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学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模板】
陕西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分流实施办法
陕西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分流实施办法为了积极推进我校本科生“2+2”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专业分流工作,贯彻“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给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成长空间,实现“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人才培养理念,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陕西师范大学关于制订2007级本科学分制教学计划的安排意见》,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1.专业分流实行一年后一次性分流模式,学生在第一学年内,可在学科内部和学科之间重新选择专业。
其中,文、理学科之间不实行专业分流;艺术、体育类专业不进行专业分流。
2.专业分流仅限于本届录取入学就读的学生。
在校期间每位学生只有一次专业分流的机会,申请分流的专业志愿限报一项。
拟参加专业分流的学生应慎重考虑,专业分流一经批准,不再更改。
3.分流学生(转入与转出学生)比例均控制在各专业学生人数的10%以内。
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可在教育部和学校核定的计划内转入师范专业,并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转入人数需控制在本届师范类招生计划剩余名额之内;免费师范生可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二、基本条件1.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已修学分符合教学计划要求,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及格,无缓考情况。
2.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或违犯校规校纪的记录。
三、破格条件学生进校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学院(部)考核可申请直接进行专业分流,转入相关专业。
1.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和“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综合类学术科技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其以上者;或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及其以上者。
2.在各类文体竞赛中,参加国际比赛获前六名(或三等奖及以上)者,或参加国家级比赛获前三名(或二等奖及其以上)者。
以上各类获奖指由省级及其以上共青团、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部门组织的活动获得的奖项,具体认定由相关职能部门确定。
四、工作程序1.专业咨询与政策解读各学院在专业分流前组织专题咨询活动,全面介绍相关专业情况,教务处、文理科基础教学部负责专业分流的政策解读。
厦大经济学类专业分流方案
厦大经济学类专业分流方案
厦门大学经济学类专业分流方案是为了适应不同学生的兴趣和能力发展而制定的一项政策。
根据该方案,学生将根据自身兴趣和能力选择不同的经济学类专业方向,以便更好地培养他们在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该分流方案提供了以下几个专业方向供学生选择:
1. 国际经济与贸易:该专业方向注重培养学生对国际经济活动和贸易的理解与分析能力。
学生将学习国际贸易政策、国际金融市场和跨国公司运营管理等课程,以及相关的贸易政策和法律知识。
2. 金融学:该专业方向旨在培养学生在金融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学生将学习金融市场、投资管理、企业融资和金融风险管理等相关课程,以及国内外金融法规和政策。
3. 经济管理:这个专业方向着重于为学生提供在组织和企业管理方面的培训。
学生将学习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管理和运营管理等相关课程,并获得有效的沟通和团队合作能力。
4. 统计学:该专业方向注重培养学生在数据分析和统计方法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学生将学习概率论、统计推断、数据挖掘和统计软件的应用等课程,以及进行实证研究和数据解读的能力。
通过这些专业方向的选择,学生能够在自己感兴趣的领域深入学习,并为未来的就业做好准备。
此外,厦大还提供了一些跨学科的选修课程,旨在帮助学生获得更广泛的知识背景并提供更多的选择。
总的来说,厦大经济学类专业分流方案为学生提供了多样化的选项,以满足不同学生的兴趣和能力需求。
这将有助于培养出多才多艺、适应性强的经济学人才,为他们未来的职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实行大类招生和培养是我校适应高考招生制度改革,落实学校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举措。
学院依据本科生院下发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大类招生后学生专业选择的有关意见》要求,结合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学院教案委员会主任、教案工作副院长、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组员由教案委员会副主任和各系(专业)教案副主任组成。
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由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各系负责具体实施。
二、计划指标
参加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学生是指高考录取专业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大类、焊接技术与工程大类的学生。
材料科学与工程大类分流可选择专业包括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材料物理专业、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系统方向)专业;焊接技术与工程大类的分流可选择专业包括焊接技术与工程专业、电子封装技术专业。
其中各专业分流计划比例
备注:计划比例是指占大类专业录取人数的比例
三、时间安排
材料科学与工程大类采取“”培养模式,专业分流时间为第一学年夏季学期;焊接技术与工程大类采取“”培养模式,专业分流时间在第二学年春季学期第周进行。
四、工作程序
在学院大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根据学生申报的专业和导师志愿,结合其分流前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以师生互选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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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学院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为拓宽专业口径,增强学生的综合理论基础,提高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力,我校部分本科专业实施专业大类招生。
按照大类招生的学生,在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或第二学期将开展专业分流工作。
为做好按大类招生学生的专业分流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进一步推进宽口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专业教学资源,让更多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特长选择专业。
鼓励高分考生报考我校,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和自我管理,激发学习热情,培养竞争意识,促进学风建设,提高人才质量。
二、分流对象在学校注册在籍的按大类招生的一年级学生(不含学籍异动的学生)。
三、分流原则1.学生只能在大类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2.坚持“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高考成绩和第一学期成绩,参考入学以来的行为表现,进行专业分流。
3.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增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
4.充分考虑专业布,合理调配教学资源,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
四、组织机构学校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学院大类招生分流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及宣传工作,并受理学生的书面申诉。
组长:校长副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X委书记成员:教学管理部部长、学生工作部部长、督导审计部部长、各大类所属专业学院院长、基础课部部长秘书:教学管理部考务管理科长五、分流工作实施要点1.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划分各专业人数上线,原则上按照专业人数上限确定各专业人数。
2.分流工作通过计算机“大类招生分流系统”实施,学生志愿填报、综合考评成绩计算均在系统中完成。
3.综合考评成绩P计算方法:P=P1×90%+P2×10%对本条规定的说明如下:(1)P1、P2值的说明P1:学习成绩考核分,满分为100分。
P2:德育素质考评分,满分为100分。
(2)P1、P2小于零分时按零分计,高于100按100计。
(3)学习成绩考核分计算公式为:P1=(∑主干课程初修成绩×课程学分)/∑主干课程学分主干课程初修成绩为学生所修第一学期主干课的初修成绩。
吴健雄学院分流方案
吴健雄学院分流方案1. 引言为了更好地适应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提高教育质量,吴健雄学院决定推出分流方案。
该方案旨在根据学生的兴趣、能力和潜力,将他们分配到适合他们的专业领域,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发展空间。
2. 方案概述分流方案将基于学生的兴趣、能力和成绩,将吴健雄学院的学生分为不同的专业流。
每个专业流都有一系列相应的课程和培养方案,以满足学生在该领域的学习需求。
具体的分流方案如下所示:2.1 专业流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该专业流适合对计算机科学和技术有浓厚兴趣的学生。
在此专业流中,学生将学习计算机编程、数据结构、算法分析等相关课程,并有机会参与计算机科学研究和实践项目。
2.2 专业流2:商务管理该专业流适合有商业天赋和领导才能的学生。
在此专业流中,学生将学习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等相关课程,并有机会参与商业实践和实习项目。
2.3 专业流3:艺术设计该专业流适合对艺术和设计有浓厚兴趣的学生。
在此专业流中,学生将学习绘画、平面设计、动画制作等相关课程,并有机会参与艺术展览和设计项目。
2.4 专业流4:外语该专业流适合喜欢学习和掌握外语的学生。
在此专业流中,学生将学习英语、西班牙语、法语等相关课程,并有机会参与语言交流和翻译项目。
3. 分流标准为了公平、合理地对学生进行分流,吴健雄学院将考虑以下因素:•学生的兴趣和志向•学生的能力和潜力•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表现根据这些标准,学生将通过面试、测试和综合评价等方式进行分流。
4. 分流过程分流过程将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学生填写分流申请表格,并提供必要的材料和成绩单。
2.学院组织面试和测试,评估学生的兴趣、能力和潜力。
3.学院根据面试和测试结果,结合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表现,制定初步分流方案。
4.学院公布初步分流方案,并进行异议申请的接受。
5.根据学生的异议申请,学院进行复核,并最终确定分流结果。
6.学院公布最终分流结果,并为学生安排相应的专业流课程和导师。
浙大专业分流方案
浙江大学专业分流方案
一、分流依据
本方案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培养方案》和《浙江大学专业分流管理办法》制定。
专业分流旨在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分流标准
1. 学术标准:学生须满足转入专业的学术要求,如学科基础、专业知识等。
2. 成绩标准:学生须达到转入专业的成绩要求,如学分绩点、课程成绩等。
3. 素质标准:学生须具备转入专业的个人素质,如沟通能力、领导力等。
三、分流程序
1. 学生申请: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专业分流申请。
2. 学院审核:学院根据学生申请和评价标准进行审核,并公示审核结果。
3. 学校审批:学校对学院审核结果进行审批,公示审批结果。
4. 办理手续:学生根据公示结果办理相关手续,如转院手续等。
四、分流比例
1. 分流比例应符合学校和学院的要求。
2. 各专业分流比例应根据学科特点、教学资源等因素确定。
3. 分流比例应在招生计划范围内进行调控。
五、分流管理
1. 学校和学院应制定详细的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并向学生公示。
2. 学生应遵守专业分流规定,不得干扰正常的教学秩序。
3. 学校和学院应加强对专业分流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浙江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林学院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模板】
林学院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为了贯彻落实“本科教育质量40条”,深化通识教育基础上宽口径专业教育模式探索实践,建立人才培养新型模式,我院从2015级开始实施本科生按林学大类招生制度改革,为做好大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根据学校《**大学本科生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指导意见》(校教发〔2015〕226号)文件精神及学院人才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强化基础、拓宽专业、尊重个性、因材施教”的人才培养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以竞争机制为主导,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的分流培养机制,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热情,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1.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2.志愿优先、成绩排序、兼顾特长;3.立足专业布局与教学资源配置实际,培养优秀人才。
二、专业分流工作组织(一)专业分流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和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组成。
(二)专业分流工作组1.专业分流工作组组长: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成员:系主任、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学秘书及干事、学工秘书及相关辅导员。
2.专业分流工作组职责负责统筹组织开展专业分流工作,系主任和专业负责人负责专业宣传工作,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学生指导工作,教学办公室负责专业分流具体实施。
三、分流对象和专业规模(一)分流对象按专业大类招生培养的林业工程类、林学类本科生。
(二)分流专业及规模1.林学类专业包括林学专业和森林保护专业两个专业;2.林业工程类专业包括林产化工专业和木材科学与工程专业两个专业;3.林学类的森林保护专业按2个教学班规模接收学生,林学专业按4个教学班规模接收学生;林业工程类的林产化工专业按2个教学班规模接收学生,木材科学与工程专业按3个教学班规模接收学生,每个教学班规模为33人;4.各专业可根据现有教学资源和学生志愿情况,经专业分流领导小组研究,可对各专业接收的学生人数进行适度调整。
四、分流办法(一)分流方法1.专业分流遵循“志愿优先,成绩排序”的原则。
学院分流管理实施方案
学院分流管理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学院内部专业分流成为了一个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专业分流不仅关系到学生的未来发展,也关系到学院的教育质量和整体布局。
因此,如何制定一套科学、合理、高效的专业分流管理实施方案,成为了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目标定位1.确保专业分流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学生权益。
2.促进各专业均衡发展,优化学院资源配置。
3.提高学生专业满意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三、实施方案1.制定专业分流规则(1)根据学院各专业的师资力量、实验设备、教学资源等因素,合理设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
(2)建立专业分流评分体系,包括学生的综合素质、学业成绩、个人志愿等因素,确保评分客观、公正。
(3)制定专业分流的具体流程和操作细则,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2.组织专业宣传和指导(1)开展专业宣传活动,向学生介绍各专业的课程设置、就业前景、发展潜力等,帮助学生了解专业特点。
(2)邀请专业教师、优秀学长学姐进行经验分享,为学生提供专业选择方面的指导。
(3)针对学生的疑问和困惑,设立专业咨询窗口,提供个性化指导服务。
3.实施专业分流(1)根据专业分流评分体系,对学生进行排序,按照排序结果进行专业分配。
(2)尊重学生的个人意愿,允许学生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专业调整。
(3)对分流结果进行公示,确保过程透明,接受学生监督。
4.跟踪管理与反馈(1)对分流后的学生进行跟踪管理,了解他们在新专业的学习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帮助。
(2)定期收集学生对专业分流的意见和建议,对方案进行调整和完善。
(3)建立专业分流档案,记录学生的分流过程和结果,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
四、实施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业分流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2.完善激励机制,鼓励教师参与专业分流工作,提高工作积极性。
3.加强宣传和指导,确保学生了解专业分流政策,提高参与度。
4.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专业分流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复旦 专业分流方案
复旦专业分流方案
复旦大学的专业分流方案如下:
1. 时间安排:一般在第一学年结束后进行专业分流。
2. 报名和录取:学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复旦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专业分流报名。
录取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如果专业申报人数小于等于分流限额,全部自动录取;如果专业申报人数大于分流限额,则按照绩点高低排序录取。
3. 注意事项:
学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逾期未进行网上填报,责任自负。
暂未达到相应学分和课程要求的学生,也可以按照5个专业进行填报并排序。
以下情况由学院统一安排专业:①学分、课程未达到“专业分流要求”;②学生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网上递交“专业分流申请”;③申报不满5个专业。
4. 咨询方式:学生在选专业报名期间如遇到系统网络问题,可以及时致电学校信息办询问。
若有其他相关问题,请联系经济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张老师。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时间发生变化,建议查阅学校官网或咨询相关人员了解最新情况。
科大专业分流方案
科大专业分流方案引言科大作为一所综合性大学,提供了广泛的专业选择给学生。
为了帮助学生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科大制定了科大专业分流方案。
本文将介绍科大专业分流方案的目的、具体执行步骤以及相关政策。
1. 分流方案的目的科大专业分流方案的目的是帮助学生在大一时选择出最适合自己的专业。
通过分流方案,学生可以更早地投入到自己感兴趣的领域中,并提前准备相关的专业知识。
另外,科大专业分流方案还有以下几点目的:•降低学生之间的竞争压力:科大的很多专业非常受欢迎,学生选择时往往会面临激烈的竞争。
通过分流方案,可以避免过度竞争导致的学生压力过大。
•提高学生对专业的了解:分流方案会为学生提供机会参观和实践各个专业,让学生更加深入地了解专业的内容和要求,从而更好地做出选择。
2. 分流方案的执行步骤科大专业分流方案的执行步骤如下:2.1 分流前准备在大一学习期间,学生可以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专业介绍会、实验课以及实习活动,以便更好地了解各个专业的内容和要求。
学生还可以通过与同学、老师和学长学姐进行交流,获取更多的信息和意见。
2.2 分流申请在大一结束后,学生需要填写分流申请表并提交给学校相关部门。
申请表中会包括学生个人基本信息、选择的目标专业以及就目标专业的理解和兴趣等内容。
2.3 分流评审学校将会对学生的申请进行评审。
评审的标准主要包括学生的学术成绩、对目标专业的理解和兴趣以及与相关专业教师的面谈成绩等。
评审结果将会对学生的专业分流提供参考。
2.4 分流结果公布学校会根据评审结果公布学生的专业分流结果。
对于未成功分流或无法分流的学生,学校将为其提供相关部分的辅导和帮助,以便学生更好地适应当前的专业。
3. 分流方案的政策科大专业分流方案还制定了一些相关政策,以保证分流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以下是一些主要的政策:•分流结果的公正性:分流结果将会根据学生的申请结果以及评审结果来决定,保证了分流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分流结果的保密性:学生的分流结果会根据学校相关政策进行保密,以保护学生个人隐私。
专业分流实施方案(1)
专业分流实施⽅案(1)重庆理⼯⼤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按学科⼤类招⽣专业分流实施⽅案重庆理⼯⼤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对按经济⼤类招⽣的本科学⽣实⾏宽⼝径的培养模式。
专业分流是我院实⾏⼤类招⽣宽⼝径培养教学改⾰的重要环节,为做好此项⼯作,特制定本⽅案。
⼀、组织领导机构1、学院成⽴经济⼤类专业分流⼯作领导⼩组和⼯作⼩组(见附件⼀)。
2、领导⼩组和⼯作⼩组职责界定:专业分流⼯作领导⼩组负责审定专业分流实施⽅案,确定专业计划接受⼈数以及审定最终专业分流⽅案;⼯作⼩组负责具体实施专业分流⼯作,包括组织宣讲专业分流⽅案、组织学⽣填报专业志愿、汇总学⽣填报志愿、提出各专业预录取学⽣名单,以及相关材料的收集与汇总。
⼆、分流的原则在学分制框架下,按经济⼤类专业招⽣的学⽣分流坚持以下原则:1、社会需求原则:有利于学⽣根据社会对⼈才的需求变化来选择⾃⼰的专业,提⾼学⽣的社会适应性。
2、个性发展原则:在⼀定条件下允许学⽣根据个⼈的兴趣特长在⼤类招⽣范围所涵盖的专业内选择专业,尊重学⽣的志愿。
3、专业布局合理原则。
在尊重学⽣志愿的同时,考虑专业的布局合理,从重庆及全国各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出发合理调整专业⼈数。
4、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充分体现机会均等,增强专业分流⼯作的透明度。
三、分流的模式⼤类招⽣宽⼝径培养是⼀种宽基础、多⽅向的⼈才培养模式。
分流采取2+2的模式,学⽣进校后,前两年修读⼤类基础平台课程,后两年进⼊到该⼤类所涵盖的专业学习。
学⽣在第四学期根据个⼈兴趣爱好和每个专业的名额分配情况填写学⽣志愿。
学院按照分流的原则,根据学⽣前三个学期的量化综合考评成绩及学⽣志愿进⾏专业分配。
学⽣于第五学期分流到相应专业继续学习。
四、分流的依据1、学⽣量化综合考评成绩。
综合考评成绩为学习成绩、综合素质单项奖励分、综合素质单项惩罚分三者之和。
其中学习成绩按第⼀⾄第三学期教学计划规定修读的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计算排序;综合素质单项奖励分加分最⾼不超过5分;综合素质单项惩罚分扣分最⾼不超过5分。
杭州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分流及确认实施方案【模板】
张学东
教授
专业负责人
一、专业分流及确认实施细则
(一)专业分流报名条件: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专业分流及确认实施办法(试行)》(杭师大教〔2017〕12号)文件,学院专业分流的要求为:学生可按专业志向和兴趣在大类内选择专业,招生按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参与分流。
(二)专业分流各专业人数:
2020级总生数250人,其中9人为定向生,参与专业分流共241人。
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留存学院,一份交至教务处备案。
经济学类学生177人可选专业为经济学或金融工程专业,均不限制人数;
旅游管理类学生64人可选专业为旅游管理或会展经济与管理,均不限制人数。
(三)专业分流填报流程:
1.4月6日-4月8日,学生填写《杭州师范大学2020级学生专业分流及确认申请表》交至班级学委。
3.4月11日前,由班级审核后汇总填写《2020级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及确认汇总名单》与申请表一起交学院教务科。
附件2:
杭州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分流及确认实施方案
专业分流及确认工作小组
姓名
职称
职务
组长
王明琳
教授
院长
组员
杨富荣
副教授
副院长、副组长
钟江顺
副研究员
副书记、副组长
张建春
教授
系主任
贺小海
副教授
系主任
徐海松
副教授
系主任
张恒义
讲师
副系主任
何王芳
副教授
副系主任
吕红环
讲师
副系主任
项洁雯
讲师
副系பைடு நூலகம்任
彭伟斌
教授
4.4月12日-4月14日,学院将专业分流及确认汇总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交教务处教务科;学生人数少于5人的专业,学院需组织该部分学生重新选择其他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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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东林校教﹝2016﹞15号
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函﹝2012﹞4号)等精神,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于2015年在4个学院试行本科生按大类招生与培养。
按大类招生培养是一种厚基础、宽口径培养的模式。
为做好专业分流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模式
学校对按大类招生的学生采取“2+2”(个别大类采取“1.5+2.5”)的培养模式,实行宽口径培养,即新生入学前两年(一年半)实行专业大类内统一培养(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平台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相关专业成绩等,于第四(三)学期参加本专业大类的分流工作,在第五(四)学期正式进入本专业大类中的某个专业学习。
二、分流原则
1.社会需要原则。
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变化,在大类招生范围内让学生选择专业,培养适应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人才。
2.尊重个性发展原则。
尊重学生志愿,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与职业规划,结合自己的学业情况,在大类招生范围内填报专业选择志愿。
3.成绩优先原则。
学习成绩为主要衡量标准,即按照大学期间前三(二)个学期的学生加权平均成绩排名,进行专业分流。
4.布局合理原则。
考虑学科和专业布局的合理性,在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在学校培养条件和能力等教学资源可调配的基础上,合理调整专业容量。
各专业容量由专业所在学院根据专业实际情况确定,并于实施专业分流前一年公布。
5.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充分体现机会均等,增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
三、分流的组织
1.学校成立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
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人和相关学院院长组成。
2.相关学院成立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院专业分流工作。
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其他领导及专业负责人等组成。
在实施专业分流的前一年,及时公布专业分流时间、各专业接收人数。
学院须制订专业分流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四、分流程序
1.相关学院在分专业的前一学期第五周启动专业分流程序。
做好学生动员工作,让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的特色,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
学生根据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填报专业选择志愿。
2.相关学院在分专业的前一学期第八周前完成专业分流工作。
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各专业学生名单,要求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
3.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及时按照规定要求将《**大学普通本科大类招生培养专业选择名单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
4.专业分流结果一经核定,不得随意变更,学生应于下一学期按核定后的专业修读。
五、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相关说明
(一)由“专业类”转出
1.由“专业类”转入专业。
由按大类招生“专业类”的学生申请转入按专业招生的专业,在满足学校转专业条件的前提下,可直接进入其所转入的专业进行修读。
2.由“专业类”转入其他“专业类”的专业。
由“专业类”转入其他“专业类”专业的学生,在“专业类”未分专业之前,需在转入的“专业类”中插班修读,不参加专业分流,直接进入转入时确定的专业进行修读。
(二)由专业转入“专业类”
由按专业招生的学生转入按大类招生的“专业类”中的某个专业时,在满足学校转专业条件的前提下,可直接确定为该专业学生。
在“专业类”未分专业之前,需在“专业类”中插班修读,不参加专业分流,直接进入转入时确定的专业进行修读。
六、附则
1.本方案适用于2015级及以后实行大类招生相关专业学生。
2.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