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宗教工作的难点及对策思考
浅谈基层宗教工作的难点及对策思考
外部势力干涉
一些外部势力对某地区的宗教事务进行干涉,试图通过各 种手段影响和操控信教群众,给宗教工作的稳定和发展带 来了不利影响。
05 对策建议
加强宗教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增强宗教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
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如宣传册、讲座、研讨会等,加强对宗教 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宗教事务的认知和理解。
活动场所安全隐患
一些宗教活动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如消防设施不完善、安全出口 不足等,这给信教群众的安全带来了威胁。
活动场所管理不规范
一些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不够规范,如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人 员的职责不明确等,这给管理工作带来了困难。
宗教界人士素质参差不齐
部分人员素质不高
一些宗教界人士自身的素质不高,缺乏必要的宗教知识和技能,这给宗教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困 难。
所中的核心作用,通过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宗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02
完善政策法规
某地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宗教工作的政策法规,为依
法管理宗教事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03
加强宣传教育
某地区注重对信教群众的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提高群众对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认识,引导群众依法参与宗教活动
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
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的日常监管,同时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类问题。
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
加强与公安、消防、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协调 ,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共同维护宗教 领域的稳定与安全。
提高宗教界人士素质培训
加强宗教理论政策培训
组织开展宗教理论、政策、 法规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宗 教界人士对国家宗教政策的
THANKS
浅谈基层宗教工作的难点及对策思考
加强宗派间的对话与合作、提高信教群众的文化素质 、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加强国际宗教渗透的防 范、打击邪教等。
研究展望与建议
展望未来,基层宗教工作需要继续关注新兴宗教的发展趋势,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和思路,以更 好地服务信教群众。同时,需要加强对信教群众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 ,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基层宗教工作的 根本保证,要始终贯彻党的宗教工作 基本方针,确保宗教工作与社会主义
社会相适应。
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推动不同宗教之间的和谐共处,促
进宗教关系的和谐稳定。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 织在宗教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引 导信教群众积极参与到社会主义建设 中来。
对我国基层宗教工作的启示
加强党的领导
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基层宗教工作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同 时,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贡献。
完善法律法规
我国应加快制定和完善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明确宗教信仰自由、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 宗教教育等方面的问题,为基层宗教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法律支持。
提高社会认同
我国应加强对宗教信仰自由和合法权益的保护,提高社会对宗教的认同和支持。同时,要 积极引导宗教界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文化交流活动,增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加强基层宗教工作的对策与
04
建议
加强基层宗教工作的对策
完善宗教政策法规
加强宗教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完善,确 保宗教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宗教基层监管体系不健全,宗教工作人员配备不到位的整改措施
宗教基层监管体系不健全,宗教工作人员配备不到位的整改措施标题:加强宗教基层监管,完善宗教工作人员配备的整改措施简介:本文探讨了当前宗教基层监管体系不健全以及宗教工作人员配备不到位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整改措施,旨在加强宗教管理,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正文: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宗教信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近年来,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现实问题,即宗教基层监管体系不够健全,宗教工作人员的配备不到位。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宗教事务的正常运行和社会的稳定发展,亟需采取整改措施。
首先,我们应当加强宗教基层监管体系的建设。
当前,宗教基层监管的法规制度还不完善,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也存在模糊之处。
因此,我们需要制定相关法规,明确各级宗教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宗教事务的有序进行。
此外,还需要加强监管部门的人员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监管能力,以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责。
其次,宗教工作人员的配备问题也需要得到重视。
目前,一些地区的宗教工作人员数量不足,无法满足宗教事务的需要。
因此,我们应该加大对宗教工作人员的培养和引进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同时,要加强对宗教工作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人员考核评价制度,确保他们能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此外,我们还应该加强宗教教育的普及和推广。
宗教是一种信仰,但信仰应该建立在正确的认知和理解上。
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宗教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帮助信徒正确理解宗教教义,防止极端思想的滋生。
同时,还应该加强对宗教团体的培训和指导,引导他们健康发展,避免出现宗教极端势力的蔓延。
总之,宗教基层监管体系不健全以及宗教工作人员配备不到位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我们应该加强宗教基层监管,完善宗教工作人员配备的整改措施。
只有这样,才能够保障宗教事务的正常进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基层宗教工作建议
基层宗教工作建议基层宗教工作一直是社会稳定和宗教和谐的重要保障,而如何做好基层宗教工作,是当前我国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为了更好地建设基层宗教工作,以下是一些建议。
一、合法合规任何基层宗教工作都应该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在法律框架内开展宗教活动。
基层宗教工作需严格执行《宗教事务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合规地开展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的规定和政策。
二、加强宗教团体管理建立健全宗教团体组织架构,规范管理制度,加强对宗教团体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宗教团体合法合规运行。
加强对宗教人士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宗教知识水平,加强宗教事务人员队伍建设。
三、开展宗教宣传教育在基层宗教工作中,应该充分发挥宗教宣传教育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宗教知识宣传,提高信教群众的宗教文化素养,引导信教群众树立正确的宗教信仰观念,并加强与宗教群众的沟通交流。
倡导宗教和谐,促进不同宗教信仰交流互鉴,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
四、关注宗教民生工作基层宗教工作也要关注宗教民生工作,关心信教群众的生活需求,加强宗教慈善和社会公益活动,为信教群众提供精神慰藉和物质帮助,增强信教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加强宗教和社会的对接基层宗教工作需与社会各个领域加强对接,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和教育工作,促进宗教与社会的融合发展,推动宗教与社会各界互动交流,形成宗教在社会发展中的积极正面作用。
六、保护宗教遗产加强对宗教文物和宗教遗产的保护工作,保护宗教文物和宗教遗产的完整性和可持续性,促进宗教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
以上是关于基层宗教工作的一些建议,宗教工作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需要积极稳妥地进行。
希望相关部门和宗教团体能够加强合作,共同做好基层宗教工作,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宗教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宗教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宗教工作作为一项特殊的社会工作,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来改进宗教工作的实践:1. 教派冲突和宗教纷争:宗教信仰的多样性可能导致不同教派之间的冲突和纷争。
为解决这个问题,建议推广宗教间对话和互相尊重的价值观,促进不同宗教间的理解和合作。
2. 传统与现代的冲突:一些宗教团体面临传统观念与现代社会价值观之间的冲突。
应该鼓励对宗教信仰进行现代解读,使其与现代社会的需要和价值观相协调。
3. 激进主义和极端主义:一些极端主义组织滥用宗教信仰,导致暴力行为和恐怖主义活动。
为了应对这个问题,宗教组织应积极开展反激进主义的宣传教育活动,提供和平、宽容和理性的宗教教育。
4. 缺乏专业化和规范化:宗教工作缺乏专业化和规范化的管理和实践。
建议加强宗教从业人员的培训和专业素养,制定和遵守一套适用的宗教工作规范和伦理准则。
5. 宗教与社会问题的关联:宗教工作需要更多地关注社会问题,如贫困、环境保护、社会公平等。
建议宗教组织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发挥积极的社会影响力,推动社会正义和可持续发展。
6. 信仰自由和多元性:宗教工作应尊重和保障个人的信仰自由,并包容不同的宗教信仰和思想。
建议加强宗教教育,提倡宗教多元性和宗教平等,避免歧视和偏见。
7. 资源和可持续发展:宗教组织面临着资金、人力和管理等方面的挑战。
建议宗教组织积极寻求合作伙伴,开展可持续发展计划,提高组织的管理效率和资源利用效益。
总之,宗教工作在实践中面临许多问题,但也有很多改进和发展的机会。
通过加强宗教教育、促进宗教间对话、推动社会参与和强化管理规范等方面的努力,可以更好地发挥宗教工作的积极作用,并为社会和谐与发展做出贡献。
浅谈农村宗教问题
浅谈农村宗教问题农村宗教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值得关注和思考的话题。
宗教在农村地区的影响力是不可忽视的,但与城市地区相比,农村宗教存在一些特殊的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从农村宗教的现状、问题和解决方法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农村宗教的现状。
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多宗教共存的国家,农村地区是宗教的重要扎根地之一。
农村地区宗教的主要特点是以传统信仰为主,包括道教、佛教、民间信仰等。
这些传统信仰在农村社区中有着广泛的影响力,人们往往通过宗教信仰来寻求精神慰藉和心灵寄托。
由于农村地区的经济相对较为落后,教育和文化水平相对较低,这也使得农村宗教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们对于知识、文化和社交的需求。
农村宗教问题也是存在的。
首先是宗教信仰的极端化倾向。
由于农村地区的封闭性和信息不对称,一些极端宗教势力在农村地区的传播逐渐增多。
这些极端宗教不仅对传统信仰进行了异化,对传统文化进行了破坏,还对农村社会秩序和家庭关系带来了不利影响。
其次是宗教与经济利益的交织。
一些农村宗教组织和人士利用宗教信仰的纽带,揽取信徒财富,甚至进行非法活动。
这种利益导向的宗教行为严重损害了人们对宗教的信仰和尊重。
受限于教育和文化水平的限制,一些农村居民对于宗教的理解和参与常常存在误导和盲目,缺乏科学的宗教知识和正确的宗教观念。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解决。
需要加强农村地区的宗教教育。
通过加强宗教教育,提高农村居民对宗教的正确认识和理解。
通过宗教教育,培养农村居民树立正确的宗教观念,增强对传统文化和价值观的自信心和认同感。
要通过加强宗教管理和监督,规范宗教组织和人士的行为。
加强对宗教组织和人士的登记和管理,严厉打击利用宗教信仰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要注重提高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和素质。
提高农村居民的经济收入水平和文化素质,使他们更加了解世界和社会,相对减少对宗教信仰的盲目依赖。
农村宗教问题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议题,需要我们真正关注和思考。
基层宗教工作存在的问题
基层宗教工作存在的问题引言:宗教作为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对于社会的发展、民众的精神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基层宗教工作中,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如宗教领袖权威膨胀、新兴宗教涌现、宗教活动管理不善等等。
本文将详细阐述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一、宗教领袖权威膨胀在基层宗教工作中,一些宗教领袖因为权威的凝聚和社会地位的提升,出现了权威膨胀的现象。
他们以自己的地位为倚仗,进行一系列的不当行为,如违法犯罪、干涉民众的私生活,以及滥用宗教资源等。
这种现象不仅损害了宗教信众的利益,而且也玷污了宗教的形象。
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加强对宗教领袖的管理和监督。
首先,应建立健全的选任机制,确保宗教领袖的素质和道德行为符合要求。
其次,对于违法犯罪的宗教领袖,应依法严惩,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正。
此外,加强对宗教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宗教领袖不滥用职权,侵犯民众的合法权益。
二、新兴宗教涌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精神需求的增长,新兴宗教在基层逐渐涌现。
一些新兴宗教组织利用宗教信仰的漏洞,对民众进行激进化、极端化的宣传,严重干扰了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针对新兴宗教的问题,应加强对其组织的监管和教育。
首先,要加强对新兴宗教的法律监管,确保其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其次,加强对民众的宗教教育,提高他们对合法宗教的辨识能力,增强抵制和拒绝非法宗教的能力。
此外,应加强社会的宣传和教育,引导公众正确对待宗教,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避免被新兴宗教的迷信和极端思想所影响。
三、宗教活动管理不善在基层宗教工作中,一些地方政府对宗教活动的管理存在不善之处。
一方面,很多地方政府对宗教活动缺乏足够的了解和重视,对宗教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存在盲目性和不规范性。
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因地方利益或政治需要而干预、操控宗教活动,侵犯了宗教自由和民众的信仰权益。
解决宗教活动管理不善的问题,需要重视宗教的法治化和政策的合理化。
首先,要加强地方政府对宗教事务的了解和培训,提高他们对宗教活动的管理能力。
基层反映:关于当前基层宗教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基层反映:关于当前基层宗教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蜀山区三届人大代表、井岗镇人大主席李远桥通过调研反映,近年来,基层乡镇的宗教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是内部关系复杂。
基层基督教派别严重,有内地会和地方教会两大派别;基督教徒良莠混杂,内部互相倾轧,教会内部或为教义见解不同而唇枪舌战,或为教务意见不合而大打出手,或为争夺教堂负责人而拉帮结派。
二是教职人员身份复杂。
尽管基层乡镇已按要求对教职人员进行资格认定登记备案,但不管是已登记备案还是未登记备案的教职人员都有不守教规现象,有的入教动机不纯,还有更多的从业人员则是三教九流、鱼龙混杂,有的甚至从未接受过宗教教育,依法管理难度很大。
三是民间信仰场所关系复杂。
民间信仰是相对于佛、道、天、基、伊等五大宗教之外的各类信仰,目前还不属于宗教范畴,但民间信仰有广泛的基础,而且民间信仰场所产权主体不明晰,财务管理不规范,信众关系极为复杂。
为此,建议:一要加大宗教理论和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
切实提高全社会对宗教工作的认识,基层党委政府必须从保证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政治高度观察和处理宗教问题,充分认识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要加强宗教工作网络建设,全面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制。
要下大决心,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宗教工作机构势单力薄问题,为宗教部门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经费等条件。
建立乡镇宗教工作管理网络,把宗教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并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通过健全网络,强化责任,形成上下左右联动、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要加强宗教法制建设,强化宗教执法工作。
要顺应形势,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宗教政策法规。
加强调查研究,适时调整、充实政策法规内容,增强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对损害宗教界合法权益、扰乱宗教活动场所正常秩序和从事非法违法宗教活动以及干扰政府公务等行为,要加大惩治的力度,体现法律的权威。
基层宗教事务管理工作问题与对策探微
基层宗教事务管理工作问题与对策探微基层宗教事务管理工作问题与对策探微基层宗教工作是宗教工作的基础。
近年来,海陵区宗教工作在坚持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基层宗教工作变得日益复杂,事务管理工作难度加大,一些矛盾纠纷错综复杂,处置成本居高不下,花费大量精力和人力,经验教训值得我们总结和反思。
一、基层宗教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1、宗教矛盾时有发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各类情况异常复杂。
近年来,海陵区发生数起宗教领域矛盾纠纷,虽最终得到妥善解决,但处置成效并不明显。
如:万善庵推选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多次上访的问题;苏陈基督教聚会点多次选举负责人未果的问题;长生寺内部教职人员纠纷问题等。
一些矛盾纠纷长达数月甚至一年才慢慢化解。
分析矛盾纠纷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宗教内部宗教教职人员之间因权力、名位诱发矛盾纠纷,因不同小团体、个人恩怨引发不稳定事件;二是宗教教职人员和信众、信众和信众之间因谋求各自利益、分派系、搞纷争引发矛盾纠纷;三是宗教活动场所在扩建或新建与周边摩擦,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宗教活动影响到周边等矛盾纠纷等。
上述矛盾纠纷一旦处置不当,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2、教职人员青黄不接就海陵区而言,管理的宗教活动场所15所,均为固定处所,登记备案的教职人员26人,信教群众近5千人。
全区各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缺口较大,宗教教职人员青黄不接、后继乏人的情况比较严重。
大部分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仅有1—2人,2家佛教场所为1名年老宗教教职人员,无接班人,平时靠一些信众、居士支持照顾。
2所基督教聚会点有12名传道员,且大多文化程度较低,年龄偏大,工作能力欠缺。
另有2名佛教教职人员管理4所活动场所,面临着无人可用的状况。
如竹隐禅寺和观音寺一直由一名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在东山寺原住持生病后,东山寺由福庆寺的住持代管。
关于做好新阶段新形势下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的几点思考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能力列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好发展、履行好维护稳定这个第一责任的重要能力之一,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殷切希望,对加强党的民族宗教工作,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睦,实现社会和谐,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重要的指导作用。
如何做好新阶段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我认为要着重做好以下几点:一、树立创新理念,寻找民族宗教工作的金钥匙一是树立“交朋友、办实事、抓引导”三位一体的理念,与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人士保持良性互动关系。
积极推荐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人士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立与少数民族代表、宗教界人士定期谈话和交流制度,经常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他们的困难,真心实意地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
节日组织慰问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上层人士活动,把教育引导工作溶入融洽的情感交流之中。
通过交朋友、办实事,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中入耳、入脑,切实改变纠纷产生后,才临时抱“佛脚”找民族宗教界人士做工作;不稳定事件发生后,才重视与民族宗教界人士加强联系的被动局面,努力形成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积极主动协助党和政府处理民族宗教问题的良性互动关系。
二是树立以积极心态看待宗教的理念,推动宗教界发挥积极作用。
宗教同其他社会文化形态一样,有消极的一面,也有积极的一面。
如果我们用消极的眼光去看待它,或许它就会一直朝着消极的方面发展,并产生消极的作用;如果我们用积极的眼光去看待它,就会推动它朝着积极而有益的方向发展,产生积极的社会作用。
因此,要扬弃过去消极看待宗教社会作用的片面思维,运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辩证地看待其社会作用的“两重性”,正确地把握社会主义条件下宗教与信教群众之间的关系,支持宗教界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帮助他们用宗教伦理道德中的积极成份去促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用宗教文化的精华去服务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发挥宗教特有优势,开展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作出更多的好事、善事。
浅谈加强基层统战工作促进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浅谈加强基层统战工作促进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1. 引言1.1 背景介绍近年来,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面临着新的挑战和考验。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共存的国家,如何加强基层统战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稳定已成为当前工作的重要任务。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需要审时度势,认真思考如何更好地落实基层统战工作,加强民族宗教领域的管理和引导,确保社会稳定和谐。
通过深入分析当前形势和问题,可以更好地理解加强基层统战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为今后的工作提供指导和思路。
本文将结合实际案例和理论分析,探讨如何加强基层统战工作,促进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在这一过程中,我们需要认真总结经验,明确方向,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1.2 问题意识问题意识是指对当前基层统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进行深刻的思考和认识。
当前,各民族和宗教群体在基层社会存在一些矛盾和分歧,一些极端思想和宗教势力也可能对社会稳定构成威胁。
一些地区存在地方性的民族和宗教矛盾,需要加强基层统战工作来化解矛盾、促进团结。
一些基层统战工作人员在思想认识和方法手段上存在一定的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
加强基层统战工作还需要更好地发挥各级统战部门的作用,形成统一合力,做到统一部署、统一指挥。
对基层统战工作中的问题意识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对于促进民族和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正文2.1 加强基层统战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基层统战工作的重要性在于其能够有效促进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维护社会的统一和稳定。
基层是民族宗教领域的重要阵地,只有加强基层统战工作,才能深入基层开展宣传和教育工作,增进不同民族和宗教群体之间的了解和沟通,减少误解和矛盾。
基层统战工作能够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发挥各方面的优势,推动民族和谐发展。
通过加强基层统战工作,可以有效防范和化解民族宗教领域的各种矛盾和冲突,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中的难点与突破
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中的难点与突破2023年,中国的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也经历了许多难点和挑战。
本文将就此进行探讨,分析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中的难点和突破。
一、难点1. 地区多元化中国地域广阔,各地的宗教信仰和文化传统也不相同,这为全国的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同时,由于各地区经济、文化、社会和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不同地区的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别。
2. 多种宗教信仰中国是一个宗教多元化的国家,包括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多种宗教信仰,各教派之间的差异和冲突经常发生。
同时,海外宗教势力的干扰和影响也对中国的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3. 政策落实难度中国关于民族宗教管理的政策法规不断完善和更新,但是政策的落实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存在着政策解读差异,操作难度较大。
4. 宗教极端化宗教极端化已经成为全球性的问题,中国也不例外。
一些极端宗教组织借机利用宗教信仰,进行危害社会的各种破坏活动,带来很大的社会危害和安全隐患。
二、突破1. 区域性管理针对地区多元化的问题,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采取了区域性管理的方式。
建立了由省级宗教事务部门牵头的宗教管理网络体系,强化沟通和合作机制,实施区域性宗教政策,提高宗教管理的针对性和灵活性。
2. 法制化管理中国的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逐步向法制化管理转化。
先后制定了《宗教事务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了宗教活动的管理办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和义务。
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提高了宗教管理的规范性和公信力。
3. 支持宗教界开展社会服务宗教界是社会的一部分,开展社会服务是宗教团体应尽的社会责任。
在政府的支持下,宗教界积极开展各类社会服务,如救助贫困人口、救助灾民、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等,树立了宗教界为人民服务的形象。
4. 开展宣传教育中国的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除了政策法规和实践管理之外,还加强了宣传教育。
农村宗教工作 问题 措施
农村宗教工作问题措施
农村宗教工作面临的问题主要包括:
1. 宗教文化传承问题:农村宗教传统文化面临着现代化、城市化的冲击,传统宗教信仰和实践逐渐减弱,文化传承面临困难。
2. 宗教资源不足问题:一些农村地区的宗教资源较为匮乏,宗教人才短缺,宗教场所建设不完善,给宗教信仰活动带来一定的困难。
3. 宗教与现代化发展问题:一些传统宗教信仰与现代化价值观存在冲突,难以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使农村居民对宗教信仰产生疑虑。
4. 恶俗化、商业化问题:一些地方存在宗教信仰的恶俗化和商业化现象,严重破坏了宗教的纯净性和公信力。
针对农村宗教工作面临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加强宗教文化教育:通过开展宗教文化教育活动,加强对农村居民的宗教信仰、宗教知识和宗教文化的传承和教育,培养宗教理论家、文化促进者等宗教专业人才。
2. 提供宗教资源支持:加大对农村宗教场所和宗教人才的支持力度,营造条件使农村宗教信仰活动得以顺畅进行,提高宗教服务质量。
3. 加强宗教与现代化结合:鼓励宗教与现代社会价值观相结合,推进宗教信仰与现代化的和谐发展,提高农村居民对宗教信仰的认同感和信心。
4. 加强宗教管理和监督:加强对恶俗化、商业化宗教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整顿宗教市场,建立健全宗教组织管理制度,保障
宗教的纯净性和公信力。
同时也鼓励农村宗教组织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增强其社会责任感。
基层宗教工作存在的问题
基层宗教工作存在的问题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基层宗教工作也在不断地改变和进步。
然而,我们也同时认识到,在基层宗教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影响人们对宗教的理解和感受,会影响到宗教的发展和推广。
本文将就基层宗教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 传统模式运行的僵化性一些地区的基层宗教组织在存在多方面压力的情况下,依旧采取传统管理模式。
这种管理模式下,基层宗教工作只被视为一个工作的任务,而不是一项对于信仰和实践的完整解释。
这就导致了宗教组织在传统方式下运行的僵化性。
这个问题的最终结果是难以吸引新的信徒加入,也让年轻人对于传统宗教的理解感到困难。
二. 民族和界限在一些地方,围绕着“自己的”信仰而形成的群体和个人存在着一种感觉。
这种感觉导致了许多宗教社区在连接和传达上面的难度。
这是因为在宗教团体中存在着种族和地理的限制。
这实际上与宗教信仰相违背,因为宗教信仰是普遍的,人人平等的。
重要的是要保持开放和尊重多元宗教。
三. 信仰的匮乏在某些地方,宗教活动在地方政府的干预下进行。
因为这种原因,宗教活动受到很大的限制和审查。
这限制了信徒活动的自由性和独立性。
此外,几乎没有适当的教育和教学资源来支持宗教工作,因此在一些地方信仰的匮乏也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这样的结果是宗教组织不能吸引到足够数量的信徒,也不能在社会上有足够的影响力。
四. 宣传和交流在一些地方,宗教组织很难和公众进行有效的交流。
这是因为宗教组织缺乏一个现代广告和宣传的手段。
很多地方的教徒很难获得关于宗教组织的信息,也很难保持与其他信徒的沟通和联系。
这样的宣传和交流的缺乏是一个实际的问题,尤其是在那些思想从众和缺乏教育的地区。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该首先认识到存在基层宗教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努力解决这些问题。
加强开放和多元化的宗教理解,提高宗教教育的水平、完善现代化的宣传和交流手段,加强管理现代化和普遍化,这些都可以帮助我们解决基层宗教工作存在的问题。
浅谈基层宗教工作的难点及对策思考
浅谈基层宗教工作的难点及对策思考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中有着重要地位;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政府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认真领会和贯彻江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切实解决当前基层宗教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仅是基层宗教工作干部的强烈呼声,也是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必然要求。
一、当前基层宗教工作的难点。
近几年来,我党在宗教工作上进行了拨乱反正,制定了一系列正确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应该说当前宗教工作的形势总的是好的,宗教领域是基本稳定的。
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基层宗教工作变得日益复杂,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越来越多。
正视和解决好这些困难和问题,有利于推动宗教工作顺利开展,否则就会给宗教工作带来不良的影响和不必要的损失。
从宗教工作实践来看,当前,基层宗教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思想认识难到位。
宗教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具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等特点。
党中央对宗教工作历来高度重视,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把宗教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把它作为全党、全局的重要工作来认识和对待,然而,在基层宗教工作中,一些部门、乡镇、村的领导和干部对宗教工作还存在不少模糊的认识。
主要表现在:一是认为宗教是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的东西,把宗教与迷信混为一谈,视宗教如洪水猛兽,把信教群众当作异已力量,对信教群众采取不尊重和歧视的态度,对宗教方面出现的问题采取简单粗暴的处理方式,自觉不自觉地损害信教群众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二是认为各种宗教都劝人行善,信仰宗教是公民个人的私事,且本地区也未曾发生过大的宗教问题。
因而对宗教的迅猛发展视而不见,对宗教事务放任不管,对宗教工作很少过问;三是认为“宗教无小事”,但也出不了大事,现在经济工作都忙不过来,哪有时间去管宗教;四是认为宗教工作是上级抓的事,是宗教事务部门的事,抓得好无功劳,抓得紧怕信教群众有意见,可谓,“吃力不讨好”,真要出了问题,可以找宗教事务部门来解决。
加强基层宗教事务管理的几点建议
“加强创新宗教事务管理”征文加强基层宗教事务管理的几点建议宗教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基层宗教工作是宗教工作的基础,加强基层宗教事务管理,对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基层宗教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1、机构体制不顺,执法主体资格不明。
09年县级机构改革后,我省还有一部分的县级宗教部门与统战部合署办公,并设为内设机构,未列入政府行政序列,执法工作主体资格得不到落实,与国家依法行政相关法规不相适应。
2、基层网络不健全。
宗教工作重点在基层,但当前乡镇一级宗教工作力量薄弱,工作机制和工作网络落实不到位,尤其是村一级。
从我县的实际看,“三级网络、二级责任制”虽已初步形成,但尚存在不够健全的问题。
各乡镇党委虽都配备了兼职统战委员分管宗教工作,但统战委员变动较快,且是兼职职位,主职工作任务重、工作忙,难以有足够的时间去开展好宗教管理工作。
在干部考核指标中,宗教工作占的比重较小,对考核结果几乎没有什么影响,使得宗教工作难以摆上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长效管理机制难以形成。
3、信教队伍素质低。
我县目前现有的宗教教职人员除少数具有较高宗教文化素养外,有相当一部分宗教教职人员自身宗教学识水平不高,难以引导信众,宗教教职人员总体素质亟待提高。
4、行政执法难实施。
随着《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的相继实施,对执法工作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但由于宗教部门执法手段不完备,有法难依、有法难究的现象突出,特别在执法过程中调查取证、行政处罚上缺乏强制措施,以致一些宗教问题迟迟难以解决。
二、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的几点建议1、切实加强县级宗教工作执法主体建设。
进一步理顺宗教部门机构设置,民族宗教部门独立设置,列入政府序列,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单列,确保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以便有效履行依法行政职能,为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夯实基础。
2、健全网络,落实责任,完善基层宗教工作机制。
民间信仰工作当前存在的困难和建议
民间信仰工作当前存在的困难和建议干这行这么久,今天分享点民间信仰工作的经验。
这民间信仰工作啊,真不是那么好做,存在不少困难呢。
首先,就是大众认知这块儿让人头疼。
好多人对民间信仰的理解那是千奇百怪。
我就碰到过这样的事儿,有次去一个地方做调研,和村民聊民间信仰。
他们觉得只要是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就是好的,哪管什么科学不科学。
像有些村民生病不去医院,反倒去求神拜佛。
我想跟他们解释明白,民间信仰和封建迷信之间的区别,可真难啊。
我觉得这是因为长久以来传统观念根深蒂固,要改变真需要下大力气。
再一个呢,民间信仰的形式太过繁杂。
啥样的形式都有,每个地区又不一样。
就拿祭祀来说吧,北方有北方的祭祀方式,南方又有南方的特点。
管理起来很不方便。
我之前在做一个民间信仰场所治理工作的时候啊,就搞得焦头烂额。
这儿一个情况,那儿一个情况。
而且不同的民间信仰几乎没有统一的标准衡量什么是合规的,什么是不合规的。
还有啊,这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想依法依规办事都有点找不到准确依据。
市场上有些商家利用民间信仰做一些商业炒作等不正当行为,但因为法规不明确找不到很好的整治办法。
那针对这些困难,我也有几点建议。
我觉得教育宣传这块儿真得加强。
不能只靠我们自己嘴皮子说,可以联合学校、社区等,多搞一些讲座或者活动。
就像现在宣传垃圾分类一样,多宣传民间信仰应该是什么样的存在。
对于大众认知方面肯定有帮助。
然后呢,就是要尝试对民间信仰进行分类整理。
研究不同的类别,找出一些主流的、积极健康的,鼓励发展,对于一些掺杂迷信或者不良思想的,逐步引导改变。
这就好比把一群羊进行分圈管理,虽然麻烦,但整理清楚之后就好管理了。
哦对了还有,我感觉上面说到法律法规的完善,这是需要我们从业者多收集实际的问题案例,然后反馈给相关部门。
相关部门也可以研究一下其他国家在民间信仰管理方面的法律经验啥的。
我知道我这些建议可能不是特别全面,毕竟这民间信仰工作太复杂了。
但是互相交流下也好,也希望大家以后在做这方面工作的时候能轻松点啊。
基层宗教存在问题及建议
基层宗教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组成部分,事关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
然而,当前我国基层宗教工作面临着许多问题,如宗教极端主义、邪教组织等问题较为突出,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因此,加强和创新基层宗教工作已成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 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基层宗教工作正确方向。
要加强对宗教事务的引导和管理,坚决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和恐怖主义等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2. 加强法治建设,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
要加强宗教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3. 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构建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
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其在基层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4. 提高宗教工作干部队伍素质,增强其服务意识和能力。
要加强对宗教干部的培养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养和专业水平,使其更好地服务于信教群众。
总之,加强和创新基层宗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只有通过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法治建设、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提高宗教工作干部队伍素质等方面入手,才能切实做好基层宗教工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积极贡献。
基层宗教工作建议
基层宗教工作建议基层宗教工作是指在乡村、社区或小型组织中进行的宗教活动和服务。
在中国,基层宗教工作对于宗教信仰者的精神生活和社区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这样一个多元宗教的社会中,如何做好基层宗教工作,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促进社会和谐,是一个重要而复杂的课题。
本文将就基层宗教工作的现状和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基层宗教工作的现状和问题1. 缺乏标准化管理和规范。
由于基层宗教工作的特殊性,很多地区缺乏统一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导致一些不规范的宗教活动和组织越来越多,并且一些不法分子也会趁机散布谣言,破坏社会秩序。
2. 缺乏宗教人才。
在一些农村地区,由于宗教知识的传承渠道不畅,导致缺乏宗教专业人才,基层宗教工作者的素质和水平参差不齐,影响了宗教活动的质量和深度。
3. 缺乏资金支持。
一些基层宗教团体由于资金匮乏,很难开展一些必要的活动和服务,导致基层宗教活动的覆盖范围和质量都受到限制。
以上问题对于基层宗教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发展构成了一定的障碍。
二、建议1. 加强宗教管理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的基层宗教管理制度,明确宗教团体的组织结构、管理权限和职责,落实宗教活动的证照管理制度,规范宗教活动的举办和管理。
2. 加强宗教人才培养。
加大对基层宗教工作者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宗教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引导他们更好地开展宗教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3. 加强资金支持。
政府和社会应该加大对基层宗教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鼓励社会组织、民间力量参与到基层宗教服务中来,为宗教活动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4. 促进宗教团体参与社会服务。
鼓励宗教团体积极参与社会救助、扶贫等社会服务工作,发挥他们在社区建设和精神慰藉方面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 增强对宗教活动的监督管理。
建立多方参与的宗教活动监督机制,加强对基层宗教活动的监督管理,及时制止一些违法乱纪的宗教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做好基层宗教工作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课题,需要政府、社会组织以及宗教团体本身的共同努力和协作。
加强广西基层宗教工作建设的探讨
加强广西基层宗教工作建设的探讨近年来,广西基层宗教工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其他地区相比,依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
为了进一步加强广西基层宗教工作建设,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加强宗教干部队伍建设。
宗教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直接受制于宗教干部的素质和业务能力。
要加强对宗教干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宗教知识和理论水平,增强宗教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
要聚焦宗教工作的特点和实际需求,选拔和培养一批熟悉宗教知识、通晓宗教文化,且能够有效工作的宗教干部。
加大对宗教场所建设的投入力度。
宗教场所是宗教活动的重要载体,同时也是展示宗教文化和传统的重要窗口。
加强宗教场所的建设,不仅是提升基层宗教工作的基础条件,也是提高宗教活动的品质和形象的重要手段。
要加大财政投入,改善宗教场所的硬件设施,注重提升宗教场所的功能性、舒适度和安全性。
还应注重加强宗教场所的文化内涵建设,组织丰富多样的宗教文化活动,提升宗教场所的文化价值。
加强宗教社会服务的开展。
宗教是社会的一部分,宗教工作也应当更加注重宗教在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要开展各种形式的宗教社会服务活动,满足广大信教群众的日常生活需求。
可以组织举办义诊活动,提供身心健康的服务;开展帮扶活动,关心孤寡老人和贫困人群;传播正能量,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等。
通过开展这些活动,进一步增强宗教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拉近宗教与社会之间的距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宗教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和落实。
宗教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宗教工作既要充分尊重宗教信仰自由,又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
要加强对宗教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帮助广大信教群众了解国家的立场和政策,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要加强对宗教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惩处,严厉打击涉及利用宗教信仰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通过加强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和落实,维护宗教活动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
加强广西基层宗教工作建设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过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通过加强宗教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对宗教场所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强宗教社会服务的开展以及加强宗教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可以进一步提升基层宗教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促进宗教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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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基层宗教工作的难点及对策思考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中有着重要地位;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政府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认真领会和贯彻江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切实解决当前基层宗教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仅是基层宗教工作干部的强烈呼声,也是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必然要求。
一、当前基层宗教工作的难点。
近几年来,我党在宗教工作上进行了拨乱反正,制定了一系列正确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应该说当前宗教工作的形势总的是好的,宗教领域是基本稳定的。
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基层宗教工作变得日益复杂,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越来越多。
正视和解决好这些困难和问题,有利于推动宗教工作顺利开展,否则就会给宗教工作带来不良的影响和不必要的损失。
从宗教工作实践来看,当前,基层宗教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思想认识难到位。
宗教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具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等特点。
党中央对宗教工作历来高度重视,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把宗教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把它作为全党、全局的重要工作来认识和对待,然而,在基层宗教工作中,一些部门、乡镇、村的领导和干部对宗教工作还存在不少模糊的认识。
主要表现在:一是认为宗教是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的东西,把宗教与迷信混为一谈,视宗教如洪水猛兽,把信教群众当作异已力量,对信教群众采取不尊重和歧视的态度,对宗教方面出现的问题采取简单粗暴的处理方式,自觉不自觉地损害信教群众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二是认为各种宗教都劝人行善,信仰宗教是公民个人的私事,且本地区也未曾发生过大的宗教问题。
因而对宗教的迅猛发展视而不见,对宗教事务放任不管,对宗教工作很少过问;三是认为“宗教无小事”,但也出不了大事,现在经济工作都忙不过来,哪有时间去管宗教;四是认为宗教工作是上级抓的事,是宗教事务部门的事,抓得好无功劳,抓得紧怕信教群众有意见,可谓,“吃力不讨好”,真要出了问题,可以找宗教事务部门来解决。
一句话“上热下冷”上级把宗教工作当作事关大局的要事,可一些基层的同志却把宗教工作当作无关紧要,可抓可不抓的事。
(二)基层网络难建立,近几年,中央再三强调,宗教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基层。
要落实区、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建立健全乡、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切实解决基层宗教工作无人管、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现象。
尽管中央和上级对此事强调了多年,市区领导在有关会议上也反复强调,但不少地方乡、村两级工作责任制仍难以建立。
究其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乡镇(街道)虽有统战干部分管宗教工作,但统战干部变动快,有法律法规没有赋予乡镇、街道多大的权力和明确的职责,无法进行依法管理,工作中有难言之隐;再则宗教工作多在星期天,要牺牲双休日,家属有意见,单位无补贴,只要不出大的事情,乡镇统战干部也不愿多管。
因此,不少乡镇(街道)看似有人负责宗教工作,但大多数地方都处于失管状态。
二是村级宗教管理工作更加薄弱,一些乡镇(街道)对村党支部,村委会在宗教管理上没作具体规定,平时乡镇(街道)对村级干部在宗教政策法规方面培训甚少,没有把宗教管理工作纳入村干部的考核范围,“三不”现象在村一级表现尤为突出。
(三)行政执法难实行。
近几年来,国家、重庆市陆续出台了一些宗教方面的政策法规,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为确保宗教活动依法健康有序开展和宗教领域的社会稳定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从基层宗教工作的实践来看,现行的宗教法规大多操作性不强,基层宗教工作部门为宗教法规难于实施而叹息不止。
具体执法难点有这样几个方面:一是有些宗教部门执法主体不到位。
宗教部门执法人员少,执法条件差,执法工作没有形成应有的威力;二是执法手段不完备。
现行的宗教法规还存在许多空白点,不少宗教上的问题还存在无法可依、有法难究的现象,特别是在非法宗教活动场所的调查取证、处罚取缔上,还缺乏强制性的措施,对非法传道、非法宗教活动的制裁上,也缺乏一定的力度,以致宗教问题越积越多,非法宗教活动愈益猖獗;三是执法体制未理顺。
多数村级基层组织在宗教管理上有责无权,难以实施依法管理;各宗教内部教规自成一体,涵盖人、财、物管理的各个方面,宗教工作部门因法律未赋予对宗教团体和场所在人、财、物方面的管理职权而难于对其实施有效管理,致使一些宗教团体和场所的负责人目无政府、我行我素,造成一些宗教团体和场所内部搞纷争而政府难以解决的尴尬局面;四是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法律监督力度不大,尽管这几年各级宗教部门通过多种途径努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法规,但多数地方均未列入公民普法的内容范围,加上由于思想认识上的原因,宗教政策法规还没有形成象计划生育、土地管理、城市建设等法律法规那样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相当一部分干部群众的宗教政策法律意识还很淡薄;而作为法律监督部门,近几年在对宗教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督查上,也没有多大的动作。
(四)矛盾纠纷难解决。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
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异常复杂,基层宗教部门在处理这些矛盾纠纷中耗精力、费时间、压力大,且往往一时难以奏效。
如:在落实宗教房地产政策遗留问题方面;在制止宗教自身的世俗化、功利化倾向方面;在协调原教派问题方面;在教育、转化和瓦解天主教地下势力方面;在解决宗教界内部不团结、闹派性、搞纷争问题方面;在处理宗教场所负责人违规违法违纪方面;在清理整治非法建造寺观教堂和合理布局宗教活动场所方面,等等。
分析这些方面的矛盾纠纷,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处置不当或被人利用,容易引发和酿成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二是处理不妥会影响党群、干群关系;三是多数矛盾纠纷是宗教教职人员或代表人物之间的权力、名位之争,他们中有的政治思想素质不高,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四是靠现行政策法规难以处理,需要利用宗教内部规章和依靠上级宗教团体的协助才能解决;五是有的矛盾纠纷不及时解决,容易在面上蔓延,有的处理过后容易出现反弹;六是单靠宗教部门难以解决,需要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管齐下的手段;七是大量矛盾纠纷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要通过思想教育的方法,做好宗教界代表人物的工作,必要时也要做好信徒的工作;八是在处理矛盾纠纷中,要做到急不得、慢不得、重不得、轻不得、硬不得、软不得、近不得、远不得,掌握好火候、尺度和时机。
总之,“宗教无小事“,小事处理不好会演变成大事,会影响一方平安和社会稳定。
(五)工作合力难形成。
由于宗教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社会现象,宗教活动和宗教事务涉及社会方方面面,信教群众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
因此,宗教工作需要统战、公安、宗教、土管、城建、综治、组织、宣传、科技、文化、教育、新闻出版等社会各界齐抓共管才能做好。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基层宗教部门孤军作战的现象非常突出,一些相关部门因宗教工作比较复杂、敏感而尽量回避、推诿,生怕引火烧身和承担责任,致使一些本该其它部门处理的事也推到势单力薄的宗教部门身上,一些本可以通过几个部门配合抓好的事而长久得不到妥善解决,由此导致宗教工作难以顺利开展,从而引起了信教群众和宗教界的强烈不满。
二、解决当前基层宗教工作难点的几点建议及思考。
宗教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
如何面对新问题,研究新措施,采取新对策,正视困难,对症下药,切实解决当前基层宗教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是宗教工作的一项迫切任务,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值得重视和思考的大问题。
(一)加大宗教理论和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
切实提高全党全社会对宗教工作的认识。
宗教有其发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等特点,有具体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做好宗教工作,关系到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推进两个文明建设,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关系到我国的对外关系。
全党同志必须从保证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政治高度观察和处理宗教问题,充分认识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首先,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把握宗教的规律、特点、政策法规和宗教工作的地位、作用,增强工作主动性,减少工作盲目性,要经常分析本地区宗教工作的新形势、新问题,切实解决宗教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宗教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维护宗教领域的稳定;其次,各级党委、政府要舍得花本钱、下力气,象抓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的政策法规宣传一样,抓好宗教政策法规的普法宣传,使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第三,要加强宗教政策法规的培训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培训任务,使基层宗教干部不但提高了认识,也增强了驾驭宗教工作的能力;第四,宣传、文化、科技、教育等部门要加强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培养科学精神,努力形成全社会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舆论氛围,弱化宗教的负面影响。
总之,要采取刚性措施,切实解决宗教工作“上热下冷”问题,使宗教工作和其它工作一样,得到全党全社会的高度重视,(二)加强宗教工作网络建设,全面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制。
宗教工作面广量大,政策性强,具有特殊的复杂性。
当前,要下大决心,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区级宗教工作机构势单力薄问题、为宗教部门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经费、用车等条件;要完善宗教法律法规,从法律上明确区级有关部门、乡村组织在宗教管理上的职权和责任,制定和签订乡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
建立区级部门、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管理网络,把宗教工作列人区、乡、村三级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并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要坚持宗教工作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哪一级出事,追究哪一级主要领导和分管人员的责任。
通过健全网络,强化责任,形成上下左右联动、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切实解决基层宗教工作无人管、不愿管、不敢管及区级宗教部门孤军作战而其它有关部门遇事回避、推诿和不负责任的现象。
(三)加强宗教法制建设,强化宗教执法工作。
要顺应形势,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宗教政策法规。
要加强调查研究,适时调整、充实政策法规内容,增强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对损害宗教界合法权益、扰乱宗教活动场所正常秩序和从事非法违法宗教活动以及干扰政府公务等行为,要加大惩治的力度,体现法律的权威。
同时,要强化执法监督工作,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反宗教法律法规的现象,各级人大要敢于批评、敢于追究,新闻舆论部门要敢于曝光,使宗教执法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抓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
一要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培训。
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宗教学识修养,促使他们顾大局、识大体、懂政策、讲法律;二要重视加强宗教团体建设。
未成立宗教团体的地方要尽快成立,已成立的要帮助他们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确保宗教团体和政府联系、团结、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上级宗教团体要加强对下一级宗教团体工作上的帮助指导;三要始终不渝、坚持不懈地抓好中青年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