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加工件检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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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加工件检验规程(总9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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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明确公司金属切削加工检验标准,使检验作业有所遵循,特制定本标准。
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切削加工(包括外协、制程、出货过程)各检验特性的检验。在本标准
中,切削加工指的是:车削、铣削、镗削、刨削、孔加工和钳工作业等。
本标准规定了尺寸检验的基本原则、对环境的要求、外观检验标准、线性尺寸公差要
求、形位公差要求、表面粗糙度的检验、螺纹的检验、检验计划和判定准则。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GB/T (ISO 2859-1:1989)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
GB/T 1804- 2000 (ISO2768-1:104989)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T 1184 - 1996(ISO2768-2:1989)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
GB/T 1958-1980 形状和位置公差检测规定
GB/T 1957-1981 光滑极限量规
4. 尺寸检验原则
基本原则
所用验收方法应只接收位于规定的尺寸验收极限的工件。
对于有配合要求的工件,其尺寸检验应符合泰勒原则,孔或轴的作用尺寸不允许超过最大实体尺寸。
最小变形原则
为了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可靠,应尽量使各种因素的影响而产生的变形为最小。
最短尺寸链原则
为保证一定的测量精度,测量链的环节应减到最少,即测量链应最短。
封闭原则
在测量中,如能满足封闭条件,则其间隔偏差的总和为零,即是封闭原则。
基准统一原则
测量基准应与设计基准、工艺基准保持一致。
其他规定
应与尺寸测量的结果和形状误差的测量结果综合考虑,确定工件是否合格。
一般只按一次测量结果判断合格与否。
5. 检验对环境的要求
温度
使量具和工件材料一致,温度平衡。
检验工作场所应避免阳光直照,防止暖气等热源和门窗处冷空气造成温度巨变。
振动
工作台要稳固,远离大型机加工设备等振源。
6. 外观检验
检验方法
用目视检验。检验人员矫正视力以上。必要时可用4X放大镜检测。对客户有明确要求的,按照客户要求的检测方法进行。
工件到眼睛的距离在40cm 左右。
检测光源
正常日光下(晴天);照度为 100lx~200lx 的灯光下进行(相当于 750mm远处的一支 40W 的日光灯。
检测时间
对工件某一表面外观质量观测 4~5秒钟。
倒角、倒圆
对图纸上没有明确倒角、倒圆尺寸的,按照~或~加工作业,特殊情况下可按照~进行加工。除图纸明确注明不用倒角的部位外,所有部位必须倒角或倒圆。
尖角、毛刺
工件不允许有毛刺、尖角。所有裸露部位(包括精加工的内孔面)必须去除毛刺,以不刮手为限。
伤痕
工件最终完成面不得有明显划伤、夹伤、压伤、碰伤痕迹,点伤表面积不得大于1 ㎜深度不得大于;线伤宽度不得大于 ,长度不得大于 20mm ,深度不得大于。
刀纹、振纹
工件表面不得有明显刀纹、振纹。
凹坑、凸起、缺料、多料、台阶
工件表面不得有明显凹坑、凹陷、凸起、缺料、多料、台阶。
污渍
工件表面不得有明显油渍、异物、污渍、异色。螺纹孔、槽内的粉屑应吹拭干净。
砂孔、杂物、裂纹
工件表面不得有明显砂孔、杂物、裂纹。
防护包装
工件必须做防护工作。有色金属制品如铜、铝制品加工面需用报纸或塑料膜包覆;黑色金属加工面需涂覆防锈油。
7. 表面粗糙度的检验
基本要求
表面粗糙度通常用轮廓算术平均偏差Ra表示。
图纸上明确表面粗糙度要求的,按照图面要求进行检验。
图纸上没有明确表面粗糙度要求的,按照加工工艺一般能达到的粗糙度进行检验。
检验方法
样块比较法。以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工作面上的粗糙度值为标准,用视觉法和触觉法与被测表面进行比较,来判定被测表面的粗糙度值是否符合规定。需要时可用显微镜比较法。客户有明确要求时,按照客户要求进行检验。用样块进行比较时,样快和被测表面加工方法应一致。
表面缺陷如气孔、锈蚀、碰伤、划痕和毛刺等不应计入表面粗糙度的评定,除非图样或技术文件中明确规定粗糙度包括表面缺陷。
根据被测表面加工痕迹的均匀性选择测量部位。
根据被测工件的使用特性选取测量部位。
当未作明确要求时,应根据被测表面的规定粗糙度值按表1 规定选取正确的取样长度和评定长度。
8. 线性尺寸和角度尺寸公差要求
基本要求
图纸上有明确公差要求的,按照要求进行判定。实测尺寸超出公差即为不合格。
标题栏或技术要求未注明公差的,按照要求进行判定。
线性尺寸未注公差
线性尺寸未注公差按照GB 1804-2000 中等精度(M 级)进行检验。表2 给出了线性尺寸的极限偏差数值,表 3 给出了倒圆半径和高度尺寸的极限偏差数值。表 4 给出了角度尺寸的极限偏差数值,其值按角度短边长度确定,对圆锥角按圆锥素线长度确定。
GB1804-2000 不适用于下列尺寸:
a)其他一般公差标准涉及的线性和角度尺寸;
b )括号内的参考尺寸;
c)矩形框格内的理论正确尺寸。
参考尺寸和理论正确尺寸的公差要求另行规定。
表2 线性尺寸的极限偏差数值 mm
表 3 倒圆半径和高度尺寸的极限偏差数值 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