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政策宣传指南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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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的通知为加强对我省境外投资的宏观指导,推动境外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7〕74号),对鼓励开展的境外投资,要提供便利化政府服务,支持企业享受财税、信贷、外汇、保险、海关、信息服务等方面扶持政策;对限制开展的境外投资,要根据国家经济外交整体战略,引导企业稳妥审慎参与并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和风险提示;对禁止开展的境外投资,要进行干预监测并实施严格管控。

二、完善境外投资管理机制(一)坚持以备案为主的境外投资管理方式。

在资本项下实行有管理的市场化运行机制,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境外企业备案、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实行并联审批,大幅压缩境外投资事项办理时限。

投资主体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不得有重大遗漏和虚假、误导、欺骗性陈述。

(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负责,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建立横向联动协同监管机制。

通过在线监测、抽查核实、业务信息共享等方式,对全省境外投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全程监管,防范虚假投资行为。

建立全省境外投资黑名单制度,对违规投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依法对有关主体和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在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公布违规行为及处罚措施。

(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商务厅、省外事办、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负责)(三)加强省属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全程监管。

出台《陕西省省属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制订省属国有企业境外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省属国有企业原则上不得在境外从事非主业投资。

建立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资本金制度,对国有企业境外投资项目进行分类监管。

指导省属国有企业建立健全投资决策机制,对境外投资决策实行统一管理,向下授权境外投资的企业管理层级原则上不超过二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9.12.26•【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3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资利用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已经2019年12月12日国务院第7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1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鼓励和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规范外商投资管理,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第三条外商投资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项所称其他投资者,包括中国的自然人在内。

第四条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发布或者报国务院批准后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发布。

国家根据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调整负面清单。

调整负面清单的程序,适用前款规定。

第五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做好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开展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投资促进第六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应当依法平等对待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的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应当依法公开;对政策实施中需要由企业申请办理的事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公开申请办理的条件、流程、时限等,并在审核中依法平等对待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

中国银保监会、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外贸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保监会、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外贸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保监会、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外贸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日期】2019.12.10•【文号】银保监发〔2019〕49号•【施行日期】2019.12.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外贸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19〕49号各银保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出口信保公司,各财产保险公司,银行业协会,保险业协会:为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外贸金融服务,补齐服务短板,提升服务质效,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增强服务意识。

银行保险机构应充分认识稳外贸对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实现我国与重点国家和地区双边贸易平衡增长的重要作用,深化改革、优化结构、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将支持外贸发展作为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着力点,加强对有订单、有市场、有信用企业的金融支持。

(二)突出服务重点。

银行保险机构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外贸发展政策,继续做好大宗商品、机电设备、劳动密集型产品、加工贸易等传统优势领域金融服务,持续加大对服务贸易、跨境电子商务、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梯度转移、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国际营销和售后服务体系建设、企业产业链全球布局、外贸品牌建设、中欧班列发展和铁路运单(提单)应用、通关便利化、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等新业态、新领域的服务力度,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

(三)加强风险管理。

银行保险机构应根据各类外贸金融业务特点,有效识别风险点,始终将贸易背景审核作为外贸金融业务风险管理的基础,从源头做好风险防范,有针对性地加强风险管理。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若干措施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若干措施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12.26•【字号】津政办发〔2023〕36号•【施行日期】2023.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资利用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3〕3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12月26日天津市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外开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优化本市外商投资环境,提高投资促进工作水平,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国发〔2023〕11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一)加大重点领域引进外资力度。

进一步鼓励外商在津投资设立研发中心,鼓励外商投资企业积极创建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

畅通外商投资企业承担国家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通道,外商投资企业可牵头或联合国内企业申报并承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开展技术研发。

(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一项目一方案”加快生物医药领域外商投资项目落地投产,纳入全市重点外资项目予以支持。

(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在境内开展境外已上市细胞和基因治疗药品临床试验。

积极支持天津市药械临床试验专家委员会开展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

支持已经国家药监局批准的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临床急需用药在天津自贸试验区三级医院依法开展临床应用,同步开展京津冀协同发展下的医疗合作。

银行外汇业务合规管理进阶

银行外汇业务合规管理进阶

中W外fl: JAN 15,2021体缩窄中美息差(Libor-Shibor)的变动,对 人民币掉期贴水具有显著的影响。

2021年,笔者预计中美息差将冇所缩窄,掉期贴水的 幅度也会总体缩小。

笔者判断,Libor利率在2021年上半年 仍然会维持在0.2%附近的较低水平,而在下 半年则可能会跟随通胀预期的上行而走高,上限在0.5%左右。

2021年的情形,或类似 2009—2010年全球经济从金融危机后恢复的 最初阶段。

在这一阶段,美联储的利率一直 维持在零左右,而Libor利率则会随着通胀预 期的变化而有涨有跌;极限状态下,Libor会 和美联储的基准利率最高拉开25—30个基点 的点差。

而Shibor利率可能会维持在高位。

2020年年底,社会融资存量增速开始出现了 拐头下行的迹象。

对照2017年的那轮社融增 速拐头后的情形,我们发现,即使名义GDP 会因为社融增速的拐头而偏向下行,Shibor 利率仍然会在一段时间内维持在高位。

2021 年,中国GDP增速可能要到第二季度才会出现下行的苗头,股价、房价等资产价格在 上半年也仍然会处在较高水平。

笔者预计,Shibor利率仍然会处于偏高的水平,直到 2021年三、四季度才会有回落的机会…在息差的影响下,人民币掉期贴水将会 在2021年上半年基本维持平稳,到下半年则 会有所冋落,全年贴水呈总体缩窄曜作者方眭系招商银行金融市场部高级交a员作#李对阳系招商银行金融市场部首席外i t:分析师作者王喆系财新智库高级经济学家 作者王抒恺系美国康奈尔大学金融工程系硕七研究生银行外汇业务合规管理进阶银行耍主动适应“规则监管”向“原则监管”的转变,在“他律”的基础上加强“肉律”。

文/潘心冰编辑/白琳商业银行作为外汇业务中连接监管部门和市场主体的重要一环,需要不断加强外汇业务合规管理,提升外汇合规能力,落实外汇便利化措施,以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

挑战:银行外汇合规的两个统一树立风险中性意识,做好宏观审慎与微观合规的统一。

个人外汇培训-银行版

个人外汇培训-银行版

办法、实施细则、政策答疑
个人境内外汇划转管理: 《细则》28、29条:储蓄账户之间(直系亲属)、储蓄账户与结算 账户之间(限于对外支出,不得划转后结汇),购汇资金来源应限 于人民币现钞、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人民币账户和银行卡内资金。 境内个人与境外个人的资金划转按跨境交易管理(申报、统计)。 外币现钞管理: 《细则》30条:个人外币现钞提取: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 《细则》31条:个人外币现钞存入:当日累计等值5000美元; 《答疑第一期》指出:旅行支票兑换外币现钞按提钞办理。
(四)交易币种错误: 2012年2月,某银行长寿支行为境内个人‚武某‛办理一笔购汇 49844.55美元,币别错选为‚人民币‛。(个人结售汇交易币种均 为外币) (五)错误使用撤销、修改功能(业务参号相同,无法冲正): 2010年4月,某银行江北支行为境内个人‚吴某‛办理购汇38万港币 (折48955.4美元),在个人结售汇系统中重复录入1笔。此后,银 行隔日修正时,错用‚撤消‛操作,导致数据统计虚增,无法修改。

个人结售汇系统操作指南
个人证件录入规则: 1、一般境内个人编码:居民身份证号码(15位/18位)。 2、没有身份证的境内个人编码: A+出生年月日(yyyymmdd)+姓名拼音编码+性别(1男2女) 姓名拼音编码规则:取姓名的前4个汉字(不到4个汉字按姓 名实际长度取),第一个字用全拼,第二到第四个字取拼音 的第一个字母,全部大写组成姓名的拼音编码。

个人结售汇系统操作别代码(采用国标3字母代码大写,填写护照的签发国)+护照号码(除 去空格和分隔点,连续录入)。 结汇业务中,国别代码为选择‚境外个人‛后选入; 购汇业务中,国别代码为需在证件号码前单独录入。 已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按境外个人管理,国别代码输‚中国‛ ,‚护照号‛栏输入护照号码,同时在‚备注‛栏中输入永久居留证号。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最后号码如为顺序 码,即仅用以表示该人通行证换领次数的话,银行证件号码录入时不需录 入该顺序码。具体说,除了三位国别代码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录 入前9位号码(含第1位字母),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含91版、97版 )录入前8位号码。

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全范本(2篇)

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全范本(2篇)

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全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跨境担保外汇管理,保护我国金融安全,促进跨境经济交流和投资,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领土范围内设立的担保公司、担保机构从事跨境担保业务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跨境担保外汇管理应遵循合法稳定、风险可控、监管有序的原则,确保资金安全和合规运营。

第四条跨境担保外汇管理应坚持依法合规、稳健审慎的原则,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加强内外部协同监管,防范和应对担保风险。

第五条担保公司、担保机构应加强内部风险管控,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对外部担保对象和外部担保风险的识别和评估。

第六条担保公司、担保机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履行合规责任,不得为违法、违规或不符合国家利益的项目进行跨境担保行为。

第七条担保公司、担保机构应依法纳税,按规定办理报关手续,确保跨境担保业务符合国家税收和贸易统计的相关要求。

第八条担保公司、担保机构应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自查报告,接受监管机构的抽查和日常监督。

第二章跨境担保业务第九条担保公司、担保机构在开展跨境担保业务前,应向主管部门申报并取得相关审批文件,确保符合行业准入和业务规定。

第十条担保公司、担保机构应以明确的授权形式进行跨境担保业务,不得超过授权范围从事相关活动。

第十一条担保公司、担保机构应当遵循真实合法的原则,加强对外担保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担保公司、担保机构在担保跨境贸易、投资和项目合作时,应严格评估风险,并根据风险程度设定合理的担保费率和期限。

第十三条担保公司、担保机构应与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建立合作关系,进行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推动跨境担保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监管责任第十四条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担保公司、担保机构的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和监管框架,完善监管技术手段,提高监管效能。

第十五条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跨境担保风险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风险,防范担保风险的扩散和传导。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104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104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的通知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104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强对我省境外投资的宏观指导,推动境外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7〕74号),对鼓励开展的境外投资,要提供便利化政府服务,支持企业享受财税、信贷、外汇、保险、海关、信息服务等方面扶持政策;对限制开展的境外投资,要根据国家经济外交整体战略,引导企业稳妥审慎参与并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和风险提示;对禁止开展的境外投资,要进行干预监测并实施严格管控。

二、完善境外投资管理机制(一)坚持以备案为主的境外投资管理方式。

在资本项下实行有管理的市场化运行机制,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境外企业备案、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实行并联审批,大幅压缩境外投资事项办理时限。

投资主体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不得有重大遗漏和虚假、误导、欺骗性陈述。

(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负责,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建立横向联动协同监管机制。

通过在线监测、抽查核实、业务信息共享等方式,对全省境外投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全程监管,防范虚假投资行为。

建立全省境外投资黑名单制度,对违规投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依法对有关主体和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在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公布违规行为及处罚措施。

海外安全指南.

海外安全指南.

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指南目录1 总论 (91.1 背景和目的 (91.1.1 背景 (91.1.2 目的 (101.2 适用范围和政策依据 (101.3 安全风险管理方法 (101.4 本《指南》中常用词汇解释 (112 企业安全管理战略 (142.1 方针与目标 (142.1.1 方针、政策与承诺 (142.1.2 目标与指标 (142.1.3 资源保障 (152.2 机构与职责 (152.2.1 组织机构 (152.2.2 职责划分 (152.3 安全管理实施原则 (162.3.1 生命至上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162.3.2 风险控制排序与“最低合理可行” (17 2.3.3 合规性 (182.3.4 设施完整性与“三同时” (182.3.5 变更管理与安全技术研究 (182.3.6 公共关系与社会责任 (192.3.7 全员参与及时激励 (192.3.8 协商与沟通 (202.3.9 武力使用 (203 风险管理 (213.1 界定范围 (213.2 资产界定 (213.2.1 重要资产分类 (213.2.2 资产评估考虑因素 (213.3 风险评估 (223.3.1 风险识别 (223.3.2 风险类别 (233.3.3 风险评价准则 (243.4 风险处置 (263.4.1 方案设计 (263.4.2 方案实施 (273.5 持续改进 (284 安全管理措施 (294.1 尽职调查 (294.1.1 投资环境调查 (294.1.2 公司基本情况调查 (29 4.1.3 公司业务情况调查 (30 4.1.4 公司财务情况调查 (30 4.1.5 公司资产情况调查 (30 4.1.6 环境保护尽职调查 (30 4.1.7 其他调查 (314.2 合同安全 (324.2.1 概论 (324.2.2 风险识别 (324.2.3 风险评估 (334.2.4 风险控制 (334.2.5 再评估与总结 (334.3 人员安全 (344.3.1 管理控制 (344.3.2 人力控制 (364.3.3 贴身防护 (384.3.4 物理防护 (404.3.5 沟通交流 (414.3.6 境外人员危机应对 (42 4.4 场所安全 (484.4.1 概论 (484.4.2 管理控制 (494.4.3 营地安全管理 (494.4.4 办公场所安全管理 (57 4.4.5 住宅安全管理方案 (60 4.4.6 情报与预警 (624.5 作业安全 (634.5.1 个人防护设备 (634.5.2 工作前安全分析 (64 4.5.3 启动前安全检查 (65 4.5.4 工艺危害分析 (674.5.5 工作循环检查 (684.5.6 目视化管理 (694.5.7 STOP卡 (714.5.8 作业许可管理 (724.6 物流安全 (734.6.1 风险评估 (734.6.2 风险控制 (744.6.3 安全检查与审核 (764.7 信息安全 (764.7.1 场所安全控制 (774.7.2 人员控制 (774.7.3 设备控制 (774.7.4 传输控制 (784.7.5 信息控制 (794.7.6 软件控制 (794.7.7 安全类信息安全事件管理 (79 4.8 医疗卫生安全 (794.8.1 出境前准备 (794.8.2 境外医疗服务 (834.8.3 归国后健康评价 (894.9 财务安全 (904.9.1 通货膨胀风险控制 (904.9.2 主权风险控制 (904.9.3 外汇风险控制 (914.9.4 利率风险控制 (914.9.5 流动性风险控制 (914.9.6 应急预案 (924.10 保险保障 (924.10.1 人身意外伤害险 (924.10.2 雇主责任险 (934.10.3 境外工程一切险 (944.10.4 政治保险和融资类保险 (95 4.11 环境安全 (964.11.1 环境影响评价 (964.11.2 污染防治 (974.11.3 生态保护 (974.11.4 放射性污染防治 (974.11.5 环境应急 (985 安全培训 (995.1 培训对象与能力要求 (995.1.1 管理层 (995.1.2 执行层 (995.1.3 操作层 (1005.1.4 安全管理人员 (1005.1.5 培训需求矩阵 (1015.2 培训目的与考核 (101 5.2.1 个人意识培训 (1015.2.2 管理技能培训 (1015.2.3 再培训 (1015.2.4 考核与评估 (1015.3 培训形式 (1025.3.1 出境前培训 (1025.3.2 岗前培训 (1025.3.3 专项培训 (1025.3.4 室内与实践培训 (103 5.4 培训内容 (1045.4.1 安全形势解析应对 (104 5.4.2 安全管理知识 (1055.4.3 个人安全技能 (1066 检查、审核与验证 (108 6.1 审核范围和对象 (108 6.2 审核目的 (1086.3 审核形式 (1086.3.1 内部审核 (1086.3.2 外部审核 (1086.4 职责 (1096.4.1 受审核方 (1096.4.2 审核方 (1096.5 活动描述 (1096.5.1 审核的范围与频次 (109 6.5.2 审核的依据 (1096.5.3 审核的基本流程 (110 6.5.4 审核的策划 (1116.5.5 审核的后续工作 (1126.5.6 文件控制 (1137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121 7.1 突发事件 (1217.1.1 突发事件确定 (1217.1.2 突发事件分类与分级 (1227.1.3 突发事件报告与披露 (1247.2 应急管理 (1247.2.1 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 (1247.2.2 应急管理组织 (1257.2.3 应急预案 (1267.2.4 应急培训与演练 (1317.2.5 预防与预警 (1337.2.6 应急响应 (1347.2.7 应急恢复 (1387.2.8 应急后评估 (139表目录表2-1 风险控制排序 (17表3-1威胁的可能性—严重性矩阵 (25表3-2风险等级和处置 (25表3-3 风险评估表 (26表4-1 不同作业类别配备防护用品示例 (63表4-2 工作前安全分析(JSA表 (65表4-3 PSSR清单式样(适用于停工检维修且没有变更的项目 (67表4-4 物流风险控制表 (75表4- 5 健康风险评估和分级 (81表4-6 医疗服务人员配置表 (86表4-7 健康风险评估表 (89表5- 1 培训矩阵 (101表6-1 审核程度与频次的指南表 (109表7- 1 突发事件应急等级表 (137图目录图1-1 PDCA循环上升示意图 (11图4-1 合同安全管理的闭环流程 (32图4-2 营地规划图 (51图4-3 营地周围栅栏图 (52图4-4 沙漠和半干旱环境防护设施设计图 (53 图4-5 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示意图 (64图4-6 工作循环检查流程示意图 (69图4-7 现场目视化 (70图4- 8 作业许可审批流程 (73图4-9 境外医疗健康风险评估 (80图6- 1 审核基本流程 (110图6-2 常见的内部审核流程 (110图7- 1 应急响应流程图 (1371总论本章主要介绍《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指南》出台的背景、目的、适用范围和服务对象,以及对本书整体框架的说明,并推荐PDCA循环作为主要的安全风险管理方法加以阐述。

2024年人民币国际化与外汇市场培训资料

2024年人民币国际化与外汇市场培训资料

人民币国际化有助于推动中国金融市场开 放和改革,提高金融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和 影响力。
维护全球金融稳定
提升中国国际地位
人民币国际化有助于增强国际货币体系的 稳定性和韧性,降低全球金融危机的发生 概率和影响程度。
人民币国际化是中国经济崛起和综合国力 增强的重要标志,有助于提升中国的国际 地位和影响力。
02
案例分析:成功企业如何应对汇率波动风险
案例一
某跨国公司通过建立外汇风险管 理团队,运用先进的汇率预测模 型,成功规避了汇率波动带来的
损失。
案例二
某进出口企业利用外汇期权等衍生 工具进行套期保值,有效降低了汇 率波动对企业盈利的影响。
案例三
某金融机构通过提供外汇风险管理 咨询服务,帮助客户制定个性化的 风险管理方案,实现了双赢。
冲击。
拓展业务范围
企业可以积极拓展与人民币国际化相关的 业务范围,如跨境贸易、投资等,以抓住 人民币国际化带来的机遇。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企业可以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了解 全球经济格局变化和最新发展趋势,为企 业发展提供更多思路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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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合规风险识别与评估
企业应建立合规风险识别与评估机制,定期对业 务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合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 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建立合规监督机制
企业应建立合规监督机制,定期对业务活动的合 规性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报告 相关部门。同时,企业还应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 检查和调查工作,确保企业合规经营。
外汇市场基础知识
外汇市场定义及功能
外汇市场定义
外汇市场是指进行外汇买卖的交 易场所,是全球最大、最活跃的 金融市场之一。
外汇市场功能

回国入关现金申报流程

回国入关现金申报流程

回国入关现金申报流程1.入关时,持有超过5000美元等外币现金需向海关申报。

When entering the country, you must declare to customs if you are carrying more than 5000 US dollars or equivalent in foreign currency.2.申报时需要填写《旅客进出境现金申报表》。

You need to fill out the "Declaration Form for Inbound and Outbound Travelers' Cash" when making a declaration.3.可以在机场、港口、车站等出入境口岸的海关部门办理现金申报手续。

You can complete the cash declaration process at the customs department at entry and exit ports such as airports, ports, and railway stations.4.如果未按规定申报或者虚报、漏报的,将会受到相关处罚。

Failure to make a decla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regulations or false reporting will result in related penalties.5.海关会对申报的现金进行审查,以确保申报的准确性。

Customs will examine the declared cash to ensure its accuracy.6.申报的现金包括纸币、硬币、支票、汇票、债券等形式的货币。

Declared cash includes currency in the form of banknotes, coins, checks, drafts, bonds, etc.7.如果携带的现金超过5000万人民币,还需要提供资金来源的合法证明。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优才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优才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优才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09•【字号】东府〔2020〕81号•【施行日期】2020.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优才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府〔2020〕81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东莞市优才卡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2020年12月9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领对象第三章服务内容第四章办理程序第五章组织实施第六章附则东莞市优才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机制,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96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东府〔2018〕1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东莞市优才卡分为玉兰卡和莞香卡。

持卡人凭东莞市优才卡在我市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对应的待遇和优惠便利服务,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第二章申领对象第三条在莞工作或创新创业,获得国家级、省级、部分市级相关荣誉、奖项、技术职务或称号,对我市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经市委、市政府认定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可申领玉兰卡。

第四条在莞工作或创新创业,对我市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及经市委、市政府认定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可申领莞香卡。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五条玉兰卡持卡人可享受以下服务:(一)行政便利。

持卡人可享受专业人才服务队伍提供的专人“一对一”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代办服务。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子女教育。

持卡人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具体由持卡人工作单位或自有房产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安排。

金融服务市场拓展指南

金融服务市场拓展指南

金融服务市场拓展指南第1章金融市场概述 (3)1.1 金融市场的发展历程 (3)1.1.1 计划经济时期的金融市场 (4)1.1.2 改革开放后的金融市场发展 (4)1.2 金融服务市场的现状分析 (4)1.2.1 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4)1.2.2 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4)1.2.3 金融创新不断涌现 (4)1.3 市场拓展的重要性与机遇 (4)1.3.1 市场拓展的重要性 (4)1.3.2 市场拓展的机遇 (4)第2章市场拓展策略规划 (5)2.1 市场拓展目标设定 (5)2.2 市场细分与定位 (5)2.3 竞争对手分析 (5)2.4 拓展策略制定 (6)第3章产品与服务策划 (6)3.1 产品与服务创新 (6)3.1.1 紧跟市场需求 (6)3.1.2 技术驱动创新 (6)3.1.3 跨界合作 (7)3.2 产品线规划与优化 (7)3.2.1 产品差异化 (7)3.2.2 产品组合策略 (7)3.2.3 产品生命周期管理 (7)3.3 金融科技应用 (7)3.3.1 支付结算 (7)3.3.2 网络融资 (7)3.3.3 投资理财 (7)3.3.4 风险管理 (8)第4章客户关系管理 (8)4.1 客户需求分析 (8)4.1.1 客户群体划分 (8)4.1.2 需求挖掘与评估 (8)4.1.3 需求优先级排序 (8)4.2 客户满意度提升策略 (8)4.2.1 优化服务流程 (8)4.2.2 提升服务质量 (8)4.2.3 创新金融产品 (8)4.2.4 强化客户体验 (8)4.3 客户关系维护与深化 (8)4.3.2 客户关怀活动 (9)4.3.3 客户教育 (9)4.3.4 建立客户忠诚度计划 (9)4.3.5 跨界合作 (9)第5章营销渠道建设 (9)5.1 线上营销渠道拓展 (9)5.1.1 互联网平台推广 (9)5.1.2 移动应用营销 (9)5.1.3 网络广告投放 (9)5.2 线下营销渠道拓展 (10)5.2.1 金融机构网点布局 (10)5.2.2 合作伙伴关系拓展 (10)5.2.3 社区活动与宣传 (10)5.3 跨界合作与联盟 (10)5.3.1 跨行业合作 (10)5.3.2 联盟营销 (10)5.3.3 公益合作 (10)第6章品牌建设与传播 (10)6.1 品牌定位与核心价值 (10)6.1.1 确立品牌定位 (10)6.1.2 确立核心价值 (11)6.2 品牌形象塑造 (11)6.2.1 企业视觉识别系统(VIS) (11)6.2.2 企业形象传播 (11)6.2.3 企业文化建设 (11)6.3 媒体宣传与公关活动 (11)6.3.1 媒体宣传 (11)6.3.2 公关活动 (11)第7章风险管理与合规 (12)7.1 风险识别与评估 (12)7.1.1 风险分类 (12)7.1.2 风险识别方法 (12)7.1.3 风险评估 (12)7.2 风险防范与控制 (12)7.2.1 风险防范 (12)7.2.2 风险控制 (13)7.3 合规体系建设与监管 (13)7.3.1 合规体系建设 (13)7.3.2 监管合规 (13)第8章人才团队建设 (13)8.1 人才招聘与选拔 (13)8.1.1 制定招聘计划 (13)8.1.2 选择招聘渠道 (13)8.1.4 选拔标准 (14)8.2 培训与发展规划 (14)8.2.1 制定培训计划 (14)8.2.2 落实培训措施 (14)8.2.3 个性化发展规划 (14)8.2.4 跨部门交流与合作 (14)8.3 激励与绩效考核 (14)8.3.1 制定激励政策 (14)8.3.2 绩效考核体系 (14)8.3.3 适时激励 (14)8.3.4 关注员工反馈 (15)第9章财务管理与资本运作 (15)9.1 财务规划与预算管理 (15)9.1.1 财务规划 (15)9.1.2 预算管理 (15)9.2 成本控制与优化 (15)9.2.1 成本控制 (16)9.2.2 成本优化 (16)9.3 资本运作与融资策略 (16)9.3.1 资本运作 (16)9.3.2 融资策略 (16)第10章持续优化与拓展 (17)10.1 市场动态监测与分析 (17)10.1.1 建立市场监测体系 (17)10.1.2 分析市场趋势与机遇 (17)10.1.3 建立预警机制 (17)10.2 拓展成果评估与调整 (17)10.2.1 设定评估指标 (17)10.2.2 定期评估拓展成果 (17)10.2.3 调整拓展策略 (17)10.3 市场拓展经验总结与分享 (17)10.3.1 整理成功案例 (17)10.3.2 分享拓展经验 (17)10.3.3 持续优化拓展流程与方法 (18)第1章金融市场概述1.1 金融市场的发展历程金融市场作为现代经济体系的核心,其发展历程反映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

《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操作指南(doc 18页)

《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操作指南(doc 18页)

附件:《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操作指引(试行)一、操作流程(一)移民转移、继承转移申请及初次购汇及资金汇出流程(1)申请人提出申请次)购汇、汇出核准件批准一次性汇出的可不出具复函)(6)申请人凭外汇局核准件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汇汇出手续(二)移民转移第二次以后购汇及资金汇出流程二、关于申请人资格(一)定义(《办法》第二条))“移民转移”是指从中国内地移居国外并取得永久居留权的自然人,或从内地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并取得特区永久居留权的自然人,或从大陆赴台湾地区定居的自然人,将其在取得移民身份之前在境内拥有的合法财产变现,通过外汇指定银行购汇和汇出境外的行为。

“继承转移”是指外国公民,或取得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留权居民,或台湾地区居民将依法继承的境内遗产变现,通过外汇指定银行购汇和汇出境外的行为。

(二)移民转移申请人资格1、从中国内地移居外国并取得现居住国永久居留权,或已取得该居住国国籍的自然人;2、从内地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定居并取得特区永久居留权的自然人;3、从中国大陆赴台湾地区定居的自然人。

(三)继承转移申请人资格1、外国公民;2、取得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留权居民;3、台湾地区居民。

三、关于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一)移民转移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办法》第八条(四))1、申请人为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的中国籍公民的,应提供:(1)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居住国颁发的外侨证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2)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或认证)的申请人在国外定居证明;(3)公安机关出具的中国户籍注销证明。

2、申请人为取得外国公民身份的,应提供:(1)申请人居住国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如护照);(2)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申请人在国外定居证明;(3)公安机关出具的中国户籍注销证明。

3、申请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应提供:(1)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2)回乡证或特区护照;(3)公安机关出具的内地户籍注销证明。

银行经常项目外汇政策操作手册(20191201)117页word

银行经常项目外汇政策操作手册(20191201)117页word

银行经常项目外汇政策操作手册目录第一章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 (1)第一节境内机构基本信息登记及变更 (1)第二节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开立 (1)第三节境内机构外币现钞账户 (3)第四节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内资金境内外汇划转 (4)第五节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变更及关闭 (5)第六节外汇账户信息交互平台错误信息的反馈 (6)第二章贸易项下出口收汇管理 (6)第一节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管理 (7)第二节出口收汇 (8)第三节出口收汇核销联的出具 (9)第四节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 (10)※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来料加工贸易(比例内)或其他贸易类别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10 ※来料加工贸易(超比例)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 (12)※出口预收货款收结汇联网核查 (13)※按规定不需办理货物报关项下的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 (14)※出口对应的外币现钞收入收结汇联网核查 (15)※出口贸易融资项下收结汇联网核查 (16)※出口与收汇主体不一致的收结汇联网核查 (17)※因汇率变动形成的多收汇差额资金的结汇/划转的联网核查 (17)※其他经外汇局核准的资金结汇/划转的联网核查 (18)※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资金的退汇 (18)※企业待核查账户外汇资金的退汇联网核查 (19)第五节收结汇联网核查应急预案 (19)第六节预收货款登记管理 (20)第七节延期收款登记管理 (22)第八节出口收汇核销管理 (23)第九节保税监管区域企业出口收汇管理 (26)第三章贸易项下进口付汇管理 (27)第一节“进口单位付汇名录”(简称“名录”)管理 (27)第二节进口单位分类管理 (29)第三节进口付汇管理 (29)第四节“A类进口单位”贸易付汇管理 (31)第五节“B类进口单位”贸易付汇管理 (37)第六节“C类进口单位”贸易付汇管理 (38)第七节辅导期内进口单位贸易付汇管理 (39)第八节不在名录进口单位贸易付汇管理 (40)第九节贸易进口延期付汇 (40)第十节贸易进口预付货款 (42)第十一节贸易进口退汇管理 (43)第十二节保税监管区域内企业(简称“区内企业”)的进口付汇 (44)第十三节银行自身贸易项下进口付汇管理 (45)第四章服务贸易及经常转移等外汇管理 (45)第一节小额项下 (47)第二节国际运输项下 (47)※国际运输项下向境外支付国际空运和陆运项下运费及相关费用 (48)※国际运输项下船长借支提取现钞 (48)※其他国际运输项下售付汇 (49)第三节通讯信息项下 (50)※国际通讯项下售付汇 (50)※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项下软件服务 (51)※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项下硬件维护 (52)※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项下域名注册费与信息服务费 (53)第四节国际机票项下 (54)※代售国际机票 (54)第五节远洋渔业项下 (55)※远洋渔业项下售付汇管理 (55)第六节文化体育项下 (57)※文化体育项下支付境外演员来华的商业性演出费用 (57)※文化体育项下赴境外拍摄影视片费用 (58)※文化体育项下支付境外运动员转会费 (59)第七节咨询服务项下 (59)※咨询服务项下咨询服务(不含技术咨询) (59)第八节广告、展览项下 (60)※境外广告、展览项下境外广告费 (60)※境外广告、展览项下境外举办展览费 (61)※境外广告、展览项下境外参展费 (61)第九节无形资产项下 (62)※无形资产项下售付汇管理 (62)※无形资产项下计算机软件许可使用 (65)※无形资产项下电子出版物著作权许可 (67)第十节驻华机构、驻外机构、境外机构和外籍个人项下 (68)※驻华机构从境外携入或在境内购买的自用物品、设备、用具等出售后所得的人民币款项兑付 (68)※驻外机构办公经费 (68)※境外业主的人民币租金兑付外汇 (69)※外籍人员工资、奖金、津贴等人民币收入的兑付 (70)第十一节公务出国用汇项下 (71)※公务出国项下财政预算内单位出国用汇 (71)※公务出国项下企业和预算外单位出国用汇 (72)第十二节境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项下 (73)※境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项下境外承包工程的垫款售汇 (73)※境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项下境外承包工程款汇出 (74)※境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项下支付境外劳务,承包工程项下中介费 (75)※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境内外汇划转 (75)※境外劳务合作项下劳务人员工资、安家费提取外币现钞 (76)第十三节国际旅游项下 (77)※国际旅游项下出国游团费 (77)※国际旅游项下港、澳游团费 (78)※国际旅游项下出国游核销 (78)第十四节进出口贸易项下 (79)※出口贸易项下佣金 (79)※进口贸易项下信息服务费 (79)第十五节国际赔偿项下 (80)※国际赔偿项下(不含国际贸易项下的赔偿)售付汇 (80)第十六节投资收益项下 (81)※外商投资企业利润、股息、红利汇出 (81)※外商投资企业外方人民币利润再投资退税款 (81)第十七节其他非贸易项下 (82)※现行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服务贸易售付汇 (82)※境外质量认证费用购付汇 (83)※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资格核准 (83)※跨国公司非贸易项下向境外关联公司支付代垫工资及福利津贴 (84)※跨国公司非贸易项下向境外关联公司支付代垫外籍员工境外保险费 (85)第十八节银行自身服务贸易项下售付汇及外汇净收益结汇 (87)第十九节捐赠项下 (88)第五章个人外汇业务管理 (90)第一节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经营性外汇管理 (90)第二节个体工商户经营性外汇管理 (91)第三节个境外个人旅游购物贸易方式项下结汇 (92)第四节个人非经营性外汇收入 (92)第五节个人外汇汇出境外 (93)第六节个人年度总额内结售汇 (94)第七节超过年度总额的非经营性结汇 (95)第八节超过年度总额的非经营性购汇 (96)第九节个人境内外汇划转 (98)第十节个人外汇现钞及携带证管理 (98)第十一节禁止分拆结汇 (101)第六章保险外汇业务管理 (102)第一节保险经营机构开立外汇经营账户 (102)第二节保险经营机构开立外汇资金运用账户 (103)第三节保险经纪公司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104)第四节保险代理公司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104)第五节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中外合资保险公司筹建期开立临时账户 (105)第六节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中外合资保险公司正式设立后申请开立外汇资本金账户.106第七节保险公司吸收外国参股开立外汇资本金账户 (106)第八节保险经营机构开立其他资本项目外汇账户或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107)第九节保险项下结汇管理 (107)第十节保险公司分公司外汇利润汇出 (108)第十一节保险公司、外国保险分公司将人民币资本金兑换为外汇资本金/外币间兑换..108第十二节保险经营机构向投保人支付退保费 (109)第十三节保险经营机构向其他保险经营机构支付共保或保险联合体项下的保费/赔偿..109第十四节保险公司、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申请购买人民币保险项下境外分保费 (110)第十五节保险经营机构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保险赔偿 (110)第十六节再保险人向保险人支付再保险项下的摊回赔款 (111)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第一章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自2006年5月1日起,取消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开户事前审批;自2007年8月12日起,境内机构可根据经营需要自行保留其经常项目外汇收入,不再进行限额管理。

外币宣传方案

外币宣传方案

外币宣传方案第1篇外币宣传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与世界各国在经济、文化、科技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日益密切,外币的使用场景日益丰富。

为满足市场需求,提高外币业务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制定一套合法合规的外币宣传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定位1. 提高外币业务的品牌知名度;2. 增强外币业务的客户粘性;3. 扩大外币业务的市场份额;4. 提升客户对外币业务的好感度和信任度。

三、宣传策略1. 宣传主题:以“专业、便捷、安全”为核心,突出外币业务的优势和特点。

2. 宣传渠道:(1)线上渠道:利用官方网站、社交媒体、自媒体等平台,发布外币业务相关资讯、优惠政策、操作指南等,提高外币业务的网络曝光度。

(2)线下渠道:通过实体网点、户外广告、宣传册等方式,向客户普及外币知识,推广外币业务。

3. 宣传内容:(1)产品优势:详细介绍外币业务的产品特点、优势、办理流程等,让客户了解外币业务的价值。

(2)优惠政策:宣传外币业务的优惠政策,如汇率优惠、手续费减免等,吸引客户办理。

(3)客户案例:分享成功办理外币业务的客户案例,增强客户信任感。

(4)风险提示:提醒客户注意外币业务的风险,引导客户理性投资。

四、具体措施1. 培训员工:加强员工对外币业务的了解,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确保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2. 优化服务:简化办理流程,提高外币业务的办理效率,为客户提供便捷的服务体验。

3. 联合营销:与旅行社、留学中介等合作,开展联合营销活动,扩大外币业务的市场份额。

4. 增加互动:通过线上问答、线下活动等方式,加强与客户的互动,了解客户需求,提升客户满意度。

5. 监测舆情: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应对负面信息,维护外币业务的声誉。

五、风险评估与合规性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宣传内容的合法合规。

2. 加强内部风险控制,防范外币业务操作风险。

3. 关注市场动态,及时调整宣传策略,降低市场风险。

六、效果评估1. 定期收集客户反馈,评估宣传效果;2. 对比分析外币业务的市场份额、客户满意度等数据,衡量宣传效果;3. 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宣传方案,持续优化外币业务。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内控制度通则
(2009年4月30日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2
第二章 内控制度的目标和基本原则 3
第三章 内控制度的基本内容 5
第一节 岗位职责 5
第二节 授权制度 6
第三节 行政许可事项管理 7
第四节 统计监测分析 8
第三十三条 部门负责人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重要政策法规贯彻执行;研究部署部门承担的重要工作任务;研究和解决专项业务管理事项。此类会议由部门负责人召集和主持,部门有关人员参加。此类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组织召开。
第六条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内控制度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㈠ 全面性原则。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必须有明确的内部控制目标,构建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有科学的风险评估机制,还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突出专业特点。内控制度应涵盖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能够覆盖各级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部门、岗位和人员,做到所有审批和操作均有据可查,权利与责任对等。
第十一条 总局和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根据内控制约性、行政许可时效性、依法行政准确性要求和履行岗位职责需要配备相应的人员,要避免一人同时负责一笔业务的初审、复核或审批工作。岗位职责的设置应做到分工合理,职责要求清晰,岗位之间相互弥补、相互制约。临柜业务部门印章管理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必须实行岗位分离,相互制约。
㈡ 制约性和有效性原则。各级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部门内设机构、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约,业务认定受理、办理必须实行双签制,各类个案业务(主要指无政策依据的,或有政策规定但情况较为特殊的,或权限在上级的业务)认定受理操作办理,也要通过集审会议研究决定,通过严格的业务流程,体现制约性原则。在日常业务活动过程中使岗位与岗位之间、环节与环节之间形成内部制约机制,促进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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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政策宣传指南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一、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 1. 适用主体 跨国公司是以资本联结为纽带,由母公司、子公司及其他 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联合体。 主办企业,是指取得跨国公司授权履行主体业务备案、实 施、数据报送、情况反馈等职责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家境 内公司。主办企业为财务公司的,其从事跨境资金交易应遵守 行业管理部门的规定。 成员企业,是指跨国公司内部相互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家公司,分为境内成员企业和境外成员企 业。与主办企业无直接或间接持股关系,但属同一母公司控股 的兄弟公司可认定为成员企业。 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作为主办企业的除外)、地方政府融 资平台和房地产企业不得作为主办企业或成员企业参与跨国公 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
外汇政策宣传指南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
二○一九年四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 ……………………… 1 一、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 2 二、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 4 三、外汇避险产品 ………………………………………… 10
第二部分 外汇管理行政审批项目 ………………………… 17 一、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服务指南所涉项目名称 ………… 18 二、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服务指南 ………………………… 21 1. 进口单位名录登记…………………………………… 22 2. 进口付汇事前审核…………………………………… 28 3. 出口单位名录登记…………………………………… 39 4. 出口收汇事前审核…………………………………… 45 5. 服务贸易项下外币现钞提取审批…………………… 58 6. 货物贸易外汇收入存放境外外汇账户审批………… 62 7. 服务贸易外汇收入存放境外外汇账户审批………… 69 8. 外币现钞账户开立、变更及关闭核准……………… 74 9. 境内公司境外上市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 78 10. 境外上市公司境内股东持股登记及变更登记 …… 83 11. 境内机构境外衍生业务外汇登记及变更、注销 登记 …………………………………………………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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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ຫໍສະໝຸດ 策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1
外汇政策宣传指南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一、简化 A 类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入 1. 适用主体 货物贸易名录企业 2. 主要内容 允许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 A 类的企业贸易外汇收 入(不含退汇业务及离岸转手买卖业务)暂不进入出口收入待 核查账户,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结汇。 3. 政策依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真 实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6〕7 号) 二、凭电子单证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1. 适用主体 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 2. 主要内容 银行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展业原则 和现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货物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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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政策宣传指南
台(http:///asone/) 上 报 2018 年 度 境 外 投 资企业存量权益数据。
(2)登录方式 外商投资企业(FDI):对于已参加 2018 年联合年报的外 商投资企业,可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进出口企业代码直接 登陆联合报告系统;对于 2018 年新设的外商投资企业,可通 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进出口企业代码申请找回密码,再登陆 联合报告系统。 境 外 投 资 企 业(ODI): 通 过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应 用 服 务 平台登陆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填报存量权益登记数据,其中, 2018 年新设立的境外投资项目,投资主体无国家外汇管理局 应用服务平台用户的,可使用:用户名为 quanyidj 初始密码为 20150101Aa 登陆系统上报存量权益数据。 (3)报送时间 2019 年存量权益登记起止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对于未按规定进行存量权益登记的市场主体, 外汇局可对其资本项下外汇业务采取管控措施,银行不得为其 办理资本项下外汇业务。 (4)补申报 外商投资企业(FDI):7 月 1 日起需要补报 2018 年联合 年报的企业,按照商务部联合报告系统显示的客服邮箱地址发 送电子邮件或拨打商务部客服电话说明情况,商务部将为企业 开通权限,企业自行进行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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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上市公司回购 B 股股份购汇额度审批 …………… 93 13. 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外汇登记 …………… 98 14. 境内机构短期外债余额指标核准 …………………102 15. 非银行债务人外债登记 …………………………… 108 16. 非银行债务人非资金划转类提款、还本付息
备案 ………………………………………………… 118 17. 内保外贷登记 ……………………………………… 124 18. 非银行机构内保外贷业务集中登记 ……………… 133 19. 外保内贷履约外债登记 …………………………… 140 20. 境内机构境外放款额度登记 ……………………… 146 21. 融资租赁对外债权登记 …………………………… 156 22. 内保外贷担保履约对外债权登记 ………………… 161 23. 金融机构内保外贷履约购付汇备案 ……………… 166 24. 购汇偿还已结汇使用的国内外汇贷款备案……… 171 25. 外保内贷境外担保履约款结汇核准 ……………… 176 26. 金融机构外债结汇核准 …………………………… 181 27. 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含保险公司)外汇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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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政策宣传指南
(含两年)、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近三年 无重大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未被相关部门纳入联合监管范 围、货物贸易分类结果为 A 类(如有)的非金融企业(政府融 资平台、房地产企业除外)。
2. 主要内容 外汇局对区内试点企业资本项目收入意愿结汇后人民币资 金境内支付使用实施便利化管理,即在企业承诺结汇资金用于 本企业生产经营范围内支出的前提下,不再要求企业逐笔提交 证明交易真实性的单证资料,凭《资本项目账户资金支付命令 函》即可在参加试点业务的银行办理。 (1)“资本项目收入”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境 内企业外债资金、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调回资金、境内机构接收 境内外汇再投资或股权转让对价外汇资金(境内再投资账户资 金)、境内股权出让方收到的股权转让款(境内资产变现账户 资金)。 (2)外汇局对试点企业业务实施宏观审慎管理。试点企 业享受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的额度为:试点企业资本 项目收入发生额 × 宏观审慎系数,宏观审慎系数暂定为 1,外 汇局可根据外汇收支形势适时对宏观审慎系数进行调节。宏观 审慎系数小于 1 时,试点企业资本项目收入中不享受结汇支付 便利化管理的部分,按照现行资本项目结汇及支付管理政策 执行。 (3)试点企业应按照本细则开展业务。留存所有试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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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
项下的结汇支付单据等相关真实性证明材料 5 年,以备试点银 行和外汇局事后监督核查。
3. 政策依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关于印发 < 烟台经济技术开 发区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试点实施细则 > 的通知》 (鲁汇发〔2018〕21 号) 三、存量权益登记政策 1. 适用主体 外商投资企业(FDI)存量权益登记参加对象为: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含接受国外投资的非银行 金融机构、合伙企业、合作项目等),接受外国投资的银行暂 时无需参加; 境外投资企业(ODI)存量权益登记参加对象为: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办理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的境外投 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含金融投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 股东)。 2. 主要内容 (1)报送方式 外商投资企业(FDI):通过商务部联合报告系统(http: //)报送 2018 年度存量权益数据,商务部每日 定时将企业数据推送至资本项目信息系统。 境外投资企业(ODI):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
营运资金)本外币转换管理 ………………………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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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外汇检查典型案例 …………………………… 207 第四部分 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 …………… 213
一、 综合(21 项) ………………………………………… 214 二、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27 项) ………………………… 216 三、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75 项) ………………………… 219 四、 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44 项) …………………… 230 五、 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18 项) …………………… 236 六、 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15 项) ……………………… 239 七、 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11 项) ……………………… 241 八、 外汇科技管理(9 项)………………………………… 243 附录:外汇局联系方式及业务咨询电话 ………………… 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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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
境外投资企业(ODI):外汇管理局将按汇发〔2015 〕 13 号文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政策依据 (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 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 〕 13 号); (2)《关于开展 2019 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 联合报告的通知》(商资函〔2019〕105 号)。
备案管理 …………………………………………… 186 28. 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含保险公司)结售汇业务
资格审批(含初审) ……………………………… 191 29. 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含保险公司)主体信息登
记及变更登记 ……………………………………… 198 30. 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含保险公司)资本金(或
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
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可以审核其纸质单证,也可以审核电子单 证。电子单证是指企业提供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且被银 行认可并可以留存的电子形式的合同、发票、报关单、运输单 据等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其形式包括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单 证、纸质单证电子扫描等。
3. 政策依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电子单证审 核的通知》(汇发〔2016〕25 号) 三、开放报关信息核验模块提高银行贸易真实性审核 效率 1. 适用主体 货物贸易外汇支出企业 2. 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便利银行开展贸易真实性审核工作,提升贸易便 利水平,外汇局向银行开放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的“报关信 息核验”模块。银行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支出业务时,通过该模 块的使用,减少了要求企业提供材料的种类、缩短了企业办理 业务的等待时间,极大提高了贸易真实性审核效率。 3. 政策依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便利银行开展贸易单证审核有关工 作的通知》(汇发〔2017〕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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