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诉讼不适用于审判的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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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修军、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时修军、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时修军、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审理法院】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6.24【案件字号】(2021)鲁08民终289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阿梅王衍琴张婕【审理法官】张阿梅王衍琴张婕【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时修军;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当事人】时修军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当事人-个人】时修军【当事人-公司】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代理律师/律所】潘荣奎山东文思达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潘荣奎山东文思达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潘荣奎【代理律所】山东文思达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时修军【被告】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本院观点】上诉人提交的上述证据不能有效的证明被上诉人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对上诉人二审提交证据的证明力本院不予采信。

本案争议的焦点为被上诉人在为上诉人诊疗的过程中是否存在医疗过错、是否应赔偿上诉人损失。

【权责关键词】撤销过错证明力证据不足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简易程序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审理查明的事实相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为被上诉人在为上诉人诊疗的过程中是否存在医疗过错、是否应赔偿上诉人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和流程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和流程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为了进一步优化医疗纠纷处理流程,规范各类医疗纠纷调查处理工作程序,依据国家《侵权责任法》,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程序。

一、一般程序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后,由医疗机构医疗纠纷处理部门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协同处理医疗纠纷事件。

市卫生局医政科在接到医疗纠纷的投诉和报告后,安排市卫监大队调查取证,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定,并根据调查结果和专家评定意见,提出综合处理意见报批后实施。

(一)接待受理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接待群众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投诉,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各医院投诉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医疗投诉接待工作。

接待人员要认真听取投诉人投诉的问题和意见,告知投诉人处理医疗争议的途径和方法,并作书面记录。

投诉管理部门要及时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向投诉人通报、解释,引导投诉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医患纠纷。

医政科要对申请行政处理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审核,对属于卫生局处理的医疗争议,应按规定时限依法受理;对不属于卫生局处理的医疗争议,应当及时交办或转送相关单位依法办理。

(二)调查取证市卫生局成立医疗纠纷调查取证组,由卫生执法大队医政执法人员组成,负责对医疗争议调查和取证工作,收集相关病历资料和医疗文书,对医疗行为的合法性作出判定,并将调查结论和调查情况要书面报告卫生局医政科。

(1)调取相关医疗文书复印件;(2)核查经治医疗人员的执业资质;(3)调查了解患方的基本情况、对医疗的争议要点和患方的处理意见和要求;(4)调查了解医方的意见和态度;(5)向其他相关人员调查了解情况,必要制作调查笔录;同时对必要的重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6)应患方要求组织对病历资料或现场实物的封存;医疗机构可以在医院投诉管理部门的基础上成立相应的调查机构,负责医疗纠纷调查取证工作,调查结果报医院机构医疗纠纷处理部门。

(三)专家鉴定医疗纠纷当事人对医疗行为及侵权责任存在争议的,应当移交医学会进行技术鉴定或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果可作为协商、调解和裁决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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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实习律师民事案件阅卷篇一:实习律师申请执业操作记录操作记录一:一审立案一、准备材料1、起诉书:准备份数,根据对方当事人数再加上一份,送达给对方当事人,法院留一份。

2、授权委托书:需要当事人签名按手印需注意是一般授权还是特别授权。

“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提起诉讼,提起上诉、代签代收法律文书”都需要特别授权。

3、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意有的法院在立案时还需要身份证原件(如市北法院)4、主要证据材料二、审查材料将上述材料交给立案审查部门,审查无误后开出诉讼费单据。

三、交纳诉讼费注:有的案件为了调查取证方便,开出受理案件通知书××× 201X年6月26日上诉立案一、准备材料1、上诉状(根据被上诉人数确定份数,原则上为被上诉人人数基础上加1份)2、授权委托书一份上诉状的授权,也有一般授权与特别授权之分,需要特别授权的事项为代为上诉、和解、代签代收法律文书。

3、判决书一股既需准备原件,又需要准备复印件,青岛中院立案一般会审核一下,然后收复印件。

4、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有新证据提交新证据。

二、审查材料(同操作记录一)三、交纳诉讼费。

(同操作记录一)××× 201X年7月21日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一、准备材料 1、授权委托书2、看守所会见专用的介绍信。

3、会谈记录纸。

二、在看守所大厅处交上介绍信和授权并填写登记表,同时记录犯罪嫌疑人(被告)所在监号。

三、在二楼会见室前,登记会见时间及律师证编号并告知看守所管理人员,需会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的监号,同时将律师证留下。

四、在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时,边询问边作笔录,笔录终让犯罪嫌疑人(被告)签字确认无误并摁手印。

五、回去取律师证并登记会见结束时间。

《民事诉讼法》课件第二十一章简易程序

《民事诉讼法》课件第二十一章简易程序

强制执行的方式和程序
强制执行的方式
分为直接强制执行和间接强制执行。直接强制执行包 括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间接强制执行 包括罚款、拘留等。
强制执行的程序
首先需要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申请 后,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文件 ,被执行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义务并报告财产情况 。如果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 施。
审核方式
在简易程序中,法庭对证据的审核通常采用形式审查的 方式,主要审查证据的形式要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认定标准
在简易程序中,法庭对证据的认定主要依据证据的真实 性和关联性。如果证据真实且与案件有关联,那么法庭 就会认定该证据具有证明力。
05 简易程序中的上诉和再审
上诉的提起和审理程序
01
上诉的提起
《民事诉讼法》课件第二十一章简 易程序
汇报人: 2023-11-26
contents
目录
• 简易程序概述 • 简易程序的具体规定 • 简易程序中的调解与和解 • 简易程序中的举证和质证 • 简易程序中的上诉和再审 • 简易程序中的执行措施和强制执行
01 简易程序概述
简易程序的概念和特点
简易程序的概念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案件,以及 需要评估证据和查明事实的案件,不应适用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区别
审判组织
简易程序采用独任制,而普通程序一般采 用合议制。
小额诉讼
简易程序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即对于 符合条件的简单金钱给付案件,可以在简 易程序中实行一审终审。
和解可以通过双方协商、第三方调解、 仲裁等方式进行。
VS
和解的程序

医疗事故纠纷的举证原则是什么

医疗事故纠纷的举证原则是什么

The earth is in motion all the time, and a person will not always be in an unlucky position.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医疗事故纠纷的举证原则是什么导读:医疗事故纠纷的举证原则是举证责任倒置,如果医院不能证明没有医疗过错行为,则由医院承担侵权责任,人民法院会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但是对于院方造成的危害行为和损害事实,应该由患者承担举证责任。

一、医疗事故纠纷的举证原则是什么?医疗事故纠纷的举证原则是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但对于危害行为和损害事实的证明责任仍由原告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二、医疗事故纠纷的举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第五十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和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等内容。

第五十一条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超过十五日,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七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的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期间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2020年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2020年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2020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12.29•【文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司法解释•【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简易程序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2003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80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九件民事诉讼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为保障和方便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第一条基层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除外:(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二)发回重审的;(三)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四)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

第二条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人民法院不得违反当事人自愿原则,将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

第三条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二、起诉与答辩第四条原告本人不能书写起诉状,委托他人代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原告口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予以准确记录,将相关证据予以登记。

人民法院应当将上述记录和登记的内容向原告当面宣读,原告认为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按指印。

三大诉讼法比较概要

三大诉讼法比较概要

案例2:邓某系城郊一菜农,一日在农贸市场售菜, 税务局工作人员杨某命其纳税,因当日生意不佳,又 觉税额偏高,邓拒交,与杨发生争执,杨将邓推到在 地,因用力过猛,致邓尾骨断裂。现邓欲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问本案的被告应是谁?
案例1:某日中午,赵某与其子(18周岁)正在 一居民楼下正常行走,突然三楼李某家阳台上的 花盆坠落下来,砸在赵某头上,致其脑震荡,花 去医疗费1480元。赵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 而李否认赵的伤系他家花盆坠落所致。 这种情况应由谁负举证责任? 案例2:某县公安机关在侦破一起敲诈勒索案的 过程中,依法收集到犯罪嫌疑人通过电话敲诈的 录音磁带一盘。 该录音磁带属什么证据?
一审 立案之日起3个 审限 月,有特殊情况
要延长的,由高 院批准(高院要 延长的,由最高 院批准)。基层 申请延长的,报 请高院,同时报 中院备案。
普通程序:立案之日 普通程序A:公诉和被 起6个月内审结;有 告人被羁押的自诉:1 特殊情况要延长的, 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 报请本院院长批准, 个半月;有刑诉法第一 最长不超过6个月, 百二十六条(交通不便 还要延长的,报请上 边远地区;重大犯罪集 级法院批准。 团;流窜作案;涉及广, 简易程序:立案之日 取证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规定的情形,经高院批 起3个月,不得申请 延长。发回重审和再 准决定,可再延长1个 月;B:被告人未被羁 审不得适用。 特别程序30日,从立 押的自诉:6个月,经 案之日或公告期满之 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 日。选民资格案除外。 3个月。简易程序受理 后20日。
地域管 辖
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 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 法院管 辖。经复议改变的, 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 在地法院管辖;对限 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 制措施提起的诉讼, 由被告或原告所在地 法院管辖;因不动产 提起的诉讼,由不动 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冲突解决:最先收到 起诉状法院。

医疗事故案例:李某某健康权医疗纠纷案

医疗事故案例:李某某健康权医疗纠纷案

[案情介绍]原告李某与被告李学某、李某某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12月25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王某适用简易程序,于2014年1月1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李学某及其委托代理人陈小龙,被告李某某及两位被告共同的委托代理人芮珍平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李学某诉称:2013年2月6日晚上7时许,原告在家门口与李学财、李某某发生纠纷,被李学财、李某某殴打致左耳外伤性鼓膜穿孔、左耳混合性耳聋。

原告认为,两被告共同殴打原告致原告受伤,侵害原告健康权,应赔偿原告的损失。

现诉请法院判令:一、两被告赔偿原告医药费9141.76元、误工费9990元(90天×111元/天)、护理费1800元(30天×60元/天)、营养费600元(30天×20元/天)、住院伙食补助费200元(10天×20元/天)、交通费3130元、外地治疗食宿费854元、鉴定费6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元,共计30315.76元,扣除李学财已支付的5000元,应赔偿25315.76元;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案情分析]李学某针对其诉讼请求向本院提交如下证据:1、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原告诉讼主体资格;2、病历、诊断证明书、出院记录、检查报告单各1份、医药费收据33张,证明原告受伤后治疗情况,住院10天,支付医药费9141.76元;3、交通费票据40张,证明原告支付交通费3130元;4、食宿费票据20张,证明原告在外地治疗食宿费854元;5、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费发票各1份,证明原告的误工期限90天、护理期限30天、营养期限30天,支出鉴定费600元;6、博望区博望镇西城村民委员会证明1份、工业品买卖合同2份,证明原告长期从事搅拌机销售工作。

7、根据李学某的申请,本院向马鞍山市公安局博望派出所调取涉案材料:李学某、李学财、李某某、杨茂兰、史长春、邰昌银、王晓香讯问、询问笔录,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马鞍山人民医院检查报告单、初诊病历记录、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办案情况说明、交款说明、收条各1份。

曲周县医院、李锡成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曲周县医院、李锡成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曲周县医院、李锡成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审理法院】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3.10【案件字号】(2020)冀04民终7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田保俊张振华田莉【审理法官】田保俊张振华田莉【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曲周县医院;李锡成;李章英;李伟【当事人】曲周县医院李锡成李章英李伟【当事人-个人】曲周县医院李锡成李章英李伟【代理律师/律所】卢永海河北振远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卢永海河北振远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卢永海【代理律所】河北振远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曲周县医院【被告】李锡成;李章英;李伟【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李锡成、李章英、李伟虽提出曲周县医院违反介入手术治疗禁忌症诊疗规范,应承担大部分责任,但其并未提出上诉,而二审是针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因曲周县医院上诉未提出该事实,故对其二审提出的鉴定申请因与上诉理由无关,本院不予准许。

【权责关键词】无效撤销过错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不予受理简易程序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曲周县医院未能提供证明其在为郝贵菊实施手术前已履行说明义务的相关证据,即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手术必要性、手术适应症、手术目的、不实施手术的后果等,故曲周县医院对于郝贵菊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充分的告知义务,原审判令其承担10%的赔偿责任并无不当,该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2021法考知识点---简易程序各阶段重要知识点及总结对比

2021法考知识点---简易程序各阶段重要知识点及总结对比

简易程序各阶段重要知识点及总结对比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共同构成了第一审民事诉讼程序,相较于作为程序范本的普通程序,简易程序最大的特点在于程序上的便利性和高效性。

|「适用简易程序的法院」简易程序的适用有两方面的要求,第一是法院级别,要求是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第二是审级,要求第一审民事案件。

不包括中院一审,只适用基层法院和派出法庭的一审。

专利、重大涉海事、商标都不能简易。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1.法定适用简单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一审民事案件。

(三个必须同时具备)2.约定适用当事人双方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的非简单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1)有限性: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只适用于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的民事案件,不能将法定的中级以上法院审理的案件约定适用简易程序;也无权对法定不得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进行约定。

(2)单向性:对于依据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能约定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正当性基础在于程序类型与案件性质相适应的原则,司法资源具有公共属性,当事人无权多占资源。

3.不得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2)发回重审的。

(3)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

(4)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

(5)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6)第三人撤销之诉: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案件。

(7)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包括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

以上情形,不仅法院不能依职权适用简易程序,当事人也不能协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起诉与答辩简便」可以口头起诉,也可以口头答辩。

|「受理方式简便」可以当即审查、当即受理。

|「审理前准备」传唤、通知、送达和审理的方式简便、灵活,但是需要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

1.传唤、送达方式简便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

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刘某某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刘某某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刘某某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审理法院】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4.28【案件字号】(2020)冀11民终69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高树峰关春富刘万斌【审理法官】高树峰关春富刘万斌【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刘宇凡【当事人】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刘宇凡【当事人-个人】刘宇凡【当事人-公司】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代理律师/律所】骆广明河北名润律师事务所;王风炜河北名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骆广明河北名润律师事务所王风炜河北名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骆广明王风炜【代理律所】河北名润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被告】刘宇凡【本院观点】一、关于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住宿费应否支持的问题。

【权责关键词】法定代理合同过错法定代理人鉴定意见新证据质证诉讼请求不予受理简易程序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一、关于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住宿费应否支持的问题。

刘宇凡在住院期间已不再母乳喂养,购买饭菜、食物及水果等支出是其日常需要,故一审法院支持刘宇凡的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是正确的,本院予以维持。

第四医院称,刘宇凡提交的住宿费票据有部分日期重叠,属重复计算。

经查,刘宇凡提供的2019年4月22日的住宿费票据是在河北省产生的费用,而2019年9月18日的住宿费票据是在河南省发生的费用,刘宇凡的法定代理人杨某称,因出具2019年4月22日的住宿费票据的河北美好宜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是长期租赁公司,当时签订合同的租赁期限至2019年7月9日,而2019年7月1日,刘宇凡因病必须到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住院治疗,又无法提交解除与河北美好宜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租房合同,故出现了上述情况,但上述费用都已实际支出,应由第四医院予以赔偿。

律师助理面试技巧

律师助理面试技巧

律师助理面试技巧【篇一:律师助理工作的注意事项】助理工作的注意事项:1、所有文书的日期要在日历上标记,尤其是开庭日期,上诉期、强制执行期。

2、3、所有收回来的法律文书要记录在案件登记本上所有上交到法院或者其他机关的文书,要在我们的卷宗里留一个复印件,并做好记录。

4、开庭之前要认真检查卷宗,放一支笔。

二审卷宗一定要有一审判决书。

5、6、7、拿到各种法院的文书和通知书要记得打电话通知当事人案子完结后要记录在案件登记本上,且卷宗要装订起来应石律师需要,拿委托协议和委托书等在外和当事人签订时,协议书必须2份、委托书必须2份,其他必须的文书份数之外,再带上一个备用的空白文书。

带笔、带印泥。

8、委托协议和委托书的填写方法,要区分刑事辩护和民事委托,一定不要忽略填错了。

9、整理卷宗时,除了上述材料,需要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还需要留下当事人的两个号码。

记录在卷宗内壳上。

10、外出件当事人时,要带上律师的名片。

带个小型订书机,把一份委托协议和律师的名片钉在一起交给当事人一份。

11、写起诉状后,要核实起诉状中被告方的联系电话。

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12、要及时的制作证据目录。

并把所有项目都算好。

不要弄错了。

【篇二:律所首次面试问题集锦】1. 你怎么看待团队精神?你认为自己是否具备团队精神,是如何体现出来的?2. 你为什么选择做律师?你认为你具备成为一名优秀律师的基本素质吗?你认为我们所为什么需要你?3. 你怎么看待经常性加班?4. 目前,公司法务人员的薪酬比律所的律师助理的薪酬高很多,你怎么看这个问题?5. 你如何看待司考?你是如何备考的?通过司考对我们所有什么利弊?没过对我们所又有什么好处?6. 你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我们所的?你认识我?这个律师你认识?你认为我们所具有什么优势,吸引你来应聘?请过做一个简要评价。

7. 请为你认为自己具有哪些优点和缺点?而这些优缺点将对你的律师助理工作产生哪些影响?8. 律师现状表明,许多律师助理与指导律师相处关系并不融洽,原因多数在于协助律师办案过程中,助理往往要承担大量的基础工作,很容易产生心理上的不平衡,例如:货都是我干的,赚钱的确是律师,只给我一点点工资,指导律师是在剥夺我的劳动等,对于此,请问你是如何看待的?9. 你选择当律师的目的是什么?10. 你想以律师为终生职业吗?是什么原因?11. 你认为你当律师的优势在哪里?12. 你认为你能在律师界征得一席之地吗?理由是什么?13. 你认为律师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是什么?最重要的是什么?14. 你认为律师应该具备的品质有哪些?15. 你看过哪些律师学方面的书籍?最推崇哪本?16. 你认为律师的最高境界是什么情形?17. 你希望指导你工作的律师是什么样的?18. 你认为律师赢得客户的方法有哪些?19. 你若将来独立执业时会怎样争取客户?20. 你为什么应聘律师助理职务?21. 你认为自己应聘这个岗位的最大优势是什么?22. 你是否了解律师助理的职责?从何得知的?23. 你认为怎样才能当好律师助理?24. 你对律师及助理们经常加班、经常到艰苦地区整月地出差是怎样看的?你婚姻中的另一位是否能支持你这样工作?25. 你认为律师最欢迎什么样的助理?26. 你打算做律师多长时间?然后怎样?说说长期的职业规划内容。

王某某、抚顺市中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某某、抚顺市中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某某、抚顺市中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审理法院】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17【案件字号】(2020)辽04民终142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帆张秦郭爽【审理法官】张帆张秦郭爽【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吉平;抚顺市中医院【当事人】王吉平抚顺市中医院【当事人-个人】王吉平【当事人-公司】抚顺市中医院【代理律师/律所】赵新辽宁民威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赵新辽宁民威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赵新【代理律所】辽宁民威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王吉平【被告】抚顺市中医院【本院观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患者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

【权责关键词】过错无过错举证责任倒置新证据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简易程序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未提交新证据。

本院对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患者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

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根据该规定,患者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则应当举证证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实施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造成损害后果,且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本案中,王某某主张抚顺市中医院误诊,错误用药致其身体状况受损以及存在过度医疗,对此提交的证据主要是在各医院诊断治疗的病历资料,法院无法据此认定被上诉人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并且医疗行为有无过错以及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需要通过专业机构和人员进行专业鉴定后才能认定,而上诉人未提交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申请,经一审法院询问也不同意垫付鉴定费,一审法院判令上诉人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并无不当。

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有哪些

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有哪些

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有哪些一、什么情况不适用简易程序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公诉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在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时,应当询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告知其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律规定。

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并在开庭前通知人民检察院和辩护人。

对人民检察院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理;不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审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案件,不应当适用简易程序:(一)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二)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三)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四)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五)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二、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有哪些《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不建议或者不同意适用简易程序:(一)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二)对于案件事实、证据存在较大争议的;(三)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四)被告人是否犯罪、犯有何罪存在争议的;(五)被告人要求适用普通程序的;(六)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七)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八)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三、刑事简易程序适用的法院刑事诉讼法并无明确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法院,但从《刑诉法》第147条和174条规定的“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和“可以适用刑事简易程序”的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的规定看,只有基层人民法院可以适用刑事简易程序,中级以上级别的人民法院不得适用刑事简易程序。

至于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能否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因为刑事诉讼法并未向民事诉讼法那样赋予人民法庭的权限,因此,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不能适用刑事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

以上便是整理的关于“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法律上,对普通程序进行简化,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简易程序“适用难”矛盾的回避。

2023年实习律师考核面试题

2023年实习律师考核面试题

实习律师考核面试题一、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律师应当忠于宪法和法律, 坚持以事实为根据, 以法律为准绳, 严格依法执业。

律师应当忠于职守, 坚持原则, 维护国家法律与社会正义。

律师应当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 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旳合法利益。

律师应当敬业勤业, 努力钻研业务, 掌握执业所应具有旳法律知识和服务技能, 不停提高执业水平。

律师应当珍视和维护律师职业声誉,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重视陶冶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

律师应当严守国-家-机-密, 保守委托人旳商业秘密及委托人旳隐私。

律师应当尊重同行, 同业互助, 公平竞争, 共同提高执业水平。

律师应当自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协助。

律师应当遵守律师协会章程, 切实履行会员义务。

律师应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二、律师怎样制作自己旳名片?一是律师名片上必须编印如下内容: 本人姓名、身份、所在律师事务所全称、执业证书号码和联络方式。

二是律师本人身份必须编印“律师”两字, 可载明在执业律师事务所中担任旳职务。

三是律师本人在律师协会担任旳职务, 不得编印在具有本人执业旳律师事务所旳名片上。

四是律师名片上不得带有律师经历、专业技术职称以及与律师执业不有关旳内容。

三、简易程序与一般程序有什么区别(一)刑事简易程序与一般程序旳区别1.简易程序只合用于基层法院审理旳案件。

2、简易程序只能合用于事实清晰, 被告人认罪旳案件。

3.简易案件只能对初审案件。

4.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5.公诉案件检察人员可以出庭, 也可以不出庭。

6、法庭调查, 法庭辩论程序简化。

讯问被告人, 问询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旳限制。

7、简易程序可以变更为第一审一般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旳过程中, 发现不适宜合用简易程序旳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或第二节旳规定重新审理(二)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旳区别1.合用范围不一样: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旳法庭审理事实清晰、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旳简朴旳民事案件, 合用简易程序。

郭术英、固始县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郭术英、固始县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郭术英、固始县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审理法院】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12.06【案件字号】(2021)豫15民终5681号【审理程序】二审【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郭术英;刘阳喜;刘阳辉;刘阳坤;刘阳侠;刘其芳;刘阳敏;固始县人民医院【当事人】郭术英刘阳喜刘阳辉刘阳坤刘阳侠刘其芳刘阳敏固始县人民医院【当事人-个人】郭术英刘阳喜刘阳辉刘阳坤刘阳侠刘其芳刘阳敏【当事人-公司】固始县人民医院【代理律师/律所】马洪海河南振蓼律师事务所;宋俊丽河南振蓼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马洪海河南振蓼律师事务所宋俊丽河南振蓼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马洪海宋俊丽【代理律所】河南振蓼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郭术英;刘阳喜;刘阳辉;刘阳坤;刘阳侠;刘其芳;刘阳敏【被告】固始县人民医院【本院观点】一、上诉人主张一审法院一直是简易程序、判决却是普通程序,经审查,本案于2021年2月5日第一次开庭时确系适用简易程序由主审法官一人独任审理,2021年7月12日调解、2021年9月13日质证时参与人员均为主审法官及书记员,但2021年7月16日一审法院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2021)豫1525民初517号民事裁定书,告知双方本案由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审理及合议庭成员,至2021年10月7日一审法院下发判决书期间,已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诉权的行使,故上诉人主张一审程序违法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权责关键词】代理合同过错证据不足新证据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不予受理简易程序开庭审理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裁判结果】驳回原告郭术英、刘阳喜、刘阳辉、刘阳坤、刘阳侠、刘其60芳、刘阳敏要求被告固始县人民医院赔偿各项损失10万元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郭术英、刘阳喜、刘阳辉、刘阳坤、刘阳侠、刘其芳、刘阳敏负担。

朱某某、福建省漳州市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朱某某、福建省漳州市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朱某某、福建省漳州市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审理法院】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4.08【案件字号】(2020)闽06民终58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叶小铭林健陈育生【审理法官】叶小铭林健陈育生【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朱红叶;福建省漳州市医院【当事人】朱红叶福建省漳州市医院【当事人-个人】朱红叶【当事人-公司】福建省漳州市医院【代理律师/律所】薛贵滨、许雅萍福建九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薛贵滨、许雅萍福建九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薛贵滨、许雅萍【代理律所】福建九鼎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朱红叶【被告】福建省漳州市医院【本院观点】尽管福建省漳州市医院于2018年12月4日14:19有关朱红叶的手术记录单出现记载内容不一致的情形,但没有证据证实存在伪造,也没有涂改的痕迹,看到只是两份手术记录单对手术内容出现表述不一致,且该情形也未导致厦门市医学会无法对本次医疗事故作出评定的法律后果,反而厦门市医学会针对上述手术记录单表述不一致推定医方存在未及时观察处理患者出血等情况,建议医方负主要责任,责任程度为60%-70%,故一审法院认定福建省漳州市医院对于手术记录单中相关表述的修改、补充,系属于病例材料的瑕疵,而非伪造、篡改,该认定并无不妥,据此认定福建省漳州市医院负担本案65%的赔偿责任于法有据,朱红叶以福建省漳州市医院存在。

【权责关键词】撤销过错无过错诚实信用原则鉴定意见新证据关联性质证诉讼请求简易程序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尽管福建省漳州市医院于2018年12月4日14:19有关朱某某的手术记录单出现记载内容不一致的情形,但没有证据证实存在伪造,也没有涂改的痕迹,看到只是两份手术记录单对手术内容出现表述不一致,且该情形也未导致厦门市医学会无法对本次医疗事故作出评定的法律后果,反而厦门市医学会针对上述手术记录单表述不一致推定医方存在未及时观察处理患者出血等情况,建议医方负主要责任,责任程度为60%-70%,故一审法院认定福建省漳州市医院对于手术记录单中相关表述的修改、补充,系属于病例材料的瑕疵,而非伪造、篡改,该认定并无不妥,据此认定福建省漳州市医院负担本案65%的赔偿责任于法有据,朱某某以福建省漳州市医院存在伪造、篡改病历的行为为由而主张福建省漳州市医院承担本案的全部赔偿责任的上诉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采纳。

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民事诉讼法》模拟试题及答案(卷十一)

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民事诉讼法》模拟试题及答案(卷十一)

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民事诉讼法》模拟试题及答案(卷十一)1.下列哪些仲裁协议为无效或失效?A.甲、乙两公司签订合同,并约定了仲裁条款。

后合同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如原合同或补充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法院起诉解决”B.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既可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起诉”C.甲、乙两公司在双方合同纠纷的诉讼中对法官均不满意,双方商量先撤诉后仲裁。

甲公司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法院裁定准许撤诉。

此后甲乙两公司签订了仲裁协议,约定将该合同纠纷提交某仲裁委员会仲裁D.丙、丁两公司签订的合同中规定了内容齐全的仲裁条款,但该合同内容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答案:A、B解析:根据《仲裁法》第18条,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选项A中的甲、乙公司不但对仲裁委员会没有明确约定,还约定可向法院起诉解决,属无效协议;选项B中的约定也属于对仲裁委员会约定不明确的情形,也属无效协议;因此,选项A、B是应选选项;根据《仲裁法》第4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在甲公司撤诉后,甲、乙公司签订仲裁协议,该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有明确约定,且不与《仲裁法》第5条所规定的“或裁或审”原则冲突,该仲裁协议有效,因此,C选项不是应选选项。

根据《仲裁法》第19条,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丙、丁公司签订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内容齐全,且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属于有效的仲裁协议,因此,D选项不是应选选项。

2.下列哪些案件的审理不适用民事诉讼简易程序?A.按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B.发回重审的案件C.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D.应当先行调解的案件答案:A、B、C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条,按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发回重审的案件、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因此,选项A、B、C是应选选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4条,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劳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显的损害赔偿纠纷、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合伙协议纠纷、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是法院在开庭审理前,应当先行调解的案件。

徐鹏、钟祥市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徐鹏、钟祥市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徐鹏、钟祥市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审理法院】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10【案件字号】(2021)鄂08民终16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吴宏琼李芙蓉鲁琼丽【审理法官】吴宏琼李芙蓉鲁琼丽【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徐鹏;钟祥市人民医院【当事人】徐鹏钟祥市人民医院【当事人-个人】徐鹏【当事人-公司】钟祥市人民医院【代理律师/律所】徐秦莉湖北慧中律师事务所;魏益明湖北王府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徐秦莉湖北慧中律师事务所魏益明湖北王府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徐秦莉魏益明【代理律所】湖北慧中律师事务所湖北王府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徐鹏;钟祥市人民医院【本院观点】关于徐鹏住院医疗费中已由医保报销的部分费用,因本案医疗事件在未被人民法院确认为医疗侵权之前,徐鹏的住院医疗费依法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了一部分,但该部分费用不属于徐鹏的损失,故徐鹏要求钟祥市人民医院赔偿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权责关键词】代理过错鉴定意见证明诉讼请求简易程序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中,双方当事人均认可徐鹏住院时交押金500元,经审查一审认定钟祥市人民医院支付徐鹏医疗费6245元有误,应扣出徐鹏交的押金500元,故二审纠正为5745元。

二审庭审后,徐鹏对该项医疗费的上诉请求自愿放弃。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关于徐鹏住院医疗费中已由医保报销的部分费用,因本案医疗事件在未被人民法院确认为医疗侵权之前,徐鹏的住院医疗费依法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了一部分,但该部分费用不属于徐鹏的损失,故徐鹏要求钟祥市人民医院赔偿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关于徐鹏的护理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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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医疗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医疗纠纷诉讼不适用于审判的简易程序论文摘要:医疗纠纷诉讼不适用于审判的简易程序。

笔者结合工作时间,从医疗诉讼和医疗机构举证的复杂性出发,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新颁布的〈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简易程序规定〉),认为涉及医疗的诉讼不适用审判的简易程序。

所谓简易程序,是指专供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审判程序。

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有个必备条件,简程序存在不少的问题。

医疗诉讼的特殊性决定其审判程序不宜用简易程序,纠纷诉讼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除具备民事诉讼的共性外,由于医疗行为的职业特殊性,此类诉讼自身强烈的复杂性决定其审判程序不适用于简易程序。

发生医疗纠纷诉讼的原因多种多样,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要根据事实判定,不能说只要是医疗纠纷诉讼,医院就一定是责任的承担者。

医疗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也应当包括四个方面,除此之外医疗侵权行为还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目前在医疗纠纷诉讼中采取的是举证责任倒置,由医方举证。

医疗过失的认定具有多重性: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按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组织鉴定。

适用简易程序对医疗机构的损害很大。

简易程序起诉方式简单,具有极大的随意性,简易程序审判并不受《民事诉讼法》第124条、127条规定的限制。

关键词:医疗纠纷诉讼审判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在2002年4月1日正式实施后,由于医方承担举证责任,医疗诉讼的门槛降低,使医疗诉讼具有极大的随意性,医疗诉讼案件迅速增加。

相当部分基层法院(含其派出法庭)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对案件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认识不够,往往简单地采取简易程序,以便利审判,但是采取简易程序审判医疗纠纷诉讼存在很多弊端。

下面笔者结合工作时间,从医疗诉讼和医疗机构举证的复杂性出发,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新颁布的〈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简易程序规定〉),认为涉及医疗的诉讼不适用审判的简易程序。

一、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和存在的问题(一)简易程序的适用:二、医疗诉讼的特殊性决定其审判程序不宜用简易程序1、医疗纠纷诉讼不符合简易程序三要素(1)医疗纠纷诉讼案件事实并不清楚: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很难取得一致,由于医学科学的专业性强,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需要专业人员,甚至是多种专业人员来判断其可信度,审判员自身很难判明事实,分清是非。

因此,我国在立法上设立了医疗事故鉴定制度。

原来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十三条就医疗事故鉴定作了相应的规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充当鉴定机构,这样颇引来争议。

这种鉴定方式存在一定的弊端,如权力过于集中,缺乏必要的监督程序,曾一度被社会称为“卫生行政部门即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针对这一情况,2002年9月日国务院颁布了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作出了新的规定,在鉴定制度上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将鉴定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改为由医学会组织,医疗鉴定机构由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改为专家鉴定组,鉴定方式确定为专家合议制,专家鉴定组成员由双方当事人在医学会主持下随机抽取,并吸收了法医参加等。

这些规定,使得医疗侵权行为在因果关系的认定上更加公正、科学和准确。

(2)医疗纠纷诉讼案件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发生医疗纠纷诉讼的原因多种多样,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要根据事实判定,不能说只要是医疗纠纷诉讼,医院就一定是责任的承担者。

需要指出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侵害患者权利的情形,并不都构成医疗侵权行为,应当审查侵害这些权利与患者人身损害有无必然的因果关系,如果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则应认定为一般侵权行为而非医疗侵权行为。

如一起患者放弃治疗案。

患者诊断为“双眼慢性闭角性青光眼”,医院手术非常顺利,出院时患者病情基本稳定;由于患者未遵医嘱,约一月后出现“房水迷流综合征”。

经治医生多次向患者提出建议,要求患者接受白内障摘除术以重建前房,并一再告知拒绝治疗的严重后果。

但患者以经济紧张为由,拒绝接受手术治疗,约一年后患者继发了大疱性角膜炎,视功能进一步恶化只仅存光感。

患者以医生治疗有误为由,诉诸法院。

很显然导致患者“房水迷流综合征”何时功能恶化的原因是患者放弃治疗,该责任的承担者应是患者本人而非医师。

最后在有法医参加的医疗事故鉴定中,认定不良后果责任人为患者本人,而并不是医师。

2、医疗诉讼的适用原则和过错认定三、适用简易程序对医疗机构的损害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医疗侵权诉讼是用于诉讼的一般程序,而不是诉讼的简易程序。

注释1.江伟.民事诉讼法.北京:高等教育出版设,2001.264--2652.刘虹.医疗就分困扰医院.健康报,2002—03—113.杨振平,徐华.谈医疗消费的特殊性.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0.4、夏民,刘同君医患关系的法理学思考———兼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医疗纠纷的适用医学与社会,2000,13(5):22.5、张俊浩,民法学原理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914.6、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109 126.7、李国光.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1 20.8、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3.279、韦升泉.伦医疗就分的法律规范.中国卫生管理.2000.16(3):156-158.10、徐青松.建立科学的医疗就分处理准则的法学思考.2000.(8):38-41.参考文献:1、徐勇,孙慕义,马家忠,等医学伦理学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1998.11,37.2、胡晓翔,邵祥枫论国家主体医疗卫生事业中医患关系的法律属性中国医院管理,1996,(4):13.3、张赞宁,论医患关系法律属性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1,22(4):3.4、夏民,刘同君医患关系的法理学思考———兼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医疗纠纷的适用医学与社会,2000,13(5):22.5、张俊浩,民法学原理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914.6、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109 126.7、李国光.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1 20.8、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3.279、韦升泉.伦医疗就分的法律规范.中国卫生管理.2000.16(3):156-158.10、徐青松.建立科学的医疗就分处理准则的法学思考.2000.(8):38-41.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北京:中国法制出版设.2002.91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北京:中国法制出版设.1997.71-72.13、张建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整体思路.国外医学.14、故邦朝.关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若干问题的思考.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2.18(9):539-541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北京:中国法制出版设.2001.6.∙建立健全规范透明的招投标工作体系对策建议/l/jz/703833.html∙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l/jz/703832.html∙格力案调查最低技术要求扳倒行业巨头/l/jz/703831.html∙物业管理主体及程序/l/jz/703830.html∙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特点有哪些/l/jz/703829.html∙威海2018年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l/jz/703828.html∙施工前对分包商的管理是什么/l/jz/703827.html∙招投标程序须重视 /l/jz/703826.html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内容/l/jz/703825.html∙工程电子招投标亟待规范招投标管理费/l/jz/703824.html∙霍山县烂泥坳 /l/jz/703823.html∙关于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审批原则和程序/l/jz/703822.html∙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l/jz/703821.html ∙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权利包括哪两个方面/l/jz/703820.html∙在签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中的陷阱与防范都有什么/l/jz/703819.html∙路灯系统工程承包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l/jz/703818.html∙工程发包方的法律责任是什么/l/jz/703817.html∙开标会有哪些人参加/l/jz/703816.html∙土石方工程分类与施工特点/l/jz/703815.html∙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l/jz/703814.html∙确定中标人的程序 /l/jz/703813.html ∙建筑给水排水几个问题的思考/l/jz/703812.html∙彪悍废标是在慷谁之慨/l/jz/703811.html∙低压配电工程承包合同范本书写格式2018 /l/jz/703810.html∙解决评标环节问题的对策建议/l/jz/703809.html∙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点有哪些/l/jz/703808.html∙关于省 /l/jz/703807.html∙机电工程质量管理是如何规定(2018)的/l/jz/703806.html∙监控量测在隧道施工阶段的应用/l/jz/703805.html∙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l/jz/703804.html∙编制投标书的四项原则/l/jz/703803.html∙联合体投标一家有资质一家没资质怎么办/l/jz/703802.html∙深圳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的范本是什么样的/l/jz/703801.html∙拖欠工程款报告书写格式2018 /l/jz/703800.html∙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l/jz/703799.html∙施工安全规范目录的内容有哪些/l/jz/703798.html∙加强项目融资在港口建设中应用的建议/l/jz/703797.html∙承包人应该如何行使建设工程优先权的法定程序/l/jz/703796.html∙黄山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l/jz/703795.html∙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要凭什么依据/l/jz/703794.html∙基础建设工程管理方案的内容是如何的/l/jz/703793.html∙建筑给水排水技术发展的动态/l/jz/703792.html∙土地招拍挂详细流程/l/jz/703791.html∙通信工程安全施工协议/l/jz/703790.html∙唐山市工人医院便携式呼吸机询价采购公告/l/jz/703789.html∙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一期工/l/jz/703788.html∙建筑燃气工程施工控制程序/l/jz/703787.html∙应支付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的款项计算内容有哪些/l/jz/703786.html∙城市路灯节能工程经验总结/l/jz/703785.html∙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怎么解决/l/jz/703784.html∙外商投资企业清算 /l/jz/703783.html ∙破解银行销售的陷阱/l/jz/703782.html∙中小城镇排水工程建设中问题的解决/l/jz/703781.html∙监理单位不履行监理职责应受到哪些处罚/l/jz/703780.html∙济源至邵原高速公路土建及交/l/jz/703779.html∙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2018)是如何规定(2018)的/l/jz/703778.html∙家具装饰有限公司建筑装饰工程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纠纷/l/jz/703777.html∙工程质量检验一般由谁组织验收/l/jz/703776.html∙对于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怎么办/l/jz/703775.html∙建筑施工项目管理的特点与信息化管理的必要性/l/jz/703774.html∙神州泰岳中标中国教育电视台二期建设/l/jz/703773.html∙规范我市项目招标公告公示行为/l/jz/703772.html∙工程设计合同履行地/l/jz/703771.html∙施工企业如何与不良建设方过招/l/jz/703770.html∙协议书(2018最新)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的内容有哪些/l/jz/703769.html∙企业在建工程成本管理中存在什么问题/l/jz/703768.html∙公路养护承包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书/l/jz/703767.html∙财税[2018]3号 /l/jz/703766.html∙谁是承包人签订代建制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主体/l/jz/703765.html∙外商投资企业外方如何办理人民币利润再投资证明/l/jz/703764.html∙拖欠工程款找谁投诉/l/jz/703763.html∙建筑工程转让成本如何计算/l/jz/703762.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七条释义/l/jz/703761.html∙装修工程质量问题赔偿中的装修污染超标赔偿/l/jz/703760.html∙建筑工程程序 /l/jz/703759.html∙关于建筑工程施工问题的思考/l/jz/703758.html∙广州财政局称格力废标门源于被检举/l/jz/703757.html∙工程索赔的法律特点是什么/l/jz/703756.html∙工程承包合同简单点的范文是什么样子的/l/jz/703755.html∙建筑工程款优先权怎么用/l/jz/703754.html∙监督投标人是否有违规行为怎样判断/l/jz/703753.html∙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违约损害赔偿的责任范围有哪些/l/jz/703752.html∙建筑工程中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是什么样子的/l/jz/703751.html∙燃气工程验收遗留问题整改管理规定/l/jz/703750.html∙蒙山县西河镇古排石等坝工程(某/l/jz/703749.html∙立项中不容忽视的程序/l/jz/703748.html∙建筑安装工程费率 /l/jz/703747.html ∙招标通告应当载明哪些事项/l/jz/703746.html∙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开标须知/l/jz/703745.html∙行销价格管理办法 /l/jz/703744.html∙建筑工程停工索赔的处理原则是什么/l/jz/703743.html∙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l/jz/703742.html∙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何结算/l/jz/703741.html∙通信工程施工协议书(2018最新)/l/jz/703740.html∙建行再融资方案 /l/jz/703739.html∙改进招标流程 /l/jz/703738.html∙建筑工程的基本属性和必要条件/l/jz/703737.html∙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什么条件才能进/l/jz/703736.html∙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的关系/l/jz/703735.html∙工程建立过程中业主方对质量怎么管理/l/jz/7037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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