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的通知 .doc

合集下载

华北电力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2).doc

华北电力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2).doc

华北电力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华电校研〔2011〕16号)为了鼓励博士、硕士研究生认真做好学位论文,提高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培养和激励在学研究生的创新精神,促进高层次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积极为我校参加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创造条件,我校实行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制度,并对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导师进行表彰与奖励,特制订此办法.一、评选对象评选对象为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博士、硕士学位获得者(已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除外)。

论文全文及其摘要均应使用中文撰写。

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条件申请评优的博士学位论文的内容和成果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在论文工作中取得了创新性成果,达到国内同类学科领先水平或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作者基于论文核心内容的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科技成果奖励、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等方面高于学校的基本要求,且在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上取得突出成绩;2、论文材料翔实,写作规范,计算准确,推理严密,格式标准,文字表达流畅,图表清晰准确;3、论文受到同行评阅专家的高度评价,博士学位论文评分量化总平均分在90分以上,且其中“科研能力、论文创造性及工作量”单项分值要求在90分以上。

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条件申请评优的硕士学位论文内容和成果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论文选题涉及相关学科、专业中的重要问题,在国民经济建设中有较大的实用价值或理论意义;工程硕士论文选题面向专业领域的生产实际,解决生产实际问题;作者基于论文核心内容的研究成果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1)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际学术刊物上至少正式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

(2)获得校级一等奖及以上的科技成果奖励;(3)获得国家发明专利;2、论文材料翔实,写作规范,计算准确,推理严密,格式标准,文字表达流畅,图表清晰准确;3、论文受到同行评阅专家的一致好评,同行专家评价均在85分以上.四、评选办法与程序1、首先应由学位论文作者在提交论文答辩申请时,同时提交要求参加评选优秀的申请书。

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为了进一步培养我校硕士研究生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科研作风,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鼓励创新,表彰先进,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每年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活动。

一、评选原则科学公正、严格筛选。

二、评选标准1、论文选题属本学科的重要问题或来源于应用和现实问题,有较强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有所创新;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

2、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在本学科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3、论文表述清楚,层次分明,写作规范。

4、答辩委员会答辩成绩为优秀。

三、评选范围和名额在校全日制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均可参与评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每年不超过10篇。

四、评选程序1、个人申请。

参加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者在答辩两周前向本学科导师组提出申请,填写《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并向学院提交已经完成的学位论文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2、学位点所在学院(研究所)学术分委员会审议。

各学术分委员会根据答辩委员会答辩成绩对导师推荐论文进行审议,产生候选名单并报送研究生处。

3、校学术委员会审核。

校学术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数超过到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即为通过。

4、公示。

评选结果将公示7天。

对有争议或异议的硕士学位论文,将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复议。

五、评选结果异议处理1、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的论文存在剽窃、作假、失实、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等问题,可在入选论文名单公示之日起15天内,以书面方式向研究生处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

研究生处负责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严格保密。

2、对已获奖的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失实、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等问题,一经认定,取消“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称号并予以公布,其它事项按有关规定处理。

江西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江西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江西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为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教育质量,培养和激励硕士研究生的创新精神,促进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脱颖而出,同时也为我校推荐优秀硕士论文参加全省优秀硕士论文评选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二.评选标准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2.在科学理论、专业技术或研究方法上有创新,并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或国内同类学科领先水平,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和较好的应用前景。

3.论文体现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数据可靠,文笔通畅,表达准确,层次分明,图表规范。

4.写作要规范。

要有封面、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

正文的写作要符合规定的要求,引用文献要有注释,所列参考文献要全面,体现最新研究成果。

5.论文答辩成绩为优秀。

三.评选时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六月初开始,九月初结束。

四.评选范围和比例凡是我校应届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论文评议意见优秀或论文答辩成绩优秀均可参加评选。

优秀学位论文总数一般不超过应届毕研究生学位论文的10%。

五.评选程序1.各学院(部、中心)根据优秀论文评选办法,召开全体应届毕业生会议,公布评选原则、标准、时间、范围和比例。

2.根据"评选标准"由研究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或指导老师直接提名,填写"优秀学位论文申请表",各学院(部、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位论文的质量作出初评,并将初评的结果报送研究生处。

3.研究生处请校外专家评议小组匿名评审,评议小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最后评定优秀学位论文,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管领导)审批。

4.公布结果:评选结束后,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公布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及导师名单。

六.奖励办法学校对“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及其导师进行表彰和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励论文作者人民币500元、导师人民币300元。

重庆交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重庆交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重庆交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为培养和激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提高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决定开展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并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一)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应本着“科学、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筛选。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每年4月份评选一次,每次不超过10篇。

二、评选范围和标准(一)评选范围凡我校当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其学位论文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标准1.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申请人必须是第一作者;2.学位论文选题属学科前沿,一般应属国家和省部级科研课题,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 在理论或实践方面有创新性,成果突出;3.阅读广泛,综合分析能力强,了解本学科专业学术动态,主攻方向明确; 工作量较大; 写作条理清楚,层次分明;逻辑性强,文笔流畅,语法正确,学风严谨;4.学位论文答辩平均成绩在85分及以上。

三、评选程序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由各学院推荐,研究生部学位办组织专家对被推荐的硕士学位论文进行评审。

具体办法如下:(一)经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推荐,参加评选的硕士生填写“重庆交通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交所在学院办公室;(二)各学院根据学位办下达的推荐名额,根据上述评选标准初选出本院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三)学位办组织专家对推荐的论文及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学位论文获得者候选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投票表决,论文获得应到委员过半数同意视为通过;(五)公布入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和指导教师名单;如果发现入选论文有剽窃、作假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随时取消其资格,并对研究生及其导师做出相应的处理。

四、奖励(一)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表彰。

(二)学校对获得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及第一指导教师颁发奖金,具体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奖金600元,论文指导教师奖金300元。

奖金在学校学生奖励费中支出。

五、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由校学位办负责解释。

关于印发《北京科技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

关于印发《北京科技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

校发〔2019〕17号关于印发《北京科技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单位: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文件精神,激发研究生科研创新活力,发挥示范引领效应,着重提升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特制定《北京科技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3月27日— 1 —北京科技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文件精神,激发研究生科研创新活力,发挥示范引领效应,着重提升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工作遵循“以学位论文整体质量为核心,突出导师和培养单位的育人荐才作用,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三条评选工作与校学位委员会授予学位工作同步进行(一年评选两次)。

原则上,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篇数分别不超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所在学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数的5%和2%(按比例不足一篇的可推荐一篇)。

第二章评选基本标准第四条博士学位论文须参加校级匿名评审且初审同行评阅专家评审结果均为“A”。

第五条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应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发表学科、行业内认可的高水平期刊论文,或已取得具有潜在应用价值的成果。

各学位评定分委会可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制定相应评选标准。

第六条参加评选的论文应为评选工作所在学期申请学位— 2 —的研究生学位论文。

涉及“秘密”级别(含)以上的学位论文如需参评,由校涉密项目管理部门协助聘请涉密专家单独组织评选。

第三章评选程序及奖励办法第七条评选工作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组织。

具体流程如下:1.个人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学位论文作者,填写《北京科技大学优秀学位论文审批表》,并将有关材料提交至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学位评定分委会初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议并依据推优比例投票表决,将表决通过的名单及审批表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

河南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河科大研【2010】15号)

河南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河科大研【2010】15号)

河南科技大学文件河科大研…2010‟15号签发人:段广才
关于印发《河南科技大学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的通知
校属有关单位:
《河南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1-
河南科技大学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硕士学位论文质量不仅是衡量学位授予质量的核心指标,也是体现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志。

为了促进我校的学科建设,提高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评选条件
1.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中期检查成绩良好以上;
2. 学位论文文字重复比符合有关规定,且评阅成绩优良;
3. 在学研究成果突出。

第二条评选程序
1. 评选工作每年一次,各学院推荐指标由研究生处下拨,一般不超过本院当年申请硕士学位人数的15%;
2. 各学院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候选论文,被推荐者填写《河南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并报研究生处;
3. 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初评,初评结果一般不超过当年申请硕士学位人数的10%,初评结果公示一周,经主管校长审批后发文公布。

第三条奖励办法
学校对获奖论文作者进行表彰,颁发“河南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证书,并给予奖励。

第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学校原有规定停止执行。

第五条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2-
主题词:优秀硕士论文评选办法通知
河南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0年12月28日印发
-3-。

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

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

****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学位论文质量不仅是衡量学位授予质量的核心指标,也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志。

为了进一步培养我校硕士研究生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科研作风,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鼓励创新,表彰先进,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促进我校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评选原则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本着科学、公正、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每学年在春季和夏季毕业研究生中各评选一次,评选工作结合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工作进行。

第二条基本条件(一)论文选题跟踪学科前沿,有较强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二)论文内容翔实,推理严密,数据可靠,结论准确,层次分明,格式规范;(三)论文在科学理论、专门技术或研究方法上有所创新,达到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四)校优秀硕士论文申请者要有显著的科研能力,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论文发表申请者作为****大学研究生,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期刊上发表(或已录用)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自然科学类(包括理学,工学,医学三大学科门类):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并且至少有1篇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上或被SCI、EI、ISTP收录(需提交检索报告);人文社科类(包括经济学,文学,管理学,艺术学四大学科门类):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者有1篇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上或被SSCI、A&HCI、ISSHP、ISTP收录;增刊、医学类的综述文章不在认定范围之内(被索引论文除外)。

已录用论文需提供纸质正式录用通知和编辑部详细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2)科研获奖申请者作为主要获奖者,获市厅级以上科研奖励1项(含1项)以上(国家级奖励所有获奖人员,省部级一等奖前7名,省部级二等奖前5名,省部级三等奖前3名,市厅级前2名)。

(3)专利授权申请者获得发明专利或重要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含1项)以上。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doc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doc

黑大校发〔2017〕100号关于印发《黑龙江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的通知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经第十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由2017年6月23日校长办公会核准通过,现将《黑龙江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大学 2017年7月6日黑龙江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为进一步落实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工程,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强化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促进产出研究生教育的标志性成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应本着“客观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勿滥”的原则,保证优秀学位论文的质量。

二、评选对象参评学位论文应为上年9月到本年6月获得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非外语类学科专业的参评学位论文应以中文撰写,外语类学科专业的参评论文可以用中文或本学科专业外语撰写(须附详细中文摘要)。

三、评选时间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一般在每年6月份(上年9月和12月申请参评的学位论文与本年6月申请参评的学位论文一起评选)。

四、评选标准(一)学位论文的选题为本学科前沿课题,有较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并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实用价值,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来源于导师厅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横向课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来源于导师应用性课题、校外导师课题、校外实践基地需求项目或行业需求项目。

(二)学位论文能体现作者具有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好的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三)学位论文材料翔实,逻辑严密,数据可靠,文字表达准确,层次分明,图表规范。

(四)申请参评优秀学位论文的研究生须发表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且质量较高的学术成果,具体要求如下:1.学术成果须以黑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学术论文研究生为第一作者(人文社科类和农学类若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视为第一作者),申请发明专利研究生排名前三位;2.学术成果须在质或量上高于学校和各培养单位关于申请相应学位的成果要求;3.博士研究生须在CSSCI、SCI、EI收录期刊和我校认定的高水平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人文社科类和农学类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须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理工类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SCI、EI 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者是理工农类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发明专利;5.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成果应侧重应用性,如为学术论文和发明专利,要求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浙江师范大学优 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和评选办法doc

浙江师范大学优 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和评选办法doc

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和评选办法的通知浙师研字[2008]23号各学院:现将《浙江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和评选办法》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六日浙江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和评选办法为鼓励在校研究生认真做好学位论文,不断提高学位论文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办法(一)指导思想指导思想是“选择重点、跟踪培养、滚动推进”。

研究生学院通过各培养学院并紧紧依靠相关指导教师,在硕士生中选取少数优秀生作为培育省级和国家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候选人,即“培优候选人”,从第二学年开始对他们培养阶段的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跟踪和指导,建立相应的培养档案,解决培养过程中的关键和特殊问题,定期对他们的学习和工作进行考察。

根据考察结果,采取滚动增补和淘汰制,保证培养数量与质量。

(二)“培优候选人”相关条件1.申请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的研究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在校注册学习已一学年,课程成绩优良。

(2)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3)完成开题报告,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本学科国内外研究热点和前沿问题,且论文选题来源主要为国家级或部省级重点科研项目。

2.“培优候选人”的指导教师,一般是硕士生指导教师队伍中学术造诣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 在国内外学术、科技界有一定影响的教师。

3.培育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学科,应具备较好的研究条件,其整体水平或相关研究方向的水平应位于全国前列或在国内有重要影响。

(三)“培优候选人”遴选程序1.经导师推荐,硕士生于第二学年的第一学期提出申请,并填写《浙江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申请表》,提交学位论文开题(详细)报告及有关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导师提交推荐书,介绍申请人的课题研究进展情况以及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对研究课题及硕士学位论文的水平进行预测。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

3.研究生学院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议,必要时举行申请人答辩或座谈会,以便考察和了解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创新能力、学位论文研究状况以及最终获得高质量学位论文的可能性等情况。

关于评选优秀论文的通知.doc

关于评选优秀论文的通知.doc

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度深圳大学优秀硕士论文的通知各学院(部):为激励硕士研究生及其导师的创新意识和进取精神,进一步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我院现开展2011~2012学年度深圳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2011年9月至2012年7月在我校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取得硕士学位的学历硕士。

二、评选条件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实践意义;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或取得重要成果;3.体现硕士研究生在本学科及相关领域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材料详实,推理严密,数据可靠,表达准确,格式规范;4.论文符合学术规范,无学术不端行为。

以下硕士学位论文不得参加评选:1.论文作者在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2.涉密论文。

三、评选时间即日起各学院(部)根据通知要求组织评选工作,11月28日下午5点前将推荐材料(双面打印的申请表1份、论文1本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我院,逾期不再受理。

四、评选名额:全校评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共计26篇。

五、评选程序1.学生申请,填写《深圳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见附件1),导师审核同意,向所在学院(部)递交学位论文和有关申请材料。

2.学院审议并限额推荐(各学院推荐名额参见附件2,可空缺),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确定向我院推荐的候选论文名单。

3.研究生院(筹)根据各学院(部)推荐材料,组织评审委员会评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4.名单公示。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入选名单及其申请表在校内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论文有剽窃、造假或者结论不成立等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向我院反映。

5.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报学校审定并公布。

六、表彰与奖励1.按《深圳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与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2.我校对应年度的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从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中遴选产生。

未尽事宜,参见《深圳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与奖励办法》。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doc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doc

中石大京研〔2017〕23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印发《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的通知校属各部门、单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已经2017年第19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7年11月23日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第一条为激励和引导硕士研究生加强学位论文工作,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教研〔2013〕1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中石大京党〔201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对象评选当前学年度已通过答辩的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符合本办法评选标准的,可参加评选。

第三条评选数量学校每年上半年组织一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

每年评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不超过40篇。

第四条评选标准申请优秀硕士学位论文需满足以下条件:(一)基本要求1.学术硕士学位论文(1)论文选题有新意并对国民经济建设有较大的实用价值或对学科发展具有学术价值。

(2)论文作者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能反映出作者具有较强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论文材料翔实,数据准确;层次分明,图表规范,文字表达准确。

2.专业硕士学位论文(1)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

(2)论文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论文文献资料全面、新颖,资料与数据分析科学、准确,具有一定难度,工作量饱满。

(二)学术成果要求1.学位论文在答辩前须参加盲评,论文经同行专家评阅,总体评价结果全部为优。

2.在国内核心期刊或SCI、EI、SSCI、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有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学生和导师分别为前两位发明人)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3.满足下列条件的,不受本款第1项限制:硕士生以第一作者在JCR期刊分区表3区及以上期刊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论文的。

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条件和奖励办法

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条件和奖励办法

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条件和奖励办法第一条为了激励和引导研究生提升自身创新能力,保证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对象当年已通过答辩的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符合评选标准的均可参加评选。

未按时参加答辩者不参加评选。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在参评之列。

第三条评选原则评选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四条评选标准1.论文在理论研究或工程技术上有新的见解,其研究成果应在学术上或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

2.论文体现出作者在本学科及相关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论文条理清晰、分析严谨、层次分明、表达准确、材料翔实、数据可靠、文笔流畅、格式规范。

4.论文作者应在有正式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大学名义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独撰或以第一作者身份);或获得地厅级以上(含地厅级)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5位);或有发明专利公布(第1申请人,或导师为第一申请人而论文作者为第2申请人)。

5.论文在双盲评审中成绩优良及以上,且答辩成绩优秀者。

第五条评选工作组织我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以及XX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工作,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领导下,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工作部(处),以下简称校学位办)负责组织进行。

第六条评选程序1.凡在评选范围内的硕士研究生均可向所在学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①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简况表;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版);③发表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全文复印件(含录用稿全文和接收函原件)。

2.各硕士点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初选,按评选标准严格把关,逐项进行审核,根据分配指标进行等额。

名单按论文的优秀程度排序,报送校学位办。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审核,会议须有全体成员的2/3以上出席,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票由校学位办统印制),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者,列入当年度XX大学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入选名单。

吉林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doc

吉林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doc

吉林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14]35号为积极倡导科学严谨的学风和勇于创新、科学求实的进取精神,鼓励研究生刻苦学习,促进我校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科学公正、注重创新、宁缺毋滥、学术诚信。

二、评选要求(一)评选标准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应符合以下条件:(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所创新,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达到国际或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3)材料翔实,推理严密,行文规范,文字表达准确。

2. 优秀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应符合以下条件:(1)选题具有较好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所创新,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3)材料翔实,推理严密,行文规范,文字表达准确。

3. 优秀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应符合以下条件:(1)选题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或实用价值;(2)研究内容来源于区域或行业的工作需求,能够解决相关领域中的现实问题,并预期能取得一定的应用效果;(3)材料翔实,推理严密,行文规范,文字表达准确。

(二)以下学位论文不在参评之列:1.作者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2.涉密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三、评选规模每学年度评选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数不超过授予博士学位总数的10%,优秀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200篇,优秀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100篇。

四、评审程序(一)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由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学校给定的名额评审确定。

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每年6月份的学位评定工作中,结合本学年度内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评定情况,按给定名额评审确定。

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均应有序报送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对已入选的吉林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如存在违反学术规范行为的,取消其吉林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称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12.26•【字号】•【施行日期】2023.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的通知各学位授予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管理工作,完善研究生培养的质量监督与激励机制,我厅研究制定了《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教育厅2023年12月2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与实施第三章奖励与监管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深入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完善研究生培养的质量监督与激励机制,特制订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第二条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第三条组织领导。

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在福建省学位委员会领导下,由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学位办)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负责部署评选工作、组织专家评审、接受和处理有关异议事项和研究处理评选工作中的其他问题。

各学位授予单位负责论文的初选推荐工作。

第四条评选分类。

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分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两类,每年组织一次。

第五条参评对象。

参评对象须为上一年度在学位授予单位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原则上已获评校级优秀的学位论文。

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应以中文撰写,且不涉密。

第六条评选程序。

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按照学位授予单位初选、专家评审、结果公示、名单公布等程序进行。

1.单位初选。

各学位授予单位应按规定比例向省学位办推荐优秀学位论文初选名单,博士学位论文不高于学位授予数的7%,硕士学位论文不高于学位授予数的2%。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文件校研发〔2017〕3号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关于印发《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的通知校内各单位:《北京信息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已经2017年2月28日第5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2017年3月6日—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创新精神、激励硕士研究生取得创新成果,促进我校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和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领导下,各相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院学位分委会)负责具体评选工作。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要职责为:(一)颁布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二)部署评选工作;(三)受理评选工作有关异议事项。

学院学位分委会主要职责为:(一)根据学校评选办法,制定具体标准和工作程序;(二)根据学校部署,开展推荐、初评工作;(三)受理有关推荐、初评工作中的异议事项。

第二章参评范围和评选标准第三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与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结合进行。

评选范围是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学位—2—论文,按照不同一级学科、专业领域分别进行评选。

下拨到每个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额,不超过该学院当年硕士学位申请人数的10%。

当年毕业生不足10人的,最多可推荐1人。

第四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为:(一)选题新颖,能紧密结合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二)所取得成果应达到国内同学科(专业领域)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三)材料翔实,结构严谨,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论文格式规范;(四)论文通过盲审,并有盲审专家推荐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或评价为优;(五)被答辩委员会推荐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六)各学院学位分委会在不违背以上原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学位类别、论文复制比情况、论文盲审评阅意见、答辩成绩及排名、相关成果以及答辩委员会具体推荐意见等因素,对评选条件进行细化,制定本学科(专业领域)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以体现培养特色和质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印发《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的通知
院发字〔2010〕48号
各院(系、部)、校直各单位:
《河南科技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已经领导同意,现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科技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
河南科技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面向二十一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河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精神,进一步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管理,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评选原则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的原则。

第二条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我校当年硕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论文。

2.评选比例: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比例占当年硕士学位获得者学位论文总量的15%左右。

第三条组织与实施
评选工作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研究生处负责组织进行。

其主要职责为:
1. 部署评选工作。

2. 组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同行专家评议和审定工作。

3. 接受和处理有关异议事项。

4. 研究和处理评选工作中的其他问题。

第四条评选标准
(一)选题要求。

选题为本学科范围内,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并有一定的应用价值和创新性,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1. 研究课题反映本专业及研究方向的特色。

2. 研究课题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有较高的理论意义与学术价值。

3. 已经产生或可能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学术水平要求。

在理论、方法和实际应用上有所创新;取得重要成果,达到国内同类学科前沿水平:
1. 研究结果具有创新性、独特性。

2. 学术观点、结论鲜明,有创新性。

3. 论文作者在学期间取得与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成果(包括发表学术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或专利情况等)。

(三)材料要求。

论文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1. 文献阅读充分,了解本专业研究方向的学术动态。

2. 论证严谨、充分,论据准确、翔实。

3. 论文反映出一定的理论基础、专门知识及学术研究功底与潜力。

第五条评选程序
1.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河南科技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审批表》,指导教师同意并签署意见,院(系、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提出推荐论文报研究生处。

2.研究生处对参选论文进行复核后,组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同行专家评议和审定,提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之后报学校批准。

第六条奖惩
1.学校公布获得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名单,并颁发证书。

获得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按《河南科技学院研究生奖学金暂行办法》进行奖励,获得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生的指导教师按有关文件进行表彰和奖励。

2.对已批准的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撤销对其作者的表彰并予以公布,并撤销所授学位和其指导教师的导师资格。

3.按照《河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实施办法》,推荐参加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

4.优先推荐入选《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第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八条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主题词: 学位论文评选办法通知
河南科技学院校长办公室2010年4月20日印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