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法院法官大讲堂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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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法院法官大讲堂经验交流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各项成果,继续推进法院学习型机关建设,切实打造一支“学习型、研究型、知识型、学者型、专家型”法官队伍。我院紧密围绕工作实际,积极创新学习培训模式,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了“法官大讲堂”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主要经验做法介绍如下:

一、深刻领会精神,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做到保障有力。院党组成员一致认为,法院干部、干警的培训工作事关全市法院系统干部素质的高低,事关法院自身建设发展,院党组强调“法官大讲堂”活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落实。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干部科、研究室、法官学院等抽调精干人员,专门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明确提出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同时,制定了《全市法院开办“法官大讲堂”实施方案》、《关于“法官大讲堂”有关具体问题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为活动的有序开展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

二是提前摸底,做到组织有力。为将活动精神传达到全市法院系统每位法官、每位干警,为活动的开展打下基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相关文件及时发到各庭室科队及基层法院,同时要求中院各庭室科队及各基层法院,找准在工作中的不足和在业务水平上的缺漏,有的放矢的准备教学课件。

三是精心策划,做到谋划有力。中院召开了由中层领导干部参加的活动准备会,就实施方案、活动主题、实践载体等主要问题展开讨论,同时联系法院实际,在队伍建设、审判质量、司法政务等方面分别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院党组召开会议,对准备会提出的建设性意见进行归纳,对活动的主题、载体、目标及课件的内容、时间、方法和人员进行了明确,为活动打下基础。

通过前期的学习准备,全市广大法官、干警提高了对“法官大讲堂”活动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活动开好局、定好向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靠实工作部署,强化工作推动

“法官大讲堂”活动启动后,中院党组高度重视,要求院领导班子要站在前台抓落实、带头讲、带头学。月日,召开了全市法院系统动员大会,院长做了动员讲话,会后,全院各部门及各基层法院又层层发动,具体布置,增强了参加活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为了保证活动取得实效,我院准确定位、精心修改工作方案,在按照时间步骤进行安排的同时,各项措施、目标、环节均注重突出法院特点。在指导思想上。明确“以公开促公正,创建公信型法院(法庭、审判庭),做金桂兰式法官”为主线,以“法官教法官”、交流互动为主要方式,以总结交流审判经验技能为重点,以提高法官学习主动性和研究解决问题能力为目的的指导思想;在内容形式上。中院设“法官大讲堂”中心讲堂,各基层法院设“法官大讲堂”分讲堂,确定每个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为“法官大讲堂日”,要求全市法院系统法职

人员每人至少提交一份发言提纲,从中选出优秀的进行讲授,并聘请相关专家学者对授课情况进行点评。在讲课要求上,制定了“法官大讲堂”授课教师讲课规则,为突出讲课效果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我院还研究制定了授课人课件评价标准,切实提升讲课质量,务求获得良好效果。

三、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取得实效

为保证学习的深度和广度,确保全市法院系统所有法官、干警都能参与进来,都能有所收获,让每一名法院领导干部都得到锻炼,中院将中心讲堂参讲人员分为5个小组,从基层法官到中院院领导按不同层级进行分组。同时,适时组织综合、行政部门的干警就队伍建设、行政管理等方面的课题进行参讲,最大限度的扩大参与面,争取让每位同志得到锻炼的机会。

在具体的开展上,主要采取三种方式:一是领导带头讲。今年5月下旬至6月下旬,中院举办了“法官大讲堂”中心讲堂基层法院院长讲座活动,全市十个基层法院院长都积极参与,院长们的讲课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际意义。讲课内容涵盖审判实务、案例分析、理论探讨、队伍建设等十余个方面,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让大家很受启发,很有收获。二是专家辅导讲。为展现“法官大讲堂”活动的理论高度,院长为全市法官和工作人员作了题为“”的专题宣讲报告,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做了“”专题讲座,邀请大学法学院教授为大家做了专题辅导。三是全员互动讲。中院通过开展“法官论坛”活动来作为“法官大讲堂”的一种补充和衔接。通过以庭室、专业和战线

为单位,以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为专题,以交流审判经验、技能、技巧为内容,以一人(或少数几人)主讲、大家发表见解为互动等方式,增强活动的互动性、启发性,扩大学习的覆盖面。同时,结合“法官大讲堂”活动,开展了如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各种延伸活动来活跃学习氛围,调动学习积极性。如中院团支部举办了青年干警“”专题讲座,讲座上,青年干警发表演讲、热烈讨论,纷纷表示要争做维护司法公正的排头兵。

在以“讲”为主的同时,我们还积极通过其他不同的载体,来丰富“法官大讲堂”活动,增强学习活动的趣味性、参与性和知晓性,我们充分发挥院网站、简报、日报、晚报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法官大讲堂”活动的重大意义、工作部署、先进典型和成效。在院网站(或是内部刊物)上开设了“法官大讲堂”活动专栏,刊载领导讲话、心得体会等。在活动中编发活动信息则,在晚报刊登专题报道篇,在通讯上刊发经验交流文章篇,这些都为“法官大讲堂”活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起到较好的宣传推广和教育作用。

四、注重制度完善,保障学习效果

“法官大讲堂”活动一开始,院长就多次强调,要在结合上做文章,在实效上下功夫。为此,院党组高度重视将活动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注重克服教育与工作“两张皮”的问题。为此,中院专门制定完善了三项制度。

为提高授课质量,讲堂实行授课准入制度。在规定的时限内,参讲人员向政治处(教育科)提交参讲题目和课件,由政治处(教育科)会同

研究室、法官分院等部门对课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课程编排;为鼓励争先进优,实行授课测评、评定制度。对课件从联系实际、理论阐述、讲课艺术、教风教态、教学互动等五个方面确定评价标准,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档次并核定相应分值,制定了《“法官大讲堂”中心讲堂授课评价表》,由中院的审委会委员(A票)、审判业务庭正副庭长(B票)、干警代表(C票)现场填票,对授课情况进行测评,按A票:B票:C票=40%:40%:20%的权重,由工作人员计算出授课人所得分值,对每组参讲人员所得分值排列前三名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为保证参与率,实行听讲人员考勤、考评和网上测试制度。政治处(教育科)负责考勤工作,保证人数和良好的听讲秩序。中院机关以战线为单位,实行主管院领导准假制度、基层法院实行院长准假制度,对未经中院主管院领导或基层法院院长准假(以签批假条为准),擅自不参加的人员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在标准化年度考评总分中每人次减1分。每次授课后,由政治处(教育科)与授课人拟出测试题挂到法院局域网上,对干警进行测试,并实行累积学分制管理。

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法官、干警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做到学习不流于形式,保证把效果落到实处。

五、紧密结合实际,做到学用相长

把“法官大讲堂”活动与做好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工作与活动两不误、两促进。在活动中院党组紧密结合“”的目标,把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作为体现活动成果的重要途径。

一是与集中处理涉诉信访专项工作相结合。如东宁法院院长周涛主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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