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商业银行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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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时代的到来,给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也为商业银行发展带来了良好机遇,然而,长期以来小微企业贷款难和商业银行难贷款矛盾依然存在。因此,迫切需要政银企多方共同努力,使小微企业融资得到基本满足,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关键词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对策思考

近年来,商业银行不断创新产品和机制,加大信贷投放,使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得到较大程度缓和。但仍有相当部分小微企业得不到发展所需资金,特别是在当前经济下行期,商业银行信贷投放趋向审慎,小微企业融资难度加大。本文就此对商业银行开展小微企业融资展开分析,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一、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一)小微企业自我规范与提升能力欠缺

一是企业主经营水平不高,市场竞争能力弱。小微企业规模小、工艺水平不高、产品的科技含量普遍偏低,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弱,经营风险相对较大,增加了外部融资难度。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信息透明度差。由于小微企业经营行为短期化,财务制度不健全,如公司财产私有化、刻意避税等,不能反映企业的真实生产经营状况。而且信息披露不全面,存在较大的道德风险,增加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和风险识别成本,影响其信贷投放积极性。三是资产少、信用低,缺乏借款增信条件。由于小微企业的信用观念相对淡薄,故意拖欠贷款、恶意逃废等现象较多,商业银行对其融资提高了对抵押担保的要求,但小微企业一般可用于担保抵押的资产少,要寻找保证企业也较难,抑制了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

(二)银行支持小微企业动力不足

一是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业化程度不高。商业银行考虑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业化经营需要大量的成本,投入产出不高,很多银行没有单独的管理部门、业务团队、考核体系、业务系统、审批体系等。有的逐步在探索,但运行艰难,逐步变异、甚至退出。二是为小微企业量身定制的金融产品不多。客观上由于在信息共享、信用体系、各类抵质押物交易市场、法律等方面支撑不够,商业银行推出针对性的融资产品较少,灵活性与创新性不足,无法满足小微企业快速发展的融资需求。三是问责过严导致信贷投放积极性不高。商业银行贷款管理约束严厉,推行贷款“零风险”营销理念,并实行风险责任终生追责,导致信贷人员“慎贷、惧贷”。同时,正向激励不足,激励与约束不对称,信贷营销人员的积极性不高。

(三)外部金融环境不完善

一是缺乏完善的信用管理体制。信用相关信息数据的开放机制尚未形成,政府各相关部门建立的信用数据档案系统相互封闭,没有形成统一的信用管理平台。目前,仅有的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反映的只是有贷款企业和个人在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的征信信息,其他如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兴金融公司,以及体量较大的p2p等民间融资还未纳入。二是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扶持力度不够。对小微企业的引导与具体指导不够,如支持银企对接的活动较少,政府对产业结构调整等政策导向信息未能通过专门的渠道开展宣传传导等。资金扶持力度不大,如自主出台资金扶持政策不多,对上级规定的政策补助如出口信用保险等不及时或未完全兑现等。

二、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对策

(一)小微企业要规范经营,就要增强自身实力提信用

1.小微企业要转变观念,尽快提升市场竞争力。小微企业要积极围绕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导向,立足市场和企业自身来制定发展战略和目标,发挥工匠精神,主动转型升级,创立品牌。同时,努力降低成本,保持较高的盈利能力,增强竞争的比较优势,自觉建立起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机制,这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根本途径。

2.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强化信用意识。尽快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真实反映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并真实披露信息。增强信用意识,严格履行商品交易、银行贷款等合同约定,坚决杜绝逃废债行为,提高自身信誉度,为获得商业银行信贷支持打好基础。

(二)商业银行要创新发展,就要改善金融服务履责任

1.创新信贷产品。一是扩大抵质押物范围,凡不违反法律规定、财产权属清晰、风险控制有效的各类动产、不动产、无形资产,以及有价值可交易等新型权利都可用作贷款抵质押物。二是全面推广信用贷款,按照小微企业正常现金流核定信用贷款额度,不断扩大受众面。三是创新贷款还款方式,对经营正常而临时转贷困难的小微企业,可以直接转贷,减少转贷成本。四是加强与外部相关机构的合作,如争取政策性银行低成本资金和获取市场、行业信息;开发“保险+信贷”金融产品;以及资产证券化、融资租赁、企业债券、集合票据、中层资本等产品。

2.创新信贷机制。一是实行小微企业贷款专业化、标准化经营模式,提高专业经营水平。二是完善信贷审批机制,积极推广在线审批、派驻审批等,有差别地下放贷款权限,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并实行“一次授信,多年周转使用”的灵活授信、用信模式。三是建立适合小微企业的风险管理技术,如传统的“三品”、“三表”,引进德国ipc微贷技术等国外成熟小微贷技术,提高风控水平。四是开发大数据技术,建立“互联网+”小微企业信贷平台,利用税务数据、海关数据、人行征询以及其他监管、信用综合信息数据,精准定位客户,实施批量营销,实现线上自主申请、线上审批,快速扩大贷款客户覆盖面。

3.改进考核激励机制。建立相对独立的小微企业金融薪酬和绩效考核体系,完善业务指标设计,重点考核小微企业贷款新增户数、新增贷款额和风险控制情况。通过采用风险金和延期支付绩效工资等考核方法,实现短期激励和长期激励相结合,经营业绩与风险管理相结合。并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对授信尽责的应给予免责,以此激发营销人员积极性。

(三)政府部门要加强推动,就要优化金融环境创条件

1.要加强政策支持与引导,把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纳入政府政绩考核。一是要完善财产抵押制度。将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权等“两权”、专利权等新型抵质押物纳入担保物范围,并建立完善相应的交易市场,登记、评估等一站式服务体系,提高效率,降低费用,减轻企业负担。二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出台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保险补助、税前核销、不良贷款单独考核以及存款资金存放等优惠措施,减轻商业银行和小微企业的经营压力。

2.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信用环境。一是完善地方基础信用库的功能,建立全面、真实反映企业信息和信用情况的信息平台,为商业银行开发产品和风险控制提供服务。二是培养良好的信用文化氛围,通过合法有效的方法使企业及个人信用状况透明化,强化外部监督,增强诚信意识。同时,建立和完善逃废银行债务“黑名单”曝光制度,相关部门给予联合制裁,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保护金融债权。

3.构建银企交流平台,形成推动合力。政府相关部门要实施“店小二”式的服务模式,帮助和引导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一是建立全方位多功能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平台,吸纳行业协会、评估、担保、保险等机构参与,加强银银、银保、银企合作,为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二是建立小微企业辅导培育机制。从金融服务、财务顾问、信息咨询等方面入手,帮助小微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开展技术支持,提升规范发展能力。三是建立部门间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比如及时出台小微企业发展相关指导性意见,通过专门渠道以及项目推介等多种途径向银企双方提供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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