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套资料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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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

任命书

根据本社设立大会决议,任命为本社理事长。

任命、、、为本社理事。任命、、、为本社监事。

设立人签名(盖章):

日月年

专业合作社章程

为规范本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本社的发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名称与住所第一章

。第一条本社名称:

本社住,所:

。邮政编码:

业务范围第二章

本社的业务范围:第二条、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1、开展成员所32、组织收购、销售社员生产的产品;农业生产资料;需的运输、贮藏、加工、包装等服务;4、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第三章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三条本社成员出资总额为元人民币。

其中,货币出资额为元人民币;

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额元人民币;

成员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

第四章成员

第四条本社成员共 5 名。

其中,农民成员 5 名,所占比例100 %;

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 1 名,所占比例10 %;

其他非单位成员名,所占比例%。

第五条本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利用本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和各种生产经营设施;(三)按照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四)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帐簿。

第六条本社成员大会选举与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表决权。

第七条本社成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按照规定缴纳出资;

(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产品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各种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

(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六)以其帐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承担责任。第八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自愿申请退出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

(五)被本社除名的。

第九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一)不遵守本社章程、内部管理制度,不执行成员大会、理事会决议,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二)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第五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本社的机构由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构成。

第十一条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第十二条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三)审议批准年度业务报告;

(四)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五)审议批准本社理事会、监事会的年度业务报告;(六)决定本社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

(七)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作出决议;

(八)决定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数、资格、任期;

(九)听取理事长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十)决定本社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本社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由理事会负责召集。召开成员大会,理事会须提前十五日向成员通报会议内容。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成员提出;

(二)监事提议。.

第十五条成员大会须有本社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

方可召开。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

成员大会做出决议,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社章程,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第十六条理事会是本社的执行机构,对成员大会负责。理

事会由 5 名成员组成,设理事长一人,理事长和理事会

成员任期 2 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二)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三)制定本社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处理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四)决定成员加入、退出、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五)组织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六)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会计人员;(七)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八)接受、答复、处理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九)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成员各享有一票表决权,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

第十九条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成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本社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会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四)组织实施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五)代表本社签订协议、合同等。

第二十条监事会是本社的监察机构,代表全体成员监督检

查理事会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监事会由 1 名监事组成,任期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会设监事 1 人。

第二十一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对成员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稽核工作;

(三)监督理事和经营管理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发现侵害本社利益行为时,有权要求理事会予以纠正,对造成本社重大经济损失的,提请理事会或者成员大会按照本章程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赔偿责任;

(四)向成员大会做年度监察报告;

(五)向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本社经理由理事会聘任,对理事会负责。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本社现任理事长、理事以及理事长和理事的直

系亲属、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四条本社理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资产;

(二)违反章程规定或者未经成员大会同意,将本社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本社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接受他人与本社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四)从事损害本社经济利益的其他活动。

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本社所有,给本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财务和盈余返还

第二十六条本社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财务会计

制度进行核算。

第二十七条财务年度终了时,由理事会按照本章程规定,

组织编制财务年度盈余分配方案以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等其他财务会计报告,经监事会审核同意后,于成员大会召开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并

接受成员的质询。

第二十八条本社对国家财政直接扶持补助资金和其他社会捐赠,均按接受时的现值记入会计科目,作为本社的共有资产,按照规定用途用于本社的发展。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扶持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接受的社会捐赠,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第二十九条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帐户,主要记载下列内容:

(一)该成员的出资额;

(二)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

(三)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

第三十条本社当年分配盈余,经成员大会决议,按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的比例返还。

第七章章程修改

第三十一条修改本章程,须经理事会或者半数以上成员提出,理事会负责修订,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八章解散事由清算办法

第三十二条本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成员大会决定,报登记机关核准后予以解散:

(一)因成员退出,本社成员人数少于五人;

(二)本社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后不再继续生产经营;

(三)本社分立或者与其他同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合并后需要解散;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社无法继续经营;

(五)本社宣告破产。

第三十三条本社决定解散后十五日内,由成员大会推选

成员组成清算小组,对本社的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并制定清偿方案报成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九章公告事项与发布方式

第三十四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本社成

员和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认真核实并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三十五条本社清算完毕后,向成员公布清算情况,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

第十章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成员大会表决通过,成员或理事会理事在章程上签字后生效,并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三十七条本章程内容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修改。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由本社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自本社设立之日起执行。设立人签名(盖章):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名称%%、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年月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

注:经办人为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

其中:农民成员:(名)所占比例: % 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名)所占比例: %

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并

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日月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

成员出资总额:(元)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

注:经办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审核表

农民工学校全套

农民工学校全套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武广客运专线长沙站地下配套交通枢纽工程地下停车场第四标段建安工程农民工学校 档 案 资 料 长沙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00九年七月

目录 1、农民工学校基本情况及方案 2、农民工学校章程 3、农民工学校管理制度 4、农民工学校组织机构及人员任命书 5、师资队伍 6、农民工学校学员守则 7、农民工学校考勤制度 8、农民工学校学员名册 9、签到考勤 10、教学日志 11、教学计划及教学日程表 12、学员教材 武广客运专线长沙站地下配套交通枢纽工程地下停车场

第四标段建安工程民工学校创建方案 近几年来,我市广泛开展“创建和谐长沙,关爱外来建设者”为主题的系列活动,伴随着长沙经济的突飞猛进,大量外来务工人员也随之涌入,一方面给我市的城市建设做出了较大的贡献,另一方面也给当地社会带来一些不和谐的因数,其中积聚外来务工人员的建筑工地显得尤为突出。为加强建筑工地现场管理,提高民工的综合素质,推进工地文明建设,促进行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长建发【2005】1号文及长建发【2004】28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武广客运专线长沙站地下配套交通枢纽工程地下停车场第四标段建安工程的实际情况,在本项目部会议室成立民工学校。 一、组织要求: 1、成立由项目经理李斌任校长,项目副经理吴杰任副校长,技术负责人陶志任教学负责人,负责教学管理和教学活动的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吕东升任总务处长,负责学校的后勤保障工作,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民工均为民工学校的学员。 2、民工学校的门口悬挂“长沙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武广客运专线长沙站地下配套交通枢纽工程地下停车场第四标段建安工程项目部民工学校”的牌匾,室内有民工学校的管理制度、学员守则等。 3、民工学校积极筹措资金,开源节流,增加投入,确保民工学校的正常运行。 二、教学要求: 1、围绕“创建文明工地、构建和谐环境、提升行业形象”这一主线,根据工地实际,因地制宜,精心安排并实施教学内容。

民工学校申报资料

宁波市建筑企业民工学校 岳林大酒店工程项目部分校成立 申 报 资 料 宁波同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09 年11 月10 日 一、关于民工学校总校人员变更及任命的通知等文件 二、总校各人员名单复印件 三、民工学校组织机构管理图 四、民工学校总校基本情况表 五、建设工地项目部民工分校创建工作指引 六、奉化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基本情况表 七、民工学校道德规范 八、民工学校活动章程 九、民工学校管理制度 十、民工学校宗旨 十一、民工学校安全保障 十二、学员守则 十三、建设工人文明守则八不准 十四、教师守则 十五、社会主义八荣八耻 十六、宁波市市民文明守则 十七、民工学校学习规章制度

民工学校组织机构管理图 V V 道 德 文 明 劳 动 权 、 人 益 V 总务主任

宁波同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民工学校总校基本情况表

宁波同三建设集团有公司 建筑工地项目部民工分校创建工作指引 为加强建筑队工地民工学校建设者,提高办学质量和成效,现将建筑工 地民工分校建设者管理要求具体如下: 建筑工地民工分校必须做到期“六个一”达标要求,即有一个固定的教 学场所;有一套与民工分校章程相符的教学管理考核制度;有一支相对固定的专兼职师资队伍;有一全面的教学计划和经常不断教学安排;有一系列适应当前形势、任务、要求、需要,学用结合,寓教于乐,推动工程建设的载体活动;有一批学以致用的优秀学员。具体是: 1、固定的教学场所。应在建设者工地搭设临时设施时专门设置教室,也 可利用生活区内的职工活动室或职工餐厅。教学场所的设置不得小于50平方米。教室内配置桌椅、黑板、电视机、DVD播放机等必需教学器具,有条件 的应配置投影仪。教室四周墙上张贴农民工业余学校章程、教学管理制度、学员守则、教学计划等内容,建立学习园地。教室门口悬挂“ **公司**项目民工分校”牌子。在教室内外设置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民工分校好人好事及教学有关的新信息,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2、教学管理考核制度。包括民工分校章程、学员守则、师资管理、教学检查考核、优秀学员评比、教学台帐设立等制度,其中教学台帐应包括民工分 校组织机构图、教材及教学计划、学员名单、师资力量配备表、活动开展记录、月课时安排表及日常活动开展的照片、音像资料等,并有专人负责收集和整理。 3、固定的专兼职师资。建立组成由企业领导,工会、人力资源、质量、安全等职 能部门负责人及项目部负责人、技术骨干,行业管理部门人员、建设类培训中心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

三江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 当前,我农场随着新农村建设己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在农业市场化、产业化、国际化趋势下,迫切需要农业市场主体的培育、产业组织的完善和经营体制的创新。加快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业经营体制的创新,农业产业化组织体系的完善,有利于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加快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全面提升农业的竞争力,增加农民的收入。为了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结合我场实际,特制订我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 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和意义 (一)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重要途径和载体,是新形势下解决“三农”问题、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因此,积极引导和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不断创新农村合作机制,有利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有利于推进农村改革,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目标。 (二)有利于实现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 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联合生产、规模经营,可以有效地将农村分散的资金、劳动力、土地和市场组织起来,解决“小农户”和“大市场”的对接和适应问题,有利于解决稳定家庭承包经营与扩大经营的矛盾,解决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

矛盾,能够推动农业体制创新和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农民持续增收。 (三)有利于区域产业发展优势和特色的形成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互助性经济组织,以其特有的民办性、专业性和合作性,有利于更大范围的联系和合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兴办,可带动更多的农民调整农业结构、发展优势产业和区域特色产品,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市场竞争地位,促进农村商品化、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和服务行业快速发展,降低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组织成本和交易费用,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最佳规模效益。 (四)有利于农业标准化生产模式的建立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生产方式,创新农业标准化推广管理模式。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成推广标准化的主体和标准化生产管理的自律性组织,可以起到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形成按照农业标准体系进行生产、加工、销售的局面,以实现农业科学化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创立农业发展新优势。 (五)有利于转变政府的农业管理职能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转变政府职能,实施农业农村宏观调控和微观服务,创新农业和农村经营机制,实现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可以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准确地了解农民群众的需求,落实各种指导、扶持政策,有效转变政府职能、降低行政成本、落实农村政策、改进政府对农业的领导和管理模式。 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武汉市农民工业余学校申报全套资料-

农民工业余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一、公司成立农民工业余学校活动领导小组,设组长、副组长,负责民工业余学校的日常组织和管理活动。 二、公司成立农民工业余学校总校,各项目部成立农民工业余学校,明确教务工作负责人,贯彻落实教学大纲,严格执行教学计划,配合做好教学工作。 三、实行每周教学,开课时间不得少于两课时。 四、授课人员应认真备课,钻研教材,力求通俗易懂,做好各课教学考试的命题、出题和阅卷工作,认真听取授课情况反馈并改进。 五、各班组必须按时到校上课,不得无故缺席,班组到课率不得低于85%;各学校教务负责人负责对到课情况进行考勤和统计,作为班组考核和优秀学员评比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教室内应配备必需的教学设施,尽量做到功能多样。 七、落实专人监督管理好农民工业余学校校舍、桌椅等公共财产,执行损坏赔偿制度。 八、组织开辟学习园地,通过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交流学习心得,表扬好人好事。

办学宗旨 努力增强农民工职业安全健康权益保护能力,提高职业技能水平。 办学理念 让我们的学校成为农民工实现个人理想的加油站、丰富各种知识的充电器、提高专业技能的练功房、沟通城乡关系的红纽带。 培训目标 全面提高建筑业农民工的综合素质!

学员行为规范(学员守则) 1、必须按时参加学习,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无故旷课、迟到、早退。 2、上课认真听讲,不得交头接耳、东张西望。尊重师友,保证学习秩序。 3、作好听课笔记,写好学习体会,保证学习效果。 4、学员应保管好学习教材,保护学校公共财物及教学设备,以保证学习顺利进行。 5、学员应团结协作,交流学习体会,相互解答学习难点,提高学习效率。 6、学习期间不得随意进出施工场地,必要时应带好安全帽,穿好软底鞋,保证学习期间的安全。

农民工业余学校资料

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地农民工 业余学校 教学台帐 公司名称: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学校名称:天津市宁河区五纬路农民工业校 成立时间:2018年5月15日 校长:罗继云 教务负责人:邵洪流 2018年5月15日

台帐目录 一、农民工业余学校章程 二、农民工业余学校管理制度 三、农民工业余学校学员守则 四、农民工业余学校教学内容及学时安排表 五、农民工业余学校师资力量配备表

农民工业余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若干意见》精神,根据部、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在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 第二条农民工业余学校是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建筑工地上设立的一所学校。 第三条农民工业余学校座落于天津市宁河区五纬路项目部。 第四条农民工业余学校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接受上级建设主管行政部门检查、指导。 第二章办学宗旨 第五条农民工业余学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根据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先的原则,为农民工搭建一个学习、教育、培训的平台。 第六条农民工业余学校接受本公司所属各在建项目部的农民工。 第七条农民工业余学校教学内容为安全知识、劳动保护、就业须知、法律法规、权益保障、文明礼仪、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卫生防疫、操作技能等素质教育培训。 第三章教学管理 第八条农民工业余学校由项目经理兼任校长,任教务负责人,下设教学组织机构。 第九条教务组织机构负责编制年度农民工教学计划、教育培训课程计划,督促教学进度,建立教学台帐。

第十条教务组织机构负责组织相应的师资力量,聘请有关人员给农民工授课。按照《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第十一条农民工学员接受免费上课、免费领取教材。农民工学员要遵守《学员守则》,自觉遵守学校纪律,要珍惜学习机会,尊敬老师,友爱同事。 第十二条农民工教学经费由本公司工程项目承包企业承担,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企业职工教育培训费和建筑意外伤害保障费中安排。

浅析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产权(一)

浅析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产权(一) 论文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财产权;财产归属 论文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国农村有着蓬勃的发展态势。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法人应当具有法人财产权。此处的财产权是一个权利的集合,包括了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和财产性利益等内容。但是有一些财产权,则因农民专业合作社权利能力的限制不能被其享有。农业合作社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汉默拉比大帝时期(公元前2067—前2025年),汉默拉比法典就允许获得了经济自由和独立的农民在合作的基础上管理土地。但是真正被称作合作制之父的是威尔士人罗伯特·欧文,一个空想社会主义者。现代意义上的合作社起源于1844年,一帮英国的纺织工人建立的RochdaleSocietyofEquitablePioneers,这个协会还在吸收其他协会特征的基础上形成了Rochdale原则,如今美国的合作社还是在这个原则的修正版指导下运行。我国在建国之初也曾经讨论过合作社的引入,并且在1950年7月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草案)》,后来随着一系列的政治变化,我国的合作社逐渐发生了异化。合作社运动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让现在的人们一提起合作社就想到那个令人心有余悸的年代。本文所讨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同类农业生产者或者同类农业服务提供者之间的互助性组织,与我国20世纪80年代以前所说的合作社不具同质性。 近年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或称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了蓬勃的发展,各地专业合作社在经济生活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吸纳的农户数量也占据了可观的比例。目前全国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总数超过15万个,成员的数量达到2363.5万,占全国农业总户的9.8%,占农户总数的23.3%,接近1/4。如此众多的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成为新形势下农民致富、农业发展,农村改革的一股全新力量。然而,曾经有很长一段时期我国并没有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规范,甚至连部门规章都没有,有的只是《农业法》中的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并没有实际的指导意义,因此过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很多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活动。但是,农民合作社是不同于商事公司的一类组织,在登记、税收、反垄断的豁免方面都应有不同于普通公司的对待方法,合作社作为一种特殊主体需要特别的对待。在这样的经济和社会背景下,浙江省2004年出台了《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并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成为我国首部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文件。该条例的出台使得浙江省范围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组织运作和解散等有了法律上的依据。全国人大农委从2004年9月开始在《农村经济管理》上发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系列立法专题研究报告。2005年8月4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征求意见稿)》(草稿)出炉,2006年6月,初审稿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2006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4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该条规定了合作社的法人地位,采用列举加概括的方式规定了合作社可以行使权利的客体,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合作社对这些权利客体所享有的权利。这种规定方式回避了对合作社法人在财产方面享有的权利的概括性规定,没能给合作社的财产权以适当的空间,本文意在通过分析合作社法人在财产方面的权利,以期在理论上完善合作社的主体地位,避免实践中因理论不清而出现无谓的争论。 一、合作社的法人财产权 合作社作为一种法人,已为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所明定,此即意味着合作社应当具有法人所具备的权利能力。“在财产法上,法人与自然人的权利能力的范围是一致的,即它不仅可以作为财产权的享有者,即权利主体,而且也可以作为承担着,即法律义务的归属主体。在履行义务时,它以属其所有的财产,而且仅以其财产承担责任。”这是法人在财产权层面

农民工学校-安全资料全

市创建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情况表

市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管理台帐 公司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经理: 学校名称: 成立时间:2016年4月26日 校长: 教务负责人: 2016年4月26日

农民工业余学校管理台帐 说明 1.设区市城区的工程项目建筑面积8000 m2以上或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地;县(市)城区的工程项目建筑面积5000 m2以上或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地都应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 2、要结合工程进度和工人工作、生活实际情况合理、有效地安排课程,每 周应保证1~2课时,每个工人每月保证接受1~2次培训学习。 3.新工人到工地的第二天必须参加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学习,特别是要学习安全防护知识。 4.农民工业余学校的教育培训容重点是: 1)安全知识2)劳动保护 3)就业须知4)法律法规 5)权益保障6)文明礼仪 7)社会公德8)职业道德 9)卫生防疫10)操作技能 5.教室悬挂“XX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标识,四周墙上要贴教学管理制度、学院守则、教学计划和容,布置“学习园地”以及安全技术、职业道德、文明礼仪、卫生常识等有关学习容的宣传挂板,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6.要建立详细的教学档案,包括教学管理机构设置、制度、计划、师资、课程表、教材、试卷、管理人员和教师签名表等。

台帐目录 一、农民工业余学校基本情况 二、农民工业余学校章程 三、农民工业余学校管理制度 四、农民工业余学校学员守则 五、农民工业余学校组织机构图 六、农民工业余学校师资力量配备表 七、农民工业余学校学员 八、农民工业余学校达标自评表 九、民工学校教学计划 十、农民工业余学校月课时安排计划表十一、农民工业余学校开展活动记录十二、简报、照片、影音资料 十三、农民工业余学校教材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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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本社成员的合法权益,规范本社的组织和行为,明确本社及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名称和住所 第二条本社名称: 本社住所: 第三条本社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补助、她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它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本社成员以其帐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三章业务范围 第四条本社业务范围: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及信息技术服务。

第四章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 第五条全体设立人为本社成员。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或对本社予以支持的,承认并遵守本社章程,履行入社手续的,能够成为本社成员。 第六条本社的成员中,农民成员为人,占成员总数的 %。 第七条成员要求退社的,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自财务年度终了时终止。 第八条成员退出本社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出具责任承担字据,理事会讨论经过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成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理事会批评教育无效,由理事会决定予以除名,并办理退社手续: (一)不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制度; (二)不履行成员义务; (三)其行为给本社名誉和利益带来严重损害; (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惩处的。 第五章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本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农民工学校全套资料

xxxx工程农民工学校 档 案 资 料 xxxx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1、农民工学校基本情况及方案 2、农民工学校章程 3、农民工学校管理制度 4、农民工学校组织机构及人员任命书 5、师资队伍 6、农民工学校学员守则 7、农民工学校考勤制度 8、农民工学校学员名册 9、签到考勤 10、教学日志 11、教学计划及教学日程表 12、学员教材

xxxx工程民工学校创建方案 近几年来,我市广泛开展“创建和谐长沙,关爱外来建设者”为主题的系列活动,伴随着长沙经济的突飞猛进,大量外来务工人员也随之涌入,一方面给我市的城市建设做出了较大的贡献,另一方面也给当地社会带来一些不和谐的因数,其中积聚外来务工人员的建筑工地显得尤为突出。为加强建筑工地现场管理,提高民工的综合素质,推进工地文明建设,促进行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长建发【2005】1号文及长建发【2004】28号文件的精神,结合xxxx工程的实际情况,在本项目部会议室成立民工学校。 一、组织要求: 1、成立由项目经理李斌任校长,项目副经理吴杰任副校长,技术负责人陶志任教学负责人,负责教学管理和教学活动的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吕东升任总务处长,负责学校的后勤保障工作,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民工均为民工学校的学员。 2、民工学校的门口悬挂“长沙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xxxx 工程项目部民工学校”的牌匾,室内有民工学校的管理制度、学员守则等。 3、民工学校积极筹措资金,开源节流,增加投入,确保民工学校的正常运行。 二、教学要求: 1、围绕“创建文明工地、构建和谐环境、提升行业形象”这一主线,根据工地实际,因地制宜,精心安排并实施教学内容。

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表格资料

**区创建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情况表 年月日 工程概况 单位名称(公章) 名称合同备案编号 面积 (M2) 造价 (万元) 学校 成立时间地点区开、竣工时间 学校校长签字联系人联系电话 备案编号 收件人收件时间 已收到如下资料: 1、《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基本情况》□ 2、《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组织机构及校长任命书》□ 3、《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管理制度》□ 4、《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学员守则》□ 5、《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暨课堂管理办法》□ 6、《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教学计划暨月课时安排》□ 7、《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开展活动记录》□ 8、《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影像资料》(照片录像及电子文档)□ 学校概况1、教室面积:(≥60)平方米,课桌、椅是否齐全?□ 2、电视机、DVD、黑板等教学设备是否齐全?□ 3、老师队伍是否建立?□ 4、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是否上墙张贴?□ 5、《学习园地》是否建立?□ 备注1、此表一式三份,报送**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建工局大楼2306房间)申请备案,联系电话; 2、报送上述资料时,应同时报送能反映教学场所实际情况(标牌悬挂、教学设施及墙上内容)的不少于4张影像资料的纸质材料及电子档。

**区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管理台帐 公司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经理: 学校名称: 成立时间: 校长: 教务负责人: 201 年月日 农民工业余学校管理台帐 说明 1、工程项目建筑面积5000 m2以上或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地都 应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 2、要结合工程进度和工人工作、生活实际情况合理、有效地安排课程,每 周应保证2课时,每个工人每月保证接受4次培训学习。 3、新工人到工地的第二天必须参加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学习,特别是要学习 安全防护知识。 4、农民工业余学校的教育培训内容重点是: 1)安全知识2)劳动保护 3)就业须知4)法律法规 5)权益保障6)文明礼仪 7)社会公德8)职业道德 9)卫生防疫10)操作技能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义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实意义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概念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继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后实现农业“第二次飞跃”的有效手段,是农业实现规范化、专业化、产业化和集约化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国家支持和保护农业体系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政府对农村经济进行调控,对农业实施有效管理的关键之举。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先进农业科技推广,增强农民市场竞争能力,培养农民民主意识、合作意识,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目标的有效载体,是我们解决“三农”问题、推动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切入点的重要抓手。 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义 1、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最关键的是发展农村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这是农民提高生活水平、生活质量,改善村容村貌,促进乡风文明的物质基础。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单家独户地小规模分散经营,种养面积小、产量低,农业生产成本高,难以形成规模优势,加上信息不灵,科技含量低,经济实力弱,农业经济效益并不明显。农

业作为弱势产业,农民作为弱势群体的地位更加突出。 2、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由农民互助合作性质的经济组织。 通过联合生产,规模经营,可以有效地将分散的资金、劳动力、土地和市场组织起来,解决市场“小农户”和“大市场”的对接和适应问题,以较低的交易成本进入市场,降低交易费用,提高农副产品的附加值,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生活富裕的目的;也有利于解决稳定家庭联产成包责任经营与扩大规模经营的矛盾、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矛盾,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强农户和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逐步提高在市场竞争中的谈判地位。 3、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促进农业科技推广、培养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素质的重要渠道。 农民是农村的主人,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力量。建设新农村,应当重视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强化农村劳动力的科学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养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而搞好农业科技培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科技文化技能,则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成员提供服务的主要职能之一。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也为广大农民学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法律等方面知识提供了平台,可以使农民在科技推广、分工协作、组织管理、市场营销、对外联系等方面得到锻炼,有利于增强农民的科技意识和合作精神,提高适应市场经济、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训往往结合合作经营的项目,根据实际生产的需

农民工学校申报资料

南京市创建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情况表 年月日

南京市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管理台帐

公司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经理: 学校名称: 成立时间: 校长: 教务负责人: 201 年月日 农民工业余学校管理台帐

说明 1.设区市城区的工程项目建筑面积8000 m2以上或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地;县(市)城区的工程项目建筑面积5000 m2以上或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地都应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 2、要结合工程进度和工人工作、生活实际情况合理、有效地安排课程,每 周应保证1~2课时,每个工人每月保证接受1~2次培训学习。 3.新工人到工地的第二天必须参加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学习,特别是要学习安全防护知识。 4.农民工业余学校的教育培训内容重点是: 1)安全知识2)劳动保护 3)就业须知4)法律法规 5)权益保障6)文明礼仪 7)社会公德8)职业道德 9)卫生防疫10)操作技能 5.教室悬挂“XX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标识,四周墙上要张贴教学管理制度、学院守则、教学计划和内容,布置“学习园地”以及安全技术、职业道德、文明礼仪、卫生常识等有关学习内容的宣传挂板,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6.要建立详细的教学档案,包括教学管理机构设置、制度、计划、师资、课程表、教材、试卷、管理人员和教师签名表等。

台帐目录 一、农民工业余学校基本情况 二、农民工业余学校章程 三、农民工业余学校管理制度 四、农民工业余学校学员守则 五、农民工业余学校组织机构图 六、农民工业余学校师资力量配备表 七、农民工业余学校学员名单 八、农民工业余学校达标自评表 九、民工学校教学计划 十、农民工业余学校月课时安排计划表十一、农民工业余学校开展活动记录十二、简报、照片、影音资料

农村专业合作社法讲解

农村专业合作社法讲解 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共九章56条,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下面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里,农民兄弟比较关心的几个问题介绍一下。 合作社就是把许多农民的农产品集合起来出售,卖一个好价钱,当然也可以集中采购生产资料,把价钱降得更低。这样的话,直接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同时由于生产规模大,获得技术服务方便,产品的质量更好,这就是办合作社的好处。比如说养猪的农民,一家一户分散养的时候,在抓小猪、买饲料、防疫、卖大猪的时候,都得自己去市场上办这些事情,交易的成本也很高,但是如果大家合在一块儿的时候办,由于集中起来了,那么抓小猪的时候,买的时候要多,买饲料的时候买的数量大了,这样的话,价钱就有可能便宜,防疫集中起来进行也方便了提供服务的人,同时服务的质量也可能更好,服务的价格也可能下来,卖大猪的时候猪多了,卖的方便、卖的价格也就高了。比如说有一个地方,是生产万寿菊,在当地这个万寿菊也是个优势产品,原来农民是一家一户进行生产的,那时候收购万寿菊的企业对农民的条件非常的苛刻,扣水、扣杂比例都非常的高。后来当地的农民组织起来了,成立了一个万寿菊的生产协会,这个协会同当地的加工企业进行对话,扣水、扣杂率以前的时候,没成立协会的时候是32,,通过协会组织农民共同和收购企业进行协调,最后扣水、扣杂率从32,降到了10,,这一项当地的花农每年增收就有50万元以上,这说明什么,说明联合起来力量大,共同闯市场,可以取得比较好的市场条件。还比如说浙江有一个西兰花的生产合作社,在这个生产合作社里边,它制定了统一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质量安全管理守则等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统一了生产、用药、施肥等等环节的技术要求,它的产品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实现了从生产到销售的规范化的操作程序,现在它的质量因为有了保证,所以

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几点思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

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几点思考|农民专 业合作社的性质 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一项有效措施,是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的一个重要环节。近年来,随着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各级供销社体制改革的深入,建立、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增收,发展农村经济,已受到中央及各级政府极大的重视和关注,本人结合实际工作的一些体会,谈谈关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几点思考。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必然性和重要性(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在我国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下,如何实现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的有效对接,不断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帮助农民增收致富,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积极培育和加快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随着农业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水平逐步提高,也要求产品必须标准化,农民必须组织化。以专业合作社为代表的一种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不改变产权关系,不削弱农民独立自主经营地位,不影响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前提下,通过资本联合、劳动联合、销售联合等方式,把千家万户的农民组织起来,共同发展和闯市场,较好地解决了目前集体经营在组织建设上比较薄弱的问题,实现了有统有分,统分结合,成为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的迫切要

求。(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农村经济有了较快发展。但是,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后,农业生产还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农产品流通不畅,转化能力低,出现卖难; 农民增收滞缓的矛盾日益暴露出来,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严重地影响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创新,可以统一利用资源,使生产要素实现优化组合,有利于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带动农民共同致富。因此,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既可以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载体,带动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又可以扩大农业规模,促进农业结构规模化调整,带动农民增加收入,实现农业增效。(三)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效形式。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加盟,形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运行格局,不仅能较好地填充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断层”,还可以有效地协调公司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降低龙头企业与广大农户的交易成本,大大消除广大农户与企业交易过程中不平等带来的种种问题,从而实现公司与农户利益的“双赢”。因此,在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和产业化的过程中,要把发展区域性、尤其是发展较大区域性的专业合作社,摆上重要位置。(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供销社回归“三农”的主要载体。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推进制度创新,增强服务功能。支持农民按照自愿、自主的原

合作社经济是什么性质

合作社是劳动人民自愿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生产经营的合作组织形式。所谓合作经济组织首先强调“合作”,然后强调“经济组织”,这是两个基本要素。 以生产环节为准: (1)生产合作社。也就是说,各种合作社从事种植,采集,繁殖,捕鱼和狩猎,畜牧业,道路加工,建筑等生产活动。如农业生产合作社,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和建筑合作社。 (2)流通合作社。合作社在流通领域从事市场营销,采购,运输和其他服务。如供销合作社,运输合作社,消费者合作社和采购合作社。(3)信用合作社。它是一个接受其成员的存款和贷款的合作社。如农村信用社和城市信用社。 (4)服务合作社。也就是说,通过各种劳务和服务,它被提供给社会市场经济合作法 成员生产和生活中的合作社有一定的便利条件。如租赁合作社,劳动合作社,医疗合作社,保险合作社和利用合作社。农村经济合作社是基于家庭合同管理的互助经济组织,由类似农产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类似农业生产和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和使用者自愿和民主控制。该组织受到工商业,农业和经济部门的鼓励,支持农民发展合作经济组织,保护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其行为,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1月中旬,省工商局,省农业经济委员会和晋中市工商局派专人到寿阳县进行调查,参观了该县荞麦,六合水产养殖户协会。他们认为农民协会是公司法人,不能独立生产和经营,不能贷款,而农村经济合作社可以筹集资金和贷款。但是,农村经济合作社既不是股东投资,也不是农村集体投资,而是由五个以上的成员组成,并投资了一定数量。研究小组认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企业登记,应当发给《公司企业法人许可证》,注册资本不少于一万元,企业类型为股份合作制。经协商,颁发了晋中榆次怀仁醋业合作社首家农村经济合作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济组织的性质和特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三个主要特征。一是社会主义经济组织。首先,它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其以土地为中心的主要生产资料是该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这由宪法和法律直接确认。它是中国广大农村地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和组织保障。其次,它适应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农村发展的必然规律,即可以适应农村生产力的发展,维护绝大多数农民的根本利益。 第二,其他民法学科组织。它是根据法律和政策建立的,具有自己的名称,组织和场所,具有独立的财产和独立的生产和经营能力,并且可以在一定的财产范围内(土地所有权除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且满足具有民事主体的资格,因此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它

(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资料

(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资料

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资料 目录 1.关于于本市实施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沪建建 管[2008]58号) 2.市建筑业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基本情况表 3.农民工业余学校教学记录表 4.农民工业余学校组织人员构成 5.学员守则 6.教学管理制度 7.教学计划 沪建建管[2008]58号 关于于本市实施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建管部门,各有关局(集团、总公司),各外省市沪办建管处: 为贯彻执行市建交委、市文明办、市教委、市总工会和团市委《关于于本市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意见》(沪建交联[2008]201号),切实加强对建筑业农民工的组织管理和教育培训,进壹步提升建筑业农民工的政治、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现将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实施事项通知如下: 壹、建校要求:

1、凡建筑面积2万㎡之上或工程造价5000万元之上的建筑工地必须创办农民工业余学校; 2、壹级及之上资质施工总承包的企业必须设立农民工教育管理中心,负责对所承包工程农民工业余学校的管理工作。 二、办学要求 1、硬件配置 (1)教室:有条件的工地壹般应于生活区单独设置;若受场地限制,可利用相对固定的会议室、食堂、活动室,或农民工集中居住地的室内场所。教室面积壹般不小于30㎡。 (2)设施:必须配备黑板、桌椅、电视机(或投影仪)、DVD机,6-9月份时应根据教室面积大小安装相应数量的电风扇。 (3)布置:教室外应张挂“××××工地(项目部)农民工业余学校”的标牌;教室内部应张贴学校的组织人员构成、管理制度、学员守则、月度或季度教学计划,设立反映学员学习情况的“学习园地”,可张贴醒目、简洁、个性化的标语,有条件的可配置书架。 2、组织机构 学校由总包企业负责组建,总包项目部负责具体实施。校长由企业分管教育培训的负责人担任,班主任由项目经理担任,辅导员由项目劳务管理人员担任。

成立项目部民工学校

关于成立民工学校及实施办法的通知 项目部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通知精神,充分认识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的重大意义,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劳动技能和民工队伍整体素质,促进项目部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成立项目部民工学校及民工学校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民工学校工作机构 成立项目部民工学校,悬挂“民工学校”标牌。 民工学校工作领导小组由等10位同志组成。任民工学校校长,任副校长。教务长由兼任。 其主要职责: 负责民工学校制度的制定、编制培训教材,教学总体计划安排及施教。 二、民工学校实施办法 (一)日常工作管理、师资和教材来源及编制施教 1、项目部经营人事科、工程管理科和安全科为民工学校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牵头部门,视教培内容不同牵头组织实施,其中教培场所、教培通知及分承包单位民工的组织工作由工程管理科负责。 2、师资来源及培训。民工学校授课老师主要由项目部领导和专业技术业务骨干担任。同时,可外聘行业主管部门、项目部辖区警务人员等。 3、教材的来源及编制。教材主要来自国家、行业管理部门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各工种工艺指导书以及公司、分局和项目部的有

关管理制度、程序文件、员工安全生产手册等。 (二)、教培内容 对于民工的教培内容主要有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生产教育、生产技能的培训;行业管理规定的通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文明礼仪教育;企业基本概况;企业有关规章制度、管理体系有关内容及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情况通报和工作交底等。 1、国家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文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 2、工程概况以及建设意义。 3、安全生产知识以及应急防范技能。进场“三级教育”。 4、施工规范、施工操作技能、质量控制以及施工过程管理。 5、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 (三)教学方式 以老师授课与组织观看宣教片(图)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授课老师要根据教学计划及内容精心备课,认真讲课,力求通俗易懂,使民工听得懂、学得进、用得上。 (四)时间安排 每月两次,利用业余时间进行,每次不超过一个半小时。 (五)民工学校费用开支。民工学校的费用投入列入项目的成本开支,其中包括教室器具的添置、教材的购买,授课老师讲课费等。 (六)参加对象 项目部分承包单位全体从业人员。 三、评选与表彰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阜城县保丰瓜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2013年09 月 20 日召开设立大会,经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第三条本社及全体成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 第四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名称和住所 第五条本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本社)由侯建武、侯春勇、侯春正、侯春路、侯春红等设立人发起设立。本社名称:阜城县瓜菜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六条本社住所:衡水市阜城县古城镇刘南星阁村,邮政编码:053000 。 `第三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社业务范围:瓜菜农产品收购、销售,蔬菜瓜果、豆类、油葵种植、销售。

第四章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 第八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本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本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本社。 第九条本社成员中,农民成员至少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第十条凡符合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向本社理事长提交书面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审查并表决通过的,即可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一条本社成员的权利: 1、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 2、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3、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4、查阅本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5、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6、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7、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农民工业余学校培训教材

农 民 工 业 余 学 校 培 训 教 材

一、教学目的 转换角色,适应岗位;提高素质,改变面貌;文明施工,确保安全。即通过对农民工上岗培训、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生产技能的培训,行业管理规定和要求,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教育,时事政治、教育、班组活动讲评等几方面的教育,全面逐步地提高农民工的基本素质,改变建筑工地脏、乱、差的面貌,使广大的农民工能以新的形象工作、学习和生活,确保建设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为构建和谐建筑业做出应有的贡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先的原则,通过农民工业余学校的教育和培训,使科学知识得到普及,安全意识得到提高,法制观念得到加强,职业行为得到规范,安全生产得到保障,专业技术得到巩固,文化生活得到丰富,有效解决农民工队伍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提高农民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教学要求 根据无锡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工作意见》确定的农民工业余学校十个重点教学内容,具体为: (一)就业须知 教学要求:熟悉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农民工就业的相关政策,了解就业必须具备的条件、职业介绍的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 (二)法律法规

教学要求:通过对宪法、刑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的宣讲,让农民工了解法律知识,自觉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三)权益保障 教学要求:本节是教学重点,了解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熟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用工活动中各自享有的权力及应承担义务。掌握农民工应享有的权益,了解违法讨薪的危害。 (四)安全知识 教学要求:本节是教学重点,让学员初步了解和辨别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与危险源,熟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杜绝“三违”,做到“三不伤害”。熟悉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掌握建筑施工现场通用安全防护知识,常用机具的安全使用,危险作业现场的安全规定,消费安全知识,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熟悉文明施工要求。 (五)劳动保护 教学要求:学员应熟悉劳动保护欲安全生产的关系,熟悉社会保险制度,了解施工现场的职业病危害,熟悉简单的职业病防治措施你。熟悉常见事故的急救常识。 (六)卫生防疫 教学要求:学员应掌握基本卫生常识,懂得保证饮食卫生、保持环境卫生是预防疾病的基本措施,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让学员了解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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