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管理办法及员工自有车辆补贴标准实施条例(定稿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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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安迪生测量有限公司文件

成安字【2013】号

关于贯彻执行总公司

《公司车辆管理办法及员工自有车辆补贴标准》(试行)司办发(2013)4号文件的补充条例公司各部门:

为了妥善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并认真贯彻落实总公司《司办发[2013]4号》文件精神,鼓励员工自己购车,并确保高效、安全使用车辆,减少经费支出,经公司领导研究,结合安迪生公司的现状,特制定本补充条例。

一、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1、总经办统一负责公司车辆的证照、保险、验车、牌照、稽核、维修监管、清洁检查、临时调派协调等各项管理工作。

2、总经办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部车辆状况,若有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及要求的,有权酌情扣除100—1000元的车辆年费用额度。若有屡次违反的部门,总经办有权上报公司领导,收回车辆管理权。

3、各部门使用车辆实行费用包干核算制,管理和控制办法各部自行负责。

4、所有可能驾驶公司车辆的员工应与公司签订《车辆安全责任书》,见附件。

5、各部门所使用的车辆费用核算额度标准为24000元/年/辆,包含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洗车费、保养费、维修费、年审和保险费等所有费用。以上费用核销时,由总经办负责登记核算费用累计,报销时单独票据粘贴。因公外出成都市大辖区范围外的过路费、油费可单独按实报销,不在核算范围之内。

6、各部车辆费用与各部的团队建设费用挂钩。实际使用费用有节余的,节余部分直接转入团队建设费,超出的部分,由部门团队费用进行调节,即扣发团对建设费。总经办直接管理的车辆不适用本规定。

7、若因各种原因,无法有效管理本部门车辆的部门,可将车辆交还公司,由总经办管理;以后公务用车与其它无车部门用车流程一样,向总经办提交申请,走用车申请流程程序。

8、若根据需要和可能临时征用部门车辆的,公司将根据情况补贴部门车辆实际油费。

9、车辆因特殊情况公车私用的,费用自理,引发的各种交通、安全责任自负,与公司无关。

二、员工自有车辆管理办法:

1、凡公司员工合法拥有、且自己能合法使用的车辆,均可按《员工自有车辆补贴标准》填写《员工自有车辆补贴申请表》,通过备案、审批申请补贴。申请程序完毕后次月生效。

2、凡是申请了补贴的员工车辆,补贴方式以公司固定的加油站油卡每月固定时间段充值的方式体现。若因职务或岗位变动,从职务或岗位变动次月起调整补贴额度。若补贴人员在服务期内,由公司或个人提出终止劳动合作关系的,则补贴自动取消。

3、凡是申请了车辆补贴的员工,应随时保证车况良好,且每天驾车上下班和满足自己外出办事需求。

4、总经办对员工自有车辆无调配权限,但有核查管理权力。

5、凡申请了补贴的员工,在成都市辖区范围内外出办事不得再申请用公用车辆(因公接待等除外),也不得再报成都市辖区范围内产生的过路过桥费、油费、公交费、汽车费、出租车费等。因公外出成都市大辖区范围外的过路费、油费可单独按实报销。

三、附则

1、本条例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2、本条例从2013年12月1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条例有冲突的,以本条例为准。

四、附件

附件一:《员工自有车辆补贴标准及要求》

附件二:《公司车辆分配方案及其它要求》

附件三:《用车申请表》

附件四:《员工自有车辆补贴申请表》

附件五:《驾驶员安全责任书》

附件六:《车辆使用全责任书》(部门)

附件七:《公司车辆费用登记表》

附件八:《车辆定期检查记录》

附件九:《车辆行驶记录表》

成都安迪生测量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车辆管理补充条例

抄送:公司领导公司各部门

成都安迪生测量有限公司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印

共印1份

员工自有车辆补贴标准及要求

一、补贴标准

档次级别范围月补贴标准(元/月·人车)

1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参照集团文件执行

2 部长级1200-1500元/月

3 副部长级1000-1200元/月

4 部门主管、部长助理级600-800元/月

5 员工级300-600元/月

二、要求

1、符合车辆补贴条件(范围)的公司员工,需由本人事先提出车辆补贴申请,

同时提交《员工自由车辆补贴申请表》、本人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原件及

复印件,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并签字后,提交总经办审批,呈报总经理

批准后,方可享受车辆补贴。备案资料有变更的,应主动及时到总经办更新备案。2、享受补贴车辆应购买车辆强制险、商业险(乘客座位险),各项费用由员工自

行支付。在使用期间,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一切责任也应由员工个人承担。

3、总经办将不定期对享受补贴的车辆人员进行抽查,若发现有驾驶证过期或被

吊销、未办理年检相关手续、超出车辆使用年限以及保险过期等,总经办将有权

取消车辆补贴资格。因违反管理制度及要求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员工自行承担。4、享受车辆补贴驾驶自购车辆的公司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和

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并自行承担交通安全责任。

5、本补贴标准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成都安迪生测量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公司车辆分配方案及其它要求

一、分配方案

车辆牌号管辖部门责任人

川A1HJ58 总经办张俊

川A D0P55 总经办张勇

川AE0329(中巴)总经办胡云贵川A 155LZ 质检部李建

川A 2X960 新产品研发部陶维龙

川A L442T 营销部程累

川A 129RN 采购部、泵组刘超

二、其它要求

1、分配到各部的公司车辆由各部责任人自己管理。包括车辆的保养、维修、清洁、按要求填写行使记录等。

2、总经办统一负责公司车辆的证照、保险、验车、牌照、稽核、维修监管、清洁检查、临时调派协调等各项管理工作。

3、在试行期间,总经办有权对公司所有车辆进行重新调配的权力。

4、负责人必须随时保证车辆的清洁、完好,保持车况在良好状态。

5、总经办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部车辆状况,若有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及要求的,有权酌情扣除100—1000元的车辆年费用额度。若有屡次违反的部门,总经办有权上报公司领导,收回车辆管理权。

6、各部门所使用的车辆实行费用包干制,费用核算额度标准为24000元/年/辆,包含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洗车费、保养费、维修费、年审和保险费等所有费用。以上费用核销时,由总经办负责登记核算费用累计,报销时单独票据粘贴。因公外出成都市大辖区范围外的过路费、油费可单独按实报销,不在核算范围内。

7、未分配到车的部门有用车需求时,须提前填写用车申请表向总经办申请用车。

8、车辆分配方案可能会随公司的发展而调整,本方案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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