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研究生学号编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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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学(专业代码100210)---苏州大学研究生院

外科学(专业代码100210)---苏州大学研究生院

苏州大学临床医学博士培养方案(学科代码:1002)Ⅰ、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一、博士学位公共课二、博士学位专业课三、博士学位专业课Ⅱ、各专业方向培养目标及要求1、外科学(专业代码100210)一、培养目标外科学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以临床实际工作能力的训练为主,同时进行教学、临床科研及综合素质与能力的培养,使达到外科学专业临床医学高级专门人才的目标。

具体要求:1、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良好的医德医风,愿为祖国的医学事业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献身。

2、掌握外科学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专门技能,能独立处理外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

3、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并具备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

4、身体健康。

二、学习年限通过考试录取的攻读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3年。

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学习年限可为3-5年。

三、培养方式:1、在硕士专业学位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加深和拓宽知识面,深入掌握本三级学科的理论知识,熟悉学科发展的新动态、新理论和新技术。

2、深入本专科病房,分管一组病人,进行本三级学科培养时间不少于1年。

3、担任本学科总住院医师6个月以上,具有一定的病房管理能力,有处理急诊和胜任会诊的能力。

4、能胜任临床示教,承担一定的带教工作。

四、专科训练内容及要求:[普外科]1、时间安排,课程学习4-5个月,普外科总住院医师6个月,门急诊2-3个月,普外科病房15-18个月,科研工作4个月。

2、专业知识要求重点掌握:对外科感染、心肺复苏、休克、外科营养、术前准备、术后处理、术后并发症等有更深入的认识和较为丰富的临床知识。

3、临床技能(1)能独立术前准备,处理术后常见并发症,熟悉危重病人的抢救;(2)能独立进行乳房单纯切除、肠切除、胆囊切除等手术;(3)能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完成乳癌根治切除术、胃大部切除术、结肠切除术、脾切除术等;(4)学习并参加门脉高压症、胰十二指肠切除、肝叶切除、全胃切除等大型手术及围手术期处理;(5)门急诊要求熟悉并掌握普外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方法,掌握肛门镜、乙状结肠镜、体表肿块切除及切开引流等基本操作,掌握常见急腹症的诊断、鉴别诊断及处理原则,具有抢救重症病人的基本能力。

xx学院关于学生学号、学生名册编排的规定

xx学院关于学生学号、学生名册编排的规定

xx学院关于学生学号、学生名册编排的规定为严格学籍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学生的学号学生的学号由十位数组成,各个号段分别代表的内容如下:(一) 前两位数字代表年级,如:09级学生号的前两位数字是“09”。

(二) 第三、四位数字代表各学院代号为:数学与统计学院01,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02,化学与化工学院03,生命科学学院04,法政学院05,文学院06,外国语学院07,历史学院08,体育学院09,美术学院10,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11,音乐学院12,教育学院13,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14,经济管理学院15,齐越传媒学院16,商学院17,青县分校18。

(三) 第五位数字代表学历层次,分别为:研究生1,本科2,专接本3,专科4。

(四) 第六、七位数字代表专业,各专业编号顺序是①本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01,物理学02,化学03,汉语言文学04,英语05,思想政治教育06,历史学07,学前教育08,生物科学09,美术学10,体育教育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2,音乐学13,应用化学14,生物技术15,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16,应用心理学17,统计学18,通信工程19,市场营销20,酒店管理21,财务管理22,电子商务23,物联网工程24,小学教育25,自动化26,化学工程与工艺27,园林28,舞蹈表演29,网络与新媒体30,机械电子工程31,信息工程32,软件工程33,政治学与行政学34,视觉传达设计35,广播电视编导36,书法学37,播音与主持艺术38。

②专科专业:数学教育01,物理教育02,化学教育03,生物教育04,思想政治教育05,语文教育06,英语教育07,历史教育08,体育教育09,美术教育10,计算机应用技术11,现代教育技术12,工业分析与检验13,应用电子技术14,音乐教育15,商务英语16,艺术设计17,会计电算化18,计算机科学技术19,电子信息工程20,社会体育(武术方向)21,人力资源管理22,电气自动化技术23,涉外旅游24,小学教育25,学前教育(合作办学)26,学前教育27,应用心理学28,数学与应用数学29,环境保护与监测30,工业与民用建筑31,文秘32,社会工作33,旅游管理34,法律事务35,金融保险36,舞蹈表演37,国际贸易38,公共事务管理39,经济管理40,生物技术及应用41,电子商务42,会计43,机电一体化技术44,应用化工技术45,模具设计与制造46,行政管理47,计算机信息管理48,计算机网络技术49,软件技术50,心理咨询51,数控技术52,计算机多媒体技术53,学前教育(幼儿艺术方向)54,园林技术55,信息安全技术56,市场营销57,工商企业管理58,自动化类59,旅游管理类60,计算机类61,移动通信技术62,艺术设计(平面设计方向)63,社会体育(高尔夫服务与管理方向)64,汽车电子技术65,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66,食品药品监督管理67,传播与策划68,投资与理财69,物流管理70,应用韩语71,增加新专业其编号排在老专业之后。

江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20200311101232)

江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20200311101232)

江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维护正常的研究生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和完善研究生的学籍管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二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研究生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相关材料(户口、工资关系、党团组织关系、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当事先凭有效证明向所在学院(中心,研究院、所,下同)或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以下简称“研工部”)书面请假,事假一般不超过2周,病假一般不超过1个月。

未请假、请假未准或请假逾期未按时报到者(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继续学习;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情节恶劣的送有关部门查究。

第五条研究生因不符合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者,由研究生院会同研工部做出处理建议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六条体检复查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经短期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者,可保留入学资格1年。

保留入学资格期内治疗康复者可在次年4月底向研究生院提出入学申请,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合格后,9月初与新生一起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同放弃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与学校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

XX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代码编制规则(2023年)

XX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代码编制规则(2023年)
XX科技大学
研究生课程代码编制规则
一、博士课程的编号规则
课程编号长度:6位阿拉伯数字××××××,如:O11OO1表示1
机电工程学院开设的博士学位课“高等工程力学”
编号分段:××∙×∙×××
各段编号含义
代码位数
含义
说明
第1-2位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开课学院编码
00-研究生院,O1-XX工程学院,XX
第3位
课程类型编码
学位课:1选修课:2必修课:3
第4-6位
课程流水号
各学院专业课程从“001”起自行编制
课程编号由开课学院按规则制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二、硕士课程的编号规则
课程编号长度:共7位(前2位字母,后5位阿拉伯数字),××・××∙×××,如:SXO1OO1表示是一院开设的流水号为001的硕士学位课“最优化计算方法”。
编号分段:××∙××∙×××
各段编号含义
代码位数
含义
说明
第1-2位
课程性质
SX:表示学位课。
SF:表示非学位课,选修或必修课
SR:全校公共任选课
第3-4位
开课学院编码
00-研究生院,O1-X工程学院,XX
第5-7位
课程流水号
各学院专业课程从“001”起自行编制
全校性公选课程的编码由研究生院统一编制O

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苏州大学苏大学位 [2009] 12号关于印发《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通知各学院(部、所、中心、室)、部门、直属单位:《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业经第八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综合学部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希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苏州大学二○○九年九月三日主题词: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印发通知抄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校各党委、党工委,校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

研究生部2009年09月03日印发校对:金薇吟附件: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江苏省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本校授予硕士、博士两级学位,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有权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授予。

第三条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者,均可按本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但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第二章申请学位的基本要求第四条申请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含硕士研究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以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下同),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要求者,可授予硕士学位: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二、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三、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四、能比较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第五条申请博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含博士研究生、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下同),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要求者,可授予博士学位:一、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二、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三、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五、能熟练地运用第一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并具有运用第二外国语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

硕士学位证书编号规则

硕士学位证书编号规则

硕士学位证书编号规则【最新版】目录1.硕士学位证书编号规则概述2.硕士学位证书编号构成3.硕士学位证书编号的具体规则4.编号规则的实施与监管5.结论正文一、硕士学位证书编号规则概述硕士学位证书编号规则是指我国对硕士学位证书进行编号时所遵循的一系列原则和方法。

这一规则旨在保证硕士学位证书的唯一性、准确性和连续性,同时也是对学位授予工作的一种规范和监管。

二、硕士学位证书编号构成硕士学位证书编号由 13 位数字组成,其中前四位数字代表学位授予单位代码,第五、六位数字表示授予学位的年份,第七、八位数字为学位类型代码,第九、十位数字为学科门类代码,第十一、十二位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最后一位数字为校内流水号。

三、硕士学位证书编号的具体规则1.学位授予单位代码:由国家教育部门统一分配和管理,每一位代码都对应一个具体的学位授予单位。

2.学位类型代码:01 代表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02 代表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03 代表非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04 代表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05 代表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3.学科门类代码:根据《学位学科目录》进行编制,共有 13 个学科门类,分别为 01 哲学、02 经济学、03 法学、04 教育学、05 文学、06 历史学、07 理学、08 工学、09 农学、10 医学、11 军事学、12 管理学、13 艺术学。

4.学科专业代码:根据学科门类和具体专业进行编制,每个专业对应一个唯一的学科专业代码。

5.校内流水号:由学位授予单位自行编制,用于区分同一学科专业、同一学位类型、同一学位年份的不同学位获得者。

四、编号规则的实施与监管硕士学位证书编号规则的实施和监管由国家教育部门负责,对不符合规则的证书,教育部门将不予承认和备案。

同时,各学位授予单位在编制证书编号时,需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确保证书编号的准确性和唯一性。

五、结论硕士学位证书编号规则对于保障学位证书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具有重要意义。

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江苏省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本校授予硕士、博士两级学位,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有权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授予。

第三条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者,均可按本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但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第二章申请学位的基本要求第四条申请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含硕士研究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以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下同),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要求者,可授予硕士学位: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二、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三、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四、能比较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第五条申请博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含博士研究生、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下同),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要求者,可授予博士学位:一、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二、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三、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五、能熟练地运用第一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并具有运用第二外国语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

第三章学位课程的要求第六条学位课程的设置一、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二、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三、外国语。

第七条学位课程的考试方式与要求一、硕士、博士学位课程的学习与考试,可按本细则第二章申请学位的基本要求,结合培养计划安排进行。

考试采用笔试、学年论文、读书报告、口试等方式。

校研修证字号编制规则【模板】

校研修证字号编制规则【模板】

附件6:
《XX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校研修证字号编制规则
校研修证字号统一为8位数字,每位具体意义如下:
1、前两位:表示结业年份。

2、第三、四位:表示所在院系(01—数学学院;02—物理学院;03—化学学院;04—生物学院;05—外语学院;06—体育学院;07—政管院;08—计科系;09—文学院;10—教育系;11—社会发展学院;12—美术系;13—法律系;14—音乐系;15—经管院;16—外语部;17—研究生处;18—社科部)。

3、第五位和第六位:表示所属专业(按6位专业代码从小到大依次为01,02…),中教班统一规定为90。

(请参照研修班学员号编制规则中的专业序号)
4、最后两位为自然编码序号。

苏州大学研究生学号编制规范

苏州大学研究生学号编制规范
苏州大学研究生学号编制规范(2.8版)
(2008年6月)
研究生学号由研究生部负责编制。苏州大学研究生学号统一采用14位设计,其中1~4位为入学年度(如2007),5~6位为学生类别代码(见表1“学生类别代码”),7~8为培养单位代码(见表2“培养单位代码”),9~11为专业编号(见表3“研究生专业编号”),12~14位为本院系流水序号。
学科教学.体育
06
体育学院
827
540101
体育教学
06
体育学院
824
540102
运动训练
07
数学科学学院
020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07
数学科学学院
046
070101
基础数学
07
数学科学学院
047
070102
计算数学
07
数学科学学院
048
07010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07
数学科学学院
049
070104
21
医学部基础医学与生物科学学院
092
100102
免疫学
21
医学部基础医学与生物科学学院
093
100103
病原生物学
21
医学部基础医学与生物科学学院
094
100104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21
医学部基础医学与生物科学学院
095
100105
法医学
21
医学部基础医学与生物科学学院
096
100706
药理学
21
078
020101
政治经济学
10
商学院(财经学院)
079
020105

原各类学生学号编码方案

原各类学生学号编码方案

原各类学生学号编码方案一、原研究生学号编码方案1.研究生学号由九位字符表示,其中第五、六位(从左算起,下同)用英文大写字符表示,其余用数字字符表示。

2.第一、二位表示学生入学年级。

3.第三、四位表示系(部)、所(室)等教学单位编号。

4.第五、六位表示研究生培养类别等属性,具体编码如下:SO 脱产硕士SW 委培硕士SD 代培硕士SZ 在职硕士BO 脱产秋季入学博士CB 脱产春季入学博士BD 代培5.第七~九位表示学生序号。

二、原普通教育本、专科生学号编码方案1.学号由七位阿拉伯数字组成,不含任何字符;2.第一、二位数字(从左算起,下同)表示入学年级;3.第三、四位表示学生入学时所在系(部)教学单位代码。

具体系别编码如下:03 化学物理系18 外语系04 近代物理系19 少年班与“00”班05力学与机械工程系20 基础物理中心06 电子工程与信息科学系21 电子技术基础部07 地球物理与空间科学系22 外语教学部08 生物系23 体育教学部09 精密机械与精密仪器系24 社会科学部10 自动化系25 科学史教研室11 计算机科学系26 公共数学教研室12 应用化学系2713 热科学与能源工程系28 结构中心14 材料科学与工程系40 成人教育学院15 信息管理与决策科学系41 北京大学部16 经济管理与系统科学系42 北京研究生院17 统计与金融系43 北京干部管理学院4.第五位为学生的学制和培养方式码。

其中94级以前为:0—五年制本科2—四年制自费本科4—二年制自费大专6—三年制自费大专8—五年制自费本科1—四年制委培(自费)本科3—二年制委培(自费)大专5—三年制委培(自费)大专7—五年制委培(自费)本科95、96级为:0—2为国家任务本科生(含四年和五年制)3,4 待用5 三年委培专科6 三年制自费专科7 二年制委培专科8 二年制自费专科9 其他待用原成人教育学生学号编码方案1.学生学号由九位字符组成,其中第五、六位(从左算起,下同)用英文大写字符表示,其余使用数字字符表示。

学员“学号”编码规则

学员“学号”编码规则

步步高教育学员“学号”编码规则
一、名称
学员编码统称为“学号”。

二、按辅导类别区分
1、辅导班:F
2、一对一:Y
三、按入学年份、月份区分
例如:2010年1月,可统称为1001(10代表年份,01代表月份)2010年12月,可统称为1012。

四、按年级分
1、小学代码为X,初中代码为C,高中代码为G
2、代码后按年级区分为1至6年级
例如:小学一年级编号为X1
高中三年级编号为G3
五、学员序号
无须按报名先后顺序排号,但务必将所有学员按顺序依次排列,不能遗漏。

例如:张三001李四002
六、按就读学校
将就读学校校名简称的大写字母做为就读学校的编号
例如:塔尔坡学校,编号为TX 道北铁中,编号为DB
咸阳中学,编号为XZ 二十二中,编号为ES
七、“学号”的编制
1、按辅导类别、年月份、年级、学员序号,可给学员编写一个学号。

例如:张三,就读于塔校初三,于2010年3月进入我校。

可编制“学号”:F1003C3001TX
八、在开班典礼或班会中学管师将学号告之各学员,让学员熟记,以便以后各项
教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教育中小学辅导中心
2010年3月1日。

苏州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细则苏州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关于改革省属高校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照上述文件的有关规定组建,并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学位的权限,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任职条件第三条我校依法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并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人文社会科学学部、理工学部、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部、综合学部等四个学部开展工作,其成员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担任。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及行政单位的学科相近性关系,设置若干院(部、所、中心、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院(部、所、中心、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协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

第四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由校领导、院(部、所、中心、室)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教学、科研人员组成,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应占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人数为单数。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三人。

校长担任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并兼任综合学部召集人;校长提名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担任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并兼任人文社会科学学部、理工学部、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部召集人。

第五条院(部、所、中心、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院(部、所、中心、室)主要负责人和教学、科研人员5至15人组成,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应占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人数为单数。

院(部、所、中心、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至两人。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原则上由本院(部、所、中心、室)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担任。

院(部、所、中心、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设兼职秘书一人,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是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常设机构,挂靠研究生部。

研究生部负责硕士、博士学位有关的日常工作。

教务处负责学士学位有关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院(部、所、中心、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遴选条件如下:一、学有所长,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二、具有教授或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印发苏州大学实行人事代理等用人制度暂行

印发苏州大学实行人事代理等用人制度暂行

印发苏州大学实行人事代理等用人制度暂行苏州大学苏大人 [] 60号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关于实行人事代理等用人制度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各院、部门、直属单位:《苏州大学关于实行人事代理等用人制度的暂行办法》业经校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苏州大学关于实行人事代理等用人制度的暂行办法苏州大学二○○七年六月十二日主题词:印发人事代理办法通知抄送:各*、党工委,校*各部门,工会、团委人事处XX年x月x日印发校对:于毓蓝附件:苏州大学关于实行人事代理等用人制度的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创新用人机制,学校在现有事业编制的基础上,增加非事业编制的用人形式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和具体情况分类设置工作岗位,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实施不同的用人制度第二条人事代理制、人才租赁制的含义人事代理制是由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用人单位人事管理职能的制度学校与被聘用人员通过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受聘人员为我校非事业编制人员,受聘期间参照我校事业编制人员进行管理人才租赁制是指人才服务机构作为人才的法定雇主,与被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外派协议,与用人单位签订人才租赁合同,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租赁期内,学校与被租赁人员不发生直接的待遇兑现和人事隶属关系,只负责被租赁人员的工作管理学校按合同向人才服务机构支付经费,人才服务机构负责被租赁人员的人事管理本办法所称的人才服务机构是指经国家相关单位批准的校外合法机构,一般为*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或人才市场第二章招聘程序第三条各院、部门在编制核定数范围内,申报岗位计划第四条学校审定岗位计划第五条学校公布招聘岗位、岗位要求及用人形式等第六条学校成立考核小组,对应聘及拟派遣人员的道德素质、思想表现、资格条件、能力水平、心理健康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第七条人事处对应聘及拟派遣人员的考核情况进行审核,报学校审定第八条经学校同意聘用和租赁的人员,由人事处负责办理聘用和租赁手续第三章聘期及租赁期考核第九条聘用或租赁期内,受聘及被租赁人员必须参加学校的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学校与其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或将其退回人才服务机构第十条聘用或租赁期满前45天左右,学校成立考核小组,对受聘及被租赁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聘用或租赁的重要依据第四章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对实行人事代理制的人员,根据《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学校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合同进行管理合同明确双方的职责、义务及权益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须设定试用期,试用期为30日第十二条对实行人才租赁制的人员,学校与人才服务机构签订租赁合同,每位被租赁人员每次的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租赁期间,被租赁人员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学校与人才服务机构协商,退回或调换被租赁人员第十三条被租赁人员凭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中国*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团员证明,到学校的基层党团组织参加党团组织生活,亦可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将组织关系转到学校,在基层党团组织参加党团组织生活第十四条被租赁人员是否申请加入学校工会由本人自主决定第十五条被租赁人员可以办理有约定使用期限的借书证,到学校图书馆借阅图书第十六条受聘人员和被租赁人员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应在业余时间进行,相关费用自理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部门是否继续聘用、租赁已受聘人员和被租赁人员,已受聘人员和被租赁人员是否继续接受聘用、被租赁;劳动合同期未满时,用人部门中止聘用、租赁已受聘人员和被租赁人员,已受聘人员和被租赁人员不接受聘用、被租赁,均须提前40天向学校人事处提交书面报告,由学校人事处通知个人和人才服务机构第十八条对部分实行人事代理制的人员,连续聘用在3年以上、工作表现突出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由个人申请,经学校考核同意和省主管部门批准后,转为学校事业编制聘用合同制人员具体规定另行制定第五章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第十九条对实行人事代理制的人员,学校参照校内同类事业编制人员标准发放工资,按苏州市规定参加各类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受其他福利待遇第二十条对实行人才租赁制的人员,学校采用按岗定薪的办法,其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均由人才服务机构按合同约定执行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用人部门因科研项目需要,可不受编制数限制采用人才租赁制租赁相关人员,其工资待遇参照上述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项目完成,即终止租赁关系租赁期间,用人部门须根据租赁期限和岗位工资标准将相关费用一次性划入学校指定账户第二十二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和上级文件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若学校原有文件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苏州大学研究生课程成绩及学分认定申请表

苏州大学研究生课程成绩及学分认定申请表
苏州大学研究生课程成绩及学分认定申请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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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交流原因转换课程的可不填本栏)
本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在大学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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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派□校际交流□本校修读
□其他原因,请详细说明:
申请认定的课程信息
转换后的课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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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学分/学时
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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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签字:
年月日
学位评定
分委员会
意见
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学院公 Nhomakorabea)年月日
研究生院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年月日
注:1.本表一式两份,由所在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各留存一份。
2.申请学分认定与转换的课程,还需附上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原件(阅后退回)和复印件、课程大纲或简介。

学生学号编码规则

学生学号编码规则

附件1学生学号编码方案编码采用11位数字。

其结构如下:1 工学类;2 经济与管理类;3人文与艺术类。

(二)第2位和第3位为系序号01 机电工程系02 信息工程系03 制药工程系04 土木与建筑工程系05 经济与管理系06 人文与艺术系07 外语系08 汽车工程系(三)第4位为层次序号1本科,2专科(四)第5位和第6位为专业序号0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02 车辆工程(本)03 土木工程(本)0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05 制药工程(本)06 工商管理(本)07 会计学(本)08 电子商务(本)09 英语(本)10 工程管理(本)11 市场营销(本)12 国际经济与贸易(本)13 广告学(本)14 艺术设计(本)15 通信工程(专)16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17 法学(专)18 电子信息工程(本)19 物流管理(本)20 工业设计(本)21 编辑出版学(本)22 汽车服务工程(专)23 汽车服务工程(本)24 自动化(本)25 测控技术与仪器(本)26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本)27 城市规划(本)28 软件工程(本)29 财务管理(本)30 通信工程(本)31 化学工程与工艺(本)51 机械设计与制造(专)5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53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54 建筑工程管理(专)55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56 软件技术(专)57 药物制剂技术(专)58 经济信息管理(专)59 应用英语(专)60 汽车电子技术(专)6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62 车辆工程(专)63 土木工程(专)6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65 制药工程(专)66 工商管理(专)67 会计学(专)68 电子商务(专)69 市场营销(专)70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71 艺术设计(专)72 英语(专)73 建筑工程技术(专)(四)第7位和第8位为年级序号2006级代码号为062007级代码号为07(五)第9位为班级序号按专业编班级(六)第10、11位为学生序号附件2类别、系及专业编码。

苏州大学研究生学号编制办法

苏州大学研究生学号编制办法

苏州⼤学研究⽣学号编制办法苏州⼤学研究⽣学号编制办法为适应我校学位与研究⽣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快信息化管理的步伐,根据我校多年来实践和惯例,现对我校研究⽣学号编制办法规定如下。

第⼀条研究⽣学号的构成全校各类研究⽣的学号均由⼗⼀位阿拉伯数字构成,⽤于标识研究⽣的⼊学年级、研究⽣类别、所在培养单位等特征。

其中第⼀到第四位表⽰⼊学年级;第五、六位表⽰研究⽣类别;第七、⼋位表⽰所在培养单位;第九、⼗、⼗⼀位表⽰该学⽣在本培养单位同年级学⽣中的序号(简称序号)。

⼊学年级年份采⽤公元年份的四位数字表⽰,年级的划分以研究⽣招⽣年度为标准。

如:2009年招⽣年度的为2009级,以2009表⽰,2010年招⽣年度的为2010级,以2010表⽰。

研究⽣类别由两位数字标识(参见附件⼀)。

培养单位由两位数字标识(参见附件⼆)。

凡因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或联合办学新增的培养单位,其代码由研究⽣部统⼀给出。

序号从001开始按递增整数排列,不重复。

同⼀培养单位的研究⽣序号应该连续编制。

⽰例:2009 42 03 001⼊学年级:2009级学⽣类别:42(科学学位型硕⼠研究⽣)培养单位:03(社会学院)本院系流⽔序号:001第⼆条研究⽣学号的编制程序研究⽣学号由研究⽣部统⼀编制。

编制学号,⾸先按照学科专业代码升序排列培养单位所有学科专业的研究⽣名单,其次是按照录取类别排序,最后按照学⽣姓⽒拼⾳顺序依次编号。

第三条关于研究⽣学号的相关问题研究⽣学号⼀旦⽣成,⼀般不再进⾏变动。

对于硕⼠⽣中期转为博⼠⽣的,应随同期⼊学的博⼠研究⽣另⾏编制学号,原有学号停⽌使⽤。

第四条本办法⾃颁布之⽇起施⾏,解释权归属研究⽣部。

苏州大学研究生学号编制规范.

苏州大学研究生学号编制规范.

苏州大学研究生学号编制规范为适应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快信息化管理的步伐,根据我校多年来实践和惯例,现对我校研究生学号编制办法规定如下。

第一条研究生学号的构成全校各类研究生的学号均由十一位阿拉伯数字构成,用于标识研究生的入学年级、研究生类别、所在培养单位等特征。

其中第一到第四位表示入学年级;第五、六位表示研究生类别;第七、八位表示所在培养单位;第九、十、十一位表示该学生在本培养单位同年级学生中的序号(简称序号)。

入学年级年份采用公元年份的四位数字表示,年级的划分以研究生招生年度为标准。

如:2009年招生年度的为2009级,以2009表示,2010年招生年度的为2010级,以2010表示。

研究生类别由两位数字标识(参见附件一)。

培养单位由两位数字标识(参见附件二)。

凡因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或联合办学新增的培养单位,其代码由研究生部统一给出。

序号从001开始按递增整数排列,不重复。

同一培养单位的研究生序号应该连续编制。

示例: 2009 42 03 001入学年级:2009级学生类别:42(科学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03(社会学院)本院系流水序号:001第二条研究生学号的编制程序研究生学号由研究生部统一编制。

编制学号,首先按照学科专业代码升序排列培养单位所有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名单,其次是按照录取类别排序,最后按照学生姓氏拼音顺序依次编号。

第三条关于研究生学号的相关问题研究生学号一旦生成,一般不再进行变动。

对于硕士生中期转为博士生的,应随同期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另行编制学号,原有学号停止使用。

第四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属研究生部。

苏州大学教育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

苏州大学教育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
苏大教院/教科院﹝2017﹞3 号
苏州大学教育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细则根据《苏州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科研成果的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苏州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评选条例(暂行)》《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条例(暂行)》《苏州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 定条例(暂行)》《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等办法、细则,结合我院研究 生培养的实际情况、参考学院相关规定制定实施。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对象:苏州大学教育学院注册在校的全日制一、二、三年 级硕士、博士研究生。 第三条:学院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为组长,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学院领导、导师代 表、教务秘书、辅导员组成评优评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 细则,讨论和解决评选过程中的问题,审核初评结果并予公示和上报。 第四条:学院按年级、学科(教育学学科、心理学学科)成立由学生代表组成的评 奖评优工作小组。每个工作小组由党支部书记、年级负责人和其他学生组成,人数为 5-7 人,须有广泛代表性。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在辅导员的指导下,以三个年级交叉审核的评 审模式,对教育学学科和心理学学科等两大学科门类的研究生进行评审。 教育学学科门类包括教育学原理、比较教育学、教育法学、学前教育学、教育技术 学、课程与教学论、职业技术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等研究方向的学术 学位研究生,以及教育管理硕士、职业技术教育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 心理学学科门类包括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工业与组织管 理心理学、咨询与临床心理学等研究方向的学术学位研究生,以及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研 究生。 第五条:评优评奖工作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的部署,以各年级学科门类为单位,在充 分学习校、院有关文件的基础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导师、教务秘书、 辅导员、评奖评优工作小组的共同参与下开展评选。 第二章 参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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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研究生学号编制办法
为适应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快信息化管理的步伐,根据我校多年来实践和惯例,现对我校研究生学号编制办法规定如下。

第一条研究生学号的构成
全校各类研究生的学号均由十一位阿拉伯数字构成,用于标识研究生的入学年级、研究生类别、所在培养单位等特征。

其中第一到第四位表示入学年级;第五、六位表示研究生类别;第七、八位表示所在培养单位;第九、十、十一位表示该学生在本培养单位同年级学生中的序号(简称序号)。

入学年级年份采用公元年份的四位数字表示,年级的划分以研究生招生年度为标准。

如:2009年招生年度的为2009级,以2009表示,2010年招生年度的为2010级,以2010表示。

研究生类别由两位数字标识(参见附件一)。

培养单位由两位数字标识(参见附件二)。

凡因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或联合办学新增的培养单位,其代码由研究生部统一给出。

序号从001开始按递增整数排列,不重复。

同一培养单位的研究生序号应该连续编制。

示例:2009 42 03 001
入学年级:2009级
学生类别:42(科学学位型硕士研究生)
培养单位:03(社会学院)
本院系流水序号:001
第二条研究生学号的编制程序
研究生学号由研究生部统一编制。

编制学号,首先按照学科专业代码升序排列培养单位所有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名单,其次是按照录取类别排序,最后按照学生姓氏拼音顺序依次编号。

第三条关于研究生学号的相关问题
研究生学号一旦生成,一般不再进行变动。

对于硕士生中期转为博士生的,应随同期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另行编制学号,原有学号停止使用。

第四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属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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