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证券交易市场体系
我国证券市场监督管理体系
我国证券市场监督管理体系
我国证券市场监督管理体系是指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主管的一系列监管机构和制度,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我国的证券市场监督管理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证监会:负责全面统一、监管我国证券市场,制定并实施相关法规和政策,对上市公司、券商、基金公司等各类市场参与者进行监管,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和制度。
2. 上交所、深交所:作为我国两大证券交易所,负责股票和债券的交易和信息披露,履行市场运营、自律监管的职责,推动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和透明化。
3. 中央结算公司:作为证券市场的核心机构,负责证券的登记、结算和清算,确保证券交易的安全和有效进行。
4. 监管部门:包括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负责对证券市场内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和处罚,维护市场秩序。
5. 自律机构:包括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基金业协会等,负责对证券、基金行业从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制定行业规范和自律准则。
此外,我国还设立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证券法院等机构,以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监督管理体系的完善和有效性。
总的来说,我国的证券市场监督管理体系通过多个监管机构的协作和配合,形成了一个相对完善的监管网络,以确保证券市场的公平、公正和稳定运作。
中国证券市场法规体系
中国证券市场法规体系中国证券市场法规体系导语:中国证券市场作为一个新兴的高速成长的证券市场,在短短十几年的时间里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和结算网络覆盖了全国各地。
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的知识内容吧。
我国证券市场法规体系:构成制订机构举例国家法律人大或人大常委会《证券法》《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刑法》及修正案行政法规国务院《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部门规章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其直属机构〈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自律规则行业自律性组织(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协会)各交易所交易规则、会员管理规则、《中国证券业协会章程》《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业从业人员执业守则》证券市场监管的意义:(1)保障投资者利益(2)维护市场秩序(3)发展和完善证券市场体系(4)准确和全面的信息证券市场监管的目的:(1)保护投资者(2)保证证券市场的公平效率和透明(3)降低系统性风险证券市场监管的原则:(1)依法管理(2)保护投资者利益(3)公开公平公正(4)行政管理和自律相结合证券市场监管的主要手段:法律、经济、行政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集中统一的行政监管中国证券业协会和证券交易所:行业自律管理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为防范证券公司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提供资金保障现行《证券法》于2006年1月1日起生效,规范股票、公司债券、其它证券的`发行、交易和监管活动。
共12章。
现行《公司法》于2006年1月1日起生效,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共13章。
基金监管的目标:(1)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2)保证市场的公平效率和透明(3)防范和降低系统性风险(4)推动基金业规范发展基金监管的原则:(1)依法管理(2)公开公平公正(3)监管和自律并重(4)监管的连续性和有效性(5)审慎监管基金监管框架: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基金管理人及其业务活动实施监管基金行业协会:行业自律管理日常监管实施: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各证监局、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公司会员部【中国证券市场法规体系】。
我国证券行业市场监管层级体制
目前,我国已逐步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较为完整的证券行业监督管理体系。
作为证券行业监管的基本法律文件,《证券法》明确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并规定:“依法设立证券业协会,实行自律性管理”。
据此,我国证券行业形成了以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为主,中国证券业协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自律性组织对会员实施自律管理为辅的监管体制。
(1)行政监管经国务院授权,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证券市场实行监督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并承担以下具体职责:依法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行使审批或者核准权;依法对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登记、存管、结算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证券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制定从事证券业务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施;依法监督检查证券发行、上市和交易的信息公开情况;依法对证券业协会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依法对违反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行业自律中国证券业协会和各地方证券业协会是证券行业的自律性组织。
中证协实行会员制,会员主要是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或从事证券行业的服务机构。
根据中为咨询研究报告资料整理,中证协履行如下职责: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证券法律、行政法规;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收集整理证券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组织会员单位的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证券业务纠纷进行调解;组织会员就证券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证券业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体系
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体系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壮大,监管体系也日益完善和规范。
证券市场的监管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和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从监管机构、监管规则和监管措施三个方面来介绍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体系。
一、监管机构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主体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全国证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作为最高监管机构,证监会负责制定证券市场的监管政策、规则和制度,监督证券市场的运行情况,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纠正。
证监会下设各级分支机构,如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协助证监会进行具体的监管工作。
证券交易所是证券市场的核心机构,负责证券的发行、交易和信息披露等工作。
证券公司承担证券交易的中介服务,为投资者提供证券交易、投资咨询和资产管理等服务。
基金管理公司则管理和运营各类基金,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选择。
二、监管规则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规则主要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业务规范等。
法律法规是证券市场的基础性规则,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证监会依据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风险管理办法》等,以规范市场行为。
业务规范是指对证券市场各业务环节进行规范的细则和标准。
例如,证券交易所会发布交易规则和交易细则,明确交易的方式、时间和交易品种等;证券公司会制定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基金管理公司会制定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规则,明确基金的投资范围和运作方式等。
三、监管措施为了更有效地监管证券市场,证监会采取了一系列监管措施。
首先,证监会加强了对市场主体的准入监管,对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进行严格的审核和监管,确保市场主体的合规经营。
其次,证监会加强了信息披露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及时、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提高市场透明度。
此外,证监会还通过日常监管、现场检查、处罚和纠正等手段来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
一板市场、二板市场、三板市场、四板市场
一板市场、二板市场、三板市场、四板市场:中国旳资我市场呈倒金字塔构造,分为四个层次,一板是上交所、深交所旳主板市场:二版是中小板和创业板;三板是股份代转让系统;四板是区域性柜台市场,是地方政府批准设立旳地方区域性交易场合。
一板市场也称主板市场,指我们一般所说旳证券市场(一般指股票市场),是一种国家或地区证券发行、上市及交易旳重要场合。
主板市场是资我市场中最重要旳构成部分,很大限度上可以反映经济发展状况,有“晴雨表”之称。
主板市场对发行人旳营业期限、股本大小、赚钱水平、最低市值等方面旳规定原则较高,上市公司为大型成熟公司,具有较大旳资本规模以及稳定旳赚钱能力。
在我国一板市场是指沪深两市旳A股当中60开头和000开头旳股票。
二板市场又称“第二板”,是与一板市场相相应存在旳概念,重要针对中小成长性新兴公司而设立,其上市规定比“一板”宽某些。
与主板市场相比,二板市场具有前瞻性、高风险、监管规定严格、具有明显旳高科技产业导向等特点。
国际上成熟旳证券市场与新兴市场大都设有此类股票市场,国际上最有名旳二板市场是美国纳斯达克市场。
二板市场在我国重要是指深市当中旳中小板和创业板。
它旳明拟定位是为具有高成长性旳中小公司和高科技公司融资服务,是一条中小公司旳直接融资渠道,是针对中小公司旳资我市场,与主板市场相比,在二板市场上市旳公司原则和上市条件相对比较低,中小公司更容易上市募集发展所需资金。
三板市场即代办股份转让业务旳场合,是指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由具有代办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业务资格旳证券公司采用电子交易方式,为非上市公司提供旳特别转让服务,其服务对象为中小型高新技术公司。
三板市场正式名称是“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于7月16日正式开办。
作为中国多层次证券市场体系旳一部分,三板市场一方面为退市后旳上市公司股份提供继续流通旳场合,另一方面也解决了原STA Q、NET系统历史遗留旳数家公司法人股旳流通问题。
三板市场来源于股份代办转让系统,最早承办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称为“旧三板”。
中国证券市场制度体系
中国证券市场制度体系是一套复杂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构成的框架,旨在规范证券发行、交易、清算以及监管等活动。
这一体系的核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它规定了证券市场的基本原则、证券发行与交易、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等内容。
中国证券市场制度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
1. 发行上市制度:涉及证券的公开发行和上市,包括注册制和核准制两种模式。
注册制强调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而核准制则在信息披露的基础上,还要求发行人满足一定的实质条件。
2. 交易制度:规范证券在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行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
3. 证券登记结算制度:涉及证券的登记、账户管理、清算和交收等环节,中国采用集中统一的证券登记结算体系。
4. 信息披露制度:要求上市公司定期和不定期披露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重要信息,以保障投资者利益。
5. 监管制度: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主导,负责制定监管规章、规则,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包括对证券发行、交易、清算等环节的监管,以及对上市公司和证券中介机构的监管。
6. 自律组织:如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等,它们在自律管理方面发挥作用,协助监管机构维护市场秩序。
7. 法律体系: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相关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国际经验的吸收,中国证券市场制度体系不断进行改革和完善,以适应市场变化和提高市场效率。
例如,近年来,中国证券市场逐步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以提高市场准入的透明度和效率。
同时,监管机构也在不断加强信息技术在监管中的应用,提升监管效率和市场透明度。
我国股票交易制度和涨跌停板制度介绍
我国股票交易制度和涨跌停板制度介绍我国股票交易制度和涨跌停板制度介绍我国的股票交易制度和涨跌停板制度自1995年1月1日起,为了保证股票市场的稳定,防止过度投机,股市实行“T+1”交易制度,当日买进的股票,要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
同时,对资金仍然实行“T+0”,即当日回笼的`资金马上可以使用。
涨跌停板介绍涨跌停板制度源于国外早期证券市场,是证券市场中为了防止交易价格的暴涨暴跌,抑制过度投机现象,对每只证券当天价格的涨跌幅度予以适当限制的一种交易制度,即规定交易价格在一个交易日中的最大波动幅度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上下百分之几,超过后停止交易。
我国证券市场现行的涨跌停板制度是1996年12月13日,1996年12月26日开始实施的,旨在保护广阔投资者利益,保持市场稳定,进一步推进市场的标准化。
制度规定,除上市首日之外,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在一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我国的涨跌停板制度与国外制度的主要区别在于股价到达涨跌停板后,不是完全停止交易,在涨跌停价位或之内价格的交易仍可继续进行,直到当日收市为止。
T+0,T+1,T+2清算体系T+0清算体系,是指投资者在交易日当天买卖的股票得到成交确认后,可进行反向交易操作。
即买进委托成交确认后,清算交割前可将当天委托买入的股票再委托卖出;卖出委托成交确认后,清算交割前可将当天卖出股票的资金用于再委托买进。
T+1清算体系,是指投资得在交易日当天买卖的股票成交后,不允许在当天进行反向操作,必须于次日清算交割后,才允许进行反向交易操作。
这种清算体系使得股票交易速度减慢,投机性减弱。
T+2清算体系,是指投资者在交易日当天买卖的股票成交后,只允许在成交后的次二天清算交割,在这之后,才能进行反向交易。
在这种清算体系下,股票交易速度更慢,授权性更弱,但一旦波动较大,投资者所承当的风险也更大。
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与交易方式
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与交易方式证券市场作为经济体系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扮演着资金配置和投资风险管理的重要角色。
它的运作机制和交易方式影响着整个市场的稳定性和发展。
本文将深入探讨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和交易方式,以进一步了解其对经济的贡献及其内在原理。
首先,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主要由发行、交易和资金流动组成。
发行是指企业或政府机构通过发行证券来筹集资金,这些证券可以是股票、债券、基金等。
发行证券的过程需遵循相关法规,并接受监管机构的审批与监督。
一旦证券发行成功,它们将在二级市场上进行交易。
其次,证券市场的交易方式多种多样,但主要分为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
场内交易是指证券交易在证券交易所进行,比如中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场外交易是指证券交易在场外进行,比如柜台交易、场外协议交易等。
不同交易方式的选择取决于市场参与者的需求以及证券的特性。
在证券市场中,交易的核心是买卖双方的撮合。
市场上的买方和卖方通过买卖委托向交易所发出指令,交易所通过撮合买卖委托来完成交易。
撮合的原则通常是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
当买卖委托的价格和数量匹配时,交易成功,买卖双方的利益得到实现。
整个交易过程需要监管机构的监督,以确保交易的公正和透明。
此外,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还包括市场监管和信息披露。
市场监管机构负责监督证券市场的运行和交易活动,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和公平竞争。
信息披露是指证券发行方和上市公司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市场披露涉及其业务、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等的信息,以便投资者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不仅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涉及到投资者的权益保护。
市场机制的规范和健全性对于促进市场信心和吸引更多资金进入市场至关重要。
监管机构应加强对市场的监管,确保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投资者也应提高自身的风险意识,加强对证券市场的了解和研究,以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综上所述,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和交易方式对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我国的证券组织形式
我国的证券组织形式我国证券组织形式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证券市场在我国的金融体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证券组织形式是指在我国证券市场中各类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运作模式。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主要组织形式包括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和期货公司等。
本文将从这四个方面来介绍我国的证券组织形式。
一、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是我国证券市场的核心机构,主要负责证券的交易和信息披露。
我国目前有两家证券交易所,分别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这两家交易所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主要交易场所,承担着我国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交易和监管工作。
二、证券公司证券公司是我国证券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主要从事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和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证券公司在我国证券市场中具有重要的中介作用,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促进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和稳定性。
目前,我国的证券公司主要分为国有证券公司和民营证券公司两类。
三、基金公司基金公司是我国证券市场中的另一类重要机构,主要从事公募基金的管理和运作。
公募基金是指向公众募集资金,并按照一定的投资策略和规则进行投资的基金产品。
基金公司负责公募基金的募集、投资和风险管理等工作,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选择。
四、期货公司期货公司是我国证券市场中的特殊机构,主要从事期货合约的交易和风险管理等业务。
期货市场是金融市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实体经济的发展和风险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
期货公司通过提供期货交易平台和风险管理工具,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渠道和风险管理工具。
以上就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主要组织形式。
在这些组织形式中,证券交易所是核心机构,负责证券的交易和信息披露。
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和期货公司则分别从事证券经纪、基金管理和期货交易等不同的业务。
这些机构相互配合,共同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和稳定。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未来可能还会出现新的证券组织形式。
例如,私募基金管理人和互联网证券交易平台等新型机构的兴起,将进一步丰富我国证券市场的组织形式和运作模式。
我国证券法体系和结构
我国证券法体系和结构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金融市场的日益完善,我国证券法体系和结构也逐渐形成并不断完善。
这一体系和结构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而建立的。
我国证券法体系由多部法律法规组成,包括《证券法》、《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我国证券市场的法律框架,为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在我国证券法体系中,证券交易是一个核心环节。
根据《证券法》,证券交易分为证券发行、证券交易和证券持有三个阶段。
证券发行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募集资金,而证券交易是指投资者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交易场所进行证券买卖活动。
同时,证券持有是指投资者持有证券的权利和义务。
为了维护证券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我国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证券市场监管机制。
证券监管机构主要包括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证监会负责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和管理,包括证券发行审核、信息披露监管、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等。
证券交易所则负责证券交易的组织和管理,包括交易规则制定、交易监管等。
我国证券法体系还涉及到证券投资者保护机制的建立。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建立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等。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是由证券公司按照一定比例向基金缴纳资金,用于赔偿受损投资者的损失。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则要求证券公司在向投资者推荐证券产品时,必须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等因素进行适当性评估。
总的来说,我国证券法体系和结构的建立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完善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我国证券市场不断发展壮大,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机会,也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活力。
证券交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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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证券交易业务概述
一、证券交易的市场体系
1.证券交易所市场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 社团法人 会员大会 自律性 共同经营 共担费用
公司制
公司法人 股东大会 治理结构 交易费用高
2.场外交易市场
柜台交易市场 交易容量与上市条件限制
交易方式比较简便
计算机网络交易市场 第三、第四市场
2.连续竞价机制 以买卖双向价格为基准撮合 特征 新进入交易系统的买入委托其委托买入限价高于或 等于卖出委托队列中的最低卖出限价时,则与卖出 委托队列顺序成交,其成交价格取卖方叫价。 3.做市商机制 不间断的买卖报价 特征 二、做市商类型与做市业务 1.类型 场外交易市场自营商与证交所专营商 目的 2.组织形式 3.做市业务的运作 三、做市商的成本与收益 1.成本 2.收益 四、NASDAQ和纽约交易所的制度比较
1
四.证券的交易方 式 现货交易、信 用交易、期货 交易、期权交 易
2
五.投资银行的角 色 经纪商、做市 商、自营商
● 第二节 经 纪业务
3
证券经纪商的概念 及类型
4
经纪业务运作及特 点
5
三.委托指令及类 型 1. 基本内容
⑴市价委托 ①迅速成交 ②市场最好价格 ③行情突变时不利 ⑵限价委托 事先限定价格交易 ⑶停止损失市价委托 其挂价买点比现行市价高,卖点比
国债现货、企业债券:不超过成交金额的1‰,起点5元 国债回购:0.025‰~0.75 ‰
四、其他经纪服务 1.信用经纪业务 定义、特征 ⑴融资与买空 价格看涨,先买后卖,低进高出
上涨获利,下跌损失
步骤:
证券商按客户委托买入证券, 并为客户垫付买入
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
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可以追溯到上世纪70年代末。
在这个时期,中国开始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并逐步向市场经济转型。
1981年,中国成立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的正式开启。
在上世纪80年代,中国的证券市场逐渐扩大,并引入了外资。
1986年,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进一步促进了市场化改革。
然而,在这一时期,证券市场规模仍然较小,交易活跃度有限。
到了上世纪90年代,我国证券市场经历了快速发展的阶段。
1990年代初期,中国证券市场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包括成立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建立了证券法律法规体系,并开始发行国债、公司债券和股票等金融产品。
1997年,中国首次发行了国内第一只ETF(Exchange Traded Funds)。
2001年,我国股票市场实施了分层制度,设立了创业板,鼓励中小企业进行股票融资。
2005年,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始试点推出股指期货交易,标志着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起步。
自2006年以来,我国证券市场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中国证券市场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包括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引入外资等。
同时,中国证券市场逐渐与国际市场接轨,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国机构投资者进入。
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持续创新发展。
随着科创板的推出和注册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中国证券市场逐渐向更加市场化和国际化的方向发展。
同时,我国的证券市场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如市场波动性增加、市场监管不断加强等。
总的来说,我国证券市场在过去几十年中取得了长足发展,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的融资渠道之一。
随着金融改革不断推进,相信我国证券市场还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我国证券交易市场体系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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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市场:位于一国资本市场“金字塔”的顶端,其上市标准是最高的,主要服 务于大型企业,如美国的纽约交易所、英国的伦敦交易所、日本的东京交易所 等。
2019/11/1
11
二板市场:其上市标准低于主板市场,主要服务于中小成长型企业,如美国的 NASDAQ、英国的AIM、日本的JASDAQ。
2019/11/1
它为投资者转让所持证券收回本金提供便利的条件。
2019/11/1
3
形式:证券交易市场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大型、活跃而有秩序的场内交易 ,
即在证券交易所内进行的交易;另一类是没有固定地点的场外交易,大多是电 话中成交。
2019/11/1
4
场内交易市场指由证券交易所组织的集中交易市场,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和交易活 动时间,在多数国家它还是全国唯一的证券交易场所,因此是全国最重要、最 集中的证券交易市场。
201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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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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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是指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是指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专门用于 为非上市公司股份提供报价转让服务的技术设施。报价转让方式与在深交所上 市的股票交易模式完全不同。该系统是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功能的进一 步拓展和延伸,目前主要服务于中关村高新技术园区未上市公司股份转让。
作为中国大陆两大证券交易所之一, 深交所与中国证券市场共同成长。经 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批准, 2004年5月起深交所在主板市场内设 立中小企业板块。设立中小企业板块, 是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迈出的一 个重要步骤。
中国大陆两大证券交易所
201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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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证券市场交易体系具体介绍
主板市场
201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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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资本市场体系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资本市场体系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资本市场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主板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主板市场是其最核心的一部分,主要是为上市公司提供股票和债券的发行和交易服务。
主板市场分为A股市场和B股市场,其中A股市场主要面向境内投
资者,B股市场主要面向境外投资者。
2. 科创板:科创板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9年推出的新兴科
技板块,旨在吸引和扶持高科技创新型企业。
科创板实行注册制,为企业提供更加灵活和便捷的发行上市条件,旨在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板块。
3. 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债券市场提供包括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各类债券的发行和交易服务。
债券市场为企业融资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渠道,并且为投资者提供了多样化的固定收益投资工具。
4. 基金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基金市场提供开放式基金的发行和交易服务,包括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
基金市场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间接投资股票和债券等资产类别的途径,并且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和流动性。
5. 创业板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创业板市场是为初创型企业提供融资和发展机会的板块。
创业板市场主要面向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的高成长性和创新性企业,为其提供了一种相对更容易发行上市的机会。
总体来说,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资本市场体系相对完善,通过多个板块和市场,为不同类型的企业和投资者提供了各类发行和交易服务,促进了资本市场的发展与繁荣。
论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监管体制
论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监管体制一、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的回顾中国证券监管体制是随着证券市场的产生和发展而逐步建立起来的。
其发展历程体现着证券市场改革的变化。
1992年以前,我国证券市场没有集中统一的监管,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主管,国家体改委,其他政府机构和上海深圳两地政府参与管理。
1992年10月,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统一监管全国证券市场,同时将发行股票的试点从上海深圳等少说地方推广到全国。
从1996年3月,中国证监会授权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的证券期货监管部门对证券和期货市场部分监管职责,至此形成中央和地方分级监管的全国证券监管体系。
1997年,中央决定中国证监会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各期货交易所实行垂直管理,并分别在上海和深圳设立了监管专员办事处。
1997年金融工作会议决定对证券监管体制进行改革,完善管理体系,实行垂直领导,加强对全国证券期货业的统一监管。
考虑到特殊的政治、经济、文化、市场化进程等条件的限制,中国采用的是集中立法型监管模式,并于1998年10月正式确立。
二、我国证券监管现状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实行的是集中统一的监管体系:即以政府监管为主导,集中监管和市场自律相结合的市场监管框架。
(一)、监管主体。
1998年国务院批准了中国证监会的职能、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的“三定”方案,确定了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机构,负责全国证券期货市场,并成为取代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职能的唯一最高证券监管机构。
根据该方案规定,证监会将建立集中统一的证券期货监管体系,在全国各地设立派出监管机构并实行垂直管理,但是现实中,我国监管主体存在多元化现象,主管部门之间关系较为复杂和不协调。
(二)、自律组织是资本市场监管体制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自律组织有两种形式即社会性的监督组织和行业自律。
前者主要包括证券业中介服务组织如会计师事务所。
后者包括两方面:一是证券交易所的场内自律,二是场外交易的自律即中国证券业协会进行的自律监管。
证券市场的市场机制了解证券市场的交易机制和定价方式
证券市场的市场机制了解证券市场的交易机制和定价方式证券市场的市场机制:了解证券市场的交易机制和定价方式在现代经济体系中,证券市场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不仅是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还是个人投资的重要工具。
了解证券市场的市场机制对投资者和市场参与者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深入探讨证券市场的交易机制和定价方式。
一、证券市场的交易机制证券市场的交易机制是指证券交易的具体方式和步骤。
一般来说,证券交易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
1. 场内交易场内交易是指证券交易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交易场所进行,主要包括股票交易和债券交易。
在股票交易中,投资者通过证券经纪商委托买入或卖出股票,交易所通过集中竞价或连续竞价的方式撮合买方和卖方的订单,实现股票的交易。
债券交易与股票交易类似,不同之处在于债券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其交易方式也有所不同。
2. 场外交易场外交易是指证券交易不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而是通过场外交易系统进行。
场外交易主要包括柜台交易和场外市场交易。
柜台交易是指通过经纪商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的交易,可以满足投资者对非上市证券的需求;场外市场交易是指在场外市场上进行的非集中交易,投资者通过经纪商之间的协商完成交易。
二、证券市场的定价方式证券市场的定价方式是指证券价格形成的依据和方式。
证券的定价受到供求关系、市场心理、基本面因素等多个因素的影响。
1. 市场供求关系市场供求关系是证券价格形成的基本因素之一。
证券市场上的供求关系受到投资者对证券的需求和供应的影响。
当投资者对某只证券的需求大于供应时,其价格往往上升;当投资者对某只证券的供应大于需求时,其价格往往下跌。
2. 市场心理市场心理是指投资者对市场的情绪和预期。
市场心理可以影响证券价格的波动。
当市场心理乐观时,投资者倾向于买入证券,推动证券价格上涨;相反,当市场心理悲观时,投资者倾向于卖出证券,导致证券价格下跌。
3. 基本面因素证券的基本面因素包括公司业绩、行业走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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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市场:位于一国资本市场“金字塔”的顶端,其上市标准是最高的,主要 服务于大型企业,如美国的纽约交易所、英国的伦敦交易所、日本的东京交易 所等。
二板市场:其上市标准低于主板市场,主要服务于中小成长型企业,如美国的 NASDAQ、英国的AIM、日本的JASDAQ。
三板市场:主要提供小额、标准化程度不高的股份的流通渠道,它服务于更初 级形态的中小企业融资,属于资本市场的“塔基”部分,也称为“场外市场”。 三板市场的上柜条件低于交易所,有的甚至不规定上柜条件,达不到交易所上 市条件的企业的股份可以在这里转让,如美国的OTCBB、日本的证券OTC市场等。
中国未来证券交易市场的状况
主板市场
中小板 创业板 场外交易市场 中国现阶段证券交易市场的状况
主板市场
中小板 创业板
场外交易市场
按 证 券 进 入 市 场 的 顺 序 划 分
证券市场
证券发行市场 (一级市场)
证券交易市场 (二级市场)
场内交易市场
场外交易市场
二、我国证券交易市场的划分
目前国内对证券市场体系的构建有了较为统一的看法,即:市场应细分为多层 次市场,不同类型的证券、投资者、融资者、中介机构相对分开,各得其所, 市场的风险程度、上市条件、监管要求也有差别,每个层次的市场都有特定规 模、特定发展阶段的企业融资需求相适应,各有发展的侧重点和目标。
这种层次划分是以交易所为界限的,交易所市场即为证券内交易市场。 交易所市场(证券内交易市场)内部依据上市标准不同也分为不同层次。第一 层是“主板市场”,第二层是“二板市场”。 场外市场又被称为“三板市场”。
我国证券市场由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新)、代办 股份转让系统(老)五个层次组成。其中前三个层次安排在“交易所市场”, 后两个层次安排在“场外交易市场”。
存在问题:从上述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证券市场仍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以主板为主
体,场外交易市场极不发达,层次格局尚不明晰。
层次单一的市场结构容易造成“中小企业、创业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同时助 长了非法黑市的产生,不利于整个资本市场体系的稳定。 中小企业、创业企业达不到交易所市场高企的上市标准,只能通过捆绑、包装 等途径上市,进而造成我国上市公司质量不高,治理结构不完善。
我国证券交易市场体系
我国证券交易市场体系
一、证券交易市场的基本信息 二、我国证券交易市场简略划分 三、我国证券交易市场的详细情况 四、我国证券交易市场体系存在问题分析
一、证券交易市场的基本信息
定义:证券交易市场也称“证券流通市场”、“二级市场”、“次级市
场”,是指对已经发行的证券进行买卖,转让和流通的市场。 它是一个由“证券出让者”、“交易场所”、“证券购买者”三者构成的市场, 它为投资者转让所持证券收回本金提供便利的条件。
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是指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是指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专门用于 为非上市公司股份提供报价转让服务的技术设施。报价转让方式与在深交所上 市的股票交易模式完全不同。该系统是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功能的进一 步拓展和延伸,目前主要服务于中关村高新技术园区未上市公司股份转让。
产权交易:根据法律规定以及经营范围来说,产权交易不属于证券交易场所, 但是部分产权交易所,开展了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业务,因而成为事实 上的证券场外交易市场。
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是指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由具 有代办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采用电子交易方式,为非 上市公司提供的股 份特别转让服务。简单说,是证券公司为非上市公司提供股 份转让服务业务。因此,从基本特征看,这种股份并没有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而是通过证券公司进行交易。在这项业务中,提供股份转让业务的证券公司是 主办券商。
1991年7月3日正 式营业 深圳证券交易 所 作为中国大陆两大证券交易所之一, 深交所与中国证券市场共同成长。经 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批准, 2004年5月起深交所在主板市场内设 立中小企业板块。设立中小企业板块, 是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迈出的一 个重要步骤。
中国大陆两大证券交易所
三、我国证券市场交易体系具体介绍
形式:证券交易市场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大型、活跃而有秩序的场内交易 ,
即在证券交易所内进行的交易;另一类是没有固定地点的场外交易,大多是电 话中成交。
场内交易市场指由证券交易所组织的集中交易市场,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和交易 活动时间,在多数国家它还是全国唯一的证券交易场所,因此是全国最重要、 最集中的证券交易市场。 场外交易市场又称柜台交易或店头交易市场,指在交易所外由证券买卖双方当 面议价成交的市场,它没有固定的场所,其交易主要利用电话进行,交易的证 券以不在交易所上市的证券为主,在某些情况下也对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 进行场外交易。
②面临投资风险高。除具有其他创业板的“两高”外,我国创业板还有“三 高”,高发行价、高市盈率、高市净率。最初上市发行的28家企业的高发行价 和高发行市盈率远超过2009年中小板24家IPO公司。创业板首次上市的绝大多 数公司发行市盈率均高于同行业平均估值水平。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将面临更 高的投资风险。我国股票市场呈弱有效性,投机气氛强劲,而且我国股票市场 有政策市之称,政策因素发挥着巨大的作用。这些因素的存在,导致我国创业 板投资风险增加。
我国的二板市场:2004年6月24日,为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的创业 板市场刚刚推出,它附属于深交所之下,基本上延续了主板的规则:除能接受 流通盘在5000万股以下的中小企业上市这点不同以外,其他上市的条件和运行 规则几乎与主板一样,所以上市的“门槛”还是很高的。
我国二板市场的特点: ①我国创业板上市标准严格。首先我国创业板强调“净利润”要求,对企业规模 也有较高的要求,这些严于海外创业板市场;其次,我国创业板要求企业上市 前不得存在“未弥补亏损”,而海外创业板市场则少有类似规定。同时,创业 板暂时不能够转为主板,防止优质创业企业流失,以提高创业板上市公司质量, 保证创业板的活力
主板市场
打造蓝筹股市场
1990年 12月1日设立
中小板市场 创业板市场 股份报价转让系统 (俗称新三板)
中小企业“隐形冠军”的摇篮
2004年 5月17日设立
创业创新的“发动机”
2009年 10月30日
上市资源“孵化器”与“蓄水池” 2006年 1月
我国的主板市场,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沪深证券交易所在 组织体系、上市标准、交易方式和监管结构方面几乎都完全一致,主要为成熟 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提供上市服务。
(2004年2月,国务院国资委与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企业国有 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国有产权转让 必须进入产权交易所挂牌公开转让,否则容易造成暗箱操作, 国有资产流失。)
1990年12月19日正 式营业 上海证券交易 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创立于1990年11月 26日,同年12月19日开始正式营业。 截至2009年年底,上证所拥有870家 上市公司,上市证券数1351个,股 票市价总值184655.23亿元。
我国的三板市场(场外交易市场):包括“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和地方产权交 易市场。总的说来,中国的场外市场主要由各个政府部门主办,市场定位不明 确,分布不合理,缺乏统一规则且结构层次单一,还有待进一步发展。
四、现有体系的存在问题
统计:截2008年2月18日,我国有股票在证券交易场所转让
的公众公司和非公众公司分别为1771家和50家。主板、中小 企业版、创业板凯利板(新加坡交易所原自动报价转让系 统)、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公众公司占股票在证券交易场所转 让公司的比重分别为77.2%、15.0%、2.2%、0.1%、2.8%,股 份报价转让系统非公众公司占股票在证券交易场所转让公司 的比重为2.7%。
我国证券市场 按 监 管 公 主板市场 二板市场 三板市场 司 (场外交易市场) 规 模 、 创业板 中小企业板 监 管 要注意:发行市场又称一级市场, 求交易市场也称为二级市场。这 差 地方产权 同主板市场、 二板市场,以及 异 交易市场 股份报价转让 三板市场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代办股份转让 划 系统 系统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