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及城管执法实务共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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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及城管执法实务课件

《行政诉讼法》及城管执法实务课件

本案中,毛某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其直至2014年9月4日才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天已经是收到复议决定后的第16天,超过了15天的法定期限。
因此,法院经审理,认为 毛某的起诉已经超过了法定的 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最 终驳回了毛某的起诉。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
01.举证责任 02.证据形式
行政机关应诉标准配置:
一名行政机关负责人 +
一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
一名律师代理人
案件管辖制度
01 不经过行政复议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案件
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 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02 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
既可以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朱某需证明:
被告区城管局:
1、区城管局之前的行政行
作为被告,区城管局
为违法;
在这个案件中并不一定需
2、朱某的合法权益因违法 要提交证据。当然,如果
行政行为受到损害;
有可以反驳原告赔偿请求
3、朱某主张的相关损失数 的证据,也可以提交。
额有相关依据;
4、被告明确且适格;
5、案件属于受诉法院管辖。
特殊情形下的举证责任转移
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
职责的案件
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
2014年8月22日,位于某小区的黄某,认为小区大门口在紧靠其 房屋左侧建有一座物业岗亭,但该岗亭的建设并未取得相关规划审批手 续,因此,其书面向区城管局提交申请,要求区城管局履行职能,依法 拆除违法建筑。
2014年4月25日,某区城管局 向毛某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责 令其在2014年5月18日之前自行拆 除相关违法建筑,并将决定书送达给 毛某。

行政诉讼法与行政执法实务讲稿

行政诉讼法与行政执法实务讲稿

《行政诉讼法》与行政执法实务讲课稿各位领导:大家上午好,今天我给大家讲课的主题是:如何规范的行政执法。

今天我们所讲的“行政执法”,主要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中的“作为”,主要表现为行政监督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执行等。

结合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衡量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是否规范合法主要有以下几点要求:1、主要证据确凿;2、适用法律法规正确;3、符合法定程序;4、未超越职权;5、未滥用职权;6、无明显不当。

接下来,我将以案例的形式给大家一一讲解上述六点要求:一、主要证据确凿案例:某烟草专卖局认定张某无准证运输卷烟,依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对张某作出了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张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庭上,某县烟草专卖局提供了以下证据:张某年龄26岁,河北廊坊某地人,2008年8月17日清晨从河北廊坊往山东运输卷烟,无准运证,下午3点途径309国道某县路段时被查获,共有哈德门卷烟36件,价值为4万元,依照《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处以张某2万元罚款。

庭上,张某主张该烟草专卖局对卷烟价值认定错误,并申请鉴定,后经鉴定,张某所运输的烟草总价值仅为2万元。

最终,法院认定,某县烟草专卖局未能举证证明张某所运卷烟价值为4万元,系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主要证据不足,遂判决撤销某县烟草专卖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其重新做出行政行为。

所谓主要证据,就是指对违法事实的认定起主要作用,对案件定性处罚有重要影响的证据。

在上述案例中,证明张某运输卷烟的价值的事实直接关系到对张某处罚的力度,对张某的权利义务有重要影响,所以应当作为本案的主要证据。

主要证据确凿应该达到怎样的标准呢?简而言之就是:对于作出的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均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各项证据均真实、可靠、合法,且对待证事实有证明力和关联性。

行政诉讼与行政管理实务

行政诉讼与行政管理实务

行政管理的主要手段
行政立法
通过制定行政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为行政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和规范。
行政处罚
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进行制裁 和惩罚,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行政许可
通过授予特定主体从事特定活动的资 格或权利,对特定领域进行管理和控 制。
行政强制
对拒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当事人采取强 制措施,确保行政管理的有效实施。
健全行政决策机制
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加强决策合法性 审查,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 性。
推动行政诉讼与行政管理实务的良性互动
加强行政诉讼与行政管理的衔接
建立行政诉讼与行政管理之间的有效衔接机制,确保两者在维护社 会秩序和保障公民权益方面形成合力。
促进信息交流共享
加强行政诉讼与行政管理之间的信息交流共享,及时沟通情况、解 决问题,推动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行政管理对行政诉讼的促进
01
02
03
提供诉讼依据
行政管理过程中制定的法 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为行政诉讼提供了法律依 据和审查标准。
完善诉讼程序
行政管理的实践经验可以 为行政诉讼程序的完善提 供借鉴,推动行政诉讼制 度的不断发展。
强化司法保障
行政管理在实践中不断加 强对公民权利的保障,有 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增 强行政诉讼的权威性。
行政诉讼与行政管理实务
目录
• 行政诉讼概述 • 行政管理实务概述 • 行政诉讼与行政管理的关系 • 行政诉讼的受理与审理 • 行政管理实务中的法律问题与风险防范 • 行政诉讼与行政管理实务的未来展望
01
行政诉讼概述
行政诉讼的定义与特点
定义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 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

行政诉讼法Word版

行政诉讼法Word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第四条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八条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第九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第十条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

第十一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二章受案范围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202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件正式版PPT资料

(202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件正式版PPT资料
企业内部的“行政”,仅指企业在经营运作时所进行的一系列 组织、管理活动,企业非行政主体,其所管理、组织的事务也仅是 企业的内部事务 。
本案中,机械厂行政办公室所发布的分房通知即为企业的内部 管理事务,黄波对该分房方案不满不能寻求行政法上的救济途径。 在他向机械厂或有关的主管部门寻求解决未果的情况下,可以以该 机械厂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课时分配
章次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教学内容 行政法概述
行政主体 行政行为概述
课时 章次 2 第十二章 2 第十三章 2 第十四章
行政立法
2 第十五章
行政许可 行政强制
2 第十六章 2
行政处罚
3
行政程序
2
行政复议
2
行政诉讼与行政诉讼 3 法概述
行政诉讼收案范围与 2 管辖
合计
教学内容
行政诉讼参加人 行政诉讼程序
行政诉讼证据、法律 适用与特殊制度
行政案件的裁判与执 行
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
课时 2 2 2 2 2
32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第一节 行政
一、行政的概念 1、概念: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是指国家行 政机关以及法律规范授权的组织对社会公 共事务的组织管理。又被称作公共行政。
“这简直就是侮辱人……”任乐亮决定,将西工区国税局起诉至法院,要 求法院撤销奖励决定,判令被告重新作出奖励并承担本案诉讼费50元。
第二节、行政法
1、行政法的概念。
规范行政机关或特定组织对国家和社会 公共事务进行组织、管理过程中所产生 的关系,以及对该种关系进行监督和救 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诉讼法》及城管执法实务讲课稿

《行政诉讼法》及城管执法实务讲课稿

《行政诉讼法》及城管执法相关实务问题一、《行政诉讼法》的概况1、基本概况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法》制定于1989年,1990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2014年11月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

2017年6月又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正。

整部法律共十章、一百零三条。

在我国,共有三部诉讼法律,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三部诉讼法律,分别有各自的调整和适用范围。

《民事诉讼法》主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提起的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行政诉讼程序的基本规则,适用于行政相对人不服各类行政行为而提起的行政诉讼,被老百姓称为“民告官”的法律。

《刑事诉讼法》主要适用于为追究刑事犯罪而开展的刑事诉讼领域。

《行政诉讼法》自实施以来,在解决行政争议,推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关系在我国,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行为不服,有两种不同的救济方式,即向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的处理机关为行政机关,复议行为属于行政行为,它是一种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制度;而行政诉讼的处理机关为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活动,是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权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

因此,两者无论是在处理机关、行为性质、处理程序、受案范围等范围都存在不同。

对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这两种救济方式,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在行使时可以选择。

其可以选择先提起行政复议,在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后,如果不服复议决定,再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当事人对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不服,当事人可以选择向区政府或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起行政复议,在区政府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后,对复议决定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将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起诉到南京铁路运输法院。

最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全文

最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全文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一章行政法概述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规定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和行政监督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在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中,行政法是其中的一个完整独立的法律部门,也是仅次于宪法的基本法律部门。

它对于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重点问题●行政的概念。

●行政权的概念。

●行政法的概念。

第一节行政行政法就是关于行政的法。

理解行政是行政法研究的基础。

行政的特性、内容和范围决定了行政法的特性、内容和范围等对应物。

从行政法和行政的关系表明,研究行政法必须从研究行政开始。

一、行政的概念行政的概念是行政法学理论研究的起点和开端。

“行政”一词的英文是Administration,源于拉丁文Administrare,其涵义除了可以翻译为“行政”以外,还可以翻译成“管理”、“执行”。

论及行政,人们可以从不同角度,比如行政学、管理学、法学等学科角度,阐释各不相同的观点和学说。

行政可以被解释为国家意志的执行,或者国家的组织活动,或者国家事务的管理,或者与立法、司法并行的国家职能,或者展现公共管理的法律行为或者行政权力运作现象或者其它。

从行政法的角度,学者多是基于三权分立而界定行政,使得“行政”在行政法上有其特定的涵义,尽管在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法律传统和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中,行政法学理论对行政有着不同的解释。

1、分权说,或称除外说、排除说、狭义行政说。

这种学说是以国家权力划分的标准来界定行政的,认为行政是国家权力的一个组成部分。

比如德国学者耶林纳克在其《行政法》一书中认为,“行政是包含立法、司法以外的一切国家作用”;日本学者美浓部达吉在所著《行政法概要》中强调,“行政即行于法律之下的国家行为中除去司法行为部分”。

1这一学说只指出了行政的外部形式特征,而没有涉及行政的实质性内容,难以表达行政的内涵。

2、职能说,或称国家意志执行说。

这种学说认为,在所有的政治体制中都存在着两种主要的或基本的功能,即国家意志的表达功能和国家意志的执行功能。

《行政诉讼法》及城管执法实务课件

《行政诉讼法》及城管执法实务课件

➢ 证据规则
一、《行政诉讼法》的概况
➢ 基本况
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法》制定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989年,1990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2014年11月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
2017年6月又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正。
整部法律共十章、一百零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自实施以来,在解 决行政争议,推进依法行政,保护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申请行政复议 不服复议决定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
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制度变化:经过复议的诉讼案件,复议机关必须作为被告
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 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
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 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必 须作为被告
影响: 复议机关为了不当被告,或者不败诉,会对复议
《行政诉讼法》 及城管执法相关实务问题
目录
CONTANTS
《行政诉讼法》的概况
新制度及证据规则
城管执法实务
➢ 基本概况
➢ 立案登记制度
➢ 法律文书的送法问题
➢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关系 ➢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 当事人申辩所涉及的问题
➢ 案件管辖制度
➢ 协管员的使用问题
➢ 起诉期限的调整
起诉期限制度
起诉期限是指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有效期限。 超过起诉期限,相对人就丧失对该行政行为提起 诉讼的权利。
对于不接受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的,当事人可以向 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因此,在实行立案登记制以后,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门 槛降低,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案件数量急剧增加。大量行政诉讼案件 的产生,对我们的行政执法行为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PPT课件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PPT课件

C、行政机关将行政强制措施权委托给另一行政机关行使
D、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时发现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 康的重要设备存在安全隐患,责令停止使用和立即改正
2.权责一致是行政法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些选项 符合权责一致的要求?(2013/2/77,多选)
A、行政机关有权力必有责任
B、行政机关作出决定时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一)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
1.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 行政行为)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2.行政机关负有积极执行和实施现行有效法律规定 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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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二)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授权进行活动
在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的关系上:
1.行政机关采取的行政措施必须有立法性规定的明确授权, 这可称为“职权法定”。在行政法上对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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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行政法主要调整两大类关系:
1.行政主体作用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即行政管理关系或 称行政关系。这部分的功能为行政主体管理、指挥、命令、约 束、支配相对人,维护与实现公共利益。
行政关系的特点为:其一,行政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中必有 一方为行政主体,另一方为处于被管理、支配地位的行政相对 人。其二,行政关系的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不平等,行政主体 处于优越和主导的地位。其三,行政关系是在行政主体行使行 政职权过程中发生的。其四,行政关系的发生不以双方当事人 的合意为前提,是依行政主体的单方意思表示而决定成立的。 这类关系如税务机关向纳税义务人征纳税款的行为、工商行政 管理局进行企业登记或企业监管的行为、交通警察指挥、疏导 交通的行为等。
a由于城市总体规划的修改国土资源局对甲公司6个月前依拍卖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收撤回b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该县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某企业罚款3万元错误予以纠正c出于环境保护的政策考虑某县人民决定依法关停并转污染较重的17家蓄电池生产企业d山西省某地级市人民政府出于行业规模和安全生产的考虑决定依法关闭证照齐全的38家小煤窑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十二章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十二章

第三节 第二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的概念

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区别

上诉的提起

上诉的受理

上诉的审理
第 23 页
一、第二审程序的概念
第 24 页
第二审程序也称上诉审程序,是指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尚未生 效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间内请求上—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并作出 裁判的程序。
二、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区别
第一审程序,是指法院自立案至作出第一审判决的诉讼程序。由 于我国行政审判制度实行两审终审制度,因而,第一审程序是所有行 政案件必经的基本程序。
二、第一审程序的内容
(一)审理前的准备
组成合议制
送达诉讼文 书
审查诉讼文 书和证据材

确认、更换 和追加当事

其他准备
第 12 页
合议庭的成员由审判员或审判员、陪审员组成,人数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做出具体 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另一方面,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给原告。 法院还要审查案件有无不予公开审理的法定情形;决定开庭审理的时间、地点等。
三、第一审程序制度
第 22 页
(四)诉讼终止
诉讼终结,是指诉讼进行中,由于出现特定情形,使得诉讼不能继续进行或者继续进行已没有意义,法院裁
定结束诉讼程序的制度。
诉讼终结的法定情形有:
① 原告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放弃诉讼权利; ② 作为原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后,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诉讼权利; ③ 诉讼中止原因中前三种情形,在中止诉讼满90日仍无人继续诉讼的,裁定终结,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诉讼终结的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上诉,也不得申请复议。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全套课件171P)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全套课件171P)
(3)行政行为的终止
因发生不适合行政行为所适用的的 情形,特定机关经法定程序使其向 后不再发生法律效力
四、行政事实行为 1、概念: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公务过
程中,仅对事实问题产生影响而不具有行政法 律效力的行为。 2、特征: (1)行政公务性 (2)无行政法律效力 (3)非法律预设性
路标设置
(1)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的人或事项,制定 能反复适用,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如行政立 法。
(2)具体行政行为 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人或事项所作出的 行政行为。
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交通征稽执法
2、内部行政行为和外部行政 行为
3、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 行政行为
4、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和依申 请的行政行为
解读
法律渊源的概念之争以及我国之类型
第三节 行政法的特点
一、行政法的分类






内 容
的 性



行 政

















督 法
政 法
政 法
有 无 隶 属 关 系










调 整 范 围






政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二、行政法的特点 1、内容上的特点
广泛 易变 2、形式上的特点 无统一的行政法典 程序和实体难以区分

行政执法实务讲课课件PPT

行政执法实务讲课课件PPT
9
问题
1、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标准是什么? 2、行政执法过程中,在适用法律、法规 上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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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对行政行为所基于的事实的性质认定正确

律 法
02 对相应事实选择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具体规范准确、具体

正 确
03 选择的法律依据与更高层次的法律文件不相抵触

标 准
04 依据事实情节全面的适用法律、法规
23
【案例】
马某父亲系某街道办事处某社区村民,1998年12月31日县房产
管理局向马某父亲颁发了《村镇房屋所有权证》。后来马某父亲未
经规划部门许可在院内新建房屋。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15年
8月4日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六十四条规定对马某作出
《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拆除违法建筑。马某不服该决定书,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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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超越职权,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超出了法律 法规赋予该行政机关的权限范围。在这个案例中,法 律并未授予区级规划部门直接拆除违法建筑物的权限, 法无授权即禁止,所以该区规划局的行为已明显超出 了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理应被撤销,但又因强拆行 为已经实施,没有可撤销内容,遂被判决确认违法。
请听证,但被告未举行听证直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属于重大程序违法。最终判决撤销了被告作出的《行政
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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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超越职权
【案例】 某区规划局认定一家公司所建厂房 违反规划,遂向该公司发出《拆除所 建房屋通知》,要求该公司在15日内 拆除房屋。到期后,该公司并未拆除 违建的房屋,区规划局又发出《关于 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催告函》,令其 在10日内自动拆除,否则强制执行。 但该公司在10日内既未自动拆除房屋、 也未提起复议或诉讼,区规划局即组 成“拆违小组”,对该公司的违建厂 房进行了强制拆除。后该公司不服, 诉至法院。

城管考试试题:行政诉讼法试题

城管考试试题:行政诉讼法试题

行政诉讼法试题一、填空1、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体行政行为2、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为根据,以为准【答案】事实,法律3、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进行审查。

【答案】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4、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和制度。

【答案】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5、行政案件由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6、依照行政诉讼法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答案】原告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是被告。

【答案】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8、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是被告。

【答案】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复议机关9、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的,是被告。

【答案】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10、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是被告。

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是被告。

【答案】该组织,委托的行政机关1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内作出决定。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两个月,十五日,十五日12、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为依据。

【答案】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13、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具体行政行为。

【答案】同一,基本相同14、L 在行政委托中,被委托的对象可以是行政机关和行政机构,也可以是及。

【答案】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15、依据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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