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管理篇我国现行网络管理体系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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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管理篇我国现行网络管理体系概

舆情管理篇

第十五章中国现行网络管理体系概述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作为一种交流平台越来越多地受到人们的关注。它所具有的开放性、互动性、及时性的特点,极大扩展了全球社会与政治经济生活的内涵,也丰富了普通人的认知与体验。然而,互联网的发展也伴生多种问题,如网络犯罪猖獗、不良内容泛滥、网络侵权事件层出不穷等。各国社会经过多年实践已基本达成共识,即有必要制定相应的法律并采取一定措施对互联网进行规制,以保障网络安全、国家安全及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一节中国互联网管理法律法规概述

一、中国互联网管理法律法规的效力层级

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互联网法律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有到多的发展过程。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互联网商业化和市场化运用增多,中国与互联网管理相关的立法活动也呈增加趋势。从表15-1能够看出,有关中国互联网管理法律法规在纵向体系上呈金字塔状,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构成大部。

表15-1 有关中国互联网管理的部分重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规范性文件一览

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其它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工作的通知

互联网骨干网间互联服务暂行规定

互联网骨干网间互联管理暂行规定

互联网骨千网网间通信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归口审批电子和互联网游戏出版物决定的

通知

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等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关于网吧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

木马和僵尸网络监测与处理机制

互联网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实施办法

文化部、商务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央编办对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三定”规定》中有关动漫、网络游

戏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部分条文的解释

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

《“三定”规定》和中央编办有关解释,进一步加强网络游戏前置审批和进口网络游戏审批管理的通知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加强对进口网络游戏审批管理的通知

文化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网络游戏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测绘局关于加强互联网地图管理工作的通知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促进出版物网络发行健康发展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有关问

题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

二、中国互联网管理法律法规的立法管辖范围

从中国互联网管理法律法规的立法管辖范围来看,主要可分为基础网络管理、资源管理、业务管理、安全管理这几类。

互联网基础网络管理类立法主要集中在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建设、网络连接、双边互联互通及基础网络设施的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是互联网基础网络的管理部门,原信息产业部出台的《电信条例》建立了基础网络管理的基本法律框架,出台的《互联网骨干网间互联服务暂行规定》和《互联网骨干网间互联管理暂行规定》两个部门规章,对互联网骨干网间的互联、国家级交换中心、成员网络及其管理规则作了明确规定。另外,1996年出台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也涉及基础网络管理的立法内容。

互联网资源管理类立法主要针正确是互联网域名和IP地址等内容的立法。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陆续发布了《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和《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域名注册服务遵循“先申请先注册”原则,对在中国境内设置并运行域名服务器的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实行许可管理制度,并建立了对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公益性互联网络单位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IP地址的备案制度。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对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注册、使用等行为的民事纠纷案件的管辖、行为认定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互联网业务管理类立法,从业务种类来看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种:一是关于互联网通信类业务的,如《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等,对提供电子邮件的条件、电子邮件服务器IP地址实行登记管理等问题作出详细规定;二是关于互联网视听节目类业务的,如《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等;三是关于互联网新闻信息类业务的,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四是关于互联网电子商务类业务的,如《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等;五是关于互联网游戏及娱乐类业务的,如《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另外还有针对互联网金融、医疗、教育、印刷等业务的相关立法。

互联网安全管理类立法主要集中于为中国网络信息安全设定一系列规范制度,厘清中国网络信息安全领域的行政监督管理职能,规范中国网络信息安全领域的重大事项、法律关系及法律权责。如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确立了互联网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评测和风险评估制度。明确了灾难备份、应急处理等制度,并经过对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通报机制等配套规定,建立起了较完善的网络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理制度。

第二节中国互联网管理体制机构概述

一、中国互联网管理体制架构

过去一段时期,中国对于互联网的管理,是参照现实社会中的职责分工,以宣传、工信、公安三部门为主来实施的,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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