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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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们组对整顿驻京办提出几点建议:

1.驻京办内部进行制度改革,遏制腐败现象

首先我们组认为不能单单一撤了之。驻京办有四项基本职能:一是代表地方与中央各有关单位进行联系、汇报工作;二是收集、整理有利于所属地方发展的信息,开展招商引资;三是维护首都的稳定,协助中央和北京市有关部门做好所属区域来京上访人员的接收和联送工作;四是做好所属党委政府来京公务人员的接待服务等。那么,我们要考虑这些工作是不是必要的?如果是必要的,是刚性需求,即使裁撤掉,也必然会重新出现。现在,仅有一纸撤销令,却没有从根源找出症结,驻京办当然会披着其他马甲走上桌面,继续暗箱操作。

在大体上我们希望中央政府对大大小小的驻京办来一次清理直接明确,哪些省市、地区可以保留“驻京办”,哪些省市、地区不可以保留“驻京办”,精简驻京办数量并通过新闻媒体张榜公布,别再让各地的“驻京办”进行暗箱操作,挂羊头卖狗肉。再来对允许存在的驻京办进行必要和全面的改革。

首先,在政府与省区市主管部门之间建立经常性联系制度,实现信息互动,对驻京办事处领导干部实施联合监督,要坚决清理和取消“小金库”,实现信息对公众彻底阳光化。其次,建立廉政建设责任制,指导督促驻京办事处负责人与省区市主管部门领导、与驻京办事处各处室负责人签订廉政工作保证书。第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必要的约束机制,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驻京办事处主要领导离京信息反馈制度、省区市主管部门考查考核驻京办事处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时听取国管局意见的制度等。第四要建立上级审批程序制度且要完全公开。

2. 规范、约束中央政府的配置资源及管制权力、规范中央的财政拨款制度

造成现在资源配置现状是由于我国实行的分税制,这极大地改变了中央与地方关系,尤其是财政关系,“跑部钱进”现象只是其中的一个缩影。清理整顿只是治标,要真正管住驻京办,必须消除滥设驻京办产生的环境,其中主要是弱化地方在“跑部钱进”等方面的需求。驻京办负责发展对外联络、招商引资、向国家部门的争资跑项活动以及当地官员来访的公务接待。其主要任务是为自己所在省份、地区要钱,即“跑部钱进”。推动地方政府和企业设立驻京办的原因很简单:中央政府相关部门掌握着地方政府所需要之资源,也掌握着地方政府无法躲避的审批权力。资源的分配是驻京办产生的一个诱因。如何制定出一个好的资源分配制度是需要时间和经验的,这会是权衡利弊多方考虑磨合的一个过程。所以我们组认为现在的方向,是明确中央和地方的权力界限,让市场发挥效力。中央政府一方面,政府要完善体制机制,及时修补资金拨付、项目审批的制度漏洞,增强相关部委项目审批过程中的透明度,使资源配置更加公开、透明、合理。另一方面,要严处“闯红灯”的“一把手”,增强“撤销令”的杀伤力。

3.规范地方政府的公共财政制度和编制管理制度,增强政府预算

地方财政部门不要为违规设立的驻京办核拨经费,编制管理部门不要违规设立的驻京办审批编制,真正实现给违规设立的驻京办“断粮”。加强建立政府的预算机制,要地方政府的每一笔开支都纳入预算,每一个岗位都有明确职责,并接受公众监督。没有经费就不太容易出现违规设立驻京办无人知晓、地方编制内的干部长期“潜伏”在京城的情况。另外要消除官员制造秘密信息的激励,消除政府信息“上下不通”的情况,这样可以很好消除驻京办存在的土壤,这可能是比裁撤驻京办更重要的、观念上的变革。

4. 以法律法规明确规范驻京办及加强对公职人员的培训教育

现在看来我国没有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安排来规范完善国家资源分配,缺乏规范分配的法律法规。我们小组希望通过党的指导,人大立法以法律的形式规范政府的转移支付金的分配。如果没有法律的保障,不光是驻京办还会存在许多组织会钻法律的漏洞。

5.加强驻京办的“转型”

我们小组认为驻京办职能应更多地转向公共服务,从“为官服务”转变为“为民服务”,真正为当地来京的普通人搭建一个平台。希望驻京办不只是安排上京官员的食宿,更多地要为来京上访的上访人员提供一种渠道,而不是一种阻隔,只有这样才是最好杜绝腐败的途径。

总结:

驻京办是一个特殊的组织,它是经过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的,介于驻京办的特殊工作和产生背景都使得它在当代中国政治中存在一定的地位,想要在在短时间内“快刀斩乱麻”般的削去驻京办是不可能的,也是对我国经济有害的,我们只能走一步看一步慢慢来。对于而后到来的“后驻京办时代”我们是翘首以待,政府在行动,我们更多是一种支持的心态来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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