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开信用证协议书-协议书-

代理开信用证协议书-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XXXXXX

乙方/受托方: XXXXXXX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开立信用证事宜,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甲方书面填写《信用证确认单》,由甲方的授权签字人签字,在委托开立信用证前5个工作日书面交给乙方。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全权负责联系供应商,与供应商订立商品买卖协议,确定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价格、交货期、装运港、卸货港等相关环节,并在委托乙方开立信用证时书面提供给乙方,甲方承担货物买卖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和由此导致的损失。

2. 开立远期L/C:甲方在乙方开立信用证前缴付开证保证金,即货款的30%,并在信用证到期日前三天将余下70%货款、银行手续费打到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开立信用证后,在甲方未支付乙方要求的全部款项前,信用证项下的货物所有权及处理权为乙方所有。如到期未及时偿付全额款项,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责任,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银行利息,同时按日息千分之六支付违约金。如信用证到期后超过10天甲方仍未支付尾款,银行利息照收,违约金按货款金额日息百分之一点二计算。

3. 甲方承担货物进口过程中的各项费用(增值税、关税、

海运费、港口费、运费等)。

4.代理费用:代理费按实际到货金额的百分之一点五(1.5%)连同信用证尾款一起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支付足额保证金以后,乙方应保证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信用证受益人开立信用证,乙方在开出信用证过程中、开出信用证后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由于国内外银行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一切风险和因此导致的损失。

2. 乙方在收到银行的信用证单据以后,应及时交付甲方指定代理报关公司进行报关。

3. 信用证出现不符点的情况时,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须得甲方同意方进行承兑。

四、其他约定条款

1. 委托开立的信用证经过银行承兑后,甲方不得拒付信用证尾款及代理费,甲方必须承担付款责任。

2.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2014年05月15日至2015年05月14日

3. 本协议生效后,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共同协商修改并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日期为准立即生效,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盖章后生效。

4. 本协议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交由天津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XXXXX 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乙方: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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