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建筑设计说明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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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方案设计总说明

人民检察院方案设计总说明

第一章设计说明一、设计依据1、《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4、《工程建筑设计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5、国家地方现行有关规范、规定6、建设方提供的设计委托书二、工程概况本项目用地为长征二路和工业二路交叉口,规划总用地面20亩,按照规划条件,考虑节约用地原则,本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26000平方米;本次设计建筑内容主要为检察院执法办公楼,主要用于办公、办案、检察院专业技术用房等共一栋,建筑层数为6层。

建筑面积4216平方米;三、设计理念1. 创造“公平正义”的建筑形象,打造城市区域标志性建筑庄严、刚直和公正是检察院工作追求的目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正正义,是检察院的职责,也是我们检察院设计力图表现的外在形象。

同时,检察院也是各位检察官和干警们办公的场所,因此,塑造生态和谐亲切的内在办公环境也是我们建筑设计的另一个目标,我们认为,这两方面的设计定位不但符合检察院建筑的个性,也符合基地的周边环境,自然脉络以及当地特殊的自然人文优势。

本方案在建筑体量处理上采用简洁、纯粹的手法,将建筑整体造型分成三大体块,建筑的有机单位组合,同时赋予办公大楼以“刚正不阿,执法如山”的内涵。

主楼天平对称布置体现检察院公正正义。

高层建筑作为一个城市文化的典型表现,具有形象与场所的特殊标志性。

人民检察院设计旨在以其严谨古典的建筑造型,时尚、优雅和细腻的美学特征,体现出独特的建筑气质,展示新建县区域建设新成就。

2. 以现代时尚的建筑语言,表达项目固有的内涵与品质建筑设计语言的特征和质量决定建筑的品质。

人民检察院作为区域性行政建筑,通过建筑造型强烈的时代气息得以表达:建筑主体横空出世,傲然挺拔,体现出不断超越进取的人文精神和力量。

3. 构筑智能化、科技领先、绿色节能的现代建筑以现代建筑智能化、数字化的领先科技、绿色节能的最新成果,构筑出一座适应未来发展的,集高效、节能、生态、人性化、智能化为一体的高标准综合建筑。

检察院建筑设计理念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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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建筑设计理念。

在现代社会中,建筑设计不仅仅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生活和工作需求,更是体现
了一个组织或机构的形象和文化内涵。

检察院作为司法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筑设计理念更需要体现权威、公正和专业。

首先,检察院建筑设计应该注重权威和稳重。

作为司法机构,检察院的形象需
要给人一种严肃、庄重的感觉。

建筑外观可以采用大理石、花岗岩等高贵材料,结构稳固,线条简洁,整体风格庄重大气。

这样的设计可以让人在第一时间感受到检察院的权威性,增强公众对司法机构的信任感。

其次,检察院建筑设计应该体现公正和开放。

建筑内部空间布局应该合理,公
共区域设计开放,让公众可以更加直观地感受到司法机构的工作状态和氛围。

同时,建筑内部装饰可以采用明亮的色彩和简约的风格,让人们感受到公正和透明的氛围。

最后,检察院建筑设计应该注重专业和功能性。

建筑内部应该根据检察院的工
作特点和需求进行合理的功能分区和空间布局,确保工作效率和人员流动的便利性。

同时,建筑设施应该满足现代化办公的要求,包括信息化设备、安全设施等,保障检察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总的来说,检察院建筑设计理念需要体现权威、公正、专业和功能性,通过建
筑的外观和内部设计,让人们对司法机构产生信任感和尊重感,增强司法机构的形象和公信力。

希望未来的检察院建筑设计能够更加贴合社会需求,为司法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检察院建筑设计理念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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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建筑设计理念怎么写检察院建筑设计理念。

作为司法机构的一部分,检察院的建筑设计理念应当体现出其权威、公正、高效的特点。

在现代社会中,建筑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外部形象,更应当是一种文化的表达和价值的体现。

因此,检察院的建筑设计理念需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建筑外观应当体现出权威和稳重。

作为司法机构,检察院的建筑应当给人一种庄重和稳重的感觉,以彰显其在司法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建筑外观的设计可以采用大理石、花岗岩等高贵的材料,结合简洁的线条和大气的造型,营造出一种庄严肃穆的氛围。

其次,内部空间应当体现出公正和透明。

检察院的内部空间设计应当注重公正和透明的原则,以便于公众和当事人了解司法程序的进行和结果。

在内部空间的设计上,可以采用开放式的布局和透明的玻璃隔断,让人们能够清晰地看到司法工作的进行,增强公正和透明的形象。

再次,建筑功能应当体现出高效和便捷。

作为司法机构,检察院的建筑应当注重功能的高效和便捷,以满足日常工作的需要。

在建筑功能的设计上,可以采用合理的布局和便捷的交通线路,让工作人员能够高效地进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总之,检察院的建筑设计理念应当体现出权威、公正、高效的特点,以彰显其在司法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通过精心的设计和规划,可以使检察院的建筑成为一种文化的表达和价值的体现,为司法机构赋予更多的人文关怀和社会责任感。

人民检察院技术用房装饰工程设计

人民检察院技术用房装饰工程设计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人民检察院技术用房装饰工程设计地点: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办案专业技术用房装饰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目录第一章、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建筑业企业安全资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和委托书复印件................................................ .3第二章、企业基本概况表 (4)第三章、项目经理简历表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第四章、施工技术方案................................... ..6第一节、工程概况、施工准备一、编制依据二、工程概况三、施工工期及质量四、施工特点及主要工程内容五、施工前的准备讣划第二节、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第五章、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36)一、质量承诺及罚则二、质量保证体系三、质量保证体系网络四、质量预控及检测程序五、工程质量预控法六、施工质量过程控制七、施工现场操作规程八、质量保证措施九、质量岗位责任制度十、半成品、成品保护措施第六章、施工主要工序 (58)一、施工工序部署二、施工步骤制定原则三、分部工程施工计划四、施工主要工序第七章、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62)一、安全保证措施二、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的措施三、文明施工措施第八章、工期承诺及保证措施.............................. ..68一、工期承诺及罚则二、保证工程进度的具体措施三、工程进度落后的处理措施四、突发事件处理第九章、施工进度计划 (79)第十章、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 (82)第十一章、施工机械投入................................... ..87第十二章、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配置..................... ..90第十三章、施工总平面图 (92)第十四章、雨季施工措施................................... ..94第十五章、竣工后保修服务措施............................. ..96笫一章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建筑业企业安全资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和委托书复印件第二章企业基本概况表第三章项LI经理简历表及资质证书复印件第四章施工技术方案第一节、工程概况、施工准备一、编制依据(一)依据建设单位装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内容及答疑文件内容。

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及技术用房设计标准

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及技术用房设计标准

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及技术用房设计标准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及技术用房设计是建设检察机关的实际需求,旨在为检察机关的办案工作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设备设施。

设计标准涉及建筑布局、功能分区、空间规划、设备配备等方面,为检察机关提供有利于案件办理、工作效率提高的专业化办公场所。

首先,办案用房的设计应注重实用性和操作性。

办案用房主要用于办公、会议、文书处理等工作,因此设计应具备合理的布局和空间规划,确保每个功能区域满足使用需求,减少工作中的不便和浪费。

办案用房的布局要考虑到不同类型的案件办理需求,例如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可能需要不同的办案空间和案卷存放要求。

其次,技术用房的设计应注重安全性和保密性。

技术用房主要用于电子取证、录音、录像、鉴定等技术工作,设计要求应符合专业标准,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和数据的可靠保护。

同时,技术用房应设置严格的进出管理制度和保密措施,保证案件信息和技术数据的保密性,防止泄露和滥用。

此外,办案用房和技术用房的设计应注重人性化和舒适性。

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长时间工作在办公环境中,设计要考虑到人体工学和人员流动的合理性,确保工作人员能够舒适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办案用房和技术用房应提供充足的自然光和通风条件,配置符合人体工程学的办公家具和设备设施,同时要考虑到身体残障人士的特殊需求,确保他们能够顺利进行工作。

最后,办案用房和技术用房的设计应注重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

在设计过程中,应采用节能环保的建筑材料和技术,提高建筑能源利用率,降低环境负荷。

同时,建筑布局要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空间,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减少对土地资源的浪费。

综上所述,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及技术用房的设计标准需要从实用性、安全性、保密性、人性化、舒适性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综合考虑,为检察机关提供优质的办公环境和设施条件,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和工作质量,服务于法治建设的需要。

人民检察院建筑设计说明8-9

人民检察院建筑设计说明8-9

怀化市检察院建筑设计说明一、设计依据1.《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532-2005)3.《高层名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4.《工程建筑设计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5.国家地方现行的有关规范、规定6.建设方所提供的设计委托书7.规划设计要点二、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办公楼整体搬迁项目总体规划及建筑设计。

地块位于怀化市鹤城区顺天北路西侧,支路九东侧,规划用地面积约38660平方米,建筑内容主要为检察院办公用房﹑办案用房﹑检察院专业技术用房,地上十一层,其中裙楼三层,总建筑面积为14920.7平方米。

三、设计构思庄严、刚直和公正是检察院工作追求的目标,也是我们的检察院设计力图表现的外在形象。

同时,检察院也是各位检察官和干警们办公的场所,因此,塑造生态和谐亲切的内在办公环境也是我们建筑设计的另一个目标。

我们认为,这两方面的设计定位不但符合检察院建筑的个性,也符合基地的周边环境,自然脉络以及怀化特殊的自然人文优势,是经得起推敲和时间考验的。

结合怀化的地域性,树立政府办公大楼的特殊形象和独特气质。

怀化素有“黔滇门户”、“全楚咽喉”之称,今有湖南“西大门”之美誉,同时怀化是山的海洋,处于雪峰山脉和武陵山脉之间,沅水自南向北贯穿全境,因此本方案在建筑体量的处理上采用简洁﹑纯粹的手法,将建筑整体造型分为三大体块,而建筑有机的单元组合与连绵群山的节奏感相互呼应,同时赋予办公大楼以“刚正不阿,执法如山”的内涵,将南北两侧的主楼与顶部用实体连廊连接,形成一个“门”,这样不但满足功能上两栋楼的联系性,而且也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办公楼的庄严感。

四、设计原则本着对以上两方面的设计定位的发展,对检察院功能及各条流线的具体把握,对工作人员办公环境的关怀。

本设计遵循以下几条设计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努力营造一个生态园林式的办公环境。

建标137-2010-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

建标137-2010-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

《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建设内容与项目构成 (3)第三章建设规模与面积指标 (6)第四章选址、布局与建设用地 (9)第五章建筑标准与建筑设备…………………………(1 0) 第六章附则………………………………………(1 2) 附录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基本使用面积参考指标...................................................(1 3) 本建设标准用词说明..........................................(2 9) 附件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3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检察事业发展需要,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保障人民检察院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人民检察院职能特点和开展专业技术工作的需要,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是指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专门用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侦查监督、公诉和审判监督、执行监督和控告申诉等因安全、保密需要而需相对独立设置的特殊用房。

第三条人民检察院专业技术用房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运用各种专业技术手段和专门设施条件进行检验、鉴定等而需相对独立设置的特殊用房。

第四条本标准为全国检察机关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的统一建设控制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工程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的依据。

第五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

第六条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应按照立足当前、兼顾发展、统筹规划、科学建设、逐步改善的原则进行建设,做到功能齐全、经济适用、简朴庄重。

根据适用单位的级别,按照本标准规定的建设等级、面积指标合理确定建设规模。

检察院建筑设计理念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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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建筑设计理念怎么写检察院建筑设计理念。

在现代社会中,建筑设计不仅仅是为了满足功能需求,更应该是为了体现一种理念和价值观。

而对于检察院这样的特殊建筑来说,其建筑设计理念更是需要体现法治精神和公正原则。

因此,检察院建筑设计理念应该是以法治、公正和人文关怀为核心。

首先,法治精神是检察院建筑设计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筑应该体现法治的权威和严肃性,让人们在建筑外观和内部空间中感受到法律的庄严和权威。

建筑外观可以采用简约大气的设计风格,内部空间则应该注重功能性和安全性,以满足检察工作的需要。

此外,建筑材料和装饰也应该符合法治精神,避免过于奢华和浮夸的设计,以免给人们留下不良的印象。

其次,公正原则也是检察院建筑设计理念的重要内容。

建筑应该体现公正、平等和透明的原则,让人们在建筑中感受到司法公正的精神。

建筑内部的布局和设计应该注重人性化和平等性,为检察官和公民提供一个公正、舒适的工作和接待环境。

同时,建筑的设计应该注重透明度和公开性,让人们在建筑中感受到司法的公开和公正。

最后,人文关怀也是检察院建筑设计理念的重要方面。

建筑应该体现对人的关怀和尊重,为检察官和公民提供一个舒适、安全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建筑的设计应该注重绿化和环保,为人们提供一个健康、舒适的室内外环境。

同时,建筑的设计也应该注重文化和历史的传承,让人们在建筑中感受到法治精神和公正原则的历史渊源。

综上所述,检察院建筑设计理念应该是以法治、公正和人文关怀为核心。

通过建筑设计,体现法治的权威和严肃性,体现公正、平等和透明的原则,体现对人的关怀和尊重,为检察官和公民提供一个符合法治精神和公正原则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这样的建筑设计理念不仅可以提升检察院的形象和声誉,更可以为社会传递正能量和价值观。

检察院两房建设标准

检察院两房建设标准

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2002年6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设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合理确定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加强管理和监督,促进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快速、健康发展,保证人民检察院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依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检察办案的特点和专业技术的需要,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各种案件过程中,专门用于侦查、审讯、指挥等因安全、保密需要而需相对独立设置的特殊用房。

第三条人民检察院专业技术用房是指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运用各种专业技术手段和专门设施条件进行检验、鉴定等而需相对独立设置的特殊用房。

第四条本建设标准为全国检察机关的统一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审查工程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新建工程。

改建、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六条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应按照统筹兼顾、量力而行、逐步改善的原则进行建设,根据使用单位的级别,按照本标准规定的建设等级、建筑面积指标合理确定建设规模。

第七条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的建设水平,应以符合检察业务工作的需要为原则,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功能适用、简朴庄重。

现阶段确实难以达到本建设标准的,应依据本建设标准规划建设用地,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进行建设,预留办公自动化、网络化、智能化等设施的条件。

第八条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应与办公用房统一规划,依据功能划分相对独立设置;具备条件的地方,提倡分开建设。

在符合安全、保密要求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公共服务和附属设施。

第九条同一城区内距离较近、交通便捷的人民检察院之间,在确保满足各自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可以集中建设或联合建设专业技术用房,实现资源共享。

检察院建筑设计理念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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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建筑设计理念怎么写检察院建筑设计理念。

作为司法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院在社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而检察院的建筑设计理念也应当与其职能和形象相匹配,体现出权威、公正、高效的特点。

首先,检察院建筑设计应当体现出权威和稳重。

作为法律机构,检察院的建筑应当给人一种庄严肃穆的感觉,以展现其对法律的尊重和严谨态度。

建筑外观可以采用古典建筑风格或者现代简约风格,突出建筑的气势和稳重感。

其次,建筑设计应当体现出公正和透明。

检察院的建筑应当注重透明度和开放性,让公众能够更加直观地了解到检察院的工作情况和办公环境。

建筑内部可以设置透明的玻璃墙,让公众可以从外部看到内部的工作情况,同时也可以增加员工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再次,建筑设计应当体现出高效和便捷。

检察院的建筑应当注重工作效率和便捷性,让检察官和工作人员能够更加方便地开展工作。

建筑内部可以设置合理的布局和便捷的交通通道,让工作人员能够更加高效地进行办公和协作。

总的来说,检察院的建筑设计理念应当体现出权威、公正、高效的特点,既要符合其职能和形象,又要满足工作需求和公众期待。

希望未来的检察院建筑设计能够更加贴合实际需求,为司法机构的发展和形象提供更好的支持。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新办公业务用房方案设计综合说明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新办公业务用房方案设计综合说明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新办公业务用房方案设计综合说明书区位环境及规划条件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新办公业务用房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立交桥西北角,北起东总布胡同,南临中国社会科学院;东至东二环路,西至贡院东头条四川办事处。

用地被贡院东街分为东、西两块,整个建设用地面积约13800平方米。

用地周边的主要建筑有华润大厦、北京市住宅建筑设计研究院、社会科学院大楼及图书馆以及高档公寓项目“贡院六号”等。

基地东面临东二环路处为顺城公园东面基地的南侧有一棵需保留的古树。

按照规划条件,本工程建设总建筑面积控制在40000平方米左右,东侧用地的建筑高度控制在60米,西侧为45米。

设计理念检察院机关的内涵定位与表现检察机关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经济发展的司法机构,肩负着惩罚犯罪、使人民群众与经济社会秩序免受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神圣职责,同时起着对违法犯罪行为监督与震慑的作用。

长城是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从历史来看,城墙作为一种建筑形态发挥着独特而又极其重要的作用。

城墙的功能在于保卫城市、防御外地侵害,保障城市发展。

从这个角度而言,这与人民检察机关的作用是相辅相成的。

因此我们又常把包含检察机关在内的公检法系统称为“人民卫士”、“钢铁长城”。

独特的文脉传承关系工程的建设地点非常特别,它所处的位置恰是就是北京城墙附近。

城墙已经不复存在,但仍然留有“顺城街”地名。

像长城曾经保卫着北部疆土一样,北京的城墙也曾经保障着北京城的正常生活与发展。

它曾经辉煌却又历经风雨;它曾经是北京的象征,而现今又很难再寻觅它的踪迹。

在此基上建设检察院建筑,不得不说是一种古今的契合。

独特性、唯一性与原创性形象是内涵的外在体现,内涵的契合会引伸出与其相对应的形象。

我们试图在检察机关的内涵当中与文脉传承关系当中,寻找出一种全新的形象——以城墙作为建筑意向,进行再创作;把城墙城门的高大感、体积感、大气魄以及节点构造的细部处理,利用先进的、现代的技术手段与材料进行再现,令人产生对旧时建筑的追忆核对新建筑的新感受。

检察院建筑设计理念怎么写

检察院建筑设计理念怎么写

检察院建筑设计理念怎么写
检察院建筑设计理念。

检察院作为司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筑设计理念应当符合其职能定位和
形象要求。

一个合理的检察院建筑设计理念,不仅能够提升检察机关的形象,还能为办公环境和工作效率提供良好的支持。

首先,检察院建筑设计应注重功能性。

作为司法机关,检察院的建筑设计应当
充分考虑到其工作流程和办公需求,合理规划办公区域、会议室、法庭等功能空间,以确保工作效率和办公便利性。

同时,建筑设计应注重安全性,满足司法机关对安全的严格要求。

其次,检察院建筑设计应体现权威和公正。

建筑外观应当简洁大气,体现权威
和稳重,以展现司法机关的公正与威严。

内部装饰应简洁大方,避免过于豪华和奢华的设计,以彰显检察机关的清廉和公正形象。

此外,检察院建筑设计应注重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在建筑材料选择和能源利用上,应尽量选择环保材料和节能设施,以降低对环境的影响,体现司法机关对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责任和担当。

最后,检察院建筑设计应注重人性化和舒适性。

建筑内部应注重通风采光,营
造舒适的办公环境,同时配备便利的设施和舒适的休息区域,为检察官和工作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便利。

总之,一个合理的检察院建筑设计理念,应当兼顾功能性、权威性、环保性和
舒适性,以满足司法机关的工作需求和形象要求,为司法机关的公正执法和服务大众提供良好的支持。

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

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

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为规范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的设置和使用管理,保障办案工作依法、文明、规范、安全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办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是指人民检察院侦查等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用于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证人、被害人或者其他涉案人员,接待有关知情人员,获取视听资料等的专门工作区域。

第二条办案工作区应当设置在地上一层或者地下室,与办公区域保持适当隔离,形成符合安全、保密要求的区域。

办案工作区应当有明显标识,标明“办案工作区”。

第三条办案工作区应当设置讯问室、询问室、接待室、执勤室、待诊室和卫生间等用房。

用房面积按照或者参照《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执行。

第四条讯问室用于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室用于询问证人、被害人或者其他涉案人员,接待室用于接待有关知情人员等,执勤室用于司法警察监控办案工作区内及办案工作区周围安全情况,待诊室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人员在讯问、询问过程中突发疾病、身体不适时休息、待诊。

第五条办案工作区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环境保护及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和标准,同时应当配备以下设施:(一)安装安全防护门,窗户加装安全防护网,出入口、走廊及门窗安装视频监控和报警装置,配备灭火器。

(二)办案工作区内电路设施应当具有触电防护装置,并配备应急照明设施,电线和能触摸到的电源插头等电路设施不得裸露。

(三)办案工作区内应当安装无线电信号干扰装置。

(四)办案工作区内应当装配通风换气和房间隔音设施。

第六条办案工作区内用房及设施应当符合下列标准:(一)讯问室。

讯问室的内墙应当采用软性饰面,安装显示时间、温度和湿度的仪表,室内不得摆放与讯问无关的物品,桌椅应当无坚硬锐角并适当固定,门窗应当符合安全防范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座位与室内电气设施、设备之间应当保持安全距离。

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 建标〔2010〕140号

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  建标〔2010〕140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10〕140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9〕320号)要求,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修订的《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原《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同时废止。

在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的审批、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要求,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建设内容与项目构成 (3)第三章建设规模与面积指标 (6)第四章选址、布局与建设用地 (9)第五章建筑标准与建筑设备..............................(1 0) 第六章附则.............................................(1 2) 附录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基本使用面积参考指标...................................................(1 3) 本建设标准用词说明..........................................(2 9) 附件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3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检察事业发展需要,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保障人民检察院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人民检察院职能特点和开展专业技术工作的需要,制定本建设标准。

人民检察院技术用房装饰工程设计

人民检察院技术用房装饰工程设计

人民检察院技术用房装饰工程设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检察院在用房建设方面逐渐进行了技术化改革,特别是在用房装饰方面,已经成为人民检察院重视的一个问题。

用房装饰工程设计是用于人民检察院用房的装饰工程设计,主要目的是为了创造一个舒适、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提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1. 设计目标人民检察院技术用房装饰工程设计的主要目标包括:(1) 舒适性:设计应考虑员工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及工作环境的舒适性,如舒适的室温、光线等。

(2) 美观性:设计需要考虑装饰的颜色、形式、造型和材料等,同时需要符合人民检察院设立的标准与要求。

(3) 安全性:设计需要考虑员工的安全和保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障人民财产安全思想和实践。

(4) 经济性:设计需要考虑成本控制,选择经济合理的装饰材料和方案以及优化装饰流程,节约设计费用和维护成本。

2. 设计要素(1) 声音控制:根据人民检查院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特点,设计应该考虑到室内声音的控制,采取合适的隔音材料和经过合理的装饰来达到降低室内噪音的目的。

(2) 照明布局:设计应采用科学的照明设计,根据使用人员的工作需要和对照明的需求,选择节能性、美观性的灯光设计和科学合理的照明布局。

(3) 空气质量:设计应该考虑到通风系统和空气质量,采用先进的通风系统,增强室内的空气的清洁度和新鲜度,提高居住者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

(4) 水电系统:设计需要考虑到水电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水和电设备的正常使用。

(5) 装饰材料的选择:在不影响环境保护和论证质量的情况下,应采用节能、环保、可靠的装饰材料,以达到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环境美观度的目的。

3. 设计要求(1) 科学:设计应该考虑到室内环境、使用对象、工作需求、通风、采光、噪音、节能等因素,设计应理性、科学、具有可操作性和社会实用价值。

(2) 可变性:设计方案应该充分考虑人民检察院未来的发展和人员的多样化使用需求,设计方案应易于维护和改变。

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

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

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10〕140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9〕320号)要求,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修订的《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原《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同时废止。

在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的审批、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要求,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检察事业发展需要,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保障人民检察院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人民检察院职能特点和开展专业技术工作的需要,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是指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专门用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侦查监督、公诉和审判监督、执行监督和控告申诉等因安全、保密需要而需相对独立设置的特殊用房。

第三条人民检察院专业技术用房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运用各种专业技术手段和专门设施条件进行检验、鉴定等而需相对独立设置的特殊用房。

第四条本标准为全国检察机关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的统一建设控制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工程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的依据。

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

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

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法规类别】检察综合规定【失效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日期】2002.06.01【实施日期】2002.06.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两高工作文件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2002年6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设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合理确定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加强管理和监督,促进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快速、健康发展,保证人民检察院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依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检察办案的特点和专业技术的需要,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各种案件过程中,专门用于侦查、审讯、指挥等因安全、保密需要而需相对独立设置的特殊用房。

第三条人民检察院专业技术用房是指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运用各种专业技术手段和专门设施条件进行检验、鉴定等而需相对独立设置的特殊用房。

第四条本建设标准为全国检察机关的统一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审查工程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新建工程。

改建、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六条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应按照统筹兼顾、量力而行、逐步改善的原则进行建设,根据使用单位的级别,按照本标准规定的建设等级、建筑面积指标合理确定建设规模。

第七条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的建设水平,应以符合检察业务工作的需要为原则,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功能适用、简朴庄重。

现阶段确实难以达到本建设标准的,应依据本建设标准规划建设用地,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进行建设,预留办公自动化、网络化、智能化等设施的条件。

检察院建筑设计理念怎么写

检察院建筑设计理念怎么写

检察院建筑设计理念怎么写检察院建筑设计理念。

当谈到建筑设计时,很少有人会将检察院建筑列入讨论范围。

然而,检察院作为司法机构的一部分,其建筑设计理念却是至关重要的。

一个合理、人性化的建筑设计可以为检察官和工作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也能展现司法公正和权威。

因此,检察院建筑设计理念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首先,检察院建筑设计应当注重功能性和实用性。

检察院是司法机构,其建筑设计应当充分考虑到办公、审讯、会议等各项工作需求。

合理的空间布局和便利的交通流线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能为来访者提供舒适的环境。

此外,建筑材料和装饰应当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的要求,确保工作人员和来访者的健康和安全。

其次,检察院建筑设计应当体现权威和公正。

建筑外观的设计应当庄重大气,彰显司法机构的权威和尊严。

内部装饰也应当简洁大方,避免过分奢华或浮夸,以展现检察院的公正和廉洁形象。

在建筑设计中融入一些司法元素,如法律图书馆、法庭模型等,可以增加建筑的审美性,同时也能让人们更加直观地感受到司法的存在和作用。

最后,检察院建筑设计应当注重人性化和社会责任。

建筑设计应当考虑到不同人群的需求,包括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

在设计中融入一些人性化的元素,如绿化带、休闲区等,可以为工作人员和来访者提供一个舒适宜人的工作和交流环境。

此外,建筑设计还应当考虑到对社会的责任,如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等,为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总之,检察院建筑设计理念的核心是功能性、权威性、人性化和社会责任。

一个合理、人性化的建筑设计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展现司法公正和权威,还能为工作人员和来访者提供一个舒适宜人的环境。

因此,在检察院建筑设计中,我们应当注重这些理念,为司法机构的形象和工作环境做出更多的努力和贡献。

天台人民检察院建筑设计说明

天台人民检察院建筑设计说明

建筑设计说明一、设计依据1.《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2.国家地方现行的有关规范、规定3.天台县人民检察院办公、侦察技术楼建筑方案设计委托书4.规划设计要点二、工程概况天台县人民检察院办公、侦察技术楼位于天台县城关西区新行政中心天一路中段处。

建设用地约20320平方米,建筑内容主要为检察院办公用房、综合用房、检察办案用房、检察专业技术用房,地上5层,其中底层架空。

总建筑面积9822平方米。

三、设计构思庄严、刚直和公正是检察院工作追求的目标,也是我们的检察院设计力图表现的外在形象。

同时,检察院也是各位检察官和干警们办公的场所,因此,塑造生态和谐亲切的内在办公环境也是我们建筑设计的另一个目标。

我们认为,这两方面的设计定位不但符合检察院建筑的个性,也符合基地的周边环境,自然脉络以及天台特殊的自然人文优势,是经得起推敲和时间考验的。

四、设计原则本着对以上两方面的设计定位的发展,对检察院功能及各条流线的具体把握,对工作人员办公环境的关怀。

本设计遵循以下几条设计原则:1、庄重威严的建筑形体。

即塑造具有雄健尺度、庄严刚直的检察院形象,体现出公检法机关的庄严。

2、明确合理、开畅通透的流线布置。

本设计布局安排合理。

保证功能使用的灵活性和合理性,交通联系简洁。

使方案有很好的实施性。

3、注重生态的环境布置。

方案在办公用房中塑造出多个尺度宜人的内院,并在办公室周围穿插布置一些小庭院。

形成生态和谐的办公环境。

五、体形设计本设计有两个立面方案:方案一采用新古典主义的建筑风格,通过庄重的拱券柱廊,大台阶直上二层门厅,渲染严谨肃穆气氛。

厚重白色花岗岩,墨绿色的钢材分割,大面积明朗的玻璃,丰富而大胆的材质对比使得经典的形体组合和建筑风格具有了自己独具的特色和明确的现代气息。

整体形象庄严、厚重,在塑造雄浑的同时又不失典雅气质。

方案二采用现代主义的建筑风格,在体块的构成上,力求关系的简洁和明确。

着力塑造体形中强烈的阴影关系,以挺拔而威严的形态达到震人心魄的艺术冲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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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检察院建筑设计说明
一、设计依据
1.《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
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532-2005)
3.《高层名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
4.《工程建筑设计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
5.国家地方现行的有关规范、规定
6.建设方所提供的设计委托书
7.规划设计要点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办公楼整体搬迁项目总体规划及建筑设计。

地块位于怀化市鹤城区顺天北路西侧,支路九东侧,规划用地面积约38660平方米,建筑内容主要为检察院办公用房﹑办案用房﹑检察院专业技术用房,地上十一层,其中裙楼三层,总建筑面积为14920.7平方米。

三、设计构思
庄严、刚直和公正是检察院工作追求的目标,也是我们的检察院设计力图表现的外在形象。

同时,检察院也是各位检察官和干警们办公的场所,因此,塑造生态和谐亲切的内在办公环境也是我们建筑设计的另一个目标。

我们认为,这两方面的设计定位不但符合检察院建筑的个性,也符合基地的周边环境,自然脉络以及怀化特殊的自然人文优势,是经得起推敲和时间考验的。

结合怀化的地域性,树立政府办公大楼的特殊形象和独特气质。

怀化素有“黔滇门户”、“全楚咽喉”之称,今有湖南“西大门”之美誉,同时怀化是山的海洋,处于雪峰山脉和武陵山脉之间,沅水自南向北贯穿全境,因此本方案在建筑体量的处理上采用简洁﹑纯粹的手法,将建筑整体造型分为三大体块,而建筑有机的单元组合与连绵群山的节奏感相互呼应,同时赋予办公大楼以“刚正不阿,执法如山”的内涵,将南北两侧的主楼与顶部用实体连廊连接,形成一个“门”,这样不但满足功能上两栋楼的联系性,而且也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办公楼的庄严感。

四、设计原则
本着对以上两方面的设计定位的发展,对检察院功能及各条流线的具体把握,对工作人员办公环境的关怀。

本设计遵循以下几条设计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努力营造一个生态园林式的办公环境。

方案在办公主楼北面设计小地形山体,南面布置水景绿化,以求营造一个“靠山面水”的舒适惬意的办公环境。

2.合理的功能分区。

本方案采用动静分区的布局,规划时将地块划分为3大区域:基地东侧为办公区,是整个规划的核心部分;西北侧为室外运动场地,为办公人员工作之余的运动健身场地;西南侧为预留绿地,为后续发展预留地方。

3. 明确合理、开畅通透的流线布置。

总体布局采用环形交通流线,人车分流,尽量减少人车流线的交叉感染。

4.庄重威严的建筑形体。

建筑采用了“门”的建筑体量,即塑造具有雄健尺度、庄严刚直的检察院形象,又体现出公检法机关的庄严。

5.多角度的建筑视觉形象。

建筑的立面无论从东侧的主入口还是南侧的主立面或是北面及西面,都能给人一种震撼的多角度变化的视觉效果
五、总平面布局
本方案分三大区域:办公区、运动健身场地、预留用地。

办公区位于整个基地的东侧,临近顺天北路,是整个基地的核心。

由办公楼、办公区的中心广场,山体、水景绿化以及生态停车场所组成。

结合道路交通退让,将办公楼布置于基地正中央,主入口则形成一条长达80余米的绿化景观广场带,这样不仅加强了政府办公大楼的威严,同时美化了办公环境。

同时在南侧布置绿化水景带,北侧以山体背景相衬,背山面水不仅使得建筑显得更加沉稳,同时也营造了一个舒适宜人的办公环境。

室外运动健身场地位于基地的西北侧,将其与办公区用道路和绿化隔开,减少其对办公区的干扰和影响。

预留用地位于基地的西南侧,目前结合景观设计做绿地,增加基地的绿化景观面积,为后续发展做准备。

1.检察院的人流主要从东侧的顺天北路一侧,所以设计中将主入口设于地块
的东侧的中部(面向顺天北路),同时在基地西北角设置一个次入口(面向支路九),共同承担基地的人流与车流的进出。

基地整体采用了环形交通流线,应承基地流线要求,在基地的东北和东南向设置生态停车场,不仅方便车辆进出,而且也美化了环境。

2.闲场所。

六、道路交通设计
本方案设计以求流线明确,人车分流,同时体现检察院办公大楼的庄重。

本方案采用环形的交通流线设计,考虑到人流主要来自于东侧的顺天北路,所以设计中将主入口设于地块东侧的中部(面向顺天北路),同时在基地西北角设置一个次入口(面向支路九),共同承担基地的人流与车流的进出。

主入口布置入口广场,人流通过入口广场经景观道到达中心广场之后进如办公楼,而车流则通过环形车道进入办公区的生态停车场。

这样一来就实现了人车分流,避免内部车流的拥堵,整体布局也简单明了。

七、绿化景观设计
设计遵循“生态园林”的原则,结合怀化的地域性,树立了政府办公大楼的特殊形象和独特气质。

“一大中心广场,两条景观轴,四大景观节点,两大景观体系”
一大中心广场:在办公楼的东侧设计了一个3千多平米的大景观中心广场,
合理组织人流疏散的同时,也烘托出了整个办公楼的庄严气氛。

两条景观轴:东西与南北两条轴线以办公楼为核心,将办公楼东侧的中心广场和西边的预留绿,北侧的山体和南侧的水景有机的联系起来,加强整个基地空间的联系和整体性。

四大景观节点:东边的入口广场、西边的预留绿地、北边的山体与南边的水景绿化一起营造了一个舒适宜人的办公环境。

两大景观体系:从地面景观绿化到办公楼的屋顶花园,形成了二级景观体系,增加了绿化面积,同时也丰富了建筑的第五立面,
由于基地东侧为顺天北路,车流较多,声音相对嘈杂,所以将基地东侧设置了绿化带降低噪音污染,同时也起到净化空气和美化环境的作用。

八、体形设计
本方案采用现代主义的建筑风格,在体块的构成上,力求关系的简洁和明确。

着力塑造体形中强烈的阴影关系和虚实对比,以挺拔而威严的形态达到震人心魄的艺术冲击力。

为造成庄重的检察院建筑效果,我们采用“门”的建筑体形,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去,整个方案都很整体而富有气势,彰显检察院的威严和刚正气质。

九、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十、无障碍设计
1.设计依据:《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

2.本项目建筑入口设置残疾人坡道,办公楼设有残疾人卫生间,
办公楼入口设置残疾坡道可直办公楼大厅,通过无障碍电梯进入到各层办公室。

十一、消防设计
1、设计依据
A.《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2005年版)
B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
C 相关设计防火规范
2、总平面消防设计
(1)满足《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4.2.1条规定的高层建筑之间及高层建筑与其它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的规定。

(2)基地内有6米宽道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消防扑救时结合道路边的硬质植草带作为扑救道路,宽度均满足消防车辆通行,转弯半径均大于等于12米,基地内消防车道形成环形消防车道。

建筑至少有一长边为消防登高面,且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出口,消防扑救场地15米宽范围内无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

各栋建筑均有到达路口的消防车道,建筑物间距均满足防火间距要求。

3、建筑物防火设计
本方案办公楼(11层)为二类公建,每栋建筑都设有两个安全出口;每栋建筑设一台载重为800kg消防电梯兼客梯,每层停靠,候梯厅深度均大于1.8m。

每个防火分区均设有两个及以上疏散楼梯直通室外,均满足规范要求。

十二、投资估算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办公楼整体搬迁项目总体规划及建筑设计。

规划用地面积约38660平方米,建筑内容主要为检察院办公用房﹑办案用房﹑检察院专业技术用房,地上十一层,其中裙楼三层,总建筑面积为14920.7平方米。

项目投资费用估算值为
1、编制依据
(1)国家相关标准及当地市场价格水平,按平方造价指标进行估算。

(2)安装工程费用参考同类工程经测算以综合指标计取。

3投资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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