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论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

内容提要

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是我国合同法律中非常重要的部分,而所谓的违约责任也就是当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违反或者没有完全执行彼此约定的条约后所需要执行的责任,也就是违约责任。合同法中还包含了对违约责任的界定、违约特点、表现形式、免责事由以及对于违约责任的相应责任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合同法应该以严格的合同约定来保护合同各方的利益,同时,对于违反合同规定的一方进行严格的法律监管,保护另外一方的利益。

关键词:合同法违约责任免责事由

Abstract:Liability for breach of contract law is the law of contract in a very important part. The breach of contract when the responsible party is in violation or not fully executed after mutual agreement of treaty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to be executed,that is breach of contract. Contract law also contains a definition of breach of contract, and breach of the features and expressions, as well as exemptions for breach of the respective responsibilities and other issues in detail.Contract law should be strictly contract to protect the interests of the contracting parties, while party breaches the contract for strict legal regulation to protect the interests of the other party.

Key words:Contract Law,Liability for breach,Impunity Reasons

目录

一、引言 (4)

二、违约责任的特点 (4)

(一)违约责任具有对应性 (4)

(二)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 (5)

(三)违约责任具有经济性 (5)

(四)违约责任具有约定性 (5)

三、违约责任的严格责任原则 (6)

四、违约责任的表现形式 (7)

(一)预期违约 (7)

(二)完全不履行 (8)

(三)不适当履行 (8)

五、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8)

(一)不可抗力 (9)

(二)被履约方过错 (9)

(三)免责条款 (9)

六、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0)

(一)继续履行合约 (10)

(二)补救措施 (10)

(三)支付赔偿金 (11)

七、总结 (11)

参考文献: (12)

浅谈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

一、引言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应承担的责任。违约责任制度是保障债权实现及债务履行的重要措施,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与合同法中的合同约定或者合同义务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也就是说,违约责任是不遵守合同约定或者合同义务而产生的法律约束,而合同约定或者合同义务是产生违约责任的先在基础。《合同法》的第七章是专门讲述违约责任的一章,对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的界定、违约特点、表现形式、免责事由以及对于违约责任的相应责任等问题都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在研究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的时候,我们需要对于与其相对应的合同约定或者合同义务进行关系的研究。违约责任与合同约定有着十分紧密的关系:首先,合同法中的责任和义务是相对应的,约定即是义务,而合同法中的责任也是义务,所以从性质源上来讲,合同约定和违约责任中的约都是一个概念或者一个对象。因而,也就是说合同约定

是违约责任产生和出现的前提条件或者说是基础。另外,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的产生是相对于合同约定而言的,是合同不履行情况的产物,是一种后期的合同保障,其实也算得上是合同约定中的衍生约定了。但我们知道,合同约定是双方自愿的,但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的执行不一定是双方自愿的。因为往往违约责任的执行都是在国家和法律的强制措施下才顺利执行的。也就是说,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则债务在性质上就转化为一种强制履行的责任。但是,不管是前面的合同约定还是违约责任,不管是自愿的合同约定还是被强制执行或者履行的违约责任,都同属于当事人各方最初的约定。合同约定的执行性质的转变(即从自愿到被强制执行)反应了合同法的强大作用和效力。这也是我们研究合同法以及其中的违约责任的重要原因。

二、违约责任的特点

(一)违约责任具有对应性

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具有对应性,也就是说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是针对合同约定而出现的责任。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所产生的责任,不是漫无边际的责任,而是针对于双方所签订的合同的责任。也就是说违约责任来源于对合同约定中的行为的违反,违反了合同中的约定就要负违约责任。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的对应性有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产生的基础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若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则无违约责任可言;第二个方面是, 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的存在或者违约责任行为的确定,是针对于合同约定中的一方违反了其约定而需要负担的法律和合同责任,而如果没有违反这些合同约定就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说真正违反的乙方才需要承担这样的责任。所以说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具有对应性的特点。

(二)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

同时,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还具有相对性的特点,这是只针对于合同约定的各方的。也就是说违约责任如果产生了,也只是出现在合同约定或者违反约定的当事人一方,而与其他各方无关,因此不存在违约责任转嫁或者转移的方式。而合同关系以外的其他人,不负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相对性这一特点是为了保护参与主体明确自己的利益和责任,同时也能够理清各方关系,更好的履行合同约定以及进行最为科学的违约责任处理等。

(三)违约责任具有经济性

我们所讨论的违约责任,主要是一种经济责任,也就是一般意义上的财产责任。在第一部分的引言那里,我们也讨论过,对于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的处理一般有三种方式:第一就是要求违反合同者继续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责任;第二就是对无法完成的合同规定进行适当或全力的补救;第三就是针对既无法完成也无法补救的损失进行赔偿。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目的在于补偿合同当事人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合同法所约定的违约责任,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求违反合同约定的一方要给予对方以各方面的补偿,而经济补偿是最为常见也是最为简单的补偿方式。

(四)违约责任具有约定性

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是合同一方在违反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后需要负担的责任,但这些责任都不是其所不知晓的,也不是一开始就不可避免的。因为这些约定是合同各方共同约定、共同决定的,这是合同双方自愿和根据自身的利益考虑而约定达成的合同,双方在理论上有充分的自由,如果一方感觉约定不合理完全可以要求修改约定内容或者终止合作。然而,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的约定性虽然给予了双方以极大的自由,但这种自由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