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夜经济发展建议(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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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夜经济发展建议(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近年来,夜间经济作为现代城市新兴业态,因其提高城市设施利用效

率、增加就业岗位和机会、拓展游客消费空间、拉动城市经济发展、提高城市竞争力,受到越来越多城市的青睐和重视。但在顶层设计、监管服务、

品牌培育、气候应对等方面存在发展“焦点”“难点”“痛点”,亟待引起关注。

一、发展情况

(一)从覆盖主体来看,众多城市竞相发力。2019年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大直辖市纷纷发力夜间经济。如,北京在2019年工作报告中提出,发力夜间经济一揽子计划,打造10条特色示范街区、培育100家连锁企业等;上海市正有计划地推出4—5个能满足海内外游客多元消费需求的“地标型夜市”。在此之前,西安、长沙、南京、福州、沈阳等地纷纷出台指导性意见,推动城市夜间经济迅速发展。

(二)从消费贡献来看,夜间经济潜力无限。夜间经济对促进城市消费升级、拉动城市经济增长具有推动作用。如,数据显示,北京王府井出现超过100万人的高峰客流是在夜市,上海夜间商业销售额占到白天的50%,重庆三分之二以上的餐饮营业额是在夜间实现的,广州服务业产值有55%来源于夜间经济。又如,广东肇庆因举办为期60天的粤港澳大湾区光影艺术节,春节假期共接待游客378.7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0.6亿元。

(三)从载体建设来看,品牌培育各具特色。北京、上海、南京、长沙、成都结合城市特色,着力建设一批夜间经济载体,打造成全国知名的夜间经济品牌,形成了识别度高、传唱度广的夜市品牌。如,北京的三里屯、后海酒吧街,上海的新天地、衡山路,南京的秦淮河夫子庙、长沙的歌城,成都的大排档、开封的鼓楼夜市等成为当地“金名片”,也成为夜间经济发展的“新代表”。

(四)从表现形式来看,灯光亮度直观反映。夜间经济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灯光经济,城市灯光的“亮度”是衡量夜间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准

之一。夜间经济活动越繁荣的地区,其亮度就越高。夜间景观在吸引游客的同时,也衍生出了全新的夜市生活形态。如,2018年深圳、青岛、石家庄灯光秀等夜间景观,正成为推动夜间经济、反映经济发展的直观衡量标准。

二、存在问题

(一)整体统筹规划缺乏。国家层面尚未出台服务夜间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尚未形成“全国一盘棋”整体考量,在政策扶持、制度保障、人才培养、理论研究方面尚未形成体系,在发展夜间经济方面没有出台切实可行的鼓励措施,带来众多发展夜间经济的城市各自为阵、各自发展。

(二)服务保障相对不全。夜间经济涉及安全、交通、卫生、水电等诸多领域,需有便捷的交通运输体系,完善的水电气供给、污水收集排放、餐饮油烟处理、垃圾分类处理、停车场、卫生(公厕)等配套设施,以及强有力安全保障。但因城市发展水平,夜间经济的服务保障水平尚处于起步阶段,相对不够成熟。

(三)品牌培育不够丰富。目前全国相关城市承载夜间经济的网点比较分散,规模相对不大,特别缺乏能够吸引国内外游客深度参与、体现城市特色、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大型综合性夜间经济场所,加上限时营业场所多、延时营业场所少,无法形成规模集聚效应。

(四)文化内涵挖掘不够。我国夜间经济更多侧重购物、餐饮、旅游等物质消费和体验消费,对城市文化的消费和对城市历史、人文的关注较少,城市内涵有待进一步深度挖掘,夜间经济发展的内生力量有待进一步释放。大型文化艺术表演场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场所关闭时间大多不晚于晚上8点。

(五)气候条件影响突出。囿于地理和气候因素,北京、哈尔滨、西安等北方城市寒冷冬天时间较长,夜间出行的人数大幅减少,加上营业场所不够多、配套措施不够全,夜间消费的便利度和友好度稍逊,因而相对于南方城市,北方城市在室外消费的时间跨度远远短于南方城市,其发展夜间经济存在某种天然困难。

三、对策建议

(一)打好政府政策“组合拳”,加大引导扶持力度。强化顶层设计,出台总体规划,推动发改、财政、市监、住建、文旅、交通、城管等部门强化责任落实,结合自身职能,聚焦招商引资、用水用电、土地使用、税费减免、安全保障等方面,研究制定发展夜间经济的扶持、管理、监督政策,形成监督管理合力。

(二)打造极具特色“示范街区”,繁荣夜间消费市场。围绕吃、购、玩等要素,结合区域特色、业态定位、消费结构等特点,以热门美食区、大型购物中心、文体娱乐中心为基础,创建特色明显、内容丰富、载体多样的夜间经济特色示范街区,增加夜间消费品种,引导商家延长营业时间,形成旅游休闲、文化休闲、商业休闲的品牌,重点推动夜间经济有项目支持、有实体支撑。

(三)完善基础设施“硬条件”,保障夜间经济活动。完善夜间经济重点消费场所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标识体系、休闲设施、环卫设施、公共WIFI接入等配套设施建设。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延长夜经济示范项目周边地铁、公共交通运营时间,加密运行班次,设置临时停车场,提高市民夜间出行的便捷性和交通管理的灵活性。

(四)实施夜间休闲“大众化”,丰富群众夜间生活。拓宽夜间经济产品种类供给,将电影院、体育馆、图书馆等文化娱乐场所纳入其中,并开展丰富多彩的夜间消费活动,满足城市人民群众的文化娱乐需求。以举办国际性、全国性的体育赛事和展览活动为契机,集聚夜间城市的人气、商气和财气。

(五)充分利用媒体“传播器”,营造良好发展氛围。有效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渠道,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传播优势,持续开展夜间经济发展宣传推广,向市民提供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夜间消费资讯服务,培育夜间消费习惯。积极报道发展夜间经济富民、便民、惠民的工作成效,为加快夜间经济繁荣与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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