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民生档案建设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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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民生档案建设的思考

加快推进民生建设,使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是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要求,也是档案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方向。近年来,各级档案部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做好档案工作,积极为党委、政府和社会提供服务,为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的作用。

一、民生档案的界定和作用

孙中山先生说:“民生就是人民的生活,社会的生存,国民的生计,群众的生命。”我国从平反冤假错案大量查阅档案,到落实知青工龄,再到完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档案都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档案工作与民生息息相关。广义的民生档案包括各类与民生有关的专门档案,即与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相关的所有档案。狭义的民生档案则是指与教育、就业、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稳定等方面紧密相关的档案。民生档案具有重要的原始性、基础性、凭证性特征,在服务民生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加强民生档案建设对于档案馆以服务民生为重点,不断探索和创新民生档案管理的机制和体制,加大档案服务民生的力度和广度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性。不断丰富档案工作服务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容和手段,积极探索档案服务民生的新途径和新方法,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利用档案的需要,使档案工作服务更多地体现在维护民权、改善民生上来,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提供丰富的档案信息资源,对于促进社会和谐,加快档案事业的发展都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临沧市民生档案资源构成

从民生档案的形成单位来看,临沧市、县、区民生档案资源储备主要包括五部分。一是劳动、民政、教育、卫生、计划生育、房屋管理等主要涉及民生职能部门形成的民生档案。二是农村形成的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土地承包(延包、流转)档案、山林权属档案、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宅基地档案、集体资产处理档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档案、农村养老保险档案、农村税费改革档案、农村换届选举档案等。三是基层单位,如社区居委会形成的低保及困难家庭、失业人员、特殊群体(老龄、助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业介绍档案及企业职工(失业、退休人员)档案等。四是市、县、区国家综合档案馆保管的婚姻、招工、知青、公证、房产等民生档案。五是其他社会组织保管的企业职工档案等涉及民生的档案。

三、民生档案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从临沧市总体来看,民生档案在收集、整理、保管、信息化方面正在逐步规范,利用效果日益明显。但行业主管部门对民生档案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民生档案还存在界定不清晰,制度不健全、整理不规范、管理不集中等问题,民生档案量大、利用频繁的特点也给管理带来了难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民生档案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近年来,《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等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为民生档案的规范管理奠定了基础,但尚不能覆盖民生档案的所有领域。因缺乏相关的标准,有的单位未将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材料纳入档案管理范围,没有经过系统整理;有的单位和部门自行设计民生档案整理方法,未考

虑档案的专业要求,档案标准化程度较低。同时,《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等早些年制发的业务标准已不能完全反映和解决现代社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民生档案形成主体多样、档案管理分散。一方面,部分民生档案分散保存,未按时移交单位档案室集中管理。另一方面,由于民生档案形成主体的多样性,致使同一种类档案分散保存在不同单位。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包括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这些部门都会形成保管一定数量的婚姻档案。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政府机构在不断调整,民生档案管理分散使得许多当事人往往不知到何处查阅本人档案而跑冤枉路。

四、加强民生档案建设的思考

(一)加强调研,做好民生档案工作。民生档案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深入有关行业和部门,加强对民生档案的调查研究,建立民生档案资源数据库。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把民生档案工作列入当地党委和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加强与劳动、民政、教育、卫生等涉及民生的主管部门的协作,联手推动各领域的民生档案工作;要加强对各社区、行政村等单位民生档案的建档管理和利用服务的有效监管,形成一个由党委、政府领导、涉及民生的主管部门各负其责、档案部门依法监管的合力,推动民生档案工作健康发展的良性机制。

(二)建立健全民生档案管理的法规制度体系。民生档案源于不同的行业和部门,种类繁多,内容丰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研究,联合制发或修订关于民生档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完善民生档案管理的法规和制度体系;各单位要严格规范民生档案归档制度,各级档案局要以实施国家档案局8号令为契机,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民生档案工作的意见要求,从源头抓起,推进依法管理民生档案工作的进程。

(三)整合民生档案资源,建立完整的民生档案资源体系。涉及民生的部门要把民生档案作为本单位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档案管理体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级档案馆应积极调整馆藏档案收集范围,在收集保管民生档案资源方面发挥主渠道作用。对专业性强,受各种因素制约难以按时移交进馆的民生档案,可通过目录移交、电子文件接收、全文数字化等方式,实现民生档案信息数据的集中统一管理。通过档案实体和信息数据两种方式的整合,改变民生档案的分散状态,最大限度地实现民生档案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

(四)优先对民生档案进行数字化,提高档案利用效率。各级档案馆要根据《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云南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民生档案利用制度,简化利用程序,加大数字化力度,在保护公民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为公民获取民生档案信息提供便利。为解决民生档案查找不方便、不快捷的问题,充分发挥民生档案资源的最大效用,要利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优先对婚姻、招工、知青等利用频繁的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以提高服务民生的效率。

(五)积极推动相关行业、部门及时向社会提供民生档案信息。民生档案产生于不同行业和部门,民生档案资源的全面整合和有效利用还需要一个过程。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行政管理职能,主动与相关行业、部门加强协商和沟通,及时制定和调整相关政策,努力推动相关行业、部门向社会提供民生档案信息,为建立广泛、完整的档案服务体系,推进民生档案信息共享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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