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著录项变更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专利著录项变更
服务介绍
著录项目(即著录事项)变更申请是指申请人、专利权人、代理人等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法对这些事项进行更改的程序。
著录项目(即著录事项)包括:申请号、申请日、发明创造名称、分类号、优先权事项(包括在先申请的申请号、申请日和申请国)、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事项(包括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国籍、地址、邮政编码)、发明人姓名、专利代理事项(包括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专利代理人姓名)、联系人事项(包括姓名、地址、邮政编码)以及代表人等。
其中有关人事的著录项目(指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事项、发明人姓名、专利代理事项、联系人事项、代表人)发生变化的,应当由当事人按照规定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其他著录项目发生变化的,可以由专利局根据情况依职权进行变更。
著录项目变更所需的文件:
一、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如请代理机构的需填写委托书;
二、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文件;
(一)提交的各种证明文件中,应当写明申请号(或专利号)、发明创造的名称和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姓名或者名称;
(二)一份证明文件仅对应一次著录项目变更请求,同一著录项目发生多次变更的,应当分别提交各次的证明文件;
(三)各种证明文件应当是原件。
证明文件是复印件的,应当经过公证或者由出具证明文件的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在外国
形成的证明文件是复印件的,应当经过公证和认证。
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自专利局发出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之日起生效。
流程介绍
一、提供著录项变更证明材料给代理机构;
二、代理机构审核相关资料;
三、向代理机构缴纳著录项变更费和代理费,代理机构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材料;
四、文件审核,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手续合格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