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集体所有证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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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土地使用证个人和集体有什么区别

了解土地使用证个人和集体有什么区别

zero in your target,and go for it.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了解土地使用证个人和集体有什么区别其土地来源性质有区别,1、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2、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在解释土地使用证个人和集体有什么区别之前,我们首先要了解下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这两个证之间有什么不一样。

在购买商品房之后,购买人要确定自己的权属,根据国家想关法律规定,要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在商品房权属这些问题是有着一样重要的作用,两者互有联系但又有区别。

土地使用证个人和集体有什么区别:目前常见的土地证只有两种: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

依据其土地来源性质,决定它是国有还是集体的。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联系1、《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所购商品房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从法律角度来讲,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就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所以房产所有权和房产土地使用权之间并无法律上当然的附属关系。

如果忽视土地使用权,势必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交易带来风险。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区别1、概念(1)、国有土地使用证。

是有土地局出具的确认土地使用权的凭证。

(2)、房屋所有权证。

是由房管局出具的承认房产归属人的凭证。

2、性质(1)、国有土地使用证。

是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等。

(2)、房屋所有权证。

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

现在来解释下土地使用证个人和集体有什么区别:1、集体、国有主要看的是土地的性质,像那些单位的、农村的都为集体土地,无年限;国有土地指的是交了土地出让金的土地,比如开发商为了开发,交土地局土地出让金后便可办了国有土地使用证,有一定的年限的。

土地所有权如何划分是国家所有还是集体所有

土地所有权如何划分是国家所有还是集体所有

遇到房屋土地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土地所有权如何划分是国家所有还是集体所有(一)城市市区即建成区(非城市规划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城市建成区内存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且不符合下述(四)所述情形的,其土地属于集体所有。

城市建成区内应区分情况分别规定: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存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国家当然取得土地所有权;在城市建成区内存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只有符合下述(四)所述的情形,国家才能取得土地所有权;否则,土地仍属集体所有。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被国家依法没收、征收、征购、征用为国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没收是指解放初期对地主及官僚资本土地所有权的剥夺;征收是指1982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施行前,国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无偿地将公民或集体所有的土地收归国有的措施;征购是指1982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施行前,国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有偿地征用集体或个人的土地的措施;征用是指1982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施行后,国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措施。

区别:1)在适用时间上,只有征用适用于1982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施行后,其余三种方式均适用于该条例施行前;2)在适用对象上,没收的对象具有特定性,即地主及官僚资本的土地,征收、征购的对象是集体或个人的土地,征用的对象则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3)在是否有偿的问题上,没收与征收是无偿的,征购是有偿的,而征用则有无偿与有偿两种形式,采用何种形式视具体情况而定。

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后,征收、征用被赋予了新的含义。

征收和征用共同之处在于,都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都要经过法定程序,都要依法给予补偿。

不同之处在于,征收主要是所有权的改变,征用只是使用权的改变。

(三)除依集体所有权证或者享有集体所有权的事实被依法确认的外,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永久的吗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永久的吗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永久的吗国有土地使用证不是永久年限的,在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当中根据土地使用权的用途规定了不同的使用年限。

最长的是70年,最短的是40年,使用年限为70年的这是居住用地,类似于商业、旅游、娱乐性质的用地,其实使用年限就是40年,然后工业用地,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的年限是50年。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永久的吗?不是,法律对土地使用权按不同的用途规定了不同的使用年限,即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目前我国颁布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定所有权。

2、集体土地使用证。

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4、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批准的土地他项权利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确认土地他项权利。

二、什么是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途?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

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

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

不动产权证书是否包含土地使用证

不动产权证书是否包含土地使用证

不动产权证书是否包含⼟地使⽤证不动产权证确实包含了⼟地证,这⾥的⼟地证⼀般是指集体⼟地所有权证、集体⼟地建设⽤地使⽤权证以及国有⼟地使⽤权证这三种。

于不动产权证书是否包含⼟地使⽤证的问题,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不动产权证书是否包含⼟地使⽤证1、不动产权证确实包含了⼟地证,2、这⾥所说的⼟地证⼀般是指集体⼟地所有权证、集体⼟地建设⽤地使⽤权证以及国有⼟地使⽤权证这三种。

3、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条例》第五条规定,应当在不动产权证上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包括:集体⼟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地承包经营权;建设⽤地使⽤权;宅基地使⽤权;海域使⽤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地证上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般包括其中的集体⼟地所有权和建设⽤地使⽤权,通过对⽐可以看出,⼟地证对应的不动产权利亦被不动产权证所包含。

⼆、不动产的使⽤期限是多久1、房屋所有权本⾝不存在期限问题。

《不动产权证书》上的使⽤期限不是房屋所有权期限,⽽是⼟地使⽤权和海域使⽤权的期限,房屋所有权本⾝也不存在期限的问题。

新版《不动产权证书》设置的使⽤期限并⾮可有可⽆,⼀⽅⾯,能够让权利⼈以及相关利害关系⼈清楚了解⼟地使⽤权、海域使⽤权等权利的起⽌⽇期,需要续期的,⽅便权利⼈及时续期,依法保护合法权利;另⼀⽅⾯,有利于保障交易安全,便于在转让或抵押等交易活动中依法保障权益。

产权登记⼀直有使⽤期限。

在不动产统⼀登记实施前的分散登记时期,⼟地登记也有限期,国有⼟地使⽤证上就有反映;部分房地合⼀城市的房地产权证书上也记载了⼟地使⽤权期限。

2、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四⼗条规定:所有权⼈对⾃⼰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不动产权证确实包含了⼟地证,⼟地证包括了三个⽅⾯的证明,不动产是需要进⾏登记的,这样的话就需要经过相关的⼿续,希望⼤家可以明⽩。

土地法学知识点

土地法学知识点

一、名词解释1、土地法:土地法是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土地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土地法学:是以土地法即调整土地关系的法律规范为研究对象,它是以研究土地法的制定、解释、阐述、评价、应用于调整人地之间法律关系的一门学科。

3、土地法律关系:指人们在规划、利用、保护和管理土地的过程中,依照土地法律规范而形成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法律关系。

4、土地登记: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

5、国家土地所有权:国家土地所有权是指国家对全民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6、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实际上是指土地的农民集体所有制,表现在土地所有权上就是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

7、用益物权:非所有人以使用、收益为目的,在他人所有的物上享有使用、收益的物权8、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主体根据土地承包合同所取得的对承包土地依法自主经营的权利。

9、建设用地使用权: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国有土地享受的占有、使用、收益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10、宅基地使用权: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建造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

11、国有土地使用抵押权: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不移转占有而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土地使用权,在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可就该土地使用权折价或就拍卖、变卖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12、土地征收: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并依法给予一定补偿的行为。

1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14、土地用途分区:指按照土地基本用途的不同对土地利用在空间上的划分,是在土地适宜性特点的基础上,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今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需要划分的用地区域。

土地权属分类大概有哪几种

土地权属分类大概有哪几种

When I wake up every day, it is not the bells, but the dreams that strike me.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土地权属分类大概有哪几种土地权属分类一种是国有入地,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在中国土地的所有权只有国家有,但是个人只有土地使用权。

不管是机关单位还是个体在使用土地的时候,都是要到土地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很多种。

一、土地权属分类大概有哪几种一种是国有入地,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2113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资、抵押和继承。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5261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性质分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广泛,国家机关4102、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1653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成为土地使用权的主体。

二、土地证有哪些分类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

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三、目前,中国土地权属单位主要有以下几种:1、乡、村集体经济组织;2、依法直接从国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3、使用集体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的单位和个人;4、跨地区国有工程设施一般以业务主管机关为土地登记单位。

土地权属有关情况说明

土地权属有关情况说明

1.如何写农村土地所有权证明农村土地所有权证明(即土地证)不是个人有权利写的,需要土地管理部门登记,自己写的无效。

土地证作为持证人享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证明持证人对一定面积的土地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

据了解,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

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农村土地所有权证明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如下:1、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2、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3、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2.村委会土地确权证明怎样写土地权属证明土地权属证明不是个人有权利写的,需要土地管理部门登记。

自己写的无效。

单位的话参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内容写就行了,把使用权人、土地位置、土地面积、土地四至、使用权取得方式和使用年限写明白盖上土地局的章就行了。

根据土地性质的划分,可分为国家享有所有权土地和集体享有所有权土地。

所以,对应的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所持有的权属证书为别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与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当然了区别是在证书内容记载里有所区别的。

集体土地使用人是什么意思

集体土地使用人是什么意思

集体土地使用人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人即土地使用者,是指依法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排他性权利,且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人。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国有土地的所有者是国家,集体土地的所有者是集体经济组织,而土地使用权人实质就是指土地使用证记载的权利人,包括有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等。

土地的种类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集体土地,另外一种是国有土地,两者土地的性质也是存在差别的。

集体土地的使用权的获得需要按照严格的程序,集体土地使用人要想获得土地使用权,必须遵循程序来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有了土地使用权证以后大家才在法律意义上获得了土地使用权,具体的内容可以到本文作一番了解。

一、集体土地使用人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人即土地使用者,是指依法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排他性权利,且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人。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国有土地的所有者是国家,集体土地的所有者是集体经济组织,而土地使用权人实质就是指土地使用证记载的权利人,包括有: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等。

二、土地权属所有人是什么意思土地权属是指土地产权的归属,是存在于土地之中的排他性完全权利。

它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租赁权、土地抵押权、土地继承权、地役权和他项权利。

土地权利是一束权利的集合,除所有权外,还有使用权、抵押权等物权及租赁债权。

土地权利的主体是集体土地所有者、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客体是土地权属的界址、土地权属面积、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条件、土地等级和价格等。

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享有的土地权利受法律保障。

当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等土地权利变更时,必须由土地权利主体提出申请,经过权属审核后进行变更登记,办发证书,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土地权利可能因主体违反法律规定被剥,也可能由于某种原因造成结束或停止。

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类型是什么

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类型是什么

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类型是什么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类型是属于集体土地使用权,我国的土地使用权类型就是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而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政策,也和国有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很大的差别,宅基地不属于民众的私人财产,对宅基地也只有使用权。

▲一、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类型是什么?宅基地都是集体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

这里的集体,是专指乡(镇)、村,村民小组等类同性质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的所有权,其他任何集体对土地没有所有权,农村的土地(包括城市郊区),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或已依法征收的外,均属于集体所有,农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都属于集体所有。

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

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主体是农民集体,而不是集体经济组织。

中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二种形式。

▲二、宅基地1、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内流转。

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

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2、由于中国实行城乡二元体系,在城市化浪潮中,越来越多的人“农转非”。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一旦把户口转走,就失去了对老家宅基地的继承权,又不能买回来,只能眼睁睁看着“祖宅”变成村集体的资产。

3、由于农村户口与土地的对应关系,有些人不愿意“农转非”,甚至有些公务员想方设法“非转农”,但这些毕竟是少数,“进城”才是大势所趋。

因此从具体的家庭的角度而言,如果相关法规不变,宅基地注定会失去。

4、根据《物权法》第152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规定。

物权法解释:国有和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

物权法解释:国有和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

物权法解释:第⼀百⼀⼗⼋条【国有和集体所有的⾃然资源、单位和个⼈可以取得⽤益物权】 第⼀百⼀⼗⼋条 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然资源,单位、个⼈依法可以占有、使⽤和收益。

【解释】本条是关于国有和集体所有的⾃然资源,单位和个⼈可以取得⽤益物权的规定。

在我国,国家对⼟地等资源实⾏公有制,它是我国⽣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宪法第⼗条第⼀款、第⼆款规定:“城市的⼟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留地、⾃留⼭,也属于集体所有。

”根据宪法的规定,⼟地公有制有两种形式:⼀是国家所有;⼆是集体所有。

城市市区的⼟地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城市作为政治、经济和⽂化的中⼼,在国家和社会⽣活中具有突出作⽤。

城市中各种形式的⽤地⼗分重要和宝贵。

因此,城市的⼟地属于国家所有。

在农村和城市郊区,⼟地是从事农业⽣产的主要⽣产资料,是农村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重要物质基础。

为了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保障农村和城市郊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律属于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留地、⾃留⼭,虽然由农民个⼈使⽤,但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地等⾃然资源的公有制,决定了单位、个⼈利⽤⼟地等资源,必然要在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的⼟地等资源上取得⽤益物权。

物权法具有较强的本⼟性,与⼀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密切相关。

⽤益物权制度也概莫能外。

从国外的法律规定看,凡实⾏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其民法典上没有物权法编,没有⽤益物权制度,仅规定所有权制度且⾮常简单。

这是因为,实⾏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般运⽤⾏政⼿段组织经济运⾏。

国有⼟地的使⽤关系采取⽆偿的划拨⽅式,作为国有⼟地所有者的国家将国有⼟地划拨给国有企业⽆偿使⽤。

农村⼟地则由作为所有者的集体⾃⼰使⽤,农户在集体所有的⼟地上进⾏⽣产劳动,按劳取酬,不发⽣所有权与使⽤权的分离。

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区别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区别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区别是什么?1.是否可买卖不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等等,有诸多限制。

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那么多的限制,可以买卖,可以抵押贷款,可以自由流通。

2.性质的不同:集体土地只能由该集体成员申请集体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只能由国家支配或通过招标等方式。

3.其他。

现在各个城市的建设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征收土地涉及到的不同类型土地。

征收土地必须有土地使用证才可以给予补偿,不同的土地对应不同的证件类型。

我国的土地使用证分为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

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呢?一、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要了解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先明白什么是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

集体土地是我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二种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在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方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了解土地使用证个人和集体有什么区别

了解土地使用证个人和集体有什么区别

了解土地使用证个人和集体有什么区别其土地来源性质有区别,1、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2、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在解释土地使用证个人和集体有什么区别之前,我们首先要了解下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这两个证之间有什么不一样。

在购买商品房之后,购买人要确定自己的权属,根据国家想关法律规定,要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在商品房权属这些问题是有着一样重要的作用,两者互有联系但又有区别。

土地使用证个人和集体有什么区别:目前常见的土地证只有两种: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

依据其土地来源性质,决定它是国有还是集体的。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联系1、《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所购商品房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从法律角度来讲,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就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所以房产所有权和房产土地使用权之间并无法律上当然的附属关系。

如果忽视土地使用权,势必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交易带来风险。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区别1、概念(1)、国有土地使用证。

是有土地局出具的确认土地使用权的凭证。

(2)、房屋所有权证。

是由房管局出具的承认房产归属人的凭证。

2、性质(1)、国有土地使用证。

是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等。

(2)、房屋所有权证。

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

现在来解释下土地使用证个人和集体有什么区别:1、集体、国有主要看的是土地的性质,像那些单位的、农村的都为集体土地,无年限;国有土地指的是交了土地出让金的土地,比如开发商为了开发,交土地局土地出让金后便可办了国有土地使用证,有一定的年限的。

土地使用证的类型有哪些

土地使用证的类型有哪些

No one can let me lose unless I don't want to win!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土地使用证的类型有哪些在我国相关的土地使用证分为划拨土地使用证和出让土地使用证。

相关的使用个人和单位应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

相关的土地当事人应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得到相应的补偿,用于这类人员的今后生活和居住使用。

一、土地使用证的类型有哪些土地使用权分为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

1、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城市规划区内除国有土地外,还有集体所有土地。

集体所有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国家土地管理局令(1992)第1号》明确规定:第二条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划拨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活动,适用本办法。

二、扩展资料:出让土地使用权所谓出让,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它是有偿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而划拨则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法不同,也就决定其权利的不同。

由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则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也就是可以进入市场。

而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则不能进入市场,只有在补交了土地出让金后方能享受同样的权益。

项目政府报建流程(五大证)

项目政府报建流程(五大证)

项目政府报建流程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定义和作用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范围。

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基本介绍人们通常将购买商品房关注的焦点放在房屋质量及房产所有权证上,而忽略了另一项重要权利,即房产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购置房地产时只是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

人们通常对土地使用权问题是漠视的,并想当然地认为土地是房屋的附属,取得了房产的所有权即取得了土地使用权。

其实,房产所有权和房产土地使用权之间并无法律上当然的附属关系。

如果忽视土地使用权,势必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交易带来风险。

使用年限按照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期限也不相同。

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期限为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土地使用期限减去该土地已经使用的年限,剩下的年限就是可以使用的年限,到期后可以申请续期。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提交资料(房地产项目)办理部门:国土局y土地登记申请书(窗口领取、单位加盖公章)y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y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需带原件核对)y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交接书y出让金发票(复印件需带原件核对)y契税完税证y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y红线图y出让业务费、交易服务费y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交易成交确认书(复印+原件)y耕地占用税y企业法人营业执照y组织机构代码证y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盖章)y法人代表身份证明y委托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y登记所需的其他材料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定义和作用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

国有及集体土地性质及分类

国有及集体土地性质及分类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娱乐康体用地 (B3)
娱乐用地: 包括原标准“影剧院用地”和“游乐用地”中游乐场、舞厅、 俱乐部等用地;
康体用地:包括原标准“体育用地”中溜冰场、赛马场、跳伞场、射击场 及水上运动陆域部分用地等。 旅馆用地(包括休疗养用地)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B4)(新增中类) 加油加气站用地 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独立地段的电信、邮政、供水、燃气、供电、 供热等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指业余学校、民营培训机构、私人诊所、宠物医院、汽车维修站等
详细工业用地政策及发展现状请见PPT21页
物流仓储用地
在原标准“仓储用地”的基础上增加 物资中转、配送、批发、交易等用地内容。 “物流仓储用地”(W)按其对居住 和公共环境的干扰污染程度分为: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
(对居住和环境基本无干扰、 污染和安全隐患)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W2) (对居住和环境有一定干扰、污染和隐患) “三类物流仓储用地”(W3) (存放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的专用仓库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交通枢纽用地:整合了原标准“对外交通用地” 中与城市生活较为密切的铁路客货运站、公路 长途客货运站、港口客运码头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以及原标准中的“交通广场用地”
交通场站用地:指与城市交通相关的交通服务 设施用地,但不包括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用地 该用地应划入“行政办公用地”。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 社会停车场用地(S42):独立地段的公共停车场
2、若要转的话,需要缴纳费用吗?因为综合用地是50年,商住用地是70年. 用地改变用途所需缴纳的费用,是依据该用地的原土地用地剩余年限评估价与新土地用途剩余年限评 估价,如新用途评估价高于原用途评估价,则需按照差价进行补交地价款,否则不用补交地价款。 对于用地已使用的年限,则需按新用途的年均地价进行补交地价款。

有土地使用权的村里的房子叫什么?

有土地使用权的村里的房子叫什么?

有土地使用权的村里的房子叫什么?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农村的宅基地就是一种重要的集体土地,按照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因此建立在上面的房屋基本是没有土地证的。

近年来,随着新农村的建设,一些地方在尝试给农村的房子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

那么,有土地使用权的村里的房子叫什么?下面我们一起听听小编是怎么说的。

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农村的宅基地就是一种重要的集体土地,按照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因此建立在上面的房屋基本是没有土地证的。

近年来,随着新农村的建设,一些地方在尝试给农村的房子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

那么,有土地使用权的村里的房子叫什么?下面我们一起听听小编是怎么说的。

▲一、有土地使用权的村里的房子叫什么?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因此,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

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

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二、农村土地证和国有土地证有什么区别?集体土地权证,是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的土地来进行登记造册而核发的集体土地权证,是用来确认其土地的权。

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对单位及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来进行登记造册的,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来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具体区别如下:1、两者的产权人不同:农村的土地权是属于集体拥有的,而国有的土证所权则是属于国家。

2、两者的签发机构不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由县级人民政府集体对的土地依法进行登记造册,并且核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有白色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吗颜色不同各代表什么

有白色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吗颜色不同各代表什么

Speed ??is everything, it is an indispensable factor for competition.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有白色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吗颜色不同各代表什么白色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没有的,不过土地证的确分颜色。

因为土地证分为国有土地证,集体土地证,集体土地所有证以及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所以颜色也是有所区分的。

那么下面介绍一下土地使用证的颜色不同都代表有何用途。

白色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没有的,不过土地证的确分颜色。

因为土地证分为国有土地证,集体土地证,集体土地所有证以及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所以颜色也是有所区分的。

那么下面介绍一下土地使用证的颜色不同都代表有何用途。

土地证书颜色分为: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为红色,集体土地所有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为褐色。

显然白色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没有的。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

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注意没有白色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是红色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土地所有证》是集体土地所有人依法对集体土地享有占有、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合法凭证。

年5月6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明确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力争到年底把全国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做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

《土地他项权证》是土地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

土地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

土地的性质、分类及建设流程

土地的性质、分类及建设流程

一、土地的性质及分类1.土地出让一般分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各用地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2.土地权属性质是指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性质.我国实行的是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因此,我国土地所有权性质分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可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这样,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3.什么是房地产权证2000年以前,房管局是分开《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两本证给业主的,若要办理房屋的买卖或抵押,必须要两个证同时出示才可以办理上述业务。

在2000年之后,房管局就将上述的两个证合并成一个叫《房地产证》。

即《房地产证》=《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所以如果你现在办的证件的封面是写明《房地产证》的,那么就只是一本证了。

4。

房产证的性质分为商品房和房改房。

已购公房又叫房改房拆迁房.经济适用房。

区别:商品房原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批准用于市场出售而建造的房屋。

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房,是指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拆迁房: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市区户籍(含从事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

简单的说,商品房经过批准,面向大众。

房改房有优惠在里面。

拆迁房: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房子5.土地使用类型分为土地划拨和出让.区别:土地性质有国有划拨和国有出让两种。

湖北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有哪些区别?

湖北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有哪些区别?

湖北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有哪些区别?湖北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区别有:所有权不同、使用人不同、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权类型不同、使用年限不同。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即农村土地使用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发放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证上会注明该土地的地理位置、用地性质、用地面积等。

▲一、湖北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有哪些区别?1、所有权不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2、使用人不同:国有土地使用人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集体土地使用人一般是该村集体的村民或企业;3、土地用途不同:国有建设用地可用于居住、工业、商业、娱乐、办公、旅游、绿化景观等建设(用途广泛),集体建设用地只用于建设村民或村集体生产、生活所需的用房;4、使用权类型不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出让、租赁、授权经营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为拨用宅基地,5、使用年限不同:国有建设用地有使用年限(划拨土地除外),集体建设用地没有使用年限。

▲二、司法解释农村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土地证上会注明该土地的地理位置、用地性质、用地面积等,拥有土地证,土地使用者即咱农民可以自己使用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也可以把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或抵押来增加自己的财产性收入;农村土地证即《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发放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最明显的区别在于国有土地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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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集体所有证有何区别?
国有土地就是国家享有所有权的土地。

在我国国有土
地包括:城市市区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中依法没收、征用、征收、征购、收归国有的土地,国家未确定为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山岭、荒地、滩涂、河滩地,以及其他土地。

集体所有土地就是由农民集体享有所有权的土地。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2条规定,我国实行土地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与土地所有制相对应,我国目前土地使用权也可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两类。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由此决定房地产开发所需要的土地仅限于国有土地,而非集体土地;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土地管理法》也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因此,本《解释》调整的范围只限于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合同纠纷案件,不包括集体所有土地,这在《解释》的名称中已作出明确界定。

简单点说,集体土地上的房产俗称小产权房,限制交易,必须是该集体内的成员之间可以交易,若想买这种房产,你得将户口落在该集体内。

国有土地上的房产不限制交易,可以随意买卖。

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国有出让土地证有何区别
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国有出让土地证有何区别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由出让和转让取得两种方式。

国有土地第一次吧使用权给使用者叫出让,取得使用权的使用者再次转让使用权叫做转让。

仅此而已。

国有土地使用权与集体土地使用权有何区别简单的说,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国土局通过出让、租赁、投资入股、划拨等方式交付使用的,国有土地所有人是国家。

集团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村民承包经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宅基地等方式交付使用的,所有人系集体。

一般来说,主要在转让上,国有土体可以在市场上流转,而集体土地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流转。

集体的土地出让金比较低,不能在市场上流转,不能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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