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工作总体技术方案(2015年版V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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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

总体技术方案

(2015年1月修订)

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月

修订记录

注:修订记录是指在2014年《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总体技术方案》(交办公路[2014]112号)及补充技术要求(交办公路[2014]205号)的基础上修订的内容。

目录

第一章概述 (1)

1.1背景 (1)

1.2实施目标 (2)

1.3适用范围 (2)

1.4方案主要内容 (2)

1.5编制依据 (3)

第二章全国ETC运行现状 (4)

2.1全国ETC建设及客服发展情况 (4)

2.22014年度全国联网运行概况 (5)

2.32015年待联网省份概况 (7)

第三章联网技术方案 (9)

3.1联网总体架构 (9)

3.1.1收费公路联网结算管理中心(国家中心) (9)

3.1.2省(区、市)联网电子收费结算管理中心(省中心) (10)

3.1.3国家中心系统功能框架 (11)

3.1.4跨省(区、市)数据交互 (14)

3.2联网运营基本规则 (15)

3.3清分结算方案 (16)

3.3.1涉及范围 (16)

3.3.2参与对象 (16)

3.3.3总体原则 (16)

3.3.4清分处理 (19)

3.3.5争议交易处理 (20)

3.3.6结算处理 (21)

3.3.7用户状态名单管理 (22)

3.4客户服务方案 (22)

3.4.1基本规则 (22)

3.4.2发行管理要求 (23)

3.4.3跨省(区、市)投诉处理机制 (24)

3.4.4全国ETC联网服务网站 (24)

3.5数据传输 (26)

3.5.1通信链路建立 (26)

3.5.2数据传输中间件 (27)

3.5.3传输安全 (27)

3.6系统信息安全保障 (28)

3.7车道系统业务处理流程 (29)

3.7.1基本要求 (29)

3.7.2ETC车道系统 (32)

3.7.3MTC非现金支付车道 (37)

3.8省(区、市)界站方案 (38)

3.8.1共建站配置方案 (38)

3.8.2省(区、市)界站ETC车道监测评价方案 (39)

3.9时钟同步机制 (45)

3.10省内二义性路径标识方案 (45)

3.10.1用户卡标识文件选择和数据定义 (45)

3.10.2OBU标识文件选择和数据定义 (46)

3.11用户卡、ESAM卡文件结构及数据定义 (46)

3.11.1用户卡文件结构说明 (46)

3.11.2OBE-SAM文件结构说明 (48)

第四章联网实施方案 (50)

4.1基本原则 (50)

4.2实施方案 (50)

4.3进度计划 (51)

4.4已联网14省市的配合工作 (51)

第五章联网测试 (53)

第六章投资估算 (54)

附录:1、《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参与方间接口设计》

2、《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省(区、市)际共建收费站串口通讯协

议》

3、《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省(区、市)界站ETC车道监测评价系

统参与方设计接口》

4、《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用户卡、ESAM文件结构和数据定义》

5、《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14省市联网相关供应商参考名录》

第一章概述

1.1背景

2007年京津冀、长三角两个片区电子收费(包括电子不停车收费专用和人工半自动非现金收费,以下简称“ETC”)联网示范工程的实施以及《电子收费专用短程通信》(GB/T 20851-2007)系列国家标准、《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原交通部2007年第35号公告)、《收费公路联网电子停车收费技术要求》(交通运输部2011年第13号公告)的相继颁布,开创了我国全面实施高速公路联网ETC收费的新局面。京津冀、长三角区域高速公路ETC联网给用户提供了更便捷的跨省(区、市)通行与清算服务,同时也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发展,其社会效益有目共睹。

而对于ETC发展现阶段,提升ETC联网服务质量,实现全国ETC联网,将成为高速公路运行管理与服务领域面临的重要课题;是高速公路网络化运营管理的客观需要和广大公众跨区流动的实际需求;是国务院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和“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要求;是践行群众路线教育,从政治高度、全局高度、战略高度,统一思想、为民务实的成果;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树立服务型行业和落实为民、利民、便民实事的重要举措;是集中力量加快推进“四个交通”发展,努力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的重要体现。

2014年3月7日,交通运输部下发《关于开展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4]64号),正式启动全国高速公路ETC的联网工作。6月份,部下发了《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总体技术方案》(交公路发[2014]112号),在部公路局的领导下,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以下简称部路网中心)联合部公路院、首发集团组成联网工作组,与14省市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力推进,于2014年12月26日实现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南、陕西等14省(市)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的联网试运行,全国ETC联网迈出关键一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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