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6)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必要条件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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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作人员职务职级晋升实施细则(初稿)

单位工作人员职务职级晋升实施细则(初稿)

四川省苏稽蚕种场工作人员职务职级晋升实施细则(初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单位内部选人用人机制,规范单位工作人员职务职级晋升的具体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8〕19号)以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四川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等28个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川人社办发〔2010〕14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场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单位工作人员职务职级晋升是指单位内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择优产生岗位人选的方法。

第三条单位工作人员职务职级的晋升适用本细则。

法律、法规对单位产生岗位人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的单位负责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职务职级的晋升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职务职级的晋升应当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进行。

第六条职务职级的晋升应当以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为条件,采取适应单位以及岗位特点的办法,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二章晋升范围第七条单位组织职务职级的晋升应当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

第八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行职务职级的晋升:(一)单位新设岗位或出现岗位空缺,拟从单位内部产生人选;(二)单位出现分立、合并或者职能调整,须对人员进行重新定岗;(三)聘用合同到期,需要对人员进行重新定岗;(四)需要实行职务职级的晋升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下列情形不宜实行职务职级的晋升:(一)确定不宜在单位内部公开信息的涉密岗位人选;(二)聘用合同到期按规定续订合同;(三)根据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按规定调整岗位;(四)工作人员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五)不宜实行职务职级的晋升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晋升条件第十条参加职务职级的晋升的应当是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资格条件;(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四)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专业技术岗职称晋级条件

专业技术岗职称晋级条件

专业技术岗职称晋级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职称晋级的具体条件因不同的级别和地区而异,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基本要求:
助理级:
1. 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相关工作满1年;
2. 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
3. 中专学历,从事相关工作满3年;
4. 高中学历,从事相关工作满7年。

中级:
1. 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担任助理职务满4年;
2. 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工作满6年,担任助理职务满4年;
3. 中专/高中学历,从事相关工作满10年,担任助理职务满4年。

高级:
1. 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相关工作满10年,担任中级职务满5年;
2. 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工作满15年,担任中级职务满5年;
3. 中专/高中学历,从事相关工作满20年,担任中级职务满5年。

除了满足上述基本要求外,申报人还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就和贡献。

此外,根据具体的岗位和行业特点,可能还有其他的要求和限制。

因此,申报人在申请职称晋级时,应仔细了解相关规定和要求,并充分准备相关材料。

江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事厅•【公布日期】2000.06.01•【字号】省人事厅赣人字[2000]37号•【施行日期】2000.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江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省人事厅赣人字〔2000〕37号)各地(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现将《江西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一:《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略)附件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核表》(略)江西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指导意见为了强化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充分体现单位用人自主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我省职称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本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应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分级管理、逐级聘任的办法,在科学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基础上进行。

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由省人事厅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专业技术工作特点制定并颁布,作为各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宏观指导意见。

三、专业技术职务是指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

各单位应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实行结构比例管理和岗位设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人字〔2000〕36号)按照本单位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依据岗位性质、工作难易程度、责任轻重和所需资格条件,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工作,制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报经相应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报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后,方可作为单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对已超过核定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

尚未达到核定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聘任数量,保证质量,逐步到位。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申报考核表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申报考核表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申报考核表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现任职务及等级:
申请晋升等级:
工作单位及部门:
二、教育背景
学历:
毕业院校:
专业:
学位:
三、工作经历(按时间顺序列出)
起止时间单位名称职务主要工作内容
四、专业技术成果
1. 论文、著作(包括论文题目、发表刊物/出版社名称、发表/出版时间)
2. 专利、软件著作权(包括专利/软件名称、专利/登记号、授权/登记时间)
3. 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来源、起止时间、本人在项目中
的工作职责)
4. 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颁奖单位、获奖时间)
5. 其他专业技术成果
五、工作业绩及综合评价
1. 工作总结
2. 工作业绩
3. 综合评价
六、推荐意见
直接上级领导推荐意见:
部门负责人推荐意见:
七、考核委员会意见
考核委员会主任签字: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和格式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事业单位工作岗位及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管理手册

事业单位工作岗位及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管理手册

事业单位工作岗位及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管理手册简介本手册旨在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关于工作岗位及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管理指导和相关政策规定,以帮助他们了解晋升机制,规划职业发展,并提供必要的辅导和培训资源。

工作岗位事业单位提供多种工作岗位,根据员工的需要和能力进行匹配。

工作岗位涵盖各个领域和专业,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管理、技术研发、财务会计等。

员工应根据自身兴趣和优势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并与主管部门沟通确认匹配。

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职务是对员工技术能力和专业知识的认可和评价。

员工可以通过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根据相关评分标准和条件来晋升或提升专业技术职务。

评审过程中,员工需提交相关材料和证明,并参加面试或考试等评估方式。

晋升机制事业单位设立了一套公正、透明的晋升机制,以确保员工有平等的晋升机会。

晋升机制的核心是基于员工的工作业绩、能力素质和职业发展潜力进行综合评估。

员工需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展现突出贡献,并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和研究活动。

管理措施为了促进公平、公正的晋升管理,事业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统一的晋升管理制度,明确晋升条件和程序。

2. 设立晋升评审委员会,由专业人士组成,负责评估员工的晋升资格。

3. 定期组织晋升辅导和培训活动,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4. 对晋升过程中的不当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维护晋升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职业发展规划事业单位鼓励员工进行职业发展规划,以提升个人职业能力和竞争力。

员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职业发展:1. 制定个人职业目标和规划,并与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和确认。

2. 积极参与培训和研究机会,提升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3. 参与专业交流和合作,扩展人脉和研究机会。

4. 寻找适合自身发展的项目和机会,提升工作表现和业绩。

结论本手册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了有关工作岗位及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管理手册,帮助员工了解晋升机制和规划职业发展。

员工应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积极参与晋升评审和培训活动,努力提升自身能力和水平,实现个人职业目标和发展。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各事业单位:根据_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__市__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在我镇事业单位实行人员竞聘上岗,其实施方案如下:一、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的指导思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应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适应岗位、专业对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和党委批准的原则。

二、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的领导机构成立__镇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黎剑同志担任,镇长陈泊如、党委副书记阳贵清任副组长,王敬、张绮维、袁慧、张世全、吴传彬、申国勇为成员。

三、事业单位人员竞聘的范围(一)事业单位需要在内部产生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人选的,应当实行竞聘上岗。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竞聘的岗位,不列入竞聘的范围。

(二)竞聘上岗必须在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进行。

竞聘上岗原则上在本单位内部进行。

对本单位有编制但无合适人选的岗位,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面向本部门所属的其他事业单位选聘。

(三)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况的,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实行竞聘上岗:1、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后首次聘用人员;2、机构调整、重组或现有人员超过岗位总量; 3、出现岗位空缺或新设岗位的; 4、其他情况需要实行竞聘上岗的。

四、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任职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竞聘管理人员应具有一定管理能力,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务,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与该岗位相适应资格及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须获得技术岗位等级证书。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根据本人专业技术职务情况,直接聘用到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内部所设的同级最高等级岗位:1、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4、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5、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6、四川省基础专业技术人才;7、获得全国、全市(市委、市政府授予)和国家部委(与人事部门联合授予)表彰者;8、获得国家、省(部)级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伊利集团员工专业职务晋升管理办法

伊利集团员工专业职务晋升管理办法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专业职务晋升管理办法1.目的2.3.职责3.1聘人选。

3.23.2.13.2.23.33.3.1标准进行审核并对本专业领域评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3.3.2事业部在总部没有专业对口的部门事业部专业技术部门成立评审组,由评审组制定本专业领域评审标准并组织实施。

4.晋升原则4.1绩效表现与专业技能综合评定原则。

4.2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5.管理内容5.1专业职务评审范围→资深级A→资职务评审标准。

5.4技工族晋升条件5.4.1专业工作年限:各单位根据岗位性质确定各级别专业工作年限。

5.4.2绩效表现、专业技能等达到所申报级别的技工评审标准。

5.5技术族、专业族组织实施5.5.1周期:公司每年组织一次(特殊情况公司可调整晋升周期),员工个人自愿申报,申报表详见附件3。

中级B及以下级别由专业技术部门组织,可以采用自动晋级制或评审,结果报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对口专业部门组织,没有对口部门的由事业部专业技术部门组织,采用专业评审组评审方式。

5.5.3评审组成员:集团及各单位按专业领域成立评审组,必要时可外聘专家,评审组成员不少于5人,因专业所限不足5人时,需在评审标准中进行说明。

5.5.4评审方式:评审可以采取公开竞聘、笔试、现场操作等方式,评审过程必须有人力资源工作人员参与。

5.5.55.5.5.15.5.5.25.5.5.35.65.6.15.6.22人。

5.6.35.75.7.15.7.2的,承诺书。

5.7.35.7.4公示:评审得分排名在相应名额内的人员,经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方可聘任。

5.8重新聘任的原则5.8.1技术族、专业族:中级B及以下级别有效期为一年,中级A职务的有效期为两年,高级C及以上职务有效期为三年,三年后需重新聘任或申报晋级。

5.8.2技工族:中级B及以下级别有效期为一年,中级A职务的有效期为两年,高级B及以上职务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需重新聘任或申报晋级。

专业及技术人员职等评定及聘用管理办法

专业及技术人员职等评定及聘用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文件签发人: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评定及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通道,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提升设定阶段性目标,形成动态竞争性的以业绩评价、能力评估为基础的价值分配体系,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评定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评定标准以业绩第一"的原则,严格依据价值创造的结果(业绩)和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表现,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的薪酬待遇、职等升降与业绩评估的紧密结合.第三条适应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评定组织由“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职级评定小组"负责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等职级进行集体评定和审议,评定小组组长最终裁决。

“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职级评定小组"成员如下:组长:总经理成员:技术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第五条职等职级的设定技术人员职等晋升序列共分为七等17级: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主管工程师、主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首席工程师;同一职等中根据职责、业绩和资历等的不同,设置不同的职级:财会、品质工程、产品数据管理、标准化、技术支持等岗位专业人员,同样可评聘专业职等,走专业化发展道路。

专业人员职等晋升序列共分为五等13级:员级、助理级、师级、主管级和主任级,同一职等中根据职责、业绩和资历等的不同,设置不同的职级如下(以财务专业为例):专业/技术人员职等序列的划分以及与行政序列的对应详见附表一《专业/技术人员职等序列对应表》。

第六条不同职等的技术人员分类多少不同,随着技术职等的提高,要求技术人员的知识面越来越宽,即分类越来越少。

职等与专业分类对应表见附件二。

第七条根据公司技术专业需要,技术人员主要分为:产品设计、应用开发、测试验证、产品工艺、制造工艺、品质控制、设备技术等七大类;每一类可根据公司发展和管理的需要再进行细分,如:结构、性能、材料、EMI等.第八条评定标准评定标准是对任职资格的认定,获得任职资格后才能被聘用为相应等级的技术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

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

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

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背景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一个国家对于特定职位的要求和标准,以确保担任该职位的人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本文档将介绍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的简表,帮助人们快速了解该职位所需的条件。

职务描述评审专业技术职务通常指在某个领域中具有专业技术能力,在相关组织中担任评审工作的职位。

这些职位通常包括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评审员等。

任职资格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通常包括以下要求:1.学历要求:拥有相关领域的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

2.工作经验:具有在相关领域工作的经验,通常要求在该领域从业超过5年。

3.专业知识: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

4.技能要求: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判断能力和领导能力,能够独立和团队合作进行评审工作。

5.认证资格:拥有相关领域的专业认证资格(如ISO认证等)者优先考虑。

评审流程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资格审查: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学历证明、工作经验证明、专业认证等。

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考试或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将参加考试或面试,以评估其专业技术能力和适应能力。

3.综合评估:评审委员会综合考虑资格审查和考试/面试结果,对申请人作出最后评审结果。

4.聘任确认:通过评审的申请人将被聘任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并签订相应的聘任合同。

相关职位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涵盖了许多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位:1.质量评审专家:负责评估产品、服务或流程的质量,并提供改进意见。

2.安全评审员:评估组织的安全措施,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

3.技术审查人员:审查技术文件、设计和规范等,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4.建筑评审师:评估建筑设计和施工,确保符合安全和质量标准。

结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确保担任相关职位的人具备必要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重要要求。

本文档提供了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的简表,帮助人们快速了解该职位的条件和流程。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尊敬的XXX,
我写信给您是为了向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我对该职位非常感兴趣,并且相信自己具备了必要的能力和经验来胜任这个职位。

以下是我认为符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相关条件:
1. 教育背景:我在XXXXX大学获得了XXXXX学位,并且在该领域取得了优秀的学术成绩。

这使得我对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有了扎实的理解并能够灵活运用。

2. 工作经验:我在过去的X年里一直从事于该领域的工作,并在此期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我参与过多个大型项目,担任过重要的职责,并成功完成了各项任务。

3. 技术能力:我掌握了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并且能够熟练地运用各种工具和软件。

我持续关注新的技术发展,并积极学习和应用新知识。

4. 解决问题能力:我具备良好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能够在面对挑战时保持冷静和灵活的思维。

我能够迅速理解问题的本质,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5. 团队合作精神:我善于与他人合作,并能够有效地进行沟通和协调。

在我之前的工作经历中,我经常需要与不同的团队合
作,并且能够建立积极的工作关系。

我相信以上条件使我具备了担任该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并且我对担任这个职位充满了热情和信心。

我期待着与您进一步讨论我申报表中的详细信息,并希望有机会能够亲自展示我的能力。

感谢您抽出时间来查阅我的申请,并考虑我的资格。

期待您的回复。

真诚地,
XXX。

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人职发[1994]14号

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人职发[1994]14号

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人职发[1994]14号颁布日期:1994-10-31执行日期:1994-10-31一、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贯彻实施科学技术进步法,保证客观、公正、准确地评定科技人员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即职称,下同),为用人单位科学、合理地使用人才提供服务,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资格是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一般没有岗位、数量的限制,不与工资等待遇挂钩,可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国家通过制定标准条件,实行宏观控制。

第三条人事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颁发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是评定科技人员是否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标准。

第四条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实行分级管理,由政府人事(职改)部门授权组建具有权威性、公正性的跨部门、跨单位的同行专家组成的评审组织,按照颁布的标准条件和规定程序对申请人进行评价。

第五条凡申请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适用本办法。

按照本办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由政府人事(职改)部门颁发资格证书。

二、组织第六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下称评委会),是负责评审科技人员是否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组织。

评委会按评审条件划分的专业组建。

一般性专业正高级评委会由有关部委或具备组建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提出申请,人事部批准组建;副高级评委组建,报人事部备案;中级评委会的组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参照上述原则决定。

特殊性专业中、高级评委会由人事部授权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组建。

(授权办法见附件一)第七条评委会由十一名以上同行专家组成,并应有一定比例的中青年专家。

评委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一至二人。

根据需要,可按分支专业组成若干评议组。

评议组有推荐、建议权,但不是一级评审组织。

第八条申请授权组建有关专业高级评委员会的地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该专业在国内有较高的知名度,能代表国家水平;2.本地区有条件聘请足够数量的评审委员;3.人事(职改)部门有能力承担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管理水平。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填表说明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填表说明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填表说明(一)封面单位:基层单位评审任职资格:本次申报评审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如:工程师、讲师等)。

(二)第一页:基本情况1.参加工作时间:与档案记载一致。

2.标准工资:可不填。

3.身体状况: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填写“健康”、“良好”、“一般”或“较差”。

4.最高学历:①学校、专业:应写全称,要求与毕业证书上的名称一致。

②学制、学位: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最高阶段的学历,并注明学制。

其中研究生要写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职研究生班;双学士学位必须填两个学位;仅有学位而无学历的,只填写学位。

如最高学历是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则有必要填两个以上学历层次。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填本人现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如果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是从同级其它系列转评来的,则要连同转评前的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起填写。

如:工程师某某某某年某月,讲师某某某某年某月。

6.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写明具体的专业。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及审批机关):1)审批机关:根据审批公文填写。

3)取得时间:按批文中授予时间填写。

8.现(兼)任行政职务及任职时间:填写担任的主要行政职务,如在教研室、实验室担任职务也可填上。

9.何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共青团)任何职,何时何地参加何种民主党派任何职务:除时间外,要明确加入何组织。

10.懂何种外语,达到何种程度:要写明语种和读、写、听、说及笔、口译能力。

通过等级考试的要写明何时何单位组织的几级考试。

(三)第二页:学习培训经历1.学习经历:从大学填起。

要写清所在学校、系、专业的全称,学习起止时间。

业余时间参加夜大、函大、电大或自学考试等学历学习也应填上。

2.国内外培训、进修经历:①主要内容指继续教育的经历。

②排列顺序:通常依时间由远及近排序。

该表的内容应按规定提交证明材料,如毕业证、结业证等。

(四)第三页:工作经历:应分别填写清楚不同时期在何单位何部门从事何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1.03.01•【字号】晋人社职字[2011]31号•【施行日期】2011.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1]31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有关精神,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根据2011年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的部署和2011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结合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职称工作实际,现就认真做好全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认真落实2011年度评审工作安排计划,切实加强宏观管理1、各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要按照评审时间安排有序进行。

各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应按《山西省2011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间安排计划》(附件一)确定的评审时间,抓紧拟订具体的年度评审安排意见,做好评审材料收受、审核、整理汇总及会前准备各项工作,保证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

如遇特殊原因需调整评审时间的,须提前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

对召开评审会议条件暂不成熟的系列(专业)可视情况推迟评审,但对相关人员要做好解释工作。

为确保评审结果公示、审批工作能在年内完成,各系列(专业)评审会议须在 11 月 15 日前结束。

2、进一步加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管理。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要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授权,切实加强对所主管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管理。

对所主管各中级评审委员会要认真制订申报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明确申报评审的时间、条件、程序和纪律,并在评审工作开始前至少三个月下发有关用人单位,同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备案(邮编:030072,地址:太原市长风大街30号1号楼626房间,联系电话:************、7676050)。

铁道部贯彻国家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铁职改[1992]1号

铁道部贯彻国家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铁职改[1992]1号

铁道部贯彻国家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正文:---------------------------------------------------------------------------------------------------------------------------------------------------- 铁道部贯彻国家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铁职改(1992)1号1992年1月30日)一、总则1、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应遵照中发〔1986〕3号、国发〔1986〕27号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原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各专业技术系列《试行条例》、国家人事部人职发〔1990〕4号《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以及本《实施意见》。

各单位制定下发的不符合上述文件精神的有关文件应停止执行。

2、要坚决执行统一制定的政策和评聘标准。

对未经国务院职改领导小组和国家人事部批准同意的职改政策和规定不予执行。

部属单位在不违背各专业技术系列《试行条例》和本《实施意见》的前提下,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应报部审查后实行。

3、要坚持职改工作的正确方向,紧紧围绕着精选人才,合理使用人才,引入竞争机制,激励技术干部的积极性这个基本精神,做好经常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评聘工作一般每一年进行一次。

4、铁道部的职称改革工作由部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人事司(职改办)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有关具体政策的制定与解释。

二、系列范围5、严格控制系列范围。

在国家没有新规定前,仍按铁道部规定的范围评聘。

随着事业及队伍的发展,今后凡要新纳入专业技术系列的专业技术岗位,必须经部职改领导小组批准。

综合部门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干部纳入专业技术系列,必须具有本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学历,并从事过专业技术工作。

人事部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的通知

人事部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的通知

人事部文件(人职发[1991]11号 1991年5月20日发文)《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以下称《暂行规定》)发出以后,一些地区和部门就如何贯彻执行《暂行规定》提出了一些具体问题,经研究,现就这些问题说明如下:1.关于《暂行规定》的基本精神职称改革已进行了五年,我们按照"正确的加以坚持,不足的加以完善,失误的加以纠正"的精神,制定了《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的基本精神是,坚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原则,逐步完善聘任制的具体措施,纠正某些不符合聘任制的理解和做法,使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顺利地转入经常化的轨道。

其中有两个主要的内容:一是做好聘任前的岗位设置;二是严格聘任后的任职考核。

2.关于转入经常性的评聘工作必须具备的几个前提条件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转入经常性的工作,必须具备几个前提条件,这就是:一要对首次评聘工作进行检查并验收合格;二要清理好首次下达的指标;三要设置好岗位并经过批准;四是建立了考核制度并进行了1990年的年度考核。

这四个条件必须都要具备,缺一不可。

一个地区、部门或单位什么时候具备了这些前提条件,什么时候就可开展经常性的评聘工作,全国发展不平衡,不搞一刀切。

3.关于做好设岗工作根据这几年许多地区许多单位做好设岗工作的经验,首先,要根据需要和可能来设岗。

从目前情况看,第一,要根据各个基层单位现已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状况,按照承担的工作任务,设置若干不同层次的岗位,明确规定每个岗位的具体职责。

第二,检查首次评聘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看各层次职务与其具体职责程度是否基本相符,并以此为根据进行必要的调整。

第三,根据单位任务的增减,按照国家的财力状况,再对岗位进行适当的调整。

这就是说,既要根据需要,还要根据可能。

设岗不能不受编制和工资总额的制约。

事业单位的岗位设好以后要经上级批准(企业按有关规定、法规执行)。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一、协议基本信息协议名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协议书签署方:甲方(申请单位名称)、乙方(申报人员姓名)签署日期:______年__月__日申报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报资格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议有效期: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年__月__日二、定义和术语专业技术职务:指在特定行业或领域中,根据其职责和技术要求,设立的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指申请专业技术职务所需的学历、工作经验、能力水平及其他相关条件。

申报条件:指申请人必须满足的各种资格要求和标准,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验、技术能力等。

三、申报条件3.1 学历要求:3.1.1 申报人员需具备国家承认的相关学历,如本科、硕士或博士学位。

3.1.2 所学专业应与申报职务相关,符合行业要求。

3.2 工作经验:3.2.1 申报人员应具有一定年限的相关工作经验,具体年限依据申报职务的要求确定。

3.2.2 工作经验应与申请职务的技术要求相符合,涉及具体项目或成果的经验更为优先。

3.3 专业技能:3.3.1 申报人员应具备与申请职务相关的专业技能和技术能力。

3.3.2 需要提供相关的技能证书或培训经历,证明其具备所需的技术水平。

3.4 业绩要求:3.4.1 申报人员需提供与职务相关的业绩证明,如项目成果、科研论文、专利等。

3.4.2 业绩应体现出申请人对专业领域的贡献和实际能力。

3.5 其他条件:3.5.1 申报人员需满足行业或单位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如职业道德、团队合作能力等。

3.5.2 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推荐信、考核评价等。

四、申请流程4.1 资料准备:4.1.1 申报人员应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工作证明、技能证书、业绩材料等。

4.1.2 所有材料应真实、有效,必要时需经过公证或认证。

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晋人职字[2009]9号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和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晋人字[2008]11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1、《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实施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及其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本实施细则对专业技术岗位进行设置并管理。

2、省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在国家确定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层级、等级内,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规模以及隶属关系等情况,对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管理。

3、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本实施细则,结合国家和我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做好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4、事业单位在省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的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内,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设置本单位具体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5、事业单位根据情况,只能在专业技术、管理或工勤技能三类岗位中,确定其中一类岗位作为本单位的主体岗位。

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要区分主、辅系列。

主系列只能是科研、工程、农业、卫生和各类教师,或与事业单位承担的主要职能相一致的系列之一。

各类型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应考虑岗位与人员的匹配情况按以下办法确定。

(1)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在岗正式职工未满编的,按不低于单位工作岗位总量百分之七十的比例酌情确定,其中辅系列岗位按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30%以下酌情确定;满编单位,暂按在岗正式职工的实际岗位情况确定,以后逐渐规范到位。

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的通知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文号:人职发〔1994〕14号发文时间:1994-10-3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职改办,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蔃(干部)部门:我部会同有关部委制订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已经陆续颁布。

为规范评定组织、统一评定程序、保证评定质量,现将《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试行。

实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是深化职称改革的一项重大措施,必须有领导、有步骤地在国家确定实行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范围内,按照颁发的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积极稳妥地进行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定。

各地各部门在试行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告我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司。

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贯彻实施科学技术进步法,保证客观、公正、准确地评定科技人员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即职称,下同),为用人单位科学、合理地使用人才提供服务,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资格是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一般没有岗位、数量的限制,不与工资等待遇挂钩,可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国家通过制定标准条件,实行宏观控制。

第三条人事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颁发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是评定科技人员是否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标准。

第四条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实行分级管理,由政府人事(职改)部门授权组建具有权威性、公正性的跨部门、跨单位的同行专家组成的评审组织,按照颁布的标准条件和规定程序对申请人进行评价。

第五条凡申请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适用本办法。

按照本办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由政府人事(职改)部门颁发资格证书。

二、组织第六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下称评委会),是负责评审科技人员是否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组织。

评委会按评审条件划分的专业组建。

一般性专业正高级评委会由有关部委或具备组建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提出申请,人事部批准组建;副高级评委会由人事部授权具备组建条件的有关部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组建,报人事部备案;中级评委会的组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参照上述原则决定。

各级岗位晋升条件

各级岗位晋升条件
1.完成本岗位级别护士培训计划
2.完成科室轮转及定期考核
3.组织专科疾病护理训练
4.完成继续教育
N2级
具护士执业证
书,且在有效
注册期内
1.通过护理部N2级别理论和操作考核
2.N1级聘期内每年度综合考评及年度考评合格
获得护师资格1-4年或获得护士资格并具有4-6年临床护理工作经验者
1.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
1.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2.完成本岗位级别护士培训计划
3.聘期内每年在学术期刊上发表有价值的论文至少1篇或参与著作编写
4.完成继续教育
N4级
具护士执业证
书,且在有效
注册期内
1.通过护理部N4级别理论和操作考核
2.N3级聘期内每年度综合考评及年度考评合格
获得副主任护师以上资格或具有每年在学术期刊上发表有价值的论文至少1篇或参与著作编写
4.完成继续教育
N3级
具护士执业证
书,且在有效
注册期内
1.通过护理部N3级别理论和操作考核
2.N2级聘期内每年度综合考评及年度考评合格
获得主管护师资格1-4年或具有5年以上护师资格或获得护士资格具有7-12年临床护理工作经验者
各级岗位晋升条件
级别
证照
考核
年资或经历
要求
N0级
——
通过护理部N0级别理论和操作考核
毕业1年内;新调入6月内或尚未取得护士资格
完成新护士培训计划
N1级
具护士执业证
书,且在有效
注册期内
1.新护士转正考核合格
2.通过护理部N1级别理论和操作考核
3. N0级聘期内每年度综合考评及年度考评合格
获得护士资格,具有1-3年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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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从主体系列转到相关的辅助系列,资历年限可连续计算,现岗工作一年后,可直接晋升高一级资格;从辅助系列转到主体系列或辅助系列之间互转,相近资历可连续计算,现岗工作一年,并转评一年后,方可晋升高一级资格。
高级
职务
1、大学本科毕业,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
三、其它规定:
1、非相近专业的毕业生见习期满定职定级时,须延长一年;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履职年限延长一年;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履职年限再延长一年。
2、对先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的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学历、资历条件逐级晋升。对先评聘中级,后取得本科学历一年以上者,在参加高级评审时,取得学历前任中级的年限可折半计算。
3、在总公司项目部、集团公司(院)项目部,或集团公司(院)子、分公司长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他长期在野外从事测绘、勘察、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
4、年龄在45岁以上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中的。
5、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免试条件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应分别相应取得1、3、4、5个科目的合格证书,申报会计系列人员必考财务用友软件科目。
职务
1、博士研究生毕业,直接聘任;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任助理级3年,考核合格直接聘任;如参加评审,则任助理级需2年;
3、双学士、研究生班毕业后,任助理级3年以上;
4、本科毕业后,任助理级4年以上;
5、大专毕业后,任助理级4年以上。
在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同时,要求在集团公司主办的《科技与管理》及以上级别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本专业的学术论文。参评论文必须是独著。
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必要条件简表
项目


职务
正常学历晋升
后取得学历及其它条件人员晋升
高级职务破格晋升条件
其它有关规定及要求
正高级
职务
1、第一学历为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任高级职务5年以上且直接从事施工、设计、勘察、科研的专业技术人员;
2、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股份公司科技进步一等奖及以上的主要获奖人;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两项、股份公司科技进步二等奖两项的主要获奖人;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银奖(包括优秀工程勘察、优秀工程设计、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简称“四优”,下同),或省部级、股份公司勘察设计“四优”一等奖及以上的主要获奖人。并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有统一刊号)的专业、行业重点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参评论文必须为独著,其它合著发表论文,必须为第一作者。
3、在国家、省部或股份公司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主持并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取得了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或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科技成果,提高产品质量(产量)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获得股份公司以上的奖励。
4、中国青年科技奖的获得者,茅以升铁道工程师奖获得者,或詹天佑成就奖、人才奖和青年奖的获得者(含铁道建筑专项基金奖)。
对少数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及以上的主要获奖人,可以破格申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但申报学历必须为大学本科及以上,任高级工程师五年以上。
对少数不具备规定的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任工程师8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者,可破格参加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评审。
2、硕士研究生毕业(脱产)后,任中级时间前后累加5年及以上,但须有毕业后一年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3、通过国家中级资格考试后,任中级5年及以上,资格前任中级时间折半计算,同时必须具备本专业大专学历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财经等统考系列)。
上述第1、2条中,如学晋专业不相近,则任中级时间须6年及以上。
中级
3、博士研究生毕业,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在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同时,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有统一刊号)的专业、行业刊物发表过1篇以上具有较高价值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参评论文必须是公开发表且与现从事专业相一致的独著论文,字数至少要达到2000字以上。
1、相近专业本科(包括同等学历研究生学位证书)毕业1年后,任中级5年及以上,学历前任中级时间折半计算(工程系列);
1、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的主要贡献者,或省部级三等、股份公司二等以上科技进步奖的主要贡献者。获得国家优秀设计二等奖或省部级、股份公司勘察设计“四优”一等奖的主要获奖人。
2、在某一学术、技术领域取得重大成果,填补股份公司系统重要空白,或在本学科、技术领域有较高造诣,对本学科(专业)有重大贡献,在股份公司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或获得重要科技价值的发明专利,并在生产实践中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A:学、晋专业相近:
参照正常学历晋升条件。
B:学、晋专业不相近:
1、双学士、研究生班毕业后,任助理级4年以上;
2、本科毕业后,任助理级5年以上;
3、大专毕业后,任助理级5年以上。
助理级
职务
1、硕士研究生、双学士毕业,考核合格直接聘任;
2、本科毕业,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直接聘任;大专毕业后,并任员级2年,考核合格直接聘任;
3、中专毕业后,并任员级4年。
1、本科毕业1年以上;
2、专科毕业后,任员级职务2年以上;
3、中专毕业后,任员级职务4年以上。
员级
职务
大专或中专毕业,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直接聘任。
大专或中专毕业1年及以上。
3.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还须通过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
一、外语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近五年内连续在国外留学或工作一年以上;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詹天佑奖、茅以升铁道工程师奖获得者,省部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省部级专业技术带头人、省部级青年科技拔尖人才,“火车头”奖章获得者,总公司学科技术带头人、青年科技拔尖人才、詹天佑铁道建筑专项奖获得者,局集团公司、设计院及以上科技进步奖、设计“四优”奖、劳动模范及其他奖励获得者。
5、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有统一刊号)的专业、行业刊物发表过2篇以上具有较高价值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或主编出版过学术技术专著1部,或主编并出版过全国统编教材。
特别规定:
1.申报高级工程师、工程师时,国家级、省部级工法、股份公司优秀论文可视为公开发表论文。若为独著,可作为参评论文。
2.考试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任职五年以上,同时具备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方可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的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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