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宣传视频拍摄协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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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拍摄合作协议
甲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乙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及方式
1.1 合作内容
1.2拍摄时间:【】年【】月【】日
1.3交付时间:【】年【】月【】日前
1.4交付资料:翻包手持讲解产品视频一段
1.5 甲方提供产品名称及关键词:
产品名称:
关键词:
若艺人不口播品名,则产品名称由后期视频字幕打出,艺人须口播至少3个红色关键词,其余关键词如有遗漏,可在后期字幕中补充;
翻包视频须包含开头艺人打招呼,“大家好,我是***”(此时手中无任何产品),视频大小不少于15MB;指定产品相关视频须包含至少2秒产品特写镜头(可看清产品包装、产品名称及logo);
若乙方未能完成以上合作内容之一,乙方须退还合同总额之20-50%;
若乙方未能完成全部合作内容,乙方须退还合同总额之100%;
2、版权许可
(1)鉴于艺人参加乙方形象拍摄所形成的含有艺人肖像之图片(以下统称为“照片”)及视频的版权归乙方所有,为推广宣传甲方产品,乙方同意将采访视频授权给甲方进行宣传使用;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第二条之规定向乙方支付授权费用。
(2)采访视频刊登于乙方杂志或新媒体露出后,由乙方发送采访视频给供甲方进行宣传使用。具体的采访视频由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另行以书面形式确认,并作为本协议之附件。
3.甲方使用授权视频的范围为:由甲方服务品牌”*****“品牌的官方微博、微信、博客账号。
4.授权方式:普通许可且不含转授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授权照片视频再次转授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在授权甲方使用视频外,乙方仍可以自行或授权其他第三方使用视频,但不得造成对甲方所服务品牌“*****“品牌的侵权及品牌形象的损害,否则甲
方有权向乙方追责并赔偿甲方由此相关的一切损失。
3、拍摄约定
(1)甲方知悉并同意,乙方邀请艺人加拍摄的具体时间需另行商定。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艺人毁约、延期上线等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
(2)合作期间,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替换同等级别艺人完成拍摄。
4、在签署本协议之前,甲方已对乙方的基本内容及参与拍摄的艺人有了充分了解,确认通过本协议约定之合作有利于其产品、品牌的宣传和推广。
第二条授权费用及结算
1、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开具1%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到甲方,甲方确认发票无误后,拍摄前向乙方支付******元,即人民币*****万元整。拍摄前三日,乙方未收到甲方全款,视甲方违约且无再补拍机会。甲方需承担合同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拍摄当天乙方须发视频图给甲方。成品样片视频及照片发布前须经甲方确认,甲方确认后,乙方须将完整视频如实递交给甲方。
2、乙方指定的收款帐户信息如下:
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在拍摄前将赞助产品交付给乙方。
2、甲方保证对赞助的产品具有合法、独立的权利;保证其提出的合作内容方案及提供的资料、信息的合法性及真实性;甲方保证合法拥有赞助产品所涉商标、商号、企业名称、标识、技术成果等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不会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利或公共利益。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违法或侵权的责任由甲方独立承担。乙方赔偿承担的,有权向甲方追偿。
3、甲方应保证该品牌符合国家质监总局对于相关产品的的质量要求,所提供的产品具
有合法合规的资质。甲方应保证其提供的品牌、产品及相关投放宣传的广告等行为,均不涉及违反我国《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若因甲方或本协议项下指定产品问题而导致的任何责任或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若由此造成乙方经济或名誉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知悉并确认,甲方提供的赞助产品进行拍摄并不构成艺人对甲方产品的代言或商业许可。
5、为避免产生艺人肖像权及其他纠纷,甲方在使用本协议项下授权视频时,应遵守如下规则:
(1)对授权视频的使用不得超出本协议约定范围;
(2)不得误导他人认为其产品与艺人之间有任何商业代言行为;
6.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授权费用,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总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7日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7.甲方应保证该杂志涉及的品牌符合国家质监总局对于相关产品的的质量要求,所提供的产品具有合法合规的资质。甲方应保证其提供的品牌、产品及相关投放宣传的广告等行为,均不涉及违反我国《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若因甲方或本协议项下指定产品问题而导致的任何责任或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及乙方艺人无关;若由此造成乙方及乙方艺人经济或名誉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同时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撤销相关授权,自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生效。甲方应提供本合同项下涉及合作的品牌及品牌产品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及相关资质在拍摄前提供予乙方,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积极协调处理拍摄过程中产生的意见分歧;
2、乙方应于拍摄完毕之后,及时向甲方提供花絮小图,供甲方存档使用(未付款前甲
方无权使用乙方提供的照片)。
3、乙方保证提交给甲方使用的视频不存在权利瑕疵,若甲方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使用乙方提供的照片引起纠纷时,乙方应负责协调,如协调不成,由此而给甲方及甲方服务品牌所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追责。
4、如因其他原因乙方未能将甲方产品顺利植入或未按本合同内容提供规定服务,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退回甲方所付全部费用。
第五条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本协议的签订及履
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2.任何一方应法院或者其他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信息(通过口头提问、询
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讯、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的情况发生时,披露方应立即向另一方发出通知,并做出必要说明。
3.双方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负责人、从事该项目工作的员工、为企业服务的律
师、会计师的范围内知悉,并保证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
4.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法律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其他条款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受到的损失。本协议所述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协议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以及相关的诉讼或仲裁费、律师费、合理的差旅费、调查费、鉴定费、公证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第七条争议解决
所有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一方可向原告住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
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