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制药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技术指南
四川省制药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技术指南
附件5四川省制药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技术指南— 138 —目录1. 适用范围 (142)2.规范性引用文件 (142)3.术语和定义 (143)4.制药工业生产工艺及主要VOC S排放特征分析 (144)4.1发酵类生产工艺及主要VOC S排放特征 (145)4.2化学合成类生产工艺及主要VOC S排放特征 (146)4.3混装制剂类生产工艺及主要VOC S排放特征 (148)4.4生物工程类生产工艺及主要VOC S排放特征 (149)4.5中药类生产工艺及主要VOC S排放特征 (150)4.6提取类生产工艺及主要VOC S排放特征 (151)5.制药工业VOC S产生源项及排污节点 (152)5.1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 (153)5.2有机液体储存和调和挥发损失 (153)5.3有机液体装卸挥发损失 (153)5.4废水集输、储存、处理处置过程逸散 (153)5.5工艺有组织排放 (154)5.6循环冷却水系统释放 (154)5.7工艺无组织排放 (154)5.8采样过程排放 (155)— 139 —6.制药工业VOC S污染防治技术 (155)6.1 VOC S污染防治技术 (155)6.2 VOC S组合污染防治技术 (163)7.最佳可行技术 (165)7.1制药工业VOC S处理技术选择原则 (165)7.2最佳可行控制技术选择基本方法 (166)7.3 VOC S污染治理技术最佳可行技术选择 (167)8.环境管理 (177)8.1总体要求 (177)8.2废气采样口建设要求 (178)8.3企业管理要求 (178)8.4企业安全要求 (180)8.5环保部门监管要求 (182)— 140 —前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制药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制药工业排污单位挥发性有机物控制,制定本指南。
可作为四川省制药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参考技术资料。
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控制技术
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控制技术挥发性有机物(VOC)是一种常见的空气污染物,它能够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常见的VOC包括苯、甲苯、二甲苯、乙苯和挥发性有机酸类。
在许多工业生产过程中,VOC常常是一个难以避免的副产品,这使得VOC的控制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作为对挥发性有机污染控制的回应,许多控制技术被发明和开发出来,这些技术是有力的手段,可以有效地减少和控制空气中的VOC浓度。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VOC污染控制技术。
VELO-SCRUBVELO-SCRUB是一种基于干式吸收剂的技术,它使用粉末活性炭吸附VOC,在某些情况下也会使用NaOH这样的碱性液体来增加吸附剂的吸附能力。
VELO-SCRUB能够分离出干燥污染气体中的大多数VOC,在吸附后,VOC会被吸附剂捕获,然后定期清除。
吸附剂可以在清除后进行再利用或处置,从而减少废物的产生。
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是一种常见的VOC控制方法,它使用高表面积的活性炭,在吸附空气中的VOC时,它们会以自然扩散的方式进入活性炭微孔中。
在活性炭上吸附的VOC一旦达到一定浓度,就可以通过热解或蒸汽解吸的方式回收。
活性炭吸附在许多行业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包括汽车修理、建筑和油漆喷漆等。
绝热燃烧绝热燃烧是一种通过将VOC的污染气体在高温下燃烧掉的技术。
在绝热条件下,VOC会快速分解,而生成的CO2和H2O会安全排放到大气中。
绝热燃烧需要大量的能源,并且会产生烟雾和火箭发射般的噪音,但却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处理技术,可以将VOC减少到极低的水平。
生物过滤生物过滤是一种使用生物细菌来降解VOC的技术。
生物过滤器是由一个或多个生物组合物构成的,VOC的污染气体会通过这些组合物,最终被生物细菌进行降解。
生物过滤是一种相对低成本、高效率、环境友好的处理技术,适用于小型、低浓度的VOC 处理。
虽然这些技术相互不同,但它们都具有较高的控制效能和良好的经济性,能够帮助许多企业降低他们的VOC污染量。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
•【公布日期】2021.12.21
•【文号】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75号
•【施行日期】2022.04.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标准
正文
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第75号
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
测与修复技术指南》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规范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现批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HJ 1230—2021)
本标准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查询。
生态环境部
2021年12月21日。
工业涂装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技术指南
工业涂装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技术指南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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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四川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技术手册(12.金属包装印刷行业)
四川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技术手册(十二、金属包装印刷)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四川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技术手册》(十二、金属包装印刷)参与编制人员刘政钱骏陈军辉姜涛孙蜀杨怡阁韩丽李英杰王波陈东梅林德熊文朋罗昭培李亮亮潘玉瑾李俊禧VOCs治理思路鼓励企业采用低VOCs原辅材料和先进的工艺设备,从源头减少或消除VOCs无组织排放。
(导向性)实施无组织废气有效收集,变无组织排放为有组织排放,通过末端治理消除VOCs排放。
强化措施管控,加强对工艺设备及其运行维护控制,减少VOCs无组织排放。
标准生效之日,就是监督执法落实到位之时!前言为加强指导、服务基层,落实“送政策、送技术、送方案”,提升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监管水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国家《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号)、《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制定了《四川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技术手册》,对石化等14个重点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作出以下要求,供企业使用。
目录一、源头削减 (1)二、过程控制 (3)三、末端治理 (5)四、排放限值 (7)五、监测监控 (7)六、台账记录 (7)附件: (11)一、源头削减(一)含VOCs原辅材料金属包装印刷企业在2021 年 4 月 1 日起使用的油墨中VOCs 含量应符合表1-1 的要求,在2020 年12 月1 日起使用的胶粘剂、清洗剂和涂料中VOCs 含量应符合表1-1 的要求。
表1-1 包装印刷业原辅材料VOCs含量限值12在同一个工序内,使用的油墨、清洗剂、胶粘剂、涂料等原辅材料均符合表 1-2 中低VOCs含量限值要求,排放浓度稳定达标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可不执行末端治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 80%的要求。
制药工业VOCs排放控制技术指南
制药工业VOCs排放控制技术指南图1-1发酵制药生产工艺与VOCs排放环节图图1-2化学合成制药生产工艺与VOCs排放环节图图1-3提取制药生产工艺与VOCs排放环节图一、源头削减(一)生产工艺●使用非卤代烃和非芳香烃类溶剂,生产水基、乳液、颗粒产品。
●采用生物酶法合成技术。
●使用低(无)VOCs含量或低反应活性的溶剂。
(二)生产设备●反应釜:常压带温反应釜上配备冷凝或深冷回流装置回收,减少反应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料的损耗,不凝性废气有效收集至VOCs废气处理系统。
●固液分离设备:采用全自动密闭离心机、下卸料式密闭离心机、吊袋式离心机、多功能一体式压滤机、高效板式密闭压滤机、隔膜式压滤机、全密闭压滤罐等;产品物料属性等原因造成无法采用上述固液分离设备时,对相关生产区域进行密闭隔离,采用负压排气将无组织废气收集至VOCs废气处理系统。
二、过程控制(一)储存●依据储存物料的真实蒸气压选择适宜的储罐罐型。
●苯、甲苯、二甲苯宜采用内浮顶罐并安装顶空联通置换油气回收装置。
●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
●含VOCs废料(渣、液)以及VOCs物料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密封储存于密闭的危废储存间。
(二)输送●液态VOCs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液态VOCs物料时,应采用密闭容器、罐车。
●粉状、粒状VOCs物料应采用气力输送设备、管状带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等密闭输送方式,或采用密闭的包装袋、容器或罐车进行物料转移。
(三)投料●易产生VOCs的固体物料采用固体粉料自动投料系统、螺旋推进式投料系统等密闭投料装置,若难以实现密闭投料的,将投料口密闭隔离,采用负压排气将投料尾气有效收集至VOCs废气处理系统。
●宜采用无泄漏泵或高位槽(计量槽)投加,替代真空抽料,进料方式采用底部给料或使用浸入管给料,顶部添加液体采用导管贴壁给料。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这些排放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制定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首先,工业企业应当加强对生产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和管理。
通过安装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情况,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对挥发性有机物的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确保不会造成过多的排放。
其次,工业企业应当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
可以通过改进生产工艺,提高设备的密封性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泄漏;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有机溶剂的使用量,降低排放;推广低挥发性有机物替代品,减少有机物的使用,降低排放量。
另外,工业企业还应当建立健全的排放治理体系,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治理和处理。
可以采用物理化学方法对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治理,如吸附、吸附分离、膜分离等技术,将挥发性
有机物进行有效控制和处理,确保排放达标。
此外,工业企业还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技能,减少人为因素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影响。
综上所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的制定对于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
工业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和管理,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减少排放,建立健全的排放治理体系,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共同努力,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为环境保护做出应有的贡献。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1号)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1号)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公告 2013年第31号 2013-05-24实施)一、总则(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保障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促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制定本技术政策。
(二)本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供各有关单位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参照采用。
(三)本技术政策提出了生产VOCs物料和含VOCs产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消费各环节的污染防治策略和方法。
VOCs来源广泛,主要污染源包括工业源、生活源。
工业源主要包括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煤炭加工与转化等含VOCs 原料的生产行业,油类(燃油、溶剂等)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等以VOCs为原料的生产行业,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生活源包括建筑装饰装修、餐饮服务和服装干洗。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制药工业以及机动车排放的VOCs污染防治可分别参照相应的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四)VOCs污染防治应遵循源头和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综合防治原则。
在工业生产中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严格控制含VOCs 原料与产品在生产和储运销过程中的VOCs排放,鼓励对资源和能源的回收利用;鼓励在生产和生活中使用不含VOCs的替代产品或低VOCs含量的产品。
(五)通过积极开展VOCs摸底调查、制修订重点行业VOCs排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等文件、加强VOCs监测和治理、推广使用环境标志产品等措施,到2015年,基本建立起重点区域VOCs污染防治体系;到2020年,基本实现VOCs从原料到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减排。
二、源头和过程控制(六)在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行业,鼓励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提高原油的转化和利用效率。
对于设备与管线组件、工艺排气、废气燃烧塔(火炬)、废水处理等过程产生的含VOCs废气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1.对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2.对生产装置排放的含VOCs工艺排气宜优先回收利用,不能(或不能完全)回收利用的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应急情况下的泄放气可导入燃烧塔(火炬),经过充分燃烧后排放;3.废水收集和处理过程产生的含VOCs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生物和化学制药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与恶臭气体污染控制技术指南【模板】
生物和化学制药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与恶臭气体污染控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标准编制组2018年4月目录前言 (ⅰ)1总则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排放源污染特征 (2)4 VOCs与恶臭气体的减量 (4)5 VOCs与恶臭气体的收集 (4)6 VOCs与恶臭气体的处理 (5)6.1 吸收法 (6)6.2吸附法 (7)6.3燃烧法 (7)6.4冷凝法 (8)6.5生物法 (9)6.6等离子法 (9)6.7 化学氧化法 (10)6.8组合技术 (10)7监测、排放、控制和监管要求 (10)7.1监测 (10)7.2排放 (10)7.3控制 (11)7.4 处理设施运行监管要求 (154)附录A (资料性附录)常用的有机溶剂 (176)前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生物和化学制药行业可持续发展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完善相应的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和管理体系,指导该行业选择适宜的污染控制技术路线,有序开展生物和化学制药行业VOCs及恶臭污染控制设施规划、建设、运行和监管,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可作为生物和化学制药行业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VOCs与恶臭气体污染控制工程设计、工程验收以及运营管理等环节的技术依据,是供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规划和设计单位以及用户使用的指导性技术文件。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科技大学、河北莫兰斯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郭斌、任爱玲、杜昭、陈平、韩静、赵文霞、王欣、段二红、韩志杰、郑小宁、张轩、王琦、张东隅。
1总则本标准适用于生物和化学制药行业在原材料储存、生产过程、污水处理和其他环保设施点源及面源所产生的VOCs及恶臭气体污染控制。
污染控制应以保障人体健康、防止大气环境污染为宗旨,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
污染控制应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原则。
制药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用手册-生态环境部
六、台账记录........................................................................................................................................... 8
(一)原辅料信息............................................................................................................................... 8 (二)生产台账................................................................................................................................... 8 (三)泄漏检测与修复....................................................................................................................... 9 (四)储罐........................................................................................................................................... 9 (五)装载........................................................................................................................................... 9 (六)循环水冷却系统....................................................................................................................... 9 (七)废水集输、储存与处理系统................................................................................................... 9 (八)治理设施运行信息................................................................................................................. 10 (九)非正常工况............................................................................................................................. 10
《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主要内容有哪些?
《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主要内容有哪些?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形成臭氧(O3)污染的重要前体物,对细颗粒物(PM2.5)二次生成具有重要影响,对大气环境影响日益突出。
为加快推进全省挥发性有机物综合防治,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印发的《“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四川省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7—2020年)》,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省能源局七部门于2018年5月24日联合印发《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面完成重点城市以及重点行业的VOCs污染整治,基本建成VOCs监测、监控、预警和应急体系,VOCs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运行。
推进VOCs与氮氧化物(NO x)协同减排,VOCs排放总量下降8%,重点工程减排VOCs达到8.59万吨,持续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
主要措施:(1)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
(2)加快实施工业源VOCs污染防治,全面实施石化行业VOCs达标排放、加快推进化工行业VOCs综合治理、加大工业涂装VOCs治理力度(汽车制造、家具制造、工程机械制造、钢结构制造、卷材制造、船舶制造等行业)、深入推进包装印刷行业VOCs综合治理、加强制鞋行业VOCs综合治理、因地制宜推进其他工业行业VOCs综合治理。
(3)深入推进交通源VOCs综合整治,推进机动车VOCs综合治理、全面加强油品储运销油气回收治理。
(4)有序开展城市生活源和农业源VOCs污染防治,推进建筑装饰行业VOCs综合治理、汽修行业VOCs治理、开展干洗行业VOCs 治理、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控制、积极推进农业源VOCs排放防治、加强其他生活源VOCs排放防治。
(5)建立健全VOCs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监测监控体系、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加强统计与调查、加强监督执法、完善经济政策。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背景:标准制定的原则和方法:1.科学性原则:标准的制定需要有科学性的依据和理论基础,通过研究和分析了解VOCs排放对环境和人体的影响以及排放源控制技术的可行性。
2.可操作性原则:制定的标准需要与实际情况相符合,可操作性高,方便企业和监管部门执行。
3.逐步升级原则: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可以进行阶段性的制定,逐步升级标准的要求,促使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环保措施的升级。
4.可行性原则: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到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经济条件,合理控制VOCs排放,同时保证企业正常运营。
标准制定的方法可以通过执法检测、环境监测和技术评估等手段进行。
具体标准内容:1.执法检测:制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的第一步是确定哪些有机化合物被归为挥发性有机物,采用何种检测方法进行测量和分析,制定标准的目标和要求。
2.控制技术评估:评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的可行性,包括减少有机化合物生成的工艺改进、减少有机溶剂使用的技术改造、尾气治理设施的建设等。
3.监测和报告要求:明确工业企业需要进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在线监测和定期监测,出具监测报告,向环保部门和公众进行报告和公示。
4.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的管理规定和执法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和违法行为的处理办法。
当然,以上只是一个大致的框架,制定具体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还需要考虑到不同行业的特点和排放源的差异性,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调整和修订。
总之,制定和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对于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标准的制定需要科学性、可操作性、逐步升级和可行性等原则,并应综合考虑执法检测、技术评估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要求。
通过标准的有效制定和监管实施,可以有效控制工业企业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
挥发性有机物(VOCs)控制技术及其基本原理
1 廢氣 2 低壓送風機 (200 mmAq) 3 調濕塔
4 生物濾床 (濾料厚 <1m)
0. 0m
5 排氣 6 排水 7 調濕水霧
吸收塔
生物洗涤塔
循環幫浦
鼓風機
生物濾床排氣處理系統 适用范围
以微生物可分解物质为主,污染物为微生物的食物来源, 可以生物处理的污染物包括:碳氢氧组成的各类有机物、简单有 机硫化物、有机氮化物、硫化氢及氨气等无机类等
/
新型技术
回收技术——(1)吸收技术
原理
由废气和洗涤液接触将VOCs从废气中移走,之后再用化学 药剂将VOCs中和、氧化或其它化学反应破坏。
填料塔 文丘里塔 旋流板塔 喷淋塔
适用范围
适用于高水溶性VOCs,不适用于低浓度气体。
由于存在二次污染和安全性差等缺点, 目前较少使用
优点
挥发性有机物氧化控制技术及其基本原理
VOCs氧化控制技术及其基本原理
主要内容
1 2 3 4
5
VOCs介绍 VOCs典型治理技术
典型氧化控制技术
一、VOCs介绍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VOCs)
烷烃、芳香烃类、烯烃类、 卤烃类、酯类、醛类、酮类
定义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挥发性有机物控制
1. 研究非贵金属氧化型催化剂,研究催化燃 烧法处理挥发性有机物的反应过程和机理; 2. 利用光催化技术,研究挥发性有机物在光 降解过程中催化作用机理,提高催化剂的 稳定性和抗中毒能力; 3. 利用环境友好催化技术,开发清洁生产的 绿色化学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1、定义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简称VOCs)是指挥发性,计量机械活性的温室气体,具有多种氧化性,多变性,高污染浓度和快速的排放速度。
2、用途VOCs的排放控制标准应用于工业单位,主要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当工业企业通过各种原料和能源进行生产活动时,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进行控制,用以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
3、类型VOCs的排放控制标准一般包括国家VOCs排放标准和行业VOCs排放标准。
(1)国家VOCs排放标准国家VOCs排放标准表示了国家对全国统一指定区域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的限制,用以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
国家VOCs排放标准通常会提供各行业、各工艺、各细分行业及其各自VOCs排放标准。
(2)行业VOCs排放标准行业VOCs排放标准,是国家针对某一行业所出台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用以衡量并限制这一特定行业的VOCs排放能力,实施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控制措施和管理要求。
4、具体控制要求(1)工业企业应当加强对VOCs排放的监测和管理,确保符合国家工业政策的目标要求。
(2)企业应当制定并遵守有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严格执行VOCs排放标准,对超标排放企业进行惩罚处罚。
(3)企业应当推广清洁技术和废气处理技术,进行绿色生产,及时发现和预防污染源,采取有效措施减低污染源头。
(4)应当采取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规范生产经营活动,改造更新设备,提高排放标准;同时严禁非法排放污染废气。
总之,为了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工业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VOCs排放标准,加强污染监测和处理,使得VOCs排放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保护我们的环境。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六部分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六部分1.引言1.1本部分旨在规范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控制,具体包括污染源识别、排放限值和监测要求等。
1.2本部分适用于各类工业过程中VOCs的排放控制,包括石化、化工、制药、涂装等行业。
2.污染源识别与分类2.2对于各类污染源,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排放限值,以减少VOCs 的排放量。
3.排放限值标准3.1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技术水平,制定不同的VOCs排放限值标准。
3.2排放限值分为两个层次:一类限值和二类限值。
一类限值为最严格的标准,适用于环境敏感区域和特殊行业。
3.3各污染源必须达到或低于规定的排放限值,否则将面临处罚和整改要求。
4.VOCs排放监测与报告要求4.1污染源必须进行定期的VOCs排放监测,通过监测数据评估污染源的排放情况。
4.2监测数据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提交给环境保护部门,以便进行排放情况的审查和评估。
4.3对于监测异常或超标的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5.新技术和管理措施的推广和应用5.1鼓励采用新技术和管理措施,以减少VOCs的排放。
5.2对于符合环保要求的新技术和管理措施,给予税收减免和财政支持等优惠政策。
5.3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以提高VOCs排放控制的效果。
6.监督与执法6.1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各类污染源的VOCs排放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6.2对于违法排放、超标排放或监测数据造假等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和惩治。
6.3对于排放情况达标的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更多企业积极参与VOCs排放控制工作。
7.环境教育与公众参与7.1加强环境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对VOCs排放控制的认识和意识。
7.2鼓励公众参与VOCs排放监测和举报工作,加强社会监督力量。
8.结论8.1本部分的制定旨在加强对VOCs排放的控制和监督,减少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
8.2各企业和相关部门应遵守本部分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降低VOCs排放水平。
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指南
STEP 01
能源与资源消耗
对比不同治理技术的能源 和资源消耗量,包括水、 电、药剂等。
副产物生成
评估各种治理技术可能产 生的副产物及其环境影响 。
技术选择建议
01
根据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的特点和排放特征,选择适合的治理技 术。
02
综合考虑技术性能、经济成本和环境影响等因素,选择综合效益最佳 的治理技术。
提高治理标准与规范
制定更加严格的VOCs排放标准和治理规范 ,提高治理效果和环保要求。
加强监管与执法力度
加强对VOCs排放企业的监管和执法力度, 对违法排放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推广绿色生产方式
鼓励企业采用绿色生产方式,减少VOCs排 放,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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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治理现状与挑战
治理现状
目前工业VOCs的治理技术主要包括吸附法、吸收法、冷凝法 、燃烧法等。虽然这些技术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VOCs的排 放,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处理效率不高、运行成本较高等 。
挑战
随着环保要求的提高,工业VOCs的治理难度也在逐渐加大, 需要更加高效、环保的治理技术来应对。同时,企业也需要 加强自身的环保意识和管理,从源头上减少VOCs的排放。
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污 染治理技术指南
• 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概述 • 治理技术分类 • 技术应用与案例分析 • 技术评估与选择建议 • 未来技术发展与展望
目录
Part
01
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概述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定义与特性
定义
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指在 常温下容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主要 来源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
运行成本
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特征与控制
设NM施H净C初化始效排率放不速应率低≥于280k%g/h。时对,于V重OC点s处地理区设,施当净车化间效或率生不产应设低施于排8气0%筒。中 燃烧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排放限值
1
SO2
200
2
3.VOCs控制技术与措施
(2)无回收价值的有机废气 ③锅炉焚烧技术 优点:污染 物适应范围广,处理效率高,运行 费用低廉。
缺点:适用距离有限,仅适 用于热工设备附近的VOCs废气治 理;热工设备需要改造,并能长期 稳定运行。
பைடு நூலகம்
利用循环流化床锅炉处理VOCs废气
有机废气
3.VOCs控制技术与措施
含氯废气(如二氯甲烷、氯仿等) ✓ 含氯废气应尽量单独收集、单独处理——推荐采用冷凝、吸附等回收技术; ✓ 含氯废气不宜进入热氧化处理系统——二恶英污染、设备腐蚀;
2007年~2017年医药工业总产值及增长率 2014年~2019年化学原料药及中间体产量
1.制药行业概况
2019年我国化学原料药总产量为114.36万吨,主要分布在 山东、河北和浙江三省,产量占78.91%左右,是化学原料 药最主要的生产区域;中间体主要分布在以浙江台州和江苏 金坛为中心的地区。
2.制药行业VOCs排放要求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特别排放限值)
序号
污染物项目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兽用药品制造、生物 药品制品制造、药物中间体生产和药物研发
机构工艺废气
发酵尾气及其他制 药工艺废气
污水处理站废 气
污染物排放 监控位置
1
颗粒物
2
制药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用手册及纸包装印刷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用手册合辑
(一)生产工艺................................................................................................................................... 1 (二)生产设备................................................................................................................................... 2
二、过程控制................................................................................................................ 2
(一)储存........................................................................................................................................... 2 (二)输送........................................................................................................................................... 3 (三)投料........................................................................................................................................... 3 (四)取样........................................................................................................................................... 4 (五)蒸馏/精馏.................................................................................................................................. 4 (六)母液收集................................................................................................................................... 4 (七)干燥........................................................................................................................................... 4 (八)真空设备................................................................................................................................... 5 (九)设备组件................................................................................................................................... 5 (十)废水........................................................................................................................................... 5 (十一)循环冷却水........................................................................................................................... 6 (十二)非正常工况........................................................................................................................... 6
挥发性有机物控制要求
挥发性有机物控制要求挥发性有机物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有机化合物。
在表征 VOCs 总体排放情况时,根据行业特征和环境管理要求,可采用总挥发性有机物(以TVOC表示)、非甲烷总烃(以NMHC表示)作为污染物控制项目。
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非甲烷总烃(NMHC)重点控制的VOCs 物质臭氧O3前体物间/对二甲苯、乙烯、丙烯、甲醛、甲苯、乙醛、1,3-丁二烯、三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等细颗粒物PM2.5前体物间/对二甲苯、甲苯、正十二烷、苯乙烯、正十一烷、正癸烷、乙苯、邻二甲苯、1,3-丁二烯、甲基环己烷、正壬烷等恶臭物质甲胺类、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二硫化碳、苯乙烯、异丙苯、苯酚、丙烯酸酯类等高毒害物质苯、甲醛、氯乙烯、三氯乙烯、丙烯腈、丙烯酰胺、环氧乙烷、1,2-二氯乙烷、异氰酸酯类等非甲烷总烃(NMHC) 指除甲烷以外的所有碳氢化合物(烃类)。
主要包括烷烃、烯烃、芳香烃和含氧烃等组分。
从概念上来讲,非甲烷总烃存在的意义是为了描述和评价环境有机物污染情况。
企业未遵守以下规定的措施性控制要求,属于违法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控制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含 VOCs 产品的使用过程控制要求1、VOCs 质量占比大于等于 10%的含 VOCs 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含 VOCs 产品的使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作业:a) 调配(混合、搅拌等);b) 涂装(喷涂、浸涂、淋涂、辊涂、刷涂、涂布等);c) 印刷(平版、凸版、凹版、孔版等);热压、复合、贴合等);d)粘结(涂胶、e) 印染(染色、印花、定型等);f) 干燥(烘干、风干、晾干等);g) 清洗(浸洗、喷洗、淋洗、冲洗、擦洗等)。
四川省voc排放标准
四川省voc排放标准四川省VOC排放标准。
近年来,环境保护成为了全球范围内的热点议题。
作为我国西部重要的工业基地和经济发展区域,四川省一直致力于改善环境质量,减少污染排放。
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作为大气污染物之一,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都具有潜在的危害。
因此,制定和实施严格的VOC排放标准对于保护环境、减少空气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四川省VOC排放标准的制定是基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和环境质量要求而制定的。
该标准主要针对工业企业、化工厂、油漆生产企业等VOC排放源进行了规范和限制。
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降低VOC排放量,减少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改善空气质量,保护公众健康。
四川省VOC排放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对VOC排放源的监测和管理要求。
标准明确了VOC排放源的监测方法和频率,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的监测系统和档案记录,确保VOC排放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此外,标准还规定了VOC排放源的管理要求,包括排放源的登记备案、日常巡检和维护等内容,以确保排放源的合规运行。
其次,对VOC排放浓度的限制要求。
标准对不同行业的VOC排放浓度设定了具体的限值要求,要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减少VOC排放浓度,确保排放浓度符合标准要求。
同时,标准还对特定行业的VOC排放进行了重点监管和管理,对高排放行业实施了更为严格的限制要求。
再次,对VOC排放治理技术和措施的要求。
标准要求企业采用先进的VOC排放治理技术和设备,如低挥发性溶剂替代、尾气净化装置等,减少VOC排放量。
此外,标准还鼓励企业开展VOC排放减排技术研究和应用,推动VOC排放治理技术的创新和进步。
最后,对VOC排放标准的实施和监督管理要求。
标准明确了相关部门对VOC排放标准的实施和监督管理责任,要求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制度和处罚机制,对违反标准规定的企业进行严厉的处罚和整改,确保VOC排放标准的有效实施和执行。
总之,四川省VOC排放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助于减少VOC污染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改善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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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四川省制药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技术指南— 138 —目录1. 适用范围 (142)2.规范性引用文件 (142)3.术语和定义 (143)4.制药工业生产工艺及主要VOC S排放特征分析 (144)4.1发酵类生产工艺及主要VOC S排放特征 (145)4.2化学合成类生产工艺及主要VOC S排放特征 (146)4.3混装制剂类生产工艺及主要VOC S排放特征 (148)4.4生物工程类生产工艺及主要VOC S排放特征 (149)4.5中药类生产工艺及主要VOC S排放特征 (150)4.6提取类生产工艺及主要VOC S排放特征 (151)5.制药工业VOC S产生源项及排污节点 (152)5.1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 (153)5.2有机液体储存和调和挥发损失 (153)5.3有机液体装卸挥发损失 (153)5.4废水集输、储存、处理处置过程逸散 (153)5.5工艺有组织排放 (154)5.6循环冷却水系统释放 (154)5.7工艺无组织排放 (154)5.8采样过程排放 (155)— 139 —6.制药工业VOC S污染防治技术 (155)6.1 VOC S污染防治技术 (155)6.2 VOC S组合污染防治技术 (163)7.最佳可行技术 (165)7.1制药工业VOC S处理技术选择原则 (165)7.2最佳可行控制技术选择基本方法 (166)7.3 VOC S污染治理技术最佳可行技术选择 (167)8.环境管理 (177)8.1总体要求 (177)8.2废气采样口建设要求 (178)8.3企业管理要求 (178)8.4企业安全要求 (180)8.5环保部门监管要求 (182)— 140 —前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制药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制药工业排污单位挥发性有机物控制,制定本指南。
可作为四川省制药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参考技术资料。
本指南起草单位: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指南主要起草人:叶宏、钱骏、陈军辉、姜涛、孙蜀、杨怡阁— 141 —四川省制药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技术指南1.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四川省制药工业企业生产全过程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管理,主要包含化学合成类、发酵类、提取类、生物工程类、中药类、混装制剂类六大类生产企业和与六大类生产工艺相似的兽药生产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GB 3836.4爆炸性环境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T 13347 石油气体管道阻火器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9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51 烟囱设计规范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21904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8 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42 —GB 21907 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5 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6 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3 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500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HGJ 229 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J/T 1气体参数测量和采样的固定位装置HJ/T 386 工业废气吸附净化装置HJ/T 389 工业有机废气催化净化装置HJ 2000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26 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7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DB51/2377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3.术语和定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在293.15K条件下蒸气压大于或等于10Pa,或者特定适用条件下具有相应挥发性的除CH4、CO、CO2、H2CO3、金属碳化物、金属碳酸盐和碳酸铵外,任何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碳化合物。
主要包括具有挥发性的非甲烷烃类(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含氧有机化合物(醛、酮、醇、醚等)、卤代烃、含氮有机化合物、含硫有机化合物等。
发酵类Fermentation products category— 143 —指通过微生物发酵的方法产生抗生素或其他的活性成分,然后经过分离、纯化、精制等工序生产出药物的过程。
化学合成类Chemical synthesis products category化学合成类制药指采用一个化学反应或者一系列化学反应生产药物活性成分的过程。
混装制剂类Mixing/Compounding and formulation category是指用药物活性成分和辅料通过混合、加工和配制,制成各种剂型药物的过程。
中药类Chinese traditional medicine category以药用植物和药用动物为主要原料,按照国家药典,生产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各种剂型产品的过程。
提取类Extraction products category运用物理的、化学的、生物化学的方法,将生物体中起重要生理作用的各种基本物质经过提取、分离、纯化等手段制造药物的过程。
生物工程类Bio-pharmaceutical category利用微生物、寄生虫、动物毒素、生物组织等,采用现代生物技术方法(主要是基因工程技术)进行生产,作为治疗、诊断等用途的多肽和蛋白质类药物、疫苗等药品的过程。
(不包括利用传统微生物发酵技术制备抗生素、维生素等药物的过程)4.制药工业生产工艺及主要VOCs排放特征分析— 144 —— 145 —制药工业主要分为化学合成类、发酵类、提取类、生物工程类、中药类、混装制剂类六大类。
4.1. 发酵类生产工艺及主要VOCs 排放特征4.1.1. 发酵类典型生产工艺发酵类制药生产工艺流程一般为:种子培养、微生物发酵、发酵液预处理和固液分离、提炼纯化、精制、干燥、包装等步骤。
种子培养阶段通过摇瓶种子培养、种子罐培养及发酵罐培养连续的扩增培养,获得足够量健壮均一的种子投入发酵生产。
发酵液预处理的主要目的是将菌体与滤液分离开,便于后续处理,通常采用过滤法处理。
从滤液中提取和菌体中提取两种不同工艺过程,产物提取的方法主要有萃取、沉淀、盐析等。
产品精制纯化主要有结晶、喷雾干燥、冷冻干燥等几种方式。
典型的发酵类制药生产工艺流程如图4-1所示。
图4-1 发酵类制药生产工艺图种种子培养 发酵VOC s过滤 过滤 滤液 提取 精制 干燥包装 VOCs VOCs产品 溶剂回收 VOCs 浸提 过滤从滤液中提取药物 从菌体中提取药物 菌体 污染排放 物料走向 生产工艺 图例:4.1.2.主要VOCs污染物排放特征分析发酵类药物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发酵尾气、含溶剂废气、含尘废气、酸碱废气及废水处理装置产生的恶臭气体。
发酵尾气气量大,主要成分为空气和CO2,同时含有少量培养基物质以及发酵后期细菌开始产生抗生素时菌丝的气味,如直接排放,对厂区周边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大。
有机溶剂废气主要产生于分离提取等生产工序,主要VOCs有甲醇、乙醇、丁醇、戊醇、乙酸乙酯、醋酸丁酯、氯仿、氯苯、二乙胺、三乙胺、正己烷和正庚烷等。
4.2.化学合成类生产工艺及主要VOCs排放特征4.2.1.典型生产工艺化学合成类制药生产过程主要以化学原料为起始反应物,化学合成类制药的生产工艺主要包括反应和药品纯化两个阶段。
反应阶段包括合成、药物结构改造、脱保护基等过程。
具体的化学反应类型包括酰化反应、裂解反应、硝基化反应、缩合反应和取代反应等。
化学合成类制药的纯化过程包括分离、提取、精制和成型等。
分离主要包括沉降、离心、过滤和膜分离技术;提取主要包括沉淀、吸附、萃取、超滤技术;精制包括离子交换、结晶、色谱分离和膜分离等技术;产品定型步骤主要包括浓缩、干燥、无菌过滤和成型等技术。
化学合成类制药生产工艺流程见图4-2。
— 146 —— 147 —图4-2 化学合成类制药生产工艺图4.2.2. 污染物排放特征分析化学合成类制药企业主要废气污染源包括四部分:蒸馏、蒸发浓缩工段产生的有机不凝气,合成反应、分离提取过程产生的有机溶剂废气;使用盐酸、氨水调节pH 值产生的酸碱废气;粉碎、干燥排放的粉尘;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恶臭气体。
VOCs 的产生除了提取过程使用的溶剂外,主要还来自于一些化学原料和化学反应的药物中间体,化学类制药行业产生的VOCs 成分更加复杂,是治理和控制的难点。
主要VOCs 有二乙醚、二乙胺、苯酚、石油脑、甲醇、乙醇、甲苯、二氯甲烷、乙酸乙酯、二乙胺、丙酮、异丙醇、二氯乙烷和氯仿等。
种 干燥(成型) 合成(批反应器) 药物结构改脱保护基精制 提取 污染排放 物料走向 生产工艺 化学原料 VOCs 反应阶段成品检验及包装入库 溶剂回收 VOCs 纯化阶段分离VOCsVOCs VOCs VOCs 图例:— 148 —4.3. 混装制剂类生产工艺及主要VOCs 排放特征4.3.1. 典型生产工艺混装制剂类药物生产工艺过程是通过混合、加工和配制,将具有生物活性的药品制备成成品。
根据制剂的形态可分为固体制剂类、注射剂类及其他制剂类等三大类型。
制剂类制药生产工艺流程图4-3所示。
图4-3 混装制剂类制药生产工艺图4.3.2. 污染物排放特征分析混装制剂类药物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碎、过筛、制粒、干燥、总混、分装、填充等加工工序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基本无VOCs 产生。
种原辅料 原辅料 消毒 分装污染排放 物料走向生产工艺 冻干粉针: 粉针: 配液 过滤分装、半塞 冻干 检测包装 压盖 产品制水设备 洗瓶 铝盖洗涤及灭菌水针输液: 原辅料 配置 过滤 烘、灌、封制粒 干燥 原辅料 粉碎 固体制剂:水针输液: 压片/灌装粉尘 粉尘 图例:过滤4.4.生物工程类生产工艺及主要VOCs排放特征4.4.1.典型生产工艺生物技术制药工艺以生物体和生物反应过程为基础,依赖于生物机体或细胞的生长繁殖及其代谢过程,利用工程学原理和方法对实验室所取得的药物研究成果进行开发放大,在反应器内进行生物反应合成,进而生产制造出商品化药物。
生物技术制药工艺分为上下游过程。
上游过程是以生物材料为核心,目的在于获得药物,包括药物研发、细胞培养工艺、放大及大规模细胞培养研究等。
属于生物加工过程,如酶工程、基因工程技术、细胞培养工程、发酵工程等。
下游过程是以目标药物后处理为核心,属于生物分离过程,包括药物的提取、分离、精制工艺,药物产品的检测及质量保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