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高说: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团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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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高说: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团火,路过的人只看到烟。
透过烟看到心中的火,把它留在画上,就成了画家。
透过烟看到火,把它留在文字中,就成了作家或翻译家。
而透过烟看到火,首先靠的是--感觉。
二、力行
翻译,首先是一种实践,需要身体力行。
为了译得更好些,做一些研究是必要的(了解作者及其作品的背景,了解他写作的时代,了解他的语言风格和写作习惯,等等),但是就译者而言,研究的落脚点是翻译的实践。
对他来说,实践,或者说力行,比“研究”更重要。
叶圣陶先生在回忆弘一法师的文章中提到,有一次,席间一起吃饭,有个搞哲学的朋友想请弘一法师谈谈人生的意义,弘一法师非常虔敬地回答,惭愧,没有研究,不能说什么。
叶先生写道:“学佛的人怎么会说对于人生问题没有研究呢。
他是有研究而不肯说么?但看他那殷勤真挚的神情,就觉得那样想是罪过。
他的确没有研究。
研究云者,是自己站在这东西的外面,而去爬剔、分析、检察这东西的意思。
像弘一法师,他一心持律,一心念佛,再没有站到外面去的余裕,哪里能有研究呢?”
弘一法师是我景仰的前辈。
叶先生说他一心持律,一心念佛,这“一心”二字,说出了力行的真谛。
一个人,一生中能真正做好一件事,其实已经很不容易了。
想想那些热爱自己工作的手艺人吧,他们每天做工,终其一生把一件事做到最好(即便是制作一种工艺品,甚至只是下一碗面,做一个寿司)。
老舍先生说他自己“有得写,没得写,每天写五百字”,这不就是力行吗?
译者和他的译作的关系,有点像船长和他的船的关系,那是一种同命运、共存亡的关系。
《动物农场》的作者、英国作家奥威尔在为乌克兰文版写的序言中说得好:“我不想对这部作品发表意见,如果它不能自己说明问题,那它就是失败之作。
”作者如此,译者同样如此。
译者,要用翻译的作品说话。
三、自信与存疑
自信与存疑,是翻译过程中的一对矛盾。
译者没有自信,他在翻译时往往是畏畏缩缩的,他的译作往往是苍白无力的。
客观地说,作者往往高过译者,甚至高出很多。
比如说普鲁斯特,他的思想的深度,他驾驭文字的能力,都令我有“高山仰止”之感。
但在翻译时,我必须努力去和他“平起平坐”,这样才能对话,才能擦出心灵的火花。
有这样的心态,感觉云云才有可能。
自信,还意味着不要轻信、迷信,不要妄自菲薄。
人们常说当年翻译如何如何好,看看傅雷的信,就可以知道,众多译家在那时是被他说得一无是处的。
傅雷在写给宋淇的信中写
道:“昨日收到董秋斯从英译本(摩德本)译的《战争与和平》,译序大吹一阵(小家子气!),内容一塌糊涂,几乎每行都别扭。
董对煦良常常批评罗稷南、蒋天佐,而他自己的东西亦是一丘之貉。
想不到中国翻译成绩还比不上创作!大概弄翻译的,十分之九根本在气质上是不能弄文艺的。
”黄金时代,看来并不如我们想象的那么美好。
我们应该有些底气,有些自信,因为时代毕竟在前进。
自信,在更多的情况下来自长期的跌打滚爬,当你打过几场“硬仗”,终于“杀开一条血路”之时,你的感觉会化成一种自信。
但是,正因为你是一步一个脚印走过来的,你一定会感到自己的不足,一定会在内心有一份谦卑,一定会在翻译时如履薄冰、时时存疑。
举个手头的例子。
前一阵重读福尔摩斯探案中的《波西米亚丑闻》,心里就升起过几团疑云。
华生婚后去贝克街看望福尔摩斯。
“他的态度不很热情,这种情况是少见的,……”这句译文看着就让人生疑,难道在译者心目中,福尔摩斯竟然经常是很热情的?原文是His manner was not effusive. It seldom was; ...问题显然就在对后半句的理解上。
在我想来,它的字面意思就是“他的态度向来是难得热情的”,也就是说,在福尔摩斯身上,热情这种态度一向是很罕见的。
于是后半句也就顺理成章了:“不过我觉得,见到我他还是高兴的”。
不热情,但心里是高兴的,这才像福尔摩斯。
接下去的译文,几乎有点吊诡的意味:福尔摩斯“把他的雪茄烟盒扔了过来,并指了指放在角落里的酒精瓶和小型煤气炉”。
酒精瓶?小型煤气炉?实在费解得很。
一查原文,是 a spirit case and a gasogene。
简单地说,就是放威士忌的酒架和苏打水瓶,福尔摩斯的意思是说,要喝兑苏打水的威士忌的话,请自便。
这样的场景,发生在伦敦的贝克街,发生在福尔摩斯和华生之间,就比较合乎情理了。
为释疑,要“不惜工本”。
弄明白一个词的含义,看懂一个句子的意思,写一条注释,都可能要踟蹰良久,遍查各书。
翻译的过程,有时是个“破解”的过程。
破解的结果,看似当然,但当时往往很茫然。
同时面对好几个问题,容易乱了方寸。
总之,自信方能前行,存疑才有脚力。
四、文采
翻译的文采首先来自对原文透彻的理解,来自感觉的到位。
自己没弄明白、没有感觉的东西,是不可能让读者感觉到的。
理解透彻了,感觉到位了,才有可能找到好的译文,才能有文采。
文采,并不等于清词丽句。
文字准确而传神,就有了文采。
好的文字,不是张扬的、故作昂扬的,不应是“洒狗血”,也不应是过于用力的。
好的文字有感觉作为后盾,有其内在的张力(“黏性”)。
即便李白这样的大诗人,也难免有洒狗血的时候。
汪曾祺在一篇文章中说:“(与杜甫的”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相比之下,李白的‘天门一长啸,万里清风来’,就有点洒狗血,李白写了很多好诗,很有气势,但有时底气不足,便只好洒狗血,
装疯。
他写泰山的几首诗都让人有底气不足之感。
”即便是周作人这样的散文大家,也难免有着力太过的地方。
他有一段写废名的话很有名:“(废名的文字)好像是一道流水……凡有什么汊港弯曲,总得灌注潆洄一番,有什么岩石水草,总要披拂抚弄一下子,再往前走去。
”但还是汪曾祺,很中肯地指出:“周作人的序言有几句写得比较吃力,不像他的别的文章随便自然,‘灌注潆洄’、‘披拂抚弄’,都有点着力太过。
”
回到翻译上来。
译文要求准确、传神,落脚点还是感觉。
举例来说,《追寻逝去的时光》第一卷末尾处有一段描写布洛涅树林景色的文字。
其中有一句我译成:“风吹皱大湖的水面漾起涟漪,它这就有了湖的风致;大鸟振翅掠过树林,它这就有了树林的况味;……”(异体字的“大湖”是布洛涅树林中一个湖的名称,“树林”则指布洛涅树林)。
原文是le vent ridait le Grand Lac de petites vaguelettes, comme un lac ; de gros oiseaux parcouraient rapidement le Bois, comme un bois, ... “有了……的风致”、“有了……的况味”从字面上看是原文所没有的,但从意蕴上看确确实实又是有的。
但找准感觉并不一定是“做加法”。
《情人》一开头,有句为不少读者所激赏的译文:“太晚了,太晚了,在我这一生中,这未免来得太早,也过于匆匆。
”语调低回而伤感。
但在原文中,这是一个语气相当短促、色调相当枯冷的句子。
(Très vite dans ma vie il a été trop tard.)译文的感觉与原文出入较大,也许不妨改译作:“一切都来得很仓促,一开始就已经太晚了。
”这样译,有点“以短促还其短促,以枯冷还其枯冷”的意思。
感觉不同,用词的色彩自会不同。
《包法利夫人》中写到elle s'enflammait à l'idée de cette taille si robuste et si élégante...,我没有译作“她淫心荡漾,按捺不住地想到另一个男子”,我觉得那种译法强烈的贬义色彩,是原文所没有的(按照福楼拜的创作原则,他也不会那么写)。
依据我所感觉到的作者的意思,我把这个句子译作“她心里像烧着团火,如饥似渴地思念着[……]那副又健壮又优雅的身材”。
有的词很简单,感觉却未必简单。
比如,福楼拜写到爱玛被罗多尔夫抛弃后,大病一场。
养病期间,每天下午坐在窗前凝神发呆,这时“菜市场顶篷上的积雪,把一抹反光射进屋里,白晃晃的,immobile,……”最后那个词,有译成“雅静”的(“一片雅静的白光”),也有译成“茫茫”的(“一片茫茫的白光”),但在我看来,那样的译法,似都仅与光线的状态有关,而与爱玛的心态无涉。
在我的感觉中,那是一种“以外写内”(即以外在的动作、状态,来描写人物的心理)的手法,所以我把immobile译作“凝然不动”。
这是我对光线的感觉,也是我对爱玛心态的感觉。
拉拉杂杂说了这么多,最后想用拙著《译边草》中的一段话,来结束这个名为“我心目中的翻译”的漫谈:“里尔克曾在给一个青年诗人的信中写道:‘你要爱你的寂寞。
’我觉得这话就像是对今天的译者说的。
翻译,寂寞而清苦;但是,能把职业当作事业,能使技术成为艺术,能在工作中找到乐趣,能从苦中尝到甜的滋味,又何尝不是人生的一种幸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