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银行考核和管理办法
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电子银行部考核办法
****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电子银行部考核办法一、考核办法电子银行专业考核,基础分40分,得分以基础分为限。
其中:1、新增有效发卡量考核,基础分5分(无自助设备网点,此项考核基础分10分)。
按计划完成率计算得分,计划完成率低于80%不得分。
新增发卡必须为有效卡,否则将从计划完成率中相应扣减。
指标计算得分=计划完成率×5分或指标计算得分=计划完成率×10分(无自助设备的网点)新增有效发卡是指当年新发借记卡(不含社保卡)中卡状态为正常、在考核期内近三个月发生交易(存、取现、转账、消费等,不含记息、扣费交易)或账户余额不低于100元的借记卡数量。
计划完成率是指考核期内各营业机构当年新增借记卡(不含社保卡)的计划完成比率。
2、个人网银客户考核,基础分5分。
(1)新增个人网银有效客户数计划完成率3分,新增个人网银客户必须为有效客户,否则将从计划完成率中相应扣减。
(2)存量有效客户数2分,即存量有效客户数与存量客户占比。
指标计算得分=新增有效客户计划完成率×3分+存量有效客户数/存量客户数×2分个人网银有效客户标准:考核期内客户发生4(含)笔交易以上,签约日发生多笔,只按1笔计算。
3、企业网银客户考核,基础分5分。
(1)新增企业网银有效客户计划完成率3分,新增企业网银客户必须为有效客户,否则将从计划完成率中相应扣减。
(2)存量企业网银有效客户数2分,即存量有效客户数与存量客户占比。
指标计算得分=新增企业网银有效客户计划完成率×3分+存量企业网银有效客户数/企业网银存量客户数×2分企业网银有效客户标准:考核期内客户发生4(含)笔交易以上,签约日发生多笔,只按1笔计算。
4、手机银行客户考核,基础分5分。
(1)新增手机银行有效客户计划完成率3分,新增手机银行客户必须为有效客户,否则将从计划完成率中相应扣减。
(2)存量手机银行有效客户数2分,即存量手机银行有效客户数与存量手机银行客户占比。
城市商业银行电子银行业务绩效考核方案
城市商业银行电子银行业务绩效考核方案摘要:关键词:随着科学技术不断发展,互联网技术及电子商务日益普及,人民群众观念的逐步转变,电子银行业务已经成为人们生产、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要素。
自中国银行在国内提供网上银行服务以来,其他全国性及股份制商业银行紧随其后,国内电子银行业务得到迅猛发展。
近两年来,随着电子银行技术不断成熟化,业务门槛不断降低,城市商业银行为适应客户需求、提高服务水平,也纷纷开通电子银行业务。
但城市商业银行接触业务时间较短,缺乏业务规划及运营经验,大部分城商行都采用以财务指标为主的绩效考核方案,该方法简单粗放,缺乏与长期战略的必要关联,业务初期能起到明显作用,但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管控与指导能力将不断减弱。
因此,电子银行业务绩效考核方案应当与业务规划紧密联系起来,建立多维度综合考核方案,并在业务发展不同时期调整各维度所占整体考核权重,以达到总体管控与重点指导并存的目标。
城市商业银行电子银行战略目标有四:一是通过电子银行业务分流降低柜台工作量,以促进存款及业务营销,同时通过电子银行业务对异地新开机构及异地客户提供业务支持,减轻异地机构不足短板所带来的业务影响;二是适应客户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拉近与全国性及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服务水平差距;三是确保业务安全运营;四是提高收益,由于城市商业银行受规模效应影响,在客户规模达到一定数量之前难以实现盈利,因此提高收益应当作为长期目标来实现。
为实现确保战略目标的具体落实,应当制定次级目标进行细化。
业务替代分为客户替代与交易替代,客户替代考核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客户快速、稳定的增长,而交易替代是电子银行客户质量的重要考核标志,确保营销成功的客户能够充分利用电子银行业务,为确保商行电子银行化进程快速推进,电子银行部、公司业务部、个人金融部应当联动考核,提升规划实施执行力;而服务质量主要从满意程度、咨询响应、服务能力三个方面进行考核,服务能力中应当制定每年培训计划并对培训质量进行量化打分,确保培训效果,制定咨询响应计划,提高被动响应能力,并通过各种渠道充分调研客户意见,以便针对性系统升级、营销策略调整;收益类主要考核电子业务成本与支出之分析,将派生收入纳入考核,可将商业银行因电子银行业务实现的效率提升、资源成本节约具体量化,提高了考核方案的全面性,通过对各项业务收入、使用率数据分析调研,实时调整收费策略,促进低利用率功能利用,提高收益率。
电子银行业务考核方案
电子银行业务考核方案一、考核基数1、ⅩⅩ年12月31日借记卡有效户数量,有效户指余额≥100元的借记卡。
2、ⅩⅩ年12月31日个人电子银行(包括个人网银和手机银行)开户数量。
3、ⅩⅩ年12月31日企业网银开户数量。
二、考核指标包括新增有效卡(借记卡)数量、新增个人电子银行开户数、新增企业网银开户数三个业务指标,具体如下:1、新增有效卡:有效卡指考核期末余额≥100元的借记卡。
2、新增个人电子银行开户数:包括个人网银、手机银行的新增开户数。
3、新增企业网银开户数。
三、考核目标2014年借记卡有效户新增81421户。
新增个人电子银行开户数包括新增手机银行开户数、新增个人网银开户数两个分项指标。
2014年新增个人电子银行开户数任务为51583户。
新增企业网银开户数任务为2700户。
四、任务分配1.新增有效卡指标:按照全年新增8万张卡进行测算。
其中25%比例挂钩各机构原有借记卡存量;25%挂钩网点数量;25%挂钩ⅩⅩ年新增银行卡发卡量;25%挂钩增速,开业时间短的分行增速高,聊城分行为新开分行,比照济宁分行情况下发任务。
2. 新增个人电子银行开户数指标:(1)个人网银新增开户数:根据各机构ⅩⅩ年底个人客户数量,区别各分行开业时间不同在原个人网银开通率基础上增加3-10个百分点,。
(2)手机银行新增开户数:根据各机构ⅩⅩ年底个人客户数量,区别各分行开业时间不同在原手机银行开通率基础上增加2-10个百分点,。
3.新增企业网银开户数指标:根据各机构ⅩⅩ年底企业客户数量,。
五、考核权重六、计分规则考核指标得分计算公式:考核指标得分=各单位实际完成数/任务数*该项分值各单位实际完成数超过任务数的,超额部分同比例得分,每项考核指标的最高得分为该项考核指标的上限得分。
考核指标得分无负分,电子银行部考核得分即电子银行各项考核指标得分相加之和。
XXX银行管理制度4电子银行管理制度
XXX银行管理制度4电子银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电子银行业务,提高客户满意度和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行开展的所有电子银行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终端等。
第三条电子银行业务应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信息安全和客户资金安全。
第二章电子银行开通及管理第五条客户在开通电子银行业务时,应签署电子银行业务服务协议,明确各方权益和责任。
第六条客户使用电子银行业务时,应妥善保管电子设备和安全认证工具,确保账户及密码安全。
第七条本行应定期组织电子银行业务操作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风险防范意识。
第三章电子银行业务操作规范第八条客户通过电子银行业务进行交易时,应按照要求进行身份认证,并遵守相关交易规则。
第十一条本行应定期对电子银行系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风险评估,及时修复漏洞和加强防范措施。
第四章电子银行风险管理第十二条本行应建立完善的客户身份验证机制,确保客户身份的真实可靠。
第十三条本行应加强对电子银行交易风险的预警和监控,并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本行应建立灵活高效的风险防控体系,防范网络攻击、欺诈行为和信息泄露等风险。
第十五条本行应定期评估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等级,并按照评估结果调整管理措施。
第五章电子银行事故应急预案第十六条本行应制定电子银行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分工。
第十七条本行应定期组织电子银行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的效率和能力。
第十八条客户在发现电子银行业务故障时,应及时向本行报告,并配合本行进行故障排除和事故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本行保留对本管理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第二十条本管理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本行所有,经批准后生效。
电子银行管理制度
电子银行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电子银行已经成为现代金融服务的主要形式之一。
电子银行的发展不仅提升了金融服务的效率和便利性,也为金融机构带来了更多的商机和挑战。
然而,与此同时,电子银行系统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运营风险和安全隐患。
因此,建立健全的电子银行管理制度,对于保障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客户的资金安全和系统的稳定运行至关重要。
二、电子银行的定义与特点电子银行是指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提供各类金融服务的一种新型金融服务方式。
它基于互联网、移动通讯和电子支付等技术,为客户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包括在线支付、网上理财、手机银行、ATM机服务等。
电子银行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便捷性:客户可以随时随地通过互联网、手机等手段进行金融操作,无需前往银行网点,大大提升了金融服务的便捷性。
2. 快捷性:电子银行的交易速度很快,客户可以在几秒钟内完成转账、缴费等操作,有效提升了交易效率。
3. 无时空限制:电子银行服务24小时不间断提供,客户可以在任何时间进行金融操作,不受银行网点的开放时间限制。
4. 安全性:电子银行系统通过各种加密技术和安全协议保障客户的交易信息和资金安全,有效防范网络犯罪和欺诈行为。
5. 可扩展性:电子银行系统可以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变化不断扩展和升级,提供更加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金融服务。
三、电子银行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 保障金融机构的合规经营:电子银行涉及到大量的客户资金和信息,一旦出现系统故障或安全漏洞,可能会引发重大金融风险和法律责任。
建立健全的电子银行管理制度,能够规范各项运营活动,确保金融机构的合规经营。
2. 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客户在电子银行进行金融交易,需要输入个人信息和密码等敏感数据,一旦泄露或被盗用,将导致客户资金损失。
通过严格的管理和监控制度,可以有效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
3. 保障系统的稳定运行:电子银行是一个高度复杂的系统,涉及到多方面的技术和业务,一旦出现系统故障,可能会给金融机构和客户带来重大影响。
电子银行考核方案
****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电子银行部考核办法一、考核办法电子银行专业考核,基础分40分,得分以基础分为限。
其中:1、新增有效发卡量考核,基础分5分(无自助设备网点,此项考核基础分10分)。
按计划完成率计算得分,计划完成率低于80%不得分。
新增发卡必须为有效卡,否则将从计划完成率中相应扣减。
指标计算得分=计划完成率×5分或指标计算得分=计划完成率×10分(无自助设备的网点)新增有效发卡是指当年新发借记卡(不含社保卡)中卡状态为正常、在考核期内近三个月发生交易(存、取现、转账、消费等,不含记息、扣费交易)或账户余额不低于100元的借记卡数量。
计划完成率是指考核期内各营业机构当年新增借记卡(不含社保卡)的计划完成比率。
2、个人网银客户考核,基础分5分。
(1)新增个人网银有效客户数计划完成率3分,新增个人网银客户必须为有效客户,否则将从计划完成率中相应扣减。
(2)存量有效客户数2分,即存量有效客户数与存量客户占比。
指标计算得分=新增有效客户计划完成率×3分+存量有效客户数/存量客户数×2分个人网银有效客户标准:考核期内客户发生4(含)笔交易以上,签约日发生多笔,只按1笔计算。
3、企业网银客户考核,基础分5分。
(1)新增企业网银有效客户计划完成率3分,新增企业网银客户必须为有效客户,否则将从计划完成率中相应扣减。
(2)存量企业网银有效客户数2分,即存量有效客户数与存量客户占比。
指标计算得分=新增企业网银有效客户计划完成率×3分+存量企业网银有效客户数/企业网银存量客户数×2分企业网银有效客户标准:考核期内客户发生4(含)笔交易以上,签约日发生多笔,只按1笔计算。
4、手机银行客户考核,基础分5分。
(1)新增手机银行有效客户计划完成率3分,新增手机银行客户必须为有效客户,否则将从计划完成率中相应扣减。
(2)存量手机银行有效客户数2分,即存量手机银行有效客户数与存量手机银行客户占比。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银监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保障客户及银行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银行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银行业务,是指金融机构利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渠道和公众网络,以及银行为特定自助服务设施或客户建立的专用网络提供的银行业务。
电子银行业务包括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网上银行业务”)利用电话等声讯设备和电信网络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电话银行业务”),利用移动电话和互联网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手机银行业务”),以及利用其他外部电子服务设备提供的由客户自助服务的银行业务。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电子银行业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展有关电子金融服务业务,适用本办法对金融机构开展电子银行业务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居民等客户提供电子银行服务。
第五条开展电子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合理规划、统一管理、保障系统安全运行的原则,加强对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的管理,保证电子银行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第六条开办电子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应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的特性,建立健全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明确电子银行业务管理的责任,有效地识别、监测和控制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第七条中国银监会统一负责对境内及跨境电子银行业务实施监管。
第二章申请与变更第八条金融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经中国银监会审查批准。
电子银行部绩效考核指标及评分办法(讨论稿)
电子银行部绩效考核指标及评分办法一、月度考核项目及分值(100分)(一)、业务指标:(85分)1、企业网银新增量指标(30分)本项得分=任务完成率×分值任务完成率=考核期末实际新增量/期末累计任务数本项指标本部占10分,全辖占20分。
完成率按比率计分,最高分为30分。
2、企业网银交易量指标(10分)本项指标完成率按比率计分,最高分为12分。
3、个人网银业务新增量指标(25分)本项得分=新增任务完成率×分值任务完成率=考核期末实际新增量/期末累计任务数本项指标本部占10分,全辖占15分。
完成率按比率计分,最高分为36分。
4、个人网银交易量指标(10分)本项指标完成率按比率计分,最高分为12分。
5、手机银行指标(10分)本项指标完成率按比率计分,最高分为12分。
(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指标(15分)1、文明优质服务规章制度执行情况(5分)由综合管理部制定考核办法按月检查考核并向考核办提供分值。
2、安全保卫规章制度执行情况(5分)由监察保卫部制定考核办法按月检查考核并向考核办提供分值。
3、学习及劳动纪律执行情况(5分)由人力资源部制定考核办法按月检查考核并向考核办提供分值。
(三)综合管理与职责履行情况(倒扣分0-15分)1、内控管理、检查整改及反洗钱工作情况(扣0-4.5分)由风险与内控合规部制定考核办法按月检查考核并向考核办提供分值。
(见附件)2、案件事故和重大违规(扣0-3分)发生违法、违纪、违规案件、事故,经认定负主要责任的,扣3分,负次要责任的扣2分。
3、管理与服务情况(扣0-2分)网点可对二线部门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向行领导和考核办投诉,经查实,确属二线部门管理、服务不到位的,每次投诉扣相关部门月度绩效考核分1分。
扣完2分为止。
4、职能管理部门挂钩情况(扣0-5.5分)辖内10个业务发展部门(包括公司、乌达支行、营业部及海区7个营业网点),每有一个未按任务指标完成企业网银开户数任务的扣0.5分,依此类推,扣完为止。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规定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电子银行业务在我国得到了广泛应用和普及。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规范电子银行业务的运营和管理,我国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和规定。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并分析其对金融业和广大消费者产生的影响。
一、电子银行业务的定义和范围电子银行业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络等电子设备和平台,提供的与金融或银行业务相关的各种服务。
这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网上支付、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
根据规定,电子银行业务必须在法律法规的监管下进行,以确保其安全性和合规性。
二、电子银行业务的管理要求1. 用户身份认证为了防止不法分子冒充他人身份进行欺诈行为,规定要求电子银行业务提供商必须采用有效的用户身份认证机制。
这可以包括密码、指纹识别、短信验证码等多种方式,以保障用户的账户安全。
2. 交易信息保护电子银行业务处理大量的用户敏感信息,如账号、密码、交易记录等,因此规定要求提供商必须采取相关措施,确保用户的交易信息得到妥善保护。
这包括加密传输、防止数据泄露、网络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3. 服务质量保障作为金融服务的一种延伸,电子银行业务面临的服务质量要求也日益提高。
规定要求提供商必须保证服务的稳定性、可靠性和时效性,确保用户的交易能够顺利进行。
三、电子银行业务管理的监管机制为了加强对电子银行业务的监管,规定设立了专门的监管机构,负责对电子银行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和执法。
这些机构必须具备高度的专业性和技术能力,以适应快速变化的科技环境和不断出现的新型金融风险。
1. 监管机构的职责监管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相关规范和标准、对电子银行业务提供商进行注册和监管、处理投诉和纠纷等。
监管机构还必须与其他金融监管机构、执法机构等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打击电子银行业务中的欺诈和违法行为。
2. 监管机构的权力与责任为了履行其监管职责,监管机构拥有一定的权力,可以对电子银行业务提供商进行检查、调查、处罚等。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附件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行电子银行业务管理,规范业务处理行为,防范风险发生,促进电子银行业务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根据《商业银行法》《电子签名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电子支付指引》《网上银行系统信息安全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以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规范性文件和相关业务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电子银行业务(简称“电子银行”)是指本行通过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通道或开放型公众网络等方式,向客户提供的账户管理、信息查询、转账汇款、缴费支付、投资理财等离柜金融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手机银行、微信银行及小程序、企业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短信业务等电子渠道。
第三条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均须执行本办法,凡符合办理电子银行业务条件的本行均应受理。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本行开展电子银行业务应坚持依法合规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越权操作、玩忽职守、牟取私利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第五条本行开展电子银行业务应遵循“合理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开发”的原则,严格执行新业务、新产品的申请或报备制度,强化合规风险管理。
第六条本行通过电子银行业务平台对外提供产品或服务,应履行以下职责:(一)确保通过电子银行业务平台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二)对产品或服务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控制相应风险;(三)制订相应业务制度和产品服务协议等法律文本,其中涉及电子银行业务平台的规定应与本办法相符。
第七条本行通过电子银行业务平台开展产品创新时,应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融入产品开发、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一)在产品研发环节,本着易于理解和接受的原则设计业务流程和交易规则,提升产品和服务的易用性;(二)在业务宣传材料制作环节,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形式介绍产品与服务的基本概念、业务规则、风险点与收费政策等;(三)在客户营销环节,详尽讲解产品和服务特征,充分揭示风险,根据客户实际需求、投资偏好、风险承受能力等有针对性地推介产品;(四)在业务签约环节,引导客户认真阅读有关产品和服务的重要协议条款、业务规则、操作注意事项等内容,帮助客户全面了解产品;(五)在客户服务环节,及时解答客户咨询,针对客户实际问题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对于因客户理解偏差而产生的投诉事件,详细讲解银行业务规则,消除客户误解;(六)在产品和服务的售后环节,做好跟踪维护工作,对于因国家政策、监管规章等因素导致的合同条款、产品投向的变化及时告知和解释,将宣教工作贯穿产品和服务存续始终,引导客户合理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规定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银行业务在金融领域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及促进电子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规定。
这些规定涵盖了电子银行业务的各个方面,包括业务开办、风险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对于规范电子银行业务的运作具有重要意义。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首先对电子银行业务的定义和分类进行了明确。
电子银行业务是指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通道或开放型公众网络,以及银行为特定自助服务设施或客户建立的专用网络,向客户提供的银行服务。
根据服务渠道的不同,电子银行业务主要分为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自助银行等。
在业务开办方面,管理办法规定了严格的准入条件。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前,需要制定详细的电子银行业务发展战略和规划,并建立健全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体系。
同时,还需要对电子银行系统进行安全评估,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此外,银行业金融机构还需要向监管部门提交开办电子银行业务的申请材料,包括业务管理制度、风险防范措施、系统安全评估报告等。
只有经过监管部门的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才能正式开办电子银行业务。
风险管理是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重点内容之一。
由于电子银行业务具有开放性、虚拟性等特点,面临着比传统银行业务更多的风险。
因此,管理办法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对电子银行业务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
具体来说,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要加强对客户身份的认证和识别,防范欺诈风险;加强对电子银行系统的安全防护,防止黑客攻击和病毒感染;建立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电子银行业务中的突发事件等。
消费者权益保护也是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重要方面。
管理办法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开展电子银行业务时,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规定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电子银行业务的快速发展为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
为了规范电子银行业务的管理,并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本文将重点介绍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一、用户身份识别为确保用户的账户安全,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银行在办理用户开户时必须核实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
用户办理电子银行业务时,需要使用相应的身份识别工具,如账户密码、指纹等,以确保用户的身份真实可靠。
二、用户账户管理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银行应当提供安全可靠的账户管理系统,以便用户随时查看账户余额、交易记录等信息。
同时,银行也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用户账户的安全,防止用户账户被非法操作或盗取。
三、电子支付电子支付是电子银行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银行应当提供方便快捷的电子支付方式,如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
同时,银行也应当加强对电子支付的风险管理,确保用户的资金安全。
四、风险提示和保护措施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银行在办理电子银行业务时应当向用户提供充分的风险提示,并告知用户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同时,银行还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保护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理电子银行业务中的安全问题,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五、争议解决在电子银行业务中,可能会发生用户与银行之间的争议。
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的争议解决机制,确保用户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用户可以向银行投诉或寻求其他解决途径。
六、违规行为的处罚为了维护电子银行业务的正常秩序,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对涉及违规行为的银行或个人将进行相应的处罚。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盗取用户账户信息、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未经用户授权擅自操作用户账户等。
七、监管责任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银行在开展电子银行业务时应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监管机构应当加强对电子银行业务的监管力度,确保电子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并保护用户的权益。
电子银行系统操作考核评分标准
电子银行系统操作考核评分标准
1. 背景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电子银行系统已成为现代银行业务运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确保员工的操作熟练度和业务规范性,制定电子银行系统操作考核评分标准是必要的。
2. 考核评分标准
2.1 登录和身份验证(30%)
- 顺利登录系统并进行身份验证(10%)
- 正确使用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10%)
- 完成双因素身份验证(10%)
2.2 账户管理(30%)
- 正确查询账户余额和交易记录(10%)
- 顺利进行转账和付款操作(10%)
- 能够正确设置和更改账户信息(10%)
2.3 安全措施(20%)
- 能够正确使用安全问题和答案进行身份验证(10%)
- 正确使用动态口令或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10%)
2.4 客户服务(20%)
- 能够熟练处理常见问题和咨询(10%)
- 能够及时解决客户的投诉和问题(10%)
3. 考核评分等级
- 优秀:90%及以上
- 良好:80% - 89%
- 中等:70% - 79%
- 不合格:低于70%
4. 考核流程
- 考核时间: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评分
- 考核方式:以实际操作为基础进行考核
- 考核结果:根据员工的操作表现进行评分,并通知员工本次考核结果
- 考核反馈:及时向员工提供有关操作不足的反馈和建议
注意:本考核评分标准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以上为电子银行系统操作考核评分标准,以确保员工熟练操作
系统、提供优质客户服务。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规定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银行业务已经成为金融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规范电子银行业务的开展,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规定。
这些规定对于电子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规定了电子银行业务的定义和范围。
电子银行业务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自助银行等多种形式。
明确的定义和范围有助于金融机构准确把握业务范畴,避免出现业务界定不清的情况。
在风险控制方面,管理办法要求金融机构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
电子银行业务面临着网络安全、系统故障、数据泄露等多种风险。
金融机构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如加密技术、身份认证、风险监测等,来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和信息安全。
例如,对于客户的身份认证,必须采用多种方式相结合,如密码、指纹、短信验证码等,以提高认证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客户服务也是管理办法关注的重点之一。
金融机构应当为客户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当客户遇到问题时,金融机构要及时响应并解决。
同时,要向客户充分披露电子银行业务的相关信息,包括收费标准、服务条款、风险提示等,让客户在知情的情况下自主选择和使用电子银行业务。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还对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提出了要求。
金融机构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业务流程规范、人员管理、审计监督等。
业务流程要清晰明确,各个环节要相互制约,防止出现内部违规操作。
人员管理要严格,对从事电子银行业务的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审计监督要定期进行,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在市场准入方面,管理办法规定了金融机构开展电子银行业务的条件和程序。
金融机构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风险管理能力和客户服务能力,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后,才能开展电子银行业务。
这有助于保障电子银行业务市场的有序竞争,防止一些不具备条件的机构盲目进入市场,给金融消费者带来风险。
电子银行系统操作考核评分标准
电子银行系统操作考核评分标准1. 背景电子银行系统是现代银行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操作人员具备良好的电子银行系统操作能力,需要制定一套评分标准,以便对操作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价。
2. 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2.1 登录和账号管理- 能够正确登录电子银行系统并管理账号信息- 熟悉账号激活、密码重置等常见操作2.2 转账和支付- 能够熟练完成转账和支付操作- 对转账和支付时的常见问题能够妥善处理2.3 查询和账单管理- 能够准确地进行余额查询、交易记录查询等操作- 熟悉账单管理功能,包括打印账单、导出账单等2.4 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 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能够正确使用电子银行系统的安全功能2.5 客户服务和沟通能力- 具备良好的客户服务意识,能够热情、耐心地回答客户问题- 能够清晰地表达和传递信息,与客户进行有效沟通3. 评分标准3.1 分级评分根据操作人员在各项内容上的表现,采用分级评分制度,例如:- A级:完全符合要求,能够熟练地操作各项功能- B级:大部分符合要求,但在某些操作上存在一定问题- C级:基本符合要求,但在多个操作上存在问题- D级:操作能力较弱,需要进一步培训和指导3.2 综合评估除了分级评分外,还应综合考虑操作人员的整体表现、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能力等因素进行评估。
4. 考核流程考核流程应包括以下步骤:1. 为操作人员提供相关培训和指导,使其熟悉电子银行系统的操作要求和评分标准。
2. 进行实际操作演练,观察和评估操作人员的表现。
3. 根据评分标准,对操作人员进行评分和等级确定。
4.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培训计划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辅导。
5. 定期进行考核评估,检查操作人员的改进情况和进步程度。
5. 结论通过制定电子银行系统操作考核评分标准,可以确保操作人员具备良好的操作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请相关部门按照以上标准进行考核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培训和提升计划,以不断提升操作人员的专业水平。
中国银行电子银行服务管理办法(暂行)-中银零[2000]69号
中国银行电子银行服务管理办法(暂行)正文:---------------------------------------------------------------------------------------------------------------------------------------------------- 中国银行电子银行服务管理办法(暂行)(2000年5月18日中银零[2000]69号)为规范电子银行服务业务,向客户提供标准化的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电子银行服务的对象持有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并与我行签署电子银行服务协议书的客户。
二、电子银行服务的范围主要包括:各类账户之间的转账、银券服务、代收代付、金融信息查询、各类个人账户资料的查询、个人支票保付、存折(卡)临时挂失、电子银行服务交易密码的修改、个人实盘外汇买卖、小额质押贷款、提醒服务等银行服务。
三、电子银行服务系统的工作方式电子银行系统的工作方式是全自动方式,客户通过电子媒介(包括:手机、电话、电脑、电视等)输入交易指令,交易通过不同通讯传输方式(移动短信息、有线电话、INTERNET网络等)传至银行;由电子银行系统自动完成,实时更新账户资料。
四、电子银行服务系统的操作管理(一)开户管理1.凡持有我行长城借记卡及开立储蓄账户(包括借记卡对应的活期账户、活期一本通账户、定期一本通账户、长城信用卡账户、个人支票账户、证券保证金账户等),并持有效身份证件的客户,均可申请我行电子银行服务。
2.各行辖内储蓄联网机构均可以通过“电子银行服务开户管理交易”接受开户申请,该系统具备电子银行服务的开户、申请、查询客户资料、修改客户资料、销户、重设密码、子账户维护等功能。
3.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件、长城借记卡及子账户资料及其他服务申请所需证件资料,到我行储蓄联网机构申请电子银行服务。
4.在客户承诺遵守协议书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银行与客户签订电子银行服务协议书,并要求客户按规定详细填写“中国银行电子银行服务开销户申请表”。
银行市场拓展部电子银行、中间业务基础工作及科技管理考核办法
xx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银行、中间业务基础工作及科技管理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提高电子银行、中间业务快速、稳健发展,增强金融服务能力和竞争实力,为保障我县农村信用社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和加强基层营业网点计算机应用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日常管理考核(15分)(一)电话通知传达、文件传阅制度考核(5分)1、电话通知接收人员,如出现通知未及时传达或未传达情况,每次扣0.5分。
2、市场拓展部下发的文件、通报、办法、通知等,各网点负责人未及时组织员工学习,每次扣0.5分。
(二)报表考核(5分)业务联系人(ATM机管理员、EPOS 管理员、POS管理员、银行卡风险联系人、微机管理员),上报市场拓展部的报表,出现迟报、错报、漏报等现象,每次扣0.5分。
(三)会议、业务培训、考试考核(5分)对组织的会议、培训、考试无故不参加的,每人次扣2分;迟到、早退,每人次扣1分;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每人次扣1分。
二、制度执行考核(80分)(一)自动柜员机管理(10分)1、ATM机管理员不能熟练掌握ATM管理相关制度和要求的,每发现一项扣0.5分。
2、在行式ATM未坚持三天一清机制度的,每次扣1分;离行式ATM执行每周不少于两次清机制度,未按制度执行的每次扣1分。
3、钞箱开闭、装钞、清机、整点等装清钞机具操作不符合制度要求的,每次扣0.5分。
4、在行式ATM网点管理员未坚持一日三次巡查制度的,每少一次扣0.5分。
5、离行式机具未落实每周至少两次人员巡查制度的,每少一次扣0.5分,巡查要和监控中心通话,未执行通话的视同未巡检。
6、钥匙、密码交接及保管不符合制度要求的,每次扣0.5分。
7、ATM相关登记簿设置不齐全,要素登记不正确、不完整的,每处扣0.5分。
8、自动柜员机发生交易差错未按照规定程序处理的,每次扣0.5分。
9、ATM发生故障,网点负责对顾客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上报,出现故障要求在2小时内上报联社,严禁因故障造成顾客投诉,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0.5分;发生顾客投诉的,每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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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银行考核和管理办法一、综合目标考核体系1、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业务指标(40分)(1)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开户数计划 (20分)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开户数合并考核。
计分方法: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开户数按照完成比例计分,上不封顶。
(2)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网点交易笔数(20分)网点交易笔数指的是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两项合计交易笔数。
计分方法:按该网点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网点交易笔数与全县网点平均交易笔数的比例计分,得分最高不超过300%。
(3)奖罚标准每成功开户1户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给予30元奖励,原开户手续费取消。
联社组织的优惠促销活动有奖励措施的按照活动内容进行奖励,不重复奖励。
每欠1户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开户任务处罚20元,每月对所欠任务数处罚一次。
各单位应将任务明确到人,并逐月向电子银行部报送逐人完成进度表。
联社奖罚只指针对各单位,奖罚资金具体由各单位进行分配。
各单位要严格做到奖、罚两条线,不得以奖抵罚,凡是奖、罚不严格兑现到人的单位,一次处罚社主任5000元,主管会计3000元。
电子银行部(或委托审计监督部)对各单位奖、罚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抽查。
每月10日前联社将奖励资金划到各单位,处罚资金由各单位负责人收集并于10日前上划到联社指定账户。
下同。
网点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交易笔数高于全县网点平均交易额笔数的,每超1个百分点奖励20元,奖励最高不超过800元。
交易笔数不足全县网点平均交易笔数80%的,每欠一个百分点罚款20元,罚款最高不超过500元。
网点交易笔数达到全县网点平均交易笔数80%(含)以上的,免于处罚。
奖罚每月兑现一次。
电子银行部专职营销人员,按照分配的任务,每成功开户1户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给予15元奖励,超任务的每户给予20元奖励。
欠任务的每欠1户处罚10元,所欠任务数每月处罚一次。
2、收单业务指标(25分)(1)POS终端新增计划(10分)计分方法:完成POS机(含金燕自助通)营销计划的得满分,每超1台加2、5分,得分最高不超过150%。
完不成营销计划的,按完成比例计分。
前期发展的无效POS被银联强制销户的,追加相应的营销任务。
(2)网点POS收单交易金额(15分)计分方法:按网点POS收单交易金额与全县网点POS收单平均交易额的比例计分,得分最高不超过200%。
POS收单交易金额=1月份POS收单交易金额+2月份+…n月份收单交易金额。
(3)奖罚标准每营销1户有效POS机(含金燕自助通),给予200元奖励,每欠1台处罚500元,奖励每季度兑现一次,处罚第一季度兑现一次,年末兑现一次。
网点收单交易金额高于全县网点平均收单交易额的,每超1个百分点奖励20元,奖励最高不超过800元。
网点收单交易额不足全县网点平均交易额80%的,每欠1个百分点罚款20元,罚款最高不超过500元。
网点收单交易额达到全县网点平均交易额80%(含)以上的,免于处罚。
奖罚每月兑现一次。
3、自助设备业务指标(30分)(1)开机率(10分)计分方法:自助设备开机率以97%为基数,每超欠1个百分点加减2分,自助设备管理被市办通报批评的,1次扣3分,被市办通报表扬的,1次加3分。
此项可计负分。
(2)自助设备交易笔数(20分)单机交易笔数(10分)计分方法:按该网点平均单机交易笔数与全县平均单机交易笔数的比例计分,得分最高不超过200%。
网点交易笔数(10分)计分方法:按该网点交易笔数与全县平均网点交易笔数的比例计分,得分最高不超过200%。
自助设备包括取款机、存取款一体机,交易笔数包括行内及跨行存款、取款、转账交易笔数。
未布放自助设备的单位,此项按全县机构平均得分计分。
(3)奖罚标准当月开机率达到95%(含)以上的单位,每月分别给予A、B岗管理员各400元补助(同一自助银行的多台自助设备,按每3台为一个单位进行补助)。
人为因素造成开机率低于95%的单位,取消当月自助设备A、B岗管理员补助。
人为因素造成开机率低于93%的单位,同时给予负责人及主管会计各500元罚款。
自助设备全年开机率有10个月达到99%以上,且其余2个月开机率不低于95%的,年底分别奖励A、B岗管理员各3000元。
人为因素指缺纸、缺钞、钞满等,非人为因素指停电、设备故障、网络故障等。
非人为因素造成的开机率不达标的免于处罚,但剔除非人为因素后开机率仍不达标的除外。
出现设备故障、网络故障时,自助设备管理人员要第一时间通知维护人员及时维护。
当月单机交易笔数高于全县平均单机交易笔数的,每超1个百分点奖励20元,奖励最高不超过800元(一个网点有多台自助设备的交易笔数高于全县平均单机交易笔数的,只按1台奖励)。
当月网点交易笔数高于全县网点平均交易笔数的,每超1个百分点奖励20元,最高奖励不超过800元,网点交易笔数达不到全县网点平均交易笔数80%的,每欠1个百分点罚款20元,最高罚款不超过500元。
4、卡存款(5分)计分方法:按该网点当月卡存款净增额与联社分配任务的比例计分,上不封顶。
5、季度考核在每月对各单项进行奖罚的基础上,每季度根据电子银行各项业务进行综合打分并排名,位于前五名且综合得分100分以上的单位,分别奖励现金10000元、9000元、8000元、7000元,其中30%奖励社主任,20%奖励主管会计,其余50%必须奖励到人;位于后五名且综合得分不足80分的单位,分别处罚5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其中社主任至少承担30%,主管会计至少承担20%。
2、综合目标管理体系(1)自助设备管理1、各单位A、B岗管理员要严格落实巡查制度,每天工作期间巡检3次(早晨上班、中午接班和下午下班),非工作时间(重点时间段18:00-21:00、21:00-23:00)巡查2次,非工作时间巡查每月每台给予200元补助(同一自助银行的多台自助设备,按每3台为一个单位进行补助),每月以本人银行卡巡查打印“客户凭条”为依据,如实登记巡查登记薄,每缺少1次罚款100元。
联社电子银行部要按照上级管理规定每月至少对全辖自助设备巡查一遍,每月每台补助20元,少一次罚款100元。
2、经检查发现自助设备A岗、B岗及巡查等各项登记簿不齐全,登记有涂改,笔迹不一致,字迹潦草,盖章不正的,每次对A 岗和B岗管理员罚款200元,对分管负责人罚款500元。
经省联社、市办检查发现自助设备登记簿登记不规范的,对以上每个责任人各罚款500元。
3、自助设备挂靠网点必须在每月5日前如实上报自助设备巡检依据。
4、自助设备A岗管理员对辖内ATM银行卡差错处理不得超过7天,超过期限的每次罚款500元,并全县通报批评。
5、辖内发生自助设备案件的,联社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处理责任人,并给予社主任、自助设备管理员及巡查员每人2000元罚款。
6、基层网点自助设备管理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实事求是,认真巡查、管理和维护,严格按照操作制度规范操作,确保自助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凡因人为原因造成自助设备无法正常运行被上级通报的,将给予相关责任人每人1000元罚款,并全县通报批评。
同时,联社对各自助设备布放网点不定期进行检查,凡发现在巡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除责令退回巡查费和补助外,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给予追责。
(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1、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必须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规范操作。
联社每季度对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开户资料进行检查一次。
开户资料(包括开户申请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联网核查等)必须齐全,缺少一项资料、资料填写不完整、涂改或未按规定装订,分别对经办柜员、主管会计罚款200元。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整改被省联社、市办检查发现的,给予经办柜员、主管会计及单位负责人每人1000元以上罚款,且追究相应责任。
2、各单位营销的客户端手机银行和贴片卡手机银行都计入任务数,贴片卡手机银行成本费用较高,开户过程中要根据客户实际需要进行选择,以免造成资源浪费。
3、各单位要积极营销有效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确保客户熟练操作,能正常办理相关业务。
(三)银行卡业务管理1、开卡须由客户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严禁办理代理开卡业务,凡检查发现有违规操作的每笔给予经办柜员200元罚款。
2、各社、部、直属机构金燕卡开卡资料(包括:开卡申请表、身份证联网核查资料、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等),要逐一填写规范并按规定装订,缺少资料、资料填写不完整、涂改或未按规定装订,分别给予经办柜员、主管会计200元罚款。
联社将每季度进行检查或展评一次,对出现上述问题检查后未及时整改的,对经办柜员、主管会计及单位负责人各罚款500元。
对于未整改被上级检查发现此类问题的,对以上责任人给予每人1000元罚款,且追究相应责任。
3、对开卡身份真实性未经核实而办理的金燕卡,每发现一张给予经办人300元罚款。
(四)收单业务管理1、各单位应积极营销有效POS机商户,新增商户在签约装机3个月考核为有效商户后(有效商户认定标准为月平均交易3笔以上或月平均交易金额3000元以上),方可兑现200元营销奖励。
经认定为无效商户的,不计入任务完成数。
POS终端连续3个月以上未发生交易的,经办客户经理要负责查明原因,确认需要收回的应及时收回。
2、年度内单部POS交易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每100万元给予经办客户经理补助100元。
3、各机构要指定一名POS终端客户经理(兼助农取款服务点管理员),并报电子银行部备案。
POS终端客户经理每月对收单商户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巡检、维护及差错处理,每台每季度给予巡检或服务补助误餐费20元,以打印商户最后一笔交易单据(刷卡小票)记录为依据,建立巡查登记薄,且有商户人员签字,否则,每缺少一次对POS终端客户经理罚款100元。
联社电子银行部要按照上级管理规定每季度至少对全辖POS终端巡查一遍,每季度每台补助20元,少一次罚款100元。
4、辖内发生POS机案件的,联社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处理责任人,并给予单位负责人及POS终端经办客户经理每人2000元罚款。
(五)农民工特色服务联社每季度对本辖区内在柜台上受理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取款交易量前10名的个人进行奖励,每次每人奖励500元。
本办法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解释,并根据上级有关考核要求实时调整。
本办法执行后,原出台的《**县农村信用社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奖罚办法》、《**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开展电子银行业务竞赛活动的通知》停止执行。
俗话说得好:“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知恩图报,是做人的良知;忘恩负义,被人们所不齿。
何谓恩情?恩情即施惠人给受惠人的好处,恩惠情谊。
恩情言其大,有“养育之恩”、“救命之恩” ;恩情言其小,有“滴水之恩”、“帮扶之恩”……大恩大德,人们会没齿不忘,刻骨铭心;小的恩惠,我们同样会念念不忘,记挂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