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法律信仰的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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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大学生法律信仰形成机制

试论大学生法律信仰形成机制

试论大学生法律信仰形成机制[摘要]本文分析了法律信仰形成的心理机制,提出高校法律教育应该遵行规律,通过正确定位高校法律教育目标,改进教学手段,提高吸引力,促使大学生产生法律感情,最终形成法律信仰。

[关键词]法律信仰机制大学生培育一、法律信仰形成的心理机制1.法律信仰是个体通过主体的自身体验而逐渐实现内化的过程。

个体所具有的法律观念与法律行为规范,不是与生俱来,归根到底都是从外部获得的。

个体接受社会影响,通过接受、吸纳和转化,将社会要求的法律价值观、法律规范和法律行为方式等法律目标转变为自己的内部经验,成为一种现实的稳定的行为方式和性格特征,这个过程就是法律信仰的形成过程。

人在出生后一段时间内是无所谓法律约束的,其行为由本能冲动所驱使。

但个体只要在社会中生活,就不能不受到法律规范的作用。

从社会的角度看,法律信仰是使某一法治社会得以实现和持续的手段,如果社会所要求的法律思想、原则和规范没有被个体所接受和内化,法律的社会功能便无从发挥。

因而,任何一个国家都会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和社会舆论的力量,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影响个体的身心,力图促使它的每一个社会成员内化法律,形成法律信仰。

另一方面,就个体而言,如果个体没有将一定的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内化,那么他就很难表现出合乎法治社会要求的法律行为,也就难以成为法治社会所期望的人。

因而,个体在实践过程中,行为和思维模式不断地被动或主动地接受社会的塑造,掌握作为社会成员所应具备的法律观念和法律行为规范,逐渐对法律表现出忠诚意识、崇尚觉悟、巨大热情和高度信任,并成为其人格的一部分,形成对法律的信仰。

2.需要——法律信仰形成的心理动力。

马克思说过,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相关。

法律信仰也是如此。

法的存在,因人们的需要而产生,也因人们的需要得到不断的发展和完善,法律正是为了调整人们之间的利益问题而产生出来的原则和规范,它通过对人与人之间的利害矛盾和利害冲突的调整,达到对整个社会的调整,维护和促进整个社会的生存和发展。

论法律信仰的培养

论法律信仰的培养

论法律信仰的培养
培养法律信仰是指通过教育和其他手段,使人们对法律有深刻理解和坚定的信仰,从而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

以下是一些论述培养法律信仰的重要方法和途径:
1. 法治教育:通过普及法律知识和宣传法治理念,使人们了解法律的重要性和作用,增强对法律的敬畏和信任。

2. 培养法律意识:通过法律教育和日常生活中的法制宣传,培养人们对法律的自觉遵守和自律,提高法律意识的水平。

3. 案例教育:通过案例分析和研究,让人们深入了解法律的实施和应用,明白违法的后果和遵法的价值。

4. 基础教育:从小学开始,加强对法律和法治的教育,让学生在具备基本法律知识的同时,培养法律意识和法律道德。

5. 规范引导:政府和相关机构应该制定明确的法律规范,并积极引导和监督社会行为符合法律的要求,树立法律权威。

6. 强化执法:加强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7. 宣传倡导:通过媒体、社会组织等渠道,广泛宣传法律的正义和公平,鼓励人们积极支持和参与法律事务。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逐步培养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增强全社会对法律的尊重和遵守程度,从而达到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稳定的目标。

同时,也需要推动法律的改进和完善,提高法律的公正性和可信度,以进一步增强人们的法律信仰。

基于课程思政论我国公民的法律信仰塑造

基于课程思政论我国公民的法律信仰塑造

基于课程思政论我国公民的法律信仰塑造枣庄职业学院严孝珍邓钧戈杨升赵长莉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秦守刚摘要: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全面推进。

立足于中国国情,社会主义制度和公民法律信仰的建立健全日益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

近年来,我国课程思政和大思政的概念被广泛认同接受并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在此基础上,从经济、政治文化、教育、价值观等不同视角切入,以课程思政出发点可以强有力塑造我国公民法律信仰。

关键词:法律信仰;课程思政;法治国家目前,我们对民主权利与民主法治的价值观培养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滞后,民主精神、宪法权威、法律意识尚未深入人心,还存在权力至上和官本位的思想。

因此,从校园教育入手,从课程思政的角度构建塑造现代国家公民的法律信仰的路径在当下依然任重道远。

一、法律信仰的内涵法律信仰从本质上讲是一种信仰。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1]。

这是目前在全球范围内最广泛、最容易被接受的意义上论述法律信仰的观点。

法律见成效需要两点:一是国有良法;二是人民全部遵循。

法律的信仰是一种世俗化入世的信仰[2]。

法律信仰是公民对法律的一种尊崇敬仰态度,是公民自愿认同法律、忠于法律、接受法律统治的一种心理状态。

这种信念在接下来公民与法律的互动中继续得到强化与累积,进而上升为一种精神信仰。

公民坚信法律至高无上,发自内心认可法治是现代国家的治理手段之一;认为它优于人治,在实践中自觉将法律内化为日常行为准则,并以日常行为去爱法、护法、守法。

二、课程思政的内涵及地位课程思政,实际上是思政化的专业课和专业化的思政课的相互融合,是大部分高职院校将思政课向外延伸到“统编思想政治理论课”“地方通识课”和“实践实训课程”等课程中;在开展课程思政时,依托或借助教育部统编思想政治理论课、地方通识课等课程,将之融入部分专业课和一定的社会实践课程环节的全校全方位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课程思政作为一种新的教学观,其地位由以下三个方面决定。

试论法律信仰的若干问题

试论法律信仰的若干问题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试论法律信仰的若干问题钟明霞、范进学关键词: 法律信仰/问题内容提要: 法律信仰的虚无,是当前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障碍之一。

作者认为法律信仰是法治建设的观念基础。

并就法律信仰问题,从法律为何能成为被信仰的对象;什么样的法律才能被人们信仰;法律被信仰应具备的条件等方面进行了阐述。

当代中国法治建设面临的困境何在?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还是权大于法、人大于法、以言代法、以权废法?在笔者看来,上述问题仅是中国法治建设的表层特征的一个反映,是当前中国历史的、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传统文化的以及道德的诸多因素整合的内在矛盾的外现。

这一困境也可归结为法律不被信仰。

而“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1〕“形同虚设”的法律,在于不为人们信仰所致。

当法律“形同虚设”时,法治——一种“法的统治”必然会被人治所替代,法治精神亦无法转换为中华民族的整体精神,从而难以完成党在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历史使命。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一、信仰法律——中华民族精神创造性转化的需要无论何种形态的社会,社会公众总有一种精神上的信仰对象。

如人类早期原始社会的图腾信仰,奴隶或封建社会的上帝或神灵信仰、君主或权力信仰,近现代社会的主义信仰、领袖信仰或法律信仰、金钱信仰等等。

人类对信仰对象的不同选择,或基于人类知识的匮乏,或基于主权者的强制与偏私,或基于思想自由权利的行使与运用抑或基于社会文明的发展与社会进步,等。

在当代中国,信仰法律则是基于中华民族精神适时地创造性转化的需要。

从本质上讲,现代法治精神是理性化的人的精神,保障人、尊重人、颂扬人、赞美人、肯定人是近现代人权、法治的主流,当人的精神、人的价值普遍要求以价值法律化为价值取向时,法治精神、法的精神便成为一种民族精神和社会精神。

而中华民族精神以往是以伦理道德为主要价值取向,这种价值取向是与中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农业文明相适应的,也是中国长期落后的根源之一。

法律信仰培养研究论文

法律信仰培养研究论文

法律信仰培养研究论文法律信仰是指个体对法律的信仰度和依赖程度,也是个体对于法律价值和权威性的信心和尊重。

法律信仰的深度不仅关乎个体的行为举止,同时也关乎社会的稳定和民主化程度。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法律信仰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法治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因此,对法律信仰的培养研究议题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

一、法律信仰的含义与重要意义法律信仰是指对法律价值和权威性的信心和尊重,也是对法律的信仰度和依赖程度。

法律信仰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意义:(1)维护社会稳定法律信仰能够约束个人的行为,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2)促进法治建设法律信仰提高了公民对法律的认可度和遵从度,促进了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

(3)实现公正正义法律信仰能够使人们对法律价值和权威性有更为深刻的体悟,进而实现更加公正的司法和公正的规则制定。

二、法律信仰培养的途径法律信仰的培养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包括以下几个途径:(1)着重法制教育法制教育是提高公民法律信仰度和促进法律信仰的重要途径。

通过法制教育,人们能够了解法律的基本知识和价值观,以此树立对法律的信仰。

(2)依法治国通过中国特色依法治国,每个人都能够看到自身和社会的变化,坚定依法治国、守法诚信的信仰,增强每个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信任。

(3)依法审慎依法审慎是法律信仰的体现之一。

当公民遇到法律问题时,寻求合法途径解决,便是依法审慎。

只有依法审慎,公民才能真正地尊重法律权威。

(4)打造法治文化构建法治文化体系,需要综合考虑文化因素,让人们从情感上、认知上、情境上等多个方面接触到法治文化。

打造法治文化体系也能够促进法律信仰的增强。

三、法律信仰培养的影响因素影响公民法律信仰的因素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文化巨变随着社会的发展,文化也发生了巨变。

文化的多样性和法律的统一性在某种程度上冲突,特别是在偏僻的乡村,很多人根本不知道法律的存在。

(2)司法不公当前,在一些地区,一些部门的民众的信任度还不够。

论中国社会法律信仰的培养

论中国社会法律信仰的培养

摘要法律信仰这一命题是由伯尔曼在其著作《法律与宗教》中提出,在伯尔曼的观点中,法律与宗教不可分割,而只有法律需要与宗教相互融合形成法律信仰,才能最终实现法律的价值。

在我国,随着法治社会进程的加快,“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依旧屡见不鲜,我国不少学者也希望培养中国社会的法律信仰来保证法律权威的实现,但是,在我国五千年的历史文化积淀下能否培养出合理的法律信仰成为了争论的核心。

本文通过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历史分析法对中国社会法律信仰的培养进行分析。

文章通过对于西方法律信仰形成的理论及历史背景进行研究,从而我国能否实施法律信仰进行重新的审视,并提出我国法律信仰构建的可行性出路。

文章共分为四个章节。

第一章对于法律信仰做出基本的概述,并具体分析法律信仰的概念、特征与价值;第二章对于西方法律信仰的培养及启示进行分析,西方法律信仰的发展有其内在的必然性及必要性,而这种必然性与必要性的根源在于西方的自然法学及宗教信仰的支持;第三章从西方法律信仰的视角对于我国法律信仰的构建进行分析,分别从政治、历史、理性、权威、价值这五个角度对我国法律信仰培养的悖论进行说明;第四章从法律信仰的再生角度进行论述,通过结合我国的历史及现实进行分析,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对传统意义上的法律信仰进行了超越。

西方法律信仰的培养与我国的现有国情并不相符,在西方法律信仰视角下,我国法律信仰培养存在内在的悖论。

但是如果从价值考量来看,法律信仰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寻根”,即我国的法律信仰重生不能仅仅依靠简单的法律移植,而需要从我国社会所处的政治、历史、文化、民族精神等深层结构当中吸取资源,用传统的文明秩序去赋予新的文明秩序更多的内涵及价值,而这才是我国法律信仰的再生。

关键词:法律信仰;悖论;再生AbstractLegal faith is this proposition by berman in his book of law and religion,in berman's point of view,the indivisible,law and religion and law requires mutual fusion,and religious law belief formation,to finally realize the value of law.In our country,along with the speeding up of the rule of law society,in order to guarantee the authority of law,scholars in the discussion of the legal faith is also more and more, and for whether need to transplant of law in our country,to ensure the authority of law is the core of the debate.In this paper,through literature analysis,comparative analysis,historical analysis of China's social law belief culture were analyzed.Based on western legal belief formation theory and studies the historical background,which can implement in our country legal faith to look at,and put forward the feasibility of constructing China's legal belief.The article is divided into four chapters.Make a basic overview of the first chapter for law belief,and specific analysis of the concept of law belief, characteristics and value;The second chapter for the cultivation of the western legal faith and revelation is analyzed,the development of western law belief has its inherent inevitability and necessity,inevitability and necessity which is rooted in the western natural law and the support of religious belief;The third chapter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western legal faith,for the construction of legal faith of our country is analyzed, respectively,from the background,history,rationality,authority,value the five Angle to our country the paradox of law belief;The fourth chapter is discussed from the viewpoint of legal faith regeneration,by combining history and reality of our country is analyzed,combined with China's specific national conditions,to go beyond traditional legal faith.The formation of western legal faith is not consistent with the existing nationalcondition of our country,in the perspective of western law belief,legal belief cultivation in our country exists inherent paradox.But look consideration from the value of the western law belief and legal belief is the core value of"roots",namely the legal faith of rebirth in China cannot just rely on simple legal transplant,and needs of society in China's history,tradition,national spirit and deep structure of drain resources,with the traditional civilization order to give new order more connotation and value,and this is the rebirth of our country's legal belief.Key words:legal faith;Paradox;regeneration目录摘要 (I)Abstract (II)引言 (1)第一章法律信仰的概述 (2)一、法律信仰的概念与内涵 (2)(一)信仰的概念 (2)(二)法律信仰的概念 (3)(三)法律信仰与信仰 (4)二、法律信仰的特征 (5)(一)民众的认同 (5)(二)历史的延展 (5)(三)社会的稳定 (6)三、法律信仰的肯定说与否定说 (6)(一)法律信仰的肯定说 (6)(二)法律信仰的否定说 (6)(三)本文观点 (7)第二章西方法律信仰的培养与启示 (8)一、西方法律信仰形成的背景 (8)(一)古希腊起源 (8)(二)中世纪成长 (9)(三)启蒙运动新的内涵 (9)二、西方法律信仰形成的必然性 (10)(一)理性主义 (10)(二)契约精神 (10)(三)宗教信仰 (11)三、西方法律信仰形成的必要性 (11)(一)法律价值 (11)(二)利益感知 (12)(三)民众的信服 (12)四、西方法律信仰的启示 (13)(一)传统文化积淀 (13)(二)具有时代内涵 (13)(三)变革与反思 (13)第三章西方法律信仰视角下培养中国法律信仰内在悖论 (15)一、价值观角度:一元论价值观的局限性 (15)(一)一元论价值观的生成 (15)(二)一元论解释法律信仰的误区 (15)二、认识角度:自上而下的价值灌输 (16)(一)民众信服的来源 (16)(二)民众参与法律信仰塑造的基础 (17)(三)当今我国民众自下而上参与法律信仰塑造的可能性 (17)三、法律移植角度:传统文化的割裂 (18)(一)法律信仰中的时间延展和经验积淀 (18)(二)西方文化与我国文化的区别 (19)(三)我国传统文化与法律信任 (19)四、理性角度:“法律工具”的再认识 (20)(一)法律工具主义的内涵 (20)(二)法律信仰对于法律工具主义的冲击 (21)(三)法律信仰也是法律工具吗? (21)第四章中国社会法律信仰培养的再生 (23)一、内核:法律信仰的“寻根”属性 (23)(一)法律信仰的根源 (23)(二)法律信仰的虚无主义 (24)(三)法律信仰与法律 (24)二、基础:民众应是信仰塑造的参与者 (25)(一)民众参与的必要性 (25)(二)民众参与的方式选择 (25)(三)“和而不同”的民众信仰差异 (26)三、路径:基于当下国情对传统文化重新认识 (26)(一)基于当下国情的认识 (26)(二)传统文化的时代意义 (27)(三)整合路径选择 (27)四、发展:求助、参与、反抗 (28)(一)第一层级:求助 (28)(三)第三层级:反抗 (29)结论 (30)参考文献 (31)攻读硕士期间发表学士论文情况 (35)致谢 (36)引言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无论是在立法中还是司法中都取得了较大的成就。

论法科学生法律信仰的培养

论法科学生法律信仰的培养
认 为 应 当积 极 参 与 立 法 , 且 能 自觉 守 法 , 对 法 律 中不 公 而 面 正 的 现 状 , 能做 到 守 法 的 同 时 积 极 反 映 意 见仰 认 知 现 状
法 律 信 仰 是 拒 绝 盲 目的 , 是 以 理 性 为 基 础 的 。法 律 它 信 仰 是 社 会 主体 对 社 会 法 的现 象 的一 种 特殊 的 主 观 把 握 方 式 , 社会 主 体 在 对 社 会 法 的 现 象 的 理 性 认 识 基 础 上 油 然 是 而 生 的一 种 神圣 体 验 , 对 法 的 一 种 心 悦 诚 服 的 认 同 感 和 是
用 主 义 占了 上 风 , 说 明 对 于 法 科 学 生 的 法 律 信 仰 教 育 应 这
许 利 平
( 丘师 范学 院 ,河 南 商 商丘 4 60 ) 7 0 0
[ 摘 要 ] 法 律 信 仰 的 实践 直接 关 系到 中 国法 治 建 设 的 成 功 与 否 , 系到 中华 民 族 的 前 途 与 命 运 。 然 而 , 关 近 年 来 法 学教 育 却 鲜 有 涉及 , 即便 是 对 在 校 的 法科 大 学 生 也 忽 略 法 律 信 仰 教 育 。本 文 基 于法 科 学 生 法律 信 仰 的 问卷 调 查 , 析 了学 生 的 法律 信 仰 认 知 现 状 , 及 影 响 法 律 信 仰 的 因 素 , 提 出通 过 调 整 教 学 内容 、 变教 育 方 分 以 并 转 式 、 换 教 育 理 念 、 移 教 育 重 心 等途 径 有 针 对 性 地 培 养 法 科 学 生 的 法律 信 仰 。 转 转 [ 键词] 法科学生 ; 关 法律 信 仰 ; 养 培

法 律信 仰 是 一 种 法 律 精 神 的 体 现 , 蕴 含 于 社 会 主 体 它 在现实社会 生活中对 于法律 的情感 、 态度 以及法 律行为之

论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培育

论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培育

收稿 日期 :2 0 — 2 l 0 90 一9 基金项 目:吉林省教育科学 “ 十一五”规划项 目 “ 校大学生信仰确立途径的研究” 的成果之一 ( 高 GH0 2 3 86)
Hale Waihona Puke 作者简介:齐依南 ( 9 5 ,女,廊坊师范学 院讲师 ,研究方向 :理论法学。 1 7 一)
三 、基 于 大 学 生礼 仪 失 范根 源 的 对 策 思考 我管 理 、 自我服 务 ,努力实 现礼仪理 论 内化 为学生 自 1. 认真规 划 ,统 筹安排 大学生礼仪教 育 的 内容 , 是规 范大学生礼仪 的 坚实基础。学校 礼仪教育 是一项 系统工程 ,理 应从娃娃 抓起 ,并贯 穿从幼儿园 、小学 、 中学直 到大学 的学校教 育全过程 ,因此 必须对 各级学 校 、各个 阶段 礼仪教育 的 内容进 行整体 规划 ,形成 完 整 的礼仪教育 系列 。 当前大学 校园 内,礼仪理论 教育还 很薄弱 。有必 要开设礼仪理论课程 ,使大学 生懂礼 、明礼、用礼 。有 条件 的学校 ,可以将其 列为必修 课 ,给 一定学分 ,以 提高全 体师生 的重视程度 。针对 大学生 而言 ,办 公室 礼仪 、求职应聘 礼仪 、网络礼仪 、国 际礼仪等 应该成 为教育 内容的侧重 点。 同时要不 断深化大学 生礼 仪理 论修养 ,不仅知道 “ 怎么做” ,也要 明白 “ 为什 么要这 样做” ,要注意对 礼仪理论及其 文化底 蕴的深入探 讨 。 2 理论与实践并重,拓展 大学生礼仪教 育的途径 , . 是规 范大学生 礼仪的 突破 口。大学 礼仪教育 ,仅仅停 留在理论层 面还不够 ,毕竟 礼仪不是 纸上谈 兵 。要通 过多个渠道 来不断加强认 识、规范行为。在实践层面 , 我们应让 礼仪操作贴 近实 际、贴近生 活 、贴 近学生 自 己,突出礼仪 实践 的针对性 与实效性 。在实 际工 作中, 可以通过海 报 、板报 、广播 、讲座 、校 园网络 等宣 传 媒 介 ,筹 建礼 仪服务 队 、礼仪 协会等 社团组织 ,以各 种礼仪方面 的相 关活 动为载 体 ,如演 讲 比赛 、情景模

谈法律信仰的培养

谈法律信仰的培养

谈法律信仰的培养作者:卜晓燕来源:《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2014年第01期摘要:法律信仰是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非制度因素,但中国社会目前并没有孕育出普遍的法律信仰,这主要是因为中国没有孕育法律信仰的思想根基和法律基础。

法律信仰的培养是一个历史过程,且需要考虑法律信仰的主客体以及培养法律信仰所需要的条件。

中国可以在法治建设的过程中有意识地培养政府和公民的法律信仰。

关键词:法律信仰;法律意识;法治建设;儒家文化一、问题提出亚里士多德谈法治的两个条件是:已制定的法律得到普遍的服从;被普遍服从的法律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

前一个条件是法治的非制度性条件,第二个条件是法治的制度性条件。

法治的制度性条件是被讨论的比较多的,也是致力于建设法治国家的政府所普遍关注的,包括各项法律制度的完善,保障法律实施的各项程序的建设等相关环节。

例如我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建。

法治的非制度性条件包括公民对法律的态度、认知等意识层面的认同以及实际中以法律为准绳的行为上的服从等。

法治的非制度性条件在一定程度上是以制度性条件为基础的。

首先,法律得到普遍的服从在服从的主体方面来看,可以分为:国家在运用权力过程中服从被法律,公民在行使权利时服从法律。

其次,法律得到普遍的服从在服从的程度上可以分为:行为上的服从和意识上的服从。

法律信仰就是在心理上在意识上对法律的高度认同和接受。

法律传统的得以延续是因为法律意识的传承。

因而,法律意识是具有历史传承性的。

也就是说一个国家的法律意识不会在短时间内培养起来,而法律信仰作为法律意识中更高程度的要求显然不会靠国家所谓的政策鼓励或者部分法学家的理论宣扬就可以迅速地崛起。

1999年,我国将“依法治国”写进宪法,开始建设法治国家。

至今已有十余年,我国称已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但是,现实中制度上的立法空白仍然很多,法律的实施状况仍然不尽人意。

除了这些制度层面的问题,还有一点让人颇为介怀——中国并没有西方法治国家所存在的法律信仰。

新形势下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培养

新形势下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培养

法律 文 化 中缺乏对 法律 的信 仰 , 直 以来都 是权 力 一 支 配一 切 。在 这样 的情 况下 实施 以法 治 国的方 略 , 是 社会 进 步 的一 种 表 现 。经 过 3 0年 的改 革 开放 , 我 国的法 律体 系 已经初 步 建 立 ,民众 的法 律 意 识
在 要 求
法律 的认 知和遵 守 已经 扩展 到全球 的领 域 。因此 , 作 为 我 国社 会 主义 市 场 经济 发 展 高素 质 后 备力 量 的大 学生 , 更需 要 知法 、 法 、 法 , 对 法 律 的坚 守 信 其 定 信仰 密切 关 系着我 国市 场经 济 的发展 。 ( ) 大 学 生 法律 信 仰 的培 养是 社 会 发 展 的 三


大 学生法 律信 仰培 养 的必要 性
我 国正 在 逐 步 完 善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体 系 。 没有 良好 的法制 环 境 ,市场 经 济 就无 从 实 现 资源 的优 化 配置 , 法 实现 经 济 利益 的最大 化 。因此 , 无 市 场 经 济 的运 行 必 须 遵 循 自愿 、 等 、 平 、 信 平 公 诚 的法 律规 则 ,市 场 经 济要 求 每个 参 与 市 场运 行 的 主体 既要 遵 循市 场运 行 的 内在规 律 .又要 遵 守 市 场 经 济 的法 律原 则 。在 治 国方 略逐 渐 转 向法 治 取 向的过程 中 。 各个 领域都 将 以合 同界定 双方 的经 济 关系。 以法 律 预防 和解决 纠纷 。在 市场 经济下 的任 何一 个公 民 . 将受 到法 律 的规制 。尤 其是在 经济 都
安 阳工 学 院 学 报 第 三 期
Ju a fAn a gI si t f e h ooy o r l y n n tueo c n lg n o t T

对法律信仰培养的几点思考

对法律信仰培养的几点思考
的 信 仰 的树 : 就 无 从谈 起 。
就在 于通 过 改革 司 法体 制 , 按 烈 司法独 立 的要求 设置 权 力结 构 , f : 将 其 上升 为宪法 规 _ 刀 实保 障司法 独 立 : 和 司法 公 I 。
二、 培 养 法 律 信 仰 的 几 点 建 议
( 一) 程 序 正 义要 实现 。
从而使法钭 £ 最 终 成 为 众 确 信 和 信 仰 的 实践 基 础 。 其 中 司法
公 正对 提 高 社 会土 体 的 法律 意 识 , 树立 社 会 主体 对法 律 的信 仰 良好 体 制。否则 , 如 果缺乏 体制 的保 障 。 Ⅱ I J 使 人们 埘法 { _ = l c 知 识 知 起 着 关 重要 的作 用 。而 我 Ⅲ现 实 生 活 巾 , 司法 腐败 现 象 还较 道 得再 多也 只能是 漂亮 的摆 设 , 而 不能 变成 真 实用 的 东 , 甚

整 套信 仰 体 系 问 题 。经 过 三十 年 左右 的立 法运 动 , 我 已经 的否定, 直至怂恿人们产生对法律的蔑视。孟德斯鸿《 论法的精
有 了火致 成型的法律制度, 但同时火众对执法和司法状况又有 神》 写到 : “ 如 果司法 权 同行政 权合 二 为一 , 法 官 便将 握有 压迫 者 普遍的失望和不满, 这种失望反映了人民对法律 的负面评价和 的力量 。如 果 同一个 人或 者是 由重 要人 物 、贵族 或平 组成 的
的 法治建 设 过程 中遇 到 了很 大 的障碍 ,其原 因在 于对 作 为‘ 硬 伴’ 的 法律制 度 的过 分重视 和对 作 为 “ 软 件” 的 精 神 性 法律 观念 的过 于漠视 ,也 就是说 没有 形 成对 于
其他因素的干扰。法院是法针 啪 最重要实施机关 ,是社会公 n :

培育法治信仰的深厚土壤

培育法治信仰的深厚土壤

治状态不是乌托邦,通过人们的不懈努力就可以实现。

2.法治信仰首先要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3.法治信仰应该建立在懂法治、信法治的基础上,法治信仰是知识论与价值论的高度统一,是知与信的高度统一。

4.法治信仰可以归结为法治观念的范畴,是法治观念的最高形态。

我以为,法治观念有三种形态,第一是法治意识,着重对法律的遵循;第二是法治思维,着重对法律的适用;第三是法治信仰,着重对法治的追求。

这三种形态是一个递进的关系,有法治意识才有法治思维,有法治意识与法治思维,才可能产生法治信仰。

5.法治信仰必然体现人类主体性的张扬。

我们只有胸怀理想,勇往直前,百折不挠,才能实现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目标。

6.法治信仰与共产主义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念并行不悖。

共产主义社会一定是一个法治的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培育法治信仰的深厚土壤文/高鑫美国法学家伯尔曼有一句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五章“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导语段的第一句话就是“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法治必须且应该成为一种全民的信仰。

法治信仰的定义法治和信仰分别有许多不同的定义,要给法治信仰一个准确的定义很难。

关于法治,我认为它是与人治相对立的一种治国的理论、原则、方略与制度。

法治论认为,国家的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决定性因素和条件不在于领导人是否贤明,而在是否有一套良好的法律和制度。

关于信仰,我认为它是对某人或某种主张、主义、宗教的尊崇,并以之作为自己行动的榜样或指南。

1.法治信仰是对理想的国家、社会治理状态即法治的愿景和追求,这种法卢梭说,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112 人民法治法治文化FAZHI WENHUA要组成部分。

7.法治信仰应该是全民信仰。

法治信仰的现状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期,党和政府坚定不移地厉行法治,无论是在国家层面,还是社会与个人层面,法治信仰是在不断得到塑造、增强并逐渐深入人心的。

试论公众法律信仰的培养

试论公众法律信仰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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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l 8卷 第 9期
山西 高等 学校社 会 科 学学报
20 06年 9 月
而大家所 服从 的 法律又 应该本 身 是制定 得 良好 的法 律 。 法 律得 到普遍 的服 从不 外 乎 两种 方 式 : 是 来 ” 一 自国家 的强 制 ; 是 出 于对 法 律 信 仰 的 自觉 服 从 。 二
这两种方式应该是结合 而为的。众所周知 , 国法 我
治化道路是以政府 为主导 自上而下推行 的, 尽管法 治化选择满足了社会生活诸方面发展 的法治需求 ,

和我们每一个人 的共同努 力去培养法律信仰 , 把政 府推动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 通过 自下而上和 自上而
下 的 双 向互 动 为法 治化提 供 强大 的动力 源 。
的认识。有人认为 , 法律信仰是两个方 面的有机
二、 公众 法律信仰缺乏 的原 因
我国公众缺乏法律信仰 既有历史原 因, 也有现
也 为实 践证 明是伟 大 的 、 正确 的 , 但广 大人 民群众 法
横、 残暴又使人们对法产 生畏惧 、 鄙视甚 至憎恨 , 因 此也更谈不上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任了。人们对待法
[ 收稿 日期 ]2 0 0 6—0 4—1 6
[ 作者简介]王莉梅 (9 8一) 女 , 17 , 山西太原人 , 山西 医科大 学汾 阳学院教 师, 职硕士研 究生。 在


对公众法律信仰 的理 性思考
治精神和法律信仰的缺乏决定 了我国建设法治社会 的道 路是艰 苦 的 、 曲折 的和长 期 的 。因此 , 突破 法 要
治 建设 的瓶颈 , 断推进 法治 进程 , 必须通 过社 会 不 就
自党 的十 五 大 以来 , 国在 近十 年 的法 治 化 进 我

浅析我国法律信仰的现状及培养

浅析我国法律信仰的现状及培养

浅析我国法律信仰的现状及培养[摘要]法律信仰是社会主体在对社会法的现象在理性认识基础上油然而生的一种神圣体验,它是法治国家形成的内在推动力。

注重培养公众权利意识、法律与经济紧密结合、消融国家优位理念、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等,有助于法律信仰的实现。

[关键词]法律信仰;法治;法律价值;法律意识“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美国比较法学家和法制史学家伯尔曼的话,在今天已成为被广泛引用的箴言。

一个社会若失去了民众对法律的信仰与尊重,即便制订出千百部再好的法律,也难以内化为一种民族传统和民族精神,从而难以完成建立法治社会的历史使命。

在当下的法治语境中,许多学者认识到仅有制订得良好的法律规范、辅以一套健全的法律运行机制,再由国家自上而下地强制贯彻推行,并不可能达致真正的法治状态。

对于法律信仰是达致法治之境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学界已基本达成共识。

一、法律信仰之概念在信仰问题的阐述上,论者总是将其与宗教或某种主义联系起来。

如《现代汉语词典》对信仰的解释是:“信仰是对某人或某种主张、主义、宗教极度相信和尊敬,拿来作为自己行动的榜样或指南。

”[1]在笔者看来,信仰是指主体基于社会生活的经验和情感体验而产生的对人和社会生活终极价值和目的的一种主观把握方式,对神圣性的信仰对象极度的信服、依赖和尊敬,从而将之作为行动的指南或榜样。

法律信仰与宗教信仰有密切的联系,在一定意义上讲,信仰是宗教的固有内容,这便是人们往往把信仰一词归诸宗教名下的根本原因。

在宗教史和文化史上,宗教产生的一些规则通常被称为“教法”或“宗教法”,而人们对这些规则(即宗教法)极度信服、依赖和尊敬,并将之作为行动的指南或榜样,这就是宗教信仰。

与宗教信仰相似,法律信仰即主体在对社会法律现象进行理性认识、发现法律的价值取向与注意内心的价值追求相契合后,对法律油然而生一种神圣的体验,自觉地认同、依赖、尊敬、信服法律,并将之作为行动的指南或榜样。

可以看出,法律信仰是主体对法律价值(客体价值)及自身价值(主体价值)双重体现的结果,它得以产生的关键在于主体对事物(包括法律和自身)的主观认识。

浅论法律信仰的涵义及其培养途径

浅论法律信仰的涵义及其培养途径

通过{ 高公 民素 质、 毫 普法教育 、 加强法律文化积淀 、 增强 法律公信 力等途径以到达 法律信仰 社会普遍 化的彼岸 。
关 键 词 : 律信 仰 途 径 法
法律 信 仰 的 涵 义 获 得 普 遍 的 服从 . 大 家 服 从 的法 律 又应 该 本 身 是 制 订 得 良好 的 而 关 于法 律 信 仰 是 什 么 .有 观 点 认 为 .法 律 信 仰 是 长 期 的 法 法 律 ” 与法 治 相 对 的 一 个 概 念 是人 治 尽 管 人 治 的历 史 要 比法 “ 律 实 践 经 验 的积 累和 理 性 思 维 活 动 的结 晶. 人 类 把 握 社 会 法 律 治 更 为 久 远 . 很 少 有 思 想 家 对 人 治 下 过 定 义 人 们 一 般 认 为 . 是 但
浅 论 法 律 信 仰 的 涵 义 及 其 培 养 途 径
霍 正成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西师范大学法学院 广
广 西 桂 林
5 10 1 4 0 6
中图分类号 : 9 D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0 8 9 5 (0 20 — 0 6 0 1 0 — 2 X 2 1 )3 0 3 — 2
摘 要 : 治 社 会 里 , 律 信 仰 的 内容 决 不. 简 单 地 崇 尚法 律 的僵 硬 条 文 。在 此 意 义 上 , 框 主 义 必 须被 摒 弃 , 此 同时 文 章 主 张 法 法 能 框 与
么实 质 区别 。 现 代 汉 语 词 典 对 “ 仰 ” 定 义 是 :对 某 人 或 某 种 主 张 、 信 的 “ 主 义 、 教 极 度 相 信 和 尊 敬 。 来 作 为 自己行 动 的 榜 样 或 指南 ” 宗 拿 。作

试论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中法律信仰的塑造

试论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中法律信仰的塑造
( ) 学科 地 位 不 独 立 , 师 资 力 量 薄 弱 二 虽 然 法 律 信 仰 一 直 是 有 识 之 士 关 注 的 一 个 研 究
领域 ,但在法学教育 中它 却缺 少独立 的学 科地位。 只 是从 属于 法理 学 或者 法学 基本 理论 。这种 没有 独立
学 科地 位 的情 形 ,客 观 上 削弱 了对 “ 律 信 仰 ” 这 一 法 重 要 的学 术 研 究 和 教 学 领 域 的 重 视 程 度 。 也正 是由于 没有独立的学科地位 ,所 以在 当前法 学教育 中偶 有开设法律伦理之类课程 的教师 绝大部分 都 由法理学 或法学基础理论类 的教师 承担 。在 “ 法律 信仰 ”理论和实践层 面有深入研究和教学经验 的专业 法学教 师较少 ,师资力量极其薄弱 。这 是限制在法学 教育 中对法 律信仰 进行系 统培训 的最重要 的 因素 。
试 论 法 学 应 用 型 人 才 培 养 中 法 律 信 仰 的 塑 造
王 月
( 甘肃政 法学 院 ,甘 肃 兰州 7 0 7 3 0 0)
摘 要 : 无论 何 种 形 态 的社 会 ,社 会 公 文 总 有 一 种 精神上 的信仰对 象。在法治社会 ,信伸 法律则是依法 治 国 的 需 要 。 作 为 我 国法 律 职 业 的主 要 承 继 者 , 法 科 学 生 更 需 要 有 坚 定 的法 律 信 仰 和 高 尚 的 法 律 职 业 道 德 。 基 于 此 ,在 我 国培 养 法 学 应 用 型 人 才 的过 程 中应 当重视 对学 生法律信 仰 的培养和 教 化。
关 键 词 :应 用 型 人 才 ;法 律 信 仰 ;职 业 伦理 观 念
法 律信 仰 对 于 法学 应 用 型 人才 培 养 的 重 要 意 义

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论文

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论文

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论文范文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高等教育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历史使命,大学生是未来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生力军和主力军。

大学生善于独立思考,思维敏捷,容易接受新思想、新事物;喜欢表现自己、设计自我,注重个人的现实利益,对自身的素质要求较高。

但由于某些社会风气、传统道德和法制教育的不足,致使其法律意识方面非常淡薄,甚至缺失。

有鉴于此,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就更不容忽视,而且应当成为大学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1.法律信仰缺乏法律信仰是指基于社会主体通过对法律现象的感受而形成的内心对法律价值的认同,对法律的坚定信念和尊重,是公众自觉守法的升华。

部分大学生崇尚权力,迷恋金钱和财富,对法律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认识没有准确地把握,对法治缺乏信心,甚至认为法律是实现目的的手段和工具,受权力和金钱的支配,有了权力和金钱,就可以为所欲为,颠倒是非。

2.法制观念淡薄人之为人,最首要的就是其言行举止受到各种规范的约束,如校规、道德、法律,以及各种社会礼仪习惯等,其中,最基本的规范应当是道德和法律,大学生更应如此。

然而,部分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他们或者动辄恶言相向,互相看不起对方;或者漠视对方权益,无事生非,造谣中伤,恶意攻击他人;或者不知如何保护自己被他人侵犯的合法权益,只能忍气吞声;更有甚者,根本无视法律的存在,最终不得不受到法律的制裁。

例如轰动全国的马加爵恶性杀人案件,还有发生在北京动物园的清华大学生刘海洋的泼熊事件等。

3.法律知识不足当代大学生由于长期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其法律素质不高,他们所知道的一些法律知识,也仅限于课堂上的灌输所得。

他们始终认为只要不违法犯罪,学习法律便一无是处,从不会积极主动地学习法律法规。

殊不知,大学生法律素质的高低,不仅关系到大学生自身的命运和前途,而且关系到民族的振兴、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4.强调权利而忽视义务权利和义务是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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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 , 法 制 则遭 到 了严 重 的 破 坏 , 制 造 大

法 律 信 仰 的 内涵
二、 我 国法 律 信 仰 匮 乏现 状 及 成 因分 量 冤假 错 案 , 这 使 得 法 律 的 权 威 再 次 丧 失
殆尽。
美 国法学家伯 尔曼说过 , “ 法 律 必 须 析 被信仰, 否则 它 将 形 同虚 设 。 ” 而 对 于 法 律 信 仰 的定 义 , 在 学 界 较 有 影 响力 的观 点认

在 当代 中国, 法律信仰 的匮乏 已经是
( 二) 法律体 系本 身存在缺失 。 具体表
1 、 立法制定过程存在缺 陷。现实 中,
个不争 的事实 。 法律虽然有着形式上至 现 在 :
但在实 际运行 中, 常 常 是 为: “ 法律信 仰是根源 于人类对人 性和社 高 无 上 的地 位 ,
阴法 阳儒 ” 的, 中 国人 内心 深 处 一 直 是
及其运行 实施 中的缺 陷等, 导致 当代 中国 律 ,才 能真 正 理 解 法 律 所 代 表 的公 平 、 正 缺 乏 法 律 精 神 和法 律 信 仰 的 ; 另 一 方 面 ,
法律信仰 匮乏的原 因进行 分析 , 试 图探讨 义、 平等 , 才能对法律尊敬和信赖 , 心甘情 近 代 以来 , 我 国 引入 了大 量 西 方 先进 的法
2 、 我 国立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法监督制度也存在缺 陷。 立
这 需 要 心理态度 , 这种心理态度不仅是对于 自然 以及 传 统 的法 律 文 化 未 能 促 成 法 律 信 仰 法 监 督 是 一项 专 业 性 很 强 的 工 作 , 在 中 国古 代 社 会 , 根据文献记载 , 专 门 的 组 织 机 构 和 人 员 来 保 证 监 督 活 动 法的信仰 , 还包括对现实 中国家制度 的法 的生 成 。 而 我 国 现 有 情 况 显然 缺 乏 这 律 的信 仰 ; 不 仅 包 括 对 法 律 制 度 和 法 律 程 法 律 一 般 称 之 为 刑 , 历代 法 典 也 一 律称 为 的 良好 效 果 。 序 的信 仰 , 还 包 括 对 整 个 法 律 的运 行 机 制 刑律 , 而“ 法 即刑 ” 、 “ 无讼 ” 、 “ 厌讼 ” 等 文 化 样 的专 门机 构 。 和 法 律 职 业 的信 仰 。基 于 这 种 心 理 感 受 , 观 念 也 使 得 人 们 对 法 律 产 生 畏 惧 甚 至 排
在 中国培育法律信仰, 以推动社会主 义法 愿地遵 守法律 、 依法办事 , 从而发挥 法律 律制度 , 中国悠久 的历史所积淀 的文 明又
治建设 的途径 。 关键 词: 法治; 法律信仰
中图分类号: D 9 文 献标 识 码 : A 原标 题 : 试 论 法 治 建 设 中法 律 信 仰 的培 育
公众的法律信仰 , 唤起 民众对法律尊敬和 时 期 内 , 由于 极 “ 左” 思想的影 响, 法 律 又
信赖 , 已经 不 可 避 免 地 成 为 了我 国建 设 社 被看 成 是 阶级 斗 争 的工 具 , 个 人 迷 信 恶 性 会 主 义 法 治 国 家 时 的 一个 重 要 课 题 。
收录 E l 期: 2 0 1 3年 3月 2 1日

的应 有之 用 。 而 目前 我 国在 法 治 建 设 中存 抗拒 着西方文 明的冲击 , 在现 实 中, 西 方 在 的 一 个 重 要 问题 就 是 公 众 的 法 治 意 识 法 治 模 式 难 以在 中 国文 化 中 扎 根 , 因 而 得 淡薄, 法律信仰严重缺乏。 因此, 如 何 建 构 不 到 广 泛 的认 可 。 而 新 中 国成 立 后 的一 段
会 生 活 的科 学 分 析 和 理 性选 择 , 进 而 所 形 权大 于法 、 情大于法, 授权立法 、 越权立法 作 为立法者 的人 大代表在 实 际上只有 极 司 法 也 存 在 不 能 独 立 的 少 的 一 部 分 懂 法 , 立法时 间又短 , 这 都 使 成 的对 社 会 法 的现 象 的 信 任 感 和 依 归 感 , 的现 象 广 泛 存 在 , 在 我 国 立 法 以及 对 法 的现 象 的神 圣 感 情 和 愿 意 为法 问题 。也正是这些发生在身边 的事 实, 使 得 立 法 存 在 种 种 不 足 。 同时 ,
而 献 身 的 崇高 境 界 。 ” 另有 学 者 在 这 一 定 公众畏惧 法律甚至蔑视法律 , 尽可能地规 决策 和 制 定 的过 程 通 常 表 现 为 由上 而 下 ,
对 法律失去 了信任 , 更 勿 论 信 仰 太 多体 现 党 政 组 织 和 上 级 意 志 , 立 法 机 关 义 的 基础 上 , 对 法 律信 仰 的 概念 作 了 进 一 避 法 律 , 结 合 我 国国 情 以 及历 史等 方 面 分 析 我 普 遍 受制 于 行 政 机 关 , 其 立法 及 监 督 审 查 步分析, 认 为 法 律 信 仰 一般 来 说 包 括 信 仰 了 。 主 要 包 括 以下 几 作用 很 大 程 度 上 被 淡 化 , 这 都 与 主 权 在 民 情 感 、信 仰 态 度 和 信 仰 行 为 三 个 要 素 , 它 国法 律 信 仰 匮 乏 的 原 因 , 带 有 很 大 的 形 而上 学性 和 超 越 性 。 笔 者 认 个 方 面 : 为, 法 律 信 仰 是 一 种 对 法 律 尊 敬 和 信 赖 的 ( 一) 历史原因。 我 国 法 律 的 发 展历 史 的 立 法 民 主精 神 不 符 。
试论 法律 信仰 的培 育
口文 /李 雷
( 郑 州升达经贸管理 学院 河南 - 郑 州)
[ 提要] 本文通过对传统法律文化 实现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 , 离不开 是 权 利 意 识 淡 薄 。 中 国 社会 自秦 以后 一直
中法律信仰的缺 失, 以及现 实中法律 自身 法律信仰 。 只有公众 以信仰 的态度对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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