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治理措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贵州建工集团总公司新都区大丰中学
扬
尘
治
理
措
施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扬尘治理措施
按照成都市关于开展扬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以及成都市大气和水环境整治的工作部署,为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全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5天以上的目标,切实保障我区市民获得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现就我区加强扬尘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方案:一、整治范围
中心城区及各涉农办事处中心场镇;全区的主要出入城通道;各类建设工地。
二、整治内容及标准
(一)规范各类建筑施工工地管理。施工现场必须按照《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和《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暂行标准(环境和卫生)》的规定,采取扬尘防治措施,强化施工现场管理。所有拆迁工地、待建工地必须按照《成都市城区拆迁工地管理及扬尘污染管理实施细则》施工作业。施工工地必须按要求打围,出入口硬化,设置冲洗设施,坚持湿法作业。待建工地临时改为停车场的,内部车道和停车场地必须全部硬化,具备降尘措施。渣土倾倒场地必须采取扬尘防治措施。
(二)强化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管理。严禁未办理《建筑渣土车辆专用证》、《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证》的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运输建筑渣土;建筑渣土车辆车容车貌、密闭性能良好,禁止未按要求装载渣土上路及沿街撒漏渣土。坚决查处超载、超限运输。
(三)加强道路冲洗除尘和湿法清扫作业工作。主街干道每日进行冲洗除尘作业,环卫作业使用防尘软扫帚实施清扫保洁作业,定期洗刷路沿石。
(四)实施行道树冲洗降尘和落实露土覆盖。机非绿化隔离带、行道树树池实施覆盖处理,无露土,实施重点路段绿化带覆土改造至低于路沿石;定期冲洗行道树树叶。
(五)落实市政公用设施清洗除尘工作。开展人行道方块砖、交通安全护栏、隔离栏、公交站台的清洗工作。
三、组织领导
此次扬尘整治工作由区政府办牵头,区城管局负责具体承办。为确保该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明显成效,区上成立扬尘整治工作指挥部,各部门要按照区政府的统一要求,落实责任人和具体部门,专门负责该项整治工作;区城管局、区建设局、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区国土局、区房管局、区交通局等有关单位都要明确一名具体领导参与此次扬尘集中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责任分工
(一)区城管局负责县城区主街干道、县城区主要出入城通道冲洗除尘工作;负责督查各渣土倾倒场地按整治标准实施作业;对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未随车携带《渣土准运证》的,对运输沙、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车辆未严密封盖、沿街撒漏路面进行查处;督促环卫清扫防扬尘作业,对环卫车辆撒漏路面进行整治;负责督促交通安全护栏、隔离栏等城市街道家具擦洗工作;每周冲洗
行道树树叶及绿化带;负责对机非隔离绿化带、人行道树池进行硬化或植草覆盖,并对重点道路绿化带覆土进行改造,使其降低于路沿石;负责牵头监测子站周边扬尘整治。
(二)区建设局负责加强对工地的管理,做到施工标准化、围墙景观化、工地管理规范化,要求修筑实体围墙,硬化出入口,设置冲洗设施和沉淀池,严禁高空抛撒建筑垃圾,严禁在道路上和人行道上堆放建筑材料,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或混凝土用量在500立方米以上的必须使用商业混凝土,市政建设工地要求,要求用2米高的彩钢玻纹板打围。建筑完工后,及时清理的平整场地,对违反者按《成都市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扣分、公示与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置
(三)区环保局负责加大对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整治力度,对子站周边工业企业燃煤设施(锅炉、窑炉、茶炉)进行限期治理,确保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100%;要求企业喷沙、喷漆等设施实现废气(粉尘)的有效收集和处理,杜绝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现象;为有关单位提供技术支援。。
(四)区公安局负责组织和协调民警对沿街撒漏建筑渣土、沙石、水泥的运输车辆进行查处,采取守点、巡线、设卡等手段对违规运渣车辆实施围歼,特别要组织治安联防人员加强夜间整治工作,对密闭性能较差、无证、超装、冒装、沿路撒漏渣土污染城市道路的运输车辆进行严厉打击,促使该项工作取得实效。同时按照《治安管理条例》对严重阻碍执法人员正常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教育和处理,为
扬尘整治工作提供坚实的保障。
(五)市国土局武侯分局按照区内统征待建工地环卫管理和扬尘治理规定制定工作措施,督促征地单位落实征地待建土地管理责任,围墙设置规范,无乱搭乱建现象,无生活和建筑垃圾积存,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一年内未开工的地块建绿植绿。。
(六)区房管局组织开展城市房屋拆迁工地和国有拆迁工地在拍卖之后取得施工许可证之前的扬尘污染整治和监督检查。要求拆迁工地必须按照《成都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和《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施工作业。
(七)区交通局负责对出入城道路积存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道路边缘形成的灰带进行彻底清除。加强长途汽车客运站内外环境卫生管理。
(八)机投桥、金花桥、簇锦街道办事处和武侯科技园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实施下列工作:对辖区内建筑、拆迁、市政、园林绿化、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及时处理出现的扬尘污染问题;对道路、街道湿法清扫保洁措施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每隔三小时组织对道路、街道、公共绿地、行道树进行冲洗降尘;对街道树穴树池实施硬化、绿化覆盖和城区道路绿化带浮土覆盖;道路及公共场地有专人管护,做到无尘、渣、垃圾及裸露土地;负责餐饮企业燃煤等经营场所整治和监督检查,引导居民住户实施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
(九)其它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对所辖区域内积存的建筑垃圾、
停车场地、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对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市政工地、待建工地所在的中小街道实施冲洗降尘作业;对辖区内渣土清运车辆进行检查。对违规车辆沿途撒漏进行查处。组织对二环路、三环路沿线周边停车场、水果蔬菜批发市场、建材市场出入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并设置冲洗降尘设置,组织对辖区内使用蜂窝煤等燃料的商家、住户倾倒煤渣进行规范管理。
(十)区目督办负责对区级各部门及街道办事处的扬尘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目标督查,按时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各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自具体整治方案,在组织开展扬尘集中整治工作中,要注意突出重点、抓难点、抓重点,统筹安排,协调一致,坚持边整边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及时汇总情况。
(二)各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扬尘集中整治工作,要将该项工作作为提高当前中心城区及城区空气质量的一项有效措施和首要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目前工作的重要范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主动协同配合,并做好督查工作,做到不漏面、不漏片、不漏段、不漏点,注重整治实效,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效率地搞好此次整治工作,切实完成整治任务。
(三)子站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是区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时间紧,任务重,整治的效果直接影响我区空气质量能否达标,为此各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