星会计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金山化工孵化器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瑞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会上海微电子设计有限公司上海慧谷高科技创业中心上海景孵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光明村科技创业有限公司上海创源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区公共实训基地管理服务中心上海八六三信息安全产业基地有限公司上海徐汇软件发展有限公司(五)人才和培训服务机构(8家)上海人才网(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小企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中智上海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上海蓝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才俊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外经贸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高才会计培训(上海)有限公司(六)投融资服务机构(15家)上海融道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光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长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上海市担保行业协会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上海市企业信用互助协会上海资信有限公司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上海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上海东方企业信用征信有限公司上海立信易合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卡得万利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创业接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七)市场开拓服务机构(14家)上海世界贸易商城有限公司上海南郊石油化工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海中小企业品牌促进中心南南全球技术产权交易所上海邮政商函广告有限公司上海跨国采购中心有限公司上海莱升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上海上外网络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春宇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厚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铭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万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车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国际酒业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八)管理咨询服务机构(14家)上海复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震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普道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王琦赟会计师事务所上海质量技术咨询事务所上海大之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源科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上海高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义易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通和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上海企通软件有限公司上海企业竞争力研究中心上海续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信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九)法律服务机构(15家)上海百事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上海李小华律师事务所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上海市消费者申(投)诉举报中心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上海金澄律师事务所上海申邦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上海中小企业风险管理研究所上海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中心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关于认定2014年上海市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关于认定2014年上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通知
【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经信技[2014]760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版权局
【发布日期】2014.10.29
【实施日期】2014.10.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版权局关于
认定2014年上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通知
(沪经信技〔2014〕76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控股(集团)公司:
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办法》〔沪经信法(2011)846号〕,经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版权局联合组成的上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创建工程推进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认定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为2014年上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名单见附件),有效期为两年。
对经认定的企业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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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本市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统计及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本市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统计及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12.24•【字号】沪国资委评价〔2014〕420号•【施行日期】2014.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本市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统计及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沪国资委评价〔2014〕420号各委办局,各企业集团,各区县国资监管机构,中央在沪集体企业主管部门:为了做好2014年度本市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统计(以下简称:资产统计)及报告编制工作,依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2014年度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14﹞182号)和《上海市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沪国资委秘﹝2003﹞2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资产统计工作是国有资产管理、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是国家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改革的基本依据。
认真做好2014年度资产统计工作是本市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共同任务。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资产统计工作,树立全局观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系,改进工作方法,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各区县、各单位要针对机构改革、压缩经费、精简会议等新的行政改革情况,积极探索做好企业资产统计工作的有效方式,努力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部门沟通,主动提供监管服务,做好业务培训,严格工作规范,确保工作质量,按时编制上报本市企业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统计报告。
二、2014年度资产统计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国有企业(含国有独资、控股企业)和集体企业(含集体独资、控股企业)。
市国资委管理企业按《关于做好市国资委管理企业2014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和决算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开展企业财务决算工作,报送企业财务决算报告,但所属集体企业应按本通知的要求报送相关资产统计报告。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上海市徐汇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上海市徐汇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15.02.17•【字号】徐府发〔2015〕4号•【施行日期】2015.0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上海市徐汇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徐府发〔2015〕4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上海市徐汇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5年2月17日2014年上海市徐汇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引言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的工作情况编制而成。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相关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统计表等。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徐汇”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漕溪北路336号,邮编:200030,电话:64872222转1656,传真:64872878,电子邮箱:**********.cn)。
一、概述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和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按照“两高、两少、两尊重”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
本区自2004年5月起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已配备11名全职工作人员、 87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43个专门的政府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15个公共查阅室。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统计年报和2014年统计月报的通知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统计年报和2014年统计月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12.26•【字号】•【施行日期】2013.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统计年报和2014年统计月报的通知区内企业:认真做好2013年统计年报和2014年统计月报工作,是当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所涵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范围内投资企业单位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此,各投资企业单位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及有关统计规章制度的要求,如实报送各类统计报表,这是各个企业单位应承担的法律义务。
对个别企业和有关统计人员违背统计法律法规,出现缺报、漏报、拒报统计报表的现象,我委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批评和处理。
现将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1、各投资企业单位在填报2013年统计年报时,应认真审核今年以来各类统计报表的填报数据,如发现问题,及时更正,并做出书面说明报我委统计部门。
2、从2014年1月1日起,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进入普查登记阶段,请各投资企业单位认真配合,按要求上报普查所需资料,如实填报普查报表。
3、从2014年1月上旬起,我委统计部门将根据不同统计专业召开不同类型的统计业务培训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投资企业单位按照要求落实专人参加。
4、2013年12月份的综合类统计报表(即:《外商投资企业投资、经营情况统计报表》、《外商投资企业统计补充月报表》、《内资企业统计月报表》)代年快报,继续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报送。
请各企业单位于2014年1月20日前及时报送报表。
5、2014年1月起将启用经调整过的2014年综合类统计报表,继续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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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企业年度报告公示须知
一、企业年报公示主体
在上海登记注册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他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
二、企业年报公示内容
企业年度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上述第(一)项至第(六)项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规定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上述七项信息中,第(一)、(二)、(六)项信息,为企业报送年度报告时的信息;其他信息为企业所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信息。
三、企业年报公示方式
企业须使用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录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在线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的办理事宜请登录拨打962600,或者致电慧安中心了解详情。
四、企业年报公示期限
2013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公示2013年度报告,之后,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公示2014年度报告。
五、企业年报法律责任
企业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或公示的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文件来源:/article/neizi/141145453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